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5-02 10:26:40

第1篇:质量保证书

尊敬的XX:

为了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维护商业信誉,稳定正常的医疗器械产品的流通秩序,我公司保证:

一、我公司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因我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一切由我公司负责。

二、我公司提供合法有效的证照,具体列出售出商品的品名、规格、产地、批号和销售日期,以便以后查对。

三、我公司遵循商业信誉和职业道德,保证不弄虚作假。

致此

敬礼!

第2篇:质量保证书

***********有限公司:

由我司承接的“************夜景照明工程”,工程所用灯具的品牌和灯具内的电气、光源以及LED芯片均与工程招标内容一致,工程整体保修两年,保修期限内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我司及时无偿给予维护完毕。

*********有限公司

第3篇:质量保证书

由我单位负责监理的茶卡对格尔木公路工程,任命 为驻地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青海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实施细则》和国家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对工程质量负监理责任,并保证做到: (1)根据合同文件对合同段工程施工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对本合同段监理人员进行工作安排、管理、检查和协调。

(2)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向承包人签发有关指令、指示、通知、函件,并报总监办、总监代表处备存。

(3)全面熟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施工设计图纸,纠正设计图中的错漏,实施现场审查。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予以解决。

(4)审查承包人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提出意见报总监办审批,审批单项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批准单项工程的开工报告及工艺试验报告。监督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读滞后于计划工期的工程,有权向承包人发出警告,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或调整施工计划;对严重滞后与计划工期并且位于关键路线上的工程及时向总监办、总监代表处报告,建议采用能使工程按预期工期完工的措施。

(5)按合同文件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审批原材料、构件、半成品及各种混合材料的试验报告及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检查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质量。

(6)审核承包人的试验检测设备、机械设备及人员情况,审批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自检人员;检查承包人的现场安全措施,对不合格的安全措施应指示承包人限期整改。为保证工程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有权下令暂时停止施工,有权检查承包人的保险是否有效。

(7)把握与控制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工程索赔以减少损失,向业主提供所有工程索赔和争议事实的监理记录、证明材料和分析资料,并提出建议性意见,对承包人提出的延期和索赔申请的期限和费用计算提出审核意见。

(8)审核、签署承包人的中间计量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提出意见后报总监办、总监代表处。

(9)主持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签发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

(10)负责确认"竣工图纸"是否与实际相符,竣工资料是否正确。

(11)决定额外试验与检查。

(12)当承包人有违约行为时证明承包人违约。

(13)对不符合合同、规范、施工图纸要求的工程,有权指令承包人返工,必要时可下达停工令。

(14)主持召开每月的常规会议。研究和解决合同执行中的各种问题,发布会议纪要。

(15)审查承包人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管理体系是否按合同文件配置,是否正常运行;审查任何分包人的资质、分包及分包工程项目类别、数量。

(16)对承包人任何行为不端,在覆行职责中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的现场人员,可提请总监办、总监代表处审查、批准撤换或驱逐出现场。

(17)完成向总监办报送的各种定期报表、工作报告;作好监理日志和各种监理图表。

(18)审查承包人的交工报告,参加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编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9)完成总监办、总监代表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20)组织或执行上级监理机构要求的监理业务学习,交流活动等。

监理单位:(公章)

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保证书一式两份,监督站留存一份。

第4篇:质量保证书

我公司承担 工程的 施工任务。委派 同志任该工程的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我们将本着对国家和用户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规程,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发生质量、伤亡事故。如因管理不善或偷工减料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低劣,愿负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施 工 单 位: (盖章) 施工单位法人: (盖章)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盖章)

二○○ 年 月 日

附:派驻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名单

第5篇:质量保证书

1、签订产品质量保障书,承诺-不合格产品绝不出厂。

2、两年内产品质量跟踪服务,并将客户服务记录在档案保存20年。

3、确因产品质量问题,我公司将保修、包退、包换、满足客户要求

您的放心,我们的诚心,保质保量,诚信为本,质量第一!

绝缘电力电缆

电线电缆质量保证书

我公司对提供给贵单位的产品就质量问题作出如下保证:

一、 我司向贵公司提供的产品 电线电缆 保证符合下表的质量要求。 1 标识:包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次、合格标识等,3c认证 :电缆光滑平整,绝缘和护套层厚度均匀且无损坏,标识印字清晰,不偏芯;无漏印字或印字不可辨认错误、刮花、断裂、错色等异常现象:电线电缆结构尺寸满足3c标准及相应国家标准/件 5 性能:燃烧等级、耐压测试、绝缘电阻、火花试验、导通试验、绝缘粘着力、抗拉强度及延伸率、表面印字牢固性符合3c标准及相应国家标准

包装:无包装破损,标签要求完整正确

二、 贵公司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书面反馈至我司,我司收到反馈单24小时内向贵公司回复质量改进措施。我公司的改进措施在未得到贵公司验证有效时,贵公司有权拒收我司产品。贵公司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到我司现场进行检查,或对我司的质保体系进行审核,我司将予积极配合。

三、 所有涉及产品质量稳定性的因素发生变化时,我司都将以书面形式告知贵公司,以加强质量控制,贵公司设计更改时,有不明之处立即与贵公司设计人员沟通,并经贵公司设计人员书面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我司承担。

四、我公司保证所提供 电线符合gb/t5023-20xx标准。耐火.阻燃.电线电缆符合gb/t19666-20xx和gb 20286-20xx以及ga 306.2-20xx标准生产

五、 因本保证书产生的纠纷,提交贵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六、 本保证书自我司签字或盖章即生效。

公司名称

(盖 章)

委托代表:

20xx年 月 日

第6篇:质量保证书

尊敬的客户:

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购销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保证产品安全 、特作如下保证:

一、 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 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产品标准复印件。

三 、供货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必要时向购货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诸如产品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料。

四 、 供货方的产品包装、注册商标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 、购货方严格按产品包装上注明的贮藏条件贮藏 因购货方对产品保管养护不善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购货方负责。

六 、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 ,供货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 ,如确属供货方的责任,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七、我公司承诺所有所投产品质保5年。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 20xx年8月30日

第7篇:质量保证书

市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精神,加强本市准用、备案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材料(以下简称建材)的监督管理,强化建材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杜绝建材生产、采购、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管理不规范行为,决定对建材质量保证书(即质量证明书或出厂检验报告,以下统称为质保书)及施工现场建材台帐实行规范化管理。现对实行准用、备案、生产许可或按规定要求复验的建材有关规定如下。

一、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建材品种,建立《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验收检验使用综合台帐》(以下简称综合台帐,格式见附表)、《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以下简称监督台帐,格式见附表)。

二、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标准、购置合同规定等要求对进场建材按批验收,符合要求的建材方可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监理单位应 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验收。验收要求如下:

1、 对产品的标志(标识)、外观质量状况等实物特征进行验收;

2、 对生产厂家(或材料供应商)所提供的准用证防伪复印件、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质量保证书、送货单等质量证明资料逐件进行审核;

3、 对实际生产企业名称、商标、品种规格是否与质量证明资料一致进行验收。

三、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建材进行复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见证取样,代表建材生产单位的人员应到场参与,取样后应及时送检,并将检测结果(合格或不合格)记录在相应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建材所使用的部位应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作相应的记录。建材复验结果不合格的,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处理情况须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的备注栏中记录备查。

四、施工现场存贮堆放的建材应标明"合格"、"不合格"、"在检"、"待检"等产品质量状态,并注明建材生产企业名称、品种规格、进场日期及数量等。并按建材性能要求进行存贮和保管。

五、监理单位应当将工程项目所需的建材质量和使用情况纳入监理范围,并对建材的使用方案进行审验核准,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建材质量和进场产品的质量检测加强动态监督。监理单位应对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盖章),同意其使用,并在监督台帐中作好相应的记录。如发现施工单位有使用未经监理单位签字(盖章)认可建材为的,监理单位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制止这一行为。如施工单位不按此执行,监理单位应向市、区建材质量监督机构反映。

六、建材生产单位在提供建材时,应出具与建材质量相一致的质保书,对出厂(场)的建材质量负责。不得提供空白质保书,另行补报的质保书应按规定时间补报。质保书必须连号、按顺序使用。质保书一式两联,一联留存,一联提供给用户,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质检部门检验专用章。

七、建设工程材料质保书必须明示以下内容,并由检验人员、签发人签字。

1、质保书编号。

2、生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用户单位名称。

3、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必须与准用证或备案证明产品名称一致)、执行标准及编号(执行企业标准的必须与企业在本市建材业主管部门登记的产品标准一致)。

4、商标、规格、等级、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检验日期)、出厂日期。

5、质量指标(详见附表)。产品出厂(场)检验指标必须包含检验项目、标准指标值、实测值等内容。

6、准用证编号或备案证明编号。防伪复印件编号(补填)。

八、建材销售单位应向买受人提供质保书的原件,对其销售的建材质量负责。不得提供空白质保书,另行补报的质保书应按规定时间补报,所提供的建材应与所出具的质保书一致。若为复印件则应注明购买时间、供应数量、买受人名称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销售单位应对复印情况进行登记。

九、为保证现场建材抽样的真实性,水泥制品生产单位、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商品砂浆生产单位采购的建材进场时,代表建材生产单位的人员应到场参与取样,由采、供双方共同取样后及时封存,样品数量应能满足检测的需要,封存样的封条应注明样品生产企业名称、样品编号、样品品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及代表数量、封存日期,双方经办人签名或盖章。封存样品的封条应完整无损。

十、对于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责任单位,将按《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予以处理。

保证企业(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实际控制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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