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电动自行车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发展势头,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常识,努力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根据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莲花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莲消委字(20xx)文件精神,县水务局扎实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大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我局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力抓好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实。成立了水务系统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和督促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面铺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
二是严格督导检查,加强排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对电动车充电安全隐患开展了整治活动。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现象列为整治重点。在电动车停放点通过口头教育、张贴紧急通知等形式告知广大车主在晚上12点以后不要充电,电动车充电不能连续超过6个小时等安全知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同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不间断加强巡查看护,严防清理后出现反弹。
三是强化宣传,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利用短信、微信工作群、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大力普及消防常识,强化消防安全活动重要性。二是建立“全链条、制度化、长效性”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全力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第2篇:电动自行车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电动车市场秩序,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电动车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集中对全县电动车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开展了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就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项整治内容
(一)严格电动车生产管理
按照市局文件要求,对辖区内所有电动车生产企业开展一次摸排,督促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督促电动车生产企业,按照新标准改造升级生产线,国家要求强制性认证的电动车,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确保产品一致性,避免符合标准的车辆获得CCC认证并流入市场。要严查生产企业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标准生产或者降低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不按CCC证书生产假借订单名义生产非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车、生产假冒伪劣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等行为。对于上述行为查证属实的,依法对认证证书作出处理直至撤销认证证书,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二)严格电动车销售监管
加强电动车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要组织对辖区内电动车销售企业进行摸排,要求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新标准的产品,引导消费者购买符合新标准的产品。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车的行为;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行为;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行为。要加强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入网电动车销售者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的核验、登记,严禁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车在平台上销售。加强对电动车经销商销售电动零部件、充电器、锂离子电池行为的监管,严格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的行为。对销售违标车辆的,要依法责令停止销售,并移送综合执法部门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检查情况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执法车辆12车次,我县无电动车、电动车自行车生产企业,检查电动车经营户59户,电动车自行车经营户4户,检查发现1户电动自行车经营户销售无3C认证,于20xx年9月6日移交县综合和执法局调查处理,于20xx年9月30日结案。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监管,坚决取缔销售不合格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3篇:电动自行车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支队紧盯问题源头,多举措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确保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抓严场所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支队联合住建、安监等职能部门,深入城中村、住宅小区非机动车车库(棚)、小区楼道等场所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各社区电动车是否占用并堵塞消防通道、是否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停车点周围是否堆放可燃易燃物品、各场所楼道消防通道有无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和违规充电,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是否配齐并完好有效等。对停车库(棚)设置充电区域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以及乱接乱拉电线和使用移动插线板的,督促单位和小区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防止电动自行车在停放和充电环节发生火灾。
抓细监督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支队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消防平安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社会单位、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纳入常态化防火巡查、宣传教育的内容,广泛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要加大夜间巡查频率,禁止用户私拉乱接电线,督促用户在安全区域停放充电。发动村(居)委会排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情况,狠抓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抓好宣传教育,营造防火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台、支队“双微”平台等,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警示性宣传,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片,以案例警示教育群众,引导群众自觉加强火灾防范。印制一批电动自行车火灾宣传提示挂图分发给物业服务企业,张贴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各地组织消防志愿者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车主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度宣讲电动自行车正确停放、安全充电等知识,告知群众严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场所,有力推动社会单位电动自行车火灾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第4篇:电动自行车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提高群众电动车消防安全意识,加大检查与整改的力度,有效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社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利用板报、标语、专栏等,在辖区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发挥社区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对居民进行消防安全、消防知识宣传,提醒居民防止发生火灾;并聘请有关人士组织单位、辖区居民学习安全生产各项法规,讲解消防器材性能,如何使用及相关知识,以提高企业法人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从而使从业人员对消防安全做到入眼、入脑、入心,时刻紧绷消防安全这根弦。
共计检查150个单元872户地下室,其中10个地下室都是上锁的,并且没有发现乱堆物现象。只有29栋4单元地下室楼梯下面发现1处安全隐患,堆积纸壳子,将此事告知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来清理。关爱联络员也通知单元长来处理,通知了居民并告知楼道不能堆物,尤其是易燃物。还有就是发现16栋2单元,有电动车在楼下充电,经关爱联络员问询,是16号家在充电车,入户告知不能没有看就在楼下充电,并充电完成后要立即将充电线收起。
第5篇:电动自行车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安〔20xx〕7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十安发〔20xx〕6号)要求,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区安委会制定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10月22日下午,省安监局召开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会议期间省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闸源虹发言,确保改革期间的安全生产态势持续平稳发展。会议后,我局对开展全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将采取询问和现场摸底排查的方式,从办公楼首层门厅、楼梯间、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的各类交通工具情况进行检查。现场对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予以清理。认真查看电动自行车的质量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和商标标识,对电动自行车充电线路不规范,未落实专用停放区域和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及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自行车等问题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区安监局将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全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全力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第6篇:电动自行车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有效减少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区政府安委会要求,并根据《郫筒街道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和平社区开展为期半年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和平社区全面排查区域内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排查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逐一摸排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维修点信息。
二、和平社区出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小组x个,出动人员xx人次,排查辖区居民小区xx个,清理整治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xxx多辆,清理私自拉线充电xx处,有效整治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私自拉线充电和进入电梯入户充电等行为。
三、通过小区微信群、张贴海报、公众号、发放传单彩页等多种多样宣传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私拉乱接充电及进入电梯入户充电的危险性,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引导居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电动车及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四、和平社区将继续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从而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为辖区居民构建安全稳定的环境。
第7篇:电动自行车消防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电瓶车火灾防范工作,切实减少电瓶车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我镇具体情况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多项举措,着力解决住宅小区、企业、公共建筑、市政公共设施等区域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问题,确保我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镇安委会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站办所、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的协调小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镇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及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内容。镇安委会主任携各部门多次深入企业、居民小区,检查指导电动车集中充电点建设情况,听取相关负责人关于集中充电点建设情况汇报,实地查看集中充电点的建设情况和规划区域,细致了解当前智能充电装置安装及使用情况,并就深入推进电动车集中充电点建设、宣传推广电动车智能充电装置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
(二)部门协作齐发力,确保工作掷地有声。根据《松岙镇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镇安委办协调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强沟通,各司其职,强化联动,从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源头管理、落实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推进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等多个方面抓好抓实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
(三)齐心协力除火患,严排严查强化管控。发动各办、行业主管部门、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多股力量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1人次,检查电瓶车企业1家、经营户2家、维修户3家。未发现存在销售不达标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及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行为。但是在询问了解中发现部分维修经营户仍有拆除限速器的行为。组织发动网格力量,联合村(社区)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出动人员79人次,对我镇12个行政村(出租房)、1个社区、1个农居小区等重点区域进行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的查处,共治理38个火灾隐患点位。
二、下步计划
(一)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微信、电子显示屏、宣传画册等新老媒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典型火灾事故和违规违法行为;发动中小学校开展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工作,起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的效果;网格员、志愿者、民警等开展“入户式”、“点面式”消防宣传教育和电动车火灾隐患排查行动,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电动车停放、充电习惯。
(二)建立长效机制,用制度规范电动车市场经营。针对部分经营户存在拆除限速器等行为,市场监督所要引导经营者制定生产销售、售后维修等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销售和售后服务,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大力推广智能充电装置。召开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现场会,对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进行现场介绍、疑问解答、实地讲解,让企业、群众有效加深对充电设施的认识,推广全镇电动车集中充电点建设工作。经前期排摸,全镇范围内计划建设5个集中充电点建设,预计20018年底建设完成,届时可供80辆电动自行车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