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宣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
查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国务院及省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从头抓经普”的
工作理念,扎实开展三经普的宣传工作。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活动,使普查对象以及社会各界了解普查的目的、意义,明确普查登记的时点,掌握普查的内容和指标含义、口径、计算方法,提高被调查单位的参与度、支持度和配合度,消除顾虑,如实申报,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与和谐环境,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任务。
二、基本思路
按照普查各阶段的'工作要求,结合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
实际,在普查宣传上要把握以下几点:一要把宣传动员贯穿普查全过程,紧贴各个阶段中心内容,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努力把普查宣传做深、做细。二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影像资料的拍摄与制作,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宣传资源与各种媒体宣传造势的作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活动。三要把握宣传重点,注重区分宣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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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要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乡镇、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视程度和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作为宣传的重点和难点,多层次、分重点、有节奏地加强宣传工作。
三、组织领导
在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
委宣传部与县经济普查办公室牵头,县经济普查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具体落实全县普查宣传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乡镇、部门的经普宣传工作根据全县统一安排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实施。乡镇经济普查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普查宣传工作。县委宣传部直接领导我县经普宣传工作,电视台、新闻网、广告牌、显示屏等县级主要媒体要全力支持和配合普查的宣传工作,开设普查宣传专栏和专题节目。
四、工作原则
普查宣传工作实行五项原则:一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充分发挥各地区、各部门及普查对象的积极性;二是普查宣传内容与普查各阶段的任务紧密结合;三是公共媒体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有资源共同承担;四是行政手段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五是普查宣传与统计普法相结合,在全社会树立普查队伍的良好形象。
五、宣传形式
按照拓展宣传思路、创新宣传手段的要求,采取多种形
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真正做到电视有影有声、报纸有文有图、网络有言有字、户外有形有势,为全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顺利展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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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挥优势,构筑“对内宣传”良好平台。一是在网页上
设置宣传动态、活动剪影、方法制度、经普风采等栏目;二是开通工作信息交流平台,明确信息采编的途径、工作要求、考核办法及激励措施,要求全县专职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三是编写经普工作简报,分门别类有重点地及时宣传和反映经普工作。四是建立新闻媒体报道平台,由县委宣传部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及时宣传和报道全县经普工作、重要会议。
2.开展活动,营造“外部宣传”浓厚氛围。按照时间节点
要求,结合地区宣传特点,重点安排8项宣传活动。一是拍摄宣传短片,印制宣传画,制作宣传标语牌,悬挂横幅。二是在 电视台开设经济普查专栏宣传经普活动;三是在高档宾馆、公交车的电视和大型LED屏上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和宣传短片;四是在举办经普“宣传月”启动仪式,掀起全县经普宣传高潮。五是结合12.4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机开展连续宣传。六是利用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宣传,开设电话彩铃。七是采用印发《致普查对象一封信》的方式开展点对点宣传。
3.创新模式,把握宣传节奏。要注重把握各个阶段的宣
传节奏,明确宣传对象的特殊性,本着“先面上展开,后点上宣传;先政府领导,后普查对象;先面上普开,后深化细化”的原则,有步骤、有节奏、有深度、有影响地把第三次经济普查的宣传工作开展得轰轰烈烈、富有成效。要注重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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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宣传模式,适当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聘请专业策划公司协助开展宣传活动。
六、阶段安排
根据全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各阶段的主要任务,普查宣传
工作重点抓住三个阶段,一是在前期准备的试点阶段;二是在普查实施的单位清查阶段;三是在普查登记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机构,制定全县第三
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2.县委宣传部、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办公室联合下发《关
于做好 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
3.召开县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议;
4.确定经济普查宣传口号和广告词;
5.组织普查试点的宣传工作;
6.设计与印制各种宣传品、宣传手册等。
(二)普查实施阶段(分为三个节点)
第一节点 全社会发动
重点宣传内容: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方法。
1.筹划录制经济普查电视公益广告和专题节目播出;
2.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普查单位网站进行经济普查宣
传;
3.策划印制经济普查宣传海报、宣传画;
4.选择利用大型户外广告牌以及经济普查通告、张贴画、横幅等,向全社会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时点。 - 4 -
第二节点 单位清查
重点宣传内容:普查对象的义务。
1.向统计调查单位印发《致全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单位的一封信》;
2.在 电视台连续播出普查公益广告和宣传专题片;
3.利用公共汽车、出租小汽车车身做公益广告;户外电子大屏幕滚动字幕播发经普宣传口号;
4.在各主要公园和广场举办经济普查展览和赠送宣传品;
5.利用移动或联通电讯网络,以短信方式做公益广告;
6.继续利用户外广告媒体,宣传依法参加经济普查是每个单位的法定义务;
7.召开宣传工作阶段性工作会议。
第三节点 普查登记
确定普查宣传月、普查宣传月起动日。
1.主要新闻媒体采写、制作、刊播县委、政府领导关于开展经济普查工作的讲话;
2.主要新闻媒体连续刊播经济普查宣传口号、公益广告和宣传专题片;
3.在主要新闻媒体刊发普查公告;
4.清查或入户时向调查对象发送经济普查宣传材料或单页年历;
5.宣传日在主要街道开展街头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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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宣传工作方案
一、宣传重点
1、大力弘扬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通过强化宣传、正面引导,不断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为“五创联动”工作注入强大地思想动力和营造浓厚地舆论氛围。
2、人人知晓“五创联动”工作的内容、要求、措施,通过动员发动全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唱响群众性五创联动”工作主旋律。
3、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宣传报道“五创联动”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效果,对创建不力的单位及时跟进监督。
二、宣传内容与责任分工
1、会议宣传。3—5月,各村居委、乡级各单位要利用召开村居民会议、干部职工会议等,宣传“五创联动”,提高群众的知晓率。由各村居委、乡级各单位负责.
2、主题宣传。3—10月,围绕文明出行、机关效能、爱绿护绿、关爱孩子(老人)、卫生清洁、礼仪推广、文明餐桌等内容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五创联动”。由各村居委、乡级各单位负责。
3、活动宣传。开展宣传工作进机关、进校园、进工地、进社区、进家庭、进村社、进景区等“七进”活动,发动广大村居民、学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五创联动”。特别是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每周组织一小时时间学习“五创联动”知识,向学生家长印发告家长书,发动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由各村居委、乡级各单位负责。
4、入户宣传。3—10月,编印宣传资料,开办知识讲座,组织村居民、干部职工培训,开展有奖竞赛活动,组织问卷调查,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规定要求。由各村居委、乡级各单位负责。
5、阵地宣传。各村居委、乡级各单位必须设置黑板报、橱窗、宣传画廊等宣传栏不少于1处,合理开办专题宣传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定期更新内容。各村居委、乡级各单位的宣传栏建设由各村居委、乡级各单位负责。
6、广告宣传。室内外安装有电子显示屏的信用社、医院、学校等窗口行业,间隔性插入“五创联动”公益性广告(标语)。由乡级各单位负责。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村居委、乡级各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服从服务于工作大局,把创建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按照要求,结合职能,明确职责,制定计划,细化任务,分解目标,确保此项工作抓好抓实。
2、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创建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必须增强全局意识和协作精神。各村居委、乡级各单位要按照县、乡的总体安排部署,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协作,共同把“五创联动”工作宣传好、实施好、完成好。
3、严格考核,逗硬奖惩。乡上将“五创联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严格考核,并逗硬奖惩。对乡级各单位的“五创联动”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通报,并对主要负责人提出处理建议意见。
第3篇:宣传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营造全城动员、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确保顺利完成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工作任务,为建设“文明城市、幸福鹤山”作出积极贡献,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紧紧围绕创建省文明城市这一奋斗目标,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领域和覆盖面,提高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浓厚氛围。
二、宣传内容与责任分工
(一)社会宣传
1、分层次、有针对性宣传。
编印《创文知识有奖问答》、《文明礼仪知识知多少》、《身边好人》等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到干部职工、中小学生和社区居民手中,进行广泛宣传。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宣讲员走进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学校校园、工业园区、乡镇,进行文明礼仪、公共道德宣讲,全面加强各层面人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设置创文宣传栏,举办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创文活动。市住建局要对建筑工地务工人员进行市民教育,增强他们的城市意识、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工商部门专门组织对工商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培训,教育他们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和文明经营。交通运输行业对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其要安全出行、文明行车。市旅游局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建立各职能部门与企业(或用工单位)共同参与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机制,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上岗培训、业务培训、技能培训及日常管理之中,大力提升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文明素养。市妇联积极引导广大妇女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深入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市创文办要办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简报》、《创文动态》,进行内部工作交流,做好与上级部门的信息沟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创文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妇联、市工商联)
2、“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
充分利用户外大型广告牌等广告资源,大力宣传中国梦、爱党爱国、传统美德、生态文明、中华礼仪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宣传“文明洁净”等五大文明行动。保证户外公益广告数量占总广告数的30%以上。
(1)报纸类:每月刊登总量不少于4个半版。(责任单位: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2)广播电视类:市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每天播出10次,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3次;其它各频道每天播出15次以上,其中黄金时段不少于4次;新闻节目前后以及晚间黄金时段要保证播出时间。电台每天播出6次以上,黄金时段至少3次。(责任单位:鹤山广播电视台)
(3)交通运输类:车站要在显著位置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应达到广告资源总量的30%,并争取在候车亭显著位置刊载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鹤山汽车总站)
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运输工具要在车载电视、电子显示屏上经常性播放公益广告。公交车厢内也要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应达到广告资源总量的30%。出租车电子屏要滚动播出创文公益广告或标语,刊载量应达到广告资源总量的3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旅游局、鹤山汽车总站)
(4)建筑围挡类:市区、各镇所有建筑围挡(包括新开工工地)均要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不少于整个围挡面积的30%。对原来破损、陈旧的公益广告墙面,要进行更新更换。(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镇)
(5)旅游景区类:全市所有景区、景点、旧址均要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不少于全部广告资源的30%。同时每个景区还要设立一定数量的“遵德守礼”提示牌。(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档案局、各镇街)
(6)校园类:全市所有中小学校校园要利用校园宣传栏、墙报、板报、广播、电子屏等,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
(7)其它社会媒介类
广场、城市绿地、商业街、居民小区、影剧院、宾馆酒店、购物商场、护栏、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路等所有电子显示屏、LED屏、大型户外广告牌等媒介,要大力度、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全部广告资源的30%。同时要设立一定数量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各镇(街)、各行政事业单位均要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宣传横额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文工作。(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资产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路局、市旅游局、各镇街、各单位)
3、社区(村委会)宣传。
各社区(村委会)要设立创文宣传栏,悬挂创文宣传横幅或设置创文宣传牌,特别是沙坪街道办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市民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主动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市的行动中来。(责任单位:各镇,沙坪街道)
4、窗口行业宣传。
医疗卫生、银行、邮政电信、旅游等部门要规范窗口行业营业场所的文明用语,合理设置窗口行业公益广告。大力开展文明窗口行业创建活动宣传,优化窗口行业服务环境,促进窗口行业作风建设。(责任单位:各窗口行业主管单位)
5、网络声讯宣传
(1)网络宣传。鹤山信息网和鹤山文明网要设置“创建文明城市”专题页面,各镇(街)、各行政事业单位均要利用单位网页,及时发布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信息和创建工作动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行为规范、文明礼仪、志愿服务等相关知识,积极刊发和定期更新公益广告、宣传游标,营造网络宣传的浓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网络信息中心、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手段加强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工商务局、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各镇街、各单位)
(2)声讯宣传。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要充分运用手机报、短信和彩铃平台,采用温馨提示的方式,适时向市内手机用户、行政事业单位固定电话用户发送创文理念、标语口号、“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日常文明行为常识等信息,重要时期每月不少于4次,每周至少1条,使手机短信、电话彩铃成为创建省文明城市宣传的快捷通道和有效手段。(责任单位:市科工商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各行政事业单位)
(二)媒体宣传
1、专栏宣传。
电视、报纸和各网站统一设“创建文明城市、建设幸福鹤山”、“文明鹤山、宜居家园”等标题或标语,并常年报道全市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电视、报纸办好《创文在路上》、《文明家园》、《创文在行动》等栏目,一方面要对创建工作中城市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市民教育、专项主题活动等进行日常报道,另一方面要侧重对社会上各类不文明行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不文明现象、各部门单位创文职责落实不到位等情况进行舆论监督,并跟踪报道督查督办情况,促进市民文明习惯养成和城市管理规范有序。每个星期至少要有两期节目或两篇报道。(责任单位:鹤山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2、访谈报道。
根据创建省文明城市重点工作和市民普遍关心或反映的突出问题,设定访谈主题,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各行业、部门、基层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代表参与访谈。对创文工作谈认识、谈做法、谈经验、谈成效,力求主题明确、内容新颖、鼓舞士气。今年要对15个承担主要任务的部门单位和沙坪街道办逐一采访,进行报道。(责任单位:鹤山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3、专题报道。
对创建文明城市取得的新成效,我市经济社会各方面协调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以及在科教文卫设施建设、城市环境面貌、市民文明素质等方面发生的可喜变化,文明单位、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系列创建活动取得的丰硕成果,连续刊发有份量、有深度的系列报道,以典型带动,推进工作。每月至少要有1期专题报道。(责任单位:鹤山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4、重点活动报道。
对“讲文明树新风”、学雷锋志愿服务、身边好人推荐评选活动、“诚信示范街”创建活动、“文明餐桌”等五大文明行动、“我们的节日”等重点活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加强对公共场所秩序、市民交通行为、文明出行旅游、人际交往互助等文明行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讲文明、懂礼仪、守道德、重诚信,提升市民文明素质。(责任单位: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鹤山广播电视台)
5、对外宣传。
积极加强与中央、省、江门市级媒体的联系,并取得支持,形成内外沟通、上下联动的良好宣传氛围。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市广播电视台要在总结提炼我市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特色亮点、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争取有好的节目、好的文章推向中央、省、江门媒体,推向全国,做好对外全面宣传报道,以扩大我市创建省文明城市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创文办、鹤山广播电视台、江门日报驻鹤山记者站)
(三)主题活动
1、文体活动宣传。
充分利用文化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体育中心、工人文化宫等阵地,根据市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将五一、五四、六一、七一、十一等重大节目及各类文体活动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文艺宣传合力。精心组织“走进社区——鹤山创文惠民文化活动年”、“365随手拍”等创文宣传活动,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深入各社区(村委会)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2、创文主题活动。
根据《鹤山市推进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工作实施方案》和《20xx年创文实施项目任务分解表》,围绕中央文明办布置的重点工作,重点推进以“文明洁净、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网络文明”为主要内容的“五大文明行动”,以道德讲堂建设、身边好人评选推荐、“我们的节日”、诚实守信主题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教育活动。通过各个层次群众喜闻乐见的文明实践活动,引导市民修身律己、遵德守礼、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开展创文主题实践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及时做好宣传报道。(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属工委、市文明办、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林渔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市场监管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鹤山广播电视台、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鹤山支行、市工商联、各镇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指派专人负责,周密策划,有序推进,确保宣传教育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各新闻单位要成立专门的报道小组,积极策划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抽调精锐力量,设置重要版面和时段,运用各种新闻手段,确保栏目按时推出,专题稿件接连不断,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不断掀起创建文明城市的新高潮。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每月至少一次在媒体宣传专栏《创文在路上》、《文明家园》、《创文在行动》中宣传本单位创文工作。
(二)规范宣传内容。
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到以事释理,寓教于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标语统一在中国文明网“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下载。创文宣传标语牌、公益广告牌等宣传品的内容可参考市创文宣传标语(详见附件)。制作的宣传牌、条幅等宣传品,要求内容健康,用语规范得体、字体易于识认、整体美观大方、色调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三)严格督查考核
社会宣传和新闻宣传各项任务,各责任单位务必于5月份全面落实启动工作,各镇(街)、局级以上单位于5月8日前把本单位以及本系统的《20xx年创文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公文系统报送至市创文办(联系电话8887718)。市创文办将对创建省文明城市宣传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督查,并把各责任单位的创建文明城市宣传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城市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通报情况,对宣传工作做得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被动、任务不实、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4篇:宣传工作方案
各学区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有效应对20xx年防汛抗旱复杂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我区师生防汛抗旱主体意识,提升水旱灾害防范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根据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市区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决定将今年5月份定为“防汛抗旱宣传月”。为切实抓好抓实工作,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普及水旱灾害知识,提高灾前预防意识,减轻水旱灾害风险。
二、活动时
20xx年5月。
三、宣传内容
(一)防汛抗旱知识。洪涝、台风、山洪、干旱等各类水旱灾害防御知识;工程险情处置、遇险人员救援及自救知识。
(二)防汛抗旱形势、防御工作重点。认识20xx年学校防汛抗旱形势,本地台风、洪涝、干旱等灾害易发(影响)区域和防御工作重点。
(三)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做好包括学校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台风防御应急预案、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
四、活动要求
(一)准确把握形势,提高认识。从自治区对今年的防汛形势判断以及气象、水文部门预测情况来看,我区今年汛期是一个正常偏丰年景,但由于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气象变化的不确定性、极端天气事件呈多发态势等原因,今年我区发生流域性严重水旱灾害的可能性比较大,由于台风、强对流天气等影响,强降雨导致的中小流域、局部性洪灾不可避免。为此,各校要通过有效的宣传手段,向师生宣传今年防汛抗旱形势的严峻性,从而提高学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
(二)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各学区办、各中学要结合《20xx年xx区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工作应急预案》的精神,加强对防汛抗旱宣传活动的领导,统一部署辖区学校及本校“防汛抗旱宣传月”活动,把宣传活动与防汛抗旱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围绕主题,多渠道宣传。各学区办、各学校要紧紧围绕主题,结合教学实际,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通过学校广播、网络、短信、传单、标语、板报、讲座、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立体式”宣传活动。
请各学区办、中学将宣传过程中的各种资料,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活动开展情况于在5月30日前纸质报我局安全办,以便汇总上报上级各部门。
第5篇:宣传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专题会议精神,加强辖区城市环境卫生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宣传力度,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边宣传、边教育、边引导、边动员,做到宣传全覆盖,使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从具体的事做起,提高自身素质,养成文明卫生习惯,自觉参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共同维护全区良好的市容环境卫生面貌。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重大意义;
(二)宣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措施;
(三)宣传文明城市建设和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
(四)宣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好人好事,树立先进典型;
(五)宣传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的权利和义务;
(六)对“三乱”(乱丢、乱扔、乱吐)、“七乱”(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河道乱污和违章搭建)不文明现象和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劝导、批评、鞭挞和曝光。
三、宣传形式
(一)加强与上级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制作专题节目,在全区、全市范围内宣传我辖区在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果;
(二)积极向《新金牛》投稿、联系金牛有线电视台,及时报道辖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好人好事和所取得的经验、成果;
(三)不定期组织社区、居民院落业委会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座谈会,举办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现场咨询会,实行互动宣传;
(四)组织开展评选表彰“十佳城管执法队员”、“优秀城管文明劝导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先进个人”活动;
(五)在辖区的广告载体上发布一定比例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内容的公益广告;
(六)印发反映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资料;
(七)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院落、进家庭、进景区“七进”活动;
(八)组织城管、社区、机关干部志愿者开展以环境管理为主题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四、活动安排
(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栏
积极向《新金牛》投稿并联系金牛有线电视台,在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栏目中,大力宣传金泉辖区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举措、办法和取得的成效,反映我辖区市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的情况,表扬环境卫生管理中的好人好事,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
责任科室:党政办牵头,城管科、执法中队配合,时间:20xx年1月—12月
(二)公益广告
在辖区主街干道、群众聚集广场、商场、车站等场所的户外广告、公益自行广告和社区居民院落统一发布引导市民参与环境卫生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户外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
责任科室:党政办牵头,各社区、社事办、城管科、执法中队配合,时间:20xx年1月—12月。
(三)宣传海报
发放倡导辖区居民群众自觉遵守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珍惜环卫工人劳动成果,共同维护好环境卫生为主题的宣传海报,在各社区、院落、楼栋张贴宣传。
责任科室:党政办牵头,社事办、城管科配合,时间:20xx年2月、7月。
(四)“院落龙门阵——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大家谈”活动
在各社区坚持每月开展1次“院落龙门阵——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大家谈”活动。通过活动,加强互动、增强沟通,让社区群众主动参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责任科室:社事办牵头,各社区、城管科配合,时间:20xx年2月— 12月。
(五)环境卫生法制宣传
广泛开展不同层次的市容环境卫生法制培训和法制宣传活动,通过表彰先进、组织讲座、发放资料、举办展览、互动交流、专项执法整治等形式对执法人员和市民进行宣传。
责任科室:执法中队牵头,城管科配合,时间:20xx年2月—12月。
(六)“文明新风”进社区活动
制作反映群众参与社区、院落环境治理的展板, 在全辖区各社区、游园广场进行展示,教育、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工作,自觉遵守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爱护珍惜身边优美环境。
责任科室:党政办牵头,城管科、执法中队配合,时间:20xx年2月—12月
(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
贯彻市、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和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专题会议精神,并结合20xx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内容,突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通过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院落、进家庭、进景区活动,推动辖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工作。20xx年底前,各科室至少开展2场(次)主题宣传实践活动。
责任科室:
1、进机关:党政办;
2、进企业:经济科牵头,一体科配合;
3、进学校:社区服务中心;
4、进社区:社事办牵头,各社区、城管科配合;
5、进院落:社事办、城管科;
6、进家庭:党政办;
7、进景区:一体科牵头,城管科、执法中队配合。
时间:20xx年2月—11月
(八)志愿者进院落活动
组织志愿者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集中文明劝导活动, 实施居民院落环境卫生清理志愿活动, 组织有关单位每季度开展1次集中活动。
责任科室:党政办牵头,街道团工委配合,时间:20xx年1月—12月。
五、工作要求
(一)环境卫生管理宣传是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市、区领导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各社区、各责任科室要高度重视,切实狠抓落实,确保宣传方案顺利实施。
(二)该项宣传工作纳入街道20xx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各社区、各科室要根据职责分工,准确掌握宣传工作的实际效果,及时报送工作动态,20xx年12月中旬前向街道治理办报送该项工作总结并提供印证材料。
二○XX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