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承诺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3-19 13:47:46

第1篇:廉洁承诺书

********************医院:

为了维护卫生行业的整体形象,保证药品招标投标工作以及药品销售等工作的合法开展,维护贵院医疗、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保障广大患者的健康和利益,本企业特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保证做到合法竞标、正当竞争.廉洁经营。

二、本企业保证在竞标工作中做到:

1.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损害贵院的合法权益;

2.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3.不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4.竞标报价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也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贵院的招标投标和价格比选工作。

三、本企业保证在药品招标、销售工作中做到:

1.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的回扣、提成、钱物、有价证券、宴请等手段腐蚀、贿赂贵院相关人员、管理干部,谋取不正当利益:

2.保证不让贵院临床科室、药剂部门以及有关人员登记、统计医生处方或为此提供方便,干扰贵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3.保证遵守贵院禁止医药代表擅自进入工作区域向医生、护士、患者及家属推销药品的相关规定

四、本企业保证竭力维护贵院的声誉,不做任何损害贵院形象的事情;

五、本企业保证加强对竞标、促销等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

加强对本企业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的教育工作,切实要求本企业相关人员不得采取各类回扣手段腐蚀、贿赂采购、药剂、医护、干部等相关人员。

六、对本企业及本企业工作人员采取以上所列不正当手段或不规范行为竞标、促销等,干扰贵院正常工作秩序,损害贵院形象的,本企业保证:

1.对尚处在竞标阶段的,贵院有权取消本企业的竞标资格;已经中标的,贵院有权取消中标;对已经获得准入资格的贵院有权随时取消其资格:

2.对本企业相关工作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3.对由于本企业或本企业工作人员的上述行为给贵院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韵,本企业愿意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注:本《药品企业廉洁准入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贵院备案:-份由承诺人自存;一份随中报标书等资料一起传递)

承诺企业法人代表或

承诺企业名称(公章)(承诺人)

承诺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第2篇:廉洁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路政行业管理执法纪律规定,在路政执法人员中积极推行依法行政廉洁执法承诺书制,确保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现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不违法执法,不发生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不当违法人员保护伞,忠实履行职责;

2.保守工作秘密,不向违法人员通风报信,不内外勾结,不在检测超限车辆、查处路产案件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违反工作程序使超限运输车主减轻、逃避处罚,不超越职权执法;

3.廉洁执法,不索要、收受管理对象的礼金、财物或接受吃请、馈赠,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利益,向管理对象“吃、拿、卡、要、借”;

4.文明执法,不打骂、侮辱和刁难管理对象,杜绝执法“冷”、“硬”、“横”问题发生;不乱收费、乱设卡、乱罚款。

5.亮证执法,不单人执法,不违反法定程序查扣物品,不准违反路政管理有关政策、规定说情讲情,确保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

6.自觉维护路政行业形象,不在工作期间玩牌、饮酒,参与有损行业和执法形象的活动;

7.严守纪律,不擅离职守,一切行动听指挥。

承诺书明确,凡违反承诺者,将自愿接受单位按照《工作纪律》和《寻甸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相关规定做出的处理决定。

承诺人:

日期:

第3篇:廉洁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做到廉洁从政,按照市纪委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做出以下承诺:

(一)带头严格执行党政机关经费管理规定。不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相互走访,不用公款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土特产品、纪念品、年货节礼等,不出入私人会所,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不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

(三)带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违规配备公务用车,不超标准接受公务接待,不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

(四)带头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跑,官要官”,不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五)带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不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不搞特权;

(六)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规定,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财政预算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带头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廉洁从政。

以上承诺我们将严格履行,并自愿接受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责任追究。

承诺人:费光宇、孟立儒、王磊、

李智渊、杨立民、王明春

第4篇:廉洁承诺书

为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权力观,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现郑重承诺:

一、加强学习,抓好队伍。依据法律、法规和条例,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

二、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带领党员、干部、职工加强主观世界改造,加强自身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决执行《廉政准则》若干规定。

三、真抓实干,求真务实。建立完善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理制等工作制度,不断提高计生部门的办事效率,给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

四、强化服务,营造环境。抓好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落实,以大人口、大服务、大文化的理念,启发、引导、激励广大育龄群众“树立科学婚育新观念、建设文明计生新家庭、打造和谐美好新生活”,实现“好夫妻养育好娃娃、好娃娃承载好家庭、好家庭成就好人才、好人才造福咱水城”。真正让“大局在心中,服务在手中”的工作作风在人口计生系统蔚然成风,为建设北方水城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oxx年五月

第5篇:廉洁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坚守医德良心,树立廉洁行医的新风尚,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我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规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范开展诊疗工作。

2、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刁难病人;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耐心解答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问题。

3、恪守《医务人员医德规范》,不暗示、索要和收受服务对象馈赠的“红包”、购物卡、代金券等财物以及宴请。

4、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拒绝开单提成。

5、不在临床诊疗、医药购销、医用设备、物资采购、维修等活动中进行权钱交易,收受药品、医用设备等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

7、不为自己及亲友“搭车开药”或“搭车检查”;不私自在外开展有偿诊疗活动。

8、不向患者出具假证明、假诊断书,隐瞒医疗缺陷和差错等弄虚作假行为。

9、坚持价格和收费公开,为病人提供规范的诊疗费用清单。不分解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不超标准收费。

10、在各项医疗活动中实行规范服务,杜绝出现有损医德医风的其他行为。

如有违背以上承诺的行为,甘愿接受党纪政纪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人:

20xx年3月1日

(注:此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个人保管。)

第6篇:廉洁承诺书

党员干部廉洁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按照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的要求,本人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向组织承诺:

1、注意社会影响,严格控制操办规模,不滥发请柬、大操大办,不采取事前预请、事后续请、化整为零、分批宴请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不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

2、不邀请管理或服务对象参加婚丧喜庆事宜。

3、不借机收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等。

4、不在操办中私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办公场所,不在正常工作时间请单位工作人员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5、不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报销有关费用或承办婚丧喜庆事宜。

6、不搞庸俗迷信,不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搞有损社会公德、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庸俗活动或封建迷信活动。

7、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凡是本单位发生问题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如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违反以上有关规定,本人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姓名):

单位及职务:

年月日

第7篇:廉洁承诺书

医院(甲方):

科室责任人(乙方):

医护人员(丙方):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中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规范约束医务工作者的活动行为,杜绝任何以医谋私的不法行为,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院务会研究决定,特签订此责任书。

1、全体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中坚持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

2、医务人员要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尽量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3、经查实医务人员有私收费行为,第一次给予3--5倍的罚款,第二次待岗一年,第三次下岗处理。

4、经查实医务人员有院外行医,第一次给予3--5倍罚款,待岗半年,第二次给予下岗处理。

5、医务人员利用工作职务之便索要或收取患者财物,经查实,除将所收财物如数退还或上缴医院,第一次给予所收财物的3—5倍罚款,并给予行政处罚,第二次给予待岗一年处理。

6、如果科室人员有以上违纪行为,科室负责人年底不参加评优。

7、每月两次患者测评医护人员服务质量。不称职者年终不参加评优、劳模与奖励。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科室责任人):

丙方(医护人员):

20xx年1月1日

第8篇:廉洁承诺书

根据淳安县中医院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杜绝医药耗材购销中的“回扣”和“提成”等不正之风,积极配合贵院做好医疗服务工作,维护本企业的信誉和形象,特作如下承诺:

一、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的营销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有违纪违规行为。

二、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要严把供应质量关,确保所供应的药品和器械的质量,按采购合同要求供货。

三、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生产和经营企业及其营销人员不得以回扣,提成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促销;不得以旅游、考察、宴请等各种名义和形式进行促销;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医院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劵和其他物品等,或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医药耗材销售人员,不得进入医院有关科室及诊疗场所向医师、药械人员、部门及领导推销产品;不向医院工作人员查询药品耗材的进、销、存量和使用情况;不以任何形式和方式统计处方。

五、需要举行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的宣传,学术讲座、会议、外出学习和参观等活动时,必须报医院纪检、医务科备案,由分管院长和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不得私自邀请医院职工参加上述活动。

六、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供应方给医疗机构的捐赠,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必须积极配合医院对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购销中有无商业贿赂的.调查。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我们愿意接受停药、取消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数据库等处理,直至停止业务往来,以及执法执纪部门的其他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存医院纪检部门,一份存经营单位。

公司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

经销企业承诺代表(签名):

日期:

更多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