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协议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2-21 20:32:14

第1篇:运输协议书

甲方:东宁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一、甲乙双方就河沙运输等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负责乙方河沙的运输工作,为乙方提供车辆使用和作业人员,及时将河沙运到约定地点。

2、乙方按照河沙的计划运输量及时预交运费,不得拖欠;甲方按每吨14.04元向乙方收取运费。

3、河沙的起运地点:,到达地点:。

4、乙方负责河沙的装车和卸车工作,严格遵守甲方所规定的装卸车一次作业时间,不得超时。

5、乙方在装、卸车过程中要听从甲方车站作业人员的统一指挥,严格按照甲方所制定的装、卸车作业管理办法执行。

6、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行车事故或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所造成经济损失。

7、乙方在装车和卸车过程中要爱护铁路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并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二、此协议共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甲方:东宁地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乙方:

代理人:

签订日期:20xx年月日

第2篇:运输协议书

甲方:桐梓片区路面工区项目经理部

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甲方在路面工程施工中,让乙方运输砂石料,乙方保证分批按需按时按规格向甲方运输砂石料。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由需方电话通知,按工程进度需要进场,但必须提前通知所需数量。

2、交货地点:遵义北环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农村山林合作协议书)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汽车运输到需方指定工地砂石料运输协议书砂石料运输协议书。

三、价格、结算和付款方式:

1、砂石运费,15元/方。

2、结算方式:按实际运输方量结算,运输任务完成后结一次性完成结算。

四、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按时进行砂石运输。

2、乙方安排的驾驶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若乙方驾驶员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驾驶员,期间造成的延误工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责任:甲方只与乙方产生砂石料运输关系,乙方运输过程中运输安全产生的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协议: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协议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甲方验收质量及方量时,供方必须配和,如遇问题双方协商解决砂石料运输协议书合同范本。

七、违约责任:因乙方不能按时按时运输、导致甲方停工停料,甲方将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按运输费用的10%进行。

八、解决协议争议的方式:本协议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期限:材料款结清,协议自动失效。

第3篇:运输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后八轮出让()汽车总价以60万元出让给乙方。出让后乙方负责甲方生产所需的砂石运输业务。

二、运输服务期限及对象

1、乙方购买甲方的两台后八轮,全部服务于甲方经营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的砂石运输业务;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两台车辆不对外承租,并保证完成甲方所提供的运输量。

2、乙方的两台后八轮在甲方享有两年运输经营权,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承包权。

3、甲方经营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机制砂及石料运输业务全部由乙方运输,江砂及河砂运输业务由甲方生产安排,在甲方认定乙方运输力不足时,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增加相应车辆,若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未增加车辆,甲方可自行安排车辆。

4、乙方车辆运输应服从甲方的生产安排及高度,如果乙方不服从甲方生产所需的合理调配,对甲方上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三、结算方式

1、乙方为甲方运输砂石的数量以甲方过磅单为准,每月底同甲方财务结算清上月运输费,凭磅单结算,不开税票。

2、甲方按下列标准付给乙方运费;蛟龙采石场按3元/吨;北山石料按5元/吨,枫坛机制砂按7元/吨结算。在柴油价格低于7500元/吨时,甲方按下列标准付给乙方运费;蛟龙采石场按2.50元/吨;北石山料按4.5元/吨。

四、与车辆相关的纠纷处理乙方的车辆在经费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和经济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车辆的所有税费和经费,一切安全纠纷和经济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五、本协议履行内容如因政策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无法经营,则本协议书自行终止。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场所,乙方司机进餐按5元/餐收取。

2、乙方车辆的上牌、税费、保险、加油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对车辆及司机自行管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章、交通事故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

七、明示条款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并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协议的全部约定,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第4篇:运输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型双桥车辆可供甲方砂石运输使用,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达成共识,甲方同意使用乙方车辆运输甲方全部砂石,现达成协议如下:

二、具体协商细节项目条款如下:

1、甲方所需用砂石料由乙方提供,乙方运到甲方使用料场,按河砂每立方元人民币结算。

2、甲方所使用石子,乙方运到料场按每立方

3、付款办法:乙方给甲方每运输满一万元钱的材料和运费,甲方按百分之五十当场结算清楚。

4、乙方给甲方所运输的所下欠的百分之五十余款,甲方必须在20xx年12月31日之内全部给乙方结算清楚款项。

5、甲方邀请乙方担任的砂石运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拖工用料,否则,造成停工待料,由乙方负责担任。

6、乙方在甲方正常施工开始,乙方负担甲方的全部砂石运输业务,甲方不得安排其它任何车辆拉料进场,如甲方自已小车运料进场,乙方无权干涉,除此之外,甲方违约时,甲方必须一次性全部结清前期的一切料款和运费。

7、以上合同是通过甲乙双方认真考虑,达成共识,所签订的本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反悔,如有任何一方违约,需负责承担运输总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补偿金。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第5篇:运输协议书

协议编号:

甲方: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

为明确业务关系、规范业务操作、提高服务质量,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集装箱公路运输业务,费用结算及风险责任划分等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1.1甲乙双方保证具有履行本协议所应具备的经营资质,任何一方因上述资质缺陷致使对方受到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甲乙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涉及的工作人员,均具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必要资质。1.2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业务操作,主要是指国内集装箱公路运输业务,具体委托货物品名、提货地点、送货地点、收货人等以单票确认为准。

1.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业务进行转委托。乙方擅自转委托的,乙方对转委托方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条服务范围与权利义务

2.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集装箱公路运输业务,应当明确委托服务范围与要求,具体委托事项的信息及要求,以运输委托书显示为准。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当恪守职责办理受托事项。甲方应当对于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疑问予以及时如实答复,对于海关、商检或其他主管机关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及时答复和办理。

2.2甲方变更或者撤销委托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确认。

2.3集装箱运输

2.3.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业务,应当提前向乙方告知货物名称、单证号码、数量、体积、重量、提货地点、装载要求、运输要求、收货人、收货地点等相关信息,具体信息以实际需要为准,便于乙方及时协调车辆、设备及人员。

2.3.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指示,及时领取提货单等必要单据,询问提货时可能需要的费用,相应费用应当由乙方先行垫付,并按要求办理提领集装箱排期。如乙方认为提箱所需费用金额较大,不予垫付的,乙方应当于询问确认费用后,及时告知甲方,并要求甲方提前支付费用。

2.3.4乙方应严格按照排期按时至指定堆场提取集装箱,并办理必要手续。乙方应当在提领集装箱时检查集装箱外观。集装箱外观存在破损的,乙方应当拒绝提货并立即通知甲方,待甲方进一步指示后再行操作。乙方提货时未提出异议的,除有相反证据,否则视为集装箱交付时外观完好。

2.3.5因货物特殊性质,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需要进行取样、检验、检疫等打开集装箱箱门的操作,乙方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检验检查场地的要求进行操作。在进行取样等可能造成货物短少、毁损的行为时,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指示进行,不得擅自处置货物。

2.3.6乙方应当安全、及时将集装箱运往目的地,不得有无故拖延、换车及其他可能增加在途货物风险或货物毁损灭失可能的行为。因天气、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运输暂停、中止、延迟及其他不能按时到达收货人的情形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络并通报具体情况,妥善保管集装箱,确保货物安全。

2.3.7集装箱送抵目的地后,封志不完整、集装箱存在明显变形可能导致货物受损的、收货人提出异议或其他可能造成收货人拒绝收领货物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根据甲方指示再行操作。

2.3.4集装箱运抵目的地后,封志完整、集装箱完好的,乙方应当取得指定收货人签收。签收人不是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的,除有相反证据,视为乙方未按要求完成运输。

2.4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框架箱公路运输业务的,参照前述条款执行。

第三条费用结算

3.1结算标准:

3.1.1本协议下的相关费用结算标准,以双方根据实际委托业务情况,正式委托前协商确定为准。

3.2结算期

3.2.1乙方每月于5号前,将上月发生的费用清单提供给甲方。

3.2.2甲方应于收到清单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若甲方对费用清单有异议,应在上述异议期内提出,否则视同甲方确认清单中的费用。对于有争议的费用,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争议部分的协商不影响无争议部分的支付。

3.2.3甲方应于费用确认之日起45天付款给乙方。逾期未支付,甲方须向乙方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期间为自费用到期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

第四条双方责任、违约及赔偿

4.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所有文件真实准确,所有文件之间的信息一致,文件描述的内容与货物一致。

4.2因乙方不按照协议约定执行、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未按时交付货物、货损货差、额外费用、甲方因违约产生的违约费用等,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3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货物损失或产生的额外费用,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其它

5.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时,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5.3协议的变更、补充应以书面补充协议方式进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5.4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一经生效,取代之前与此有关的口头、书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议、声明、保证、协议或承诺。

5.5本协议经双方盖章之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后双方无异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协议有效期内所有的委托业务均受本协议约束,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协议正本壹式贰份,协议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6篇:运输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甲方位于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苏区镇水尾村山场的木材;

二、承运路线及价格

1、运输起点及终点:

起点: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苏区镇水尾村山场

终点:广东省汕尾市公平镇

2、运输价格为:XX元/吨。此运费价格含山场内产生的转运费以及将木材从运输起点上车到运输终点卸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直至合约结束前,价格不再变动。

三、乙方应尽责任和义务:

1、乙方确认一名运输代表给甲方,所有运输车辆由运输代表安排;

2、乙方须提供车况好、手续齐全车辆运输甲方货物。乙方必须做好安全行车教育,依据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完成山场木材运输任务,如发生工伤及意外事故由乙方法人负完全责任。车辆办理手续及

税收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应按时将甲方的货物运至收货点,如有特殊原因乙方须提前向甲方说明。交接货物时,必须提供标准的托运单据一式四联和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此单据可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凭证。

4、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车辆问题、技术问题等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5、乙方需遵守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安排运输的,承运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木材,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不得私自送人或半途卸车、丢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违者按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

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如地震等自然灾害;

(2)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国家相关法律向当地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有效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第7篇:运输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协议如下:

一、施工地点:

二、机械进入工地结算方式如下:

1、机械在本工地按挖运形式施工,汽车按车身实际方量计算。

2、乙方负责装运。

3、汽车运距计费方式:500米之内__元/方,超出500米每100米加__元/方。(油价保价__元/升,甲方垫付油款到月底扣除)。

4、挖掘机工作计费方式按装车的车方量计费纯土方__元/方。石方__元/方。(油价保价__元/升,甲方垫付油款到月底扣除)。

5、每月__日结账。在次月__日前工程运输款结清。乙方在正常施工情况下,所需资金周转,甲方在允许范围内不得任何理由推迟借款。借款不得超过工程款的__%。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在进入工地后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若不服从指挥,

2、乙方在进入工地后,住宿由甲方安排。乙方自付司机伙食费。(每月结账由甲方扣回)。

3、乙方人员禁止、打架及无理闹事等不良行为。若有违反每人每次__元以上罚款处理。对屡次不改的甲方有权清理出场。

4、乙方机械必须在201__年月辆汽车、后期于__月__日前到场__辆以上(车容积20方以上)。机械进场可允许借款:汽车来时中途费用甲方以借款方式支付给乙方,每部汽车元__,钩机每部(到月结账时扣回)。

四、甲方责任:

1、甲方有偿负责提供水、电、住宿等。

2、乙方在工作期间若有困难,甲方应尽力提供帮助。

五、本协议期为__年__个月,在协议期内不能擅自离场。

若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甲方认同下方可离场。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账。

六、由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超过七天,甲方按汽车__元/天、挖机__元/天预以补偿。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解决__。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8篇:运输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乙方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的货物运输业务和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和能力;

2.甲方希望委托乙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按照本合同条款和本合同列明的条件,由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货物运输及相关服务。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甲方货物并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本事项

1.1货物种类:甲方指定的食品饮料产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宣传促销品及其它生产辅助材料(以下简称甲方货物)。

1.2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1.3货物堆高要求:不超过2.5米(顶层货物与底层货物的落差距离)。

1.4货物包装:纸箱、瓶格、塑包或纤维袋等。

1.5货物起运地点:甲方指定配送工厂或中心仓库。

1.6货物送达地区:具体地址以甲方送货单据指定地点为准。

1.7运输价格:各线路的价格由双方签署《运输价格表》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若回程时有瓶格拖回,则回程运费根据实际回空数量结算。

第二条:乙方资质及运输车辆要求

2.1乙方承诺:乙方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之食品饮料货物运输的合法资格和充分能力,乙方指派用于运输甲方货物的车辆(以下简称“乙方车辆”)均具有合法、齐备的营运资格,乙方指派驾驶乙方车辆的司机(以下简称“乙方司机”)均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和丰富的驾驶经验,乙方依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将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乙方及乙方司机不会利用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机会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如违反上述承诺,乙方除应独立承担相关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包括商誉在内的一切损失。

2.2乙方车辆必须符合食品饮料运输安全、卫生等法规及商业惯例的要求。除用于承运特定货物外(双方另行约定),乙方车辆的运输车厢应干燥、卫生、平整、无污染、无毒害、无异味,并且具备防雨、防晒、防止货物掉落之设施。

2.3乙方不得使用有污染、有腐蚀性、车箱破漏或其他不适合装运食品饮料情况的车辆装载甲方货物;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装车,由此给甲乙双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7424469.doc

2.4严禁将甲方货物与有毒、油腥、易污染物品、违禁品、化工化学类物品、危险货物等不适合与食品饮料类产品共同存放的物品混装;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5若甲方部分客户的仓库对驶入的车辆型号有限制要求的,乙方有义务按收货人的要求选派合适的承运车辆。

第三条:运输质量及保险

3.1乙方必须确保所承运的甲方货物的安全。甲方货物由完成起运交接手续至送达交付前,货物的安全及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

3.2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为其所承运的甲方货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应支付给乙方的运费已包含该货物保险费用。

3.3乙方承运的甲方货物途中遇险,乙方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及甲方合同代表。

3.4甲方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灭失、雨淋、污染、破损、冻损等,无论乙方是否获得保险赔偿,乙方均应负责按市场价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第四条:货物交接和验收

4.1货物发运时,双方的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发货地点,双方应在发货现场当场办理货物的交接验收手续,乙方所接收的货物以甲方送货单上所载明的品种、规格及数量为准;同时,以乙方的车板为货物风险责任转移的界线。

4.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安全及时将货物送至指定位置并请客户在送货单上签收以明确实收货物、促销品数量以及回收物品等情况。

4.3货物的装卸若由乙方负责,乙方承担装卸货物的费用及货物装卸过程中的风险。

4.4在运输回程时,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拖回空瓶、格,具体数量以甲方开具的送货单注明的数量为准。

4.5乙方负责运输的全部货物在收货人验收合格、正式接受并签署书面验收单前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但因收货人违约未及时在约定的期限内检验及验收货物的情况除外。

第五条:回空瓶、格:

5.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对甲方客户的回空瓶、格进行检验,乙方在装货时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数量和质量拖回空瓶格,对于不符合标准的瓶格不得拖回。

5.2甲方要求整车回空,但实际回空量不足时,乙方应该及时与甲方联系,经甲方同意后在送货单上注明其缺少原因,否则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3因乙方原因导致拖回的塑格或空瓶的数量和质量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的,或未得到甲方同意不带或少带塑格或空瓶,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运费,扣除的标准为:塑格15元/只、空瓶0.50元/只。

5.4回空装卸若由乙方负责,回空装卸时必须轻放;若发现野蛮装卸的,甲方有权将该批回空数量与实收数量的差异总数,按塑格15元/只、空瓶0.50元/只的价格从甲方支付乙方的运费中足额扣除。

37424469.doc

5.5甲方有权对委托乙方拖回的塑格和空瓶进行抽查,抽查方法及要求以甲方相关规定为准。

第六条:服务价款:

6.1本合同所约定的运输价款均指本合同最终的一揽子合计价款(即已经包括了装卸费、代理费、港口或车站审批、检验及全部杂费,运输费、税费、司机劳务费、过路、过桥费、车辆违章处罚、审批、检验费等与本合同有关或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6.2甲方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外,不需承担乙方的任何费用、利润损失、其他特殊或间接或意外或后续的损失和应由乙方负担的税金和其他款项等。且在运输过程中,若因乙方所安排的车辆或人员之超载、违章驾驶等原因受到处罚而造成送货迟延或甲方人员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经济赔偿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3税费: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及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各方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自行承担或由甲方依法代扣代缴。同时,乙方必须提供与本合同抬头以及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及数量相一致的合法发票,否则由于乙方违规操作而导致甲方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第七条:运输价格约定

7.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因乙方成本费用下降、市场竞争环境发生变化等因素,甲方认为可以下调运费的,甲方有权下调运费价格或保留解除本合同及重新确定运输商的权利。

7.2如因政策调整引起市场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合同价格”确实严重背离市场价格的,希望调整价格一方可提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调价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在协商达成解决方案之前,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

7.3如乙方希望扩大业务合作份额并愿意下调“合同价格”的,经双方同意可重新调整运费价格。

第八条:费用结算方式

8.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和相关服务后,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将根据乙方实际承运并及时、如数、安全送达各送达地点的货物重量(吨)和双方事先约定的运输价格(详见附件《运输价格表》),按本合同安排结算和支付。

8.2货物重量以约定毛重为标准;无约定规格的,货物重量以外包装上标注的毛重为标准;货物外包装上无毛重的,以货物实际称重为准。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外包装上标注的重量有误时,以甲方通知为准。

8.3甲方随车配送的宣传促销品,重货(1吨小于3.0个立方米)按照实际重量及本合同价格执行,轻泡货(1吨大于等于3.0个立方米)按每3.0个立方米折算为1吨计算运费。与甲方产品同一车配送的宣传促销品不足1立方米的,乙方负责免费承运。

8.4甲方运输的原辅料,重货(1吨小于3.0个立方米)按照实际重量及本合同价格执行,轻泡货(1吨大于等于3.0个立方米)按每3.0个立方米折算为1吨计算运费。与甲方产品同一车配送的原辅料不足1.0立方米的,乙方负责免费承运。

8.5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将截止上月底(会计结算月)由甲方签发,并经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并加盖收货单位公章或收货单位收货专用章的“送货单据”的回单联原件交甲方核对运费金额。甲方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具运费发票(发票抬头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公司)交甲方办理付款手续,乙方交付给甲方的运费发票必须是甲方能抵扣税款的国家统一运输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合格完整的运费结算单据及发票后,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将运费支付给乙方。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抵扣税款,甲方因此无法抵扣的税款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运费中直接扣除。

8.6“送货单据”的回单联原件遗失、损毁或一个月内不能返回甲方,乙方可以在一个月内凭甲方认可的收货单位书面收货证明结算运费,但必须向甲方支付每张单据50元的违约金。如果“送货单据”的.回单联原件遗失、损毁或一个月内不能返回甲方,且乙方又不能在一个月内提供收货单位书面收货证明的,甲方有权从乙方运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与该批货物等值(按甲方货物市场价)的款项。

8.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予结算运费:

“送货单据”回单联原件无指定收货人签收,或无收货单位公章或收货专用章确认收货的;

“送货单据”回单联原件遗失、损毁或一个月内不能返回甲方,且一个月内不能提供收货单位书面收货证明的;

一次途损数量达到100箱以上(包括100箱)的,途损部分不予结算运费(纸箱破损除外);

因乙方自身原因未在承运后四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合格完整的运费结算单据及发票,且未向甲方提交书面延期结算申请的。

8.8本合同中约定的乙方需要承担的违约金、赔偿款等,甲方有权从乙方运费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取。

第九条:服务指标承诺与考评

9.1为使甲方能及时掌握货物送达及交付信息,乙方应及时追踪货物的送达及交付情况,并于次日上午12点前将前日发运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指定联系人。

9.2乙方承诺各项服务指标达到附件一之要求,并且于每月5号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各项指标的执行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甲方指定联系人

9.3乙方承诺达到附件一约定的各项KPI服务指标,并同意由甲方分别对合同附件一中指定项KPI服务指标进行考评。其中,

9.3.1送货及时率、订单完成率、转库完成率中任意一项的实际考评结果与乙方在附件一中承诺的标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xx元违约金;

9.3.2车辆及时到厂率、信息反馈及时率中任意一项的实际考评结果与乙方在附件一中承诺的标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9.3.3客户投诉次数的实际考评结果与乙方在附件一中承诺的标准每增加1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xx元违约金;

9.3.4客户回访次数的实际考评结果与乙方在附件一中承诺的标准每减少1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元违约金;

9.3.5应急反应的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差”,应急反应的实际考评结果如为“良好”,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元违约金;应急反应的实际考评结果如为“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9.3.6物流质量与食品安全得分的实际考评结果如为85分至94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如为75分至84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如为74分以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xx元违约金;

因服务指标不达标而收取的违约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月。

9.4春节特定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KPI指标适当下降,下降幅度由甲方确定。

第十条:保密

10.1乙方对本合同具体内容以及在履行本合同中所知晓的有关甲方的任何商业资料及信息均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在未获得甲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将此类资料或信息直接及间接透露给任何第三方知悉。且乙方不得因本合同而利用甲方名义为其进行宣传。

10.2除非另有约定,乙方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两年时间。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1.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变更货物送达地点。

11.1.2连续两个月,每月累计有3次属乙方责任的有效投诉。

11.1.3连续两个月或累计有2个月乙方KPI指标订单完成率不能达到合同承诺。

11.1.4甲方经过核实,发现乙方有谎报KPI服务指标的行为。

11.1.5连续两个月,乙方每月累计有10次不能按时到货或每月累计有10次发生途损(经甲方工厂配送及财务负责人确认的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11.1.6连续两个月,乙方每月累计有10张“送货单据”回单联原件遗失且不能在一个月内提供收货单位书面收货证明或不能在一个月内返回甲方。

11.1.7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履约保证金不足10万元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未补足。

11.1.8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之义务或不能按照甲方20xx年业务发展之需要而临时提供必要服务(提前7天通知,不增加额外运输成本),甲方保留随时解除合同和取消或变更乙方承运区域的全部或部分运输配送的权利,并将要求乙方承担相关的经济损失。

11.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2.1因甲方原因,甲方连续两个月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运费给乙方。

11.2.2乙方按本合同承运甲方货物的运费,连续三个月均不足履约保证金50%,且甲方不同意降低履约保证金数额。

第十二条保证金

12.1为保证甲方产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乙方同意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大写_壹拾万元整__)(本保证金甲方仅负保管义务,退还时不计利息)。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的基础上,至本合同有限期届满,甲方将足额退还乙方该保证金本金。

12.2若乙方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约定的各项条款,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相关条款扣除乙方当月运输费用,若乙方当月运输费用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同意甲方在其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且乙方必须在7日内补足保证金。

12.3乙方全年履约率不足80%或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单方终止本合同或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甲方将不予退还,且甲方保留继续追索损失的权利。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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