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高一作文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6-14 10:33:47

第1篇:我的高一作文

童年是天真烂漫的,就像一张纯洁无瑕的白纸,最容易涂上最美的图画。

那是小学二年级时,一个星期六的早晨,爸妈没做饭就出去忙农活儿了,叫我在家看家,说等晚点就回家做饭。我一个人玩了一会儿,觉得很没意思,恰好邻居小伙伴李锐也一个人在家,我们俩就在大门口玩游戏。玩了不知多长时间,两家大人还没回,我俩肚子饿得咕咕叫了。正没办法,我忽然看到邻居家桃树上许多桃子从叶里露出来,红通通的,像是熟透了。我就提议说:“我们去摘几个桃子充充饥好不好?”李锐也拍手赞成。我们就拿一根竹棍到树下敲了好几个桃子,吃完各自回家了。

到爸妈回家我家正在吃早饭的时候,忽然听到邻居伯伯在门口大声喊:“哪个细伢把我家的桃子打了,大人要教育啊,别让细伢学着偷东西。”爸爸瞄着我说:“是不是你?”我支支吾吾地说:“我没有。”爸爸严肃地说:“小孩子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那是偷,别人会看不起的。”

一整天我很不安,我偷了伯伯家的桃子了,我怕别人说我是小偷。夜里我做了一个噩梦,许多小朋友指着我喊:“小偷!小偷!我们不跟小偷玩!”我吓得大哭起来。爸妈都跑进来问:“怎么了?怎么了?女儿怎么了?”我哭哭啼啼的把早晨的事说了一遍,爸爸说:“你不跟伯伯说就打桃子是不对的,不过你主动承认错误很不错。我明天带你向伯伯认错好吗?”

第二天一早,爸爸就带我到邻居伯伯家道歉,伯伯说:“小孩子不懂事,只要他知道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就好。”伯伯还夸我是诚实的好孩子,摘了一大兜桃子给我,说是给我的奖励。

从那以后,我知道了什么叫偷,知道诚实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第2篇:我的高一作文

我是高一的一名女生,都说学好物理是男生的强项,我只是笑而不答。因为我喜欢物理课,物理也是我的强项。

首先,我喜欢物理课,因为物理贴近生活。有时候在课堂上,竟然迷糊了自己的位置,有种老师把生活搬进课堂,又带领我们从课堂走入社会的感觉。另外,有的同学觉得学好物理是为了应付升学考试,;有的同学觉得学好物理是为将来进一步学习相关专业打好基础,因此强迫自己必须学好物理,因为物理对自己的以后很重要。我认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真正的喜欢和感兴趣,才是动力的源泉,加油站。人们常说,处处留心皆学问。不错的,我发现,物理特别贴近生活,生活中处处有物理,学习它很有用。有时会有这样的感觉:其实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侯就知道,就在用,只是没有总结,上升到理论而已。因此,有种迫不及待地求知欲望,所以我喜欢物理课。

其次,我喜欢课前预习有老师给我们准备的导学案。

很小的时候,老师、家长都经常说,课前预习很重要。因此在写完作业后,我也主动预习过,可是老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看不懂、弄不明白。很苦恼,又没有人指引。时间久了,也就放弃了这个习惯。但是现在不同了,我喜欢预习,因为预习前,老师会给我发导学案。导学案引导我该复习哪些旧知识,然后跟随老师设计的巧妙的问题一步一步的思考、学习,步步深入,直到主题,而且后面还跟有练习,加以巩固所学的新知识。我喜欢预习,因为我每次预习后都有很大收获。预习后,有时能基本领会这节课的主要内容,有时会有一两个问题弄不明白,我就及时做出标记,第二天,课堂上我就有明确的目标,会非常关注其他同学对这些问题做出的回答和解释。我喜欢预习,因为每次预习后我都非常有成功感:因为这是我自己独立思考、学习得到的收获,是自我能力的见证。我更加坚定:我的水平提高了,我的能力见长了,我越来越厉害了,与此同时我也越来越自信了。所以我喜欢物理课,我喜欢课前预习有老师给我们准备的导学案。

第三,我喜欢课堂上的自主学习模式。

小时候我是一个好孩子,端端正正的坐着,听老师讲课。现在不同了,改成我们先学习、讨论,之后给大家讲,讲得好,老师给予肯定、表扬;讲的不够完整,同学们互相补充,实在不行,老师再指点、讲解,而且不忘鼓励大家继续加油。我完全是在自主学习,而不是被动接受知识,我体验了学习的整个过程,我知道了该如何学习,也就是学习的方法。再也不会因为课堂上没意思而走神或睡觉,我学到的不仅是知识,更是学习知识的方法。所以我喜欢物理课,我喜欢自己主动思考、小组合作学习的自主学习模式,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知识。

第四,我喜欢实验,爱追根问底。

我虽然是女生,而且是一个很文静的女生,但是我很认真,什么事我都爱弄个清楚、明白,不弄出个水落石出,决不罢休。物理课都是先总结道理,再运用到社会,很深奥。而物理实验恰恰解决了这个难题,让我好像不怎么会说但心理很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我喜欢实验。有时候,实验还会和书上的有出入,不太一样。我想:科学家都认定了,就应该是那样了。结果被老师批评了: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老师还给我举例说,曾经有一个物理学家总是抱着怀疑的态度,刻苦钻研,一遍又一遍地实验,竟然推翻了认定几千年的一个定律,在历史上有很大反响。我很受启发,并幻想着自己可能就是那个物理学家。从此以后,我不禁更加喜欢实验,还更理直气壮的爱追根问底,弄得有几次让老师哭笑不得,说:小心点,可别是钻了牛角尖。我虽然不太明白,可我还是喜欢我的认真劲,喜欢实验,喜欢追根问底,喜欢物理课。

这就是我喜欢物理课的理由,我喜欢物理课,并且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喜欢物理课。

教师评语: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真正的喜欢,学起来会事半而功倍;被动的强迫,甚至会事倍而功半。完全的自我投入,往往会在不知不觉中、生活琐碎事情中、无意的言语中等等,默默的收获着。看了这篇文章,我也很有感慨:不经意的言语很可能影响孩子的思想,改变孩子的观念,甚至改变孩子的人生,伴随孩子一辈子。因此,做老师的,一定要先思而后行,为祖国培养出更多的、喜欢学习的、会学习的好孩子。

第3篇:我的高一作文

良师是灯,照心灵之路;益友是灯,伴人生之路.

走在荆门名师一条街上。广告牌上悬挂著名师巨幅肖像。简朴的衣着,文人的气质。下面附着他们的教育理念。他们用这句话当灯,把自己点燃,照亮学生。

抬头仰望名师灯箱,仿佛看见跃入银河中的串串星星。我常想,要是人生的路上没有几盏这样的灯,生命必是寂寞的,犹如没有风景的旅途,没有星光的黑夜,没有绿洲的沙漠。幸好,我们看到了许多盏这样的灯,他们在这里汇成一条澎湃的光明之河。他们中有人曾伴我人生之路,他们是我的益友,也是许多人的良师。不妨把我敬仰的名字先写在这里:郭文静、阮传凤、杨立杰、杨榕、鲁修贤。

郭文静

灯箱上的郭文静,文静地笑着,人如其名,文文静静。

她是我高中时的同学,低我一届。分寝室时,我与她住同一间。我兀自说:“在哪里打水呢?”有人在我身后说:“就在后面的厨房里。”我寻声望去,一个长发的女孩,因为内向羞怯,涨红了脸。她并不看我,但她脸上分明挂着笑。我一下子喜欢上这个寝室,因为她。但我并不认识她。我问另一个女生:“她是谁?”女孩大声地对我说:“她叫郭文静。”声音里一片明媚,郭文静听了,脸更红,笑得更不好意思了。

时隔多年我仍记得当时的她:粗黑的长辫,没有刘海,前额十分光亮,普通的眉毛鼻子和嘴巴,皮肤微黑,手大,身材不纤细。但她整个形象将善良、恭俭、宽容一下子一览无余地展开在我的面前。我想,这个人会成为我的好朋友。后来,她进了师范,我进了教师进修学校,我们没有联系。我健忘,我几乎将这个女孩忘记,她不出众,也容易被人遗忘。

时隔四年,我们又走到一起,同一个乡镇工作,她教小学我教中学。那天,我去看一个朋友,她住隔壁,过来看我在,又笑了,还是老样子,脸红,不正眼盯人,说着说着就说起了她的学生。我的朋友告诉我:郭老师是少先队辅导员,年年工作出成绩,就要纳新(入党)了。口气中没有同龄人的讥讽。我感到不可小看这个姑娘。

回我所在的学校,郭文静送我。我自然问到纳新的问题。从她的谈话中,我才知道她姐夫就是某中学的副校长,但她的纳新与官戚无关,相反她姐和姐夫要求她进步,对她要求很高,就指出她的许多弱点,如她不爱讲话。似乎她也认可自己有这种毛病。我愿她跳出这种思维,就说了一句既实际又鼓励她的话:你说你不爱讲话,这一路可都是你在说,说得我连嘴都插不上来。这句大实话,着实让她震动不小,她豁然明白,我为她推开了一扇很重也很轻的门。

从此,她在我面前自信且健谈。如果说没有这次的交谈,四年前的友谊可能中断。问题是天下的事就是这样巧,认定的朋友,终归在无意中成为。我成家后,她和她的先生从荆门来看过我两次,送给我一本《宝宝相册》和一件孩子的洁白的公主连衣裙。这两件都是我心中的珍宝。

她对我的依恋,是从我这儿找到了一点自信吗?我不清楚,而我对于她,却完全缘于她的平和,对学生的热爱。有几次我亲眼所见她对学生的辅导:认真、知心、热忱、严谨,对学生像对我一样真诚、友好,常因有点激动脸上挂着红红的笑容。学生睁大眼睛,自信而欢喜地看着他们的老师。

这样的局面,足以让天下父母感动,为自己的孩子有这样的好老师倍感幸运。有两次,她对我说,她班上的学生拿了第一,说完她的脸又红了。

就是这个爱红脸的人,有一次却做出了一件足以让教育局最高层领导脸红的事。

她结婚后,不能调到荆门她先生的身边。第二年她吸收上一年的经验,托得力的人去做工作。回话,这年没问题。但临近开学不见动静,她甚至为了调动将自己的新房设在教委对面的七楼上。

有一段时间,她几乎天天早出晚归,只为了拉关系,探口风。女孩子等不起,她已二十好几,新到一个地方又要奋斗几年。想早点要个孩子的话,就成了两难的事。她一急,做出了在教委门前拦截领导的事来。

她红着脸,勇敢地张开双臂,倔强地说道:“主任,我的调令什么时候下?”主任未曾见过这架式,也不知道她究竟有多大的来头,赶紧问:“你叫——?”她大声地说道:“我叫郭文静,五里的。”“哦,我们就研究。”文静回家,怎么也不是滋味,她一门心思只想调进城,那是她的天堂,她可以放弃曾经奋斗得来的一切,可以不要党票,不要荣耀。这次事件后,她彻底横下一条心,人也得罪了,不调动就拼命。上天终于被感动。她成功了,也从七楼上撤下来,建了自己的小窝。

她几乎没有什么嗜好,只要谈话,无外乎家庭孩子学生。有一次我打电话过去,她说她的孩子说了二十多分钟,我仍然插不上嘴。天呐,这个人还是老样子,不显老。我仿佛看见电话那头的她,长发无刘海,皮肤与二十多年前一样,油黑不光滑但绝无皱纹。

至于她是怎样上名师榜的,我相信在一个人才济济的城市,绝不会有人让给她这种荣誉,并且她又是一个不大愿意与人争夺的人。那么,她的敬业精神、良好的人际关系、师生的交口称赞、伯乐的识才善用,是她又一次成功的辉煌基石。作为优秀教师,她去北戴河度假,我问她感觉怎么样,她红着脸说:没意思。我觉得这比她说怎么怎么有意思有意思多了。

第4篇:我的高一作文

朦胧中看到你身着一袭白袍,醉捧半壶美酒,像酒中仙一样飘然而来。

在我的生命刚刚开始时,朦胧之中就有了你的影子。虽然对于你的诗句懵懵懂懂,不解其意。但在不断的咀嚼和欣赏中,也渐渐懂得了一些。“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这句诗词脍炙人口,千古流芳,那种温馨的感动勾起了我无尽的遐想。在儿时,我欣赏你的非凡才华!

你放荡不羁,一个酒壶竟成了你毕生的挚爱。你引吭高歌,仿佛天生天养。你淡泊名利,要高力士脱靴研墨,视名利如粪土。你举杯邀明月,仰天大笑,“自称臣是酒中仙。”举杯,饮尽风月;举杯,引吭高歌;举杯,放荡不羁。那时,我欣赏你你将自由进行到底的勇气!

你说“长风破浪会有时。”你说“天生我材必有用。”不得不佩服你的乐观。你笑看风云,似乎一切离你远去,只剩下一个空灵的世界任你游荡。你“把酒邀明月”,吟唱着无人问询的孤独;你醉饮美酒,豪挥笔墨,写尽满腔热血。一张薄薄的宣纸写不了你满腔的豪情,一支秀长的毛笔话不尽你一生的壮志。后来,我欣赏你无以言语的豪迈!

当思绪静静回放,情节慢慢梳理时。偶然发现了你惘惘情思。你曾因满身才华但无处施展而悲愤;你愤恨世道炎凉,感到仕途艰难;你曾因朝廷的重用而对未来充满希望,你也因此对自己满身才华的施展而满怀信心……“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身为游子的你心中满怀惆怅;你对着高堂明镜,心中延绵不断的伤感竟让青丝变为白发;你厌恶官场险恶,愤恨之中的你写下了“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你高呼“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一句句掷地有声,铿锵有力。现在,我欣赏你不畏权贵的清高。

原以为你的一生都是顺风顺水,但现在看来却遍布坎坷。也许是因为当时的懵懂没有参悟透你如此复杂的内心吧!原来,你的一生也会被风中翻飞的秋叶遮挡你向前望去的眼眸;原来,这才是你坎坷遍布而又诗意盎然的人生!

我欣赏你,欣赏你的才华,欣赏你的勇气,欣赏你的豪迈,欣赏你的如此种种。最重要的,是欣赏你的乐观豁达和绚丽多彩的人生!

第5篇:我的高一作文

昨天,也是在这个时候,我和班里的一行人坐在图书馆的报告厅,准备着竞选。怎么说呢,昨天的情景很乱,我们班的所有人都是阴差阳错坐在那里的。整个报告厅很吵,很闹,就像一大群青蛙在呱呱乱叫。而我,就是那只坐在井底的青蛙,在可笑地叫着,可笑地叫着"害怕万一被选上"这种话。

一开始,我的确想拿走报名表离开那里,但看到同学们都一副认真的样子,我安静地坐了下来,老师说亮相一次成长一次。正如一本书中说的,好的文凭帮得了你一时帮不了你一世。……是啊,不论结果怎么样,试一试总是比不试要好得多。但心中那种奇怪又可笑的想法仍然挥之不去。就像一只鼓足了气的青蛙,蹲踞与井水旁,认为月亮就是离自己很近的。

从小,我便是父母眼中的乖乖女,老师眼中的好学生,生活圈子很小。这种情况即使到初中也没有改变。我好像是同学们羡慕的对象,不仅有着各种上台机会,而且成绩也名列前茅。仔细想想,有这种想法也是很正常的吧。我只知道,有很多人比我优秀,仅此罢了。

分针一圈又一圈地转动,演讲正式开始了。一个又一个优秀的人上去演讲了。"大家好,我叫……,我擅长书法、绘画……""我的软笔已经过了十级……""我曾经在全国性的演讲比赛中荣获一等奖……""我热爱播音,曾是校庆的主持人……"一个又一个带着光辉的字眼一点一点堆积成一颗大石,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他们有那么多的奖项,有那么多的荣誉,而我,而我呢,几乎什么也没有!一瞬间,我不敢去想,无法可想。小小的一中就已藏龙卧虎,更何况广阔的社会,我,拿什么去竞争!

就这么几分钟,我突然明白了有很多人比我优秀得多,并且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那种自愧不如所带来的压力。我,看到了井外的世界,世界很大,月亮很远。比我跳得高,就快要摘到月亮的青蛙很多。(然而)心底的倔强告诉我,不必自卑,我很好,而且我会越来越好。

第6篇:我的高一作文

瞧瞧镜子里那个小女孩:一张稚嫩的娃娃脸,柳叶眉,大眼睛水汪汪的,美中不足的是长了一个塌鼻子。玉兰花似的花瓣唇组成了一张能说会道的嘴。这个小女孩就是我,多姿多彩的我。

我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儿,我和班上所有同学都不一样,他们每天都在谈论鹿晗、杨颖等明星的事,而我,却整天沉浸于我的漫画制作;他们每天一下课就玩得不亦乐乎,而我就端坐在桌上看几页散文,用妈妈的话说,我是只长心不长个儿。我七八岁的个子,却拥有了十几岁的心智。

我的爱好很广泛。下棋、画画、唱歌跳舞……但我最爱的业余爱好你一定想不到,那就是——收藏。我从小就爱收藏各种各样的小物品,什么小剪子、小贝壳、弹珠……都能引起我的注意和欢欣。

妈妈说,我两三岁的时候不论见到谁的手上有一点儿好玩的东西,我都会像一只疯狂的野猫,挣脱妈妈,摇摇晃晃地冲上前去,抢夺人家手里的东西,要是谁不给,我就张牙舞爪,将人家抓的满脸是血。总之,就是不得东西誓不罢休。

长大了,我的收藏癖不但没减,反而越加强烈了。走在路上,我总是左顾右盼,看看别人有没有什么可爱的小玩意儿,我还总是低着头走路,因为我要注意自己脚下有没有什么遗漏的宝贝啊,走在回家的路上,是我淘宝的最好时机,周围没有多少人,我瞅见一个假的戒指,就一蹦一跳地过去捡起来,放进口袋里;看见一个闪光的铁环,我也忙不迭跑过去丢进口嗲;一把老鹰形状的`钥匙,我更是喜爱得不得了……(原创投稿 )

记得有一次,同学婷婷的脖子上戴着一串可爱的小熊项链,我问她在那里买的,他回答说是捡来的哦,于是,我迫不及待掏衣兜,掏出两元钱,可怜巴巴地说:“婷婷,郝婷婷,你知道我喜欢收藏,你就把你的项链卖给我吧,我给你钱!”我厚脸皮地死缠烂打,终于把项链得到手了,别提我有多开心了,就是这样的爱收藏的我,百宝箱里全是我的珍藏品,什么小白兔玩偶、小手镯、生锈的机器人啊,统统都是我的心肝宝贝。

除此之外,我还是个勤劳的怪孩子,为什么怪呢?听我细细道来吧。

在学校,老师布置了作业,大家都唉声叹气,一下课就出去玩,而我呢,就端坐在座位,仔仔细细地将作业做完了才肯出去玩,在我思考题目的时候,扔沙包、跳绳等诱惑都不能吸引我。

这天,老师带来一份习题,问谁愿意做,大家都把头摇得像拨浪鼓,只有我激动地举起手,大声说:“老师,我愿意做!”平常做完作业,如果有空闲的时间,我还会请老师给我布置几道难题呢!所以,同学们都说,我是个怪人。在家,完成了功课,我也不会立刻跑出去玩,我还拿出书来,仔仔细细地看几遍,写上一片读后感主动教给妈妈批阅。临近期末,我还自己上网把题目抄下来一遍一遍地做呢!所以,父母说我是个可爱又勤奋的小机灵!

这就是我,一个可爱、自信、爱好收藏又勤奋的我,一个多姿多彩的我,你愿意和我交个朋友吗?

第7篇:我的高一作文

我看见了一个人很像你,多么希望不记得你,可是那么清晰的人我又怎么会模糊掉

他说我们曾经见过面?

我听着烟花易冷,音乐重复的节奏充斥忧伤,暗笑是我记性太差,毕竟不是你。

我看着《IT狂人》无法理解那英国幽默,心里悻悻的像看默片一样。我想如果你在身边,绝对就不是这样。

在我的记忆里,你是个很出色的朋友,并且在我的记忆中生根不肯离去,清唱着我点的歌。

许多人背着行囊艰难的跋涉,我用了那么多的时间都只是越走越慢。“顾城在一生在寻找什么?”“他找到光明了吗?”“他一定没有在黑夜中找到自己存在的理由。”越狱(第二季)里那个寻找荷兰的精神病者从高塔上落了下去看见了什么?

我只不过是在寻找你而已。

窗帘外微薄的日光真的就能照亮心里的世界吗?真正的灵魂总是在黑夜才开始苏醒。时间是这样狡猾,又有东西在假装光阴。

水没有退路时,也会形成瀑布,情感也一样。

来到五中那天,汹涌的人群望上去像堵在门前的一堆……这里是个旧街区,残存着被所谓的新时代遗弃。许多的人堆积在这里,在市井中生活着年年月月,仿佛时间从来没有改变他们什么。终于暗暗的街区腐蚀掉坠入此地的光线。

我很清楚不喜欢这里的原因,是这里没有我最想见到的人。你是一个那么谨慎的人,又怎么会丢失重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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