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高中生读后感
《三国演义》这部小说,几百年来一直受到人们的热爱。我的床头柜上也有一本,一有空我就翻开它阅读,这其中的许多故事都令我难忘。
这部书的作者是明朝的罗贯中,讲了东汉末年,军阀割据,战火连年,百姓苦不堪言。其中刘备、曹操、孙权这三个军事集团的明争暗斗是这部书描写的重点。小说叙述了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其中: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四个人的故事给了我深刻的印象。
在“三顾茅庐”中,刘备三次拜访诸葛亮,第一、二次都因诸葛亮外出而未能相见,即使是诸葛亮在家的第三次,也因为睡觉而长久等待。而关羽、张飞二人对刘备的枉驾屈尊不以为然。终于,刘备的求贤若渴的精神感动了诸葛亮,使得诸葛亮不仅接见了刘备,并献出了“隆中对策”,诸葛亮出后就按照“隆中对策”来辅佐刘备建立了蜀政权。
著名的“出师表”充分体现出诸葛亮对蜀国忠心耿耿,“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堪称一代贤相。且不说他运筹帷幄,身处茅庐却能知晓天下大事;且不说他战群儒,激将周瑜,让东吴成为自己的联盟;且不说他七擒七纵孟获,平定南方;且不说在他的带领下,蜀军打了一场又一场胜仗。单说他的忠心,就足以让一代代读者叹服!而三顾茅庐的另一位主人公——刘备,之所以能屈驾枉尊,向一个“山野村夫”讨教治国之道,都在于他虚怀若谷,礼贤下士,以天下人的幸福为已任。这样的人,善于识人,善于用人,他不成功谁成功?
在三国时期,不乏惊心动魄的战争,除了赤壁之战外,还有官渡之战。曹操是这场战争的赢家,而袁绍却从此一蹶不振。这是因为曹操在这场战争中,正确地采用了许攸的建议,偷袭乌巢,断了袁绍的军粮,做到了知已知彼,百战不殆。而袁绍则把两位忠臣——田丰、沮授关进监狱。曹操的采纳良言,袁绍的不听劝解,决定了这场战争的以少胜多的原因。读了这一部分我感慨良多,曹操不愧为一代知人善用的明君。我觉得,曹操之所以成为乱世枭雄,是因为他具备领导人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
这部小说有着极强的文学性,比如描写战争,善于把宏大的战争场面几笔带过,而把战争的场景留给读者去想象。就说温酒斩华雄,罗贯中把关羽和华雄厮杀的场面省略不写,而关羽上阵前刘备等人温了酒,等关羽取下华雄的头,酒还是温的。这是用侧面手法烘托关羽武功高强,众人难敌的华雄,远不是关羽的对手,而关羽斩华雄不消片刻,可见关羽武功已是登峰造极。
这部小说刻画人物手法多样,善于用人物的外貌、心理、言语来体现人物的性格特点。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曹操、孙权这一个个历史人物经过罗贯中的描写,在中国古典文学画廊中熠熠生辉,多少年来,他们在中国老百姓之间,妇孺皆知,这都得感谢罗贯中这位伟大的作家!
总之,这部小说不仅让我懂得许多做人的道理,也让我享受了文学之美。
第2篇:高中生读后感
悟那,大象哥哥已经不在了。你要面对现实,不能生活在过去的阴影当中。你不能做“过去”的奴隶。
图图,谢谢你。有你这个朋友真好。你让我做出了一个闪着泪光的决定……
这是我为书中两个最要好朋友作出的几句真心的话。
我是一个男生,当我在读前言时,知道是女生们看的书,我就后悔不已当初借错了书。但当我读完这本书后,心中便是一百八十度乘以十的大转弯。
书中以女主角“超级溜冰动物”周悟那和“超级起绰号机器”蓝图图一次偶然的邂逅拉开帷幕。这位好奇心超强的蓝图图同学对那位留着像黑毯子一样长并满身皆是神秘的周悟那同学充满着无限的问题。正是这一个个疑问,让这本来毫不相干的两个女生拉近到了没法再近的距离。
周悟那同学本来是个白血病患儿,在医院里他有一个和蔼可亲的哥哥“大象哥哥”(整天被医生往鼻子里插粗粗的管子),“大象哥哥”叫悟那“瓶子妹妹”(药水瓶整天与她如影随形)。有“大象哥哥”的日子里,医院的阴森因他们的欢笑声而冲淡了。他教她滑溜冰鞋,还念长发姑娘的童话故事给她听。还有那几句令悟那一生也忘不了的话:
“瓶子妹妹,你会好的,你会好的,我保证!”
“对男生来说,头是用来戴帽子的!女生,当然是用来长头发的”
“瓶子妹妹,从今以后,你的脑袋只能用来长头发,不能用来胡思乱想!这样,有一天,我才能抓住你的长发,爬上你的窗口来见你呀!”
从说那说三句话后算起,悟那已经成功活了1.5亿多秒了。可以这样说悟那是因为那三句话,那三句话的主人,大象哥哥,而活下去,而疯长头发,长啊,长啊......把自己埋在那又厚又长的头发里,埋在过去的记忆里(声明:大象哥哥在悟那动手术的那天神秘的消失了,因为他做出了一个男子汉的决定)。
接下来说说蓝图图这位同志,一个在悟那生命里摩擦出最真挚友谊的人。
蓝图图跟着跳槽的老爸,还有嫁狗随狗的老妈(没错,图图的爸爸正好属狗)来到了这陌生的城市,来到了这陌生的学校。周悟那同学和蓝图图同志以及不寻常的方式相遇。周悟那同学脚踩“风火轮”思想偏离九百度。以“光速”冲向还在发懵的图图,结果火星撞地球。因这不寻常的“礼遇”,班级里不寻常的“谣言”图图将所有的好奇细胞全都附着在了墩布姑娘(破墩布和贞子姑娘的合称,指悟那)身上。
……
最终图图用她的好奇心和真心揭开了悟那埋在心底的那份珍藏。为悟那解开了心中的那道结,并且,使她们成为了互相生命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成为了可以共享风雨的至好的朋友。
书中将“生命”二字贯穿起来,道出了生命的可贵,更说出了世间人情的美好。
在网上,我曾看过一篇名为《面对困难》的文章。其中也讲到了这沉重的话题“生命”。生命来得难能可贵,将生命的光辉发挥到极致更是难上加难。然而这书中,和《面对困难》一文中的人物形象对每一天都充满着希望,面对困难都表现出不屈的精神。
珍爱生命,不要用浪费生命来玷污它的可贵。
第3篇:高中生读后感
终于读完了《骆驼祥子》,长长地吐了一口气。这是一部让人几乎无法忍受的小说,一切的一切,都是令人厌恶的,都是丑恶的,痛苦的,包括祥子。或许连祥子本人也没有这么大的痛苦,从开始直到结尾都没有。最初的祥子,是天真的,愚蠢的,只懂得独自默默地承受着痛苦;结尾的祥子,是堕落的,麻木的,再也体会不到这份痛苦。于是,最最痛苦的就是读者了。作者是残忍的,他笔下的祥子永远都只是遭人唾弃,连作者对他也没有丝毫的怜惜。 如果说最初的祥子还有一些可人的话,这就是作者最大的残忍了。
他要让祥子带着满脸的憨笑和满怀的希冀还有无穷的斗志出现在小说的开始。尔后,便是对他百般的折磨。每每让他看到曙光就给他以重重的一棒,或是当他刚刚触摸到希望时就狠狠地把一切打碎,连碎片都不给他留下。如此三番地折磨他还不够。原以为,祥子终于可以解脱了,落个清净也好。可谁知,作者仍不过瘾,定要让祥子留在尘世间受苦。先让他堕落,而后又让人隐约看见几缕光明,最后,还是让他堕落了。 而这样就结束了吗?当然结束了。不然,还会有什么结果吗?他不会再去拉车,他已经倦了,人倦了,心也倦了。他也不会去寻死,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离他而去,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那一天降临到自己身上。
时光稍纵即逝,而对于他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他只能挨,只能熬。他既然选择了逃避,一切都就此打住,于是,故事也就此打住。 祥子是可怜的,可故事中,又有谁不可怜呢?即使是虎妞,是刘四爷,也都是可怜人。和虎妞一比,小福子可就是让人都不知该如何可怜的可怜人了。先是因为钱,被父亲卖去给人蹂躏,后来逃出了虎口,父亲竟又让她去做些见不得人事。是亲生父亲啊,怎么会让女儿做这种事呢?还是那句话,老舍是残忍的。他竟把父女间的亲情也否认了,这就是那个时代吗?父母视子女为累赘,逼子为贼,逼女为娼。
可细细想来,父母若不这么做,难道让子女饿死不成?这也都是逼于无奈。记得,虎妞快要生时,祥子曾有一段心理活动。写的既是即将成为父亲的喜悦。小福子的爹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可如此恐怖的环境,又有什么能永远保持原有的美丽呢?即使虎妞生下孩子,结果可能也只是如同小福子一般。 老舍不仅成功地塑造了祥子这个人物,更伟大的是,他残忍地,用充满了血腥却没有一丝血色的文字,描绘出了那个没有阳光的年代。 没有美丽,没有感动,如果有一点点人性的话,也只是让人更觉凄凉。在这样一个麻木的,灰色的天空下,所有的美丽都蒙着厚厚的灰,灰尘会离去吗?不会,永远不会。因为灰尘中的美丽永不可能一尘不染地挖掘出来,从粘上第一粒灰尘起,美丽就已不存在了,不管你曾多么坚信月亮般久远的美丽。
第4篇:高中生读后感
林海音用笔尖绘出她的童年,而《城南旧事》更是栩栩如生地将英子的经历叙述给观众。
英子童年所处的世界是平凡的,可她所见所闻的生活却是不平凡的,人生百态,不过如此。它所描绘的,不仅有人性的善恶,还有社会的冷暖。看完这本书后不仅感慨:旧北平城南的小胡同竟藏匿着如此不一样的人生,柴米油盐的生活却有不一样的滋味。我想,林海音之所以想用文字记录下她的孩童时代,也许是因为在这个小胡同里度过了一段宝贵而又美好的孩童时光吧,大概对这一切妙曼的回忆难以忘怀罢!缕缕的哀愁,抹抹的沉思或许已深深烙印在她童年的记忆篇章中。
整个故事都是以英子——一个孩童的视角来叙说的,是以一个童真的视角来观看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我觉得英子是一个天真,无邪而善良的孩子。胡同里的“疯子”秀贞是一个小孩子不敢接近,大人不愿靠近的一个疯女人,可英子不仅与她搭上话,甚至答应帮她寻找一直苦寻的“小桂子”。这不正是英子的善良赋予了她勇气吗?
而秀贞,胡同的人都认为她是疯子,可我觉得她不过是一个苦寻孩子的可怜母亲。人们可能未经历过失去孩子的痛苦,就无法对秀贞绝望又无奈的复杂心情感同身受。鲁迅笔下也有这么一位人物——祥林嫂,她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可悲的?有一个冷面狠心的婆婆,好不容易逃出来又被抓回去,再婚,生下来的孩子却被狼叼食,怎不令人惋惜?秀贞后来的确与妞儿相认,可命运弄人,最后俩人惨死在火车下。悲剧,就好似一个玩笑,降临在平凡的可怜人上,可现实,生活即是如此。
英子的奶妈——宋妈,也是一个平凡的小人物。英子身为一个不懂世事的孩童,自然不明白,常把“小丫头”,“小栓子”挂在嘴边的宋妈为何要“扔”下他们,而去照顾别人家的孩子。宋妈说,“你还小,不懂”。一句简简单单的话却透露出无奈,现实的残酷,生活的压迫如何说得清呢?人生,依然是变化无常的,日日夜夜盼望见着孩子的宋妈,等来的却是一个令人悲愤的消息:自己的“小栓子”两年前就淹死了,“小丫头”也被丈夫卖了,生活的打击接踵而至,就好像一场暴风雨,洗劫过后——变得一无所有。宋妈丈夫的狠心令人愤恨,连小英子也骂他是头“蠢驴”,可若不是生活的压迫,或许也不会有如此绝情的机会。
而英子美好的童年时光也因父亲的逝世而告终,小英子也逐渐成熟。《城南旧事》通过童稚的眼光向世人展示了童年生活,弥漫着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书中的一切都是有条不紊,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向世人娓娓道来,淡雅而含蓄。
第5篇:高中生读后感
鲁迅先生的代表作《呐喊》是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品,可以说它是中国的名著,也是世界的名著,书中收集了许多我们所熟悉、津津乐道的文章,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藤野先生》一文是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即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所看到和听到当时一幕幕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景象为背景,文中较大篇幅叙写了他的老师藤野先生如何的一丝不苟和对先生的欣赏,只是在鲁迅先生看来:学医只能医治身体上的疾病,而思想精神上的疾病不是医学所能拯救的。文章从一个侧面描述了鲁迅先生强烈爱国意识的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文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依旧振聋发聩。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这篇文章遗留给我们更多的是一个“精神胜利法”的渊源,读者想必也能理解“自欺欺人”是如何的要不得!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高中读后感 |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 好书推荐
第6篇:高中生读后感
很喜欢的一本书,是汪曾祺先生的《生活是很好玩的》。
最早接触汪曾祺先生的作品,是初中语文课本上的一篇散文——《端午的鸭蛋》。里面印象很深的一句话是:“我对异乡人称道高邮鸭蛋,是不大高兴的,好像我们那穷地方就出鸭蛋似的!”读起来颇有几分俏皮可爱。那时起,便觉得作者是个好玩的人。
《生活是很好玩的》里面收录了篇幅不一的散文随笔,有汪老的美食感叹,有人间草木的细致描绘,还有内容丰富的游记。全然就是一帧帧生活画面。琐碎的时间,随手翻翻,也觉得满足。
汪曾祺先生是我很敬畏的一位作家,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很多时候我都觉得他是个有趣的老头子,不是怀揣崇拜之情而小心翼翼的阅读,而像是懒懒的坐下来同他喝茶聊天。先不谈他遣词造句的功夫,也不说什么华丽精美的词藻,就看那些简单又接地气的标题,比如《草木虫鱼鸟兽》,一题提到所有内容,真印证了书名中的“好玩”二字!
生活的确好玩。何为生活?我的理解是“生动地活着”。生活难免失意,命运也时常捉弄人,但我们终究还是走过来了。每每冒出消极念头,宛如陷入一个巨大的深渊,但生活就是那样,它总会在绝望壁上生出新芽,我们得接受它,然后爱它。我们从小就被教育“不向命运屈服”“顽强的活着”,学习过不计其数的名人事例,但悲伤一旦涌来,多数人不可能做到积极面对。于此,我认为善于发现生活中的好玩之处很有必要。也许那些闪闪发光的美好是一首歌,一本书,一个拥抱,又或者是一碗暖胃的浓汤。我们应该记得这些,在失落孤独的深夜,在记忆中温暖自己。就按照自己舒服喜爱的姿态,活着,生动地活着,生活的意义本该如此。
汪曾祺先生在文中写道:“我们有过各种创伤,但我们今天应该快活。”简单、却有力量的一句话。坦率来讲,曾经我在不顺意面前一直很悲观,那些消极的情绪会在脑海中不断发酵,最后又逼得自己愈发难过,二话不说就有止不住的眼泪。甚至是一场普通的数学周考,就足够让我深陷泥潭,那样的我简直可怜又可恨。也许是青春期的锋芒,敏感脆弱的神经时常在某个瞬间崩溃,接着便泪流不止。如何坚强?我闷闷的想着,觉得生活的恶意真大。犹记得朋友发来的短信:“扛下来我们就赢了”。总有那么一瞬间,那颗心慢慢成长起来。何不快活的活着呢?咬咬牙,我们就赢了。我不知道未来会如何,倘若我真的学会了坦然,我相信那句话有着关键作用。
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正是新年。天气变得温和起来,年味正浓。原本打算规规矩矩的写篇读后感,却不知不觉追忆起了过往,有点儿违和感。感谢你能耐心看完一个不成熟女孩的生活感受,十六七岁的年纪,正慢慢走向社会,走向未来。
我已理不清曾为了多少种理由伤心过了,但我相信,现在的自己,正努力的去接受生活,并且热爱生活。
毕竟,生活是很好玩的嘛!这是这本可爱的书带给我最大的成长。
第7篇:高中生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一本好评如潮的书。短短几年时间,该书已在全球销量超过800万,一本好书不一定畅销,一本畅销的书也不一定是好书,但《追风筝的人》绝对是一本既畅销又极具可读性的书。该书讲述的是在阿富汗,那片饱受战争摧残的土地上,两个小伙伴的故事,确切的说是两个兄弟间的故事。对于阿富汗,或许太多的中国人都是很陌生的,而作为美国人来说,给那片国土上的一些人带来了一段难以遗忘的惨痛记忆,但对于阿富汗,他们也存在着诸多的疑问,虽然美国人在阿富汗的战争中取得他们所谓的胜利。而作为一名出生在阿富汗,移民到美国的作家,阿富汗的根依旧保留在他心中,血液里是割不断的阿富汗情节。写一本关于那片国土上的故事,对于作者来说,更像是在讲述他或是他身边的人,娓娓道来,让你随着故事脉络的发展,陪伴作者亲历阿富汗,去感受他们的故事。
还是让我从阿米尔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哈桑开始吧。虽然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可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因为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他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
与性格复杂的阿米尔相比,哈桑简单得像个符号。他忠诚、勇敢、善良,他说的第一个单词“阿米尔”决定了他的命运,决定了他只为阿米尔而活。阿米尔视他为仆人,看着别人打他见死不救,嘲笑他不识字,甚至用收到的礼物诬陷他偷窃:但只要与阿米尔相关,他什么都能原谅——虽然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无怨无悔。但是,从他最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死,我想,他真的从来不曾后悔过。他用生命实现了他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他那种不含任何杂质的纯粹信任、忠诚和爱,让兔唇的他成为了我心中一个天使般的存在。
看了这本书,对责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喜欢这本书的风格,它所包含的东西很多:责任、诚实、爱情、友情、宽恕和赎罪。每个人都有可能犯下错误,但关键是承担错误的勇气,在很多时候,因为脑袋瓜里一时错误的念头,导致错误的行为,伤害到其他人,碍于面子,碍于需要承担的责任,我们有时候选择逃避,逃避我们的错误,逃避我们对其他人的伤害。
这本书就较深刻得写出作者为了弥补自己曾经的错误,历经千辛万苦去赎罪的过程,让人感受人格的魅力。
风筝,这本书的主线,是亲情、是爱情、是友情,是正直、是善良、是诚实,是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才能是健全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风筝,无论它意味什么,都要勇敢地去追逐。
第8篇:高中生读后感
看了杨红樱阿姨写的书——《非常老师》,我深有感触。平时有些同学学不好习,就一味的埋怨老师教的不好。还有一些同学,十分羡慕老师,因为老师的权利很大。想让他们怎么样他们就得怎么样。想让他们写多少作业就写多少作业。班里的大小事都是由老师决定。选班干也是由老师定夺,读后感。可你们曾知道,老师也是很辛苦的!他们平时给我们上课,通常前一天和教研组精心讨论,查找资料,再总结各位老师的见解,浓缩成一节课的内容给我们上。都要搞到很晚,我们都回家舒舒服服的躺在被窝里进入甜蜜的梦乡,而老师们还在灯光下备课。他们很不容易,第二天在课堂上认真地讲,我们如果想对得起老师,就认认真真的听。不要乱讲话,做小动作,开小差。老师还要关注到每一位同学,哪位同学在学习上有困难阻碍?得老是去课后开小灶,去帮助;哪位同学家庭生活不好,得老师去调节安慰;哪位同学经常打架,要老师去教育;都是老师份内之事。所以老师很忙。拖堂、作业,经常都是为了我们好。背书朗诵,都是希望我们懂得多一些。考试也就能考得好一些。以后,当有人在问你这个问题,你就会流利的答出来了。所以老师一切都是为了我们着想。不要去瞎抱怨。没有苦,哪来的甜呢?有一些同学还在埋怨老师的严厉。俗话说,严师出高徒。如果没有一位严厉的老师精心管理同学,那同学们一再放纵,目中无人,这还能创造一个严肃的课堂和一个好的学习环境吗?
我最喜欢《非常老师》中的蜜儿老师。蜜儿老师在红宫学校里,给同学们创造了快乐。而且,他也很神秘,经常来无影,去无踪的。让我觉得这个故事里真的存在着魔法。她的伞和眼镜都特别神奇!在杨红樱写的那个故事里,红宫学校是一所有着十二个年级的贵族私立学校。而且同学们学习学得十分枯燥痛苦。三天一小考,一周一大考,“名次表”像团在他们头上的“紧箍咒”,考得好的同学和考得差的同学都不开心。因为他们学得很累。天天在别人面前说,我天天在玩,拼命地玩。是为了麻痹别人,不想让别人超过自己。其实自己每分每秒都在学习。连吃饭也才两三分钟,恨不得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都学习。倪倩倩在故事中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而孟小乔,这个普通的女生。原本是阳光又快乐的,可她自从到了这所学校里,成绩立刻被挤了下去,失去了自尊心。进了这所学校的孩子都失去了童真和快乐。是蜜儿老师让他们重新懂得了快乐是什么东西。他在中秋节那天,在皎洁的月光下,给同学们上了“最美的一课”。我深受感动,这是一次老师和同学的真正交流和关爱。
大家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考出个好成绩。毕竟,成绩单才是给老师最好的礼物。大家也要快乐学习,适当放松,这样才能达到劳逸结合的好学习效果!
第9篇:高中生读后感
活着,是转瞬即逝的美丽,是永恒不变的悲凉。活着,丝毫不华丽,它走在平凡之路上,呈现着它独有的魅力。活着,简短而普通的词语;活着,宇宙中渺小生物的真理。平凡之路,永远延续。
在《活着》这本书中,主人公福贵生在中国革命的艰难时期,在他的一生中,亲人接连逝去,生活困苦难熬,但在最后,在那一抹斜阳里,福贵牵着自己的老牛,在夕阳下留下了简短而又深刻的背影,来诠释活着的治理与真谛。
在福贵的一生中,美好的时刻很少。年少的轻狂与余生的悲凉似乎并无两样。曾思索:人活着究竟有何意义?这样的人生有什么可期?随着时代的演进,亿万人相继死去,福贵的一生又能代表什么?但这就是活着,这就是活着的哲理。活着,仿佛就是那么平凡,那么微不足道。
那么福贵为什么在只剩下他一人的情况下仍选择活着?为什么世界上还有那么多人选择坚持?我想:是因为世间的美丽,是为了不白白来这世上走一回,是为了不负自己,不负自己的生命。
然而,由于时间的朦胧,给活着蒙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让人们期待活着,期待七情六欲,期待时间的演进,这也许就是活着的魅力。活着的美丽,是因为那一颗颗沸腾的心,是因为,平凡中的美丽。
穷极一生,但厚你蓦然回首时,就会发现,活着不过是一场黄粱梦,最后剩下的,只是一抔黄土,但是我们永远不会后悔走这一遭,就像福贵,到了最后当他牵着老牛时,怀着怎样的心情呢?我想他经历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以后,心中应该多了一份淡然,多了一份娴熟。是啊,无论是多么伟大的人物,当他走到了人生的尽头时,应该也会有同样的心情吧。但在这心情里,又该有一份不舍,对生命的不舍,对平凡之美的不舍。
所以,无论人生何其悲凉,我们也要坚强的活着,不要对自己的一生后悔,我们要以最美的态度,去全力以赴的面对,小小的人,在小小的宇宙里,因此绽放着无与伦比的美丽,让人留恋,让人痴迷。
活着,看似只是生物繁衍生息的产物,看似只是渺小宇宙中的一小份子,但它却是宇宙孕育的奇迹,散发着它独有的魅力。没有了活着,就没有了一切,没有所有美丽的瞬间,所以,请允许我再次强调:让我们努力活着吧,用奋发的精神,去面对这场奇迹!
“少年游荡去,中年想崛起,老年做和尚。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稍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坚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儿女,黑夜召唤着昼的来临。”
走在平凡之路上,一样美丽。
第10篇:高中生读后感
看到“旧事”两字,许多快乐、美好、难过、忧伤的往事从我心头闪过。我的童年,酸、甜、苦、辣全都经历过。因为童年过往的骆驼队,使英子回忆起北京的景色和人物,便抒发感情,写了一篇富有情感色彩的小说——《城南旧事》。读这篇小说时,我仿佛看见了林英子多姿多彩的童年。一提起《城南旧事》我的脑海里首先浮现的便是那首清越悠扬、古朴深婉人的骊歌“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以及落花下,一个留着齐耳短发的女孩,在夕阳的余辉里静默着的画面。一边读着《城南旧事》,一边回想着电影里的镜头,仿佛身临其境:冬阳下的骆驼队,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蹲在草丛里为供弟弟上学而偷窃的厚嘴唇小偷,漂亮爱笑的兰姨娘,从小在凄风苦雨中饱受养父-待虐的伙伴妞儿,爸爸的好友德先叔,朝夕相伴的奶娘宋妈和沉疴染身的慈父……涉世未深的小英子的思绪,久久萦绕在时光与命运的变迁之中。但是这些人都在童年匆匆的脚步声中离去了。
“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小小年纪,为何却早已体验了“知交半零落”的愁苦? 夹竹桃零落满地,英子在懵懂与静默之中送别了自己的童年…… 读《城南旧事》的时候,没有太多的杂念,因为没有太多跌宕起伏的情节,所以心绪是淡然而平和的。感动着我的,只是这文字之间荡漾的一种淡泊与纯净。海音先生以儿童清澈的眼眸,用清新淡雅的文字,诉说她对城南旧事的情意缱绻。半个世纪的别离,城南的落花依旧,然而零落的,只是人们记忆的碎片。
“看见冬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京华古都的城垛颓垣、残阳驼铃、闹市僻巷……从容淡定之间,多少悲欢离合,掠过生命的轨迹。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愁苦又有何用?“一壶浊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童年去了,留下无穷思恋与怀想…… 蓦然回首,满地零落的花瓣儿,诉说着盛夏的情怀……骊歌的乐音仍在耳畔萦回着,一缕哀愁淡淡,一抹相思沉沉……情思之中,少了一丝懵懂,多了一点缅怀。 正如她衣襟上的那朵沉默的夹竹桃。
《城南旧事》中,英子失去许多人:惠安馆的秀贞,草丛中的小偷,以及她最亲爱的爸爸。时间流逝,我们的亲朋好友,亲人也会在时间长河中离我们而去,最终走在生命道路上的只有我们自己,最终,我们也会离去。我们还要学习英子的善良、善于交朋友的特点。
第11篇:高中生读后感
"人生来不是被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
——题记
《老人与海》这本书是美国小说家海明威的著作。它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
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到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读过这本书后,老渔夫桑地亚哥的精神一直感动着我。我也常常会想:如果我遇到了与老人一样的困难,是否也会像他一样迎难而上呢?恐怕我不能,因为我一直是个很容易就放弃的人。
也有人可能会问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管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
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经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奋斗过,追求过,难道他还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是的,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极限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所以我想,我们也应该向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第12篇:高中生读后感
在两省接壤处,有那样一座城,纯朴的令人向往,和善的令人动情,宁静的让人沉下了一颗浮躁的心。“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独特清新的湘西文化,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孕育了那样善与美的人。朴实忠厚的船夫,天真清纯的翠翠,宽阔豪爽的天保与和气亲人的傩送,商贩水手,便是做***,也永远那么浑厚。作为善与美的化身,翠翠如一只未经尘世玷污的无辜小兽,“天真活泼,处处如一只小兽,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麂一样从不想到残忍的事,从不发愁,不动气,遇到陌生人对她有所注意时,把光光的眼睛揪着陌生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了无心机后,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
沈从文曾说:“我要表现的一种人生的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而不悖乎于人生的形式。”在他的笔下,边城风土人情的描绘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但文字中不免透出丝丝凄凉,像一块剔透的卵石贴在水面上。翠翠与傩送朦胧又脆弱的爱情,似一朵阳光下的花朵,清新又健康,没有生离死别的感人泪下,没有险象环生的来之不易,没有充满铜臭的权势交易,没有如幻如梦的大团圆结局。明明是你情我愿,心心相印,为什么翠翠与傩送的爱情还是以悲剧结束呢?
鲁迅说:“真正的悲剧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别人看。”黑格尔说:“悲剧是冲突双方都有理,却只能把同样有理的双方否定或破坏掉。”我却认为,翠翠和傩送的爱情悲剧却并不是其中一种,悲剧不一定要将美毁灭才得以产生,二者是可以共存的,就像品一口好茶,人们会称赞陶醉它的幽香,即使入口不免会有微微涩苦,甜苦相衬,方才是香茗。翠翠是那么纯净善美,以至于她娇得“只宜于听茶峒人的歌声,不能做茶峒女子做媳妇的一切正经事”。翠翠、祖父、黄狗,住在溪边那个属于他们的“边城”,无忧无虑,好不快活。处于朦胧恍惚的少女时期的翠翠,正是因为她的干净,才不知道如何喜欢上一个人,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意,如何回应傩送的歌声,于是含蓄地掩盖自己的真心,忧郁地等待一天天,到梦里去摘虎耳草,有心无心地打听关于傩送的消息。也是直到祖父去世,她才明白了许多像傩送唱歌、天保的死、顺顺的冷淡及祖父离世原因等她不曾知道的事。傩送和气亲人,对哥哥天保有情有义,知道天保也喜欢翠翠后会公平竞争。但也是这种情义,会让他在天保溺水逝世后无故人误解翠翠与祖父,会让他在碾坊与渡船之间犹豫,会让他逃避离开。难道我们能批评在翠翠与傩送身上的人性美吗?不,因为美,所以预示了悲,预示了翠翠与傩送的爱情悲剧;因为悲所以衬托了美,使翠翠与傩送的爱情清澈可爱,难能可贵。
李健吾先生在评论边城说:“作者的人物全部良善,本身却含有悲剧成分,唯其良善,我们才更易于感染到悲哀的力量。自然越是平静,自然人越是显得悲哀。”在青山绿水、黄狗素人、号子歌声的边城中,翠翠接下了祖父的责任,平静地摆着渡,梦里浮起了那个遥远的歌声。目前的悲剧似乎还有一线转机,因为“这个人也许永远都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就回来”。
第13篇:高中生读后感
我坐在灯下,读着《围城》。投射在墙上的影子影影绰绰,竟有了一种苦读寒士的意趣。那是一种简单的寂寞,这或许是钟书隔着文字传递给我的厚重。
《围城》已读过好几遍,却有一种常读常新的意味。每读一遍,心中的感触便愈深一层。那是一种痛,慢慢地,慢慢地啃噬着心脏,钝钝地疼着,不剧烈,却又如此清晰。而你,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伤口扩散,血流了又凝住,无穷无止,无法摆脱。正如书中那一个走不出的浮世浮城——
恕我肤浅,我对“围城”最初的认识便是爱情。
我们总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其实我倒觉得,婚姻是爱情的一种救赎。爱情是一座围城,四面有高高的城垣,或许还有护城河。而城中住着一群痴男怨女,方鸿渐是,苏小姐、唐小姐是,我们亦是。围在城中,怀着对爱情的憧憬,寻寻觅觅,幻想着蓦然回首后,佳人灯火阑珊下的笑靥。
佳期如梦,如梦佳期。
有多少梦可以邂逅呢?苏文纨因着这梦,孤芳自赏了多少年,错负了年华。不是没有追求过,可最终还是败给了现实,嫁了个庸俗无聊的曹元朗。或许,方鸿渐比她幸运,他遇到了对的人——干净美好的唐小姐。但时间不对,地点不对,终是负了彼此。末了叹一句,从来情深,奈何缘浅。
或许,我们爱上的,只是爱情本身。
“有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钱钟书借苏文纨之口,道出了这洞明的世态人性。
董斜川的附庸风雅,褚慎明的欺世盗名,高松年的浅薄卖弄……《围城》就像一部舞台剧,唱戏的换了一批又一批,在台上演绎着一幕幕尴尬而又苍凉的人生,在城中苦苦挣扎。让人在台下哂笑不已的同时,顿觉人性的悲哀。
有人说,每个人都能从《围城》中找到自己的影子,这话不假。能够看穿人性、洞察世态的,通常有两种人。一种是市井之徒,一生争名夺利,结交三教九流,在俗世的大染缸中如鱼得水。另一种则是大智之人,站在精神的高峰,俯视芸芸众生,但笑不语。前者入而不出,这是一种生存的本领;后者入而能出,这才是真正的高士!
有时,我总会不自觉的将方鸿渐与魏晋名士们放在一起,不学无术的方鸿渐显然与谢安之流没有可比性。但我仍固执的这样做,原因无他,仅因为两字:乱世。名士们选择清谈自保,围城中人选择的亦是逃避。这是乱世的悲哀,亦是浮城的寂寞。
乱世出英雄,然而更多的却是懦夫!他们躲在围城中,挥霍着生命,挥霍着曾经的骄傲与不羁,终是,一无所有。而城,依然是城,浮华到寂寞。
《围城》被誉为是一部痴书,而我亦是痴了,因着这望不穿的人间世态,这走不出的浮世浮城……
夜阑,心不静。
第14篇:高中生读后感
看《平凡的世界》这本书,起因于它感人肺腑的陕北方言旁白、至柔至善的浓烈亲情、鲜活炙热的凄美爱情,这些因素环绕,让一个不甚了解陕北文化的我,对我国陕北的风土人情有了更深一步的理解,甚至是热爱。我甚是喜欢路遥所描述的陕北榆林这个地方,那里有小人物的奋斗史,他们生活窘迫,他精神孤独,苦难是他一生的伴侣,但是,生活的困难和不幸并没有压弯他们的脊梁,苦难的生活并没有塑造苦难的他们。该部小说向上又向善,仿佛灵魂深处的一盏明灯,读起来暖心养心。
看书的时候,最打动我的是孙少安,他为了能让家里吃饱饭,能让少平、兰香上得了学,初中就辍学,过早结束了自己短暂的青春,承担起了一个穷困的家。少安的这种牺牲和担当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到的,他把别人心中的理想活成了现实,让现实中的人羞愧不如。
少安的爱情也是打动人心的,少安与润叶是青梅竹马,但二人的家境不论是经济环境还是社会地位都悬殊过大,黄土高原的穷困人家连自己的温饱都顾不上,怎么让自己的青梅竹马过上好日子,少安内心的善良告诉自己,自己的处境配不上润叶的爱情,更不会因为爱而害了善良、可爱的润叶,他内心是痛苦的,他只能无奈却又痛苦的做出这样的选择。
后来少安和秀莲的偶然结合应该是正确的,当他娶了秀莲后,生活便代替了爱情,正是秀莲成就了少安的事业,即便是最艰苦的日子,他们也风雨同舟,在少安事业几经挫败之际,她是少安的精神支柱和坚强后盾,千方百计的帮少安走出低谷,唤起他生活的勇气,其实秀莲每次看到少安痛苦,她的内心比他更苦,但她不能哭、不能表现,不能把自己的情绪带给少安,她要保护好少安,她必须坚强,她用实际行动向我们表达了黄图高原的劳动妇女对丈夫深切的爱,生活充实了爱,也让少安深深的爱上了这个对自己不离不弃的妻子,少安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秀莲在少安事业成功后,一家人生活幸福美满后却病倒了,让我记忆犹新的一段是,少安用板车推着病倒的秀莲在山路上唱着信天游,他那时不是在唱歌,而是在用陕北的汉子的方式表达着对心爱女子的依恋和不舍,他怕失去秀莲,他像个孩子,每每读到这里泪流满面。
在《平凡的世界》中,我感慨于作者路遥能把农村生活描写的`如此逼真,感慨文字的力量让我仿佛身临其境,更感慨小人物酸甜苦辣的一生,被生活压迫,但从不低头,我喜爱孙少安这个角色,他所经历的就是我们父辈所经历的,尽管苦,但还是通过努力熬过了最艰苦的岁月,找到了幸福与平静。读后感·比起少安与润叶理想爱情我更喜欢少安与秀莲生活化的爱情,他们在生活中成了彼此不可分割的部分,他们的爱是符合实际的,是平凡的,却也是伟大的。
第15篇:高中生读后感
伊始看到这本书的标题并不觉得有多大的意义,无非是两物之间的比较。但看完这本书后,这两物都有它的象征意义。
文中有这么一句话: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他抬起头看到了月光。
他指的是斯特里克兰,一个贯穿整本小说的人物。他在他四十七岁时放弃了他原本作为证券经纪人的安定生活,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绘画,他的生活从小康直线过渡到捉襟见肘、风餐露宿。最后在他死后,以天才画家出名。
故事写得很真,大部分是作者亲自见识的,但更多的是作者从与他有往来的人口中听述的。就如同作者所说,斯特里克兰算不上是一个伟大的人,甚至是一个自私,善于冷嘲热讽,令人厌恶的怪家伙。
在他四十多岁的某天,他无故与妻子分离,理由是要去画画,之后他在巴黎定居,一度穷困潦倒,认识了善良憨实的画家斯特罗伊夫,斯特罗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刚开始就发现他是个天才,尊重他,珍惜他。尽管斯特里克兰嘲笑他画资愚钝,对他的关心毫无感激之情。斯特罗仍一次次不计前嫌地关心他。直到斯特里克兰因生病奄奄一息,当时他们还吵了一架,善良的斯特罗将他接到家里照顾,甚至让自己妻子委身照顾他,将家里积蓄给他养病买补品,结果在所有人的意料之外,斯特罗的妻子爱上了斯特里克兰,并提出要和他走。可怜的斯特罗不在乎这段荒唐的事而依旧爱他的妻子,提出把他的房子给他们住,悲惨的故事总会以悲剧结尾,他妻子死于自杀,斯特罗失掉了精神支柱。
读到这里,我们或许会耻于斯特罗的懦弱,他守护不住自己的爱人,而对于不在乎自己的人卑躬屈膝,又或许会对他的遭遇扼腕叹息,谁说善定有善报,不过斯特罗的出现仍旧给了这本书一抹纯净之风以及不含杂质的善良。
本书将两类人进行了戏剧性的对比:从一始终欣赏斯特里克兰的斯特罗,认为他的画绝无仅有,还有一种是得知斯特里克兰出名后,画作开始值钱时,千方百计地得来以及后悔当初没多留几份的人。
斯特里克兰的某句话诠释了亘古不变的真理:梦想什么时候开始都不晚。有人认为放弃安定生活寻求漂泊是种愚蠢的决定,但是引用文中第五十章最后一段:做自己想做的事,在某种条件下,过一种让自己最开心的生活,自己始终处于宁静淡泊之中,难道就是生活成了乱麻吗?而且,成为一名年收入一万英镑的著名外科医生,再娶上一个漂亮的太太,难道就是成功的标志吗?我想这取决于你对生活赋予什么意义,取决于你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取决于你对自己有什么要求。所以,有这种想法的人只会看见满街的便士,而看不见头顶上最为皎洁的月光。
本文标题:高中生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