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贷款承诺书
定边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_______同学是_______乡(镇)_______村(居)委人,现考入(就读)_______大学_______学院_______级_______专业,其与_______父亲、母亲、监护人)_______向贵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家庭贫困原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乡(镇)政府及村(居)委会保证本年度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诚实守信,无不良贷款记录,同时愿督促_______同学(毕业后)及共同借款人_______按时付本还息,并积极协助贵中心催还本辖区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的本息。
借款学生手机号: 共同借款人手机号:
_______村(居)委(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电话:
_______乡(镇)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电话:
第2篇:贷款承诺书
我叫 ,是 年从部队转业到 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月退役金收入 元。因经营 现缺少资金,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元。如借款到期后,未按借贷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日期履行还款义务,本人及家属自愿由市自主择业管理服务机构逐月扣划本人账户上的退役金(扣除最低生活保障费)向银行偿还贷款。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自主择业管理服务机构和承诺人各持一份。
承诺人: 承诺人家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3篇:贷款承诺书
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本人通过网络等媒体已熟知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就学费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保证自愿履行以下条款:
一、本人保证贷款时提供的信息及资料全部真实。贷款成功后定期阅读“勉县教育网”“教育资助”栏目相关贷款政策通知;定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完善相关信息。
二、在高校毕业前保证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及时申请毕业确认,并主动与县资助中心联系。毕业后继续升学时,保证在当年7月30日前持相关证明到县资助中心申请“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
三、毕业后保证每年按时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本年应偿还贷款本息金额,并将足额本息于每年11月30日前充值到“个人借款支付宝账户”中或直接到县资助中心按时还款。
四、因家庭经济好转需要办理提前还款时,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于申请还款当月1日至10日内的正常工作日,到县资助中心申请提前还款或登录在线申请系统申请提前还款,并及时与县资助中心联系。
以上条款如有违约,本人自愿承担相关惩罚责任。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注:此承诺书一式两份,借款学生及县资助中心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