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7-16 08:39:42

第1篇:《家》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读了商晓娜的《拇指班长——可爱预言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主人公孔东东的成长路走的太厉害了,都可以“预言未来”了。不过在生活中有时候人也可以预言一件小事,不过只是大概。记得我有一次考试,考试前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果然,我考了70多分,回家就只好被动接受了爸妈的混合双打。

当读到“我对此嗤之以鼻,觉得这个家伙说谎不打草稿,说出来的话一丁点都不符合逻辑”的时候,我笑了,因为这里的语言很有趣。当看到“我忘了自己也是感冒患者,跑起来虎虎生风”这里时,我感到了孔东东的正能量。

这本书中有一句“时光手表不是你的后悔药”,我觉得甄苇大博士未来的孙子——甄可爱说得好,有时候我一犯了错误就和孔东东一样,想让时空倒流,阻止错误的发生,当然这是不可能的,错误一旦发生了,我们就只有接受的`份,所以我们要敢作敢当,既然出现了错误,我们就要勇敢地面对它。

这本书还是一个雷电厂,雷出了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看这里,“没错,我认定自己遭到了绑架”,我的心腾地一下跳了起来“不会吧,绑架!他还能回去吗?”再看这里,“直播里都说了,你们的学校即将更名为‘大鼎小学’”,我直接把喝到嘴里的水喷了出来“‘大鼎小学’,亏他们想得出来。”一会儿绑架,一会又‘大丁小学’,我的心哪,一会儿跳起来,一会儿喷了水,求我心理阴影面积。

这本书的故事整体一波三折,算得上是一本好的小说。

第2篇:《家》读后感

若真要我说的话,我更喜欢《家》原来的名字——《激流》。是封建的激流摧残着社会的人们,也是新时代新青年的觉醒所带来的一股激流。

《家》的三位主人公:觉新、觉民、觉慧,是当时社会上各种人的代表。封建制度下的傀儡,礼教的牺牲品和具有批判与反抗意识的新青年。最终故事的结局暗示了我们,唯有看清封建礼教的腐朽与罪恶,唯有以上进的思想抵御旧文化的激流,才能避免封建制度对生命的摧残,才能拥有光明、美好的未来。

其实整本书中,最令我心痛的.角色不是含冤而死的钱梅芬,也不是为了所爱的人付出一切的瑞钰,而是那个在约束的痛苦中长大的高觉新。

我是无拘无束自由着长大的。但在高老太爷,或者说在整个社会冷血残酷的欺压下,觉新的成长犹如一棵被压迫者的树苗,黑暗的环境最终让他凋零了所有叶子。虽然文章没有明确提及三子的未来,我想结果也是不言而喻的。委曲求全,一味顺从的觉新注定要痛苦的死去。

有时我想,为什么不干脆让觉新变得麻木腐朽呢?沉浸在这样社会里的他不会被悔恨所侵扰,这或许还会是一种解脱。然而,只有在激流中挣扎,体会到水呛进喉管的痛苦,人才会有求生的欲望,才会想起要自救。不论什么时候,沉溺其中,永远都无法迎来明天。

追求——这是我从《家》中读到的东西。无论如何,现代社会已经很难再能找到封建的影子,但像封建一样的激流无处不在。生活是为了不断追求不断挑战,生活的激流依旧动荡,不会因为人们的犹豫而有所停滞。

保持一颗追求的心,征服激流,征服生活,更重要的是征服我们自己,不屈服,不放弃。

第3篇:《家》读后感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第4篇:《家》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巴金先生写的《家》这本书,它使我感到震撼,也使我了解到了民国旧制度的残忍。

《家》这本书主要讲到的是高公馆里第三个儿子高觉慧在公馆里经历了因为参加督军署请愿被祖父关禁闭、梅表姐之死、鸣凤之死、哥哥逃婚、祖父之死等一系列事情后,明白了公馆里貌似和平相处,其实都在明争暗斗,为的就是争夺高家的财产,于是下定决心,偷偷逃出了这个像笼子一样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旧制度是怎样害人的。像觉慧的大哥觉新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从小就好学。本来他可以到外地留学,但是祖父下定的一场婚事彻底地把他的梦想打破了,而且娶的妻还不是自己喜欢的女子。但是他顺从了,这里他就没有三弟觉慧敢闯:觉慧他什么都敢做,不管家人怎么反对,他都要去闯一闯试一试。就算被关禁闭,他的心也依然和他从所赞成的'事业在一起。所以这两弟兄的心灵可能会有一些代沟。我觉得,在那个时代,做人就要像觉慧那样敢闯敢做,脾气要硬一点,如果你处处都让着别人,顺从别人的意见而违背自己的意愿(就像觉新那样),别人就会欺负你。脾气硬一点,别人就不敢来惹你。这也许就是为什么觉慧在外面惹了事,而长辈都把觉新骂一顿的原因吧。

总而言之,我觉得觉慧出走这件事做得是对的,觉新应该改正自己的行为。

第5篇:《家》读后感

一本好书,会让你感动,会让你有空灵飘逸感,会让你百看不厌,会让你捧腹大笑阅读作为人类最好的学习方式之一,自有书籍文字伊始,人类就在阅读中传承着文化,开启心智。而一些经典名著的阅读,更是人类思想文明的精华,值得后人去研究,发现。读后感栏目为您提供以下读后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每次读《家》都会带着不一样的心情去体会作者的目的,又一次拿起这本小说读了起来,给我的感觉更多的是封建礼教的束缚和旧时代劳苦大众的懦弱,以及封建官僚的守旧。我气愤书中觉新的懦弱,他不敢和封建礼教作斗争,他的懦弱使得他的妻子和他的爱人成了当时的牺牲品,更使的觉民差点变成第二个他,还好他敢于与封建礼教斗争与家族作斗争,终于赢得了胜利摆脱了家族订的婚姻最后和自己的爱人相守在一起。还有书中的`觉慧从始至终一直反对封建礼教的束缚他批判家族的封建思想、提倡女子剪发鼓励女子进学校学习新文化,而不是“子曰…”

他最后为了不在受家族的压迫自己独自去了上海学习新知识、新文化。

距离上次读这篇小说已经四五年了还记的开始读时总是怀着同情书中的梅和钰儿、鸣凤还有憎恨觉新和觉慧而读完的并没有真正体会小说的主旨。事过境迁总有不一样的理解和感受。

第6篇:《家》读后感

《家》是巴金笔下的《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他的文笔朴素自然,带有一些方言色彩,笔调清新新,这部小说被誉为民国版的《红楼梦》。书中主要描绘了觉新,觉民和觉慧三兄弟的生活画面,他们是高家三兄弟,他们像是一面镜子折射出了封建统治虚伪残酷的面目。

可以说,他们三兄弟分别代表着对待新文化与旧文化冲突的不同态度。首先觉新代表着心里上接受新文化并且向往着新文化,但是行动上却依旧维护着一些陈旧的思想和习俗,而对于一些封建思想的维护给他带来的却是让他自己终止了学业,转而取了个不喜欢的女人结婚生子,让他性情温和的妻子在生子只是因为旧的习俗而要住在郊外不能得到良好的'照顾而难产而死。虽然他最后偷偷帮助三弟去上海求学,但是他所葬送的确实他和他妻子和他爱的初恋三个人的一生。他并不是没能力改变,只是他缺乏的是勇气,这种懦弱的性格是不可取的。

觉慧是三弟,他是最小的一个,也是最敢和封建家族反抗的一个,即使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却能拼尽自己的所能维护正义。他参加学生运动并且独自去上海求学,去学习先进的思想来唤醒新一代的年轻人。一方面展现了他的与众不同,另一方面展现了他的正义感和创新意识。敢于接受新文化是好的,但是他过于激进。

觉民是老二。对于新的文化他是一种理智的接受态度,不盲从,有自己的主见,比觉新更大胆,比觉慧更沉稳,对于他来说不仅收获了爱情 也让自己做了自己想做的事,而不是像觉新一样在别人的轨道上浑浑噩噩的度过一生。

所以我们对于外来文化,应当怎样来权衡新旧的冲突,相信心中已有答案。我们想他人学习的同时,虽说要守护自己民族的优秀文化,但是也不要故步自封,默守陈规。

第7篇:《家》读后感

家,是温暖的港湾;家,是惦念的归属;家,是陪伴的摇篮。故事《家》讲的是,爸爸下班回家和儿子的对话,情节耐人寻味。

一天,爸爸下班回到家,心里很烦恼。见到爸爸回来,儿子问爸爸:“爸爸你一小时挣多少钱?”爸爸说:“我一小时挣二十美元。”儿子说:“爸爸,您可以借我10美元吗?”爸爸说:“不行,如果你要买那些破烂玩具,那你就回房间吧。”之后,儿子一声不吭地回房间了。一小时后,爸爸情绪稳定下来了,觉得自己太严厉了,于是爸爸打开儿子的房间,拿出10美元给儿子,儿子再从枕头底下拿出10美元然后对爸爸说:“爸爸,我可以买你一小时吗?请明天早点回家,我喜欢和你一起吃晚饭。”

我相信听了儿子的这句话,爸爸一定非常内疚。而我读完这篇故事,心情也很沉重。其实儿子向爸爸借10美元的意思是想让爸爸更多陪伴自己,但是爸爸没有听完孩子的话就发脾气、没有耐心,这样子会伤害到孩子的,所以爸爸妈妈要多倾听孩子的想法。我觉得爸爸不应该把自己工作的烦恼发泄在自己孩子的身上,应该多听取孩子的心声。而孩子也要大胆地说出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这样一个家庭才能更加和谐、和睦。当然,作为家长也一定要抽更多时间来陪伴孩子。在生活,我当然也希望我自己的爸爸妈妈也能抽出更多的时间来陪伴我,而且我自己有什么困难、想法也会跟自己的爸爸妈妈说出来。

第8篇:《家》读后感

我流着眼泪读完《家》后,心中充满复杂的情感……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小说中的人物不下于七十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小说着重刻画了觉新这个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的熏染。他的一生陷入极大的矛盾痛苦中,大大加强了这个人物的悲剧力量。

高家正是社会的一个缩影,而那些高家子弟正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腐败、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赃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贪污是样样不缺。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

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这个社会永远都在进步,并不曾有一个时候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它。在途中,它也曾发射出许多水花。这一切造成了一股奔腾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第9篇:《家》读后感

昨天把《家》又看了一遍,以前看总是没有什么感觉,可能年龄的关系,现在再看觉得体会比以前深得多了。书中的几个人物总是浮现在眼前,让自己去思索。

觉新

觉新这个一物是老舍先生着力塑造的一个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我感受最深的一个人物形象。从他的身上,我多多少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总是想把所有的事情做,总觉得要对得起所有的人,结果呢?费尽心思,最后什么事也没有做好,对不起所有的人。梅表姐也好,瑞珏也好,家庭也好,都不是他想要的。我想这个可能是我们这些70后人的一个缩影吧,一直都是在为别人活着,而不是为自己活着。

觉慧

一个青春叛逆的代表,他是一个有思想,有目标,有理想的,他能够为自己活着,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又能有多少呢?这样的人看起来很简单,其实做起来很难,就像在觉民的婚事上,把敢把觉民藏匿起来;在“捉鬼”的.事上,他敢于和陈姨太斗争;在学生运动的事上也于顶撞家族的最高人物高老太爷。其实真得很敬佩这样的人,敢作敢为。但是转念想一想,觉慧是不是有点自私,一个有着真爱的,是会去体会亲人朋友的感受,而不会只为自己,走自己的路而去让别人说。

我们都很羡慕觉慧,很看不起“做揖主义”的觉新,但生活中我们更多做的都是觉新。老舍先生的笔真是好,几十年前写的东西,今天看来还是那样的亲切,让人久久回味。

第10篇:《家》读后感

最近,我偶然翻到一篇小说,就是汪曾祺的《鉴赏家》。刚翻开那本书,我根本就没有准备看这篇小说,因为鉴赏一类的东西给我一种呆板无趣的感觉。等到我把其他的文章都看完,实在没东西看了,才不情不愿地开始看这篇小说。当然,说到现在都是一些题外话了。主要想讲的是我十分庆幸没有错过一篇好的小说。

当我不情不愿地翻看它,只看了一个章节,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也许是汪曾祺描述的那个时代吸引了我,也许是他的质朴又生动的语言吸引了我,总之,我被迷住了。我把那篇小说前后一口气看了三遍。

小说塑造了两个鲜活的人物:四爷和叶三。四爷是一个真正的画家。他在当时已经久负盛名。他住在大红门里面。叶三是个给大户人家送果子的,天天在红门里进进出出。于是叶三有机会见到四爷。他总是把最好的果子留给四爷,因为四爷爱在作画时喝点小酒,喝酒时只用果子作下酒菜。叶三非常欣赏四爷的画。

四爷作画时不喜欢别人在跟前,只有叶三例外,因为四爷觉得叶三是真得懂画。他觉得满意的地方,叶三总能说出它好在哪里。叶三也很喜欢看四爷作画,他总是屏气凝神,在四爷画的相当满意的地方吸气。

在他们长时间的交往中,叶三得到了四爷的很多画,每一幅上都留个名。后来四爷去了,他的画变得更值钱,很多人找到叶三家去,要买他手中的画,他都没有同意。后来叶三也去了,他的.棺材里除了他的遗骸就是四爷的画。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觉想起了伯牙与子期的故事,我觉得高山流水觅知音。古往今来,对于美的感受,从来都不分阶级,不辨年龄。真正的艺术是永恒的,真正的知音也是难寻的。

第11篇:《家》读后感

读完了这一个故事,感到这篇文章非常棒,而且富有哲理,每个人都会被它的内容而感动。

文章讲的是一个对音乐有狂热兴趣并很有天赋的小孩扬科,因家里实在太穷,所以连小提琴也买不起,他去看地主仆人的小提琴,不小心触动了琴弦,被人发现,被打死了的故事。

都是贫穷和社会主义的不公道埋没了一个天才啊!小扬科有着非凡的音乐才能,它能把万物发出的声音想象成音乐如果它的家庭富裕,又有人指导他的话,那他一定会成为一个伟大的音乐家,写出无数美妙的歌曲。但老天还是没有把好运赐给扬科。我想到了“好运”二字,不由得想到了我们的生活。

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多么快乐我以前总是买远现在的生活多么多么得不好,自从再网上看了这篇文章后,改变了我的想法那是一个出生在非常富有的家庭的孩子,本来应该很幸福,但他对现状并不满足,想要有花不完的钱。终有一天,他爸做生意失败了,破了产,钱都还债去了。那家人又要从头开始打工,那家的孩子只能天天吃白饭,穿旧衣服。那孩子常常对自己说“唉,回到以前该多好啊!”其实还有更多人比我们不幸,我们能这样子已经很不错了,那篇文章的结尾是这样写的:记着,在你感到自卑,感到自己不好运的时候,你要想:还有人比我还不好运。而且要坚定而自信的.对自己说一声:“我是世界上运的!”真的我是世界上运的!还有比我更不幸的,难道我们不应该珍惜这么好的条件吗?

第12篇:《家》读后感

《家》在巴金笔下,以辛亥革命前后四川成都为背景,写了大家庭高公馆三代中的四类人物:封建大家庭的维护者,高老头太爷;一类是封建大家庭的败家子;一类是封建大家庭的反抗者,觉慧,觉民;最后一类是封建家庭的受害者,梅,段玉和凤鸣。作者通过一系列美好生命的毁灭,控诉了封建家庭的黑暗腐朽,和封建家庭的罪恶,更描绘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和反抗。

让我有所感触的必定是觉慧,时代的久远,可能使我不能正确体会到当时封建大家家庭的家规,究竟有多严,至少我能体会到晚辈对长辈命令的绝对服从,因为觉新说:正因为没有得到幸福的希望了。我不反抗,因为我不愿意反抗,我自己愿意成为一个牺牲者!字里行间透露是一种无奈和迷茫,是一种懦弱。其实不然,不能说其是懦弱和胆怯,更是一种被任摆布后的的麻木,是封建家庭,封建思想击碎着无数人追求幸福的梦想。与其说是麻木,不如说是顺从。而觉慧不然,在学生和军人的冲突时,觉慧满带热情地参加了学生的游行,即使被老爷禁锢在家中,而那颗赤诚的心却飞到府前,与其他学生并肩作战。觉慧带带我一种震撼感,他用的不仅仅是言行,更重要的.行动,抨击着黑暗,追求光明,满腔热血,不甘平凡,这就是觉慧,这就是他带给我带来的财富。

同样,另一方面,通过梅,端玉,觉新三人之间的恋爱关系,仅仅是那个时代的缩影,却有力诉说着一段被封建操控下的婚姻。相反,鸣凤和觉慧,呈现了这个初恋的女孩对于异性之爱又惊却又喜,以及青春期的萌动和青涩,而却因为自己是一个丫头,粉碎着这美丽的一切。这些美丽的女性遭遇了不幸。正通过美的毁灭,作品很好地控诉测封建家族的罪恶。

第13篇:《家》读后感

《乖孩子和破坏家》是一篇很好的故事,是《101个勤学故事》中摘抄的。这篇故事主要讲的是;有这两个孩子,哥哥很听话,学习勤奋,弟弟则不同,成绩很好,但调皮捣蛋,经常闯祸,老师,父母都拿他没办法。这两兄弟都喜欢玩具,但对玩具的态度不一样。弟弟总是把玩具拿来拆卸成一堆,再设法的装好他。更多的时候,他把玩具拆卸开就不能重新安装了。为此,他的父母没少责备他。爸爸说;“你天生就是个破坏家!"妈妈叹气:“你要有你哥哥一般听话,我就抄操点心了。”的确,在哥哥的手里玩过多年的玩具依旧完整如新。

谁知,长大后,弟弟成了大名鼎鼎的机械专家,而哥哥却成了车间里一个从事简单工作的'装配工人。这个故事的结尾是始料未及的客观地讲,调皮捣蛋的弟弟学会的是破坏,乖巧听话的哥哥是维持。表面上看,我们似乎应该肯定哥哥,但事实上证明该肯定的是弟弟。谁说调皮捣蛋,爱搞破坏的孩子注定没有出息,只会让人操心,担心烦心?那些最绝妙,最富有创新的方法,往往是调皮捣蛋的孩子想出来的,那些善良,最能打动人心的举动,往往是最爱搞破坏的孩子做出来的。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不妨来一点破坏吧!大人们或许不喜欢用于破坏,敢于破坏的小孩儿。但是,长大以后,最有成就的人往往就在这些人当中产生。

第14篇:《家》读后感

我参加海峡两岸读书活动的时候,老师推荐了一本叫《法老的探索者》的书,很有意思,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这本书是《法老的探索者》,大致讲述了小特使米内梅斯的日记。故事发生在公元前1472年。米尼梅斯是一个孤儿,被他的叔叔卡马克神庙的牧师收养,他也是图图莫斯法老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第一任母亲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计划派遣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庞特国。图特莫斯决定让米内梅斯参加,于是一场奇妙的庞特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一个名叫米内梅斯的小男孩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篇日记相当于一篇短篇小说,长达一页半,短至十行左右。字里行间,满是童心。每篇日记都可以分开写,几篇日记汇成一篇长长的历史故事。故事情节扣人心弦。难忘的`历史被精彩的故事再现。文史交融,散发出不同的魅力。

我接过书,定睛一看,消化了书中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很喜欢写日记,完全把它当成每天都要做的事情,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的想法,把日记当成朋友,不管你我的想法,我都想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内容,心情也随之变化。当书中主角Minemais开心的时候,我也跟着他,变得开心;当我家难过的时候,我也会流泪。

总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第15篇:《家》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法老的探险家》,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意味深长……

这本书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这个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让人百看不厌。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书中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这一点,令我深深地佩服,不仅仅仅是他喜欢写日记,还有他那天天坚持写日记的毅力更令我敬佩!相比于我,让我写一天,一个星期,或许我们能坚持下来,可长久如此,我们能像米内迈斯那样坚持吗?

这本书令我着迷,更是震撼了我,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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