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协议书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2-21 20:31:47

第1篇:入股协议书

甲方:专利权人:XXX

乙方:区域合作人:

为使新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和专利新产品迅速占领市场,现实行技术入股联营生产和产值提成的方式紧密合作,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专利技术名称为:,专利号:,专利发明人:万金林。

2、甲方授权许可乙方在独家生产(含)省(直辖市)。其销售权:可在全国进行销售;如果在乙方能完成甲方需求量的情况下,乙方可在独家生产。

3、甲方提供技术项目合作期限为年,合同期间甲方免收乙方技术转让费万元,以技术入股,提成产值的%作技术转让的形式进行联营生产。

4、甲方在乙方支付前期技术成本费万元,到位三日后进行新产品调试生产,并陆续完成乙方生产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5、甲方负责%产品的销售,销售时必须向需货方收取%的定金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拒绝生产供货。

6、如需扩大生产或建立分公司,可由甲方进行重新授权,甲方协助乙方组建分厂、分公司和集团化组建,其分厂、分公司、集团所得收入甲方提成30%,提成年。

7、在合同期间允许乙方使用发明人的专利权、肖像权和名誉权,其使用的方式必须得到甲方许可。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负责组建生产公司及工商、税务经营手续和必要的启动资金,并提供厂房、生产人员、水电和生产设备以及扩大生产资金。启动资金(含设备和前期出货费)万元。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时支付成本费万元,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生产合格产品,并有权要求甲方在合同生效日内完成乙方生产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3、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有权要求甲方对该产品不断创新和改进,对改进的技术应首先给乙方使用,乙方应给甲方适当奖励。

4、乙方对生产产品的数量应如数报送甲方,应实行财务公开,乙方不得做出对甲方利益有损之事。

5、乙方可负责%的产品销售,在销售前也必须向需货方收取%的定金后,方可生产供货。

6、乙方产品的价格定位,应在生产成本价的基础上加45-80%,否则价位过高会影响销售量。

7、乙方应积极在地区扩大再生产,其建立分厂、分公司、集团的所得收入乙方提成70%,提成年。

三、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前期的技术成本费万元到位后日内,如果不能调试或不能生产出合格产品,甲方应日内将乙方的前期技术成本费全额退还。(注:合格产品以‘产品检测报告’为准,由甲方负责将产品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2、若乙方收到定金后不能生产或放弃生产,造成不能及时供货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与需货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私自设立分厂、分公司和集团,否则按免收的全额技术转让费支付甲方。

四、条约

1合同期瞒,甲方不再提成、参股和销售,如继续合作,可另议。

2合同期瞒,乙方如继续使用专利人肖像和名誉权,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使用费,费用另议。

3有效期200年月日到20年月日止。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备注: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200年月日签订日:200年月日

第2篇:入股协议书

甲方:村委会

乙方:扶贫工作组

为发展中心村的集体经济,由xx牵头,支持50万元,由投资入股深圳南山(龙川)产业转移园。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的原则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投资方式与流程

方式:资金入股入股分红协议书范本3篇入股分红协议书范本3篇。

流程:20xx年9月30日前,将资金存入中心村村账户,签订《入股分红协议书》,中心村村委将资金转到龙川县财政局,签订《投资合同》。

第二条合同期限,投资金额、分红比例、权力、义务

合同期限为三年,即是20xx年9月30日至扶贫工作圆满结束。

乙方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元),此资金由甲方入股南山产业转移园。

在合同期限内,南山产业转移园将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分两期共分红7.5万元到中心村村账户上,其中的40%,即3万元用于村委工作经费,其中的60%,即4.5万元用于扶贫工作经费,共同推进中心村的建设发展。

在三年扶贫工作期间,村委经费和扶贫经费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管理,任何经费的支出均需经过双方的同意才能使用入股分红协议书范本3篇合同范本。每季度向村民公示经费使用明细。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第3篇:入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谋求共同发展,本着诚信、守约、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协商,就品牌合作经营事宜达成协议条款:

一、职责分配

1.1甲方提供位于滔博运动休闲广场店层号场地作为品牌经营场所,面积(含公摊)平方米。

1.2.乙方提供品牌货品并在上述场所经营,乙方应确保对品牌具有合法的使用权,并就品牌货品享有陈列、出售的权利。

二、经营期限

在乙方确保品牌装修与甲方环境相配套的基础上,双方同意合作经营期

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免计费期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完成装修施工,并与年月日之前开始营业,除非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选择解除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乙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己承担。

三、费用结算

3.1.甲方按乙方每月实际销售额提取作为甲方收益,另按月销售额提取作为广告推广宣传费用。

3.2.乙方保证在该场所每月保底销售额为人民币元。乙方如不能完成保底销售额度,则应按照本条之约定保底额度向甲方提取缴纳甲方应

得收益。乙方如连续三个月未能完保底额度,甲方有权选择调整本协议约定之经营场所的位置和面积或解除协议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得同意甲方所做出的调整。因不同意调整而造成解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损失。

3.3.顾客使用信用卡购物,其手续费由乙方负担,国内信用卡手续费,国外信用卡手续费。

3.4.乙方同意使用甲方统一定制的包装袋,并向甲方按月销售额的支付费用。

3.5.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收劵销售金额的手续费。

3.6.乙方同意使用甲方统一制作发放的VIP卡:VIP卡折,活动期间折。

3.7.甲方根据双方对帐的销售金额,扣除以上约定的各项收益及费用后,将款项以转账形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同时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

3.8.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各项应缴费用,逾期不缴,乙方得同意甲方从其未结货款中直接扣除或代缴。

3.9.每月的1——10日为上月账务双

方财务对帐期,双方对账完毕后,乙方应在15日之前提供上月增值税发票,16——20为上月货款结算期,未及时提供增值税发票导致无法及时结算货款的,乙方应按票额的千分之二每日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10.收银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由甲方统一收银,严禁乙方营业员私自收取营业款或在约定的经营场所外交易。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实际营业收入和各项账目进行核查,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如经核

查证实乙方私收营业款,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补交所偷漏账部分或漏缴、少缴之款项及利息,并支付相同金额十倍的违约金。经核实乙方具有二次以上私收营业款或柜台外交易行为,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四、履约保证及质保金

4.1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须缴纳保证金(履约保证及产品质量保证,非定金性质)人民币元。

4.2.如乙方在签约后日内未缴纳(支票支付以该款进入甲方帐户时间为准;现金支付以甲方确认时间为准),甲方可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赔偿金额为须缴纳保证金金额的贰倍。

4.3.合同执行完毕三个月后,若乙方无违约行为且甲方未因乙方的商品或服务瑕疵受到投诉和追索,甲方将该保证金不计息的退还乙方。

4.4.乙方不得将该保证金的权利进行转让、抵押,甲方对该保证金的受让人、抵押权人享有当然的抗辩权。

4.5.该保证金不得用于冲抵乙方应支付的任何费用。乙方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债务关系或其它违法经营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如导致甲方损失,甲方有权扣除相应保证金以获得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7日内补足差额并补齐该保证金额度。逾期每日按应补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直至补齐为止。

4.6.商品价格定价的标准应符合物价部门的`规定且不高于该商品项目在当地其他经营场所的价格;甲方有权对此价格进行调整以符合上述要求。如乙方在当地任何场所进行任何打折或酬宾促销活动,乙方都同意同样

适用于本协议经营场所,并承担全部费用。对于甲方发起的各项折扣或促销活动,乙方承诺积极参加并分摊费用,且承诺不会故意提高原价再提供所谓折扣或特价以欺骗甲方或消费者。如有此种情况发生,一经查实,甲方将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关涉及商品价格的双倍金额作为违约处罚。

五、装修

5.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有关经营场所整体布局的规划以及消防

要求提交装修方案报甲方同意后自费装修场地。

5.2乙方的装修及所用道具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保和卫生部门

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规定标准,否则,乙方必须立即将专柜的

装修及道具全部更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

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3乙方在装修及合同执行期间不得破坏甲方设施,否则,必须

立即按甲方要求修复,因修复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

担。

5.4乙方装修期间须遵守甲方关于进场装修施工的规定,接受甲

方协调管理,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现场施工,由此产生

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乙方装修及营业用电需求

将匹配电源引至乙方适用位置。

5.5在装修及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装修不当或乙方各类设施及

物品的原因造成甲方及第三人人身安全及经济损失的,乙方

应赔偿一切损失并承担责任。

六、甲方权利义务

6.1甲方有义务按照协议约定提供适格的经营场所及相关配套设施。

6.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明示有关经营的各种规章制度,以便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遵守执行。

6.3甲方有义务协调处理或配合乙方协调处理经营中所出现的问题。涉及各方的问题所产生的费用由各方承担。

6.4甲方有权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对乙方所派遣人员提出合理的处理和更换要求,如有严重违纪情况,甲方可以向乙方提出辞退建议。乙方专柜人员可以参加由甲方统一组织的合理的相关培训,涉及费用部分乙方自行承担。

6.5甲方享有按照约定收取经营收益及各种费用的权利。

6.6甲方享有对乙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的权利,但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合法经营管理活动。

6.7甲方根据经营场所的整体布局要求,可以调整乙方的经营面积和位置,但应事先通知乙方。

6.8,甲方有权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时单方行使解除权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6.9由于第三方(包括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乙方行使处罚权或主张权利而使甲方利益受到损害,甲方得以行使追索权,乙方同意。

第4篇:入股协议书

投资人:身份证:

现住址:电话: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依据现代企业制度及所有参与者的意愿,为实现共同合作之愿望,特制定本协议各条款;

二、本协议所有参与者系自愿参加;

三、本协议为组建福建会馆而制定。

四、本协议规定投资额度按福建会馆章程相关条例执行;

五、筹集的资金打入福建会馆的专用账户内,公司成立后转入新公司账户;

六、所有投资人享有同等权利;

七、所有款项的用途及有关福建会馆的投资事宜,对所有投资人公开并可随时查询;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次投资即为福建会馆的入股本金,投资人将获得相应股份并享有其权利义务。

九、如本协议因故终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清算条款进行清算。

十、本协议公布后三日之内,将在福建会馆招开投资人会议并举行投资活动,选举福建会馆执行机构安排以后工作。其余未尽事宜,由福建会馆执行机构决定并报投资人全体会议备案;

十一、本协议规定,在正式成立公司之前,执行机构人员不领取报酬;公司成立之后,由投资人全体会议或董事会决定;

十二、执行机构主要工作有:

1、制作福建会馆项目商业计划书;

2、精心挑选合作的投资人;

3、与投资人进行初步沟通和答疑;

4、组织重点投资人到福建会馆实地考察;

5、协助与投资人的谈判;

6、负责起草相关投资协议、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董事会决议等。

7、协助安排签约仪式。

8、对新公司的组织安排提供建议。

十三、本协议规定,原则上执行机构不能逾越本协议的要求,若在福建会馆项目进行过程中,投资人或投资人提出了与本协议要求相违背的事项,则执行机构不能自作主张,应征求投资人全体大会之意见,待投资人全体大会有明确答复后,再向投资方作出相应答复。

十四、本协议规定,执行机构应每周就目标项目融资进展以书面向投资人全体大会进行汇报。

十五、本协议规定,如合同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随着研究工作的深化,发现本项目或原定的内容、指标等确需撤销或作必要调整、修改时,必须经投资人全体大会同意。如属客观原因和不可抗拒因素使得项目不能履行时,须经投资人全体大会同意才能撤销或修改,并提交相应报告。

十六、本协议规定,执行机构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撤消或终止本协议,公司正式成立之日,本协议自行终止;

十七、本协议经投资人签字(或)盖章并缴款后生效,一式两份,投资人与福建会馆执行机构各一份在签订正式公司章程时作为附件,该附件与正式投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投资有风险,入股需慎重。

十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全体投资人商议解决。

投资人签字:

年月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第5篇:入股协议书

甲方:重庆东琪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在阅读和完全理解了甲方的沥青船内部股份说明书后,本人自愿入股沥青船,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书,共同遵照执行。

一、入股沥青船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下准则

1、坚持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遵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为沥青船的发展予以最大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2、履行作为股东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服从股东会议的决定,并遵照执行。

3、遵守中途不得退股,如在内部转让股份时,有接收方,也必须在获得股东会批准才能进行,在转让股权时,须同意按已折旧金额计算在转让股本中扣除。

4、沥青船在变卖或报废时,由股东会议决定,其残值部分或变卖的价格按所持股份享受。

二、入股

1、乙方入股号沥青船,入股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2、入股时间为20xx年月日。

3、入股金额甲方收到后,出具收到入股凭据,注明所占沥青船股份比例。

三、股东会议

1、沥青船股东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两次,即半年(中期)举行一次,年终举行一次。特殊情况,经多数股东提议可增加或临时召开。

2、股东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沥青船总经理向股东会报告发展经营财务等情况,听取股东的意见。形成股东会决议。

3、股东必须参加股东会议,如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四、分红

1、分红每年进行一次,分红的财务计算日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

2、按照股东会议决定的分红金额,其应缴纳国家的税费,乙方必须自觉承担缴纳。

五、以上各条,双方共同遵照执行,此协议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报股东会决定,如对股东会决定仍持异议,无法解决,可提请法院裁决。

甲方:重庆东琪实业有限公司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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