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承诺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5-05 18:10:44

第1篇:单位承诺书

根据《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xx〕99号)、《宿迁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宿政办发〔20xx〕168号)等有关规定,在办理税收优惠事项过程中,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公司没有下列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

(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数额100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

(二)欠缴应纳税款6个月以上且累计欠缴地方税收税款数额 100 万元以上的;

(三)拖欠社会保险费 6 个月以上;

(四)采用欺骗手段获取减免税或享受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数额 100 万元以上的。

三、本企业符合以下管理要求:

(一)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三)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四、本企业提供的材料所涉及的全部信息内容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

五、本企业在省、市、县(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中没有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六、若违反本承诺,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五)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企业同意将以上承诺上网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自愿按照《宿迁市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实施办法(暂行)》(宿政办发〔20xx〕171号)规定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宿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第2篇:单位承诺书

“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我单位已按程序和要求认真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清理检查工作,填写《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统计表》和《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现做如下承诺:

一、我单位所填报的表格是真实、完整的。

二、对“吃空饷”如有清理不力、漏报、错报、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自愿接受党纪、政纪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

三、我单位承诺今后不发生“吃空饷”问题,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单位(盖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人事负责人(签字):

财务负责人(签字):

第3篇:单位承诺书

我单位已按程序和要求认真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清理检查工作,填写《滑县治理 “吃空饷”问题情况统计表》,现做如下承诺:

一、我单位所填报的表格是真实、完整。

二、对“吃空饷”如有清理不力、漏报、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我单位承诺如果发生“吃空饷”问题,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自愿接受党纪、政纪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单位(盖章):滑县焦虎镇第一中心小学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20xx 年 1 月 30 日

第4篇:单位承诺书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打击“两非”工作要求,迎接台州市9月20日专项检查,请各单位在9月18日前签订所有对象的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留管理机构,一份留签订单位或个人。

承诺书样张附后,供各单位参考。

联系人:朱临萍

承 诺 书(个体诊所等)

我单位郑重承诺:

1、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严格按执业范围执业。

2、不开展药物流产、人工流产和引产手术。

3、不购买、不使用终止妊娠药物。

4、不购置B超,使用B超。

5、不开展取环等其它计划生育手术。

6、医务人员不违法生育,不介绍孕妇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引流产。

7、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愿接受罚款、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从严从重的处罚。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可以向市计划生育局或卫生局举报。举报电话:市计生局 85382538,市卫生局85189706。

承诺单位:

单位负责人:

时间:

第5篇:单位承诺书

为进一步提升石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事处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树立办事处的良好形象,让市委、市政府放心,让广大缴存干部职工和群众满意,石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事处郑重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依照《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根据市委、市政府和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依法依规办事,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二、落实好惠民新政,用好用足公积金。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将荆州中心公积金新举措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特别是在下岗职工、装修、大病提取方面简化办事手续、缩短办事时间,把方便让给群众,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用好用足公积金。

三、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让群众满意。及时公开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各项政策规定,业务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规范。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以服务窗口为载体,实行“收、取、贷一站式”服务,在服务上做到热情、周到、贴心,让群众满意。

四、坚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廉洁从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履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坚决反对的“四风”,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

五、坚持畅通渠道。全方位听取广大缴存干部职工和群众对政策制度、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继续保持住房公积金QQ服务平台畅通,对群众的问题,当场答复,及时解决。

衷心感谢广大缴存单位和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对石首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热忱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管理、工作作风、廉洁从政和服务加强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

第6篇:单位承诺书

本部门严格按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对申报人所提供、用于在评审工作中证明其工作能力与水平的各项业绩、成果、奖励及论文论著进行审查。经严格审查,确保上述材料均真实、有效,符合该系列申报评审条件规定。如本部门在对上述材料的审查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现象或为申报人弄虚作假提供帮助,自愿承担有关组织责任和法律后果。

审查人(手书):

(单位公章)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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