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办学承诺书
为依法办好民办学校,促进民办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保证教育质量,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二、自觉接受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三、收费项目和标准须报区物价部门批准,报区教育局备案。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
四、招生简章和广告严格按有关程序报批,决不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
五、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六、依法建立学籍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办学效益。
七、搞好学校食品、卫生保健和校舍、用水、饮食、用电、交通等安全防范工作,杜绝事故发生。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力,造成财产、人员等事故发生的,学校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每年自觉参加校方安全责任保险。
八、收取的费用依法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为受教育者创设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九、自觉加入百色市右江区民办教育协会,遵守协会《章程》。
十、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教育局存档一份,幼儿园举办者持一份。
学校(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XXXX年X月XX日
第2篇:办学承诺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水平,营造公平健康的办学氛围,我单位郑重承诺:
1、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自觉按照国家有关就业培训法律法规及各项工作要求,接受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管理及检查评估。
2、依法制作和发布招生简单和广告,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真实、准确,符合《办学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招生简章和广告发布前,向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与备案材料一致。
3、在招生场扬明显位置公布《办学许可证》正本、学员(教师)管理制度守则、收费标准、政府补贴标准和监督电话。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实行相应的财务、会计制度。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报审批机关和物价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告。在招生时,按照已备案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用,向学员告之政府培训补贴标准和办法。
4、严格按照《办学许可证》的许可事项范围开展培训,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布的职业标准、培训文件组织实施教学活动,授课计划和教学内容及时备案,保障培训质量。
5、绝不以虚假资料报班或申领培训资助,绝不通过任何违法违规手段来提高鉴定合格率,绝不以任何形式骗取或套取政府培训补贴费用,绝不以减少培训时间来降低培训成本或缩短培训补贴申领周期,确保培训质量真实可靠。
6、做好教师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聘用符合有关规定的教师任教,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落实社保参保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对所聘教师的管理,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7、保障学员的合法权益,做好学员的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等工作,为学员提供真诚、耐心、细致、高效的服务。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学员的沟通,了解学员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纳学员到正确意见和建议。
8、严格按要求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工作。提供的师资、办学场地、设施设备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安全、消防、卫生等合格证明。
我单位对提供的各项材料和公布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若有违反本承诺书的行为,愿依法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XXXX年XX月X日
第3篇:办学承诺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民办学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为规范我区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引导其依法办学、诚信办学、健康发展,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特要求各学校签订本承诺书,承诺内容如下:
一、举办者或学校校长为学校规范办学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相关责任。
二、学校应成立以校长为主的规范办学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学校依法办学、诚信办学。
三、依法办学,服从管理。坚决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精神,自觉接受教育及相关行政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社会舆论监督。
(一)学校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备案表》等资质齐全有效,置于教学场地显著处,便于学员和家长查看了解;另设教学点及时到相关教育部门备案。
(二)学校应据实将办学内容、开设课程、收费标准、师资情况等进行公示。
(三)学校师资配备符合办学要求,结构合理,教师具有相应任教课程的教师资格证,与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
(四)学校所发布招生宣传广告内容和实际办学情况一致,广告内容不违反有关政策,严格履行备案手续,内容实事求是,不做虚假广告,遵守办学承诺。
(五)收费规范合理,学校主动公示收费标准和退学退费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收退费,出具国家规定使用的票据。
(六)学校自有(或租用)的办学场地符合消防、卫生等相关安全规定。
四、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教研制度,通过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培养学生学习兴趣,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用高质量回报社会。
五、确保学校和社会稳定。学校尽全力为社会发展做出自己最大贡献,努力构建和谐学校文化,把教师和谐发展作为学校的中心工作,坚持“办社会满意学校,做学生满意老师”,促进学校内涵发展,逐步成为口碑好、质量优、重信诺的品牌学校。
六、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特此承诺。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分存区教育局和学校。
学 校(盖章)
举办者(签字)
二 〇 年 月 日
第4篇:办学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依据省、市、县及学校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情况,现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严格按照上级“一次性收费、两公开”的收费办法进行收费,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规范办学行为教师承诺书。
二、严格贯彻、执行学校要求,与省、市、县及学校保持高度一致,班、科任相互配合做好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力求实现班级风气正,学风浓,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增加人际交往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融洽教师与学生及家长的.关系,经常通过家访等形式与家长沟通,不激化矛盾,形成以班主任为核心的管理班级的群体。
四、不以任何借口为自己的教育对象进行有偿补习或课外辅导。不强迫学生参加课外学习。
五、关心、热爱每一位学生,特别是关注弱势群体,承诺书《规范办学行为教师承诺书》。不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不讽刺、挖苦、辱骂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把学生撵出课堂,不让学生写机械重复性的作业。
六、不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订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学习用品、书籍、保健品、生活用品以及其它物品、商品。
七、不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的钱物,更不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和其它商品。
八、不让学生为自己服务,不让家长为自己办事。
九、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课时计划,不擅自增、减教学内容,不随意占课、让课或加快、延缓教学进度,不挤占课时、扰乱正常教学秩序。
十、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不提前上课或延后放学,保证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
十一、科学布置课外作业,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小学生作业的相关规定,力求学生的课外作业科学合理,不加重学生的负担。
十二、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待教学质量和教学检测问题,不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座位排名。
十三、经常向学生进行公民道德、法制、心理健康及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道德意识、法制观念、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
十四、组织学生活动前,要有明确的活动要求和具体活动措施,不得中途让学生离校,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以上承诺从20xx年2月起生效
xxx小学
承诺人:
第5篇:办学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端正师德师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配合学校做好教育行风整顿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我郑重承诺:
一、认真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坚持不备课,不上课,不备好课,不上课。严肃课堂纪律,上课前做好充分的准备;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走出教室;不接打手机;不坐着讲课。
二、不组织学生购买各类学习资料,不暗示或诱导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不举办或与其他人员合作举办各类重点班、补习班、特长班,不进行有偿家教等。
三、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不加班加点、随意延长学生在校时间。
四、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侮辱学生,不损害学生的心理健康。
五、在自己分管负责的职责范围内,服从学校安排,严格要求,尽职尽责,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管理工作。
教职工(签字):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