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变更的申请书
秦皇岛市商务局:
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申请变更法人,原法人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法人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有限公司
20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2篇:变更的申请书
申请人:***
变更仲裁请求为: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1665元,并支付加倍赔偿金1665元;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14500元。
事实和理由:
贵仲裁委员会受理之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上海……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劳动仲裁一案,申请人从20xx年起每月工资1450元。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自今年6月1日到7月15日的工资2175元,但仅于8月14日支付了510元,克扣申请人应得工资1665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之规定,被申请人按应付金额百分之百应加付赔偿金1665元。
从20xx年9月入职至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终止用工关系时止,申请人工作年限即将届满5年,被申请人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按合同解除前申请人12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计付经济补偿金7250元(计算方法:1450元/月×5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规定,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14500元。
现根据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以及提出反请求若干规定》申请变更仲裁请求,盼准!
此致
重庆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xx年9月13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8条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第24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25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以及提出反请求若干规定》的通知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以及提出反请求若干规定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现将《劳动争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以及提出反请求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以及提出反请求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活动中的行为,保证案件及时审结,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充分行使,结合我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处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当事人对请求事项中金钱给付数额提出变更的,应当在仲裁庭调查结束之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该案仲裁员进行确认。
第三条 当事人依据申诉的事实增加、变更申诉请求的,应当在仲裁庭开庭前提出,由该案仲裁员予以审查。
增加的申诉请求符合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办理受理审批手续,并案审理。
第四条 开庭审理时或开庭审理后至裁决之前当事人增加、变更申诉请求以及提出反请求的,应另案申诉。
第五条 当事人提出反请求,应当在开庭审理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当事人提出的反请求由该案仲裁员予以审查,符合提出反请求条件的,办理立案审批手续,并案审理。
第六条 当事人依据申诉事实之外的其他事实增加、变更申诉请求或提出反请求的,另案申诉。
第七条 对方当事人对增加、变更的申诉请求或反请求的内容享有答辩期。仲裁案件的审理时限同时作相应顺延。
第八条 增加、变更的申诉请求或反请求不属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不予受理。
第九条 当事人依据本规定第二条 提出变更申诉请求的,应当根据请求数额增减情况被缴案件处理费或申请退还预缴的案件处理费。
第十条 当事人依据本规定第三条 增加、变更申诉请求以及依据本规定第五条 提出反请求的,应当在办理受理手续时预缴案件受理费,或在办理立案审批手续时预缴案件受理费和处理费。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3篇:变更的申请书
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说明因何原因,需要变更什么事项,变更前内容与变更后内容)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
药品经营许可事项变更申请表
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不管变更什么许可或登记事项均应提供,变更具体事项应提供的材料见后)
变更企业名称:
与原营业执照注册号相同的已变更企业名称的现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
租赁合同、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如不能提供相关证明,参照《厦门经济特区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如属地名调整,提供地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
变更法定代表人:
公司董事会决议或任命文件复印件、个人履历表,身份证、毕业证、基本知识考试通知单复印件
变更企业负责人:
公司董事会决议或任命文件复印件(注:个体工商户不得变更企业负责人)
个人履历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明、基本知识考试通知单复印件
变更质量负责人:
个人履历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明、(药师含以上职称人员)经市局考试合格通知书复印件
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证明到职证明。
变更经营方式:
加盟协议书或解除加盟协议书
(药品零售企业实行连锁经营后,其分支机构需要换发连锁门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无需提供)
零售连锁门店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或单体药店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增加或减少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变化,可能出现人员条件、场所布局、质量管理文件、设施设备等的要求与以前不同,请作相应准备)
增加经营范围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人员材料
(注:个人履历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或执业资格证明、经市局考试合格通知书复印件
保证到职的证明(如:劳动合同)
营业场所平面布置图
增加仓库:
仓库租赁合同及合法产权、使用权证明
仓库方位图
平面图
设施设备目录
取消仓库:
(不需要提供其它材料)
(注:取消仓库后,营业场所的布局应有变化,应设置待验区、退货区、不合格区,人员分工应作调整,质管文件应予修改等)
《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
第4篇:变更的申请书
中国农业银行遂川县支行:
为理顺产权关系、规范资金管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我公司下设信托持股管理办公室负责信托持股的管理和相关事务管理。接管原遂川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会的债权、债务及相关事宜,现特向贵行申请办理账户名称变更手续,请予以批准为感!
遂川县川龙电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第5篇:变更的申请书
xx银行xx支行:
我公司因业务拓展需要,将原: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账号:xx-xxx-xx;变更为:xx-xxx-xxx有限公司。今委托我司职工xx-x,前往贵行办理变更手续,如有产生经济损失概由我司负一切责任。
xx-x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6篇:变更的申请书
xx区人民法院:
原告xx诉被告xx一案,原告已向贵院提起诉讼,现原告申请将原委托代理人xx-x变更为 ,望贵院予以准许。 申请人:
xx-x年xx月xx日
第7篇:变更的申请书
工商局:
我单位位于南通市港闸区陈桥乡河口村11组,由于经营的需要,现欲搬到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颜港村3组。现申请将营业执照证上的经营地址进行相应变更,特此申请,望批准为盼。
申请人:设备有限公司
时间:20年x月x日
第8篇:变更的申请书
XXX人民法院:
我司诉XXXX公司XXXX 纠纷一案,我司原委托XXX律师事务所XX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现我司申请将诉讼代理人变更为云南恒鑫律师事务所刘江律师,XXX律师不再担任我司的诉讼代理人。
刘江律师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即代为向法院提交证据,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解,提起上诉,签收相关法律文书。
刘江律师联系电话:159 8716 6410.
对以上申请,请予准许。
申请人(盖章):
第9篇:变更的申请书
珠山区人民法院:
王美英诉叶永金、上饶汽运万年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市分公司 机动车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纠纷一案,本人原来委托江西勇立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新成为诉讼代理人,变更代理人申请书,范文《变更代理人申请书》。现本人申请将诉讼代理人变更为江西立宇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平水。担任本人的诉讼代理人。
变更后的诉讼代理人权限为:一般代理。
以上申请请贵院准许!
申请人:
年 月 日
第10篇:变更的申请书
鉴于xx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更换了公司董事,因此,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于200x年xx月xx日在xx市xx区xx路xx号(xx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的临时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董事会成员xxx、xxx、xxx、xxx、xxx出席了本次会议。原公司董事长xxx主持了会议,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一、决定免去xxx的董事长职务,选举xxx为公司新一届的董事长。
二、继续聘任xxx为公司经理。
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签字):xxx、xxx、x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第11篇:变更的申请书
申请人:(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简要情况)
申请人与 纠纷案件已于 年 月在贵院立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即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特向贵院提出增加诉讼请求申请。
变更诉讼请求为: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第12篇:变更的申请书
尊敬的xx公安局xx派出所:
本人x族,x日生,身份证号:x。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姓名为的申请。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办理户口登记用名一直没有使用,从上幼儿园到现在小学年级,一直使用的是这个名字,为了保证我儿子学籍的延续性,方便以后的升学和就业,现提出书面改名申请。我知道,这样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但还是恳请贵所予以批准我的改名申请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第13篇:变更的申请书
申请人:XXXXX公司
住址:XX市XX区XX路X号
法定代表人:XXXX
申请事项:
变更M公司为(20xx)X执一字第XX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事实与理由:
XX年X月X日,贵院做出(20xx)X执一字第XX号执行裁定书,将(20xx)青民四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的申请执行人变更为N公司。20xx年10月申请人受让了上述债权,20xx年10月12日,N公司发布债权转让公告,确认我公司已经享有该债权。为维护我公司利益,特向贵院申请将(20xx)X执一字第XX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变更为M公司。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第14篇:变更的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来到公司已经有3个月的时间了,在这三个月的工作时间里,我一直很努力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并不断地努力学习新的知识充实自己。同进希望自己以后能和公司共同发展,为公司做更多的贡献。
试用期期间,本人担任市场部助理职务。由于工作性质,决定了工作内容的繁杂,需要有耐心和细心来处理好日常事务。工作中,我始终积极配合领导和部门同事的工作,一丝不苟、任劳任怨。完成撰写各类办公文件,规范市场部管理制度;按时完成部门周、月工作总结及计划汇总;参加部门及公司各种会议,认真按时完成会议纪要撰写;部门人员招聘;完成合同及其他文件归档整理;完成部门人员报销、办公用品申领及保管等一切事务性本人xxxx,因xxxxxxx,在原岗位工作深感吃力,已难相适应,为不影响响xxx整体效益,特请求xxxx照顾本人身体条件,给予调换至xxx工作(工种)岗位,本人将在新岗位尽已最大能力做好工作。敬请审核批准。
特此申请
xxxxx
年月日
第15篇:变更的申请书
民事起诉状
申请人:***,女,汉族,1963年6月10日生,住北京市朝阳区机场南路西里12楼2门1层5至6号,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女,汉族,75周岁,住北京市朝阳区翠竹新村15号楼2单元4楼1号,联系电话:******
案由: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诉讼请求:
1、撤销被申请人*****88的监护人资格,变更申请人为***的监护人;
2、由被申请人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系母女关系,双方感情一直很好。但天有不测风云,从1992年申请人父亲患老年痴呆症后,双方感情急转直下,隔阂越积越深。20xx年 11月16日顺义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为***多年来患有老年痴呆症,故宣告冯万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为其父亲的法定监护人理应履行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的监护职责,但被申请人不仅没有这样做,反而任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被申请人将与被监护人共同所有的近20万元积蓄全部赠与申请人的哥哥***。考虑到父亲还需要大量的费用治疗,申请人也多次在看望父亲的时候与被申请人协商,要求被申请人追回上述款项,遭被告拒绝。20xx年5月1日左右,被申请人更是将其与被监护人因房屋拆迁所得的补偿款90余万元全部交由冯****占有、使用。现***已花掉30余万元为其购买了住房。
多年来,申请人一直对父亲履行赡养义务,且申请人家庭经济能力较好,生活水平较高。申请人的丈夫现赋闲在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来照顾父亲***。申请人愿意担任冯万丰的监护人。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的规定,申请人依法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支持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