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工作方案锦集8篇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和省、市农经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农村实际,为保证全年农经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展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目标,认真学习省农经处下发的《农经工作要点》,贯彻落实市农经站布置的《农经工作实施计划》,扎实稳步推进我区农经管理工作,如期完成工作任务,为我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目标。
1、新增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8个,每个乡(镇、街道)2个,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总量达到54个与同比增长50%。
2、建立二个合作社挂点帮扶点。区农业局及乡(镇、街道)各建立二个“一对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挂点帮扶点。区农业局由分管局长及经管站站长各负责一个帮扶点;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及农办主任在其乡(镇、街道)内各负责一个帮扶点。
3、实现三个农村土地百分比。一是全区乡(镇、街道)“农村土地规范化服务中心”的挂牌组建率达到60%;二是全区农村土地有序流转率达到80%;三是50亩以上规模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及签证率达到100%。
4、做好四个季度报表统计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全年农村经营情况季报统计报表及文字材料分析工作。
5、举办五期农经方面培训班。五期培训班的主题,一是农村经营管理;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三是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四是强农惠农政策及农业法律法规;五是农村信息化管理。
6、印发六类宣传资料。全年计划印发1000份六种不同内容的宣传资料。
三、重点工作及措施。
为确保上述目标如期实现,我们要把工作重点和工作重心放在“推动工作落实,指导基层实践,服务农民创业”上,要加大4个工作力度,全力推动农经管理工作。
1、加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力度。
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上,一是要继续做好土地延包后续完善工作,确保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两个100%”到位,确保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二是要完善土地承包档案资料建设。做到:户有证书合同,组有承包底册,村有分户台帐,乡(镇、街道)有档案资料,县有基础数据;三是要启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四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加快仲裁机构的组建工作;五是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和流转情况调研工作;六是要认真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调处工作。
2、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力度。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上,我们要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力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指导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一是要加强政策宣传。区乡(镇、街道)两级业务部门都要编印散发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明白纸”,并要结合各项工作,抓住各种机会、利用各种渠道,对农民群众搞好面对面宣传;二是要加强指导服务。及时传达下发市农经站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指导意见及发展指南。指导“一对一”挂点帮扶的合作社进行规范化运作,做好挂点帮扶方案及挂点帮扶总结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省农经处下达的培训任务。三是要做好“农超对接”工作,帮助合作社开拓市场。请各乡(镇、街道)要提前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并在4月底前上报拟推荐参加省里组织的推介洽谈和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的合作社名单及产品;四是要加强情况调度。区乡(镇、街道)要建立和完善合作社数据资料库(详见附件3)。每月及时更新合作社相关报表填写上报工作,严所审核关,切实防止和避免“闭门造册”、数据失真和漏登少登、留下表格空格多的现象。
3、加大农民负担监管力度。
一是要加强政策公开。区减负办要牵头检查督促涉农收费部门和涉农收费窗口按规定公开涉农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等最新政策规定,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要切实落实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对本年度农户承担的费用和劳务、享受的各种补贴标准、重点涉农收费项目和标准等,要以监督卡的形式发到农民手中;二是要加强监督管理。监管客体由农民个人向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并重转变,监管重心由“防止乱收”向“防止截留”并重转变。发现问题,要及时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坚决予以查处;三是要积极参与民生问题领域三个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四是要加强对村级组织一事一议的规范管理;五是要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指导。
4、加大农经基础工作力度。
一是要加强宣传力度。区农经站每月至少完成2篇、乡{镇、街道}每月至少完成1篇农经工作范畴内的宣传文字材料;二是要认真做好农经统计工作;三是要加强农经工作业务建设,完善基本资料,并搞好立卷归档。要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升人员素质;四是要举办农村经营管理培训班;五是开展农经工作综合调研,形成数篇有一定质量的调研报告;六是要加强基层农经体系建设指导,确保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中优化乡(镇、街道)农经队伍、强化乡(镇、街道)农经工作基础。
第2篇:工作方案锦集8篇
为了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实现我市“xx五”规划确定的万元gdp能耗降低20%的约束性指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陕西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及《*市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试行办法》、《*市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必要性
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是推动全市节能工作、完成“xx五”节能目标的有效方法,也是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具体行动。建立科学的节能评价考核管理机制,是衡量政府、企业节能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的基本标准,是强化政策执行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具体抓手。制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既细化了节能工作目标,又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节能工作的责任心和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促进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具有重要意义。
二、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对象
(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二)市政府确定的年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
三、对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的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价考核内容。
对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的评价考核指标分为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和节能措施指标(50分)。具体节能目标评价考核指标及计分方法见附表1。
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为否决性指标,以市政府制定的年度目标为准,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目标考核等次。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指标的完成率或有关工作完成情况计分。
(二)评价考核时间和程序。
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在上年度本地区万元gdp能耗及其降低率数据,经市统计局审定后一个月内,向市政府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送市政府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节能办公室)。市政府委托节能办公室组建评价考核工作组,每年对各区县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根据工作组的评价和调查报告,节能办公室于每年9月底前完成上年度各区县的综合评价考核报告,报经市政府审核后,向全市进行公告。
(三)评价考核等次。
以市统计局公布的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能耗指标作为定量评价考核的主要依据。评价考核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目标值)、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区县,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改进方案,市政府责令其限期改进。
(四)奖惩办法。
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结果,由市节能办公室报经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考评办,依照《*市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试行办法》的规定,作为各区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超额完成节能考核目标的区县,市政府予以5万元的奖励,对完成考核目标的,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加大对超额完成和完成的区县节能项目的投资支持力度、对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并暂停核准、批准和上报除鼓励类外的新建高耗能项目。
四、对市级有关部门的评价考核办法
市级有关部门节能工作的责任: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和年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工作;市经委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节能工作;市建设规划局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节能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商贸系统的节能工作;市文物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节能工作;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负责教育、卫生系统节能工作;市农业局、市水务局负责农村节能工作;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级机关节能工作;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协同做好相关工作。对上述部门的节能考核,依照*市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
五、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价考核内容。
评价考核指标分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节能措施指标(50分)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总体计分方法见附表2。
节能量为否决性指标,以重点用能单位根据市政府下达的“xx五”期间节能总量制定的年度目标为准,未完成该指标,考核结果即为未完成等次。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和指标的完成计分。
(二)评价考核时间和程序。
重点用能单位的评价考核由市节能办公室负责实施。重点用能企业于每年3月底前向市经委和各区县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送市节能办公室。其中,列入国家和省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同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市节能办公室组织以社
会专家为主的评估调查组,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市节能办公室根据评估调查组的报告,于每年6月份完成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综合评价报告,报市政府审核后,向全市进行公告。
(三)评价考核等次。
评价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节能量)、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重点用能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做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改进方案,由区县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
(四)奖惩办法。
市政府对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的单位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3万元,第二名奖励2万元,第三名奖励1万元,第四名以后各奖励5千元;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加大对超额完成和完成单位的节能项目的投资支持力度。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将从严控制。
六、加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发改委(节能办公室)要加强对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统计局、市经委、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评价考核工作组,负责节能目标责任的评价考核和监督核查工作。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本区域内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建立科学、合理、分级的考核工作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评价考核结果,并对自查报告和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评价报告的准确性负责。市、区县统计、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完善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和监察体系,保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第3篇:工作方案锦集8篇
以“创建卫生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不断增强市民文明卫生意识,改善居民生活工作环境,提高城市整体形象,让人民群众人人享受创建成果。根据“呼和浩特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精神,现将我市物业服务企业“创卫”方案制定如下:
一、创建工作组织机构
(一)成立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创卫领导小组)。
组长:巴图(市房产局局长)
副组长:张焕宏(市房产局副局长)
陈巴特尔(市物业处处长)
成员:段露芳(市物业处副处长)
韩朝惠(市物业处管理科科长)
贾宏(新城区物业局局长)
武忠贵(赛罕区物业办主任)
张毅(玉泉区物业办主任)
周梅(回民区物业办主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卫办),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日常工作。
主任:陈巴特尔
副主任:段露芳韩朝惠
成员:由管理科、协会及四区物业办抽调人员组成
二、任务与要求
(一)明确责任目标
1、“创卫办”要根据“创卫领导小组”的意见,对创建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听取四区物业办(局)创卫工作汇报,提出要求,协调解决问题,检查督办四区物业办每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及时通报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负责创卫工作的通报、简报等宣传工作
2、四区物业办(局)要立即行动起来,成立创卫工作小组,制定辖区创卫工作方案,真正做到领导、工作人员、措施、标准、责任五个到位。根据辖区内住宅小区现状,分开好、中、差三个层次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卫生监管力度,重点督促中等及差的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抓好小区的卫生管理,健全各类卫生设施,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清扫保洁人员,保持环境整洁,垃圾收集、储存、清运符合卫生要求。
(二)具体要求:
“创卫”是一项十分艰巨、繁重长效的系统工程,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到:
1、小区内垃圾日产日清;
2、小区内道路、绿地等共用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3、花草修剪整齐美观;
4、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等现象;
5、房屋外观完整、整洁;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
6、对二次供水蓄水池要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档案,水箱要加盖加锁;
7、排水、排污管道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
8、车辆管理有序,按规定位置停放。
(三)重点整治内容:
定期清理卫生死角;清理楼道、雨蓬乱堆乱放等杂物;清洗墙壁乱贴乱画等广告;特别是目前各小区自行车棚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十分严重,要加大力度进行整治,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要加强日常保洁管理。
三、创建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4月)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方案,明确职责,研究工作;
sp;召开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动员大会;
各物业服务企业拟定具体工作方案,对照标准,查找问题。
2、整改提高阶段(20xx年4月~5月)
开展全市范围内模拟检查,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达标。
3、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5月~6月)
认真对照模拟检查结果,逐条逐项进行梳理、摆问题、找差距、要在巩固现有成绩的基础上,强化长效管理,提高工作水平。迎接各级部门的调研、技术考核和综合检查。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紧密结合,发挥各自优势,同步协调推进,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社区调动广大业主对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共同为创建工作献策献力,积极参与到各项创建活动中来,让广大业主真正成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主力军。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在创建活动中,要积极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社区,利用宣传栏开展公共卫生、个人卫生和预防疾病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悬挂宣传横幅,每个住宅小区要在显着位置设立至少一处大型创卫公益广告牌。进一步增强业主的卫生意识、健康意识、环境意识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参与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气氛。
第4篇:工作方案锦集8篇
各科室(中心)、各社区、各企业: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履职效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为,促进整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资源和监管对象特点,特制定**街道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街道“三个年”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区安委办《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培训,突出检查重点,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
二、工作目标
确保各类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三项指标“零增长”,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死亡事故;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三、具体安排
(一)根据各行业、领域的不同特点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合理确定各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规模以上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1次,规模以下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总数的3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有储存经营企业、涉及可燃爆粉尘等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2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的检查频次为每季度不少于1次,在烟花销售旺季期间,应酌情提高检查频次。
(二)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及其基本情况合理安排对其监督检查次数。对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增加监督检查次数。
(三)对于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有关部门移送等与生产经营现场安全有关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四、检查内容
(一)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申领情况;
(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实;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依法设置(或者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有效履行职责;
(四)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取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的落实情况;
(七)是否使用国家禁用的工艺、设备;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情况;
(十)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转情况;
(十一)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情况。
(十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十三)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十四)对有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情况;
(十六)住宿是否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建筑内(三合一)。
(十七)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情况;
(十八)劳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情况,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职业危害申报及告知情况;
(十九)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五、工作要求
一是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前以及上级统一部署的安全大检查,由街道安委会统一组织安排。其他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行业、领域的分管部门按监督检查的总体安排自行确定。
二是所有监督检查均建立原始工作台帐,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作出检查记录。如有整改事项,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整改到期复查验收。凡拒绝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建议行政处罚。
三是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应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各项规定。凡违反规定的,将按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处理。
第5篇:工作方案锦集8篇
一、免费培训开设课程:
人力资源管理师(三、四级)
营销师(三、四级)
物流师(三、四级)
物业管理师(三、四级)
心理咨询师(三、四级)
社会工作者(三、四级)
以上课程均为200个课时。
二、报名对象:
1、拥有河北省户籍的人员;
2、16至48周岁,有工作意愿,暂无工作的社会待业人员及大中专毕业生。
三、报名时携带材料:
1、本人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注:就业失业登记证可在本人户口所在就业局免费办理。)
2、一寸免冠照片8张。
3、身份证复印件8张。
四、开课及报名截止时间:
开课及报名截止时间: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获取证书
(一)经培训合格后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结业证书》;
(二)经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合格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获得任职资格证明。
报名地址:石家庄市长征街75号长征大厦南楼311室
联系人:张老师
第6篇:工作方案锦集8篇
根据《XX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全省工商系统“八闽红盾出击”——20xx年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工商企监〔20xx〕291号)要求,市工商局决定于20xx年6月至20xx年10月,集中开展“八闽红盾出击”—20xx年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为扎实有效开展专项行动,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这一主线,以贯彻落实省“查无”办法为契机,遵循“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综合治理、教育疏导”的原则,加大对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一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遏制无照经营行为的蔓延,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树立工商部门的执法权威和“红盾卫士”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重点
(一)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住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存在生产安全隐患、危害人身健康、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造成水土流失、环境影响、影响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干扰群众日常生活、有损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等无照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二)结合黑网吧专项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工作、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清剿火患”战役、“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等工作开展专项行动。
三、工作安排
(一)排查阶段(7月上旬)。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整治措施,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要开展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并将无照经营录入动态监管系统。
(二)整治阶段(7月中旬至9月)。要加强对重点区域和时段的检查,及时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整治中,除本部门的专项行动外,涉及多个部门的,应积极提请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开展专项行动或部门间的联合行动。
(三)总结阶段(10月上、中旬)。各单位要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巩固成果,总结经验。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省“查无”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摸底排查,确定整治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认真研究整治措施,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动。
(二)落实信息报送。各工商所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专项行动总结(含《“八闽红盾出击-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统计表》)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材料形式,分别于7月12日前和10月16日前报市场科,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
第7篇:工作方案锦集8篇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造福人民的“民心工程”。我市提出将市创建成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正是出于此思路。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做好教育系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根据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责任分解的通知》和《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考评细则》,市教育局结合教育系统任务和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争先创优活动为引领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生态环境教育的内在规律,从青少年儿童的实际情况出发,强化生态道德和环境伦理教育,引导学生欣赏和关爱大自然,关注家庭、社区、国家和全球的环境问题,正确认识个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相互关系,帮助学生获得人与环境和谐相处所需的知识、方法和能力,培养学生对环境友善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努力把青少年儿童的环境意识和环保行为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公众广泛参与,整体全面推进”的原则,把创模活动与创建“绿色学校”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结合起来,为把我市建成人类人民人居环境最佳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领导机构
为认真落实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各项工作任务,市教育局成立“创模”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科。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三、主要措施
以继续推进我市各类学校、幼儿园参与创建国家、省、市级绿色学校为契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环保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和环保课程开发等活动,广泛发动学生参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培育学生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的主人翁意识,树立环境保护意识。
(一)积极加强环境教育宣传。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级校刊、校园网、校园广播等,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意识和“创模”的.重大意识。使全体学生对我市“创模”的知晓率到达100%。
(二)认真落实环境教育课程。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为依据,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各级各类学校应在学校课程总表中安排环境教育科目,保证每学年环境教育须到达12课时以上,并积极上好环境教育课,鼓励学校开发环境教育校本课程,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做到环境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三)广泛开展环境教育实践活动。结合“”世界环境日,在全市中小学广泛开展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环保手抄报、摄影评比和参与创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等活动,强化环保意识、现代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自觉保护生态、爱护环境、热爱大自然的文明行为。中小学生环境教育参与率达到90%以上。
(四)积极推进“绿色学校”和生态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继续动员和鼓励各类学校、幼儿园积极参与国家、省“绿色学校”和生态教育基地的创建工作。坚持把创建绿色学校和生态教育基地作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的重要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创模”工作的重要性。把“创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保证我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环境模范城市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对“创模”的领导。各校要将该项工作列入今后可持续发展整体规划之中,成立相应的主要领导牵头的“创模”领导小组,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落实具体部门分工负责,保证“创模”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
(三)积极落实本方案。各校要严格实行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在市“创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教育系统要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创模”工作。
第8篇:工作方案锦集8篇
为积极开展单位、居民区卫生治理和卫生达标活动,提高区民生活质量,按照我区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工作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宗旨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检查评分标准》,将驻区单位纳入社区统一管理,以社区为平台,针对单位、居民区卫生及基础设施状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通过督促检查、整顿治理,努力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工作任务,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单位卫生
1、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和卫生检查评比活动,记录详细、资料完整。
2、环境整洁,环境卫生设施完善,清洁卫生,室内外厕所符合标准和卫生要求,下水道通畅,有专人负责日常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3、道路硬化好,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院内无违章建筑,车辆摆放整齐。
4、绿化、美化好,可绿化面积绿化率超过90%以上。
5、室内卫生状况良好,楼道内整洁,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门窗无破损,会议室有禁烟标志,公用茶具消毒措施落实,学生宿舍、单身宿舍做到公寓化管理。
6、职工食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各项设施、工具符合卫生要求;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后上岗,卫生知识应答正确,个人卫生良好。
7、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防灭措施落实,“四害”密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二)社区卫生
1、有卫生组织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和卫生检查评比活动,记录详细、资料完整。
2、环境整洁,果皮箱、垃圾箱、下水道等环卫设施齐全、完好,污水排放畅通,公共厕所符合有关标准及卫生要求,下水道通畅,并有专人负责日常保洁。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密闭化,日产日清。
3、道路硬化好,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路面。绿地、院落等外环境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违章建筑,环境整洁。
4、绿化、美化好,可绿化面积绿化率超过60%。
5、街道、社区所属市场、经批准设置的临时摊点应强化管理,不得影响交通、市容和环境卫生,不得占道经营。从业人员培训和卫生管理等符合食品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饮食、商业设施设置规范合理,符合有关卫生要求,无乱设摊点现象。
6、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能提供“六位一体”的卫生服务,对慢性病能提供上门服务和指导,医疗废弃物处置规范。
7、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防灭措施落实,“四害”密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8、居民区内无违章建筑;建筑立面整洁,无残垣断壁,无乱贴乱画;楼道内整洁,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门窗无破损。
9、居民楼阳台、屋顶整洁,无乱堆乱放,乱搭乱挂。
三、时间安排
此项活动分4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年7月20日前)。区爱卫办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抽调精干力量,对辖区内的各单位、社区卫生状况进行摸底清查,登记造册,并将治理任务分解,责任到人。
第二阶段:创建示范单位、社区阶段(年8月底前)。辖区内分别选择3一5个单位和社区为达标示范单位、社区,按照整治标准要求,逐项整改,限期达标,树立典型。
第三阶段:全面达标阶段(年4月底前)。在总结示范单位、社区经验基础上,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对各单位、社区提出全面整改意见,并督促指导限期整改,完善各单位、社区的卫生管理工作,并根据本地工作开展情况,在三月底进行第一季度检测考核。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年5月底前)。卫生城区督导组组织人员按照创卫标准对各区进行检查验收,并进行总结。
四、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副局长刁云志担任组长,区政府办主任、区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区卫计局、区爱卫办、区疾控中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环卫处、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畜牧局、区环保局、各企事业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创卫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宣传口号要体现时代性、把握准确性、注重鼓动性,发动群众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造声势,使辖区广大群众真正做到人人参与、户户行动。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单位、居民区卫生整治工作责任制,确保清扫保洁制度、门前三包制度有效运行。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整治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人。
(三)严格标准,认真督导。把握好考核验收尺度,完善督促检查方法,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督导人员做到熟悉地理位置,知道联系方式、掌握存在问题。要坚持明察和暗察相结合,普查和抽查相结合,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加强督导,突出重点,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实现整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