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积雪清扫工作的精神,确保市区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整洁,方便市民工作和生活,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城市道路除雪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和全市生产秩序为目标,以确保市区内主次干道畅通、整洁、安全为重点,坚持 “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的原则,按照提前预防、充分准备、周密部署、快速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思路。以机械除雪与人工清雪相结合,及时有效做好除雪工作,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交通顺畅、方便安全、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积雪清扫清运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积雪清扫工作的组织领导,备足备齐清扫工具,保证人员到位,及时清除积雪。环卫园林管理局需科学筹划,周密组织确保第一时间完成全市主干道机械清雪任务。其它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划分,逐层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到人,确保责任区路段机械清雪后,路沿石边、人行道门前的积雪按要求时限清理到绿化带内,路边不得堆积有碍观瞻的雪堆,确保群众及车辆出行安全。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1、市爱卫办、绩效办、文明办、城管大队:市爱卫办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清雪工作;市绩效办负责对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清雪工作的督导检查;文明办负责及时督促驻军、驻市各单位积雪清扫;房管局负责市区各住宅小区清雪工作;城管大队负责督查沿街门面房清雪工作。
2、环卫园林管理局:负责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工商户清雪责任区域的划分;协助市绩效办对全市各部门、各单位清雪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负责市区所有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及公园、游园、广场等清雪工作。
3、公安局交警队:负责辖区内积雪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加强交通治安管理和安全工作;清雪期间,新老城区主干道实行交通管制(消防车、救护车、警车公交车除外);(晚上下雪后第二天,交警部门于早晨9:30—中午13:00对市区内主要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确保除雪工作正常进行。
4、气象局:负责及时准确地向相关部门提供降雪的有关气象信息。
5、街道办事处:积极组织好本辖区居民清除背街小巷以及本辖区内无责任单位区的积雪。
6、文广局:及时派出记者参与清雪催雪督查工作,做好舆论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除雪的浓厚氛围。
7、工商局:南苑和虹桥工商所配合城管大队督促市区的个体工商户清除“三包区”积雪。
四、除雪标准与时限
1、清雪界限划分:严格按照划分的“三包区”责任区及第二、三责任区界线清雪;要将主干道上机械清雪后遗留在中央分割栏下,路沿石边的积雪清干净露出黑色路面和路沿石。
2、清雪时限:以雪为令,雪停即清。节假日正常清雪。第一责任区清扫任务必须在停雪天亮后4小时内完成(包括节假日在内);第二责任区清雪任务必须在停雪后8小时内完成(包括节假日在内)。第三责任区清雪任务必须在停雪后24小时内完成(包括节假日)。
3、清雪标准:路面清雪达到路见本色;路沿石达到无积雪;人行道积雪可堆放在绿化带内,要堆放整齐、美观、拍压平整;雪堆高度不得超过80公分,宽度不超过路沿石;严禁将石块、砖块、树枝、垃圾等杂物混入雪堆;严禁使用尖锐铁器毁坏路面,规划方案《城市道路除雪方案》。
4、由市爱卫办牵头,会同文明办、绩效办、工商局、环卫园林管理局、城管大队组成督查组,清雪两小时后对全市清雪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五、责任追究
1、对未按时完成,工作质量不达标的单位,由市爱卫办、文明办取消“文明单位”、“卫生红旗单位”荣誉称号。
2、对在规定时限内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以及领导不重视、组织不力、清扫不彻底的单位由市绩效办进行通报批评和媒体曝光,并按清雪面积进行处罚。
3、对在规定时限内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由城管大队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六款进行处罚。
4、北京东路(八十四户乡政府—69230部队东院墙)、文林路、文景路、奎河路、文泽路、八十四户乡路段严禁倾倒积雪,由八十四户乡政府具体管理。如出现乱倒积雪现象,由八十四户乡政府自行清理。
第2篇:工作方案
一、为促进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和落实,特制订本方案。
二、校务公开工作评价主要方面:
1、职能处室将校务公开的工作纳入计划之中,全面考虑全期此项工作的开展。
2、每月对全校的校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制订校务公开工作反馈表,全校各个部门要做到一事一公开,一公示一反馈。
4、对校务公开及时收集反馈意见,并与校长、书记联系,办公室和工会由专人来处理和反馈这些意见。
5、利用教代会(或全校教职工大会)对校务公开的工作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和评价,及时听取好的建议和措施,问卷调查一期至少进行一次。
三、发挥好校园网的作用,在学校网页上开辟专门的校务公开栏及公示反馈栏,校长接待日要坚持设立,校长信箱及对外公开电话中的意见和批评、建议都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
四、通过开展好校务公开工作,力争无集中矛盾的爆发,无集体上访的事件。
第3篇:工作方案
由于近期我院安保科,在省暑期安保维稳督导组到我院检查安保工作时,督导组成员手拿一瓶不明液体在东门诊大厅随意走动,安保值班人员警惕性不高,未上前质询。对此问题,我院对安保科工作加强了责任分工及职业素养方面的培训,采取措施如下:
1、对在我院的保安员进行调整,对人员密集场所,加大安保人员的`数量,并对该岗位执勤同志进行岗位督导。
2、对于我院管理上的问题,我们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值勤,对于我院的值勤制度和上级督导部门的相关制度,规定认真遵守,以便做好我院安保工作。
3、安保科科长加强岗位巡查,随时了解情况,不能出现脱岗、空岗、睡岗等现象。
4、安保科科长不定时的对各个岗位进行一次检查,对岗位上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做出正确的处理。上岗时所有值勤人员不能做与值勤无关的事,如玩手机、看书报等现象。
5、安保人员值勤时不得擅离岗位,必须得在规定活动范围内值勤,如遇到紧急情况时,听从科长或院方领导安排,上厕所时必须有人替岗才可离开。
6、我院要定期对在岗队员组织安全教育工作,确保今后每一名 队员都能做到遵守工作纪律、严格履行职责。
7、安保科科长每天把安保工作向院方汇报,院方及时做到正确的处理。
为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定期对安保人员的责任分工及职业素养等方面的培训,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使其真正意识到自己的岗位职责且认真履行,并将进行严格的监督与管理。让安保各项工作落在实处。
第4篇:工作方案
为有效改善和治理我县公交车“冒黑烟”现象,确保我县公交行业以优美、良好的形象服务人民群众,特制定XX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公交车尾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推进节能减排、改善空气质量、服务民生出发,全面对全县公交车开展尾气污染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改善车辆排放状况,基本消除公交车“冒黑烟”现象。按“以补助”的形式,鼓励对车龄较长的车辆提前报废更新,切实为人民群众出行营造良好的公交出行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县交通运输局公交车尾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陈胜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钟晓东 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成 员:许荣春 周伟朱思春 何健 邹晓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办公室主任由许荣春担任,办公室人员由县运管所客运股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跟踪督促和日常工作。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8月10日前)
县公交企业要制定出公交车尾气污染专项治理、维保等细化方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层层抓落实,切实推进治理工作。
(二)实施治理阶段(8月31日前)
1.县公交公司要做好公交车尾气治理计划,分批安排车辆进行规范的检查维修。同时,针对存在冒黑烟现象的车辆,要按照“停一批、修一批、换一批”的要求,对冒黑烟车辆先停运、后修理。
2.对车龄较长且尾气污染严重难以治理的车辆,鼓励进行提前报废并更新。
3.治理过程中,对车辆进行零配件更换的,县公交公司要做好登记造册工作,以便备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9-10月份)
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公交公司公交车进行尾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检查验收。一是9月30日前组织对治理后的公交车情况进行检查;二是由县运管所组织人员对公交车的尾气排放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对冒黑烟的公交车进行登记,并督促整改。
(四)长效治理阶段(11月1日起)
县公交公司应建立公交车尾气排放长效治理制度,对尾气排放不达标和冒黑烟的车辆要严格按照我局公交车尾气污染专项治理总原则的要求进行停运,并及时对排放不达标和冒黑烟的车辆进行维保。11月1日起冒黑烟超标车禁止上路运营,我局将联合环保部门对冒黑烟车辆进行处罚。
四、补助办法
据统计,目前我县共计有16辆公交车,县公司公司购置新车后,凭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车辆注册登记证、保险单等凭证,按购置金额的20%予以财政补贴。该项费用自20xx年起列入县财政年初预算。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县公交公司切实加强对公交车尾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细化专项治理的具体措施,把专项治理与日常管理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杜绝尾气排放不达标和冒黑烟公交车上路营运。
(二)加强协调配合,推进专项治理。县公交公司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三)严格治理标准,坚持标本兼治。县公交公司要针对以往一些治理不彻底和反弹的问题,制定严格的治理标准和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深层次的原因。对治理不到位的车辆,禁止上路运营。
(四)及时反馈专项治理工作信息。县公交公司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和反馈工作情况,治理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上报。请县运管所于12月25日前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局办公室。
第5篇: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工作,根据全国远程办、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优势,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开展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工作,增强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市场意识和信息意识,提高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农产品流通,搞活产销对接,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提升农村信息化应用水平,促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的建立,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和规模效益,推动农业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和可持续发展;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中组部党员教育中心和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的部署要求,我镇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工作从20xx年10月份开始,按照镇建立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站、各行政村建立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点,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和重点生产农户等在新农村商网注册成为商户,实现网上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并进行交易的工作目标,分三年试点实施。
(一)20xx年底前,镇建立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站,建立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等信息库,帮助指导以上符合条件的对象注册新农村商网成为商户,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鼓励选择个别农产品资源优势相对突出,基础条件较好的行政村(社区)先行试点建立村级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点,发展10户以上重点生产农户注册新农村商网成为商户,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
(二)20xx年底前,全镇三分之一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开展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工作,试点行政村(社区)平均每村发展30户以上重点生产农户注册新农村商网成为商户,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并开展交易。指导符合条件还未注册新农村商网的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等注册新农村商网成为商户,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
(三)20xx年底前,全镇所有行政村(社区)都开展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工作,人口在4000人以下村(社区)发展30户以上重点生产农户注册新农村商网成为商户,人口在4000人以上村(社区)发展50户以上重点生产农户注册新农村商网成为商户,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并开展交易。督促符合条件仍未注册新农村商网的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等注册新农村商网成为商户,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
三、实施步骤
(一)20xx年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启动阶段(10月31日前完成)
(1)召开全镇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工作动员会,正式启动试点。
(2)印发相关宣传资料,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的现实意义,让更多的农民、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等了解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11月20日前完成)
(1)建立镇镇信息服务站。一是落实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电话机),并在门头悬挂站(点)牌和制度上墙(统一制作样式)。镇悬挂“县孚玉镇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站”,试点(社区)悬挂“县孚玉镇XX村(社区)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信息点”。二是落实人员,镇党委组织委员负责主抓该项工作,首批试点的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等要确定信息员(业务操作员),负责此项工作。先行试点村要落实一名终端站点管理人员和若干名信息员。
(2)开展业务操作培训。对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及先行试点村管理人员、信息员等进行业务操作培训,使他们熟悉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
(3)开展信息服务,做好农产品网上对接服务。镇建立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等信息库,指导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等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新农村商网成为商户,督促终端站点管理人员、信息员为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及重点生产农户查找市场信息,根据他们对农产品的购销需求,帮助他们把农产品供求信息发送到“新农村商网”的购销对接平台,通过农产品信息网上对接,实现农民增收致富。
3、考评验收阶段(12月10日前完成)
对各站点的工作场地、人员安排、设备配置、制度上墙等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考评验收。
(二)20xx年、20xx年试点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年度目标任务确定试点行政村(社区),建立村级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信息点,发展重点生产农户和符合条件仍未注册新农村商网的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等注册新农村商网成为商户,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并开展交易。
四、工作职责
(一)镇主要负责工作站的建设运行,指导行政村(社区)建立村级服务工作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当地的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等信息库,指导以上符合条件的对象注册新农村商网成为商户,发布供求信息。
(二)村(社区)主要负责工作点的日常管理工作,选配好终端管理人员和信息员,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服务工作点规范运行,督促指导重点生产农户注册新农村商网成为商户,为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提供信息服务。
(三)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等主要指导督促各自会员(成员)注册新农村商网上成为商户,对各自会员(成员)的购销产品信息进行搜集、核实、把关,协助他们在网上发布购销信息,进行购销对接。
五、保障机制
(一)成立工作领导机构
镇设立相应的领导工作机构,明确组织委员主抓此项工作,并报县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建立激励推动机制
1、建立考核工作机制。镇将把村级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工作纳入镇年度工作综合考核范围。
2、实行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一是对20xx年首批试点的行政村(社区)建立工作点,安排人员,配置设备,帮助指导农户在新农村商网进行注册,发布供求信息;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等积极配合工作部署,添置设备,配备人员,注册新农村商网成为商户,发布供求信息,经县领导小组考评验收,每个补助5000元工作经费。二是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估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对工作突出,交易活跃的站(点)通过考评验收后,每年给予适当的工作经费补助,对成绩突出的管理人员和信息员进行年度评比表彰。
各村(社区)要按照试点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调动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网上购销的积极性,扎实推进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圆满完成我镇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