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法制办工作总结
XX年法制办工作在办公室的领导下,在市法制局的指导下,通过科室人员的不懈努力,正在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按照办公室目标责任制的要求,我们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重点,以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工作,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下面就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纲要》,扎实有效地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认真学习了市委宣传部、市法制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宣传工作安排通知》和市法制局《关于开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宣传年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对贯彻落实《纲要》情况进行了安排。
1、组织购买了《纲要》学习资料,要求机关工作人员要树立严格依法行政的意识,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抽出一定时间认真学习和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要通过学习、贯彻《纲要》,推进政府依法行政;
2、对《纲要》的进一步宣传确定了负责人、联系人和撰稿人,把宣传工作落到了实处;
3、12月7日上午邀请西北政法学院的王麟教授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厅,为机关干部及执法人员全面讲解了《纲要》出台的背景、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和措施等,共计有300多人参加了《纲要》培训;
4、计划在XX年对所有执法人员再进行一次集中培训,进一步深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把贯彻《纲要》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科室人员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能不断加强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认真学习讨论、记笔记、写心得体会和党性分析材料,使科室人员更新了观念、转变了作风。同时科室人员还不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如《行政复议法》、《劳动法》、《土地法》、《信访条例》《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有力地推动了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XX年统一参加了市局组织的《纲要》培训,通过认真听课和看书学习,明确了我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树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三是为了使区政府领导便于学习,掌握要点,准确应用,力求做到依法行政,科室摘录了《行政复议法》、《信访条例》学习要点,印发给各位领导参考学习。
二、不断总结行政复议工作经验,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程序
公平、公正、公开办案,对疑难案件,除向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了解情况外,还主动深入到现场及申请人家中查看和了解情况,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搞清案件的前因后果,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向分管领导汇报后,拿出正式处理意见。如绿康公司的案子有新闻媒体介入(《三秦都市报》),区政府领导非常重视,分管领导亲自参与,经过科室工作人员的认真调查,严格按照规定作出了维持的决定,并对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使这件案子顺利办结。截止11月底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0件,受理6件,不予受理4件,办结5件,正在办理的1件。同时认真对待来行政复议的群众,耐心解释国家的'法律、法规。如退休教师为过节费提出申请复议,我们作出不予受理的复议决定,但是许多退休教师想不通,两周共有九批退休教师前来询问,科室的同志都不厌其烦的一一进行解答,终于解开了他们心理的疑问,得到了他们的肯定。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制度,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
XX年通过科室认真审查区政府制发的文件,向市局报送备案了4件范性文件。
四、按照“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的要求
确立执法为民的观念,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做到“一条主线”、“两个目标”、“三个合法”、“四个明确”。即:贯穿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条主线”,实现既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又要提高行政效率“两个目标”,做到执法主体、执法行为、执法程序“三个合法”,确保执法的依据、责任、权限、手段“四个明确”。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规范化的行政执法队伍,XX年为新成立的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的42名综合执法人员换发了《执法证》。6月份配合市局对我区原有的21个受委托组织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年度审验,各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执法过程中大都能按照规定程序执行,没有出现大的问题,市局对年审结果进行了肯定。
五、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3月份召开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交办会议,在交办会上对XX年办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并进行了经验交流,起到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促进了今年的办理工作,截止目前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80件全部办结。同时办理省政协委员提案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分别受到省政协委员王海棠和市人大代表陈恒利的肯定。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除了采取开交办会、电话催办外,6月2日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三家办公室还联合对交通局等6个重点部门的办理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促进办理工作的落实。
六、协助部门做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政府议题
区政府向区政协通报材料的准备、初审工作及人大、政协视察创卫、古灞桥、道路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法制工作情况能及时在《督查专报》或《灞桥信息》上反映。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对有的法律法规吃的不透,影响到案件的办理进度。在以后的工作中科室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办事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工作,使政府法制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2篇:法制办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这个目标,以法律参谋为重点,以文件审查为基础,以复议监督为主线,以证件管理为契机,积极推进政府法制工作。
一、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完善工作体系,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完善组织体系,加强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由我办牵头,报经县政府同意,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各乡镇和各部门均按要求建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及时传达贯彻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县今年相关工作。根据今年市委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明确了今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措施步骤和责任单位。三是签订了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书。根据要求,我办报经县政府同意,代县政府与各乡镇、单位签订了《**县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书》,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从规范决策行为、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服务职能等方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二)当好法律参谋,服务领导决策。一是积极派员列席县委有关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历次常务会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意见,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二是根据人员变动和实际需要,充实了6名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达到17人,完善了工作规则。工作中,对重大、疑难法律问题实行票决制,没有一件引起法律纷争。三是严格执行《**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有关领导批转我办审查的重大决策事项及时审查。上半年共审查重大决策事项118件次。四是根据《**县机关事业单位重大合同管理办法》规定,上半年共审查、修改有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共245件次,有效防范法律纷争的发生。五是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的要求,对其行政决策和行政管理中遇到的政策法律问题,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意见共60余件次。
(三)审好规范性文件,确保政令合法。一是严格执行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年初制定了《20xx年度**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凡未纳入计划又急需制定的,均按要求送县政府领导审签后再制发,进一步规范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程序。二是严格审查把关,始终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审查原则,提高发文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上半年共审查党内规范性文件2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三是根据相关要求,对20xx年以来有关“两违”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42件,其中:失效废止的2件,及时修订的.1件。四是按照规定及时将发布、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的结果报送市法制办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接受他们的指导和监督。
(四)管好执法证件,提升队伍素质。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验审工作。今年3月,我办严格按照规定,对全县的行政执法人员证件进行了验审。今年共审验执法证945个,其中:合格860个,注销85个。二是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的申办。凡未参加上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申办行政执法证件,不准上岗执法。目前,已申办执法证200余个,全县行政执法证申办工作正有条不紊的开展。
(五)注重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制发了《**县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从规范主体、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执法监督、组织保障7个方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强化执法检查。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执行行政执法自由权裁量权的相关规定,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今年的执法检查方案正在拟定。同时,加强了对各执法单位执法案卷的日常抽查。上半年,共抽查执法案卷19卷。三是建立完善了“两法衔接”监督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监督范围、监督方式、配合程序和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办法,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了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建成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明显增多。
(六)办好复议监督案件,加强层级监督。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规则。根据领导和人员变动,调整了**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定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办案细则,明确了复议工作职责,提高复议工作效率。二是畅通复议渠道,积极受理复议案件。上半年共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其中,确认违法1件,协调后撤回申请的9件。三是依法办理监督案件。上半年共受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3件,因当事人投诉而立案受理2件,其中:决定维持的1件,协调后撤回投诉的2件。
(七)抓好行政调解,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要求,我办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建立了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行政调解工作报告和信息报送制度,充分整合调解资源,实现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优势互补。我办牵头组织调处有重大影响和涉及全局的矛盾纠纷6件,其中行政纠纷5件,调解结案5件,正在办理1件。
(八)做好涉法事务,维护政府形象。一是严格落实《关于做好县政府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我县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明确应诉工作职责、程序及责任。二是对涉及政府及部门的诉讼,我办积极调查案情、收集证据、查找法律依据,积极应诉。上半年,我办共代理县政府办理应诉案件2件,参与办理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涉法信访事件和不稳定事件10件。同时,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办理行政、民事应诉案件7件。切实维护了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以事实服人,以法理服人,使所有案件均得到了圆满妥善处理。
(九)完善权力清单,促进公开透明。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清理优化行政职权,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是近年来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重点工作,我办高度重视。一是制发了《**县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有效促进了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二是建立了“一目录、一厅、二平台”运行系统,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对行权平台的案件录入、运行情况开展了两次督导检查,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确保了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察实时到位。
(十)开展典型表彰,推动示范引领。严格按照依法行政评估指标细则确定的标准,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比表彰,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由我办牵头,并报县政府批准,对20xx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5个先进单位和31名先进个人进行了全县通报表扬。
(十一)重视学习交流,提高业务水平。一是积极鼓励职工参加全国统一的司法资格考试,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二是先后派员多次参加省、市组织的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对相关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学习。三是组织县法制办和县法律顾问团成员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法律学习。四是为了加强信息交流和对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每月定期编印《依法行政》简报。
二、20xx年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继续发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作用,准确及时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继续依法办好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案件,创新行政复议、执法监督案件的办理方式,依法公正作出决定。同时,认真做好民事、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
(四)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审查、修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
(五)认真组织开展好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六)强化执法证件管理,加强执法队伍培训、考试工作,以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七)扎实认真地完成好今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理、深化改革工作中我办牵头负责的相关工作。
第3篇:法制办工作总结
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不断加大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力度。一是切实做好工作部署。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细化完善我市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把各单位落实年度任务作为监督重点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围并督导抓好具体工作落实。二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制度。牵头相关部门对《XX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办法》开展后评估,针对评估存在的问题,草拟《关于修改〈XX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及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报告文本和表格样式,报经市政府通过并在全市实施。三是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在原有考核标准的`基础上,制定20xx年度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考核评分标准,10月份,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台帐和案卷、召开行政管理相对人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市63个行政机关进行检查考核。四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草拟《XX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报请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为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市推行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
二、把握两个关键,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一是大力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做好新领证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4月份对全市161名新申领执法证件人员组织了学习培训,5月份组织134名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网上考试。为加强考核效果,转变以往书面考核形式,逐步推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标准化,在考试方式上首次采用网上考试,请XX市法制办派员巡考,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做好依法行政知识更新培训工作,6月13日,举办全市依法行政知识更新培训班,邀请省高院、省法制办领导,为全市各行政机关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法制工作人员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共计500多人,就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和《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进行了学习培训。二是积极推进部门法制机构履职能力建设。针对部门法制机构履职能力参差不齐、工作规范性相对较弱的实际,经过基层调研、问卷调查和广泛征集意见,起草并报请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部门法制机构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意见》对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局务会(办公会)制度、严格执行法制审查制度、强化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含重大决策事项文件)管理、加大法制监督力度和建立法律研判制度等五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进该项工作,采取以点带面分步推进的方式,选取5个单位作为示范点经予重点指导,并将示范经验向全市推广,较好地提升了部门法制机构履职能力。
三、抓好五个重点,不断加强政府法制监督。一是积极办理政府涉法事务。共承办市领导交办事项48件,审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51件,办理信访复查复核事项45件,代理市政府各类诉讼13件,主要涉及拆迁补偿安置、政府信息公开、房屋权属归属等问题。二是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组织起草、审核完成各类文件178件,政府合同3件,上报备案5件,备案审查2件,出具51份法律意见,确保了文件审核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20xx年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报请市政府废止规范性文件9件,宣布失效5件。对《XX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6个文件开展后评估,逐步将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常态化。三是努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先后召开联络员例会、专题会议等研究解决“两法衔接”的重大问题,就烟草局涉烟案件和卫计委非法行医案件移送工作进行研究,解决了相关案件的移送标准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确保了该项工作在全市稳步推进。四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成评查组,对国土等7个部门的执法案卷开展进驻式重点评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并要求整改,对其他部门报送案卷参加集中评查,共计评查案卷225卷。五是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1件,受理38件,不予受理3件,审结40件。通过严格行政复议审查、组织复议案件讨论、旁听行政案件庭审等活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法制监督功能,督促指导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第4篇:法制办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市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打造法治政府的要求,积极作为,扎实工作,认真履行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责,为服务十堰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总结如下:
一、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执法监督
1、合理安排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在认真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上,制发了XX年工作要点,从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严肃责任追究等方面明确了全年重点工作。
2、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年初,代市政府草拟了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报告,及时向省政府、市委、市人大汇报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省政府、市委和市人大的监督。
3、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全市法定行政机关为443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为xxxx个,受委托组织为289个,行使相对集中处罚权组织为54个;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编制数量为xxxx个,参公事业编制数量为xxxx个,其他事业编制数量为5427个,执法辅助人员数量为670个。
二、着力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严把抽象行政行为合法关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上半年,我办共审查市政府各类文件24件,回复省地方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7份,并对政府上网文件目录中的规范性文件予以甄别,有效确保政府及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2、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今年以来,我办共按照规定向省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1件,备案审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16件,基本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效防止了规范性文件违法现象。
3、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3月,与市财政局一起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对全市涉及税费优惠的文件、协议等进行了清理规范,并分类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审查。
4、扎实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先后对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全省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XX年工作方案》、《湖北省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工作规则》等文件予以转发,并印发了《十堰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XX年工作方案》(十府法办发[XX]3号),明确了全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同时,成立了十堰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指导小组,制定了《十堰市政府系统廉洁性评估专家工作规则》,并切实在实际操作中把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关,对未进行廉洁性评估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一律不予审核。
三、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能,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以来,我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运用听证、实地调查、调解和解等方式,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上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件,受理18件,不予受理2件,告知申请人向其他部门申请处理2件。受理的案件中,目前已审结12件,其中维持8件,驳回1件,调解后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3件,基本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2、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重大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告知行政首长制度、证据制度、调解制度、听证制度、案件审理专题会议制度等,并将制度落实到具体的行政复议工作中。同时,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行政复议案件材料立卷归档。对县市区和市直机关行政复议工作进行积极指导。
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高效优质办好涉法事务
1、精心服务,全力促进市政府依法决策。上半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共参加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及各类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12次,审查政府合同11份,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29份,参与地方立法权申报等其它重大涉法事务16件,较好地履行了法律顾问职责,为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
2、尽职履责,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今年以来,我办认真履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全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市州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审查汇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等相关工作,为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奠定基础。同时,扎实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对房县政府在城市管理及城管执法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了指导审查。
3、认真代理市政府涉讼案件。今年,我办代理了湖北省投资公司诉市政府借款合同纠纷应诉案件,先后2次代市政府赴武汉市中院出庭应诉,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回顾上半年的政府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下半年,市法制办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改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能,循序渐进、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促进十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早日实现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目标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一是研究制定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并做好准备迎接省政府对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二是继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清理工作,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三是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违法与错案责任追究制。
四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主渠道作用,依法化解行政纠纷。
五是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切实为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六是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七是认真做好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开展理论与实务研究。
第5篇:法制办工作总结
日前,法制日报刊登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关于对当前信访工作的观点,该观点认为,信“访”不信“法”,这种情况长此以往,会冲击法制的统一权威,增加社会治理成本。
因为,信访不受任何事实、证据、时效等确定性要求的限制,在个案中能够突破法律的底线得到利益最大化,目前已得到越来越多当事人的首选,其结果是,原本通过书信反应社情民意的陈情制度日益演化成为越级上访、闹访、缠访。法外解决误导了广大信访人,导致信访人互相攀比,纷纷寻求信访直通车。
该观点指出,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理性的看待信访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改革完善信访制度,发挥司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主渠道作用,使信访重新归位于群众陈情联系政府的本源。
目前,信访问题突出,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缠访闹访层出不穷,不能说与上访者没有关系。实事求是地讲,有的上访群众确实是因自己的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而上访,但也有个别上访者,其上访目的不纯,有的甚至是通过上访实现要挟的目的,实现自己不正当、不合理的要求。
因此,要彻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必须要在创新社会管理,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上,坚持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一是要认真对待,查清问题。
对于所有上访者都要认真对待,彻底查清其上访的真正目的、要求和原因。我们时常讲:“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就是要求我们在解决矛盾纠纷时,首先要弄清事情的本来面目,查清事实真相,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妥善的处理矛盾纠纷,也才能使得当事人心服口服,不至于出现缠访闹访。
事实清楚是妥善处理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清楚的事实,一味的就信访而解决信访,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解决实质性的问题。
对于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不宜直接交给信访反映的单位或个人,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这样的调查核实往往不能反映客观真实情况。《信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以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这一条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被反映单位的调查核实权。所以,建议给信访部门对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以利于信访问题的彻底调查。《信访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县级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负责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本条规定可以说给了信访部门对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只有查清了问题,我们才会有正确处理问题的基础。
二是依法处理,解决问题。
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是要彻底解决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要做到案结事了。但我们所说的解决问题,是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来满足上访人的合理诉求,是要在法律和政策的允许范围内切实解决信访反应的问题。对于一些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甚至是一些违法不合理的无理要求,我们不能简单的'为了解决信访个案问题而随意突破法律政策的底线。
对于个别无理上访者,甚至非法上访者一味的迁就、宽容,在一定程度上会起到纵容的作用,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使这些人越闹越凶。“法外解决误导了广大信访人,导致信访人互相攀比,纷纷寻求信访直通车”,以致不仅不能有效控制上访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上访之风。因此,“发挥司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主渠道作用,使信访重新归位于群众陈情联系政府的本源。”
在依法处理,解决问题的同时,要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对于有关职能部门不认真解决合理诉求而导致群众上访的,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从严处理,追究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三是制裁违法,维护秩序。
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而上访的,要切切实实的解决问题,要满足其合法合理要求。但是,对于个别想通过上访途径,甚至通过非正常上访、缠诉缠访来达到其非合理要求的上访者,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对于个别无理上访者、违法上访者一味的迁就、宽容,甚至越过法律底线来满足其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纵容的作用,也是对遵纪守法群众的一种不公平。同时,也使得相关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往往要过多考虑上访问题而显得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不利于工作的正常开展。
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受法律保护,同样,公民的信访和上访行为也应该受到遵重。但是,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建立和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是畅通信访渠道,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对于违法上访行为给予法律制裁,《信访条例》有明确规定。《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违法上访行为,应当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请愿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规定,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因此,对于个别想通过非正常上访、缠诉缠访来达到其非合理要求的违法上访者,依法给予制裁,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当然,要制裁违法上访行为,必须要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正当,实体处理适当。
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要做到治本为主,标本兼治。要抓住加强依法行政,维护公平正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这个根本,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第6篇:法制办工作总结
上半年市政府法制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年初确立的工作目标,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有关会议精神,制定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今年初,省委、省政府,省法制办相继召开了全省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
省各市政府法制办分管主任和监督处长会议、全省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会议。会议结束后,我市分别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市法制办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全市法制办主任会议讨论学习等多种形式及时开展传达学习和贯彻。明确: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要以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在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救济权上下功夫,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工作。在对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传达贯彻的基础上,根据《纲要》和《决定》的总体部署,围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衢州市法制办工作要点》,草拟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市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了进一步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作用、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等六项重点工作。同时,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对市级有关单位和县(市、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进行修订,进一步增强了考核的可操作性。
(二)创新工作机制,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具体行政执法工作的关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实行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我市在市一级率先组建民政执法支队,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整合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资源,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市民政行政执法支队受市民政局委托,承担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本行政区域内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民政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等6项职责,原来由市民管办、地名办和殡管所行使的行政执法职责(不含行政许可)委托支队执行。二是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成立了我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市贸粮部门作为牵头部门,主要承担服务中心的受理举报投诉、指导咨询服务、通报信息等三大职责,切实提高我市的商务行政执法水平。
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围绕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年度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确定了11项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其中一类项目6件,二类项目5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年初,下发了《衢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规定:提交讨论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应按照《衢州市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办法》的规定事先送市法制办公室审核,市法制办对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适当、文字表述是否规范、严谨、公文格式使用是否正确等一并进行审核。未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的文件,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对拟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市法制办将规范性文件草案在政府法制网站上发布公告、征求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管理。
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上半年,共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红头文件”草案13件,提出修改意见26条;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2件;完成8件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省政府文件(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反馈工作,提出意见39条;按规定及时将市政府出台的6件规范性文件报送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同时,积极协助省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做好地方性立法工作,先后组织《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3个立法座谈会。着手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工作,按照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制定了实施方案。江山市法制办最终被确认为省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市规范性文件汇编》的编印工作。
(三)加大政府法制监督力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继续深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今年以来,各县(市、区)法制办及市政府各部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成果。如市交通局出台了《推行说理性行政执法文书的意见》,从规范处罚决定书格式、增强处罚决定的说理性入手,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市工商、质监等部门在深入实施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的基础上,推行了轻微违法首查不罚制度。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成果,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报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相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市级行政执法单位对本单位主要行政执法依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
具体标准及配套制度等内容进行报送。在此基础上,将对市本级行政执法单位备案审查后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汇编,形成《衢州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汇编》,以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目前,已有26个行政执法单位已经完成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
规定,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不断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巩固上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效果,对9月份开展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进行反馈,并就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反馈,督促有关部门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根据省法制办的统一部署,下发了《关于报送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人员名单的通知》,积极做好本年度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后监督,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作出的258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了备案审查。
开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通过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有效整合执法信息资源,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今年5月,市监察局、法制办、检察院联合组成检查组,通过自查和实地核查的方式,对市本级21个联网单位一季度平台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共享平台”)第一阶段建设己全面完成,首批21家联网单位均己全部上线联网运行,技术保障到位,网络运行正常。截止检查时,信息共享平台已录入各类信息1600余条,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涉嫌犯罪案件10件,其中:市国税局2件;安监局1件;烟草局7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件,检察机关依法逮捕1件。
(四)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提高行政复议能力
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按照“两提高、两降低、一确保”(即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提高案结事了率、降低诉讼率、降低申请最终裁决率、确保零上访)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宣传渠道。今年以来,为加大宣传,我们编印了行政复议指南、仲裁指南等各5000份,并在市信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机关效能110等三处设立了行政复议受理服务点,为公民通过行政复议渠道保障其合法权益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对市公安局柯城分局等四个分局所辖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复议案件管辖权问题进行调研,进一步明确了管辖权限。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3件,受理29件,其中,市政府共受理案件6件。
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着力强化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特别是在案件事实认定方面,严格举证责任,要求能够支持事实成立的证据必须符合真实、合法、关联“三性”要求,努力提高复议案件的质量。在积极创新听证审理等方式的同时,以调解和解机制创新为抓手,主动加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的交流与沟通,找准问题关键点,妥善化解矛盾。坚持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研究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就疑难案件及时与上级和有关专家联系,共同研究,有效解决了问题,积累了工作经验。同时,进一步规范复议法律文书,对已结的复议应诉案件及时整理归档,做到一案一卷。
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相互衔接、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上半年,市法制办同市信访局建立了衔接机制,制定出台了《衢州市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协作办法(施行)》,市法制办与市信访局建立了日常联系制度,加强情况交流和问题研究。建立了案件通报制度,每季度将本单位受理的案件办理情况通过专报的形式相互通报,逐步建立起通过信访发现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的良性格局。同时,加强调研,认真研究信访和复议的衔接及复议与信访的衔接问题,做到准确把握,避免信访事项在二者之间循环往复。
(五)充分发挥参谋助手法律顾问作用,积极为中心工作服务
结合衢州当前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领域矛盾突出的领域,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先后赴衢江区、龙游县、开化县等地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大量一手资料,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政府决策积极建言献策。结合衢州市开展的特色产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组织力量先后走访了市农业局、市信访局、开化县农业局、开化县信访局、龙游县农业局、龙游县詹家镇、衢江区高家镇,进行实地调查,研究改革中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法律问题,形成调研报告,提早做好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工作准备,当好党委、政府决策的顾问。开展关于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部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有关问题的专题调研,先后组织衢江区、柯城区、龙游县公安、农业、教育、民政、社保等部门以及乡镇、社区和派出所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并向市公安局书面征求意见,最后以市政府名义报送省政府办公厅。上半年,共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重大涉法事务1件,办理市领导批示的信访件5件。协助调查市领导交办的关于常山谷丰房产五个住户的信访材料,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政府,同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当事人。同时,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完成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法律议案的征集、审核和筛选工作,最后上报10件法律议案,其中被采纳的有8件。
(六)加强仲裁事务管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为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和管理,2月份,办内部调整了领导分工,充实了对仲裁业务的管理力量。对内制定了考核管理制度以加强管理,对外加大宣传,积极拓展案源,仲裁事业有了新的起色。截止6月20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8件,涉案标的额529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受理数持平,案件标的额增长221.1%,创历史新高。受理的案件涉及房地产业、建筑业、种植业等行业。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15件,占总受案数的53.6%;种植回购合同纠纷2件,占总受案数的7.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承包合同、项目承包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等合同纠纷11件,占总受案数的39.3%。在巩固原有案件优势领域的基础上,新的业务领域也有较好的拓展。5月15日,与市保险业协会达成战略合作意向,仲裁业务逐步向保险、金融领域延伸。6月19日,召开我市首届仲裁员培训班,邀请浙江大学翁国民教授对全体仲裁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仲裁员业务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七)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提高整体素质
加强法制信息工作。今年以来,我市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在强化信息员培训、及时梳理公布信息报送重点、强化信息考核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信息工作呈现了新的良好势头,各县(市、区)法制办信息报送主动性得到充分发挥。据统计,上半年,各县(市、区)及部门共向本办报送信息313条,在上报的信息中,被国务院法制网站采用78条、省法制办网站采用239条。
健全机关内部制度。修订并下发了《衢州市法制办日常管理制度》和《衢州市法制办公室工作规程》。对包括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在内的十一项日常管理制度及收文工作规程、发文工作规程、档案工作规程、会议工作规程、文印工作规程、计算机管理规程等六项工作规程进行修订和完善。
开展“五个一”学习活动。上半年,除认真学习贯彻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市政府第五届第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纪委五届八次全会、《廉政准则》等会议精神外,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开展每月每人推荐一本书、购买一本书、阅读一本书、解读一本书、撰写一篇心得体会的“五个一”学习活动,就《责任胜于能力》、《钝感力》、《有些事永远不要等》等书籍进行了推荐学习和读后交流,进一步拓宽了视野。
认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按照市委“三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全市推进“三民工程”建设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根据市委办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践行科学发展争当时代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衢委办38号)通知精神,结合本办实际,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践行科学发展争当时代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衢府法发11号),明确分组织动员部署、公开承诺履职践诺、争先创优全面实施、考核评议表彰先进等四个阶段扎实有序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三民工程”建设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以推进“三民工程”建设专项行动为契机,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创新方式方法,抓好落实。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的实施
按照省政府有关“全省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结合《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xx)的实施意见》,制定我市公民权益保障计划实施工作重点,细化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对部门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切实做好行动计划推进实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管理
按照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根据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创建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
(三)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深入开展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情况工作,巩固前期工作成果,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在有条件的领域和部门探索开展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工作。按照省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相关工作。根据省法制办《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本地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意见汇总工作。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的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或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制度,促进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四)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有效性
按照“两提高、两降低、一确保”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宣传渠道,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会同监察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联合研究新措施,探索建立全市集中统一的公民权益依法保障受理服务中心,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的社会认知度。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努力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捷、高效解决问题的优势,增强行政复议实际效果。进一步加强基层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下一步,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对县(市、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现实状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一次集中调查摸底,查找解决影响基层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能力的关键问题,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总体水平。
(五)进一步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及时调整充实市政府法律咨询小组,增强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从为政府的决策服务延伸到为政府实施决策服务,在整个实施过程中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六)进一步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
进一步提高做好仲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拓宽宣传渠道和形式,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强化宣传效果,提高全社会的仲裁意识。以务实的态度,开拓的理念,在继续巩固原业务领域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新业务领域。严格按照《仲裁法》和《衢州仲裁委员会暂行规则》等的规定,认真细致、公正高效地依法办理仲裁案件。
(七)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继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加强学习,创新思路,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按照新下发的工作规程和日常工作制度,严格规范管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与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继续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同时,加强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第7篇:法制办工作总结
一、 年度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
年初,市政府法制办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后,回顾总结政府法制工作以往取得的成绩和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 年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新的工作思路。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抓好国务
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突出工作重点,拓展工作领域,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务求市政府法制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构建和谐新乡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工作思路:一是抓好重点工作,当好政府法制参谋;二是转变工作方式,拓宽政府法制工作领域;三是内抓管理、外树形象,提高政府法制工作质量;四是加强对外沟通、联系,扩大政府法制工作社会影响。
二、 年度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上半年,我办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确定的`工作思路,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一)筹备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3月6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对20xx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对 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今年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市政府和各县(市、区),市政府各行政执法机关签订了《 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责任书》,表彰了20xx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规范行政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贯彻落实省政府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4月份,组织举办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骨干培训班,系统讲授了有关行政执法理论和《新乡市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规范》、《新乡市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规范》,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技能。截止7月底,各级各部门累计举办行政执人员培训班30余期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4000余名。二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工作部署,我们积极在全市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有关创建活动的文件、工作方案和创建标准,初步确定了8个市直行政执法机关、33个县(市、区)行政执法机关为我市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之中,到年底将对第一批示范单位进行验收、授匾。三是加强行政管理事项动态管理工作,对各单位需申报变更的行政管理事项依法进行审核,依法变更了7件动态管理事项,使动态管理工作步入正常化轨道。四是加强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把关工作,上半年依法审查政府土地文件60余件,保证了市政府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五是对市直各部门贯彻落实赴企业检查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合约监督管理工作。上半年,共审查企业改制方案22件,审查国有(集体)产权转让合同12份,参与涉法事务调查、处理4起,向市领导出具法律意见书9份,参与完成了华源医院纠纷的诉讼、执行工作。 (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创建行政、司法联系沟通平台。4月份,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乡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下发文件,建立了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联席会议制度,主要研究本地区群体性、重大敏感性等行政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协商解决行政执法、行政诉讼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实现行政执法、行政诉讼工作的共识和互动,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和思路
下半年,以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为主线,在继续抓好日常性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依据新乡市行政许可案卷标准、新乡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组织对各行政执法机关今年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检查评比,查找问题,责令整改,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二是全面指导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依照创建标准,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具体指导,研讨,组织开展第一批示范单位的验收、授匾、颁证工作。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清理行政执法持证人员,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全员上网公示。对行政执法监督证持证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素质。
四是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工作,通过监督检查,发现一批违法执法案件,对有关责任人员会同监察机关进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五是继续抓好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直行政执法机关联席会议制度的落实。
第8篇:法制办工作总结
20xx年,XX市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着力推进制度建设,着力强化执法监督,着力化解矛盾纠纷,政府法制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主动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认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半年,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我办组织起草了《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XX市人民政府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送市政府办印发,明确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年初,我办按照市政府要求修改和完善了《XX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XX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文件,明确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方能作出决定。
(三)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我办起草了《20xx年XX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计划》,重点学习法治政府建设、行政诉讼及行政应诉、房屋征收补偿、环境保护、新修订的预算法及政府债务管理等内容。
(四)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切实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年初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法制办聘请4名律师组建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在政府重大决策、防范法律风险、重大投资项目、重要合同签订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抓好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围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我办不断拓展宣传渠道,突出信息宣传的典型性、时效性和新闻性,将法制宣传与复议应诉、行政执法监督等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向省政府法制办和国务院法制办报送我市依法行政工作信息,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截止目前我办共向国务院法制办、省法制办及各新闻媒体报送政府法制信息宣传稿件30篇,其中被省政府法制办采用6篇。同时印发“法制工作动态”7期,及时总结、反映和宣传依法行政的工作措施和特色亮点。
二、健全制度,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一)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根据省、XX市相关文件规定,上半年我办起草了《XX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方案》及《XX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印发,进一步从制度层面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同时,聘请了杨义华等14名同志为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并切实在实际操作中把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关,为推进法治枝江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开展《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为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行政违法,根据省、XX市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8月我办起草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送市政府办制定下发,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主要检查我市各地各部门20xx年3月1日至8月1日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重点从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廉洁性评估)执行情况、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责任追究情况、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组织领导情况四个方面进行检查。通过采取各地各部门先自查,后抽查的检查方式,了解我市各地各部门《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经查,我市20xx年3月1日至8月1日制发政府规范性文件1份,制定主体适格、制定程序合规。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程序,对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认真审查把关。20xx年,我办共审查政府及其部门各类文件18份,发出《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意见书》1份,向XX市法制办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1份。
三、定纷止争,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一)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坚持敞开大门,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多举措推动复议办案,化解社会矛盾。20xx年,我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件,其中受理10件,不予受理2件,其他方式处理2件。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从保护当事人切实利益和解决纠纷的角度出发,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切实做到依法审查、公正裁决。代理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2件。一是申请人向仕翠对被申请人省人民政府作出的《XX市20xx年度第12 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xx]992号)不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我市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了行政复议。该案已审结,省政府复议机关维持了被申请人作出的批复。二是申请人曹明对被申请人XX市人民政府为曹诗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鄂ej203060119)的行政行为不服向XX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我办会同市经管局、市林业局,与顾家店镇政府共同做双方当事人调解工作,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该案已审结,行政复议终止。
(二)认真代理行政应诉案件。20xx年,我办共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2件。在办案过程中,我办坚持对每一件案件都做到了高度重视,要求对每个案件必须及时、全面、规范地整理、收集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分析、研究争议焦点,认真起草答辩状等法律文书,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和要求提交法院,参加法院庭审,依法维护政府自身权益。
(三)审慎办理信访复查事项。20xx年,我办共办理信访复查事项8件。由于信访事项涉及的都是社会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一旦处理不好,将会引起大规模的群访、集访事件。因此在办理信访复查事项过程中,我办注重钻研工作方法,在保证法律、政策得到贯彻实施的前提下,积极为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规范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开展案卷评查工作。20xx年初,为进一步规范部门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办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我办在各部门自行评查的基础上对国税、住建、城管、水利、环保等21个行政执法单位送评的45件行政执法案卷逐案进行了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逐卷向送评单位发送了整改意见。
(二)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清理。为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根据省、XX市法制办要求,4月份我办在全市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执法人员清理审查工作。经清理,我市具有资格的行政执法单位共计174个。按机构性质分类,其中行政机关73个,事业单位101个;按行政执法主体类别分,其中法定行政机关55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40个,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78个,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组织1个。
五、认真履职,全力服务经济发展
(一)加强重大合同审查。20xx年,我办共审查重大合同83份,合同标的`额达76.62亿元。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54份,招商引资合同9份,债券发行相关合同15份,其他合同15份。在审查合同时,我办严把合同审查程序,从合同的格式、主体、主要内容、规范用语以及所参考的法律依据等各个方面予以认真审查,确保合同草拟稿的基本格式不走样、基本内容不漏项、基本用语不外行,从形式上到实体上均具备合同的基本要件,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专业性。同时突出审查重点,以国有资产出让、招商引资、合作开发等重大的政府民事合同为重点,尽力堵塞法律漏洞特别是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为合同的深入洽谈和正式签订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高效优质办理涉法事务。在参与处理涉法事务中,注重调查研究和合法性审查,准确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为市政府依法决策出谋划策,有效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水平。20xx年,我办共处理落实国发[20xx]62号文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国有产权转让、招商引资协议书文本及扶持政策审查等重大涉法事务26件,在有效防控政府经济安全、金融风险、规范招商引资、确保国有资产增值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积极参与推进农村金融体系创新。20xx年,我办多次参与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的“合作社+金融”专题工作会议,为“合作社+金融”的申报实施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及建议。
六、夯实基础,加强自身建设
(一)深入抓好队伍能力建设
为进一步增强法制办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水平,争创一流工作质效,20xx年,我办先后派干部职工赴北京、武汉、宜昌、XX市委党校等地参加地方立法和依法行政专题、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等培训班学习,加强新修订的《立法法》、《行政诉讼法》的了解与掌握,努力提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能力,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二)加强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建设
为进一步做好我办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我办档案管理水平,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我办于20xx年初将档案管理晋升省一级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档案局的精心指导下,对照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档案管理体系、规范了档案基础业务,投资近4万元改善了档案软硬件设施,目前档案管理工作达到省一级要求。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办虽然在各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理论调研工作还不够深入。20xx年,我办将继续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第9篇:法制办工作总结
根据《达州市人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及行政调解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达市府法〔20xx〕61号)文件要求,我办认真对照检查行政复议应诉及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情况及案件分析
(一)案件统计情况
截止今年11月中旬,全县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6件,受理24件,不予受理2件;申请人为公民的21件,法人的3件;申请复议事件中,行政处罚6件,行政确认3件,行政不作为13件,驳回申请、不属受案范围的2件。从案件审理情况看,维持1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2件,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为2件,被申请人改变行政行为后申请人撤回申请的15件,未审结2件。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县政府为诉讼被告的1件,县法院依法维持了行政机关处罚决定和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所有审结的复议案件没有一件被人民法院撤销或变更。
(二)案件分析
行政处罚类、行政不作为类复议案件仍是绝对多数,办理此类案件,是行政复议的工作重点。从案件审理结果看,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期间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案件数量较多,这与复议机构在办案中加强了协调工作有关,一些本应撤销或变更的案件,经过协调,申请人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后撤回申请。
二、《达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截止20xx年11月中旬,20xx年开江县人民法院共受理9件行政案件。其中以县政府为被告的2件,以县政府和县公安局为共同被告的1件,以林业局为被告的1件,以县社保局为被告的1件,以县运管所为被告的2件,以县民政局为被告的1件,以县住建局为被告的`1件。在具体应诉过程中,县政府和涉及的相关部门均严格依照《行政诉讼法》和《达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的相关规定,委托了相应的人员出庭应诉。
三、《达州市行政机关办理司法建议和行政复议建议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认真组织学习该项规定,帮助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应诉和对法院司法建议的回复。20xx年开江县人民法院共受理9件行政案件,县法院没有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复议工作中,我办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的形式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截止20xx年11月中旬共受理26件行政复议案件,以行政复议意见书形式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改进工作意见的有4件。行政执法机关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后,认真按照意见书的要求将改进工作的情况及时回复我办。
四、重大复议决定备案情况
《达州市人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范围,我办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按照该《通知》要求,审查每一个行政复议决定是否报送备案。截止今年11月,我县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没有属于备案范围的重大复议决定。
五、《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办法》和《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内容和标准》的学习和具体实施情况
行政复议办案人员专门对《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办法》和《达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内容和标准》两个文件进行了学习,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水平。对已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其卷宗材料切实按照文件规定整理归档,没有违反《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情况。
六、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调解制度建设。根据县乡政府和各级部门人事调整的实际,及时调整了行政调解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完善了行政调解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等制度,健全了全县行政调解网络,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调解工作流程,确保了行政调解工作合法、规范、有序。
(二)畅通调解渠道,依法开展调解。近年来,坚持三大调解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流程。
(三)行政调解案件统计情况。截止今年11月,在我办的指导下,全县各级各类行政机关矛盾纠纷352件,调解结案287件,其中行政纠纷110件,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242件,调解结案287件,调解率达89%。我办牵头调处有重大影响和涉及全局的矛盾纠纷52件,其中行政纠纷32件,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20件,调解结案43件,调解成功率88%。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宣传工作。乡镇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特别少,说明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工作,增强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更多地选择行政复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水平。一方面结合实际,加强行政复议配套制度建设,促进全县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另一方面,加强对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办案水平和准确运用法律的能力,更好的适应行政复议工作的要求。
(三)窗体顶端
(三)认真学习《行政诉讼法》,提高政府及部门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业务能力。为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能力,各部门及执法人员要自觉主动地学习、研究《行政诉讼法》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不断学习,认真研究、探讨,提高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当前,社会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治安管理、土地管理等争议案件,因其涉及当事人的直接利益,争议大,法律关系复杂等原因,稍有不慎极易引起事件,激化社会矛盾。因此,行政执法机关应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政府要充分发挥行政协调的功能,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第10篇:法制办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我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中发〔20xx〕36号),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现将我办20xx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按时按质完成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工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桂政办发〔20xx〕3号)文件要求,我办严格按照报告制度要求,组织辖区政府各部门开展20xx年度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工作,截至20xx年1月20日,我区所有政府部门向社会公布了本部门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20xx年1月30日,XX区政府通过向社会公布了本级政府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内容涵盖了XX区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工作建议及20xx年工作打算等。
(二)担当参谋助手,为政府行政把好法律关
我办通过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查相关文件合同案卷、参加专题协调会等形式,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把好法律关。20xx年上半年,我办围绕中心工作、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审查各种文件、合同,出具各类法律意见420份,其中征地拆迁方面109份、各类合同(协议)27份、强拆法律意见265份、其他方面法律意见19份。继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xx年4月,区政府与柳州市众维律师事务所签定了法律顾问合同,聘请该律师事务所2名专职律师在20xx年至20xx年期间担任XX区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直接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等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服务,为政府及其部门制定部分文件、合同提供法律意见。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管
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办主要负责对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主要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20xx年上半年,我办共对区政府制定的2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向市政府备案。
(四)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各项要求,发挥复议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20xx年上半年,我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件,依法受理2件,审理终结2件。按照《XX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办法》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指导行政应诉职责。20xx年上半年,我办承办的行政应诉案件2件,监督指导部门行政应诉案件31件。
(五)加强政府法治宣传,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带头作用,我办以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养为主要内容,印制了400余份政府法治宣传品,分发给政府各部门领导干部,以增强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水平。
二、存在问题
1、政府法治宣传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政府法制机构与行政诉讼应诉承办部门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
3、部门人员力量还需进一步增强。随着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逐步推进,政府法制机构所承担的工作量日益繁重,而我办仅4名工作人员(含在编人员2名、聘用人员2名),较之繁重的工作任务严重不足。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1、做好里雍镇、白沙镇划转过来的有关法制工作的接收和协调。
2、继续做好行政决策和各种合同、文件的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监管工作。
4、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继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5、组织做好XX区本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做好迎接柳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工作。
6、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开展20xx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及办证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
7、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
8、领导和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
第11篇:法制办工作总结
20xx年,法制办根据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组织高新区有关执法部门和单位开展了相关工作。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20xx年工作总结
1、进一步理顺和规范高新区行政执法部门和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法制办在全区内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清理。对高新区船舶检验站、渔港监督、渔政所、市场监督管理局、渔监大队5家执法部门和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查认定,并在外网上公示。
2、加强了高新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已经制定的《大连高新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试行)》,责成法制办工作人员现场监督检查了交通局、行政执法局、卫生监督所3家执法单位执法情况,并将检查记录中的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执法单位,限期整改。
3、进一步落实《大连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通过推出《大连高新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大高管发【20xx】9号),按照《大连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大政法办【20xx】73号),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在已经认证的34个行政执法机构中,法制办抽查了10个部门和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其中优秀案卷8个,及格案卷2个。法制办就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在网上进行了通报。
4、不断调整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检查各执法部门动态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并将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执法责任制在高新区外网上公示;同时,落实好《大连高新区关于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的规定》,明确有关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自由量裁权指导标准。
5、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审验标准对高新区256名行政执法人员证件进行了审检并换发了新贴;为86名在岗执法人员办理或换发了新证;并在外网上进行了公示。
6、组织行政执法人员71人参加了大连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同时,组织80名执法人员参加了网上培训。
7、开展高新区涉企行政执法工作自查。制定《实施意见》,完成涉企工作计划汇总,并行文公示,建立涉企联络点10家。完成大连高新区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督查,已经报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
8、加大合法性审查工作力度。出具《关于安博实训基地解约协议书合法性审查意见的报告》等合法性审查意见书29件。
9。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件。开展20xx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印发大连高新区20xx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大高管发〔20xx〕43号)。
10、根据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及时报送依法行政信息76篇。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为做好20xx年度高新区依法行政工作,现将工作计划简要报告如下:
1、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落实《大连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试行)》,强化高新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大连高新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试行)》。
2、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市有关规定,开展案卷查评核考核。切实履行好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所承担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考评等职责。同时,进一步加强高新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管理,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季度审查备案工作。
3、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认定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高新区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法制办按照《关于做好高新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将对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资格进行清理,并对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进行审查认定。法制办将对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和委托执法资格的`部门进行资格审定,同时下发行政执法许可证书,并在外网上公示。
4、开展20xx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为加强全区行政执法证件统一管理,根据《辽宁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法制办将按照审验标准对全区执法人员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审查,换发新帖。
5、做好新证办理和旧证换发工作。为确保高新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20xx年法制办将对未持证的在岗执法人员办理新证,并做好执法人员的旧证(过期)换发工作;同时要在外网上公示。
6、认真做好依法行政信息报送工作。20xx年,法制办要加强法制信息报送工作。确保超额完成市里规定的指标,争取在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区市县、先导区中名列在前。
7、做好依法行政培训工作。20xx年,法制办将认真落实《大连市政府关于20xx年度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通知》精神,组织非持证人员和持证期满人员,报名参加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8、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工作。
9、认真做好市政府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工作。
20xx年10月20日
第12篇:法制办工作总结
为使法制工作更好地为我区经济建设服务,一年来,法制办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执法,强化督察,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有效地增强了行政执法部门及其人员的责任感,强化了行政执法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推进。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20xx年区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今年初,根据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及区委和区政府的指示精神,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为重点,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从深入推进我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完善对抽象行政行为监督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制,不断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做好法律顾问、信息宣传工作、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提高法制队伍素质方面,对全区政府法制工作明确了任务、提出了要求。
二、做好法制基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法制工作地位
(一)不断完善机制和体制,夯实政府法制工作基础一是建立健全区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年初,依据全市法制工作要点,制定了20xx年区政府法制工作计划,完善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错案追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做到了制度健全,工作规范。二是认真做好法制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和各种报表。
(二)不断加强提高政府法制工作地位。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必须由政府法制办审核。不经审核存在不合法问题
的规范性文件,不提交常务会审议讨论,不进行发布,切实加强了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核和监督,同时我们还做到了凡政府研究涉法问题都要听取法制办的意见。
三、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检查监督
(一)为了贯彻市政府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办自上半年起对我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采取部门自查、区法制办检查、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逐步探索依法行政考核的有效机制。经过考核,22个部门都取得了优良成绩,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
(二)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力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落实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已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纳入区委区政府目标考核之中,加大考核力度,创新考核方法,增强考核效果。
(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听取意见、听证、公开公布等各项制度,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能,对区政府及各部门报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审查,避免带病文件出台。及时将政府制定并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报市政府备案。今年4月根据11111111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区为确保本次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区政府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领导小组。
对20xx年至20xx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6件。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制定规范性文件7件予以保留7件。20xx年1月1
日至20xx年12月31日制定规范性文件9件,予以保留8件,废止1件,修改0件。完善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动态档案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及黑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黑依行领办发20xx1号)和111111111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伊政法发20xx10号)文件的要求,我区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动态档案。全区共有行政执法单位22个,行政执法人员154名,全部建立了个人电子档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激励机制,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各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了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全面推进了依法行政的进程。同时,强化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根据市法制办文件精神,自20xx年11月至20xx年11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按全省统一编码发放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和监督证件工作共计53件。今年全区新办理执法证件35件已完成换发工作。
五、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各种有关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如20xx年6月,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在区多媒体会议室举办了《行政许可法》培训班暨案卷评查工作会议,全区拥有行政许可执法权限的22个单位共计35名法制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班。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落实学习制度,制定学法计划,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
第13篇:法制办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及县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镇党委、政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努力推进依法治镇、普法依法治理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xx年我镇依法治镇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制健全
根据依法治县工作的部署,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吴昌波为组长、镇长邓学辉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综治办,由副镇长张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余全、熊宏、修岑、袁先琴负责日常工作,并建立健全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二)工作规划合理
年初,已将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目标。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乡镇依法治理实施意见》,真正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季度有督查、半年有自查。
二、学法用法
(一)明确职责,规划健全
成立了以司法所、镇依法治理办为主体的法治宣传队伍,全年召开了两次普法工作会议,并制定了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一年来,我镇全面总结依法治理工作的特色做法、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省市县网络媒体多次报道。
(二)加强宣传,弘扬法治
1.建设法制宣传队伍。为了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镇党委、政府大力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制定了培训制度、培训记录、培训花名册等,精心选取了大量的法制宣传教材。镇内两所中小学也各选派一到两名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以便于更好的向广大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2.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制定了法律进镇村主题法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并报送了信息、简报和活动总结。
(三)深入推进“法律七进”
为配合“法律七进”圆满完成,我镇针对每一次活动分别制定了《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基层党员干部学法制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镇镇所属单位党员干部学法制度》、《教职工学法制度》、《镇镇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教职人员学法制度》以及《法律进镇镇宣传方案》、《法律进基层法制宣传方案》、《法律进企业宣传方案》、《法律进单位宣传方案》、《法律进学校宣传方案》、《法律进机关宣传方案》、《法律进寺庙宣传方案》这七项学法制度和宣传方案。
(四)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机制
动员全镇各执法或委托执法单位向执法对象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建立健全执法单位各自的日常法治宣传制度、集中宣传制度、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结合制度、属地管理与上下联动制度。
(五)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全镇机关院内、场镇沿途、村(社区)均制作了依法治理宣传标语,共计13幅,场镇沿途已设置道旗30面。镇机关院内开设法治宣传专栏,制作了4块展板,镇司法所建立了法制宣传教育辅导站,在镇便民中心、村便民点设立了群众接待、法律服务窗口。
(六)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去年一年时间里,我镇坚持报送我镇依法治理工作的特色做法、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以及大型集中法制宣传活动总结,符合县依法治县办要求的信息共计6条,被省市县网络媒体多次报道。
(七)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机制
制定党委中心组学法计划,全年中心组学法4次,开展法制培训、法制讲座2次。建立健全党委会议、政府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做到每月进行一次会前学法,有制度、有安排、有记录。
三、依法执政
(一)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
一年来,班子成员、一般职工没有发生一起重大违纪或刑事案件。
(二)规范单位决策程序
有健全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制定了党委议事规则及依法决策制度,制定了党委会议事规则、镇党委、政府依法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前广泛听取意见,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法律顾问制度完善
聘请了镇司法所负责人袁先琴为镇法律顾问,同时她也与各村(社区)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书。
(四)规范党内法规制度
制定了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备案制度,并做好清理记录。
(五)明确干部选用导向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向国家机关推荐干部,并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建立党员干部法治档案。
四、依法执政
(一)依法确定职责权限
清晰的明确了政府职责权限,列出了行政权力清单,并在政务网上动态更新。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及时公布行政审批项目清单;二是落实了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了标准化建设方案。
(三)决策程序执行到位
建立了依法决策制度和风险评估机制,并编制了《乡镇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的评判标准》、《乡镇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指标体系》和《乡镇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方法》。
(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
全年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两次培训,坚持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五)政府信息依法公开
能及时、准确、详实的公开镇域内动态,并在政务网上及时公布文件清单。
(六)市场环境公平开放
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我镇建立并落实了“收费清单”制度。
(七)加强政府诚信建设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撤销重大行政决定,严格履行了行政合同协议。
(八)加强政府层级监督力度
严格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法,同时,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记录。
五、社会法治
(一)依法治理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
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台账,完善了调解记录,签订了调解协议,全年辖区内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的事件。
(二)依法治理信访秩序
规范落实了信访制度,全年镇辖区内无一例重大涉法涉诉上访、越级上访事件。
(三)建立社会征信体系
建立健全了辖区内企业自律机制和信用风险防范机制。
(四)治理舆论环境
全年,辖区内无重大网络负面消息,网络大舆情媒体格局健康发展。
六、示范创建
积极开展了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做到有申报表、有方案、有经费、有总结、有制度、有台账。成立了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并将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纳入了全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七、监督问责
(一)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
利用法治宣传教育协助镇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工作,做到了有记录、台账、调查笔录等。全年开展了4次警示教育。
(二)问责制度全面落实
建立健全了问责制度,规范了问责程序,配合镇纪委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查处。确立了问责后免职人员重新任职的条件和程序规定。
八、档案整理
合理规范了档案台账归档工作,原始资料齐全,制作了档案目录,并对档案进行了整理装订。
第14篇:法制办工作总结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按照年初的工作分工安排,我办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基本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主要工作如下:
(一)重点工作
1.制度建设。我办制定实施了《霍邱县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霍政〔20xx〕33号),上半年应诉案件6件,分析形成《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通报》,督查督查全县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制定《霍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霍政秘〔20xx〕91号),对照编写《20xx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目前常务会议已经学法7次;
上半年,通过法制监督平台向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报备率100%,实现应报尽报。
2.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办理上一年结转案件2件,新受理案件9件,办结6件,涉及土地、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等领域。
3.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推行法制监督平台运用,上半年我办共办理发放执法证294份,审查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报名218人。
上半年顺利完成执法证年审,涉及24个行政执法单位,共计1118个证件,其中第二年度273个,第三年度439个,过期369个,人员调离34个、受刑2个、死亡1个,正在陆续注销清理。
4.合法性审查。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等议事规则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办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核。上半年,审核文件74份。
5.征求意见函回复。收到征求意见稿75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以县政府名义回复征求意见函72件,以法制办名义回复3件。
(二)日常工作
1.参加会议。按照会议要求参加会议40余次,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2. 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布30条,公开各类法制信息70条。
4.县政府办、县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存在的差距和主要问题
虽然上半年的工作基本完成并卓有成效,但是由于人手、、工作难度等原因,仍然有需要提高的地方,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忙于事务性工作,政府依法行政参谋助手工作发挥不够,平常事务比较繁忙,多是被动完成工作任务,缺少主动发挥辅助作用。将通过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做好政府参谋角色。
2.我办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政府相关工作的法律知识储备还不够,要细化学习内容,需加强学习。
3.某些工作开展不到位,因人员不足,分身乏术,工作应接不暇,例如关于抽查行政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情况的方案早已拟定,但是迟迟未付诸实施。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7月份。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大调研”的通知》要求,完成对县直单位、乡镇法制工作的'调研,并做好准备迎接省、市调研;完成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申报、审核、公示工作;进行第一次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情况抽查活动;我办代理县政府出庭应诉1件案件的相关工作。
2.8、9月份。抽调人员参与市、县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审查工作;计划起草有关重大决策的文件。
3.10、11月份。计划启动历年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安排一次法院旁听学习活动。
4.12月份。做好年终各项总结、考核工作。
5.下半年。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执法证审核、政策解读、规范性文件报备等工作贯穿每一天。
第15篇:法制办工作总结
xxxx年,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以港XX县、以旅活县、以渔稳县、生态立县”总体战略,深化改革、干在实处,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XX县局年初制订的工作计划,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围绕重点,狠抓落实,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县工作
(一)加强领导,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研究制订《xxxx县xxxx4年依法治县和法制教育工作要点》,重新调整了县依法治县和法制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新增加了县信访局、县老干部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环保局、县旅游局等五个成员单位,召开了全县普法联络员工作会议,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考核责任目标。
(二)丰富内容,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组织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在部分乡镇社区开展网格便民服务和居民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提升渔农民、社区居民法律意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在学生毕业前期,县普法办联合关工委、教育局为海星中学和职教中心的学生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加强“法律拥军”工作,深入开展“送法送书进军营”活动,向官兵赠送《图说法律》、《入伍新兵法律知识读本》等书籍共150余册,展示法制图板,开展法律咨询,并邀请律师在驻嵊团部举办法制讲座。
(三)围绕中心,积极开展专项法制宣传。一是开展新居民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专题活动。制定了《关于加强新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邀请律师为菜园镇社区的新居民开设法制讲座;结合“法律进学校”活动,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学校学生家长上法制教育课,引导家长形成正确法律意识教育未成年人;联合城建等相关部门开展“送法进工地”活动,在本岛重点项目建筑工地设立新居民“流动法制课堂”;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今年共接待新居民来电来访120余次,办理新居民法律援助案件14件。二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三改一拆”和“五水共治”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通过“送法下乡”、“现场法律咨询”、组织参与“五水共治”网上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利用横幅、宣传栏、微博、xxxx普法网等载体重点加强对“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进行宣传;深入开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矛盾纠纷专项排查调处活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组织律师为党委、政府当好法律参谋,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努力引导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和支持“五水共治”、“三改一拆”行动。三是在“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特定主题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题法制宣传。xxxx4年,全县乡镇和普法成员单位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法制培训班110余场,受教育人数8750余人次,开展各种大型法制宣传、法律咨询23场次,接待群众咨询380余人次,展览法制图板130余块,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9700余份。
(四)加强指导,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加强全县“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指导工作,嵊山镇民富村、枸杞乡大王村有望通过省级民主法治村的考核验收。目前县级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达标率为96.2%,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7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4个。
二、夯实基础,着眼长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夯实司法行政根基。在去年“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司法所建设实际,在今年开展了“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下发《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实施意见下发后,局领导多次带领业务科室到洋山、菜园、五龙等司法所指导工作,并积极与乡镇领导沟通,争取在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上给予支持。二是加强办公用房建设。重点是对今年创建三星级的菜园司法所、五龙司法所和四星级的洋山司法所办公用房加大建设投入。洋山司法所重新选定了办公场所,菜园和五龙司法所办公楼重新进行了装修,办公用房基本达到“四室一库”标准。三是提升人员素质。在硬件设施得到改善的同时,司法所人员素质和软件设施得到进一步提升。今年局里专门抽调2名政法专项编制下放到洋山、五龙所工作,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制定规范司法所各项规章制度和台账模板,并积极组织全县司法所负责人、各乡镇调委会主任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四是创建初见成效。全县司法所通过基层基础年建设,各所的规范化水平有了普遍提高,特别是洋山在三星级所的基础上创建四星级所,菜园、五龙创建三星级规范司法所全部通过省司法所考评组的考核验收,考评组对我县的“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表示了充分肯定。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建立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在原有县人民调解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建立了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具体指导、协调、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重新调整了县劳动纠纷、旅游纠纷、电力公司工会等专业调解组织,顺利完成村级调解组织换届选举,形成了以基层传统调委会为基础,企事业单位调委会为补充,区域性、专业性调委会为重点的“大调解”组织体系。二是“海上枫桥”调解模式初具雏形。4月,我局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海上枫桥”调解模式的指导意见》,与基层司法所研究制定符合当地渔业作业、生产方式的矛盾纠纷调解模式。逐渐形成枸杞以“海上牧场”、嵊山以“海上红星船”、黄龙以“海上网格”、洋山以“洋山阿伯”、五龙以“孙大姐”等调解模式为载体的特色调解模式。三是开展“展风采、定纷争”现场模拟调解活动。组织人民调解员积极开展现场模拟调解活动,通过传帮带的模式培养一批年轻骨干调解员,并在全市组织的“展风采、定纷争”现场模拟调解比赛中,荣获团体二等奖。四是圆满完成“以奖代补”和新一轮等级制调解员评定、补助经费发放工作。对原《xxxx县人民调解员等级制度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对人民调解员重新进行了等级评定,并完成了“以奖代补”补助经费发放工作。五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及时准确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防范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xxxx4年,全县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出矛盾纠纷967件,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967件,调解成功967件,调解成功率达100%,无一件民转刑案件发生。
三、坚持标准,完善机制,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
(一)开展“三大活动”,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一是开展百日整治专项活动,根据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的风险情况,确定市级重控人员3名,县级重控人员15名,制定相关矫正方案,落实针对性监管措施。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动态分析会,各司法所对各自辖区内的重控人员情况及日常管理中的倾向性问题进行研讨。组织召开全县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点验教育大会和社区服务活动,增强社区服刑人员身份意识和自觉服从监管意识。二是开展“三查”专项活动,即执法案件大评查、执法工作大检查、执行情况大排查为内容的执法检查,重点评查了7类案件、检查了10项执法活动、排查了9项监管规定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并在制度上进行完善。三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召开由各司法所长参加的警示教育活动动员会,按照学习检查、整改阶段、总结提升三个阶段有序进行,经过六个月的.警示教育,共查摆问题共12个,制定整改落实措施5条,落实整改12个,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升。
(二)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管理,规范各项工作制度。一是开展调查衔接工作,把好“入矫关”。严格控制主观恶性较大的人员纳入社区矫正,规范做好询问笔录,严格执行《浙江省审前社会调查实施办法》规定。今年,全县共开展审前社会调查23份。加强与法院、监狱、看守所的工作衔接,采取“报到回执制”、“集中衔接制”等衔接方法,努力实现“无缝对接”,杜绝脱漏管现象。二是认真做好日常监管工作,严把“矫治关”。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走访教育,定期排查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范围、人员交往、日常报到、外出请销假和异地(海上)委托管理等事项,全面掌握服刑人员的思想行为和日常监管帮教情况。对违反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惩处。今年我县社区服刑人员共计警告8人次,治安管理处罚1人次。三是规范解矫与收监评鉴,把好“出口关”。对在矫正期间表现良好的,解矫前邀请社区干部、社区民警、检察官对服刑人员日常表现情况进行评鉴并逐级审批。对严重违反规定及达到收监执行标准的,及时提请原判法院收监执行。今年全县累计收监执行4人次。1至12月,我县全年监管社区服刑人员累计96名,年内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2名,解矫46名,无一人重新在犯罪。目前全县共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50名,其中缓刑30名,假释15名,暂予监外执行5名。
(三)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六大机制”,强化监管效果。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六大机制”建设,重点加强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关心关爱工作机制。在提高技管手段上,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手机定位监控系统和海上渔船通讯设备开展定位监控,建成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有效落实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控制工作。在关心关爱工作中,通过上门走访、开展送祝福、送温暖活动,积极走访看望精神病、贫困等特殊社区服刑人员家庭,落实困难帮扶措施,为他们送上生活用品和临时性经济补助,帮助他们克服生活困难。在完善刑满释放人员“第一顿饭”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xxxx县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扶贫帮困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截止12月底,共发放扶贫帮困金43人次46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