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日活动总结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8-16 14:24:38

第1篇:权益日活动总结

根据《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质检办〔20xx〕181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做好系列宣传活动,制定了《贵州省质监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要求省、市、县三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各自宣传活动方案,细化工作内容,紧紧围绕“质量提升,共促发展”的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质量信息发布

(一)召开“315” 主题新闻通气会。3月10日,通过专题新闻通气会向媒体预报“315”期间质监活动安排,并通报了全省质监系统20xx年执法打假情况及典型案例、20xx年及“315”期间执法打假工作重点、全省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建设及电梯困人应急救援处置情况。贵阳电视台法制频道、贵州广播电台综合新闻广播、贵州交通广播等电视台和广播电台,贵州日报、贵州都市报等6家平面媒体,新华贵州频道、多彩贵州网等10家网络媒体进行了相关报道。

(二)多渠道发布质量信息。一是在省局站发布护眼台灯等消费常识3篇。二是组织机电技术专家和13家较大规模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并在网站发布会议内容。三是联合贵州卫视百姓关注栏目,邀请专家拍摄制作了以电源插座、电线电缆和电饭锅质量比对为主要内容的'“315说质量”专题节目3期,连续在3月14、15和16日百姓关注黄金时段滚动播出,节目播出期间收视率较高,宣传效果明显。

(三)筹办“315”电视主题晚会。3月14日至16日,遵义市质监局联合相关部门精心筹办播出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遵义市20xx年“315”电视主题晚会》。在晚会上向观众报告了20xx年主要工作成绩以及20xx年工作措施,让市民对质监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主题晚会还对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和执法打假案例进行展示和精心讲解。电视主题晚会突出了质监特点,更加贴近民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一)深入开展“质检利剑”、“农资打假下乡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建材、汽车及其配件、特种设备、食品相关产品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健康和安全的各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3月,全省共检查企业 1730家次、查处违法案件158件,查获违法产品涉案货值金额511.5万元,查办大要案件5件。

(二)开展“315”安全销毁“黑心棉”等系列活动,集中销毁1530床价值近7万元的 “黑心棉”。此批 “黑心棉”是不法商贩用废弃棉衣、棉被以及从垃圾堆中捡来的带菌棉和垃圾棉加工制成,含有大量的致病细菌和有害微生物,会极大地危害人体健康。执法人员还走访南明区在建工地,查看了4个建筑工地集中住宿务工人员床上用品,对不合格棉絮进行了现场处置。

三、提供质量技术服务

加大12365产品质量举报投诉热线宣传,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对受理的群众举报投诉及时组织查处。3月份“12365”举报投诉中心共接到电话、信函等业务398起,办结349起,办结率88%。通过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网络向全省手机用户中发布质检“12365”公益信息10万余条。同时,向全省广大消费者发放了“12365”环保宣传购物袋1万个,播放汽车执法宣传短片,大力普及识假辨假知识,鼓励消费者积极拨打1236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维权,着力提升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努力营造质量诚信氛围。

3月15日当天全系统各地各单位积极走上街头、进入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服务活动。现场发放质量相关宣传材料3万余份,宣传珠宝、白酒、电线、家用电器等产品在选购和使用方面的常识;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200人次,介绍常见消费侵权行为和表现形式,呼吁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血压计、珠宝玉石、家用电热装置、等产品提供免费检验检测服务;结合职能特点,对企业开展名牌培育帮扶指导、标准自我声明服务活动。

第2篇:权益日活动总结

20xx年是“3·15”活动确立的第xx周年,作为一个以法学为特色专业的大学,为了宣传和展示二十年来的普法成就,全面落实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更好的服务广大消费者、维护其自身权益,推进消费者维权意识,民商法学院决定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号召,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精心筹划,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系列规模大、范围广、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法治精神。开展“3·15”普法宣传系列活动。下面我将对我们这次活动进行总结。

我们这次活动是我们民商经济法学院成立以来第一次活动,从活动的效果来看我们这次活动的预期目的达到了。我们这次活动主要由民商经济法学院学生会实践部承办,由宣传部、公关部配合完成。在安宁区工商局的配合下我们在陪黎广场进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宣传活动”作为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我们学法、普法的目的达到了,在对公民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过程中,我们每一位干事都很认真,既发扬了我们法学专业学生普法奉献的精神,也体现了我们新一代大学生的素质。在学校我们进行宣传的时候,得到了我们广大同学的.支持,对于我们组织者来说有这样的成果,我们很欣慰!在活动中有什么做的不到位为的地方还请领导批评指正!

在巩书记、李老师的指导下,在我们每一位学生会成员的积极配合下“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律宣传活动”圆满成功。在此希望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将我们的每次活动都搞出特色,绽放光彩!

第3篇: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提高学生消费维权的能力,培养健康安全的消费意识,近日,烟台市牟平区海德小学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活动举行了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大手拉小手等一系列活动,教育学生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过升旗仪式,学生了解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来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内容以及消费者投诉电话为12315。

随后,各班召开主题班会,班主任从生活中常见的.食品安全入手,向学生们介绍了“3.15”的相关知识。购买食物时,要看清食品安全标志,不要购买“三无”食品。在日常消费中,发现假冒伪劣商品,要及时向工商、消协等部门举报。

海德小学还举办了小手牵大手活动,发放《致家长一封信》,让学生将“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相关知识讲给自己的父母听,向更多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让消费维权教育真正走进社会,走进每一个家庭。

第4篇: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20xx年消费维权年“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主题精神,围绕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市委、市政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工作要求,落实好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更好服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需要求,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市消费者协会突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以安排要早、声势要大、宣传要广、影响要深为要求,从2月18日开始拉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序幕。

一是开好动员会。分管领导召集并主持召开全局宣传动员会,动员各机构以消费维权民生实事为抓手积极参与和配合,开展好各活动区宣传工作。

二是开好培训会。组织55家“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动员及业务培训,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活动推广。

三是作好创建活动动员安排。组织55家“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企业负责人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创建活动工作动员和工作安排,发挥服务站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是分析通报20xx年消费投诉热点、难点工作,开展市场专项综合检查。严厉查处网络消费、食品药品、质量违法、假冒商标、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五是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监督站的优势,做好“3·15”期间的宣传、义务维修服务活动。利用近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现场活动,为广大消费者开展送法律知识、送咨询服务、假冒伪劣商品展示、义务维修及消费体验教育引导活动。

六是利用宣传栏、广电网络开机画面、XX报刊专版,XX民情直通车采访报道投诉调解、专题访谈宣传消费年主题精神。

七是向消费者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维权知识》擦亮眼睛、远离陷阱)宣传册20000份。

八是“3·15”前夕开展20xx年第一批“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承诺创建活动,对15家达标企业在“3·15”活动启动仪式上授牌表彰。

九是筹备“3·15”活动启动仪式,开展现场政策法规咨询服务、企业咨询服务及产品宣传展示、典型案例展板及真假商品鉴别展示、相关法律、法规有奖知识问答、现场受理并解答消费者投诉等服务工作。

第5篇: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倡导诚实守信的和谐社会理念与氛围,增强我市企业、个体户诚信经营的诚信意识,维护市场交易和消费安全,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深入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紧密围绕20xx“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积极构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韶关市消委会联合韶关市工商局在“3.15”期间做了一系列宣传纪念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新《消法》及相关配套规章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载体,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和送法进农村(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法》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配套规章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新《消法》实施一周年主要成果,提升全社会对新《消法》实施的关注和认可,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新《消法》及配套规章的良好氛围,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召开“3.15”宣传活动新闻通气会

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在3月15日前,邀请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其他网络媒体等,召开以消费维权为主要内容,同时涵盖工商部门职能业务的“3.15”宣传活动新闻通气会,强化消委会与工商部门在消费维权等各项工作情况和深度报道,让消费者、经营者和其他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有关公共信息资源。

三、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贯彻落实中消协“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的年主题宣传工作,20xx年3月15日,韶关市消委会联合韶关市工商局在韶关市百年东街爱情广场举办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市人大副主任林平杰、副市长王伟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门李晓林、市工商局局长欧新全等领导同志的.亲临现场参加活动、指导工作,并作了重要讲话;26家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律师代表参加了活动,并设点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活动现场为20xx年度“消费维权之星”、20xx年度“诚信单位”代表以及20xx年“正版正货承诺”单位颁匾授证。

现场活动通过开展文艺汇演、假冒伪劣商品展示、消费维权知识有奖问答、向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咨询、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及立即查办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法行为等各种形式,向广大消费者传播科学的消费理念和消费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倡导企业诚实守信经营,重视产品、商品质量,重视企业信誉,重视消费者权益,呼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营造出浓厚、和谐的“3.15”节日氛围。活动现场向群众派发各类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500多份,现场受理消费投诉28宗。活动期间,市打私办、市食药监局、市财政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在韶关市东郊垃圾填埋场对20xx年以来查获的7批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冻品共13408件(约180吨)作无害化销毁处理。

四、在公众媒体平台开设专栏专版开展宣传

以韶关民声网为平台详细解读今年“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活动主题、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新《消法》实施一周年、解读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发布消费警示、刊登典型维权案例、展示部分优秀企业的良好形象,为广大消费者送去维权知识,提升维权视野,进一步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安全消费。在《韶城一周》开设315专版,隆重庆祝20xx年韶关市3.15“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主题宣传活动,并刊登同贺单位名单,在专栏中介绍新《消法》的各个亮点及与旧《消法》的区别,同时刊登各20xx年度“行业十大诚信企业”(候选)的企业文化。

第6篇:权益日活动总结

第一部分:

活动目的与意义:

从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立3。15为每年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起至今已经过了10几个年头。10几年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活动来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组织的义务。权益部作为一个以维护广大同学利益为宗旨的学生组织,借这一契机,围绕“信心 科学 消费”为主题,通过组织活动向广大学生宣传相关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希望能够扩充同学们维权知识,方便同学权益受损问题能够得以反映,及时帮助同学解决。

第二部分:

活动过程:

(一)前期准备:

1。 收集关于校内连锁超市的调查问卷的问题,整理相关消费与法律的温馨提示的材料,及筛选权益部上学期的成果照片集;

2。 查找相关的消费视频并设计现场知识问答的题目;

3。 针对活动所需的横幅,宣传单,奖品等,在权益部的努力下,“超兴旺”超市倾情赞助了本次活动;

4。 联系校电台,通过校电台在3月11日至3月13日三天于全校进行宣传;

5。 制作两张宣传海报,与成果照片集一起张贴在院门口的展示及活动当天的一区展板上;

6. 在经过分团委的前提下,组织各班班长或团支书开会,通知本次活动的相关事宜。

(二)活动当天

1。 3月14日11:00至13:00 ,我们分别在一区,三区广场开展活动,现场分发问卷调查,并设投诉点当场接受投诉;

2。 3月14日19:00至21:00,我们于文1—404播放消费视频,并进行消费知识竞答。我们还邀请到了主席团成员俞江明,张海玓,王沁与现场同学一起观看。

(三)后期活动:

1. 整理相关调查数据,采访和投诉的结果;

2. 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向他们反映并解决问题;

3. 将此次活动的总结及成果在院报上发表,并通过校电台在学校

内展示部门的成果。

第三部分:

活动的自我评定:

(一) 值得肯定:

1。 权益部的所有成员(分成各个小组),在活动方案提出

到实施的半个多月里,每个小组各司其职,协调工作,从而为这次活动的.成功举办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2。 我们定期召开例会,每个小组汇报本阶段自己组的工作进

展,并商讨接下来的工作安排;

3。 本次活动所需大部分的经费,横幅,奖品等,权益部自己拉赞助,成功取得了“超兴旺”的友情赞助;

4。 印制的595份问卷调查在活动当天高质量的全部完成;

5。 所选的视频能够联系当前时态,对大学生而言具有较大的意义;

6。 提供投诉平台,使得同学们权益受损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反映(总结末附上此次活动收集到的投诉问题)。

(二)不足之处:

1。 白天的活动:一区,三区广场的人流量考虑欠佳,导致一区三区问卷调查的份额分配不妥;

2. 晚上的活动:

①。 知识竞答,猜价格等环节举手回答的人过多,没能保证坐在靠后的同学有较多回答的机会;

②.对于现场的气氛考虑欠佳,尤其是猜价格环节,现场的秩序有点乱;

3。 消费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

(三) 改进措施:

1。 细节之处尽量考虑到位周全,做到以不变应万变;

2。 到宿舍分发消费与法律的温馨提示。

第四部分:

活动意义:

通过本次活动的举办,“消费权益与义务”这一概念在同学们的心中得到了更好的诠释,也体现出了当代大学生对于法律的重视与了解,展现出新时代大学生的风貌。根据收集到的投诉问题,我们会尽量帮同学们解决,使得同学们有个更好的消费与生活的环境。

此次“3。15”系列活动的开展整体上而言是成功,虽然还存在缺点,但是我们会及时改进,增长经验。权益部在本次活动中获益匪浅,相信权益部在今后的活动中会做得更好!

第7篇: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了切实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扬子卫浴领导积极组织动员,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文件以及活动目标。积极组织动员,通过多种方式对活动进行大力宣传,力争将有关文件落实到实处。并以“诚信3。15,开心欢乐购,扬子卫浴亲情钜献”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以便于促进各活动当天,消费者们络绎不绝的前来参观、了解、购买产品,我们的工作人员热情耐心的向消费者介绍产品知识以及解决消费者的疑难困惑,做到“诚信3。15,开心欢乐购”,让消费者们消费在阳光下!

通过此次活动的有效顺利开展,真是实现了扬子卫浴“诚信3。15,开心欢乐购”的目的,通过公司上下的'努力收到了良好的成效,受到了广大社会用户的一致好评。不仅提高了扬子卫浴的良好声誉,更加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从活动开展过程中真正体现并提高了扬子卫浴队伍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同样对扬子卫浴大发展壮大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诚信”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障,更是公司发展的有力推手,在扬子卫浴的长期发展路途中。

第8篇:权益日活动总结

xx年3月13日上午,xx上空飘起细雨,气温骤降,但是在新时代广场上却聚集着一群情绪饱满、热情高涨的人——由县委宣传部、xx市场监督管理局、xx消费者委员会等多部门联合组织的xx“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正在这里开展。

和历年一样,此次“315”活动除在城区新时代广场中心会场开展之外,青峰、军店、化龙等乡镇均设立分会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这种方式将信用经营、信用消费的理念进行了深入广泛的传播。

在城区主会场上,首先由xx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负责人陆龙权同志致辞以及经营者代表新时代商务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承诺发言。随后,xx人民政府副县长丁选清同志讲话,他表示:xx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xx脱贫摘帽年,是实施“十三五”中期规划的'关键之年。建立消费领域信用体系是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的首要任务。各相关部门要针对新形势,强化新措施,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

这次“315”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不仅有各职能部门查处的典型案例和消费警示发布,还有打假成果展示及真假商品鉴别;不仅有视频资料播放,还有现场咨询和投诉,提醒经营者诚信经营,让消费者理性消费,呼吁大家用良好的信用行为共筑和谐的消费环境。

第9篇: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宣传“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在今年3月15日前,xx市消协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都取得了预期效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xx年3月14日,xx市消费者协会联合xx市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食药局等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召开纪念xx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维权发布会。同时邀请xx市新闻界、企业界和消费者代表参加,公布了十大消费热点。

二是召开座谈会。xx年3月10日在工商局6楼会议室召开部分驻济大型服务类企业座谈会。

三是开展各类讲座。2月,为提高消协系统工作人员工作能力,xx市消协组织新招入人员进行了培训。3月5-7日,市消协副秘书长甄涛到xx市大型服务企业进行授课。3月27日,举办了全市消协系统工作人员新《消法》培训班。

四是开展知识竞赛。《xx市消费者协会在3、15前期组织了“安利”杯学习新消法知识竞赛。

五是在3月15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申诉举报受理活动。按照上级消协总体部署,在自身开展活动的同时,统一部署各县(市)、区消协3·15期间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制作宣传展板21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7万份,;通过电视、广播和报纸发表宣传稿件20余篇。

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3

面对近期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为了了解我校学生生活中面对的消费权益问题以及自身维权意识的强弱,同时普及维权知识、引起同学们对消费权的重视,我们在文理学部和信息学部范围内举行了一次随机的街头访问活动。

针对本次采访,我们做出如下总结:

1、绝大部分受访者都对3、15有一定认识,然而仍旧有部分同学不甚了解。

2、消费权益问题在受访人群中普遍存在。其中校内的较少,大部分存在于网购以及校外的店铺和餐厅,尤其是小摊贩以及小型餐馆。

3、受访者表示大致知道维权手段,具有维权的意识,但很少或者没有尝试过,具体的`流程并不清楚。

4、遇到权益问题,同学们的首要想法是与店家或客服沟通,失败后再采取其他措施。而且是否维权常常与商品的价格挂钩。

5、同学们反映有时遇到消费权益问题尽管知道维权方法也不采取行动,往往是因为维权成本太高,太麻烦,太花时间、效果未知。

6、为了更好的维护消费者权益,同学们认为不仅应该进一步加强监管,还要简化维权途径。

7、对于3、15消费权益日,有同学认为有其存在的必要,可以让社会重视消费者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问题;然而也有同学反映似乎一整年的消费问题只有这一天得到重视,平常的时候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消费者的地位没有实质性的改变。

第10篇: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企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共鹰潭市委宣传部、鹰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鹰潭市消费者协会紧密围绕“消费与安全”这个年主题,结合实际、精心准备、认真组织、积极创新共同主办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纪念活动。

一、领导重视、指导思想明确

高度重视成立了3·15活动组委会,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通知》,就活动内容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3月5日下午,又专门召开了3·15活动工作会议。在会上,通报了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由与会同志共同讨论,各单位领导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就本单位的准备情况作了介绍。市委宣传部李云副部长强调要求: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二是认真落实注重实效;三是协调配合不断创新,一起努力把此次3·15活动开展好。

二、精心策划、周密部署

为确保3·15活动圆满成功,鹰潭市消费者协会做了大量工作,对社会各界进行了广泛的动员和宣传。

1、组织市场检查。活动期间,根据市政府和市工商局的部署安排,工商、质监等部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和打假活动,重点放在食品安全、农资市场、名烟名酒、化妆品几个方面。通过检查,没收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处理了一些不法商贩,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市场。

2、开展街头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活动现场搭起了咨询台,工商、质检、价监、药监、房管、盐务、烟草、旅游及消协等10余家单位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为消费者解疑答惑,提供咨询服务;同时推出消费维权成果大型展板20余块,展示各部门、社会各界的维权成果,向消费者介绍消费知识和消费信息。

3、鹰潭市时代广场活动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受理消费者咨询195人次,受理投诉30件,主要涉及电动车、服装、食品、药品、商品房等方面。

三、效果显著,社会反响好。

20xx年的3·15活动,通过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在突出效果、注重实效、扩大影响等方面狠下功夫,使整个活动有声势、有内容、发动广泛、重点突出,做到了报刊上有文章,广播里有声音,电视上有图象。既培养了消费者正确健康的安全消费意识,又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使“消费与安全”的春风飞进鹰潭市的每个角落。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血液连接你我”“分享生命,捐献热血”。活动当日,省卫生计生委对15名无偿献血先进个人颁发了西宁市第三届“献血之星”奖牌,并对20xx—20xx年度在无偿献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25家单位进行了表彰。

第11篇:权益日活动总结

今年3月15日是第x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校“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主题是“普及维权知识、依法正确消费”,采取多项措施对学生开展消费维权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引导同学们争当“合格消费者”。

一是通过国旗下讲话、黑板报、橱窗等形式大力开展有关“3.15”消费维权、消费指导和消费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消费知识,引导学生正确消费、合理消费,提高对商品、食品真伪、优劣的辨别能力。

二是学校要求各班主任老师利用班会、少队会阐述什么叫维权?为什么要维权?怎样维权?让学生了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会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是该校开展了“3.15”维权进校园活动。学校倡导学生到附近经销点,开展小食品、假货大识别小记者调查活动;并要求各班主任组织学生出一期以“诚实守信”、“消费与环境”为主题的手抄报,并进行评选。

四是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食品、假货识别活动。通过让学生发放有关“3.15”宣传材料,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消费安全、节约资源、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明确消费者应享有的权益等法律法规。

活动的开展使同学们进一步了解消费者的权利,有效提升同学们自我保护意识,为广大师生提供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第12篇: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了隆重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认真贯彻落实“依法监管、阳光消费”年主题,xx检验检疫局按照《xx检验检疫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x办〔 20xx 〕x号)和市政府、市消协的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加强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活动总结如下。一、领导重视,全面部署。xx检验检疫局在接到省局通知后,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指定董新吉副局长负责整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抽调局内相关人员组成宣传策划小组。围绕“依法监管、阳光消费”的活动主题,充分结合xx检验检疫局实际情况,突出在加快提质增效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细致制定宣传方案,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活动宣传,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宣传、积极行动。xx检验检疫局按照既定的宣传工作方案,走进企业、走上街头、走近群众,积极宣传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普及进口消费品辨别和采购知识,提供进口消费品维权渠道,让每一位群众了解检验检疫机构认真履职,依法监管;让每一个消费者放心购物、阳光消费。

1.积极营造宣传氛围。xx检验检疫局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坚持广泛性、通俗性、多样性和实效性的原则,大力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版面和宣传手册、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等多种方式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深入群众传播知识。xx检验检疫局积极参与市消协组织的“3.15”集中宣传活动,深入群众广泛宣传进口消费品辨识知识,切实提高维权意识。xx检验检疫局的宣传展板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群众介绍了检验检疫职能和把关成绩,吸引了众多群众驻足观看。xx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积极的向来往的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宣传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普及检验检疫相关知识,重点介绍了进口食品的辨别和选购注意事项以及进口汽车报检流程和维权知识。

3.加强与媒体联系。宣传当日xx检验检疫局邀请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xx晚报全程采访,对宣传活动进行全方位的`报道,让全市人民通过《xx晚报》了解检验检疫工作和掌握进口消费品的辨识和选购知识,扩大宣传效果。

三、效果显著。整个宣传活动走进企业xx家,发放宣传资料近xxx份、接受群众咨询xx余次。有效引导了广大消费者树立了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提升了进出口企业诚信经营理念,增进了广大消费者与进出口企业对检验检疫机构的了解,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树立了检验检疫局良好形象。下一步,xx检验检疫局将以这次宣传活动为契机,严格依法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守法企业的正当利益,全力构造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和阳光透明的消费环境,为地方外向型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第13篇:权益日活动总结

3月15日,x区局市局专卖工作要求,联合涵江公安、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活动内容有相关法律宣传、真假烟鉴别服务,现场咨询、非法卷烟销毁等。各项活动紧扣3、15活动主题,收效明显。

一、领导重视、准备充分。

从三月初,我局就开始展开酝酿,成立了以蔡国松局长为组长的3、15活动管理办公室,与其他单位、部门进行协调,安排出了详细的计划日程,并对系列活动的落实情

况进行监督。

二、组织有力、活动满意度高。

1、宣传活动。为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及自我维权意识,x区局在办公楼门口设置法律宣传咨询点,为消费者现场提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疑难解答、真假烟鉴别讲解、受理投诉、咨询服务,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卷烟打假社会氛围。

2、假烟销毁活动。x区局与x区公安部门一起,对上一年度查获的'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在梧塘镇郊区进行集中公开销毁,进一步震慑卷烟违法分子。本次活动共提供现场咨询服务300多人次,分发《专卖举报宣传单》800多份,公开销毁查获的非法生产卷烟21个品种规格共计2356、3条,烟丝1640千克。

第14篇:权益日活动总结

为认真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按照市、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的要求,提高全社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共创和谐社会,我镇精心组织、积极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现将我镇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情况。

一、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我镇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制作了形式新颖、主题鲜明的横幅、展板等宣传工具,组织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10多种以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现场发放宣传册、宣传单等,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

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兽防站联合出动,组织开展对食品、农资、学生用品等重要商品的专项执法检查。此次专项检查采取了多种形式,一是检查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重点查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二是检查索证索票是否合法有效、进(销)货台账记录是否完整规范;三是检查是否存在经销“三无”、过期、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及产品,经销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商品行为;四是检查是否存在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总之,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提高了消费者的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了广大企业生产严把产品质量关的自觉性,促进了我镇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大力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服务,把我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推向新的水平。

第15篇:权益日活动总结

3月15日,消费者又迎来了自己的节日——消费者权益日。我局以“3·15”维护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契机,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郑质监发﹝20xx﹞15号),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和宣传载体,向社会推荐名优产品,大力开展“3·15”质量维权、质量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现将开展活动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到位

为使本次“3·15”活动得以有条不紊的开展,我局在2月伊始便开始着手制定今年“3·15”活动计划。计划的制定,充分结合了质监工作职能和中牟县区域经济特征,内容涵盖了质量、标准、计量、食品以及特种设备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全局十二个科室都从不同角度落实了具体的工作计划。

二、积极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3月15日上午,为做好宣传咨询活动,在最繁华地段设立咨询服务台,派出了专业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3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维权服务活动。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前来咨询。

一是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举报的信箱,接待消费者和群众的投诉举报,发动全社会提供重大案件及其线索,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案源。

二是运用板报、条幅、宣传手册等法律法规宣传载体,向社会宣传维权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三是组织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设立现场举报投拆、检验速测等多种服务项目,突出工业产品类、3C认证产品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等质量安全知识的.法律法规宣传。

四是让百姓了解计量、关注计量、从中得到实惠,我局组织人员零距离走进“青年路”社区、“东风路”社区、走进大街小巷,围绕老百姓普遍关注的“民用四表”、“医疗卫生在用计量器具”、“出租车计价器”、“食品定量包装”、“眼镜配制”进行宣传,为现场群众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咨询等,解答民生计量、食品安全等问题,设立宣传台,向社区群众宣传有关质量、计量知识,携带标准检测设备,免费为社区群众检定称量器具、血压计、检测眼镜。活动当天共免费为社区群众检测血压计46台、眼镜32副、换镜片11个,电子秤15台(件)、台秤12台(件),发放宣传材料1800多份,接受咨询150多人次。

此次活动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在全市营造了“质量兴县”的良好氛围,让百姓更好的了解到质量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

我局在做好质量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同时,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现场讲解、谈话了解、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业产品类、3C认证产品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等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督促了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效果显著

“3·15”已悄然远去,但我们的维权行动的步伐却没有停歇,我们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使命依然在肩。为此,我局将紧抓“3·15”契机,进一步开展各项工作,强化监管、热情服务,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企业的正当利益,提高了广大消费者及广大企业的质量法律意识,也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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