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要求,为了切实做好“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强化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各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遏制各类事故,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目前的现状
目前镇辖区内共有采石场8个,砂场3个,红砖厂7个,有加油站9个,液化器供应站2个,销售烟花爆竹的个体工商户32户,小煤矿1个,爆破器材库1个,规模比较大的木制品加工厂3个,一般规模的木材加工厂10个。在以上这些企业和个体户中,列入重点整治,进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有13个。按照昌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1—7月以来,我们对这些重点行业特别是列入重点督查的十三个部门和单位采取了几次规模较大的检查活动,并适时进行抽查和督查。
二、实施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范围及主要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各级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精神,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以及自然灾害的发生都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救援预案。
(一)对11个非煤矿山,1个小煤矿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和排查,有检查记录、有整改措施及台帐。检查的重点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爆破作业的操作秩序、安全距离,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及清退登记,安全教育培训和人员持证上岗,作业区边坡稳定性是否坚固、边坡角度、场地排土、废石滚落可能的最大距离等,认真进行检查分析,找出存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责令业主限期整改,清除各种存在隐患。
(二)对经营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的34户,重点对消防设备的设置,管理使用,保养等方面进行检查落实,特别对储存仓库及货柜摆放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标准,保卫和值班制度是否落实,各类安全设施是否规范,经营者是否经过正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上岗,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等进行全方位督查。
(三)道路交通,由农业中心和交警中队具体组织督查。对农用拖拉机、摩托车、大小车驾驶员进行全面排查,进行造册登记,并检查落实检审情况,严格查处无证驾驶、无牌驾驶、酒后驾车、乱停乱放车辆等严重违法行为。督促各村、社区协管员随时做好安全协管工作,并排查分析辖区内乡村公路的'危险路段,做到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和监控。
(四)消防安全工作。在年初就召开了“第一把火”现场会,出台了相关文件和规定,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与各村社区和相关企业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采用宣传与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经常性的对几个大的商场、学校、易发火灾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和排查,尽最大努力把火灾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个别企业业主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重经济、轻安全的思想意识十分突出;
(二)少数业主,经营管理跟不上,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具体,急需整改。
总之,在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我们把重点放在13个企业和单位,真正做到排查不留隐患,检查不留死角,彻底解决好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存在问题,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的工作力度,各类事故的发生,得到有效控制,使我镇的各项安全工作,得以正常开展。下半年我们将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努力实现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为我镇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2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了106国道建设能够顺利的竣工、为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伤害,安全保障工作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上级领导部门对安全工作极为重视,根据业主公司关于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有关精神,并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军信路桥E标经理部积极响应,已于08年5月17日成立了由项目经理刘克玉同志为组长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检查督办下,E标通过自检,及时有效的排除多起安全隐患,保证了工程的顺利进行。具体措施与实施办法如下:
一)、路基工区:
由军信路桥E标承建的G106 E标,路基、路面工程起讫桩号为K58+572~K66+580,全长8km,起点位置三阳段处于城郊结合部,G106国道改建是在原路上改建加宽,因此过往的车辆十分密集,给施工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在百日生产督查行动中,我们又面临着7月22日平江起义八十周年庆典在即,时间紧、任务重。这对们E标是一个严峻的考验,经理部在安排了大量工程技术人员的同时安全督查小组召集工区长、安全员和民工队负责人分析了具体情况,例出了重大危险源:
1、边施工边通车地段,
2、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
3、机械操作手每天的操作情况,
4、高温天气的防暑降温工作,
5、爆破地段的安全防护工作,
6、炸药的运输与存放,
7、陡坡、弯道施工地段的安全标志标牌的安放,
8、施工人员防护用品的穿戴。
一一列定出了督查方案、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和奖罚措施。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现已进入路面水稳层施工阶段,圆管涵盖板涵已经施工完毕。我们在施工路段两端竖立了警告标志。派出了2名工作人员指挥对路段的清扫工作。对于施工车辆、机械设备进行突击检查,对那些无牌无证的车辆人员进行清退,为了使同志们在高温天气防暑降温,经理部为其配置了草帽、水壶和防暑药品。路基工区承担着8 km单幅水稳层、基层施工的艰巨任务,同时还坚持着日常养护工作,确保道路的畅通。为了确保施工的安全,工区自行组织人员在每三公里内安排了一名专职养护人员,及时对路基出现的坑、槽进行修补,避免了坑槽积水,保证了道路畅通,确保了没有任何事故的发生。
二)、汨水大桥
汨水大桥是106国道建设的控制性工程,也是平江亮丽风景线,工程质量是关键,但安全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它对技术、材料的要求,施工工艺上的要求都是极为严格和规范的,百日安全生产督查行动对以上要求起到了促进作用.遵照市局李局长指示,思想认识要进一步到位,不留差距,责任落实进一步到位,不留空白、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不留死角。为此项目部制定了五大防范措施:
1、凡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一律佩带安全帽,不准穿拖鞋.如发现不遵守人员,并处以每人次50元罚款.
2、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按规范,按技术交底要求施工,施工人员上架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以每人次200元罚款;高空作业必须安装安全防护网,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现场吊装作业时,施吊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指挥时用口哨、旗帜操作,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4、模板安装必须加强支护。防止跑模,每走模一次罚款200元。
5、基坑开挖后,施工范围必须封闭,废弃土方应进行平整,防止跨塌。
针对汨水大桥危险源,领导小组在5月16日和18日检查中发现在进行立柱模板安装时发现个别施工人员未系安全带,10#墩位置的配电箱发现有电线外露且接头处未进行包裹,铜线外露,虽然此未使用,但目前正值雨季, 如果通电极易造成触电事故的发生;6月9日,5号墩桩基施工时,人工挖孔到10m位置,发现有渗水现象发生,由于采用的是人工挖孔桩,存在透水和桩孔坍塌事故隐患。
6月24日,1#墩盖梁施工,高度达到6m,在进行钢筋加工和安装的过程中,施工人员缺乏有效的防护措施,易发生高空坠落。6月27日傍晚,因天气炎热,有民工下河洗澡。以上几例都是在这次百日督查中发现的比较突出的几起。我们对未系安全带,未配置防护设施和下河洗澡的人员及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进行了处罚,对所有的触电和临时用电设施进行了一次彻底排查,对10墩配电箱的线路重新进行了安装,对5墩桩基停止进行人工挖孔作业,同时对桩基进行及时护壁,防止发生桩孔坍塌.安全工作无小事,军信路桥E标在全体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努力下,大家上下一心,齐抓共管,杜绝了大小事故的发生,给生产创造了和谐美好的氛围。在后期的施工中,我们将延续百日督查的精神,从“狠”字出发,即:狠抓安全、狠抓生产、狠抓质量。以建设精品工程、无一起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目标,为平江人民、为关心和支持湖南军信路桥的各级领导,献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第3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精神,立足于“防大隐患、防大事故”,狠抓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全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全系统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治理,为我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健康、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一) 抓组织领导,健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网络
局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对全系统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认真分解、细化,进一步健全了安全工作网络。一方面发挥职能科室和所属单位的监督作用,通过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齐抓共管的格局;一方面实行“零报告”制度,所属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定期向局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二)抓宣传教育,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我局充分利用墙报、专刊、横幅、网络、编发《城建情况》等,加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我们先后组织了两次《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组织开展了一次消防知识讲座。做到“三结合”,即,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与贯彻上级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精神相结合,与城建城管工作相结合,与推进和谐机关建设相结合,干部职工的安全知识不断丰富,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全局上下形成了人人关心、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抓奖惩落实,稳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在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奖惩制度、责任事故处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同时,我们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用奖惩制度的落实来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以科学合理的管理态度来推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力地促进了全系统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四)抓应急预案,确保安全责任事故为零
在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中,我局在强化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责任意识的基础上,制定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充分调动局机关党支部、纪检组、联合工会等方面的力量,促进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确保全系统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五)抓隐患治理,提高街巷市政设施完好率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排水设施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4月至7月,我局在加大对街巷市政设施日常巡查的基础上,重点在奥运圣火传递前夕、五一、学校暑假前夕等时间段,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中心城区区管道路、排水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维修、更换各类窨井59座(个、次),新设污水井15座,疏挖下水管道1.2万余米,提高了街巷市政设施的完好率,消除了市政设施的安全隐患。
(六)抓施工管理,及时解决施工难题
为保证施工安全,我们在组织施工过程中,严格实行跟班管理,加大对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教育,及时解决施工难题,化解施工风险,确保了施工安全。
第4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端午节期间开展作风建设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各市纪委、监察局,省各委办厅局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各直属单位纪委、监察室,省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省监察厅各派驻监察室,省级机关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近期召开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毅力,狠抓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五一和端午节期间,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情况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下旬到6月中旬。
二、组织实施
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和督查面不少于20%的要求,省各委办厅局和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进行检查;省级机关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分别对省级机关单位、省属高校、省属企业进行检查;省纪委对各地各部门进行抽查、督查。
三、督查内容
1、纠正“四风”问题和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重点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违规收受礼金、礼券、购物卡,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行为,尤其是公款购送电子红包、电子购物卡、在单位食堂大吃大喝等隐蔽性“四风”问题。
2、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办理信访举报,检查单位财务和报销凭证,以及查处、曝光顶风违规违纪行为的情况。
3、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主要做法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四、督查方法
(一)集中检查。
1、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商务、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重点检查辖区内的商场、宾馆、酒店等商贸企业违规销售商业预付卡情况。尤其要重视检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快递等隐蔽渠道收送礼品、礼金、礼券(卡)的行为。
2、抽查党政机关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情况。
3、暗访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高消费娱乐等。
(二)信访核查。重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五一和端午节期间,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穿上隐身衣、更为隐蔽的“四风”行为,要快查速结,回应社会关切。
(三)督促检查。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阅台账资料、抽查财务账目和会计凭证、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
(四)通报曝光。省和各地各部门要集中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五、相关要求
1、认真履职,严格执纪。节假日期间是“四风”问题高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横下一条心,坚决纠正‘四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克服懈怠情绪,在“常、细、长”上狠下功夫,抓住五一和端午节这个重要节点,严格执纪监督问责,正风肃纪。
2、统筹协调,精心组织。节假日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严密组织,合理调配人员力量,重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
3、加强研究,创新方法。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要总结新鲜经验,顺应形势变化,坚持与时俱进,创新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效力,建立长效机制。
6月30日前,请各市纪委和省级机关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将督查工作总结和汇总后的统计表(见附件,表式请在“清风扬帆网”(x)的“通知公告”栏下载)报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省级机关、省属高校、省属企业督查工作总结及统计表分别报省级机关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和省国资委纪委。
联系电话:x(传真)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4
县安委办:
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县卫生局组织抽调5名工作人员,于2008年6月13日—6月30日深入城区、乡镇各医疗卫生单位,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各项督查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开展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县卫生局成立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局党委委员余永生同志任组长,童林有和陈海祥两位同志任副组长,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办公室,童林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卫生局制定了《弥勒县卫生系统关于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明确了开展督查活动的指导思想,所遵循的工作原则、检查的内容及重点、检查的方式方法、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方法步骤及具体要求事项。
二、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及情况
各医疗卫生单位按要求,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活动中,重点排查治理:
一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落实情况,尤其是各医疗机构患者疏散、撤离、救治和应急急救队伍的组建情况;
二是门诊、病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完好情况及紧急疏散通道的畅通情况;
三是高压氧舱、锅炉及其它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配电室、电梯及水、电、气等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养情况;
四是毒麻药品管理、放射源管理和消毒隔离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监管、应急物资储备;
五是执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和《卫生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情况;
六是公务用车的安全状况;七是新建、扩(修)建工程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排查检查出3个安全隐患,均予及时整改,未发现重特大安全隐患和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县卫生局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活动,继续深化了卫生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使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到位,建立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和长效机制,杜绝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迎接奥运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