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后感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8-03 22:50:08

第1篇:《飘》读后感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陈奕迅的这首《红玫瑰》,唱出了多少人的心声。又有多少人在这首歌中看到了自己抑或别人的影子。而我仿佛看到了那位乱世中的佳人惨淡的一笑。

“她那对沉甸甸的耳坠子吊在长长的金链上,从整整齐齐网着的鬈发中垂下来,在褐色眼睛近旁摆荡着,这对眼睛像冬天树叶中波光皎洁的湖水,两片褐色的叶子从宁静的湖水中闪映出来”,她就是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作为一个南方庄园主的女儿,她无忧无虑、活泼开朗,父亲的溺爱,让她养成了高傲、叛逆、倔强和贪慕虚荣的性格。她就是《飘》中的女主——思嘉丽。她美丽,但她更擅于利用自己的美丽,使用一些小伎俩,因此身边不乏追求者。那时的她只热衷于舞会,穿引人注目的漂亮衣服,穿梭于众男子之间,成为各舞会的中心,看着那些男人在她的美丽下沉沦,她心中满是自得。她随意地游走、欲拒还迎,看着那些股掌之间的男人为他争斗、为他拜倒,她也只是有恃无恐。

而她得不到的永远只是艾希礼。艾希礼是一个绅士,温文尔雅,文质彬彬,一身书生气息,他善良,这些都深深地吸引了思嘉丽。被众多男子环绕的思嘉丽也自信地以为艾希礼是爱她的,是属于她的.。所以当她得知艾希礼马上要和梅兰妮结婚时,当她得知艾希礼不属于自己时,她前所未有的焦虑与不安。得不到的艾希礼不停地骚动着思嘉丽的心。她一边宽慰自己艾希礼是喜欢自己的,并会为了自己悔婚,一边又盛装打扮舞会以吸引男子的眼球。而最后艾希礼并未如艾斯嘉所想般与她私奔,思嘉丽也为了气他闪电结婚——与梅兰妮哥哥查尔斯。

婚后的思嘉丽并没有放下艾希礼,但随着南北战争的发生以及生活的动荡。思嘉丽渐渐发觉自己对艾希礼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喜欢。当艾希礼从战场上活着回来,他衣衫褴褛、形容憔悴,原有的高贵气质已消失殆尽;当塔拉庄园受难,艾希礼却软弱无能;当艾希礼受思嘉丽之托管理一个木材厂,但经营得很糟糕。思嘉丽才不能不承认那么多年来。其实爱的只是自己所想的那个完美的艾希礼,那么多年的执着只因当初的得不到。

有时候我们都是为了得不到的东西而苦苦挣扎与执着,而忽略了这件东西是不是心中多想、心中所得。如同思嘉丽到最后才明白自己真正爱的是瑞德,之前的执着与沉迷,只是因为得不到。生活中总会有很多得不到的时候,不时不妨放下而远观之,兴许有新的境遇。有时候,得不到,就不要,多多关注身边的人与事,擦亮自己的心灵,会有别样的发现。

第2篇:《飘》读后感

终于利用假期赶在今天把这本大部头读完了,接下来可能就没有大段时间读书了,过完年了,一切都正常了,忙碌的一年又开始了,真好。

读这本书还是颇有些费神的,随着故事的进展心情也跟着跌宕起伏,喜悦,开心,佩服,理解,揪心,愤怒,反思。各种情绪下,也留下了不少彼时彼刻的一些感悟。

对于少年时期的斯佳丽,她漂亮、活泼充满了活力,虽然未免有些轻浮和浮夸,虽然也感叹过她读书太少、缺少内涵,但毕竟少不更事,还是可以理解的。

自从她赌气嫁给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起,开始发现她行事的鲁莽,再后来到了亚特兰大,虽然反叛不守规矩,但倒也不让人生厌。

最最喜欢和佩服的是战争中她所表现出来的勇敢、坚韧、责任感以及强大的执行力,整本书中,只有在这里看到了她的成长、蜕变,和担当。

再次回亚特兰大,岀于对于饥饿的恐惧,对塔拉和亲人的拯救,她开“丧心病狂”地成为金钱的奴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丢掉了很多珍贵的东西。在这一段中,很多时候让人气愤,她的优点很明显,同样,缺点更是“招摇过市”。个人认为,斯佳丽最大的问题在于她不善于思考和反思,不能及时修正自己,没有在这么的坎坷中真正成熟起来,所以,到最后她也失去了很多。即使她再次回到塔拉汲取力量,如果还是不能很好地思考,不能真正的成熟,性格决定命运,将来的一切也还真难说。

瑞特和兰妮,我喜欢的另外两个人物。瑞特,不管在什么时代,他都能掌握时局,在社会上混得风声水起,只要他愿意。但是,爱上斯佳丽,不知是他的幸还是不幸,长久的消耗和伤害后,无所不能的船长累了,他爱不动了!只希望他离开后,可以真正找回心灵的宁静和快乐。

外柔内刚的'兰妮,最容易被忽视的柔弱女子,却一直象是某种精神的存在,她给很多人带来了温暖、快乐和信心,她的离去,总感觉过去的时代真的是曲终人散了。

最后,虽然排版总岀现“院“、“野”的一些错误,但是翻译的文笔还是不错,读来非常有趣。

以史为鉴,以书为镜,学习,自勉。

第3篇:《飘》读后感

《飘》是我最喜欢的外国小说之一,书的作者是米切尔。它是一部取材于美国南北战争和战后的小说。去年看《飘》这本书时已是看第三遍,书中人物个性很鲜明,所以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主人公思嘉坚强、乐观、精明、自私、冷酷、为了金钱不择手段。她的精神之柱就是爱情、土地、金钱。思嘉的悲剧在于她一直搞不清楚谁才是自己的真爱,思嘉失去了那本应属于她的爱情,瑞德一直深爱着她,但她却一直陷在艾希礼盲目的爱情中不能自拔,直到最后媚兰去世时她醒悟到自己和瑞德才是一种人时,但瑞德已心灰意冷,从此离她而去。很喜欢思嘉,虽然她自私冷酷,但她的心不坏,她爱护她家的仆人,她把他(她)当小孩一样保护,她更爱她的红土地,在那种战乱特殊的年代里,因为生存的需要,所以我大多数看到的是她的优点)

主人公瑞德狡诈、冷酷、倔强、精明、眼光锐利。他被思嘉坚强敢爱敢恨的性格所吸引并深爱着她,在战乱中一直照顾她,像宠孩子一样宠着她。他最容不得是思嘉讲假话和思嘉对艾希礼的感情。他鄙视艾希礼的懦弱,但他又最理解同情在那个战乱年代里的艾希礼。当他对思嘉的感情感到失望时,他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他的`女儿邦尼。当邦尼死后他离开了思嘉回到查乐斯顿去与家族和解。很喜欢瑞德,他的坦白、他的机智果断、还有他今人敬佩的父爱。

另外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媚兰了,她外柔内刚,善良博爱,灵魂高尚。是瑞德的心目中最伟大的女性。当然我想信她也是读者心目中最伟大的女性。

文章最后以思嘉的一段内心独白结束:“……明天我要想出个办法来重新得到他,不管怎么说,明天就是另外一天了“。之所以有这个结尾的伏笔,后来作者里普利写了《飘》的续集《斯佳丽》。昨天在网上搜索到了,现正在拜读中......

还有一直听说《飘》的电影版非常好看,译名为《乱世佳人》,此电影得到奥斯卡奖,可一直没机会看到,上周听一个同事讲在土豆网站可以看到此电影,所以周日花了近4小时看完了它。确实很棒!

第4篇:《飘》读后感

郝思嘉一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在阳光下,在一瞬间便爱上了其实她终其一辈子都不能了解和能给自己幸福的那个人——卫希礼。在现实生活中,也会经常遇到:“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无法忘掉你容颜”的爱情故事。也许,在那一眼中,看到的是自己压在心底的梦想和人生,于是,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坚持。只是,对于,一个无法实现的梦,再多的坚持也不过是落花流水。这选择,便真的是只猜到了开头,却无法猜到结尾。

能够在对的時间遇到对的人,恐怕是每一个人心中最完美的爱情,可是,命运有時却让我们在错的時间遇到对的人,比如郝思嘉与白瑞德。只是初時的相遇让郝思嘉怎么也难以把他与爱情联系起来,尽管他一直在自己最困难的時候出现、帮助自己,更重要的一点,是她的目光始终停留在她理想中的那个人身上。于是,她总是看不到身边的爱是真实的,才是自己可以把握的,徒任韶光逝去却握不住在手的'幸福。

爱情,应该在阳光下成长,应该是理智与肯定的,而郝思嘉始终读不懂自己的心,也无法了解自己在意的那个男人。她只是固执的把一厢情愿与想象在自己的心中画了一个记号,而这个记号总能阻止她明白自己,明白爱情,明白怎样接受与付出。

爱情,原本需要面对与拒绝。因为不了解自己,不了解自己一直在意的那个人,所以就不明白那偷吻只不过是一种对美的肯定和对现实软弱的逃避。也正是因为不了解所爱的人,反倒让原本不知道爱情的郝思嘉更迷惑。而给予了没有希望的爱情,更让人沉沦。原来,很多時候的纠缠其实也来自于对方的暧昧。

对于那一份无法肯定与获得的爱情,终是在最后让郝思嘉明白那只不过是自己多年的想象,是自己在自己内心深处给那个人穿上了金黄的衣服,是自己的想象让他伟岸。只是真正了解自己和爱恋的那个人后,她也永远失去了她能获得的幸福和那一个真爱她的人。而这時,明白已经太晚。于是,才有了这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的话语。只是,明天虽然是新的一天,但未必就是有希望的结局。

如果,能明白自己在爱情中要的是什么,懂得自己爱的那个人,或许便不会迷惑,便不会失去真正的爱人与幸福,便永远也不会期待明天,因为把握此時,便是最好的時光。

第5篇:《飘》读后感

《飘》是美国著名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作得意哦不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其女主人公斯佳丽·奥哈拉巨大的勇气和坚定的决心让我产生了深深的敬意。我爱她的勇气,爱她的倔强。

刚读《飘》时,我觉得斯佳丽·奥哈拉是一个美丽、自私并高傲的女生。她在塔拉的舞会上总想成为焦点,成为女王。她是那么喜欢男生围在她身边转的的感觉,这让我觉得她是一个很“炫”的女孩。但是,当我读完整本书时,我又深深地被斯佳丽的勇敢给震撼了,被她那种为爱可以牺牲一切的精神感动了。一开始,当思佳丽知道自己深爱的阿什礼将要娶善良温柔梅拉妮时,她很勇敢地对阿什礼说:“你不可以娶梅拉妮,你爱着的人是我。”就是这样一个勇敢爱的女孩,在那个时代被认为是放肆的.女孩,用她的勇气和爱保住了塔拉。即使在面对情敌梅拉妮时,思佳丽还是不顾自己的安危坚持留在亚特兰大照顾待产的梅拉妮。她是如此的善良,尽管她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善良的人。

在战火纷飞的时期,思佳丽没有像其他女性一样选择被保护,而是勇敢地扛起了保全塔拉的重任,为了保住家她第一次开枪杀了人,为了保全塔拉,她,一个奥哈拉小姐,塔拉的女主人,像个奴隶一样在地里干活。她脸上的青春、美丽和高贵的东西已荡然无存,过去的总归过去,死去的总归死去了。往日悠闲奢侈的生活一去不复返,再也不会回来了,南方的许多女性或许会不断地回忆往日的奢华,但她思佳丽永远也不会回首,她只能往前走。为了付清塔拉的300美元赋税,他承受着亚特兰大的人们的议论和唾弃嫁给了自己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为了保住那红色的泥土——塔拉,她只能这么做。

然而,她的勇气和决心保住了塔拉,保全了她的家人和朋友,却没有保住她的幸福。深爱着她的瑞特·巴特勒是那么了解思佳丽,瑞特说得很正确,他们是同一类人,一样的“自私”而坚定的人。然而,瑞特最终还是选择离开了思佳丽,他不知道思佳丽已经深深地爱上他了。瑞特的离开让思佳丽心痛,却没有让她绝望。她只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她不能让幸福溜走,思佳丽告诉自己,不能让他走,一定还有办法吧瑞特留住,别忘了,明天又是一个新的一天!

她,思佳丽·奥哈拉就是这样一个勇敢、乐观而又有决心的人,她的勇敢让我心疼,更让我敬佩。

是的,明天又是一个新的开始,不管过去有多么糟糕,怕什么,我们还有明天!

第6篇:《飘》读后感

懵懂之时,把人生交给了父母,任由他们牵着走;青春期时,把人生交给了叛逆,躲着父母走;再后来,稍微成长了些,愿意与他们边走边聊。

褪去了昨日的稚嫩,今天,更愿意将心灵捧出,跟随别人去体会精彩却不敢有的别样人生。

她,斯佳丽,米切尔夫人的最爱,也让众多男子拜倒于她的石榴裙下。我默默地关注着她的一举手一投足。于她,我刚开始是羡慕,羡慕她天生丽质难自弃,羡慕她轻而易举大小姐,羡慕她母疼父爱可娇气,羡慕那完美的一切……然后是厌恶,厌恶她不守妇道、风流自大,厌恶她仪仗美貌戏耍姐妹,厌恶她赌气牺牲幸福使查理弗兰克相继受骗,厌恶她轻蔑欺负善良的梅西小姐。再后来,我开始同情她,战争无情地夺走了她的一切,父母的相继离世,两任丈夫的意外牺牲,她不得不担负起一切,与命运抗争……慢慢地,我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她。那种为生存下来而与生俱来的随时而变,不愿恪守陈规,设法摆脱生活恶咒的勇气那种为了家园和家人生活而勇于担起本该男人的担子,也许为了私心照顾分娩的梅丽的壮举,无论他们怎么想,我还是想为她点赞,那种倔强,那种坚强,又怎能不是我一直苦苦追寻的。

我们不能否认的是她的成长。每个人在生活中总是要变,在这变与不变之间,重要的是成长。十六岁的自私自大可以原谅,我们十几岁时也有份轻狂,又怎能要求她多份沉稳。时光是最好的'人生导师,它在无声无息之中会教会我们很多,当然也会打破我们过多完美浪漫的泡沫,正如斯佳丽,最终真正了解了自己刻画描绘的心中男神阿什礼,觉悟了,找到了自己的真爱瑞特·巴特勒,不过已失去了太多,希望有情人经磨难终成眷属。她也勇敢地担当起母亲的角色从对韦德的不管不问到关心她所爱的教育,嫉妒他对梅丽比自己亲近,她确实成长了,我们需要成长。

《飘》中的人物,形象鲜明,颇多感触。每个人都需要信仰与精神支柱。杰卡尔德的支柱是埃伦,阿什礼的支柱是梅丽。支柱倒下了,他们也崩溃了。而斯佳丽与瑞特的不羁性格,也是他们在不同社会时期生存下去的利器,人生有多种活法,主角还是配角,好与坏只是他人的评价,只要快乐,只要无伤大雅,怎样的人生自己抉择,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

知道自己要什么,找到自己的信仰或支柱勇敢地走下去,同样是一生。不同的是活法,三思而行。《飘》展现于我又一个精彩人生。

第7篇:《飘》读后感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著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著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第8篇:《飘》读后感

在一个偶然的下午,正在逛书店的我看到了一本书:《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我很好奇的拿下来翻了翻,看了这本书的简介,我便被这本书吸引了。于是我买下它,认真的读了起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孙笑天的白血病病人,从他出生到他18岁的生活经历,而这本书却不是他本人写的,是他的爸爸,以孙笑天的口吻来阐述了孙笑天的一生。写到动情处时,读者不禁潸然落泪,被书中的情节所感动……

孙笑天在他13岁时,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于是,孙笑天一家人和病魔展开了长达6、7年的抗争。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孙笑天表现的无所畏惧,毅然接受了常人可能无法坚持的治疗过程。而且孙笑天在治疗的过程中,还不忘学习新知识,丝毫没有落下学校的课程。不仅这样,孙小天休学3年,以全系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大学,还跨越了高中段,简直是“跑进大学的”,最终被北华大学工学院信息科学系唆录取,创造了一个奇迹。

但是,病魔不肯放过这个坚强而又完美的孩子,在大学期间,孙笑天白血病又复发了,无奈下,孙小天只好退学去接受治疗,但是这一次,孙笑天却没有了前两次的好运,病魔似乎变得强大了起来,尽管全中国人都在帮助这个坚强的大学生,甚至王雪纯都在全力的帮助这个令她动容的孩子,只要小天有什么要求,王阿姨一定会全力的满足他,只要小天有信心,就有机会战胜病魔,成为一个正常的、健康的孩子。不仅是王雪纯阿姨,还有白岩松先生,亲自和小天交流、讨论,还鼓励小天写书,写自己的独到见解,去帮助那些和自己一样的孩子们。于是在白岩松的鼓励下,小天开始了写书,但他不是拿笔写,在那个年代,电脑还不是很普及,更何况笔记本电脑了,但就算是这样,一群热心的.朋友们,还是从种种困难中,满足了孙小天的愿望。

说起孙笑天,这个完美的孩子在病魔中却做出了一件件让现在的我们感到汗颜的事:他开过电脑培训班:他卖过车,而且这孩子的内心缜密程度不亚于一个商业老总。他想的处处周到,几乎把每一面都想到了,才会开始进行自己的工作。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把他干过的工作做的完美无缺。可以说,如果孙笑天没有被白血病所缠绕,那他成长起来,肯定是中国人的骄傲!

《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是一本震撼心灵的书籍,读过它后,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推荐大家去读一下这本书吧。

第9篇:《飘》读后感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与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同行,可以影响你的一生。在家休养的这段时间里,我从书架上拿出了《飘》这本书,细细品尝,重温英文世界里边所描述的故事情节。故事中的女主人公个性鲜明,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

书中,她是一个拥有天使脸庞,魔鬼身材的漂亮女子,做事雷厉风行;而最令人深刻的是她对愛情的向往和执着。在美国动荡的那个年代,她出于对现实的无奈,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在她的愛情观中,愛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而在中国,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愛都是耍流氓,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的现象吧。

在我们看来许多老外都是很开放的,因为他们随随便便就进行了最后扑倒的过程;但在他们眼里,我们的恋愛行为却是开放的.。他们认为,婚姻是一件神圣而严肃的事情,会和恋愛区别开;当他们看到一些年轻人在坠入愛河而不加思考的结婚生子,他们对此会感到惊讶。而随着世界不断向前发展,整个世界正在变成一个全球村,这些文化差异正在逐步地缩减。

对于女主人公思佳丽的愛情观,放到现在社会的角度,会是一个理性的观念。在21世纪的现代社会,女人要有属于自己的事业,要有敢拼的思想,闯出属于自己的小天地;这样的我们,在婚姻当中不致于处于被动的地位,换句话说,我们才可以以平等的身份共同过日子。即使拥有迷人的外表,魔鬼的身材,我们也不应当沉迷其中而忘记给自己添加附加值。书中的女主人公叛逆的一面,给予我们当代女性无限启发。

在对待愛情上,我们可以执着,我们可以勇敢地去愛;即便我们遇到了挫折,受过伤害,也应当对它充满期待。在思佳丽的愛情世界里没有什么为之已晚,当她彻底地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也离开了她之后,她意识到自己愛的人原来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和悔恨,相信只要努力和坚持,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

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没有轰轰烈烈地愛情,但是要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去面对一切。恋愛的离开或者苦恋未果,这说明是有缘无分;静待,会有更精彩的在等待着你去揭开面纱。等待的过程,也可以很美好。我们常说,一个人的精彩。我们可以发展自己的业余愛好,投入自己的特长,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待你优秀了,变自信了,你的魅力便无处不在。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一次次坚强形象的描绘,让我的内心不断地变强变大;美而不骄纵,有头脑,敢想敢做,我想着正是我所向往的。

第10篇:《飘》读后感

初读飘的时候,不知道作者在讲些什么,只知道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和复杂。

纵观全文,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斯佳丽,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不顾社会言论开创自己的事业。

那场南北战争呵,闭上眼就觉得自己处在亚特兰大。一个憧憬并执着追求爱情的女人,却不得不在生活压力面前一次次背叛自己的内心,一个被物质的困乏吓坏了的女人,再追求物质也无可谴责。因为这样的一个女人也是处心积虑想要帮助自己爱的人,却一直在小心翼翼的维护着这个男人的尊严。

可悲的是当自己真正爱的人在一次次被伤害后离去。

幸运的是这个子困难面前从不放弃的女人总是给自己希望。

“mylifewillgoon”正像艾希礼所说的,媚兰是那样的脆弱和弱小,而斯佳丽却是那样的勇敢。虽然她在爱情是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是成功的,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斯佳丽的时候,尽管她心里不满,但是她还是遵守诺言,细心照顾媚兰,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的很困难,斯佳丽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一家人,虽然还是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个狡猾、手段卑劣的`女人,但是,她却救了所有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斯佳丽是那么的努力,她执着、勇敢的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斯佳丽算不上是个良家妇女。但这样的人才显得更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道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这是我喜欢斯佳丽的一个理由。她是一个真正活着、有血有肉的人。

如果在中国文学作品中找出一个与斯佳丽对应的人,我会想到王熙凤,从不需要多愁善感,伤春悲秋地从大观园姐妹里的风花雪月寻求安慰。她们的世界是一个熙熙攘攘你争我夺的众生相。即使物质,即使世俗,却真实,却始终充满活力、收到争议的人生才是丰满的有故事的。坚强、独立、自信、进取、做生活的强者。

我想,这会是新鲜的血液。

第11篇:《飘》读后感

许多年前,囫囵吞枣的读过《飘》,感觉《飘》就是一部时代久远的爱情小说,没有留下很深刻的印象。20xx年想把世界十大名著听一遍,选择云听APP听廖菁、吴凌云演播《飘》,利用每天晚上在公园散步时听一点,《飘》竟然陪伴了我了七八个月时间,感受大不同了。

第一,《飘》告诉我们什么是真爱?主线是庄园主小姐斯嘉丽·奥哈拉和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斯嘉丽好强、任性,为了和艾希礼赌气,斯嘉丽和查尔斯结婚;为了拯救塔拉庄园,斯嘉丽谎称苏伦另有所爱,然后和弗兰克结了婚;为了不甘寂寞,不顾亲友的劝阻和反对,斯嘉丽和瑞德结了婚。斯嘉丽一直认为自己爱的是艾希礼,直到女儿邦尼和好友梅兰妮去世后,斯嘉丽来才发现内心深处,她真爱的人是瑞德,对艾希礼只是喜欢,但是一切已经太晚了,瑞德决定离开斯嘉丽。人性是永恒不变的,真正的爱穿越了民族、国家和年代,正因为如此,《飘》成为有史以来最经典的爱情巨著之一。

第二,《飘》展现了一个新旧交替的时代画卷。但凡一部有价值的著作,都是具有时代性价值的,否则就是无病呻吟的鸳鸯蝴蝶派。 《飘》详尽地记录下了一段动荡的历史,旧时的繁华,战争的硝烟,经济和道德重建。战争销毁了一切,旧日的优越一去不返,斯嘉丽没有犹豫和等待;没有吃、没有穿,她带领一家人种菜、养猪、种棉花,坚强的活下来;面对要失去塔拉的厄运,她去祈求瑞德,欺骗弗兰克,和不喜欢的弗兰克结婚。以战争背景,面对时代变迁,经济上的磨难,观念和精神上的撞击,塑造众多鲜活的人物形象,斯嘉丽的勇敢,艾希礼软弱,梅兰妮的'善良,为主义而战的南方人,这些人的奋斗历史告诫我们:环境改变人,适者生存。

第三,语言细腻逼真。作者是女作家,所以对女主人公的心理刻画生动、细腻、形象,人物形象丰满逼真,用诗一般的语言演绎了一个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小说开放式结尾很好,“我明天再想这件事好了,到塔拉去想,到时候我就能承受了,明天,我要想个办法重新得到他,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部小说感动了无数的读者,多次被翻拍成电影,电影又名《乱世佳人》。

第12篇:《飘》读后感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是我喜爱的书之一。我喜欢文中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喜欢阿希礼的温文尔雅。

《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美丽任性的南方大农场主的女儿斯佳丽历经战乱,由骄纵千金成为一家之主,为保护家园,她对内劳苦操作,对外应酬筹措,但深藏于内心的盲目爱情,却未曾动摇。她一直爱着年轻的庄主阿希礼,阿希礼却心仪玫兰妮,当她认识了至爱瑞特时,真爱却疲惫褪尽。斯佳丽回望前尘,想起父亲的遗言:世界之大,不及故园,乃作回乡之举,从此以后人事茫茫,此恨绵绵。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情是矛盾的,有点反感却又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 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子,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斯佳丽的欲 望,也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用近乎绝情的冷静,直面残酷的事实。欲 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 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 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我想她绝对会找回她所失去的。斯佳丽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要想办法找回他,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她的欲 望、她的努力会帮助她找回她的幸福,我想这便是她乐观自强人生的最好表白。

第13篇:《飘》读后感

明天会好起来的

《飘》这部作品浓缩了玛格丽特对爱情、战争等许多方面的见解,耗尽十年才完成他,她是玛格丽特毕生的心血,更是爱情中永久不衰的经典。

《飘》的故事发生在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前夕。生活在南方的少女斯嘉丽从小深受南方文化传统的熏陶,可在她的血液里却依然流淌着叛逆的野性因素。随着战火的蔓延和生活环境的恶化,斯嘉丽的叛逆个性越来越丰满,越鲜明,在一系列的挫折中她改造了自我,甚至改造了整个家族的命运,成为时代时势造就的新女性的形象。作品在描绘人物生活与爱情的同时勾勒出美国南北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层次的异同,具有浓厚的史诗风格,堪称美国转折时期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成为历久不衰的爱情经典。

记得斯嘉丽的父亲曾经说过,这世上除了这片红土地再也没有人或事物值得他去拼命。他将这句话告诉斯嘉丽不仅是安慰她失去丈夫的`痛苦,更是提醒她无论将来她遇到了怎样的痛苦或挫折都不能轻易地去放弃生命。这句话不仅是在提醒斯嘉丽,更是在告诫我们要每天都充满希望,不能随意地就去放弃生命。

很多人看过《飘》之后都评论斯嘉丽是一个像猫一般的女人。她用猫的眼光去看待整个世界。她有猫一般傲慢的性格。她曾经是舞会上的焦点,是那个小镇上每个男人心目中的女神。但我觉得褪去斯嘉丽故作坚强的面具,她其实就是一个还未长大,被父母捧在手心的小女孩儿。她深受南方文化的熏陶却又叛逆十足。她有她的信念,每当她遇到挫折后,她总会对自己说:明天一定会好起来的!当阿什利拒绝她后是这样,当全家的生计落在她的肩上是这样,当瑞德离开她时也是这样。

然而我却没有拥有像斯嘉丽那样的信念。做完每件事后我总是想:如果这件事做糟了怎么办?我的后果会是怎样?每当事情做糟后我总是在想:怎么办?我应该怎么办?我总是做遭每件事后都抱着绝望的心情等待着结果。我从来没想过去抱着希望再多做一些事不让这件事变得更糟。当我看完《飘》这本书后,我深深的喜欢上了斯嘉丽的这个性格。我也在努力完善自己的性格,让自己也去拥有像斯嘉丽般的性格。总是抱着希望去面对每一天。

《飘》告诉了我,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我们都要带着希望活下去!只有乐观的活下去我们才能看到更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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