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诚信承诺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5-05 16:42:43

第1篇:大学生诚信承诺书

“诚信考试,诚实做人”

――梧田一中诚信考试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期末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实事求是,杜绝一切形式的考试作弊行为。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

二、坚决服从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

2、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在考场内睡觉和做与考试无关的活动。

3、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籍、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4、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没收试卷,并报告考务中心进行曝光,该考生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5、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6、“文明考风、诚信考试”,从我做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良好的学风,文明的班风,从我做起,努力打造诚信班级与诚信考试,经过自己的努力学习取得真实成绩。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班 级:xx

承诺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第2篇:大学生诚信承诺书

亲爱的同学们: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基本条件。为了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提高诚信素质,树立大学生的良好诚信形象,努力使自己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争做一名合格的道德公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社会公德。

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剽窃他人作业、文章和论文。

按时交纳学费、住宿费、书费,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归还所借物品;不弄虚作假骗取各类困难资助;不铺张浪费,不进行与自己经济情况不符的消费活动。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民主评议和选举中,不拉选票或以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竞争;做好宿舍卫生工作,争创文明宿舍;不使用违禁电器和危险品,注意个人和集体的安全。

热心公益事业,爱护公共财物;讲究社会公德,男女交往举止得体;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不在禁烟区吸烟;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起哄。

不浏览、观看、传播反动、淫秽网站、书刊和声像制品;不与社会人员拉帮结伙,影响学校的正常秩序;不隐瞒健康状况,主动配合学校和社会的健康调查。

在求职就业过程中,讲究诚信,不伪造证书、证件,据实填写自荐书,履行就业合同。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塑诚信人生,共筑诚信校园。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xx市xx新区交易中心投标企业会员信息库”(以下简称会员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在xx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外发布,会员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xx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取消会员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禁止三年内进入招标采购市场。

二、凡我单位在xx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的投标项目,在资格审查和评标阶段需要提交的企业业绩和获奖情况等,均事先在会员库中对外发布,未发布的可不作为我单位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

三、我单位在参加xx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规定接受处罚。

四、我单位今后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会员库中与我单位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承诺人法定名称:(法人公章)

承诺人法定地址:

承诺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20xx年7月30日

第3篇:大学生诚信承诺书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之一。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应该坚苦自立,忠实不欺,行之以德,诚信做人,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人格。为此,我郑重承诺,在参加国家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和考查中一定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制定的考场管理规定和考生守则,坚决服从监考老师和工作人员管理;

二、不请他人或者为他人帮考;

三、不携带通讯设备等任何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进入考场;

四、不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

五、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扬州大学考场规则与考试违纪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学生签名:xx

xx学院xx班

xx年xx月xx日

第4篇:大学生诚信承诺书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应该坚苦自立,忠实不欺,行之以德,诚信做人,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人格。为此,我郑重承诺,在参加国家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试和查中一定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制定的场管理规定和生守则,坚决服从监老师和工作人员管理;

二、不请他人或者为他人代;

三、不携带通讯设备等任何禁止带入场的物品进入场;

四、不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

五、保证在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试有关规定。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按《国家教育试违规处理办法》、《扬州大学场规则与试违纪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学生签名:xx

xx学院xx班

xx年xx月xx日

第5篇:大学生诚信承诺书

全体同学们:

20xx年10月自学考试马上要开始了,为严肃考场纪律,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以下五点对考试违规处罚的规定每个考生务必知晓:

1、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的,取消当次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

2、组织团伙作弊的,停考三年;交由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进行处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考生向考场外发送、传送试题信息的,停考三年;

4、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停考三年;

5、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停考三年,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作为考生应做到以下几点:遵守考场纪律,不旷考,不带手机进考场,考试中不和监考老师发生冲突,不买卖答案。

认真复习备考,诚信考试,珍惜荣誉,杜绝作弊!

继续教育学院东区学工办

20xx年10月11日

第6篇:大学生诚信承诺书

转眼,我们又将结束一个学期的学习生活。对于即将到来的期末考试,除了积极备考、认真复习以外,我们还需要将诚信意识印刻在笔尖与心底。

“人无信不立”,诚信是立身之本,不遵守诚信考试的要求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为树立南开园良好的考试风气,我们提出以下倡议,希望各位可以做出如下考试承诺:

一、认真对待考试,梳理考试内容,掌握复习方法,排除外界干扰,提高效率,迎接挑战,为充分展示自己一学期以来的学习成果做好准备。

二、认真对待考试,不投机取巧,不夹杂功利思想,尊重考试规则,清楚考试意义,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在考场上严于律己,遵守考场规则,自觉对不诚信行为说“不”,保证考试结果的真实性。

三、提高自身修养,弘扬诚信正义。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用于检举揭发考试中的作弊行为。

四、诚信是“公能”精神的重要内核,也是我们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基石。诚信考试不只体现在一次的期末考试中,更体现在人一生的立身修身中。人生处处是考场,诚信应伴随我们一生。

第7篇:大学生诚信承诺书

亲爱的同学们: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实现自我价值的基本条件。为了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提高诚信素质,树立大学生的良好诚信形象,努力使自己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争做一名合格的道德公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考试规则:

一、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试证或学生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监考教师验核。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考试30分钟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考生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四、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场,并报告有关部门,该考生本次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不予正常补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本人承诺:不请他人代*,在考试过程中严于律己,自觉遵守以上考试规则,诚信考试。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塑诚信人生,共筑诚信校园。

第8篇:大学生诚信承诺书

树道德新风,立诚信根基,是当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营造良好考风,培养自立自律、刻苦学习的作风,塑造高尚的品格也为展现我们学校学子优良学风,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自愿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端正考试态度,严守考纪,诚信应考;

三、在不良念头面前,严于自律。通过入学教育及校纪校规、考风考纪教育,我已知晓有关考场纪律各项规定,考试中如有违反,愿接受学校的相应处分;

四、我将在考试中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迟到、不无故旷考;

2、考场内不带进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及手机等通讯设备;

3、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绝不帮考,不抄袭他人答案;

4、不在试卷上故意书写他人姓名、考号;

5、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

XXXXX学校

二〇xx年xx月十七日

班级:

时间:

承诺人签名:

第9篇:大学生诚信承诺书

我是一名光荣的武汉大学的学生,我珍惜我的荣誉20xx年大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20xx年大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我将以诚实守信的态度自愿参加无人监考考试。

我已认真学习了并严格遵守学校关于考试的有关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试秩序,考试决不违纪,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大学生。

承诺人所在院xx系:xx

专业:xx

学号:xx

本人签名:xx

xx年xx月xx日

第10篇:大学生诚信承诺书

我将严格遵守上海海洋大学的考试规定,做到诚信考试,遵守考场纪律,坚决做到如下要求:

【相关规定详见上海海洋大学学生管理服务手册(二零xx年八月)《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十条】

有关条例如下:

第十六条在考试、考查中发生的以下任一行为,均属违反考场纪律行为。

(一)考前不服从监考人员指定位置入座,且不听劝告;

(二)违反《上海海洋大学学生考场规则》规定将书包、书籍、笔记本或自带草稿纸、通讯设备(如手机等)、有存储、录音或记忆功能的物品等带入考场且不听劝告;

(三)交卷后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交谈,且不听劝告;

(四)不在规定时间内交卷,故意拖延时间;

(五)擅自将考卷带出考场、拒交考卷、撕毁考卷及其他行为。

第十七条在考试、考查、学位论文、科学研宄中发生的以下任一行为,均属作弊行为。

(一)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物品;

(二)预置、预留与考试课程相关内容;

(三)交谈、窥视,抄袭答题纸、书本、笔记、纸条及他人试卷;

(四)试卷及涉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物品被他人取走未向监考老师报眚或接受、传递试卷;

(五)传递或接受纸条等带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

(六)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但不涉及考试内容;

(七)协同使用通讯设备作弊;

(八)协同交换试卷或答题纸;

(九)替他人参加考试;

(十)偷试卷或为偷窃试卷提供方便;

(十一)主谋并实施互换试卷或答题纸;

(十二)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宄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十三)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

第十八条在考试、考查、学位论文、科学研究中有以上违反考场纪律行为或作弊行为之一者,该门课程成绩按零分记载,不得参加正常的补考(如涉及学位论文,需重做),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教育或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

其中:

违反第十六条(一)~(五)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教育直至记过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一)~(六)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七)~(九)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违反第十七条(十)~(十三)行为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九条其他违反考场纪律及作弊者,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第二十条试考查作弊行为,由监考人员认定,并记录具体情况,整理相关材料署名后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学位论文、科学研究作弊行为由学生所在学院认定后报送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由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对作弊行为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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