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语文考试作文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6-09 16:37:09

第1篇:高一语文考试作文

一棵小树说:“让我长在充满阳光的位置上,我将很快为你献上一簇绿阴。”

一缕花香说:“让我飘到人群当中,我将带给人们一份美秒的心情。”

五线谱上的音符说:“让我站在该站的地方,我会为你谱写出悦耳的旋律。”

画板上的色彩说:“让我住在适合我的所在,我将为你展现、一幅完美的图画。”

一位先哲说:“给我一个支点,让我站在适当的位置上,我将托起整个地球。”

世间万物都有自己的位置,他们需要适合自己的位置。就连垃圾也不例外,环保学家反复对世人说,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可见,位置是诱人的,但诱人的位置并非有意者都可思而得之。

屈原自投汨罗江,一代文豪自此灰飞烟灭,是因为在腐败的楚国宫廷没有赢得应有的位置;李白行走江湖,游历山水,与朝露斜晖为伴,以麻布黄卷为友,也是因为争权夺势的朝廷没留下他的位置;蒲松龄厌倦官场,隐居山野,一本《聊斋志异》映出了一些人的狰狞面孔,也是因为在浮浮沉沉的前半生没找到自己的位置……千里马本身的素质固然重要,然而如若缺乏英明的伯乐,千里马也只能和普通马一样,老死厩中;背负名将驰骋沙场建立赫赫战功,那只能是遥远的幻想。毛遂自荐的人们是为了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有了位置的人,由于不能摆正自己与人民的位置而落马乃至毁灭,令人扼腕。历有许多有关位置得失的事例可供借鉴。苏秦挂六国印,联横合纵;管夷吾、百里溪被举为相,为国家昌盛做出了非凡的贡献;诸葛亮错用马谡失街亭,从而又一次错过了夺取中原的大好机会。

鲁迅如果当初从了医,那太可怕了——他能救治一个个肉体上有病的国人,却不能救治精神上病魔缠身的国人。他的弃医从文唤醒和激励了一个又一个革命者,更为后人留下了无法估量的精神财富和文化遗产。可以说,正确选择自己的位置造就了鲁迅。

第2篇:高一语文考试作文

记忆中的农历五月初五,没有别的,独有满屋子的粽子清香,或许这也注定了我与粽子间不解的情缘

很小很小的时候,最期待的莫过于端午节那一天,外婆总是忙里忙外包粽子而我站在一旁,饶有兴趣地看着,自以为生平最大的乐事:看着外婆娴熟的动作,将芦叶卷好,把糯米例入其中,用绳扎好,这样一个棱角分明的粽子就完成了,看着看着,我也有点耐不住性子了,于是,也学着外婆的样子,将芦叶卷好,倒入糯米,只是芦叶卷得不行,“漏洞百出”,害得糯米满地都是到了扎绳子时,又是手忙脚乱,不知如何是好这时,外婆笑着,手把手地教我,于是形状各异的粽子就从我手下“诞生”了……

待到粽子香飘满屋时,我就迫不及待地品尝自己包的粽子,心里美滋滋的。

到了再大一点的时候,没有时间看外婆包粽子了只是待到棕子飘香时,品尝品尝而已,不过,此时的心境不同了有一次,天真的我曾问过外婆:“为什么要送粽子给屈原呢?”外婆笑笑道:“他很善良而且爱国呀。善良人永远是值得纪念的、”于是,我初步了解了屈原的品质,屈原的精神内涵;也能轻轻地吟诵《离骚》《九歌》什么的品尝清香醉人的端午粽子,静静地体味着历史的沧桑和变迁然后自己在心中默默地感悟着劳动人民的淳朴与善良,真是别有趣味:

而现在,端午节的时候,已不能在家中与父母团聚了。回想起童年包粽子的趣事,回味着外婆的那句话以及随着年龄增长对屈原的了解,我心中顿时百感交集,一阵阵的甜蜜顿时涌上心头…—。

偶然间,去年的端午节我又回到家中,外婆仍在忙着我悄悄地弯下腰,像很小的时候那样,学着外婆的样子包粽子于是就有了方棕、菱粽、子母粽……细细一看,比以前的美观大方多了,“人大了,做事比以前干净利落多了!”外婆笑了

我又品尝着自己包的粽子,一种熟悉的滋味涌上心头,如同粽子馅中的糯米那样纯正、专一,叉如芦叶那般的清香、脱俗!

第3篇:高一语文考试作文

夏天的清晨,露珠们转着滴溜溜的眼珠四处张望,我家的鸟儿们起了个大早,叽叽喳喳地唱着美妙的歌曲。我最喜欢的是小欢——一只漂亮的牡丹鹦鹉。它戴着一条金黄色的头巾,围着一条橘红带橄榄色花纹的围脖。披着墨绿色的燕尾服,装饰着黑色的花边,里面配着一件翠绿的小背心。它挂着一副白色的太阳镜,嘴巴红红的,像鱼钩一样弯弯的,尖尖的。一双锋利的小爪子紧紧地抓住栏杆,真是聪明又机灵。

蔷薇在我家花园的篱笆上攀爬,一枝枝盛开的蔷薇花有的淡粉、有的大红,一阵风儿吹过,它们跳起了又欢快又优美的舞蹈。这时阳光渐渐明媚起来,其他各种花也想来凑凑热闹,有像小喇叭似的淡紫色的牵牛花,有一团团雪白的绣球花,有鲜艳夺目的大红色的海棠花,有特爱喝水的桃红色的凤仙花,还有亭亭玉立的粉色的荷花······把整个花园打扮得像个大美女一样。

天气越来越热了,中午的知了不停地大声鸣叫着,好像在拼命地叫着:“热······热······”地面上连只蚂蚁也看不到,它们都躲起来乘凉了吧。

院子里的狗狗藏在树荫下趴着不动,伸着长长的舌头喘着气。连勤劳的小蜜蜂也懒懒地飞着,仿佛飞快了翅膀会着火一样,色彩斑斓的蝴蝶趴在青草上,翅膀微微颤动着,好像累坏了。

这个时候最开心的就是水中的小鱼儿们了。虽然正是午后最热的时候,但是它们却快乐地游来游去,冷不丁儿,还会“噌”地一声蹦出水面,在空中做了个完美的弧线,落入池塘。鱼鳞在灿烂的阳光下闪闪发光,金色的、红色的、白色的、黑色的、蓝花的、银色的,各种各样,形态各异,令人目不暇接。

不愧是缤纷之夏,各种生命在此时极尽辉煌的灿烂,让人不由得感叹这个季节最蓬勃的生命力。夏日将火热的爱洒向大地,将万千色彩凝聚,使整个夏日五彩斑斓!我看着眼前的这一切,突然觉得这头顶上的炎炎烈日所带来的闷热一扫而空,心情也由当时的烦躁变得舒畅起来。

第4篇:高一语文考试作文

人性的弱点永远暴露于现实之中,人们无法认清这一点,便会逐步走入堕落的深渊。接着,便会在面对死亡时露出那一丝胆怯,成为周围人的话题。倘若你有幸不死,你便会失去一切。回到你才诞生的时候,周围的一切都变得陌生,你会冷漠、孤傲和寂寞。在面对其他人时你会觉得陌生而又遥远,因为你无法认清他们,陌生人的概念便在此刻诞生。

但是,倘若在你落入深渊的'那一刹那,一个人抓住了你,你又会觉得时间着一切又是多么的美好,你愿意去帮助别人,即使你并不认识的他们。

在我们的世界观里,本就是不存在陌生人这一概念的,倘若要说陌生人,那世界上的每一个人对你来说都是陌生人,包括你的亲人和朋友。因为人们总习惯把素未蒙面的人称之为陌生人。但是,在你出生之前,你便见过你的父母了吗?

从纵观整个宇宙,不知有多少个星球,我们人类既然是生活在同一个星球上的,又是同一种生物,那为何我们不能把每一个人都当陈我们的亲人和朋友呢?从人性的根源上来说,我们每个人天生都是自私的,对周围的一切都怀有一颗戒备之心。但是,我们应理性的看待这些,我们是一种有意识的生物,我们更应该了解这个世界。因此,陌生人只是我们凭借意识创造的一个词汇而已,它并不存在于这个世界。

但是,我也并不怀疑人类社会中本身就存在的一些黑暗的、丑陋的东西。从人类社会诞生的那一天起,黑暗的社会就注定将伴随人类,只到人类灭亡。因此,我们再把别人当成亲人、朋友的同时,至少要保证自己不收伤害。这听起来似乎很矛盾,但是如果我们都不能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那我们又何谈把别人当成自己的亲人呢?

有时候,我也会很向往古人所说的“大同社会”。在我的印象里,那应该是最理想的社会了。但那也要求我们思想道德境界上升到高一点的层次,基于这一点,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就因该得到一次改革。除了本就存在的自私与贪婪,当然,这也是很难实现的。不过,我想如果能够实现,那我们的社会离古人口中所说的“大同社会”也就不远了。

第5篇:高一语文考试作文

当第一条鱼过腻了泥水中的生活,为绚丽多彩的陆地所诱惑时,它挣扎着从泥土中爬上岸,这是好奇心。

当第一只古猿也过腻了在树上爬来爬去的生活,而对陆地平坦的环境感兴趣时,它试图爬下树,走出第一步,这也是好奇心。

当我们呱呱坠地的那一刻,好奇心就一直伴随着我们,为什么眼睛会眨、为什么星星会闪、为什么太阳发热、为什么这为什么那,一大堆的为什么引起了我们的好奇心。

但是,好奇心并不是孩子的专利,对世界未知的探索,是伴随人们终身的。古人云:“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正是说明人类因好奇而探索真理和光明的艰辛。

人的好奇心有强有弱,正所谓“浅滩捉鱼鳖,深海擒蛟龙。”

好奇心不能过分的强。正如鲁迅先生笔下——驱使乡邻听祥林嫂哭诉的是好奇心、驱使国民也兴致勃勃观看“杀人节目”的是好奇心、驱使阿Q“革命”的亦是好奇心。但这些只能称为“好奇”罢了,“心”却不存在。像这样,“好奇”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失去“好奇心”真正的意义。那么,没有,也罢!

好奇心亦不能弱到没有。又见生活之间——与机遇擦肩而过的是弱到没有好奇心;一个苹果砸到你的头上,你摸摸脑袋,抬_走人,是弱到没有好奇心,若是多一点,想想除了牛顿的发现,是否还有别的?也许,你会成为第二个牛顿;……诸如此类,有颗心,却丧失了“好奇”,这样的,没有,也罢!

好奇心还是一把双刃剑。为了找寻过去的点点滴滴,考古学家踏上了探索之旅;为了一览广寒蟾殿的景色,人类飞上了月球;为了寻找另一个世界,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一切的一切,来源于人们的好奇心,亦是好奇心是人类找寻另一种幸福感。而另一种好奇心,却把人们带入了黑暗的深渊。为了满足自己一时的快感,好奇的人们走上了吸毒这条不归路;为了寻求自己一刻的享受,好奇的学生走进了“黑网吧”这一万丈深渊;为了……新时代的我们好奇心有时会把自己带入一条绝路。要掌握我们心中这把“双刃剑”。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一切需要我们好奇心去发现、去探索。但、要有度。

第6篇:高一语文考试作文

我矗立在大殿内,透过满目威严的朱红,看向外面的天空。流云将不安拖远,又隐入金色的宫墙外。

蒙嘉向秦王上奏时,我隐约听到了一些。荆轲,我完全没有听说过,倒是嬴政满意的点了点头,并宣他进来。层层呼唤传出殿外,我努力挺直身子眺望着,终于看到了他。不过一介书生。我这么想。他身后还跟了一个畏手畏脚的少年。也是,这大殿肃穆庄重,又岂是一个蛮夷之人可涉足的?不屑之余,我又转念一想,这荆轲倒是有几分胆色,如此从容气度,怕不是常人可比。不出我所料的,那个少年还未入殿就已经吓瘫在地。荆轲恭敬的请命,秦王欣然应允,而不安却如附骨之疽,密密麻麻啃食着我的心。

一声惊叫,将我从这层冷汗中剥离。图穷,匕现。一切都发生在瞬息之间。秦王虽在情急之中扯断了袖子脱身,但我仍担心的想要向前。我愣住了——我究竟是在担心秦王的安危还是担心荆轲刺杀的不得手?

秦王已经绕着我逃了好几圈。大殿之上不得携带兵器,而侍卫又在宫墙之外,大臣们也都束手无策。就在这时,我看到荆轲几近成功,他仍面色不改。唯有细细分辨才能看见他眸子中的滔天怒火。此时的他已不再是一个书生或谋士,我在他身上看到了他所背负的一切东西。那既不是荣耀也不是华贵,而是天下苍生穷苦与不甘的命运集合体。仅此一息,我有种明白荆轲的感觉了。

但变故也陡然发生,侍医夏无且扔出的药囊将荆轲击倒在地,而秦王也跑到了我的面前。我的心紧紧揪成一团,我看着他奋力一掷,而刀子擦过风钉在我身上。

我没有痛意,连秦王怎么拔出剑也没看清。我的世界里只剩下荆轲一人,看他被秦王斩伤跌在我脚旁,看他最后说出张狂的话,蔑视秦王,看他被侍卫刺死,鲜血溅在我的脸上,我不知所措。

嬴政因惊吓过度回内殿休息了,侍卫们将荆轲的尸体清理出去,大臣们蜂拥出宫,唯恐避之不及。大殿中好像只剩下了我和碎了一地的诺言。

流云早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殿外的一抹赤色霞光,红得像荆轲的血。我隐约听到了遥远的东方有凄怆的徵声,像是为荆轲送葬的入殡曲。

我有些后悔,没有早些认识荆轲这个人。他的大无畏与冷静,他的缜密与从容都令我心动。只可惜,这世上,本就少有他这样的人,孤注一掷,不负苍生。

别了,荆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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