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老泉读后感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8-16 15:16:14

第1篇:不老泉读后感

这是一本关于生命的书,书中喝了不老泉的梅一家人和小主人公温妮·福斯特偶然在温妮家的'小树林里相遇了。这一家人的生活每一天都是无味的,比如书中的梅,因为自己不会变美,也不会变丑,所以出门的时候连镜子都懒得照。再比如书中的迈尔斯,他结了婚生了孩子,结果因为他不会变老,所以他的妻子就自己一个人带着孩子逃走了。这多么可怕!

如果世界上真的有不老泉,世界上的坏人喝了就永远不会死,永远的可以做坏事,还可以永远的繁殖。如果这样下去地球会爆炸的。这多么可怕!所以还是按照自然规律比较好。

第2篇:不老泉读后感

不老泉总的来说是一部惊恐却又美丽的小说,这是我个人的总结。

这是一部记载了一个十一岁女孩的奇遇记,温妮最终也没有去喝那可以让她永生的不老泉,而是正常的长大,活完一生,以死亡把故事结束。

故事最后,自已也不免问自己,如果世上真有那么一口泉水,我会去喝吗?永生到底该喜悦的还是该寂寞?书中的'塔克一家看着身边的人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老去,而自己却依就如初,这样的永生是令人厌恶的。

但死亡常常陪着一些痛苦,所以人们就贪婪永生。

第3篇:不老泉读后感

早上梅.每十年去看一次她的两个儿子,中午,温妮离家出走,下午一个陌生人在找人,但没说找谁,同一天,发生了三件看来毫不相干的事。写得多好的引子啊,让人不得不看下去。

梅的一家人,喝了不老泉的水后,容貌身体87年都没有变化,梅的儿子杰西从高高的树上摔了下来,吃了有毒的蟾蜍,竟然没有伤一根毫毛,杰西的爸爸塔克厌烦这个没有变化的自己,用枪对准自己的心脏开了一枪,竟然一点关系也没有。

梅的一家人得着了永生,却为此烦恼,“永远不再成长,失去活力,不能称为活着,像路边的石头,没有生命力。”

可我却渴望着能喝一口不老泉水,那样我就能像幼儿班里的时候,天天玩而没有作业了!那样我就能像6-7年前,天天和爸妈在一起生活了啊!

温妮和我一样是个10岁的小孩,她受到奶奶和妈妈的严格管束,她不能和其他的小孩一起玩,她和我一样有时很无聊,很孤独,想离家出走又不敢。当她在森林里碰到了梅.和杰西后,改变了她的想法,他甚至爱上了17岁的杰西,爱上了在自然界里无拘无束的生活,爱上了梅.的一家人,她勇敢地在深夜里跳入牢房,搭救了梅,与梅的'一家人共同保守不老泉的秘密。如果是我,也一定爱梅的一家人,因为他们是永生的化身!他们质朴自然!但我总感到温妮有点傻,如果是我的话,我一定要将不老泉的秘密告诉人民政府,让不老泉被严密地保护起来,让生病的人健康,让那些有卓越贡献的人们长寿,让他们为人类创造更多的幸福!

书中写到的为了私利而想拥有不老泉的那个陌生人,最后死在了梅.的枪下,这不正说明永生是无价的,你想用永生去赚钱,你定将走向死亡吗!

一场大雷暴,摧毁了不老泉,我想人类不可能拥有不老泉,只有上帝才能拥有,《不老泉》告别了,梅.的一家还在吗?《不老泉》读后感091222

第4篇:不老泉读后感

它讲的是塔克一家人一直守护着不老泉这个不为人知的秘密,而温妮·福斯特则成了这个秘密的分享者,之后,温妮和塔克一家人的心紧紧地连在了一起。最终,在泉眼边,温妮并没有让自己的生命之轮停止转动,而是从容地向前走去。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生命是需要前进的,否则,它将会像池塘一样没有任何流动。在没看不老泉200字之前,我也盲目地希望自己能够长生不老,并没有站在那些长生不老的人的`立场上来看。但在看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长生不老的坏处:长生不老会使人对生活感到厌倦,同时又没有摆脱的方式。这本书使我摆脱了一个不可能成为现实的想法。

长生不老,不会是我们人类的选择;敢于面对,才是我们人类最终的道路。

第5篇:不老泉读后感

《不老泉》一本精彩而文雅的书,就像一口甘甜的雨露,让智慧一滴滴渗进来!《不老泉》讲泉水,这泉水又能发生什么?让我们走进书来体会,来品赏吧!

一本好书带给大家的是智慧,而这篇故事却体现出了作者大胆的猜想, 那么这篇文章到底讲了什么呢?故事是这样的,温妮的家门前的林子里有一口不老泉,不老泉可以让人长生不老,当温妮遇到喝了不老泉水的塔克一家时,才知道这个秘密,除了杰西以外,塔克一家都不希望温妮喝,而只有十七岁的杰西热切的希望她喝完水后去找他,黄衣人的阴险与贪婪让温妮明白如果有更多的人喝了这不老的泉水,那这个世界就完了,温妮知道她可以喝或不喝,她到底会怎么选择呢?轻巧的碰触,严肃的题旨让这个故事永生不老 ------这是一位作家的评价,我也是这么想的。

这本书不仅有趣,更是我们的指南针,它巧妙的运用了各种手法让人物,环境栩栩如生,每一个细节,每一处环境都有独特的风味,有的幽静,有的'波澜,有的美,有的绿,美极了。

温妮是个善良的孩子,放走了属于大自然的青蛙,在温妮是多么渴望有一只小动物的情况下。她不喝不老泉水,不渴望自己长生不老,看似多么平常的小姑娘,但是她却能顾全大局,真令我佩服。 "不老"之泉,天底下无人不想得到。可是他们知道喝了后的后果吗?一旦人类喝了都不死而且还迅速繁殖,很快地球会承受不住这么多的生命,那么长生不老的人们就像路旁的石头,他们不算是真正意义地活着……

睁开眼睛,仔细的去想,去看,死不是痛,而是快乐也是放弃,丢弃自己的肉体,去飞向自由的天空,像《小王子》一样,像温妮一样。 看待事情不能只从自己的角度去看,还需要从另外一个方向去思考 ! 所以不用担心死亡,因为你只是活在另一个世界。

第6篇:不老泉读后感

趁着寒假的大好时光,我读了纳塔莉·巴比特的代表作《不老泉》。

一个离家出走的决定,一阵奇怪音乐的响起与一个黄衣人的离奇拜访,使属于安妮的这个8月不再平静,不再单调。在自家的从林里,安怩遇到杰西,一个“长生不老”的人,于是一连串快乐、自由的日子与一个惊人的秘密渐渐来到安妮的.身边。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豁然开朗―――其实生命就像是一个长方形,有着长和宽,长是寿命,宽是价值,这个长方形不在于多少长,但宽的长度很重要,它代表了人活着的意义。有人说:“与其盼望长寿,还不如早点享受生命。”的确,生命有限,生命短暂,但你要“事半功倍”,在一生中对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有的人,一生都在盼望长寿,天天祈祷能长生不老,最终一事无成,两手空空地死去;也有的人,从不盼望长寿,只是默默地奋斗,于是,他在鲜花与赞扬中逝去,并被后人铭记,他的精神便得到了永生,他用另一种方式“长生不老”。

就像爱因斯坦――他寿命不算长――76岁,但他的贡献数不胜数。他是世界十大杰出物理学家之一,也是一位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获得过诺贝尔物理学奖……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世纪伟人”!他也是一位渴望和平的人,为了和平,差点被暗杀,那段时间中,他不停地逃亡,却还是没有改变他那向往“零战争”时代的心!爱因斯坦的一生都贡献给了社会,他,用行动诠释了短暂与伟大!

奋斗吧!不要再向《不老泉》中的黄衣人那样渴望永生!因为―――人生需要价值,而不是一颗盼望长寿的心!

第7篇:不老泉读后感

不老泉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温妮福斯特的小女孩有一个很大的家,她家住在一片树林中。她的母亲和奶奶对她管教甚严,她准备离家出走,在走之前,她和一个蟾蜍成了好朋友。她出走了,在树林里发现了一个名叫杰西的小男孩,她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后来,杰西的.母亲跟哥哥把温妮带到了他们家,让温妮知道他们已经有几百岁了。后来,穿黄色制服的老人发现了他们,梅杀死了他,警察把梅带到了警局,最后,温妮救了她。塔克一家走了。回来时,发现珍妮的墓碑。在走之前,杰西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里的水,她没喝,而是把那瓶水倒在了蟾蜍身上。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其实,人永远的活着并没有什么好,只有经历一次死,那才是真正做人的滋味。其实,在一般情况下,要是有一瓶不老泉的水,我会喝。但是,读了这本书之后,再让我选择喝不喝,我会选择不喝。如果我喝了,那我就只有一个人孤孤零零的永远活着,其实,经历死也是很幸福的。像塔克一家,他们想死都死不了了。这让人知道了,人要活着,也要死去。

温妮幸好没有喝那瓶泉水,不然,她也会永远也不死去,永远活着,就算想死,也不能死,也没办法死。温妮的选择是正确的。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谁也不想死。可是,如果自己亲身体会一下,就一定不想喝那瓶让人长生不老的泉水。这本书告诉了大家:活着有活着的乐趣,死也有死的快乐,如果不能死的人,那他一定是最难受的人。我们一定要安分守己,不能像塔克一家人那样,不小心误食了不老泉,而导致后悔莫及。

第8篇:不老泉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多少会有一些悲伤,因为,温妮不但没有和杰西在一起,而且已经在两年前死了,不老泉读后感 ——生命。当然,她如果回到杰西身边也很好,可以长生不老,快快乐乐的享受人世间的所有乐事。可是,我还是觉得她不要喝不老泉是更加明智的,因为,糟糕的不是一个人会死,而是一个人不会死却被别人视为异端,失去朋友居无定所。我觉得不老泉不是特别好的`东西,因为它违背了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如果一个人永远活着,总有一天,他会活腻了,读后感《不老泉读后感 ——生命》。这样活着,不如像一个正常人一样,在有生之年,快快乐乐的,不用东躲西藏,和做小偷一样。虽然,人们总希望长命百岁,但是,当他们真正长命百岁的时候,却又希望自己快点死掉,因为这个世界活久了就没意思了。每天都是吃饭、睡觉、吃饭、睡觉……这种生活过多了谁都不愿意。你想想,连一只乌龟都要爬到马路上自杀,更何况是人呢?当杰西几十年后回到树间村的时候,发现一切都变了。不过令他更悲伤的却是,温妮不仅嫁人、生小孩了,而且早已死去了。这段故事情节使我想起了《小飞侠》中的彼得潘和温迪。当彼得潘再次回去接她的时候她已经变成了一个大人,不再是当年的那个小女孩了。而温妮也是如此,忘记了很多很多……活着一次,就是一次机会,一次从新开始的可能。也许可以永远不死,但是不可能永远不累,很多时候,累不是好好睡一觉就可以恢复的。那种累就好像堆在书桌上擦也擦不掉的灰尘一样。 如果真的永远不死,估计要成了那个漫画里的自杀的兔子,天天就要琢磨怎么才可以死掉,还死不掉,多痛苦。我才不要这样

第9篇:不老泉读后感

传说有一种泉水,喝后便可以不,与天同寿。不老泉,这足以让无数人疯狂,我也不例外。可是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事情都有它的两面性。

对于喝了不老泉的泉水的人来说,交朋友只会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当你的朋友去世时的时候,你依旧是现在的年龄,不灰变老,当你的.亲人去世时你依旧是现在的年龄不会变老。

你拥有的能力比别人拥有的能力强时,人们会称之你为天才。当你拥有别人所没有的能力时人们称之你为怪物。文中的人物迈尔斯就是就是因为自己不会变老,他的妻子认为他把灵魂出卖给了恶魔,所有弃她而去。

任何事物都有他的两面性,在做有些事情前,想想这件事情的另一面也是好的。不是吗?

第10篇:不老泉读后感

这是一个关于长生不老的故事。

在一个炎热的天气里,11岁的温妮由于无聊和闷热,独自悄悄跑进丛林探险,在那里她撞见了长生不老的塔克一家:17岁的英俊少年杰西和他的哥哥迈尔斯、父亲塔克、母亲梅。他们因为误服了不老泉的泉水而永远年轻、永不死亡。他们为了保住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温妮和杰西之间产生了一段非常美好的友情,她面临一个选择——可以喝下泉水与杰西一起长生不老,也可以选择像平常人一样生老病死,过普通人的生活。最后温妮选择了后者,活了78岁。

讲述这个故事的是世界名著——《不老泉》。

我非常佩服塔克先生,他经过长年的生活,说的话特别富有哲理。他把生死的轮回比做一个大转盘,把他们一家比作从转盘上滑下来的`一小部分,又将生死轮回比作一条流动的小溪,把自己用永不向前的小船来比。塔克其实并不愿意长生不老,他说:“我要成长,变化,即便是死也在所不辞。”换了谁都会被深深地打动。

看完这个本书,我问自己一个问题:如果我是温妮,会不会去喝不老泉呢?我的第一反应是——不喝!我认为天天活着、永不长大、无法死去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永无止境的时间会给人一种闲的无聊的感觉,也就不会抓紧时间、发愤图强了。不过,后来想想,喝了也不错,可以有充足的时间周游世界,吃遍各种美食,什么工作都能尝试一下,生活也许会更加丰富多彩、充满乐趣。最后我决定:如果我的亲人喝,我就喝,不然自己一个人看着亲人死去,或者亲人看着我死去,都是一件很难受的事情。

还好,这个世上没有或没人发现真有这口不老泉,就算有也轮不到我去喝,要不然我可就难办啦。

第11篇:不老泉读后感

这几天我们的书友队读了《不老泉》这本书。书中的温妮知道了自己家周围的这一片树林里的一口泉水是不老泉时。她认为是在听故事,因为她根本不相信世界上会有让人长生不老的东西。可随着故事的发展,温妮慢慢相信了。温妮非常庆幸,因为她了不老泉的秘密。我想,要是世界上真的.有这样一口不老泉就好了,这样,就不用担心有什意外和危险,就可以长生不老,地球也会永远充满生机。

可是,再往后读,我慢慢感觉,其实长生不老并不是什好事。杰西一家四口因为喝了不老泉的水,一直保持着年轻的模样,从此,周围的邻居对他们一家指指点点,朋友们也和他们疏远了,他们被迫离开了以前的家。

第12篇:不老泉读后感

《不老泉》是娜塔莉巴比特的成名之作。它主要讲述了小女孩温妮赌气离家出走,却在小树林里无意间发现了不老泉的秘密喝了可以长生不老,容颜也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然后,她被善良的塔克一家绑架了一天,并与他们过了一天。却不知这一切都被黄西装看见了,他从温妮的爸妈那里要来了小树林,报酬是找回珍妮。他来到塔克一家的家中,逼迫他们交出温妮,供出不老泉,并搬出森林。迫不得已,梅用枪托砸死了黄西装,而这一幕正好被林间村的治安警察目睹了。梅将面临被绞死的命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置她于死地,因为她喝了不老泉。为了保全这个秘密,也为了梅,温妮做出了一个决定:让迈尔斯在晚上撬开监狱门,自己进去替换梅,让梅乘着夜色逃走。而杰克,则交给了温妮一杯不老泉的水,让她在十七岁那年喝下它,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走了。可是,这个愿望最终并没有达成,温妮为了救一只蟾蜍,将不老泉的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在78岁时去世。

这本书将善良的'塔克一家和珍妮与为了发财而不顾一切的黄西装做了鲜明的对比。黄西装为了利益,为了发财,而不惜将不老泉的秘密公布于世,也不顾别人喝下后是否开心,只是一味地为了金钱。甚至当他遭到塔克一家的阻止后,竟想将他们打伤。那时,他的眼睛里只有利益,只有金钱,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利益的奴隶

这让我想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不惜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去杀人放火,不顾一切地以各种手段获得金钱,

最后因此进了监狱,穿上了囚服。他们也是一个个金钱的奴隶啊!

人要学会控制自己,别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最终误入歧途!

第13篇:不老泉读后感

在假期里我读了一部英文原版书《不老泉》。

小女孩温妮福斯特无意中遇到了杰西塔克,最后梅、迈尔斯和杰西把温妮带回家了,结果她知道了不老泉的秘密,可她万万没有想到,那个穿黄衣服的陌生人就在附近偷听着,于是他也知道了那个秘密,并且得意地笑了。

渐渐的,温妮和塔克一家熟了,恐惧感自然也就消失了,他觉得他们家生活得很幸福,大家都对她很友善,他们并没有什么规矩,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就连吃饭也可以不用在饭桌上吃。她感到很温暖,所以不想回家。

过了几天,福斯特一家找不到温妮,于是着急了,正在着急时,那个陌生人出现了,他说他知道,但必须做一笔交易,用这片林子换小温妮,福斯特答应了。于是陌生人和警察一起去塔克家了,陌生人比警察快,所以先到了塔克家,他说了自己要利用温妮去卖不老泉的泉水,梅 忍 不住了,于是拿出枪,结果打到了陌生人的后脑门上。这时,警察到了,他看到了这个景象,于是就要把梅关到监狱里去,过了几天,他们准备去救梅。迈尔斯是个工匠,他会拆窗户,温妮要替梅。一天晚上,他们去救梅了,结果塔克一家逃跑了。第二天早晨,警察发现是个小女孩,但年纪太小,所以只好把她放了,她回到了自己家,她还去看了看蟾蜍,最后把杰西给的不老泉水浇到了蟾蜍身上,自己却没有喝。

几十年后 ,塔克一家又回到这里来,结果他们看到了温妮的坟墓,大家都非常伤心。

我读了这本书,我真的`很感动。温妮不想破坏生命的顺序,于是没有喝不老泉的泉水,我很佩服他的这种精神。

第14篇:不老泉读后感

生命因青春而美丽,生命因价值而光彩,同时,生命也因死亡而悲伤。但是,如果有一口不老泉,让你永保青春,不断的释放生命的活力,你会去喝吗?通过阅读这本书,给我的感触特别大,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价值不在于长度,而在于宽度和深度。

如果一个人,没有尽头的活着,他会厌烦生活,不懂得珍惜生命,就像书中的塔克说的那样:生命是一个轮子,死亡它也在这个轮子上啊。可是现在,死亡从这个轮子上掉下来了,我们塔克一家不在这个轮子上了。我要是知道有什么办法爬回轮子上,我会毫不犹豫的上去,“从而看出了塔克已经厌倦了生活,对一模一样的日子是多么的无奈。因为生命不死,就不是完整的人生,就像永远停在岸上的'船一样,水在不断的流动,身边的事物在不停的变动。它却永远的搁在了那里,不能驶出,不能冲刺,没有沉没,生命对它来说也就再也没有了歌唱和诗篇,即然帆不能再拉起,那么还有热情歌颂吗,正如人一样,如光一成不变的活着。还会对生命珍惜吗?

死亡也许是残忍的,死亡也许是遗憾的,死亡也许对生活充满着不舍,但是人 生就像赛场,许多人都在奔跑,不管在 赛场上跑多长时间,最后总归有终点,如没有死亡也就是等于别人在跑你却站在原地不动,那人生还有什么意思。所以我们要珍惜有限的生命,不在幻想长生不老,在有限生命里发挥出无限光芒,多为社会做点什么,就如{钢铁是怎样炼成}中的保尔·柯察金说的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它给予我们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他临死的时侯就能够说:‘我已把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第15篇:不老泉读后感

《不老泉》它讲的是塔克一家人一直守护着不老泉这个不为人知的秘密,而温妮·福斯特则成了这个秘密的分享者,之后,温妮和塔克一家人的心紧紧地连在了一起。最终,在泉眼边,温妮并没有让自己的生命之轮停止转动,而是从容地向前走去。

《不老泉》我觉得:世界上的坏蛋真不少啊!竟然能干出这种事情!如果我们喝了不老泉的泉水,永远不变老,那么世界上得有多少人啊!这样不断繁衍,地球都得开通“地下公寓”了。等地下再也开通不了公寓了,人们都要迁移到月球。再说,粮食也不够用啊!

不过,我很喜欢塔克和梅。因为他们都很和蔼、善良,保护温妮,很有办法。可是梅犯了唯一一个错误:她把穿黄衣服的人枪毙了。其实让他永久坐牢就行了,或者让法律公正的把他绞死,梅反而偏偏要杀死他。我知道梅当时是忍不住,但是这是杀人啊!

我还很喜欢杰西和温妮。杰西长得很英俊,这一点我不得不承认,哪个女孩喜欢丑陋的男孩呢(他的心如果很好可以原谅,但他毕竟真的很丑啊)?杰西还很照顾温妮,要是有这样一个男孩朋友真的很好(因为那些讨厌、卑鄙的人总会说男女孩在一起是初恋,我很讨厌这一点,也很难忍受,因为我喜欢和男孩子玩)。我喜欢温妮是因为她很顾全大局,因为在梅要被绞死的那一夜,是温妮主动提出要帮助梅坐牢,让梅离开。这样做也很安全,因为14岁以下的孩子不能判刑,不过也很让家人感到羞耻。

再说一说,我很讨厌穿黄衣服的人,我相信你们也一定的讨厌他,因为他跟温妮的`家人说温妮被绑架了就是因为他想占有那块独特的树林,把不老泉泉水一点一点卖出去,而且提出很高的价钱,让他占有人们的很多很多的钱财。你们是不是也这样想?

人一定要不断发展,争取把人生变得更好,但一定要靠自己,不要贪得无厌,想出各种各样一般人想不出的诡计,夺取别人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得到自己虽然富贵却卑鄙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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