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宣传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推进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根据政府安委会下发的《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为主线,以“严执法、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为主题,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坚持安全发展、正面宣传为主,以“和谐海西”、“平安**”建设为主题,以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和各单位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为生态型经济枢纽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促使企业或医疗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得到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企业或医疗单位新进人员和重点行业(领域)农民工得到全面培训,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得到明显加强。
二、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重点、步骤和要求
㈠工作重点
1、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重点行业。要突出抓好医院内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的安全执法,抓好对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的安全执法。二是重点区域。突出抓好医院或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中工作相对滞后、隐患多、事故多发的区域。三是重点单位。突出抓好基础薄弱、管理混乱、安全状况不好的企业或医院。四是重点违法行为。突出抓好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瞒报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明确执法方式。一是联合执法。各县(市、区)卫生局在联合县级工业卫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对针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或多次检查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企业或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及隐患多的医院等执法难点,加大执法力度,予以打击,确保执法到位,取得实效。二是集中执法。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是安全生产监管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责任主体,要集中时间、集中执法力量,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执法,确保执法活动不留死角和盲区。三是专项执法。要根据职业卫生和医疗活动安全生产的特点,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对医院和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查出事故隐患,并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平稳安定。
3、加强执法,严格查处。一是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的职业危害申报、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等工作,对未申报职业病危害、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的企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依法进行查处;重点检查医院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施设备等方面许可工作的执法检查,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初步设计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未通过职业病危害“三同时”审查验收的建设项目,卫生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三是加强对隐患治理的执法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事故隐患治理的行政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企业和医院主动治理事故隐患。对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国家安监总局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六号)实施处罚。四是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的执法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有关规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的查处。要严格对事故报告和抢救环节的执法检查。要严格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环节的执法检查。即要对事故发生单位或职业危害严重企业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事故发生单位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吸取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职业病危害事件和安全事故再次发生;对防范措施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事故单位要坚决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措施。
4、服务指导,规范执法。按属地化管理和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按照监管范围,对辖区内和监管职责范围的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和医院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同时,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寓于服务之中,切实帮助企业和医院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和医院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采取悬挂标语、设置宣传栏、电视广播宣传、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编印法律法规宣传手册、举办学习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医院和全社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二是主动上门服务。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等专家的作用,为企业和医院提供技术服务,主动为企业和医院排忧解难,帮助企业和医院制定隐患整改措施;主动帮助企业和医院落实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审查验收;主动帮助企业和医院修订完善生产安全操作规程;主动帮助企业和医院提升安全生产条件。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坚持职权法定原则,严格依照和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权限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要以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相结合,确保执法活动正确顺利地开展。
㈡工作步骤
1、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6月15日前)。一是制定活动方案。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20xx年“隐患治理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或计划,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二是搞好宣传发动。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搞好自查自纠,针对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项工作(6-9月)。一是做好清理整治。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和医院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查边改、边查边打击,从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和医院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和医院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二是认真研究分析。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在开展执法行动情况的基础上,对前阶段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对影响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工作总结和对策措施要及时报送市卫生局疾控科。三是落实节前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在国庆节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3、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一是严格检查督查。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搞好行动总结。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政府监管监察以及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方面的不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于12月1日前将开展活动书面总结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㈢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是今年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主题,也是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效监管措施。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齐抓共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要在6月10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方案或计划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2、强化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单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制定计划,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组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是实务培训,着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3、加强监督,确保执法公正。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通过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暗访等途径强化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要及时纠正、责令限期改正、直至撤销或者变更。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开和行政执法投诉等工作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实行阳光执法,增加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强化执法责任落实,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岗位执法责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4、落实责任,提高执法成效。各县(市、区)、市直医疗单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对监管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和医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情况,年内至少督查4次;市卫生局委托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对全市医院和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情况的市级督查,督查次数至少4次。督查中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提出批评,督促改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应将每次督查情况书面报市卫生局疾控科,由市卫生局通报全市督查情况。
5、加强联络,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单位、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联络员联系方式于6月22日报送一期进展情况时一并上报),每月22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情况书面材料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三、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主要内容、进度安排、工作要求
㈠主要职责
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市直医疗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由新罗区卫生局负责检查、指导、督促。
㈡主要内容
1、综合内容
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级医疗机构要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⑴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⑶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⑷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⑸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和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⑹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
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有关地区、行业(区域)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⑽有关县(市、区)和县(市、区)卫生局确定其他需要重点治理的领域的安全隐患。
2、专项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制定和落实房屋建筑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预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有害气体中毒、瓦斯爆炸事故等措施;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
消防安全: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演练;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要运行正常;电气线路铺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有效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作业人员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㈢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贯穿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和同步总结,并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
1、细化方案,自查自纠(6月15日前)。一是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20xx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订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或计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各县(市、区)卫生局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报市卫生局疾控科。二是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医疗机构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2、督促检查,全面推进(6至9月)。一是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二是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配合9月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3、深化治理,巩固成果(10至12月)。一是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二是做好迎接市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总结于11月5日前报市卫生局疾控科。
㈣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结合医院管理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认真落实医院院长负责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医疗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2、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要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和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医疗单位的安全生产治理,既要突出“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开展治理行动,努力减少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是安全专项整治的深化,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继续。通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又要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医院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对医院安全状况摸清底数,按照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估,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推动医院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医院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4、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舆论曝光督促解决;与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5、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及时掌握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同时按要求建立完善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发布和年度考核制度,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6、深入发动,群防群治。各级医疗机构要紧紧依靠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杜绝“三违”现象;要发挥技术专家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质量和水平。
7、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医院开展治理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工作重点、工作要求
㈠工作重点和活动内容
1、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安全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积极举办以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研讨会、论坛、演讲会,深入研究探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的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继续开展全民安全知识有奖竞赛、“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推进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二是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各县(市、区)、各单位要结合“五五”普法,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日等时段和节点,做好以《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一岗双责”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网络、书面答卷)坚持法律宣传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在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三是组织开展好第八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集中采访报道活动。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的有利契机,适时组织各种形式的咨询服务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企业和医院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使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章守纪,形成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要积极配合做好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福建**段各项活动和“海西安全发展行”在岩的相关活动。四是认真做好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宣传。通过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60年来安全生产取得的成就。积极组织推荐好作品参加国家安监总局举办的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成就展、摄影展、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2、努力推进“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建设。一是重点加强企业和医院安全文化建设。各级各单位要继续大力开展企业和医院安全文化建设示范活动,总结典型,推广经验,让安全生产在企业和医院蔚然成风。企业和医院安全文化建设要坚持与生产实际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模式。二是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和医院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和医院安全诚信建设。
3、加强领导干部、安全监察人员和企业(医院)负责人教育培训,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加强企业(医院)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抓好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推行高危行业企业全员持证上岗制度。
4、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的阵地作用,加强与主流媒体、重要网站的联系沟通,加强正面宣传,营造社会共同关心职业卫生安全和医院安全生产的很好环境。
㈡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统一部署,安全生产宣教行动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下,由各级安全监管机构牵头,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界齐抓共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宣传、教育、新闻、文化及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机制。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级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人们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大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所需经费。要把宣传教育行动与监管监察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及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与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解决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起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3、正面引导,督查促进。为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深入开展,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普通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对忽视安全生产、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人和事要予以曝光,发挥警示和教育功能,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协调指导作用,对各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把各级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年终进行检查评比。
第2篇: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用地意识,营造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良好社会环境,促进全县用地秩序再上新台阶。
二、宣传内容
着力宣传节约集约用地和严格保护耕地的政策措施;宣传我县在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活动中和耕地保护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宣传卫片执法检查、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等法律法规;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中央、国务院关于土地管理的最新政策、精神和措施;宣传“三改一拆”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政策法规。
三、宣传形式和活动安排
1、开展咨询活动。6月25日上午9:00-11:00,在中山广场开展咨询服务活动。
(1)具体安排:①上街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咨询;②宣传专版,宣传内容主要为土地、矿产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工作成效等(包括文字、照片。宣传内容由耕保科、利用科、矿产科、执法大队自选,要求在6月7日前提供给法规科);③分发宣传资料和接受咨询;
(2)参加人员:局办公室、耕保科、矿产科、地环科、地籍科、征地所、执法大队、行政许可科、土地整理中心等科(室)相关人员;
2、短信宣传。充分利用农民信箱、办公助手,给全县用户发送1条以上的宣传短信(由局办公室负责);
3、横幅宣传。6月25日之前,在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口挂宣传横幅(由法规科负责);
4、网络宣传。在我局网站上发布“6.25”土地日宣传活动方案及宣传口号,开设“土地日”专栏(由信息中心负责);
5、电费单宣传。在县电力公司制作“6.25”宣传电费单,宣传内容为“三改一拆”行动有关知识(由法规科负责);
6、电视台宣传。在《电视台》定时播放土地宣传标语(由法规科负责);
7、宣传车巡回宣传。执法车在全县各街道、乡镇巡回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营造强大宣传声势(由执法大队负责);
8、开展土地日宣传猜谜活动。与解放社区联合在中山街搞猜谜活动(由解放社区联办)。
第3篇:宣传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求团结促进步思稳定谋发展
二、88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宣传活动内容
(一)对外宣传
为配合庆祝活动,在做好动态报道的同时,联合媒体开辟《蔚蓝88》新闻专栏,分别在区内外媒体宣传,重点推出《88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纪实》及《88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光荣榜》系列专题报道。由县委宣传部具体负责。
(二)举办88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模范成果展
由县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各党委、各单位在县政府门口两侧布置展版,按统一标准制作。图文并茂制作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工作成果展版,通过展示各乡、镇和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业绩,反映8830多年来的发展变化。
(三)制作88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光荣榜
由县委宣传部组织力量,按标准展板制作88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光荣榜,对88县20多年来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事迹进行集中宣传。
(四)举办88县百日文化广场展演活动
以党委为单位,每天由一个党委组织展演一台文艺晚会。具体由县文体局负责。
(五)举办88县第22届民族团结运动会
于5月下旬举办88县第22届民族团结运动会,届时将举行盛大的群众游行庆祝活动,具体由县文体局负责。
(六)举办88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十佳新闻人物评选颁奖晚会
由县委办、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联合组织举办88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十佳新闻人物评选活动,由县文体局组织一台综艺颁奖晚会,届时在颁奖晚会上对十佳新闻人物进行命名表彰。
三、宣传活动所需经费
1、对外宣传报道60000元
2、举办88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模范成果展8000元
3、制作88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光荣榜4000元
4、举办88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十佳新闻人物评选及奖品3000元
以上四项合计经费75000元。
第4篇: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在第六个国家“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期间,拟于5月10日至16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为做好“防震减灾”日各项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时间
时间:5月10日-16日
二、活动重点
广泛宣传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贯彻《防震减灾法》;宣传普及防震减灾有关法律法规、科技知识、自救互救基本技能;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政府防震减灾行动。
三、活动内容
1、向XX有线电视台、《吴航乡情》报提供宣传标语、活动信息、地震宣传材料进行播报。在XX政务网站设置宣传标语,及时登载宣传活动信息,提供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地震科普知识下载等。通过短信发送平台,向全市群众发送防震减灾公益广告。
2、有效利用防震减灾固定宣传栏载体,在城区市标、源安超市环岛等主要路口悬挂宣传横幅,内容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强化宣传氛围。
3、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校的地震科普知识教育,提供有关的地震科普知识资料,向校内学生发放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品。
4、5月10-16日,联合市教育部门在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
5、5月10-16日宣传活动期间,向民众分发《防震减灾科普常识》、《家庭防震减灾常识》、《家庭应对地震策略》、《城市防震措施》等地震科普材料。
6、防震减灾科普知识专题讲座。
7、各镇乡(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特点,要充分发挥广播、宣传栏等媒体宣传教育作用,印制过街横幅或宣传版面进行展出,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综合素质。
四、工作要求
1、本着节俭办事,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做到精打细算,并确保宣传到位。
2、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做好“防震减灾宣传周”活动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3、抓好落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切实措施,抓好落实,务求实效,组织落实好本地区、本单位的各项宣传活动。
4、加强同相关单位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宣传周活动的整体合力,在全社会形成普及防震减灾常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的良好氛围。
第5篇:宣传工作方案
为响应市政府号召,切实加强我校师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文明意识、社会公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作用,有效防范师生的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打造“平安校园”。遵照《宜春市中心城区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宜春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工作方案》为指导思想,以“关心师生,爱护生命”为主题,以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为目标,广泛深入的在全校师生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师生受到深刻教育,进一步的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在整个校园内形成“珍爱生命,安全出行”的浓厚氛围。针对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的措施,扎实的做好校园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为全校师生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交通安全知识进学校、进课堂,以创建交通安全学校为目标,力争全校师生在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到100%,行车、走路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全校师生无严重交通违法记录,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得到明显的提高。
三、活动内容
根据宜春市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的要求,从我校实际情况出发,我校落实以下内容。
1、建立一个固定交通宣传栏,并根据实际情况更换或增加新的内容,宣传栏在x月17日前完成。
2、规范校园内及校门口车辆的停放,师生有专门的停车棚,小车有专用停车位。校门口划出停车位。在x月5日前完成。
3、聘请两位交通安全教育辅导员,并与辅导员商量好具体活动内容,在业务上得到指导帮助。利用国旗下的讲话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在x月17日前完成。
4、印制交通安全宣传资料,下发给每一位学生,并利用班会时间,统一组织学习。
5、积极发挥学生会干部的作用,在学生进校及放学时,在校内及校门口,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检查监督。在x月3日完成。
6、组织一次全校性的交通安全知识测试,各班出一期交通安全宣传栏。
7、开展一次文明交通学生,家长互动活动,学校印制一批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单,向学生发出文明交通倡议,由学生带回家长签字,并要求家长在交通文明方面指出意见及建议,然后交回学校。在x月15日完成。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落实
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是一关系每位师生切身利益的大事,各部门、年级、各班都要积极行动起来,根据活动方案要求,完成、落实。
2、经验,深化活动,学校要把交通安全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并对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表彰,加以推广。
第6篇:宣传工作方案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检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及配套软件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获取普查组织实施工作的实践经验,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
一、试点范围、对象和时间
内蒙古、吉林、山东、湖南、广西、贵州、新疆等七省(区)为国家综合试点省(区)。试点省(区)各选择一个经济规模适中,国民经济行业门类较齐全,统计工作基础较好的区(县),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普查。普查数据的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时期为20xx年1月1日—12月31日。
其他各省(区、市)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综合试点的范围、对象和时间。
二、试点内容和方法
(一)联网直报单位。
联网直报单位为20xx年5月底核准纳入一套表的调查单位,采用PDA进行定位、相关信息核查和证照拍照,并通过网络直报平台填报试点普查表。普查表式包括《调查单位表》(701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情况》(702表)和《科技活动情况》(非工业)(703表)等综合试点普查表。
(二)非联网直报单位。
未纳入联网直报的法人单位(金融业一级法人企业除外)、产业活动
单位,采用PDA进行定位、相关信息核查和证照拍照,并填报《单位普查表》(711表)。
金融系统、铁路运输业一级法人单位由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填报《调查单位表》(701表)。
(三)个体经营户。
采用PDA进行定位、证照拍照,并填报《个体经营户普查表》(712表)。(普查表式、指标解释见附件1和附件2)
三、试点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工作。(20xx年6月)
1.各试点省(区、市)成立试点工作机构,确定试点地区;选聘普查员(有关具体工作要求参见附件6)。(6月中旬前)
2.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数据处理组统一组织开发普查区绘图与管理软件、单位对比软件、PDA软件、后台管理系统、普查数据处理平台(包括综合试点联网直报数据处理平台)。(6月中下旬)
3.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采购并配臵各省(区、市)试点用PDA
设备。分两批配臵PDA设备,第一批国家试点省(区、市)设备配臵时间为6月中旬,第二批其他各省(区、市)设备配臵时间为7月上中旬。
(二)布臵与培训。(20xx年6月中下旬)
6月中下旬召开试点工作布臵会,对国家综合试点省(区、市)及其他试点省(区、市)统一进行试点业务培训。
(三)普查区划分与绘图。(20xx年6月中旬前)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选定普查用底图,下发至县级普查机构;绘制普查区电子地图,县级普查机构统一组织,根据底图结合现场勘查,划分普查区(或小区,下同)边界,对普查区命名和编码;利用绘图软件,
绘制普查区电子地图;县级普查机构合并形成县级普查区电子地图。(关于普查区划分、绘图等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件4)
(四)收集整理部门数据,进行单位比对,确定并生成核查单位底册。(20xx年6月中旬前)
各级普查机构向同级具有单位审批、登记职能的部门收集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名录资料,逐级分解下发至县级普查机构;以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和登记注册号为关联,比对部门数据和名录库数据,生成核查数据库;根据5月份联网直报调查单位库,在核查数据库中标注联网直报企业;选取部分字段,生成核查单位底册。(关于单位比对等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件4和附件5)
(五)PDA内容加载。(20xx年6月中下旬)
各试点省(区、市)依据相关要求负责PDA内容加载。软件加载内容包括:试点普查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产品分类目录、指标解释等;普查区图加载,以乡镇为单位将普查区地图载入PDA。核查单位底册加载,以县级为单位,将核查单位底册载入PDA。(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件4)
(六)普查登记。(20xx年7月上中旬)
登记准备。普查机构事先告知调查对象有关事项,指导和督促调查对象做好基础数据准备。
入户登记。普查员使用PDA对所有普查对象(不含军队、武警系统和保密单位)进行入户登记,确定坐标,核实普查对象基本信息、拍摄相关证照。联网直报企业按规定登录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普查表;非联网直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表数据,由普查员继续使用PDA采集。
留档备查。基层普查试点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对普查原始数据、资料留档备查。
数据传输。联网直报企业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将普查表数据直接传输到指定服务器;PDA数据利用无线网络,或在乡级普查机构通过统计内网报送到指定服务器。
(相关具体工作要求详见附件5)
(七)数据审核、检查验收与汇总。(20xx年7月下旬前)
数据审核。普查试点机构在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上,对普查表数据按专业审核,发现问题逐级退回至企业或普查员修改。
数据检查和验收。普查试点机构有重点地选择部分普查区,每个被抽中的普查区要抽选一定比例的普查表,对其普查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并验收。
综合数据汇总。普查试点机构在综合试点平台上进行综合表汇总。(汇总表式参见附件1)
(八)试点工作总结。(20xx年7月底)
各试点省(区、市)完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试点工作总结的重点应是围绕普查组织实施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及针对普查方案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应对综合试点统计结果进行评估。(试点工作主要研究问题见附件8)
四、组织实施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由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组织。编制、民政、税务、工商和质检等行政审批登记部门,要及时提供其审批登记的单位名录。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综合试点的要求,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条件保障和组织实施工作,对于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确保综合试点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试点省(区、市)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规范各环节质量管理的具体标准,对经济普查试点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统一管理、指导和评估试点各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成立试点工作组。试点期间,工作组分赴各试点省(区、市),与地方试点机构共同研究和处理试点中的各种问题。
附件:1.普查表式及填报说明
2.普查指标解释
3.普查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规定
4.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细则
5.普查登记工作细则
6.普查人员选聘和业务培训工作细则
7.普查业务流程
8.试点重点研究的问题
第7篇: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全区民政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良好的舆论氛围,树立和提升全区民政系统良好形象,发挥宣传工作在推进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让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理解、支持和监督民政工作。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区民政宣传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20xx年全省民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增强基层民政能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深入宣传报道,积极为民政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以人为本,贴近民生,展示北湖民政系统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推进全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二、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树立“抓宣传就是推动工作、抓宣传就是抓地位、抓宣传就是树形象”的意识,将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局系统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罗万军局长任组长;谢开富、李刚、杨文雄、陈江富、李和平、吴亚强同志任副组长;朱明祥、廖力缘、卿萍、李江华、梁红、刘晓琴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明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文鑫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考核。各二级机构成立相应领导小组,适当安排宣传工作经费,保障民政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机构、各街道(乡镇)民政办确定一名通讯员向局办公室及时报送民政信息。
三、主要宣传任务
(一)做好“发挥民政保底作用”的宣传报道
1、“为民办实事”项目。集中宣传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敬老院建设等三项工作在政策、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创新。
2、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集中宣传建立健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信息比对机制,重特大病医疗救助试点,临时救助政策完善等方面的工作。
3、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集中宣传灾害应急管理体制的建立健全、减灾宣传教育、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以及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4、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集中宣传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建立和完善,福利设施、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规范管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落实;福彩文化建设以及福彩公益金使用等。
(二)做好“发挥民政基础作用”的宣传报道
1、基层民主建设。集中宣传农村村委会、城区居委会换届工作,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村(居)务监督等工作。
2、城乡社区建设。集中宣传社区“四有一化”建设,以城乡社区为平台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创新以及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3、社会组织发展。集中宣传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方面的实践,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协商民主的途径和方式,社会组织党建以及社会组织分类评估的探索实践。
4、地名普查工作。集中宣传第二次地名普查信息服务建设,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工作。
(三)做好“发挥民政支持作用”的宣传报道
1、优抚政策落实。集中宣传“普惠”加“优待”的优抚保障模式的完善,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军休服务管理活动等方面的创新实践。
2、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集中宣传在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平稳实施中,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和技能培训工作,提高退役士兵就业率的实践等方面的创新实践。
3、专项社会事务管理。集中宣传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创新,包括“接送流浪孩子回家”的工作成果、“流浪儿童回校园”专项行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以及和谐婚姻文化宣传。
4、民政综合能力建设。集中宣传在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创制,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民政项目资金监管,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实践。
四、宣传方式及宣传要求
1、宣传方式:通过各级党报党刊、新闻网站、电视、上级各业务主管部门的内部刊物和网站,如《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湖南民政网”、《湖南日报》、《郴州日报》、《今日北湖》等进行宣传。
2、宣传要求: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客观,重大事件上报前应进行严格核实;事例、数字、单位等务求准确;急事、要事、突发性事件要迅速报送,必要时应续报事件发展动态及处理情况;力求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短小精悍,要用最精炼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基本概况和发展趋势。
五、目标管理
全区民政宣传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制度,任务完成情况直接与年度考核挂钩。
1、局机关股室、局属二级单位每月报送民政信息1篇以上(社会救助管理局、优抚安置股、福利院2篇以上);每年报送经验材料、典型事迹或调研文章1篇以上。
2、各乡镇(街道)民政办每月报送民政信息1篇以上;每年报送经验材料、典型事迹或调研文章1篇以上。
六、奖励办法
为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对民政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将我区的民政工作亮点推介出去,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和《湖南日报》等省级以上党报党刊每采用一篇奖励1000元(1000字以上奖1500元);在《郴州日报》等市级党报党刊上每采用一篇奖励200元(1000字以上奖400元);在《今日北湖》上每采用一篇奖励50元(500字以上奖励200元)。
第8篇: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宣传国家有关免疫规划政策,普及免疫规划知识,使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免疫规划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预防接种的积极性。按照省、市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免疫规划宣传工作的要求,县卫生局决定于20xx年4月25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和7月28日“世界肝炎日”前后开展宣传活动。
一、活动的主题
4.25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宣传主题是“宝宝健康--—从接种疫苗开始”。
二、宣传活动的安排
(一)开展大型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4月25日9:30分,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所、开通镇中心卫生院、开通镇中心卫生院、县疾控中心在县门前设立宣传点,集中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各乡镇卫生院要在在门诊楼前悬挂以“宝宝健康——从接种疫苗开始”为主题的横幅,出一期板报、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或宣传画,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各单位要以保护儿童健康为核心,以传播健康知识和倡导健康理念为重点,针对流动和留守儿童,采取出板报、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向百姓宣传有关免疫规划政策和专业知识。县疾控中心出一台宣传车,围绕我县繁华街道进行宣传。卫生部已经组织设计了一批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模板,并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中心网站发布,供各单位下载使用。
7月28日“世界肝炎日”当天,各单位要以“世界肝炎日”为契机,在宣传病毒性肝炎防治常识,提高公众对防治病毒性肝炎的认知,号召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的同时,宣传预防接种对预防疾病的重要意义。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各医疗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辖区内人口密集的社区、学校、集市进行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材料、举办预防接种知识讲座,要加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预防接种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县疾控中心要组织免疫规划专家深入学校,开展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和现场示范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同学们介绍水痘、流腮、风疹和麻疹等常见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传播途径、具体症状和预防措施等知识。使同学们对春季疫苗相关传染病的了解、认识与预防意识有相应提高。
(三)利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
县疾控中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短信等媒体,开展预防接种科普知识传播;通过公益广告、专题讲座、专家访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增强群众防病意识和预防保健能力。
三、工作要求
1.预防接种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实施免疫规划是党委、政府关注民生、关怀儿童健康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儿童免疫规划的宣传工作,认真安排好本单位的免疫规划宣传活动,主要领导要亲临宣传现场,并为宣传周活动提供物质和人员保障。
2.各预防接种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大力开展免疫规划常规疫苗接种,落实免疫薄弱地区和免疫空白人群的查漏补种工作。
3.要注意保留各种影像资料。
4.宣传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于20xx年5月6日前、8月3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加盖公章)和影像资料及电子版资料上报县卫生局疾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