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一)
全文共45章,为什么文章会以汤姆叔叔的小屋为书名,除了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能干、虔诚、健康、善良的名叫汤姆的黑人外,汤姆叔叔的小屋具有一定的象征性。
整本书主要讲农奴制给黑奴带来的种种痛苦。在阐述了黑奴是毫无保障的,大多数的黑奴命运都很凄惨。
书中的宗教色彩也很浓。汤姆坚信上帝的存在,相信善良的人死后会步入天堂,甚至认为应该善待敌人,例如,他认为残暴的农场主烈格雷只要皈依基督,也应受到上帝的保佑。
原本汤姆是希比尔先生家做监工,他受过良好教育、为人诚实,深受主人的器重和信任,同时,他待人和善,与希比尔家的其他黑奴相处融洽,每逢周末这些黑奴便聚在汤姆家(汤姆的妻子克鲁伊是希比尔家的女厨,育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小女儿)里一起读圣经,唱赞美诗。希比尔的儿子乔治少爷和汤姆的感情很好,他教汤姆认字,给汤姆读圣经。
一切看起来还不错,但由于希比尔经营不善而欠下黑奴贩子赫利一大笔钱,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希比尔先生卖掉了汤姆和侍女艾利查的儿子哈里这两个比较值钱的奴隶。
因此,故事就按两条线路展开了,一边是艾利查和她的丈夫乔治追求自由,反抗压迫最终走向幸福;一边是汤姆逆来顺受,能干听话却终以悲剧收场。这两条主线是鲜明的对比,预示着奴隶制是杀人的制度,不管你多能干多虔诚都难逃厄运!
艾利查无意间听到了主人要将她唯一的爱子哈里卖掉,(艾利查的丈夫很聪明,他在工厂里发明了一种机器,却由此遭到主人的嫉妒,处处为难他,他决定逃到加拿大去,那里每个人都是自由人),艾利查连夜带着儿子也逃往加拿大并顺路将哈里和汤姆被卖的事告诉了汤姆一家,克鲁伊大婶希望汤姆也逃走,听到这个事实后汤姆悲伤的望着他的孩子,但他认为只要是主人需要,他情愿被卖,也不想主人因他得逃离而家破人亡。
艾利查能顺利逃亡,期间得到了很多人的帮助,首先就是希比尔夫人,她暗示手下尽量拖延人贩子赫利追的时间;其次,在危机关头,艾利查跳上冰划子,奇迹般的逃过了赫利的追捕等等。总之,她在一些好心人及教友会的帮助下和丈夫乔治相遇并逃到了加拿大,在文章的结尾,艾利查的母亲卡西和乔治的姐姐找到了他们,他们一家团圆,还生了个女儿,拥有一个美满的结局。
相比之下,汤姆如同一个殉道者,他被希比尔先生卖给赫利后,在运往南方的途中遇到了伊娃和他的父亲,伊娃的父亲是个善良的农场主,他把汤姆买下了,是个不错的归属。可惜好景不长,随着伊娃的逝世,圣克莱尔准备还汤姆自由身但手续还没办完之时,圣克莱尔先生在酒馆里劝架时被误伤了,汤姆的命运一下子从天堂门口跌落到了地狱底层,他又一次被卖,并且落到了凶狠的农场主烈格雷手中,列格雷希望把汤姆培养成一个没人性的监工,随着他的这个计划一步步失败汤姆也一步步被折磨致死。
整本书到是对比。包括受法律保护的白人奴隶主和毫无保障的黑人奴隶之间的对比,是否是虔诚的教徒和是否受到过教育之间的对比等。
例如,同样是夫人,希比尔夫人和圣克莱尔夫人在对待自己的仆人上就有很大的区别,希比尔夫人的贴身女仆艾利查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并在希比尔夫人促成下和乔治结婚,在得知爱子被卖后在逃跑时,希比尔夫人没有指责她而是祈求上帝保佑她能顺利逃脱,并暗中帮助她逃跑,而圣克莱尔夫人玛丽的贴身女仆妈咪却没有那样幸运,玛丽是个贵族人家的小姐,以自我为中心,打心眼里认为仆人就是要把主人伺候舒服,因此妈咪可能在夜里要被叫醒二十几次,还要求忘了离她较远的丈夫和孩子,一心服侍主人。
同样是农场里奴隶主的监工,希比尔先生家的汤姆,圣克莱尔家的阿道夫,烈格雷家的昆博和桑博。汤姆老实能干深受主人和其他黑奴喜欢;阿道夫有点阳奉阴违,主人还没有说不要的衣服他也敢拿来穿,他还学主人的样子洒香水,在其他人眼里,他是个被宠坏的奴隶,主人觉得需要对他严加管教,但也有点无可奈何,因为男主人很善良也理解它们,因此整个家里的奴隶比较散漫;而昆博和桑博像是残暴的烈格雷养的两条恶狗,他们不仅相互残杀,而且对烈格雷家的其他奴仆很凶残,人性丧失殆尽。
同样是农场主家的小主人,伊娃和她的堂兄,以及希比尔家的小主人乔治,也是各具特点。他们都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但人性相差巨大,造成人性的差距的因素除了遗传外,很大部分是受父母以及身边环境的影响。伊娃像个天使,是他父亲存在的最大的慰藉;伊娃的堂兄恩瑞克性子急躁,对他的贴身男童多多想打就打,想踢就踢;而乔治也是天性善良。
类似的对比俯首皆是,当能奴隶主和奴隶之间的对比更是书中一直重点强调的。
这本书中还写到了多种感情:有爱情,我们会因圣克莱尔与他迷恋的女子相爱却最终阴差阳错没能在一起而感到遗憾,会对艾利查和乔治间坚贞的爱情寄予祝福,会对汤姆和克鲁伊的朴实而真挚的感情感到动容;有手足情,例如圣克莱尔和他的堂姐奥非利亚两个在他人眼中互不相容的两个人却从小相处融洽,他们在讨论奴隶制时我们会发现他们都有自己的观点,都有自己的脾气,但在最深处却是相通的,圣克莱尔和他的哥哥艾尔费雷德是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人,一个像母亲温顺,多愁善感,一个似父亲暴躁,世俗,但他们照样可以手挽手走在小道上,这也许就是无法割舍的手足情,我们可以意见不同,可以面红耳赤,但随时我们都可以放下不同手拉手亲亲密密,在书中的手足情还有黑奴乔治和他的姐姐都德夫人等;有母子之情,艾利查明知逃跑有多危险,但一想到自己的爱子哈里要被带走,她便义无反顾等。
高中时看过此书,但好书每看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收获。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二)
汤姆叔叔的小屋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群黑人渴望自由的信念。
肯塔基州的一个庄园主谢尔贝因负债累累,被迫卖掉庄园里最忠实可靠的黑奴汤姆和使女伊丽莎的爱子小哈利来抵债。汤姆被卖给了奴隶贩子海利,途中,他救了一个落水的孩子伊娃,小女孩的父亲圣克莱亚就买下了汤姆,待他宽厚。但主人不久死于非命,汤姆又不幸落到了残暴的庄园主莱格利的手中。莱格利经常任意虐待奴隶们,汤姆忍受着痛苦的折磨。他为了帮助两个女奴逃跑,被打得奄奄一息。但是汤姆为了两个女奴的安全,什么都没有说。在他即将死去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来买汤姆,希望他恢复自由,但是汤姆最终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而文中的另一位主人公伊丽莎偷听到消息,携子连夜逃走。她为了儿子安全选择了一条漫长而艰辛的道路,最终和丈夫会合,在废奴派组织的帮助下,获得了自由。
看完了这本书,我敬佩于汤姆叔叔的善良与忠诚,同时又为汤姆的死感到惋惜:汤姆大叔的死,是因为他宁肯自己的躯体受到残暴地折磨,也不愿向奴隶主屈服;是因为那时的奴隶制的凶残。但是,假如他从一开始就像伊丽莎一样去争取自由,或许结局就不会是这样的了。汤姆的善良与对基督教的信仰,从某种角度上说,反而使他走向了死亡。相比之下,伊丽莎为了自己的孩子,不惜代价,努力的去争取自由,最终得到了自由。或许有时,当我们被人欺压的时候,我们需要向命运抗争,这样才可以战胜命运,获得新生。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三)
生活在这个没有阶级,没有战争的时代,很难体会到失去自我,没有自由的感觉,自己掌握住自己的命运,自己的幸福却要等着别人的恩赐。在那个时代,也许只有信奉上帝,才能让自己生活活得有一丝的希望。
汤姆表现出来的是懦弱,表现的是逆来顺受。但是他有他的信仰,那就是上帝永远在他的身旁。所以他不会做一件有违良心的事情,他是那个时代那个被信奉的上帝所创造出来的圣人。他有他坚定的信念,就是他是一个罪人,他只有通过救赎,才能进入天堂。他也相信黑人白人是平等的,同样是上帝的孩子,但是他不会去想为什么自己的命运却掌握在白人的手里,他渴望自由,而自由他不会去争取,他在等着他忠实的主人们的恩赐。他有妻子儿女,他爱他们。但是那也不能破坏他的信奉。他愿意承受被卖掉与亲人分离的痛苦,也不愿逃走去追求自己的自由,因为那有违他的忠诚,有违他对上帝的信任。他充满着爱,也正式因为如此,他遇到了圣克莱尔这样好的主人,也许在圣克莱尔家里,汤姆曾一度享受过自由。但是他的妻儿呢?有的是两地相思,但没有对命运的恐惧。但是那个时代,汤姆叔叔的最终下场也是必然的。
圣克莱尔是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最难忘最喜欢的人,他似乎安于现状,但是他有最前卫的头脑,他觉得自己对那个时代的制度有责任,也一度为这些感到不快,他没法解放所以的奴隶,但是他并不把自己的下人当作奴隶。他对姐姐奥菲莉亚说的一大长段话,不失是一段经典,是对未来的思考。他是那个时代典型的有头脑的心地善良的人,但是正如他所说的“欧美的整个社会结构是由经不起思想的道德标准检查的各种东西构成的。人们并不追求绝对真理,只是随波逐流而已”。在行为和大的处事上,他的确是个随波逐流的人,但这个似乎也不太贴切,他更是一个顺其自然的人。他不会管着约束着他的仆人,他也不认为他给他的下人的生活会比他们都自由以后的生活差。所以他“心安理得”,他想为奴隶的解放做出一点贡献,这也是他认为的一个责任。他说过他曾有过一段时间,有过要在世界上做一番事业打算和抱负,不想随大流,混日子。他有一些模模糊糊的渴望,想当一个解放者,想为他的祖国洗刷掉这种污点。
圣克莱尔去过很多地方,他见过被解放的奴隶。他很矛盾,他知道奴隶制是一种错误。但是如果真的把奴隶都解放了,那就对了吗?那些没有受过教育,就这样被解除了压在他们身上的压力,不能说他们不会像苍蝇一样到处乱窜。这些也是圣克莱尔所担心的。他也觉得迷惘,所以他干脆不去想那些,过着自己“安分守己”的生活,让自己的奴隶在自己的庇护下自由的生活。(《飘》写的是一个奴隶制解放的过程,解放之后的黑人不能说不是胡作非为,他们在北方政府的庇护下,做着他们想做的事,没有受过教育的黑人在这种情况下会做出什么好事来呢?这些也都是奴隶制废除后带来的弊端啊!)
伊娃的确是一个天使,从一开始活泼可爱,到后来的对每个人都充满着爱意,她跟汤姆叔叔事实上是同一类人,但却是不同的阶层的人。他们两人的相遇不失是上帝对汤姆的恩赐。伊娃对于她母亲的感情很模糊,只因玛丽是她的妈妈,所以她才喜欢她。她真的很博爱,她用爱去感化每一个人,让他们相信上帝的存在,而不至于对生命失去希望。她希望有一天每个人都过着幸福的生活,不再有分离、悲伤和痛苦。这一愿望是压在她心上的石头,压久了,谁都承受不了。而她去了该去的地方,留给活者伤心和怀念。
圣克莱尔的整个家庭不失为整个社会的缩影。圣克莱尔是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的绅士,玛丽则是一个被奴隶制宠坏了的,为人自私的贵妇人。如果玛丽是个男人,无法想象他手下的奴隶会遇到什么样的灾难。我总怀疑玛丽有没有受过教育,还是她所受到的教育就是让她成为这样一个人。她只懂得同情自己,只知道责怪别人,仿佛只有自己富有感情,其他人都是没有灵魂的动物。而实际上正好相反,她不懂得真正的感情,也从来没有感受过,以至她从不会考虑自己孩子和丈夫的遗愿,将汤姆卖掉了。
汤姆真的很可怜,自由总与他擦肩而过。
善良的人总是做着善良的事,不管对方是好人还是恶人。他们都努力地用爱去拯救他们,以至他们不至陷入自己的罪恶里。勒格利是害怕凯茜的,但他更害怕自己善良的母亲和善良的汤姆,因为他们都不曾向他屈服。虽然勒格利仍然残暴,但他将永远或在恐惧中,而伊莱莎和乔治所拯救的汤姆·洛克尔,却走出了自己的罪恶,去感知世间冷暖,乔治的自由是因为他的勇敢,他的不屈,他不以自己为非洲子民而羞耻,甚至感到骄傲。他不甘被人摆布,他做着自己想做的事情,向自己的理想奔跑。
在那个不公平的年代,这本书将奴隶的各种感情表现得淋漓尽致,证明了玛丽那种自私鬼认为奴隶没有灵魂的想法的错误。
看完《汤姆叔叔的小屋》,我仍然不太明白基督精神对那时的奴隶是有利还是有害。那精神让人变得善良,变得亲切豁达,不念旧恶,让自己充满爱意和希望。但是那精神却没让人们为了自己的自由而奋斗,因而被上帝所主宰的汤姆,不管对好人还是坏人,他都很忠诚,他不反对别人去追求自由,因为他相信上帝就在他旁边看着他,因而他不会背叛他的主人。他相信上帝会帮助他的,因而他到死还是那样虔诚。这也注定了他的命运悲惨。但他不害怕,他充满爱,相信自己死后会进入天堂。那基督精神在汤姆叔叔身上表现得特别详尽。而对于凯茜,一个曾经非常信奉基督的人,在勒格利摧残之后,对上帝产生了怀疑,因而她采取了反抗。后来她成功了。这从另一方面表明基督精神的弊端。
现在,我们不需要担心国家的哪个法律承认的主人因为破产而把我们卖掉还债,也不需要别人恩赐我们幸福和自由,我们掌握在自己手中。虽然法律上没有说明人与人之间有等级之分,但这个社会上却无形中实实在在地存在人与人之间的等级。不是谁施有的,却的确在人心中存在的。有的人看不起别人,有的人看不起自己。但是我就不太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现在的生活变得自由了,但是却也变得复杂了。希望也变得很渺茫,很多事情自己不一定愿意做,但还是做了,认为那是一种责任,不那样生活会不安。也许随大流的生活在每个时代都存在吧。反正我就觉得现在的我离生活的希望太遥远,总是随大流,过着父母安排起来的生活,过着和别人同样的日子。()也不知道这种生活会传递多少代,会因为哪个大的变故而发生改变。
如果汤姆叔叔来到这个自由却竞争激烈的时代,靠他所信奉的上帝,他会存活下来吗?会像以前那样虔诚善良忠实吗?
现在的社会太复杂,可以激发出人的斗志,但也会助长人的惰性。生活太舒适了,不知不觉中就消磨掉了十几年。
现在的我是个自由人,没有人控制我,控制我的只是自己的人生态度,自己的人生自己创造。别人的话是次要的,迷惘的过了一生的人到最后还是迷惘。
我想我不会一生迷惘,我希望有会像汤姆叔叔一样善良一生。而我又比汤姆叔叔幸运,因为我拥有他所向往的自由,我有什么不满足的?
那个时代人分了等级,现在的人没有等级,所以没有理由在思想认识上产生等级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