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三篇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3-25 12:17:36

第1篇:工作方案三篇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8号),落实20xx年中宣部、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和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教基厅函[20xx]51号)搞好我省第三个“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中宣部、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的《通知》要求,从我省实际出发,通过组织全省广大中小学生参加纪念红军长征70周年的教育活动,特别是结合各地情况,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教育资源,开展读一本描写红军长征的书,看一部反映红军长征的电影或电视片,学唱一首歌唱红军精神的歌,组织一次参观访问本地具有长征纪念意义或革命纪念意义的旧址、重大事件发生地的红色旅游,看望走访一位健在的老红军或革命老前辈,做一件弘扬长征精神的有益小事等“六个一”活动。使他们受到一次深刻、生动的长征精神熏陶和革命传统教育。通过交流、展示我省各地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经验和成果,特别是校园交流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小学德育工作。

二、活动安排

1.全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都要在9月份的第一周组织一次宣传红军长征为内容的报告会、演讲会、读书心得交流会或主题团日、队会、班会等活动,使学生了解红军长征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理解长征精神的基本内涵,明白学习、继承和发扬长征精神的现实意义。

2.从9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各地要因地制宜组织“六个一”活动。其中看一部反映红军长征的电影活动纳入全省中小学影视教育系列,由省中小学影视教育办公室提供片目并组织相关的教育活动。

3.从9月4日开始至9月22日的三周内,各地各学校要选择一天为中小学校园交流开放日,具体时间和活动内容要提前报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以便统筹安排和向社会开放。中小学校园交流日活动要集中展示弘扬民族精神特别是纪念红军长征70周年教育活动。进行校与校之间的交流,并向家长和媒体开放,介绍和展示课堂教学中进行民族精神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团队会、学生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中有机渗透民族精神教育的经验和做法,学校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的建设情况。

三、活动要求

1.各地活动由当地宣传、教育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共同组织实施,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协调。各地接到通知后,要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向中小学部署,要求各校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中小学要在开学典礼或第一次国旗下讲话活动中正式启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

2.各地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把“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作为重要任务列入宣传报道计划,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特别要重点报道好校园交流开放日活动。要通过生动的形式宣传先进典型和特色活动,为开展好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统筹规划,指导中小学校基层团队组织开展好校园交流开放日的具体活动,中学生团支部和少先队中队要认真组织一次以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为主题的团队班会活动,充分发挥学校的墙报、板报、广播站、电视台及网络的作用,有条件的可在一定区域内组织一定规模的主题教育活动。各市、州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团组织可以在“十一”前举办以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为主题的18岁中学生成人宣誓仪式。开展的各项活动要以学生团员、少先队员为主体,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动真情求实效,避免形式主义。

4.各地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探索建立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工作的长效机制,按照《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的要求,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作为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极为重要的方面,作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手段抓紧、抓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活动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有力抓手,把集中的主题教育活动与经常性的校园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把民族精神教育贯穿在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与学校课堂教学、教育活动和管理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规划,长远考虑,贯穿到日常教育教学中,形成制度,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抓好。

各地要将“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的进展情况及时报省委宣传部科教处、省教育厅基教处和德育办,团省委学校部和少年部。

各地在组织活动时,务必把学生的安全放在首位,较多学生参加的大型活动一定要有安全工作预案,有专人负责学生安全工作。校园交流开放日要维护好校园秩序,采取切实措施防止任何事故的发生。

第2篇:工作方案三篇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工作,增强广大师生的道路交通法制和交通安全知识,减少校道路交通事故,配合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整顿开作顺利开展,确保学生上下学秩序集中整中整治取得成效。根据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全市教体系统开展的以“十个一”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平安校园,交通整治先行”为主题,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深入学校、班级、家庭开展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增强师生的道路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为“平安校园”创建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使学校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抽查合格率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合格率达100%

主题: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1、全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覆盖率达到100%;

2、各班学生参与“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受教育率达到100%;

3、各班学生交通安全法制常识知晓率达到100%;

4、各班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率达到100%;

5、学校校园内车辆停放有序;

6、涉及小学生交通事故特别是死亡事故和死亡人数明显减少,不发生小学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

三、活动内容

学校要围绕教体局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工作方案总结,广泛深入开展以“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大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内容是:

1、配备一名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员。召开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动员会。利用早晨国旗下讲话时间,对全校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动员,要求全体教师和学生必须高度重视交通安全,认真学习有关交通安全知识与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努力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时刻注意交通安全。

2、教授一堂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课。开展2次交通安全教育知识讲座。请交警队的民警同志来校对学生进行2次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使学生进一步懂得更多的交通安全知识,在思想上观念上引起高度重视,晓之以理,付之实践。

3、建立一个交通安全阵地。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图片宣传展览活动。

4、发放一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各班结合《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卡片,充分利用课间活动课、班队活动等时间对学生认真进行宣传教育,有些知识要背熟,学以致用。

5、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开展一次学生自行车安全检查。要求自行车做到“三有”:有刹车、有车锁、有车铃;学生骑车必须填写表并让家长签字同意。

6、悬挂,张贴一组道路交通安全标语。各班出好一期交通安全知识黑板报和进行1——2次交通安全教育宣传主题班会。

7、召开一场道路交通安全讲会。分期、分批组织全校学生观看安全教育VCD。

8、开辟一个道路交通安全媒体宣传栏目。在校园内设立交通安全栏(橱窗),展示交通安全法制常识及相关信息。

9、签订一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10、学校积极参与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志愿者活动。开展交通手势指挥操训练活动。学校利用两操、课余等时间,组织学生进行交通手势指挥操训练,通过练习交通手势指挥操,加深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理解和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开展交通文明示范队活动。学校建立校门口安全门岗制,由值班老师协助维护交通秩序。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事关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各小学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本校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和落实具体的工作措施,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予以保障。建立小学生安全教育的联系协作制度,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2、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成效。一是建立学校交通安全宣传队伍。加强宣传,严格检查。要充分利用黑板报、红领巾广播和宣传橱窗等阵地,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方面的宣传。

二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制度。三是建立违章违规帮教工作制度。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各部门既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又要协调好与其它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公安、学校要积极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指导,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四是提高和巩固“十个一”宣传活动成果。加强对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建立起小学生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学校要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种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3、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第3篇:工作方案三篇

为全面规范农资经营行为,有效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深入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健康发展,针对当前红盾护农行动面临的新挑战和新任务,创新工作思路,提高监管效能,着力提升农资监管工作水平,根据省局的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直属(分)局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履职尽责意识,切实把红盾护农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结合本地实际,梳理查找监管漏洞,着力解决监管空白和边界不清等问题,明确监管职责和监管要求,以实现经营者主体合法、质量合格、行为合规为工作目标,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体系建设,确保履职到位。

二、工作措施

(一)将加强日常监管同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相结合

各地要充分发挥基层工商分局(所)的作用,推进农资市场监管工作重心下移,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一要从全面清查辖区内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入手,结合年检、验照,对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予以清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和一照多点、非法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确保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二要加强日常巡查,加大执法力度。各地要严格落实农资商品监管制度,进一步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市”、“种子留样备查”、“经营主体预先赔付”等一系列制度。严查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农资商品。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傍名牌”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批准文号、品种审定、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农资商品行为。严查利用各种广告,对农资商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做虚假宣传行为。严查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等违法行为。

(二)将加强日常监管同监控农资商品质量相结合

各地要加大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力度,适时开展对肥料、种子、农药、农膜等重要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以新闻媒体披露的、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信誉差、屡次监测不合格的农资商品和经营者为重点,及时组织开展不定向监测。及时将质量监测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和向社会发布市场监管预警信息,引导农民放心消费。对不合格农资商品迅速组织立案查处,同时积极实施不合格农资下架、退市制度,坚决把不合格的农资商品清除市场。

(三)将加强日常监管同深化农资市场专项治理相结合

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和农资市场特点,紧扣农时,继续在春耕、夏播、秋收秋种时节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巡查监管,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问题多、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多的经营场所和重点品种。一是深入开展化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化肥销售相对集中的地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区域,严厉查处虚假标注有效成分、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标签标识混乱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手段对产品质量、功效、适用范围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二是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种子实物是否与标识标签的内容相符,是否过期、失效、变质、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督促种子经营者将标签标识作为种子进货查验重点,种子外包装标签必须标明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编号或者进口审批文号等事项。

(四)将加强日常监管同建立农资经营者信用管理体系相结合

各直属(分)局要进一步转变职能,以服务为目标,以督查为手段,将推进农资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制度与健全农资经营者自律制度相结合,一方面依据经营者守法诚信情况,对信誉好的市场主体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市场主体预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并列为重点监测检查对象,对多次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查处。另一方面加强对农资经营者的行政指导,鼓励和引导其加强自律,自觉守法,诚信经营。要督促和指导农资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账登记、索证索票(进货、销售台帐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不合格农资清查退市等管理制度,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的商品来源正规可靠、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

(五)将加强日常监管同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助推农资连锁经营相结合

各地要充分发挥农资经营示范店的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农资行业的整体水平提高。要按照省局要求对20xx、20xx年评选出的省级、市级、县级农资经营示范店展开全面自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核,根据日常监督和消费者投诉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对发现确有问题不符合条件的县级农资示范店应予摘牌。省局、市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对省级、市级农资经营示范店进行抽查,确保农资经营示范店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代表性。各地要积极扶持大型农资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照强化一个龙头、打造一个品牌、编织一个网络、建立一套制度、形成统一市场的“五个一”的模式,布点建网开展连锁经营。要督促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在农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中开展规范化管理达标活动,评选省农资连锁示范企业,提高优质农资配送率和市场占有率。

(六)将加强日常监管同推进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相结合

推进信息化建设是20xx的红盾护农行动的重点工作之一。各直属(分)局要按照总局的《关于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局部署稳步推进。首先要夯实基础数据,要严格按照《农资市场监管数据标准》,建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根据《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功能指南》,切实抓好系统建设和整合,把农资市场监管应用系统建立在工商综合业务平台之上,融合于整个工商业务软件之中,实现与登记、执法办案、12315消费者举报,企业信用分类等业务应用系统的相互关联,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着力提高农资市场监管的可追溯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红盾护农专项治理行动是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各直属工商(分)局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红盾护农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分解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二)坚持依法监管。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职尽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八)》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加强对基层工商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素质,市局将适时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知识和技能竞赛,强化学习氛围,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水平。

(三)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注重宣传。各地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加强与农业、质监、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信息互通,共同开展工作。还要注重加强内部科室部门之间的协作,发挥工商部门综合执法优势,形成强大监管合力。要积极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宣传、咨询、维权活动,加强对农民消费者的农资知识培训,提高农民的辩假能力。

(四)加强信息报送,确保信息畅通。各直属工商(分)局要对红盾护农行动进行阶段性总结,分别于20xx年5月28日前将1至5月统计数据和工作小结,10月28日前将1至10月统计数报和工作总结报市局市合处李婧邮箱。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发现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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