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9-16 19:35:45

第1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有一本书,让人感到危机,人们生活在其中。 “大侦探福尔摩斯”让我进入该国福尔摩斯小说,令人振奋。

“你看看通过这封信。”华生认为医生以及淡淡的说。福尔摩斯拆开信,一看,原来是劳瑞斯顿花园街的命案。此时,我不禁我们打了个鸡皮疙瘩,心里想:这件事可真怪啊!

但此时,福尔摩斯正仔细地分析着。过了时间不久,福尔摩斯一家决定去现场进行考察研究一番,他拉上华生急忙赶往出事学生现场,我也跟着提高他们的速度翻开了新的一页。

不一会儿,我们现在就来学习到了劳瑞斯顿花园街。离街面稍远一些地方有四幢房子两幢有人认为居住,3号和另外设计一幢空着。大家可以发现,这几幢房子就是前面学生都有自己一个没有草木丛生的`小花园。于是福尔摩斯来到3号前,一会儿凝视中国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一会儿又注视着这个地面……

然后我们又来到了屋子里,带着房间里的线索,我们和福尔摩斯仔细探查,一定要拔出凶手的狐狸尾巴! 地板上有一个死人,口袋里有很多东西,但尸体上没有血迹,但血迹在墙上,所以很明显是另一个人的。 随着福尔摩斯的判决,我们即将深入案件,找出凶手的狐狸尾巴!

在和其他警探讨论过这个问题之后,福尔摩斯想出了另一个办法,来解决这个未解之谜。

不管是什么发展的结果,我认为最终都将找到写作的线索;这个新的和令人兴奋的国家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导游”,因为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线,带领我们走向远方......好奇心会带我们翻开新的一页......

这案件会向哪个地方经济发展?福尔摩斯将会带着问题我们通过一个个去解答!

第2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说到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知道。《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优秀的作品,它是英国侦探小说家亚瑟·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自从这本书出世后,很多人都非常崇拜福尔摩斯,我近日读来也成为其中的一名崇拜者。

谁不想自己成为天才,但事实上这是非常困难的,没有辛勤汗水的付出,是不可能成为天才的。正所谓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天分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所以说天才源于勤奋。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非常的努力。由书中的描写我们就能清楚的知道,福尔摩斯所拥有的'广博的知识与破案经验,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的钻研与实践 才使得自己有了现在这无人能及的侦探能力。

福尔摩斯他会因为案件没有重要线索而彻夜不眠的分析问题所在,这种勤奋正是我们所缺少的。我们应该积极读完后,我的思绪沉醉其中难以自拨,我还尝试以福尔摩斯的思维来解决书中所描绘的案件,但是,我发现自己无法胜任这样一个洞察细微,思维敏捷,精准推理的人物。原因便在书中被我所发现,书中有这样一段话来描写福尔摩斯的,它说:“当福尔摩斯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更久不吃不喝废寝忘食的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各种情形,从各个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直到悟出其中的所有,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线索还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我们都喜欢称福尔摩斯为天才,这世上的向他学习。以后做事情一定要努力,不管是天大的事,还是芝麻大的小事。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加勤奋的。

第3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这几天,我刚刚把《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心中有许多感悟。

这部小说是世界著名小说家,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阿瑟·柯南·道尔的得意之作。这本书汇集了柯南·道尔笔下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的所有案件。福尔摩斯是生活在“雾都”伦敦一座简陋公寓里的一位极具侦探天才的人物。他善于运用医学、心理学、史学、逻辑学,重视调查和研究。他目光敏锐,思维严密而独特,是跨时代的名侦探。

这本书完整得记录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所有案件,全部体现了福尔摩斯的敏锐的观察力,缜密的思维,和他那无人匹敌的智慧。

让我们来看看福尔摩斯第一次见到华生的瞬间推理——他如何在瞬间了解华生是从阿富汗来的:

“我的思路是这样的:这位先生有行医的特征,但又有军人的气质,所以他显然是名军医。他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他手腕那里白皙的肤色又说明那黝黑的脸色并非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说明他吃了很多苦,受过病痛的折磨。他的左臂受过伤,此刻还显得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吃尽千辛万苦而且肩膀受过伤呢?显然是阿富汗。’这一连串的.思考过程但是一秒钟,然后我就说你是从阿富汗来的。”

在这本书中,福尔摩斯总是能利用他敏锐的观察力发现案情的蛛丝马迹,再透过他异常缜密的思维作大胆的假设,分析。

每当在案情的线索中断时,当人们一筹莫展时,总是他那智慧的火花让案情有了重大突破,最后成功地侦破案件。

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那判案的智慧!

第4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我用了一个多月时间读完了由世界著名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感觉它不愧是一部世界级的经典推理小说,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让我受益匪浅。

《全集》共有60多个大大小小的侦探故事组成,其中属《血字研究》、《巴斯维尔的猎犬》最为有名。全书以侦探福尔摩斯侦破的各种奇案为主线,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栩栩如生的形象,探案故事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我的心情也随着案情的`侦破过程而起伏不定,时而紧张、担心,时而激动、释然……

从一个个探案故事中,我不仅学到了一些推理探案知识,更领略到了福尔摩斯的正义、机智、勇敢和博学。观察案发现场的各种迹象时,他细致入微、态度审慎;分析案情时,他敢于大胆猜测,不拘常理;遇到危险时,他头脑冷静,不慌张。他的博学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作为一个侦探,正因为他熟知生物、数学、化学、物理、医药、地质等各个学科领域的知识,才能在办案中运用得得心应手,许多难题迎刃而解。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冷静、细致,遇事不急躁、不慌张;在生活中要善于观察、善于动脑;对知识要刻苦钻研,活学活用,不死记硬背;要把学习放在首位,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为将来成为一个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书中主人公福尔摩斯就是我前进的目标,期待有一天能达到他那样的水平。最后,我用福尔摩斯的一句话,来激励自己:“人的大脑就像一个柜子,只有把你不需要想的东西清出脑外,才能记住更多有用的东西。”作文

第5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每个人的灵魂深处都是孤单寂寞的,轻拨着伤感的琴音,听寂寞在耳边浅唱,流年辗转,人醉、杯醉,几多落寞,尘世终虚化,我们因为知己,而让岁月风光无限。

知己,让我们在黑暗中找寻到了光明,让我们饥渴的身躯得到了雨水的滋润,让我们空虚的心灵得到抚慰,让我们疲惫的身心能够找到一个停泊的港湾。

可遇不可求的知己。福尔摩斯是小说中的天才,是一个神探,几乎有着各个领域的学识,超乎常人的逻辑思维和卓越的演绎推理,这一切的一切铸就了他的成功,也造成了他的`孤单。因为优秀导致了他的骄傲,目空一切,生活中没有什么事能够被他放在心上的。为了排遣孤单,他选择用吸毒来解脱精神的束缚;因为孤单,他染上了生活中的许多陋习……可是又有谁能够体会到他的苦衷?千金易寻,知己难求。寂寞路漫漫,天下之大,福尔摩斯的知己真的就不能找到吗?

因为知己。福尔摩斯终于在寂寞的岁月里遇到了他——华生。为了知己,纵负天下又如何?他是你的知己,工作的助手,心灵栖居的港湾,也是可以倾听你心声的人。但是你却是那么的“可恶”,尽管那是你的习惯,但是你不应该把一切矛头对向他。你看不起他,还总是讥讽他、挖苦他,尽管那是常人所不能忍受的,但是华生却包容了你。你的伤害也许不是有意。要知道“杨意不逢,抚凌云而自惜;钟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俞伯牙高山流水觅知音,知音逝去,摔琴以谢知音;而你也因为华生而戒掉了毒瘾,一步步努力改掉自己的陋习。来往此生,只为寻一知己,但是你又能为你的知己做些什么呢?因为知己,我们可以不顾一切,即使倾尽所有也在所不惜。

因为知己,我们改变了许多,漫漫人生,不为知己还能为谁?你又能拥有几个知己呢?生活因你而风光无限,谁可曾读懂过你,谁又曾体谅过你,还有谁能够给你停泊的港湾?

因为知己,我们可以说:“在孤单的漫长人生中,只因为有你,我才有了人生的幸福。”

第6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也许,你也听说过他,没错,他就是由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塑造的大侦探,也是第一个被英国皇家化学学会宣布当选为”荣誉会员“的小说人物。

这部书分上、中、下三本,共一千多页,内含四个长篇故事和五十八个短篇故事,每个故事都非常精彩,引人入胜。在华生和福尔摩斯的带领下,我们会揭开一个个谜团,让读者欲罢不能。

在这么多的故事中,最吸引我的还是”血字研究“这个故事。

在这个故事里,一串串疑点:德语中的复仇;流鼻血的马车夫;被迫服毒的受害人;马车踩出的痕迹;一个醉汉;一个老人;一枚戒指;三十天倒计时一串串不相关的线索为大家找到了最后的答案,一个不寻常的凶杀案关系到了几代人的恩怨情仇,一个看似无辜的被害人竟然是一个作恶多端的地主。最终,正义得到了伸张。故事以跌宕的情节和严密的推理过程,成功的展示了福尔摩斯的机智神勇。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福尔摩斯说话总带带一股嘲讽的语气,他还瞧不起那些智商比他低的伦敦苏格兰场的警员。他也不是百战百胜的,他曾经输给了两位男士和一个女士,但这并不影响他在我心中的地们,因为他的探案故事经历了一个世纪依然长盛不衰。

他机智无比,在生活中很注意观察细节,积累了大量的知识,无论是什么样的疑难杂案,他都能够迎刃而解。而我最为钦佩的还是这一点:他毫不在意办完案子成功后给他的荣誉和财富,六十多件他办的.案子中有五十多件署名都是警察,他只享受其中的过程,这是现在许多人做不到的。

读了福尔摩斯斯的故事,我也立志要成为一名侦探。我向往这个职业,就算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干这一行,就算我无法闻名全世界我也不会放弃,因为那是我的理想。也许有人会笑话我,说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可我想,只要有心,什么事情做不成?”只有想当将军的士兵才能成为好士兵“,”只有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才是好癞蛤蟆“。我当即便买了放大镜,又借了许多侦探故事书,做了许多侦探题目。现在,我也通过蜘丝马迹发现些什么了,我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也能成为一个名侦探,向着我的偶像一步步迈进。

希望大家都能去看这本书,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

第7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我最喜爱的书籍之一,它主要介绍了福尔摩斯和一名医生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破了不少非常奇怪的案件。

这本书教会了我不少东西,其中在写法方面使我受益不浅——

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秀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

除此之外,这本书也给了我许多启发,如要向福尔摩斯一样,仔细观察身边每一样事情,一样东西,哪怕是那么微不足道,只有这样,你才会在生活中发现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

如果你问我,看完这本书后有什么话要说,那可是多着呢!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因为他观察任何事物都非常仔细,决不留下一点东西,而且他机智聪明,能在危急时刻冷静地想出好办法。就像医生给福尔摩斯手表,要他推测出手表的'前任主人是谁,和这主人的性格的事情来说吧。福尔摩斯拿放大镜仔细瞧了瞧手表,便知道这是医生哥哥的,而且医生哥哥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而这一切竟然全都推测对了!你肯定很好奇他是如何猜到的吧,其实,他是通过自己仔细地观察,从手表上一些非常小的字母和刮痕去联想、推理,才得出结论的。

瞧,这位大侦探怎能不令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呢?《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令我受益匪浅!

第8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我有一个精致的胡桃木书橱。一本厚厚的崭新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夹在中间。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丰富了我的人生. 福尔摩斯,不用说你就知道。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谁呢?是F.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以《四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闻名于世。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第9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读后感700字读后感550字读后感450字

第10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柯南道尔笔下诞生了风靡世界百余年的福尔摩斯。没错,今天我想推荐的一本推理小说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它是由乔楚编译的,包含了“血字研究”“四个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和“恐怖谷”。这些离奇案件都是流传了百年的经典案例,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用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一次又一次地将那些惨案、奇案、怪案一一侦破。

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出福尔摩斯是一位非常热爱破案的大侦探,只要一天没案子,他就闲得慌。他说:“我的体质非常特别,工作的时候一点儿也不觉得累,如果闲着无事,反而会使我委顿不堪。”神探就是神探,想法与常人不同,他想要的并不是平平安安过完这一生,他希望时刻接受挑战。他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法律尊严;他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坎坷而又惊险。

这本书对我最大的帮助是什么呢?就是那种推理的习惯,之前我见一是一,见二是二。自从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体会到原来一些现象的背后是隐藏着一些事物的真相的'。这些真相成功地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怎么通过表面的东西去琢磨一些背后的东西?其实,这就是透过现象看本质。这对我做题也是极有帮助的。上个学期做数学试卷,我几乎一道附加题都不想做。一是觉得难,二是觉得分少。可当我看完并看透这本书后,我恍然大悟,这不就像破案一样吗?我们做题目就是给你一些条件,然后通过这些条件,去推理背后隐藏的部分,这需要我们耐心地去发现,并寻找最终的答案,所以我现在遇上难题,敢于接受挑战,经过多次尝试,我发现这些题其实并不难。这就是我读完这本书的最大收获。

在这本书里,从福尔摩斯身上,我学会了仔细观察,认真思考、不畏艰难、耐心研究,所以我迫不及待地想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我相信你们也一定会喜欢的。

第11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开辟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以惊险的场景、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我,让我百读不厌。

书中的他身材高瘦,目光锐利,细长的鹰钩鼻,显得他的脸格外机警、果断,没错,他就是福尔摩斯。他追求正义,惩恶扬善,不管遇到什么难题,他都锲而不舍,总能使罪犯落入法网。

他之所以能顺利破案,是因为对每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足迹的深浅,烟灰的特征,灰尘的分布……而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往往是事情的关键。在"血色的研究"一案中,福尔摩斯通过现场的足迹、车轮印和一枚金戒指等细节,推断出凶手与受害者是仇敌关系,案发前二人一起乘坐四轮车来的,凶手想用金戒指使受害者回忆起某个已死或不在场的女人,福尔摩斯通过这些线索,最终锁定凶手。

福尔摩斯不但关注细节,还能将得到的各门各类的信息迅速应用到推理分析中,他掌握着正确有效的思考方式,这能使复杂的事情变得简单明了,也能从看似简单的案件中找出线索,连接在一起,顺藤摸瓜,从而揭开真相。如福尔摩斯初见华生时,就判断华生是从阿富汗来的,因为福尔摩斯发现华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推理出他是个军医。刚从热带回来,因为皮肤黝黑。但他面容憔悴,证明华生大病初愈而且历尽了艰苦。继而又发现华生手臂受过伤,还有些不便,就想: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辛,而且手臂受过伤,只有在阿富汗了。经福尔摩斯这么一解释,看起来不可思议的事,推理起来似乎很简单了。

这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每次读完,我都不禁被福尔摩斯冷静的头脑、缜密的思维和强大的推理能力而折服,它让我明白做事要有正确的方法,才能事半功倍,还让我知道细节是多么重要,只有在生活中学会观察,在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才能在成功的路上稳操胜券。

第12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什么?“福尔摩斯”探案集?没错,看到这个题目不要太惊讶,因为本人我就是“福尔摩斯”,谁叫我记性差,经常丟三落四,每要一个“失窃”的东西,都要当一回“找尔摩斯”进行“破案”。

第一案件:文具盒失窃案

周六晚上,我开着灯看着《悟空传》,突然想起老师布置的读书笔记还未完成。无奈之下,我只能放下手中的书,在乱糟糟的书堆里取出一本笔记本,伸手去拿文具盒。

咦?我的手怎么没抓到文具盒?不对呀!我文具盒明明在桌子上的呀!我立刻把目光从本子上移开,扫向桌面,我的.文具盒丢失了!

我立刻站起身,在房间里进行“地毯式搜索”,可“掘地三尺”都找不到文具盒,更别说它本“人”了。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我的文具盒是放在房间里的呀!难不成它长脚了?这就邪门儿了!

心里这么想着,我又一次进行“全面搜索”,但不知为什么,总找不到文具盒的影儿。这时,妹妹兴奋地跑过来,手里拿着一个青色的东西,兴高采烈地手舞足蹈。我眯起眼睛望去,我的天啊!那正是我的文具盒。

第二案件:书本神秘失踪案

做完读书笔记后,我伸了个懒腰,快速地把东西收进书包。

之后,我用余光扫向桌面,我个乖乖啊!刚找到文具盒,又要找我那本刚买的《悟空传》。

可是当我再次在房间探索《悟空传》时,才猛地记起刚才把读书笔记和文具盒以及《悟空传》一起收进书包了。

于是,我二话不说,卷起手上的袖子,立刻拉开书包拉链,像土拨鼠一样,两只手在堆积成山的包海里寻找《悟空传》,但书包就像无底洞,在茫茫书海中寻找《悟空传》无疑是在大海捞针嘛!

哎,我不由得叹了口气,再次在无奈之下,将书包里的书全部倒出,趴在地上寻找今何在老师写的《悟空传》。终于,在九九八十一难后,我成功找到了那本《悟空传》,原来那本书被压在数学课本下方。但是,望着满地的书,我欲哭无泪——又要重新收拾书包了!

除了以上几个案件,其它“失踪案”也多得数不过来,我这个“福尔摩斯”可被这些案件累死了!可要不丢三落四,谈何容易?当然,我现在只能尽量减少不丢三落四的情况。

第13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故事中的主人公。

福尔摩斯是一名侦探,他所看到的东西和一般人看到的不同,仅凭着一个人的外表,就能猜出他的年龄、工作。看见脚印猜出人的身高、看见雪茄猜到人的面貌。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福尔摩斯受人委托解决的一些案例。以华生的第一人称描述案件发生过程。在《红发会》一章中,福尔摩斯通过观察那个仆人身上泥土的气息,就能预料到他们晚上要盗银行,提前到银行守株待兔。最后将警餐抓不到的逃犯约输·克莱抓住。

如果你的家族流传着神秘传说,你是相信还是怀疑或者不信呢。

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巴斯克维尔家族就流传着“魔鬼般的猎犬”的传说。福摩摩斯亲自观察发现这是条被涂满了磷的猎犬,而狗的主人只是想杀死家族的两个继承人,好让自己可以独留财产。

我认为福尔摩斯非常了不起。他仅仅通过一顶帽子就能看出背后主人的性格,而我看帽子就只是看一顶普普通通的帽子。

当然他还是一个不拘小节的人,看到有人直愣愣的趴在杂乱的大街上,你肯定认为他是个傻子。而福尔摩斯居然也能趴在地上,最后通过观察发现一伙强盗在挖向通往金库的地道。

与此同时他也是一个古怪不爱交往的人,他在实验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休,潜心研究他想研究的'事情。

而且他还是一个关心同班的人,在屡屡发生的案件中,所有人都精疲力竭。福尔摩斯会让大家赶快休息,然后自己一个人继续钻研案件。

福尔摩斯是不折不扣的一代神探,无数警察破解不了的案件,在他手上悉数解开。并且用无与伦比的人格魅力征服了那个时代的所有人,同样也征服了书外的我。

《福尔摩斯探案集》总共描述了六个天马行空的悬疑故事,每一个案件无不引人入胜,引领我们回到英国黑暗的19世纪,在伦敦街头与贝克街的亡魂相斗,直到那个男人出现——福尔摩斯。

第14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柯南道尔侦探小说的集大成之作,也是世界文坛中脍炙人口的作品。福尔摩斯是我崇拜的偶像,是个大侦探、是另人崇拜的英雄,同时他也是英国小说中刻画最生动的人物之一。

小说是通过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来记录福尔摩斯的平生事迹,夏洛克·福尔摩斯说过一句令我印象深刻的话:“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

最令我影响深刻的是福尔摩斯与莫利亚蒂教授的对决。莫里亚蒂教授,福尔摩斯曾称他“像是一只位于网中的蜘蛛,任何一丝牵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是伦敦“犯罪界的拿破仑”,伦敦有一半的犯罪事件都是由他主导的。福尔摩斯一直希望能打到这个犯罪界的恶魔。在回忆录《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教授就曾碰面过,福尔摩斯也毫不客气地对莫里亚蒂说了:“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可见福尔摩斯是多么希望将他绳之以法,而且福尔摩斯内心深处也是很期待与莫里亚蒂教授的对决的。

在他身上有着我们值得学习的地方,每次处理案件,福尔摩斯都会有一段时间的深思,而且在案件报到他手上时,他都对事件先有一定的了解,这种提前的预判和睿智的眼光对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对现在的我来说,无论学习还是日常生活,都要开拓视野,多了解时事、科学、经济、历史和自然,对自己的学习很有帮助。

第15篇:《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最近我喜欢上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集》。这系列的书一共有八本。写的都是华生医生的回忆录,作者是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

主要讲的是华生医生去当了军医,阿富汗战争中有一颗子弹打碎了他的肩胛骨。他和大部分的伤员转到了医院,当他刚刚好一点儿的时候,又染上了印度伤寒症,醒来的.时候,他就去了英国。他在英国很快就耗完了钱并遇到他的朋友小斯坦弗,经过他一介绍,认识了夏洛克福尔摩斯,他们合租了一间便宜的房子。随后讲的就是他,和福尔摩斯一起探案的过程。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福尔摩斯,我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言语来形容他,因此我摘录了书中的话:“说实话,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他为人文静,生活起居很有规律,晚上他一般是十点钟前就睡觉,早上我还没起床,他就吃过早饭出去了,有时他一整天都呆在化验室或解剖室里,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通常是伦敦的贫民区。在他工作的起劲时,没有谁的精力有他那么旺盛,但无事可做时,他整天在起居室的沙发上躺着。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每当这时,他的眼里就有这么一种茫然若失的神色。”“他身高六英尺多,又非常消瘦,显得格外修长,他目光锐利,长着鹰钩鼻,给人以机警、果断的印象;他那往外突出的方下巴,说明他是个有很有毅力的人;他的双手虽然斑斑点点,到处是墨水和化学药品的痕迹,但动作非常麻利细致。”“关于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他几乎是一无所知。”“最让我吃惊的是他对哥白尼的学说和太阳系的构成竟然也一无所知。”“他是一个咨询侦探,同时也是一个爱好音乐家。”

他的探案天赋一目了然,比如你遇见他,甚至你都还不认识他,他就已经靠推理知道了你的基础信息。虽然他给你讲推理过程时你可能觉得这很简单,就像魔术师变魔术一样,但会变魔术的人又有几个呢?并且他还记着一堆稀奇古怪的知识,像各种香烟燃烧后的灰是怎样的。我希望我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有极强的推断能力,并能像他一样淡泊名利,也能像。一样做自己喜欢的工作,并有自己的一份业余爱好,这是一一般很多人都做不到的。

本书写了很多离奇的案子,讲了许多华生医生和福尔摩斯一起探案的事情,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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