2015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句文网    发表于:2020-12-18 15:51:19

2015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卫生是现代社会最关注的一个问题,是也是人身安全存在的一个隐患,如何让百姓们吃上放心安心安全的食物、过着干净整洁的环境生活,是政府机关应当承担的负责,需要奉献自己出的一份小小力量的,下面是卫生监督的工作计划范文,欢迎大家参考!

2015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一):

一、按照省卫计委、市卫生局统一部署,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今年开展以《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职业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卫生院要组织开展上述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防治措施。

二、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查计划。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监督、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医疗卫生监督,按时完成国家和省、市重点抽查计划。

三、督促落实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装备项目实施。继续推进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装备项目建设,要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执法装备、快检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

四、继续抓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认真学习《省打击非法行医行动指南(试行)》,一是开展“回头看”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简称“两非”)行为、以养身保健为名非法开展诊疗活动,严肃查处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出租承包科室、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外国医师来华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等行医行为;二是在全县推行医疗机构监督网格化管理模式,为方便市民投诉,卫监所要将本辖区内所监督的医疗机构进行合理划分,采取卫生监督员责任包片联系的方式实行网格化管理,并逐步建立配套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卫生监督员的职权。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间信息通报、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查办等方面的协调配合。

五、加大对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力度。县卫监所、各卫生院要落实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督促和指导集中供水单位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改进制水工艺,提高供水质量。对长期供水不达标的单位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要加强对城镇高层建筑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管理,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密切配合市卫监所举办好全市乡镇以上集中供水单位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六、督办查办重大违法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大案要案、媒体曝光的案件线索,要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或者在行业内通报,发挥警示作用。县卫生监督所今年组织2次行政处罚案件分析研讨会,通过案件分析总结交流经验,提高办案水平。

七、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继续抓好卫生监督人员培训工作,县卫生监督机构要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任务,推行全员培训、在职培训、网络培训、综合培训与专业培训等多种形式,侧重案例教学、示范教学、现场教学模式。要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的管理,提高卫生监督员信息报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继续抓好卫生监督队伍作风建设、加强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打造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准的卫生监督队伍。积极参加全市生活饮用水现场快速检测技术技能大比武活动,配合市卫生局开展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督查。

八、加强执法稽查,规范监督执法行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完善卫生监督事务公开制、监督执法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考核标准、投诉举报处理规定等制定,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现象。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推进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提升卫生综合执法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九、实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综合考评。一是重点考评县乡两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体系建设、能力建设、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完成、专项监督、开展“三好一满意”等工作内容;二是重点监督考核医疗机构法律法规落实情况。把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综合监督作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举措。

十、加快改革,建立健全综合监督执法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关于切实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协作机制,积极推动与公安、药监、工商等执法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基层综合监督机构工作网络和保障机制。

2015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二):

今年,我所围绕县委、县政府及县卫生局的中心工作和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提高专业技术含量;加强作风建设,提高队伍整体质量;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一、深入开展医疗服务市场监督工作

(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场所存在的假医、游医和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的医疗美容活动。

(二)加强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和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服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使用伪造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行为,严肃追究违法违规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放射诊疗防护卫生监管。加大放射诊疗工作监督力度,规范放射诊疗工作,完善放射卫生监管运行机制。

(四)继续加大血液安全监督力度。加强对临床用血单位的监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从严监管,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五)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重点是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等。

(六)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加强医疗机构广告发布监管,对管辖范围内的医疗广告发布进行常态化监督监测,严厉查处各种利用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欺骗患者的行为。

(七)整顿和规范全县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及结扎手术的母婴保健医疗行为,查处违法执业行为。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查处大案要案。

二、深入开展“四创”工作,加大对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

(一)按要求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文明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创”工作的宣传。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我县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

(三)加强公共场所重点环节卫生监督。重点对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许可、直接从事为顾客服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卫生消毒设施、卫生管理档案以及卫生检测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开展公共场所使用集中空调单位的再调查,建立专门的集中空调管理档案,重点监督定期清洗、定期检测等。

(四)继续做好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日常监督的同时,对每一个被监督单位做好量化分级评分评级工作,适时调整其量化分级评价等级,监督频次随量化评价结果做相应调整,加大对B级和C级单位的监督力度。

(五)加强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认真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防止、杜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六)加大健康相关产品监管力度。开展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是消毒场所布局、消毒工艺流程符合卫生要求。

(七)强化全县集中式供水的监督管理。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基本情况开展再次调查,全面掌握其基本信息变化并做好档案的信息更新工作。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严格监管,与县疾控中心联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2014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八)加大对二次供水单位和自备水源单位的监督力度,做到底子清,档案明,覆盖全。

三、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认真做好职业卫生相关工作

(一)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工作监督,重点开展学校饮用水、医务室卫生监督检查,突发公卫事件应急工作检查,学校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检查。

(二)做好放射卫生监管工作。主要做好个人剂量监测、放射诊疗许可证的专项检查。

(三)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重点增强企业负责人及特殊岗位人员职业病防治意识。

(四)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

四、强化卫生监督稽查和案件审查工作

(一)加强内部稽查和执法稽查。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定期不定期开展卫生监督员风纪风貌稽查,开展执法责任制、行政许可、执法行为的稽查,开展效能和服务调查测评。

(二)加强文书书写,提高案卷质量。按照卫生部新版《卫生监督文书规范》,严格要求,促进各类执法文书质量提高。依据《卫生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认真评查卫生行政处罚立案案卷文书质量,组织参加全市性的卫生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三)加强大案要案和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相关情况登记,严格落实快速反应制度,完善查处、反馈机制。加大投诉举报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落实、有回应,突出社会效应。

(四)及时编制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并上报,严格遵守检查前及时上报涉企检查备案表。筛选审核上报2014年卫生行政处罚指导案例。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一)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继续探索更有效的技能竞赛、执法演练、案件评查方式方法,同时加强对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指导,提升卫生监督能力和水平。

(二)开展作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落实各项稽查制度,加强科室、个人的绩效考评工作,不断提高效能,以优良的作风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继续深入开展“四型”机关活动,切实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以“市内争先,县内创优”为目标开展各项工作。

六、统筹推进其它工作

(一)加强所务管理。全所干部职工要强化大局和中心意识,职能科室要切实履行好服务职责,保障工作顺畅运行。继续推进和完善综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观。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资金、财产管理工作。加强接待、文印、车辆、水电和档案管理。抓好党务、党风廉政建设、计生、综治、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和卫生监督文化建设。重点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在社会与监管单位的宣教和学习,同时加强向各级网站及新闻媒体对卫生监督工作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树立良好形象。

(三)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按照《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的要求,按时报告卫生监督信息。更新过期、改变的被监督单位信息,及时录入经常性卫生监督、案件查处、监督监测等方面信息,信息报告覆盖率、合格率100%。及时完成市、县卫生局2014年重点检查计划和专项检查任务,按要求报送卫生监督信息和报表。

(四)加强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受理各类卫生行政许可,提高办事效能和服务质量,方便快捷地为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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