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高一作文
生活在21世纪是我们的骄傲与幸福。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呈指数型增长的。而在过去的两千年内,我们始终处于发展平缓的一端,农耕时代的人类进步极为缓慢。
然而,工业革命后,发展趋势开始上翘,接下来的是指数级的飞速增长。蒸汽时代,电气时代,到了21世纪,无与伦比的信息时代拉开了帷幕。
曾经,我们食不果腹,在黑夜中匍匐前行,前往另地将耗费大把的光阴,对世界另一端发生的事毫不知情。现今,曾经的幻想已不是幻想,轮船,火车,汽车,飞机再到航天飞机,空间站,曾可望而不可及的宇宙的面纱被人层层揭开,地球被人缩小成“地球村”。无数未知变成已知……过去谁能想到这仅仅在二百年内就已完成呢?
21世纪是无与伦比的时代,它开始加速奔跑,奔向美好的未来。我们值得为它骄傲,感到幸运。然而,这个社会仍存在问题,仍有人在抱怨,幻想梦回前朝或是穿越到未来。
没错,地沟油等食品问题,雾霾全国变暖等环境问题和恐怖主义道德缺失等社会问题充斥着雾霾的时代。但,只要有人存在,就必然存在社会问题,社会永远有问题。
任何事物不可能十全十美,同样社会也不是完美的。中国过去最强盛的李唐王朝也为开拓疆土而劳民伤财,爆发了那惨绝人寰的安史之乱。“可怜无定问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古希腊的民主也仅建立于奴隶制度之上,你们向往的过去,梦想的未来终有瑕疵。
每个社会都必有问题,我们无需抱怨,无需幻想回到社会抑或飞向未来。我们要做的仅是直面问题,努力解决。
我们永远不应停下进步的脚步,与其躺在床上幻想不可能之事抱怨现在,不如坐起身来,向政府提出建议,反省自我,提升自己的自身素养,作为社会的一份子,为弥补社会的瑕疵作自己一点的贡献。
居里夫人曾说:“人们在每一个时期都可以过有趣而有用的生活。”处在信息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我们应立足当下,热情拥抱这个值得自豪的时代。
今朝,是个充满希望与活力的时代,是有史以来最棒的文化,科技盛宴!何不立足当下,拥抱美好的21世纪!
第2篇:高一作文
阳台上的蒲公英花开了,白茸茸的花儿向我传递着对你的思念,风儿一吹,花瓣便纷纷飘落,伴着风儿的呼呼声,只剩下一片冒着白色的绿萼片。你在哪?让我悄悄的告诉你,我爱你……奶奶,你还记得么?
那年我的腿烧伤了,可能永远也站不起来了,可是奶奶你不远万里赶到我家,鼓励我要勇敢,想出各种各样的办法哄我活动那只伤脚,几个月过去了,我竟然能像健康的孩子一样奔跑,是你给了我下半辈子的幸福,现在你躺在病床上,你也要勇敢啊,我会像你当初鼓励我那样鼓励你,奶奶,你一定会好起来的。
让我悄悄的告诉你,我爱你。奶奶,你还记得么?我小时候住在你家,你总是给我带来惊喜,一次你捧回来一大束我在城里没见过的野花,它们虽小,却开得很美。看着那束花,我仿佛看见了你为了你早上忙碌的身影,仿佛看见了你在山上艰难的行走,仿佛看见了你为那束花所留下的汗水……奶奶,那天的花真的很美丽,今天我也给你带花了,我带来的是蒲公英,你知道蒲公英的花语么?
那好似永无止息的爱,那就是我对你的爱。让我悄悄的告诉你,我爱你。奶奶,你还记得么?你每天晚上都会给我讲各种令我充满幻想的故事,每次我都是在你平和又充满魔力的声音中睡去。现在换我来给你讲故事吧!讲我们校园发生的趣事和家里的情况,奶奶你安心地睡吧,不用担心我,我很好。让我悄悄地告诉你,我爱你。奶奶,让我悄悄地告诉你……
第3篇:高一作文
独上江楼思渺然,月光如水水如天。同来望月人何处?风景依稀似去年。
——题记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开始怀念起了过去的时光。
每晚,都重复着同一个梦魇。
梦里,有我的那群老友,也有亲切的师长,还有那棵饱经沧桑的罗汉松。
梦总是太过完美。
所以每次醒来总是伤神。
曾几何时的过往,终究还是只剩下挥之不去的回忆。
如今,更多的时候,我会寻找一棵大树,然后我轻轻地靠在它的上面,从而静静地怀念我的从前……
操场上偶尔会有小孩子放着纸鸢,它们总是让我想起以前的游乐场。那个时候的我,笑得多开怀。
偶尔我会想,学校的那棵古老罗汉,究竟见证过多少人的离散?宿舍外桂花的清香,如今又飘去了哪里?而游乐场的秋千,现在又是谁坐在那上面?
有些事,过去了,便只能是回忆。
有些人,离散了,便再无相见的机会。
有些东西,失去了,便再也找不回过去。
过去了,离散了,失去了,它们使得我的世界灰暗了。
那些人,不能相见,只会让我产生浓浓的思念之情。
曾经的那些单纯而美好的日子,如今,我只剩下回忆。
看着满眼已经开始熟悉的陌生事物,我在想,是不是我所有的幸福,都埋葬在那个六月?
可是Y说,你要学着长大,学着成熟。
是啊!
及笄之年,我已经学着思念,同时,也要学着长大。
世态变化,总是快过我所能感知的频率。
我唯有不断丢弃,不断接受,才不会被淘汰。
也许,这就是成长吧。我带着几许辛酸,几许无奈。
可是我总是怀念,怀念到不能释怀,怀念到泪落无言。
心底,总是掩藏着浅浅的忧伤,像蒲公英一样绽放,弥漫心里的每一个角落。
可是我明白,曾经。只属于过去,现在。不会再重来。
我想我终会习惯,习惯一个人孤单,习惯独自去怀念,习惯长大的感觉。
我终究不可以不长大。而在长大的同时,我亦在渐渐忘却。
就像那些,我本以为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事,却就在我念念不忘的日子里,被我遗忘了。
有些时候,懂得遗忘的人。才是真正幸福的人。
毕竟这个世界,不存在永恒。
可我,总是躲在树下苦苦的思索。
怀念着那些零星如同断章的几许记忆。即使它们已经如同彼岸花一般渐渐离我远去,我却还是舍不得松开它们的手。
其实我不该怀念它们的。
毕竟我已经足够疲倦。
其实我本该遗忘的。
就像抖落衣服上的灰尘般地从容。
可是,心若不回到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流浪。
我固执的怀念着。季节没有变,心也没有变,唯有眼下的风景,以及心中的梦想,在幻灭的边缘旋转。
那些恍若隔世的容颜,离空的往事,一切音容,都变成了墙上的檀木镜框。
我孤独的怀念着,倚着树任思念疯长。
虽然孤单怀念着,但也在怀念中成长着。
学着坚强起来。
如今,便是捧着那些过往的记忆,坚强着面对未来微笑。
第4篇:高一作文
“这一辈子,不想为衣食发愁……不想过平淡的生活。”儿时稚嫩的声音还回荡在耳边。
萧瑟,是北方的最大特点。在南方还在酷暑的时候,那里,悄然飘雪。一到了冬季,北方就变了样子。绿色植物也落光了叶子,只剩下从根向上延伸的干瘦枝干,像极了骨头,更显得北方的萧瑟。雾凇,很美。不像是这个世间能有的东西。洁白的冰溜子沿着松针,直直的垂下来。整一棵树都是洁白的。这算是平淡枯燥中的享受吧。但我没有运气看到。对于北方的记忆,很模糊,只知道那里的阳光明媚都是那么的珍贵。每到太阳出来的日子,我的姥姥就会搬一个小板凳,拄着拐杖坐到门口,一坐就是一整天。我向来不知道这有什么乐趣,不理解一个太阳怎么就能晒一整天。我不解地向姥姥问:“姥姥,你在这有什么好玩的?”姥姥的脸上仿佛都明亮起来,平时不容易看见的皱纹,也清清楚楚地显现出来。她的整张脸仿佛都充满了太阳的气息,枯燥,瘦黑的脸上也充满了活力。她听到我问,裂开嘴笑着,说:“你又想要什么好玩的?看看太阳也挺好。”她的脸越发慈祥,阳光也好像更灿烂了。我抬头看着,夏日灼热的阳光,现在也是那么的温和,周围环绕的云彩,也染了层颜色,它们也高兴起来,露出了湛蓝的天空。我又看看姥姥,她的脸庞苍老,但是眼睛却极为明亮,像是孩童发现了令他好奇的东西。我想,这可能就是诗意吧。
到了初三,终于意识到了时间的紧要,每天总是按照固定的模式,没有太多的时间留给自己。每到这时,我就会想起那一天的明媚阳光,想起姥姥的明亮的眼睛,又想到了她的自得神情。心中对于盲目的奔波劳累越发厌恶,竟想着做个老人,每天喝喝茶,晒晒太阳,找到生活的诗意,虽然多会被疾病烦恼,但是享受到的,却是平凡中的诗意。
耳边儿时的稚嫩声音渐渐淡去,反而更加向往平淡的生活,希望我能发现平淡中的诗意吧。
第5篇:高一作文
你知道这世上什么鸟的歌声最美吗?画眉?杜鹃?都不是。这世上歌声最美的,是名为荆棘的鸟儿。自它离巢的那一刻起,就在不停地寻找着荆棘树。当它终于如愿,便把自己娇小的身躯扎进那根最长、最尖利的荆棘里,和着血和幸福放声歌唱——那凄美又婉转的歌声是它用鲜血和生命浇灌的最美妙的瞬间。
樱花也是如此。一株樱花树,经过一年的生长、孕育,终于于春季,点缀出那淡青的花蕾,粉瓣一朝开放,而当清风吹过,芳华尽散,恰似一场繁华的梦呓。
然而,生命又何尝没有这样的瞬间呢?即使失去所有,只为这清亮的一歌;即使朝夕即逝,也只为这最美的一瞬。
古人十年寒窗,静心苦读,为的只是那一朝朱笔题名;那画者一年只画一颗鸡蛋,为的也只是能画出那最美的一笔。“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观尽长安花”正是这志成后的真实写照。“十年磨一剑”,又何尝不是对这情绪最为入微的工笔呢?
然而,生命需要这样最美的一瞬。当我们潜心志学时,需要这样一个可以眺望的目标,而当我们终有所成时,也需要这样一个可以欣慰的理由。
回想起飞天舞,当几代人的心血,化为一个凝结的姿态,是一种感动到极致的美丽,那静态的舞姿,便是鲜血在心中染红的玫瑰。
的确,生命需要这样的一瞬,我们需要有美丽开启的微钝的心灵,需要有美丽去充当照进生命的那一束阳光,活动有些麻木的身躯,让感动重新苏醒。
那么,请让我们来创造,来珍惜这美丽的一瞬吧,燃烧我们的生命,播洒我们的希望,浇灌出美轮美奂的生命之花;再作为一只歌唱的荆棘鸟,给生命一个感动的瞬间。
为了,生命最美丽的一瞬。
第6篇:高一作文
一个下着大雪的冬天,我搭乘一辆马车前往S城。马车上除我以外还有四名乘客:三位S城的年轻人,还有一位可爱的小姐。
这位小姐是走到哪里都能成为万众瞩目的女王的人。为了回应我的自我介绍,她轻声地报了一个姓——罗斯。接着我又追问她听了我的名字为何会如此惊慌,罗*小姐怯怯地说:“我听过一个传说,好像是在这附近的一片荒原死过人,凶手就跟您同姓,姓葛拉斯……”接着她猛地抬起头,满面通红:“您千万别见怪!”
我只好竭力安慰她,说我不会在意。这时,前面的马车夫缓缓地说道:“那个传说是真的,就发生在二十年前的一个深冬。被害者是一位夫人。我们过一会儿就会经过那片荒原。”
我们沉默了好一会儿,气氛尴尬至极。最后,一名叫威尔逊的年轻人打着哈欠,懒洋洋地说:“我才不信什么邪。人都死了二十年了,还有什么好怕的?我父亲是S城的警察,这样的杀人案遇到了可不止一次两次。”“哎?这么巧!我父亲也是警察,就在S城,不会是同事吧?”长着大眼睛的平克欣喜地说。“我父亲是侦探,在S城警局工作。”有着青白色死人般的皮肤的兰格幽幽地来了一句。“您呢,葛拉斯先生?”平克问我。我淡淡地笑着:“我父亲是商人,没什么特别的。”
于是气氛又活跃了起来。尤其是我和罗*小姐。当我们俩之间的称呼终于由“您”变为“你”的时候,马车突然停了。车夫布莱克跳下车,对我们发表了一篇极具权威性的演讲,最后得出一个结论:由于恣意肆虐的大雪、苍苍茫茫的夜色以及险峻崎岖的道路,行车变得非常危险,应该在天明之前停止前进。
“那我们住哪儿?”威尔逊嚷道。
车夫布莱克一指前方一小山坡顶的别墅。“不瞒各位说,我们已经到了传说中的荒原。那座房子就是已故的卡斯维尔太太的家,已经空了整整二十年啦!”
“您是说……这就是那所凶宅?”罗*小姐颤抖着问。
“别管那么多!有地方住就行!”威尔逊毫不客气地第一个下车。我只好一边安慰着罗*小姐一边往上走。
空屋比我们想像得要好得多。虽然陈旧腐朽,但顶风挡雪,车夫布莱克甚至还找到了一个破烂的马厩。我们撞开了生锈的大门,在勉强能用的壁炉里燃起几乎被蛀空的木柴。我们舒适地围坐在一起。
“那么,那个传说又是怎样?”平克问。
车夫搔了搔头发,讲述起来:“那是在二十年前,我还不满二十岁的时候……”
温泽·葛拉斯与艾琳·拉萨*相爱了。但双方父母都不同意过门婚事,认为自己的孩子应该找个更好的配偶。于是,趁温泽外出经商时,葛拉斯夫人写信告诉她儿子:艾琳变心了。温泽在绝望中迎娶了另一位女子。拉萨*夫人对女儿说:温泽已有了妻室。艾琳在哭泣中由父母许配给了卡斯维尔先生。数年后,当温泽·葛拉斯先生与艾琳·卡斯维尔夫人相遇时,两人只能遥遥相望,默默流泪。卡斯维尔太太为了避免这种让人心碎的会面,劝丈夫把家搬到荒原。可温泽却追到此处,趁卡斯维尔先生带女儿外出之际,冲入别墅。他最终由爱生恨,刺死了卡斯维尔太太,然后逃离。可S城的一名侦探和两名警官却在温泽家中找到了带血的衣服。在他们揭露温泽的时候,温泽用凶器刺进了自己的心脏。
罗*小姐轻叹一口气:“多么悲惨……在那之后这里就没人住了吗?”
“是啊。”布莱克点点头,“从那以后,卡斯维尔先生带着年幼的女儿离开此处,永远不再返回这个伤心之地。”
于是气氛又尴尬起来,只剩下柴火燃烧的噼啪声和窗外狂风的尖啸声。不知怎的,那风的声音竟宛如一名女子的惨叫。
雪下得大了起来,猛烈地敲打门窗。这座旧屋噼啪地发着抖,仿佛随时都要炸开似的。罗*小姐轻声叫了声“吉姆”,然后往我身边缩了缩。我们就在这种环境下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我正做着梦,突然一声凄厉的惨叫把我惊醒。那一刹那,我差点儿以为是卡斯维尔太太的鬼魂出现了。
我跳了起来,看见大家都醒着,并一脸惊恐。罗*小姐有点儿歇斯里底,看样子驱走睡魔的就是她了。她使劲摇晃我的胳膊:“吉姆、吉姆!兰格先生他不见了!”我定睛一看,果然不见了那个冷漠、高瘦的年轻人。尽管我心里没底,但还是努力安慰她:“安娜,兰格先生可能只是随处逛逛。这房子可大得很呢!”
“要不这样吧,”布莱克说,“葛拉斯先生、威尔逊先生还有我一起分头找找。平克先生留下来陪这位小姐。”大家都表示赞成,可罗*小姐抓着我的手不放:“吉姆,不要丢下我。我也去。”我轻轻地把手抽出,搭在她的肩膀上:“安娜,听话,这里很危险,乖乖待在这儿”我轻吻她的耳垂,悄然低语:“到了S城,我就和你结婚。”罗*小姐执著地盯着我,莹亮如水晶的眼眸竟风平浪静,像是要把我看穿似的。
“走啦!”威尔逊挥挥手。
于是我们一行三人分头寻找。我经过一扇哗哗作响的窗户,外面的一片雪白和夜空的漆黑形成强烈反差,把我吓了一跳。
我着了魔似的凝视着面前。我看到一个眼神高傲的男人和一个黑发女人,哀伤地看着我。二十多年前,是什么造成了这里的悲剧?争吵、哭泣、狂怒、惊觉……还有鲜血。
我们的`寻找和叫喊毫无结果。我和威尔逊在约定的地方碰了面。我说“我和威尔逊”,是因为老布莱克已是一具尸体。他倒在漆黑的路口——一把匕首刺穿了他的心脏。
罗*小姐吓得哭了起来:“同样的死法!一定是鬼魂!卡斯维尔太太和温泽——”“不,应该是兰格。”我打断她,“一定是他故意躲起来,引得我们分头行动,然后趁机行凶夺取财物。你看,布莱克先生的衣袋可是被翻过了。“可是兰格何必如此?难道他想把我们一个一个宰了然后满载财物驾驶马车扬长而去?”威尔逊提出异议。“正是因为这些都不知道,”我说,“才使这起惨案更加可怖。总之,我们不要再单独行动了。”
于是大家又胆战惊心地坐了下来。我点燃一支烟。恐惧还是压不倒睡意。大家又入睡了。
一个女人在黑暗中盯着我,黑色的卷发披散着,脸如纸一般惨白。“葛拉斯……”她轻唤,声音仿佛在另一个世界颤抖,“葛拉斯……”
当我昏昏沉沉地醒来,恐惧与不详的预感再次占据我的心头。当我睁开眼时,不禁倒吸一口凉气——那柄杀死老布莱克的匕首被拔了出来,更恐怖的是:它被转移到了平克的胸口。我这时才真正地惊恐了。到底是谁,这风雪中的杀戳者?如此残忍地杀害两条生命!是兰格吗?在这黑暗的布满灰尘的凶宅!
我再也忍受不住,大叫起来。
只剩三个人了。我们围着壁炉坐着,沉默着。
风呼啸着好像在发生在屋中暴行而咆哮。我又听见了那梦里的低吟,“葛拉斯…葛拉斯…
这所屋子似乎真的承受不住风雪了,散架一般的无力地呻吟。狂风肆虐,雪花纷飞。没有人再能平静坦然了。
“窗户没关好。”威尔逊说,“壁炉里的火都快熄了。”我这才感到寒冷。“应该是在隔壁,我去看下。”他说着站起了身。我也站了起来。“我去旁边检查一下。安娜,不用怕,就在旁边。”我说。
威尔逊走到另一间屋子。风雪的巨大噪声使这里完全听不到别处的声音。风裹着雪花由一扇开着的窗冲进来。威尔逊低声骂了句,关上窗。他回身时却愣住了,眼珠子都快掉出来。因为一个人举着滴血的匕首正盯着他,而那个人,竟然是——没错,就是我。
“葛拉斯……是您?”他结结巴巴地说。我微笑着走近:“没错,就是我,吉姆·葛拉斯,温泽·格拉斯的儿子。”“怎么……怎么会!”“你放心,在杀死你们之前我都会让你们知道死的原因。”我的声音听上去非常甜美。“我…们?”“先是兰格,再是布莱克,再而平克,最后是你。我趁你们熟睡之际刺死兰格,藏在马厩的草堆中,却被布莱克撞见。于是我干掉了他。然后,我点燃那支特制的雪茄,让你们入睡,再杀死平克。本来我还在考虑要不要放过你,可你竟不听我的劝告,独自行动……”我把他逼到角落。“可是……为什么!”他绝望地大喊。
“二十年前,兰格侦探、平克警察和威尔逊警官侦破惨案,逼得温泽·葛拉斯——我的父亲自杀。我的祖父犯心脏病而死亡,祖母因痛心撞墙自尽,母亲精神失常,今年秋天刚死。他们三个,也就是你们三个的父亲害得我们家破人亡!父债子偿,你们还不该死吗?“我狞笑起来,“这么多年来,我随身带着匕首,四处漂泊只为作个了结。现在……我终于……”我挥刀刺了下去。“住手!”一声叫喊划破黑暗,可是晚了,匕首刺进了威尔逊的心脏,他那惊惶恐惧的表情永远定格了。
我回头一看,罗*小姐站在门口,一点儿也没有慌张的样子,那双眼睛好像是在燃尽的死灰,不能在复燃一般的绝望与平静。我顿时感到暴风雪都停住了。“我刚才在你的旅行袋中,发现了布莱克先生和平克先生的钱夹。你为了栽赃兰格先生,故意偷走了它们,不是吗?”罗*小姐冷冷地说,“实话告诉你吧,我不叫安娜·罗斯,我叫安娜﹒罗斯·卡斯维尔,卡斯维尔太太的女儿。我初遇你时,就知道你的身份。但我不点破,因为…我认为你是真心爱我的。”说到这她的声音似乎哽咽了,但仍然昂起头继续说,“我早已知道死亡事件的真相,却还想竭力为你寻找无罪的证据,可是——”她晃晃手中的钱夹。
这回轮到我慌乱了,手都不知该往哪儿放。
她没有看我,只是无神地望向窗外的风雪,缓缓指向门口:“我不管你怎样,赶快离开我的屋子!我不想再见到,杀人犯葛拉斯!”
我由她身边跑出门去。与她擦身而过的一瞬间,我看到一粒莹亮的泪珠划过她白皙的面庞。
我跌跌撞撞地跑出门去。残忍地风无情地割裂我皮肤,尸体般冰冷的雪在我身上融化成水,我却无知无觉。我就这样迷茫地跑了不知多久,直至跌倒在雪中。我回头看,却被这场面惊呆了——一团雄壮的火焰燃烧在山坡上,炽热的火光照亮了整个荒原。
火光中,我迷离地看到:温泽紧紧地抱着艾琳,艾琳惨白的手无力地扶在胸口的匕首上。温泽泪流满面地大喊,“可是你为什么要离开我?艾琳!你回来呀!不要再做卡斯维尔夫人了啊!不好吗?我要你做艾琳·葛拉斯!听见没有?葛拉斯夫人!”艾琳无神地望着正前方,哀伤地笑了:“为什么这么晚呢?温泽,你早点回来该有多好……”残酷的风雪淹没了温泽声嘶力竭的哭喊。
第7篇:高一作文
鹏举万里,需仰仗六月扶摇;冰冻三尺,绝非一日之寒。我们要直面自己,勇于认错。“虚心竹有低头叶,傲骨梅无仰面花。”孙教授提醒了出言不逊的郝同学,而郝同学却不悔改这不正是不知悔改而妄为吗?
勇于认错,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担当。在今天这个虚华而又浮夸的年代,要保持一份谦虚实属不易。因为我们要拥有一颗勇于认错的心,让自己即使身处这个浮夸的时代,也能活出自己的潇洒。
还记得那个骁勇善战,纵横疆场的将军廉颇吗?身居高位的他,铮铮铁骨,一身是胆,从未对谁弯下过他的腰身。但是,在面对蔺相如的时候他却低头了。他知道他走错了,做了不对的事;他更知道为了国家的利益,为了大局着想,他必须低下头。犯错并不可怕重要的是对待错误的态度,廉颇勇于承担自己的错误,最终在历史上留下了千古美名。
由此可见保持一颗勇于认错的心,终会成就一世英名。
创造了美国梦书写了美国历史的人—摇滚天王——迈克尔·杰克逊,年少成名是家喻户晓的童星。一路走来,他也犯过错,却因为是名人,受到的非议让人难以想象,但他都一一接受了,他不厌烦地一次次在媒体前解释道歉。非议几乎伴随了他的一生,但他并没有因此而逃避,而是勇于接受这些非议,逐渐成为人群中的闪亮明星。一颗勇于接受别人挑错而积极反省的心必不可少。
相当于那些勇于认错的人们,那些面对错误千方百计遮掩,甚至变本加厉的人们显得是哪样的可笑与不堪。他们都没有一种勇于担当自己错误的态度,也注定了他们不会成为被人们尊重的人。
正如我们的文学大家们虚心接受读者的“挑刺”我们每一个热都要有一颗勇于认错的心,不能回避。
一颗勇于接受挑错的心,反映了一个人的学识,能力,品格,反映了一个人的灵魂;一颗勇于接受挑错的心,可以使你不断成长,不断进步,不断超越自己!
责我以过,当以虚心体察,不必论其人如何,局外之言,往往多中。勇于认错,应当是永驻我们心中的第一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