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xxxx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我作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对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相关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和火灾事故,对本单位消防工作情况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郑重承诺如下:
一、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做到标准化和规范化。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持续具备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条件。
四、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依法实行“三同时”。
五、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完成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任务,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
六、依法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七、依法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并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九、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制定应急预案。
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十一、定期组织本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和火灾事故隐患,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生产安全和火灾事故。
十二、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和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摘要)》和河北省冀政办[XX]2号通知精神要求。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或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火灾事故的,接受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法律刑事责任。
承诺单位:
法人代表:
承诺时间:
年月日
第2篇: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就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对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负全面责任,本企业保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努力塑造企业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我们郑重承诺:
一、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获取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到位。
三、确保资金投入,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四、依法对从业人员特别就是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五、不违章指挥,不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
六、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上报和排除安全隐患。按上级有关要求,主动上报安全生产信息,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测、监控和整改。
七、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八、尊重、引导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权益和义务,加强职业危害治理,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九、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监察,绝不弄虚作假。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第3篇: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一、施工企业建筑施工
安全管理的职责范围为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和房屋拆除施工。
二、本年度安全管理责任目标:
1、本年度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不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
3、确保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亿元产值死亡率不大于全国平均水平。
4、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率达10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证率达100%。
三、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责任
1、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层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确保实现本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目标。
2、施工企业应制定和完善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逐级签订责任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定期分析本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防范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工作。
3、施工企业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建设,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到位。
4、施工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对本企业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和巡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各施工项目部、班组、一线作业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县住建局下发相关文件等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防事故发生。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5、施工企业应制定本企业建设工程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实施预案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四级及以上重大事故约谈
凡发生四级及以上重大事故时,县住建局对施工企业有关事故责任单位进行约谈,被约谈单位应将事故向区建设局作出书面报告,同时,主要负责人要到区建设局汇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和安全隐患防范措施。
五、年终考核
县住建局年终对施工企业实现本年度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目标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显着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表彰;对未实现安全管理责任目标的单位和责任人,取消参加本年度建设系统或全国、全省、全市全区评选先进等活动的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遵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企业:(盖章)
第一责任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第4篇: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我矿(公司)面向社会各界和本矿(公司)全体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1、保证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自觉执行落实国家或行业的各项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2、保证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作业和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
3、保证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时参加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保证每天有一名矿级领导下井(采坑)带班值守;保证矿山安全设施与装备水平、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确保不因任何条件变化出现滑坡。
4、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5、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法定的时间,并经考核合格。
6、为矿山企业全体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或等同应缴额的雇主责任保险。
7、保证生产作业环境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8、地下开采矿山实现如下要求:
(1)保证井下所有场所都有两个以上的安全出口;
(2)实行机械通风,保证井下所有作业场所都有合格的新鲜风流;
(3)保证井下排水系统始终保持正常状态;
(4)使用符合标准的提升运输设备并保持正常运行的状态,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9、露天开采矿山实现如下要求:
(1)实行台阶开采,保证平台宽度和设计的边坡角;
(2)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
(3)定期观测边坡稳定性。
10、定期为职工免费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11、保证对本企业委托承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责任,对其发生的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12、发生死亡事故后主动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交回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停产整改,并经发证单位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取回《安全生产许可证》开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