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廉政承诺书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与招投标过程中特作以下廉政承诺,以保证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违反,甘受相应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不以不正当手段向招标人谋取资格预审及投标的不正当照顾。
2、不以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方式,向标底编制、审查人员打听标底编制情况,向招标代理单位谋求不正当利益。
3、在确定中标人前,不向评标专家打招呼谋求照顾,不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4、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在资格预审资料中,主动提供近二年信用档案情况,包括有无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期限的证明。
5、不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标,如有其他人出现上述情况,主动向县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反映。
6、不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7、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骗取中标。
8、中标后,不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
9、中标后,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0、主动接受、配合永嘉县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联系电话:
200 年 月 日
第2篇:廉政承诺书
本人承诺如下:
坚决强化廉政意识,严守纪律要求,在计划生育工作上坚决把事办实、办好、办快。坚决维护计划生育的各项政策,绝不从计划生育落户等和自己工作相关服务中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承诺人:
第3篇:廉政承诺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树立学校良好的行业形象,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上级要求,本校向社会各界承诺如下:
1、校长对本单位党风和行风建设负主要责任,学校要做到有领导组织,有相关制度,有相关活动方案,并确保得到实施。
2、学校与教师及下属学校签订相关责任状,明确责任,明确奖惩,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明确保障措施。
3、在师生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求领导和教师严于律已,不触犯相关规定,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党员形象、领导形象。
4、制止三乱包保到人,对在职教师校外办班、补课、收费严格制止,绝不手软。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活动一视同仁。在职教师在校外各种补习班任职一视同仁。学校不在教学时间之外进行整班补课。学校领导不纵容、不包庇配偶、子女违纪。
5、对要求学生订购规定之外的资料、教辅用书,或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资料的一经查实与上述违规行为一视同仁。
6、学校禁止教师及中层领导以各种名义罚款、摊派钱物,学校不私自设立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向学生家长公开标准和相关内容,且做到收支两条线,账目清晰、无利润。
7、学校不为教师办班提供任何人力物力支持。不聘外教,不以赢利为目的高额收费,不从事小学教育以外的教育活动。
8、学校通过专题家长会、领导接待日、校园开放周等活动与社会、家长零距离接触,校长电话向社会公开,随时接受检举和质疑。
9、学校设立意见箱,校长联系卡,行风监督员,努力化解与学校相关的矛盾,杜绝上访事件发生,杜绝被新闻媒体曝光事件发生。
10、相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教育局举报电话:XX
校长电话:(办)XX(手机)XX
行风监督员副校长XX电话:(办)XX(手机)XX
《校长联系卡》可由学生向班主任教师索取。
签名:XXX
日期:年 月 日
第4篇:廉政承诺书
为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带头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克己奉公、勤政廉政,本人郑重承诺:
一、自觉加强党风党纪学习和廉政教育,认真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守纪律、讲规矩,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的纠正“四风”,带头树立高效、务实、廉洁的工委机关干部形象。
三、始终同县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和机关工委的各项工作安排,确保政令畅通。
四、开拓进取,爱岗敬业,认真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勇于创新,积极主动的为机关党建的发展献计献策,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拒吃、拒请、拒贿。不用公款搞个人消费,不在公务和社会交往活动中接受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等。不参与任何封建迷信、色情、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
六、如实报告个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
外、从业等事项,本人有关收入事项,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
七、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主管领导:
承诺时间:
承诺人:
年 月 日
第5篇:廉政承诺书
本人向组织和干部职工郑重承诺: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自觉做到:
1、严格遵守总公司《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铁路局《关于全面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坚决做到不私设“小金库”。
2、在车间考勤管理、二次分配、职工提职、工作调整、先进评选等工作中,不利用职权收受好处。
3、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现金、购物卡(券)等,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不违规多占住房,或者违规买卖保障性住房。
5、不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
6、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友和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7、严格落实车间事务公开制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原则,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8、不利用婚丧喜庆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上述承诺,请组织和干部职工监督,如有违背,甘愿接受处理,并愿意按《关于在全段中层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中实行廉政承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接受组织考核。
承诺人: XXX
20xx年X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