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作文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6-06 08:45:29

第1篇:高三作文

男子地铁车厢内随地吐痰遭一女士指责后,反而用污言秽语辱骂,连身边的小孩和老人都毫不顾及,终被黑衣壮汉踢脚教训。事件发生后,义愤填膺者有之,拍手称快者亦之。但无论何种反应,都意味着正义尚在、公道犹存。这正是这件事让人欣慰的地方,让人能触摸到人性温暖的地方。

按理,出脚伤人,以暴制暴等反文明的行为总是不对的,但民调显示,认为“黑衣男”该踢的占七成,原因就在于“黑衣男”的“暴”并非简单的“暴”,至少在特定情境下特殊时间里可控状态下的“暴”,是轻微暴力,而非流氓暴力,是一定限度内可控范围下且裹挟着正义与公道色彩的暴力。(概念厘定与概念区分)

为什么说“黑衣男”的“暴”是具有公道色彩的呢?在近于失控的情况下,面对一个基本素养严重缺少又无法明理的人,道德约束乏力,法制管教艰难,选择“暂时性轻暴力”可能是“吐痰男”最熟悉最易接受的路径,这可能正适合他当下的认知水平。“黑衣男”暴力的动机是想控制局势,结果也达到了目的;程度上有分寸,那一脚的效力连轻伤的级别都达不到,且毫无穷追猛打之势,旨在局势的掌控,所以,尽管这种具有正义色彩的暴力依然是反文明的,不能被提出和被鼓励,却可以被理解。与“理中客”相比,人们的情感更激赏”黑衣男“,这既是人性光亮的所在,更是正义与公道本身的力量体现。为“黑衣男”设身处地所想的这份“情”只要建立在对社会公序的维护与人性最深沉的爱的基础上,都可以被理解。

这不是替“黑衣男”开脱,身具正义的勇士也无需别人担责。整个事件中我反而觉得“吐痰男”才是最可怜、最值得同情的一个。不能随地吐痰、不在妇幼老弱面前大声辱骂,这连几岁大的孩子都熟知的常理,“吐痰男”却浑然不觉,且似乎“理直气壮”,可见受弊之深。显然,与正常人相比,“吐痰男”有太多的教育缺失,这种缺失是一种不公平,因为它很大程度源于社会的各种因素。心理上的病痛较之身理上的病痛更严重,更凄惨。既如此,社会就有责任帮他,而不是在道义上遗弃他。

所以,当地文明办如果不把工作止于发发文件,写写总结,至少遇到特殊个案时能走出户外,协同“黑衣男”一起上门服务,握手言和,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帮吐痰男弥补缺失的礼仪知识,甚至解决他生活上的一些困难,相信“中国制造”的将不再是被网有定性的“渣男”,这称谓,毕竟搁在谁头上都会不好受。若是“正义”之上更有“温情”弥漫,于公于私都将是好事。

第2篇:高三作文

我的家乡在福州,我的家乡还有个别名叫榕城,因为我的家乡的榕树特别多,下面,请听我“小导游”的详细介绍。

春天,榕树的叶子变绿了,绿的犹如一颗颗金光闪闪的绿色的宝石,在阳光的照射下,这一颗颗绿色的“宝石”闪闪发光,绿绿的叶子随风飘动,叶子一抖一抖的,仿佛在向人们说:“你们好吗?你们好吗?”

夏天,榕树不怕严寒,勇敢地把炎热从人们身上赶出去,让人们保持凉快的身体,小孩们在树下玩耍,嬉戏,大人们在榕树下聊天,散心,聊八卦……老人嘛,在榕树下休闲地喝茶哩!

秋天,榕树的树叶变黄了,像蝴蝶一样飘落下来,那片树叶又黑又黄又绿,也真不知道是什么颜色,上面还长一些像葫芦一样的果子,小小的、绿绿的真可爱!

冬天,榕树正在接受大自然的考验,嘘!千万别吵他!他在严寒中强壮又有力气,他得向上向上冲刺,在冬天里不停不停地长高长高,他的叶子认识那么翠绿……

啊!我爱我的家乡,更爱家乡的榕树!

第3篇:高三作文

“睡到5点多就醒了,突然想起了很多过去的事情...”给叶发了一条信息后,我开始动起了笔来。

我也忘记自己是怎么跟叶混在一起的了,只记得在上高中前的我一直是个内向安分的老实人,可是却在高中分班后的短短几周内便跟“班里最会玩的人”混在了一起,噢,对了,那时候同学还都叫他姆斯,叶是他与我相识后给自己起的字。

与叶相识以后,我的世界似乎打开了一道崭新的大门,人也开始变得不受控制起来,我开始逃掉不喜欢的老师的课,开始到处去参加各种与学习无关的特长比赛,开始会在考试前夜躲在空教室里一罐接着一罐地喝着啤酒,于是,一直容易被老师同学忽视的我,终于找到了那种晚来的“冲动与叛逆”,成了一个正常的“少年人”。

钻出自己的壳子中的我似乎一直走得太快,快到来不及去回头看看自己走过的路,快到像失灵的把手一样再也刹不住车,快到当我只是披着一身自以为坚固的“铠甲”后,便不管不顾地一头撞进了外面的这个会吃人的世界。

我最开始工作,完全是个偶然。出来度寒假的我,毫无预兆地就这样留了下来,再也没回学校。没有意外,我在外面飘荡没多久后便被社会的现实冲撞得支离破碎,那时候的我,开始惊慌,开始无措,开始一夜夜地回想着那个让我有安全感的学校,叶与我约好,各自买了厚厚的笔记本,每天记录着对彼此想说的话然后彼此交换,以此支撑度日。

几年后,我的工作开始渐渐稳定,我的生活状态也变得跟千万个在这个城市里打拼的人一样忙碌而又迷茫。

从学校刚出来的叶跑来找我,几年未见的我们仍是最好的朋友,表面上没有一丝隔阂。我带着他到处游玩,给他介绍每个我去过的觉得有趣的地方,指导他如何快速且更好地应对这个外面的世界。

叶在我这里待了几个月,每天到处求职后回来还得面对我趾高气昂的指教。终于,大战开始在我们之间爆发,我们开始争吵,我觉得他什么也不懂还听不进我掏心掏肺的话,他痛指我变了,变得现实而又陌生,于是,曾说过要做一辈子兄弟一辈子朋友的我们,开始形同陌路,开始避讳跟共同的朋友讨论有关彼此的话题。

再次见到叶,是在今年年初。遭遇过现实重创的我被社会打回了原形,那时的我,变得抑郁厌世而又举目无亲,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该往哪里走,不敢去面对每一个对我抱有期望的人。

“我感觉自己快要活不久了...”不知道怎么的,几年来我第一次主动给叶发出了一条信息。

“你在哪儿?我也在这个城市,出来喝一杯?”叶秒回了过来。

在这个钢筋水泥筑成的冷漠的城市里,我又找到了支撑,有了安全感,也重新有了信心,我终于挺过了那段对于我来说最难熬的日子。

“你还记得这本子吗哈哈?”喝多了的叶掏出两本厚厚的笔记本对我晃了晃。

“记得啊...怎会不记得。”我看着熟悉的笔记本笑了笑仰头干掉杯中的酒,里面熟悉又陌生的笔迹却让我不敢再翻看下去。

“前任今天结婚了,快过来陪老子喝酒!”又一次接到叶的信息,我无声地摇头笑了笑。

走出半生,我早已变成了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不过还好,你仍然还是那个勇敢够义气的你,我永远的好兄弟,倔强的少年!

第4篇:高三作文

一放寒假,爸爸便把我送到了乡下奶奶家。我兴奋极了,不仅可以暂时脱离爸妈的监管,还能跟表哥表妹们一块玩耍。

一大早,爸爸开车带我们一块回乡下奶奶家,一路上,我看着窗外的风景,回想着暑假回乡下时的情景,小河、田野、老屋、还有那几棵高大的番石榴树……我的心中充满了期待。一下车,放下行李,我便拉着表哥一块出门找小伙伴游玩去了,我们在空旷的田野上一块疯玩了半日,直至天色渐晚时才回家,乡村的夜晚是宁静的,夕阳落下后,乡村里,各家各户炊烟袅袅升起,整个乡村笼罩于轻柔的烟雾之中,朦朦胧胧。村里不时传来几声母牛唤犊的叫声和几声狗追赶牲畜的吠声,更显示出乡村的安谧与闲适。奶奶早已做满满一桌美味的饭菜等着我回家,吃着美味的饭菜,我享受着从田园中生产出来的快乐。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特别快,转眼间,春节临近,爸爸妈妈即将回家过春节,到时爸妈肯定会把我关在家里写作业,我快乐悠闲的假期也将宣告结束,为了给这个快乐的假期画一个完美的句号。吃完早饭,我便叫上表哥表弟买了很多烟火,一块放鞭炮去,表哥他们发明了不少好玩又刺激的放鞭炮的新方法,我们先找来了一个塑料瓶,把鞭炮的引线点燃之后,再快速地放进瓶里,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地把瓶子扔了出去,只听“轰”的一声巨响,瓶子炸开了,声音比平常的鞭炮声要大好几倍,田边悠闲散步的几只大公鸡被吓得又叫又跳仓皇而逃了,我们被逗得又笑又跳,上前检查了一下,发现那个塑料瓶没有被炸烂,“看来,刚刚那个鞭炮的威力不够大呀,这次我们换熊猫炮吧!”表哥提议说。我们都大声赞同,被点燃的熊猫炮塞进瓶子,表哥用力地抛了出去,几乎是抛出去的同时,瓶子竟在空中炸开了花,威力之大,竟把我们都吓得呆住了,巨大的声响惊得一群正在觅食的鸡四处乱窜,养鸡场的老爷爷拿着一根竹竿赶了过来,见到正恶作剧的我们,气得拿着竹竿追赶我们,我们边跑边把已经装好沙炮的塑料瓶扔了出去,塑料瓶“呯呯呯……”地炸开了,在塑料瓶炸开的声响和老爷爷的怒斥声中,我们一哄而散了。当然恶作剧的最终结局便是我们都被父母严厉的斥责还被关了禁闭,我愉快的假期生活就此戛然而止!

回想起这次回乡下过年的经历,我还是会忍不住笑出声来。但也在心里暗暗告诫自己一定要把爱搞恶作剧的毛病改过来,多花点心思在学习上,争取考上理想的中学。

第5篇:高三作文

我想到的是人性,尤其是中国的民族劣根性。鲁迅先生阐之未尽。我有我的看法。

南宋《三字经》有“人之初,性本善”,说明人刚出生好比这团干布,可以严谨地律己;接触社会这水,哪怕是清水,也会不由自主如害羞草叶,本来的严谨也会慢慢被舒展开,渐渐被浸润透。思想便向列子靠近。

中国人向来品性如钢,所以也偶有洁身自好者,硬是撑到出生后好几十年还清纯得不得了,这些清纯的不得了的人未浸水,不为社会所容纳,“君子固穷”了。写杂文的就是如此。《杂文报》、《文汇报》上诸多揭恶的杂文,读之甚爽,以为作者真是嫉恶如仇。其实不然,要细读,细读以后可以品出作者自身的郁愤――老子怎么就不是个官。倘若这些骂官的人忽得官位,弄不好就和李白一样了,要引官为荣。可惜官位抢手,轮不到这些骂官又想当官的人,所以,他们只好越来越骂官。

写到这里,那布已经仿佛是个累极的人躺在床上伸懒腰了,撑足了杯子。接触久了,不免展露无遗。我又想到中国人向来奉守的儒家中庸和谦虚之道。作为一个中国人,很不幸得先学会谦虚。一个人起先再狂傲,也要慢慢变谦虚。钱钟书起初够傲,可怜了他的导师吴宓、叶公超,被贬成“太笨”和“太懒”。(孔庆茂:《钱钟书传》及《走出魔镜的钱钟书》)可惜后来不见有惟我独尊的傲语,也算是被水浸透了。李敖尚好,XXX暂时磨不平他,他对他看不顺眼的一一戮杀,对XXX也照戮不误。说要想找个崇敬的人,他就照照镜子(《李敖快意恩仇录》,中国友谊出版社),但中国又能出几个这类为文为人都在二十四品之外的叛才?

然而在中国做个直言自己水平的人实在不易。一些不谦虚的人的轶事都被收在《舌华录》里,《舌华录》是什么书?――笑话书啊!以后就有人这么教育儿子了:“吾儿乖,待汝老时,纵有一身才华,切记断不可傲也,汝视《舌华录》之傲人,莫不作笑话也!”中国人便乖了,广与社会交融,谦虚为人。

中国看不起说大话的人。而在我看来大话并无甚,好比古代妇女缠惯了小脚,碰上正常的脚就称“大脚”;中国人说惯了“小话”,碰上正常的话,理所当然就叫“大话”了。

敢说大话的人得不到好下场,吓得后人从不说大话变成不说话。幸亏胡适病死了,否则看到这情景也会气死。结果不说大话的人被社会接受了。

写到这里,布已经吸水吸得欲坠了。于是涉及到了过分浸在社会里的结果――犯罪。美国的犯罪率雄踞世界首位,我也读过大量批评、赞扬美国的书,对美国印象不佳;但有一点值得肯定,一个美国孩子再有钱,他也不能被允许进播放黄带的影院。

中国教育者是否知道,这和青少年犯罪是连在一起的,一个不到年龄的人太多沾染社会,便会……中国教育者把性和犯罪分得太清了,由文字可以看出,中国人造字就没古罗马人的先知,拉丁文里有个词叫“Corpusdelieti”,解释为“身体、肉体”与“犯罪条件”,可见罗马人早认识到肉体即为犯罪条件。

写到这里,猛然发现布已经沉到杯底了。

第6篇:高三作文

一场繁华,抵过一场梦。一场烟雨,结束一段记忆。

是谁。现在在你的身边;是谁,现在凝视你的容颜。透过棱窗,注视门外烟雨,飘落席地,亦,终成黏土。

独上高楼,今儿又是谁拂逆入床;惊鸿一瞥,昨儿又是谁伴你随入梦乡。捻起脚跟,抬脚,旋转,却转不出与你的跨度。是你的问题,还是我的遗憾。随手拨弦,音调流泻,回音婉转,竟无语凝噎。雾色天气,斜雨朦胧,今生又是谁与你共舞,携手,一同老去?

无首他日誓言,微风拂过,却带不走我与你的思念,是前世我未喝掉忘你的孟婆汤吗??黄路漫漫,今生与你,踏过万千红尘,回首仰望,滚滚烟涛,迷了我的心智,涣散了你的明眸。踏上那日与你曾骑的白马,走过与你曾走的青路,只是今日,唯独,只剩我一人,你在何方,身旁,又是哪位佳人??断情崖边,你一度回眸。看出你心中的误会,再度回首,是你今生的承诺。我亦无法给你誓言,请不要再予我心动。次日黄昏,夕阳西下,景辉斜照,残阳孤独。感受与你的温度,描绘伤感的孤独。

一千年后前,是你带我下凡尘,渡红颜;五百年后,我还你一世眼泪,一生情独。五百年后,奈何桥边,凝神细语,还你情种,今日无怨。长发细柳,是今生我对你的眷恋,眉眼婉转,是下世我对你的誓言。流苏装裙,踏木还屐,着出今世我的孤傲,踏出明日我的无悔。精心思量,无限惆怅。

款绫腰带,高挑发髻,婉转回肠,无语名状。

今生,我予你灵魂,付你肉身,明日,便要你生世,随我左右。

不预未来,我予你未来。

第7篇:高三作文

我的同桌,名叫林森,简称:阿森。我和阿森第一次见面是在幼儿园,那时候的我才5岁,阿森大我一岁。阿森性格内向,不爱说话,脸上有两个小酒窝,个子也很小。我记得每次课堂游戏阿森都会独自坐在座位上玩他的积木,我每次都很好奇,问阿森积木怎么玩,阿森都是保持沉默,继续玩他的积木。直到有一天,阿森主动找我说话,问我要不要和他一起搭积木,说他教我,我很惊讶,阿森终于和我说话了。自从那天起,我们经常一起搭积木,慢慢地,我们就成为了好朋友。

上一年级那会,我和阿森成为了同桌,阿森每天上学都会塞给我两颗糖果,然后笑眯眯的对我说:“早啊!”,我都会把糖果带回家,然后小心翼翼地放进糖果罐里,不舍得吃。阿森学习成绩很好,特别是数学,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而我的成绩则一直处于中游。我从小就喜欢画画,每次上美术课老师都会夸我画得好,有次市里有比赛老师推选我参加,我拿了一等奖,这也是我唯一感到自豪的地方。

从一年级到三年级,我和阿森都是同桌,直到四年级的时候分班,阿森被分在了(1)班,而我在(2)班,虽然不在同一班级,但阿森依然坚持每天给我送糖果,课间的时候也会找我聊天,然后中午放学了一起去食堂吃饭。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和阿森一起放学回家,听阿森讲他在新班级里的事情,阿森说他交到了新朋友,当时听到阿森这样说我真替他感到开心,因为阿森性格比较内向,所以一直以来只有我这一个朋友。阿森能交到新朋友我真的很欣慰,我也很明显的能感受到阿森当时有多高兴,我们每天就这样聊着聊着就回到了各自的家。

这样的生活直到小学毕业那天,阿森说他要去其他地方上学了,因为他爸爸被调到了其它地方工作,所以他要搬家了。我只记得他走的那天我去送他了,我把这些年存的糖果拿给了他,当做道别礼物,阿森说;“我们会再见面的。”初中的生活很不习惯,新的同学,新的老师,和新的环境都让我感到陌生,从走读生变成留宿生,每天都要早起晨跑,课程表的科目也从语数英三科变成了九科,学习上的压力也大大加深。刚开始很不习惯没有阿森的日子,每天都会往糖果罐里存放一颗糖果,看到糖果就会想到阿森,但后来因为学习的忙碌,慢慢地适应了没有阿森的存在。

初三那年为了备战中考,同学们都是深夜挑灯在复习,那种紧张感,和老师每天说的倒计时最后一个月的感觉一模一样。每周一升国旗都会在国旗下听着老师们的发言,中考,是你们人生的一大转折点,所以在这最后几天里,希望同学们要抓紧时间,好好复习。教室总是天没亮就有同学在看书,上课也只能听到翻书的声音还有笔和纸摩擦的声音,那种场景和刚上初一时的顽皮打闹完全不一样,仿佛从稚气里增添了许多的沉稳。

时间也一点一滴的在流逝,中考如期而至,刚进考场的我们意气风发,每做完一张试卷就如打败了一个敌人,从考场里出来的我们就像一名刚下战场的士兵,面容严肃,心里却又带有点担忧。初中的汗水就这样洒在了每一张试卷上,这样的日子停留在了毕业照里。

暑假的时光如光速般的快,转眼间我已站在了高中的校门,今天是高一新生报到的日子,人流量很多,好不容易挤进人群中,查看了自己所在的班级,高一(8)班,然后我又快速的扫了一下,除了自己,一个熟悉的名字都没有,有点失落。提着行李的我来到了老师安排好的宿舍,怎么说呢,心里有点难过,毕竟第一次离家那么远,很不习惯。

第一节是数学课,老师幽默式的介绍完自己,就言归正传了。同学们都很认真的在听课,只有一两个同学开了小差,我就是其中一个,毕竟上数学课的我经常这样,所以我的数学成绩,大家可想而知。要问大家上课最希望听到的一个声音,那就是下课铃声了,是的,这种能让人们瞬间精神充沛的声音,谁不喜欢呢?就这样,一周过去了。

今天是星期一,也是开学第一次升旗,收到校服的我们都穿着它去升旗了,升旗仪式结束后,就轮到校长上台发言。校长说了什么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回到教室的我们,班主任就向大家宣布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有位新同学将要和大家度过接下来的日子。我趴在桌子上,似听非听,班主任说完,就叫新同学进来做自我介绍。“大家好!我叫林森,接下来的日子,请大家多多关照!”林森?听到这个名字的我条件反射性的抬起了头。林森同学,你就坐在那位女同学的旁边吧,班主任意思性的指向了我这个方向,我只见那位新同学走向了我,在我旁边坐了下来,微笑着对我说了声:“好久不见,我们,又见面了。”随后,往我桌上放了两颗糖果。

小学毕业后的我们就再也没见过面,时隔三年后,我们又见面了,而当我再次见到阿森的时候,我竟然没有第一时间认出是阿森,阿森这三年来变化好大,个子长高了很多,小学的时候我还比阿森高出一个头的,怎么三年后的阿森,竟然高出了我两个头,现在的阿森,很阳光,也很自信,当年那个我认识的内向小男孩,不见了。我能确定没有变的是,阿森微笑时露出的那两个小酒窝,还有,给我带糖果的这个习惯。三年后再见面,我们又成为了同桌。

有阿森在的日子,连空气都是鲜活的,就连照在身上的晨光,都比往常还要暖和。阿森说;“高中这三年,我都要当你的同桌,所以,往后的日子,请多多关照哦。”听到阿森这样说,我笑了,很真诚的笑了。我怎么也不会想到,我们还能像以前一样,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聊天,一起肆无忌惮的放声大笑,这样的感觉,真的很好,那种只要在一起就会很快乐的心情,真的很美好呢。

高三拍毕业照的时候,阿森就站在我的身后,脸上带着笑容,不过,目光却挺留了在我身上,毕业礼物,我还是送给了阿森一罐糖过,不过这次的糖果,不是高中这三年来阿森给我的糖果,而是初中三年我每天存放的糖果。那年的我们,考上了不同的大学,分别的日子,再次降临。

现在的我,每当想到和阿森在一起的日子,脸上总会洋溢起笑容,而让我感到最难忘望的一句话,就是阿森那句“我们还会再见面的”,似乎所有你希望的'一切,都会再次遇见,以美好的方式,再次来到你身边。

第8篇:高三作文

雨停了,风却起了。温州的天气,大抵若此。晴天刮风,让人晒着太阳也觉得有凉意浸骨,总不让人有一刻惬意。由是,我开始怀念鹰潭的天气,连绵雨时或有之,晴好的日子却是无风的。搬个椅子,坐在院子里晒太阳。有时候埋头看一本小说,有时候就那么静静地发呆。阳光洒在身上,斑斑点点,如闪烁的星星,格外迷人。奈何,这样的机会竟不多。光阴流转,有几个冬日我是可以和这个小院一起温存的?

那样的时光,总是屈指可数。想及此,心中便浮出淡淡歉意,我的小院,此刻又留你一人独品阳光了。那偎依在你怀中的柚子树上想必都挂着金黄色的柚子了吧?那倚在你怀中的桂花树上还有花朵满头吗?那靠在你脚边的桃树上可有一枝嫣红吗?那些缀在你衣摆上的苔藓还青着吗?你始终默默,不曾借风儿捎来一丝信息。

窗外的阳光,娴雅如你,令人迷恋。多少次午夜梦回,脑海中都有你的身影,挥之不去。你是我一往情深的爱人,多少年,风云变迁,人事变幻,始终不能忘却。然而,我的小院,你为何从不曾吐出一字?我的童年,你捡拾过我的欢笑;我的少年,你采撷过我的轻狂;我的青年,你拥抱过我的青春。如今,我与你聚少离多,你兜一怀守候,偶尔拾取我一些莫名的哀伤。只是,你始终不曾表露一字,任四季的风带走那些属于你的深情。

桃花开了,桃花谢了,春来春去都无踪。你还在,一直都在。我,像是枝头的一朵桃花,随风飘远,逐水而去,皈依远方。千里之外,念你给过我点点滴滴的喜怒哀乐,都仿佛是余音绕梁的佳曲,浮在心上便开出一朵梅花,幽香沁人。可惜,我从不曾在你的衣襟上绣一朵梅花,你或许只会问是否如你袖口上那一朵桃花般灿然?

是,也不是。桃花娇艳,梅花清冷,一般的倾城倾国,又风姿各异。我的小院,更像是一朵清逸的梅花,不张扬,安静如处子。多少年,你不言不动,脸上竟令人察觉不出一丝表情。即便如此,那些痴心守候,那些无尽包容,那些默然相护,我都懂。这些年,来来去去,我的脚步一刻不曾停留,你却不曾挪动一丝一毫。你是怕,当我需要投入你的怀抱的时候,你的手臂没有张开;你是怕,当我需要停泊的时候,你的港湾没有灯火。情到深处无怨尤,奈何,我无以为报!

岁月如梭,把风雨翻覆。此岸,风雨如晦;彼岸,伊人如梦。是谁说你若安好,便是晴天?算得人间天上,惟有两心同。我之相忆,你之惦念,都如旧!

第9篇:高三作文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高考的钟声即将敲响,我们朝夕相处的日子即将结束。我谨以此篇书信表达我的谢意。

各位恩师,我想对您说:

您眼帘的血丝

绽成了三月娇艳的桃花

您滴落的汗珠

滋润出夏日葱茏华冠

您播种深情,培育秋野的片片金黄

那冬日的圣雪啊

是您怜爱弟子的羽被

您的明眸

是夜空不陨的星星

您的热情

是永恒的太阳

您的皱纹

是不枯的青藤

牵惹我们的思绪驰骋

我的同窗们,我想对你们说:

走进高三,意味着我们将踏入风雨征程的最后一圈。无论是宿命,还是理想,都不会阻碍我们继续前行的脚步。因为每个人的青春都是必须去完成的化学方程式,在一次次反应的临界点上,我们的高三,会一遍遍地蒸腾起年轻的渴望。在未知的前方,有狂暴的风雨,也有绚丽的彩虹,唯有顽强的走过去,才能看到胜利的曙光。无论任何形式的结果都将是我们人生路上的财富,都值得我们珍藏回味。

我们的老师早出晚归耕耘于三尺讲台,不为别的,只为我们将来过上幸福的生活,为国家培养更多的人才。所以我代表全班同学向姜友权老师、王建挺老师、韩昌银老师、胡建才老师、何光铃老师、杨松老师……说声:您辛苦了!

我们理科班的同学也不愧为学弟学妹们的好榜样。早晨最先开灯的是我们,晚上最后关灯的也是我们。现在时光飞逝,高考的钟声就要敲响了,所以我们要坚持,现在的辛苦,是将来的幸福。不经过烈火的焚烧,只能是土坯一块。

祝全体老师工作顺利,万事如意!祝全体同学金榜题名!

第10篇:高三作文

人们赞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诚然,事事皆有第一步,如果第一步不能迈稳迈实,以后的路便会举步维艰。

迈出第一步需要勇气。从古代起,人类的祖先就认为雷电是天神发怒的表现。雷电灾害给人们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富兰克林便是那个时代的勇者。他利用风筝与钥匙发现了避雷针的原理,成功地将电从云层中引了下来,为人类带来了安全。在那个全民信仰上帝的国度,在那个上帝便是一切的年代。富兰克林挑战了神的权威,迈出了对电学探索的第一步。,充满了为科学而奋不顾身的勇气。

迈出第一步需要创新意识。创新是事物发展的不竭动力和重要源泉。没有创新意识,就算拥有足够的勇气出脚,也找不到落脚点,更不用说将第一步迈好。这一类例子便很多了。我国宋代发明家毕昇,比尔盖茨,乔布斯……毕昇是印刷术的创始人,比尔盖茨用鼠标代替了键盘输入,乔布斯开创了触摸新时代…这些人都不是智商极高的天才,他们能在各自的领域迈出第一步,成为创始人皆源于其拥有的创新意识,用自己的创新意识来是生活更加简单,仅此而已。

迈出第一步不可或缺知识的积累和亲身的实践。想一想,如果富兰克林是个胆小鬼不敢亲自去放那这风筝,一切会不会都会改变?答案是肯定的。正所谓实践出真知,在实践中不断增加自己的勇气与创新思维,成功才会来到身边。达尔文用了十五年的时间游历了世界各地,搜罗了成千份证据与上万个数据。十五年的磨练使他顶着重压,揭示了生物进化论的科学理论,迈出了生物研究的第一步。隔不久,有一位类似的伟大科学家,他便是孟德尔。相信孟德尔的遗传定律人人都听说过,而孟德尔为了研究一串定律观察了十四年。十四年的庄园生活,十四年一门心思的观察豌豆,终于他成功卖出了这第一步。

跑过八百米的人都知道,跑前心中有种恐惧感,但真的跑出第一步,恐惧消失的全无踪影。

给自己一个新的开始,毫不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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