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读后感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9-06 11:06:15

第1篇:《史记》读后感

中国文学家鲁迅以前说过: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近期荣幸拜读,期待将读后的体会与大伙儿共享。

史记勾勒了从黄帝时期至汉武帝年里的历史与本人的所有喜怒哀乐,以人物传记的方式去勾勒一个个新鲜的人物品牌形象。其对远古时代传说故事的记述与对奴隶制社会的描绘,是古往今来史籍的独一无二的记述,因此 其历史调查价值是无穷无尽。但老百姓为什么要读它呢?因为它无以伦比的文学类价值,《离骚》是战国时期屈原的出色经典作品,史记能与它一概而论,是一种荣幸,从这当中能够看得出史记的文学类价值是无以伦比的,这也是史记深受古往今来社会各界人物青睐的`缘故所属。

吕不韦为了更好地帮子楚而游说秦国,子楚同意:要是他游说取得成功,便与他共享资源秦国。因此吕不韦拿五百金赠给子楚,有那五百金游说秦国。我觉得子楚十分贤能,是个候选人。因此,华阳夫人与皇太子安国君决策将子楚做为继承者。吕不韦调了好多个婢女与他同居生活,子楚要他们,吕不韦给了他,但瞒报了在其中有一个早已孕期的实情,之后,这一女人生下了嬴政。这时候,安国君继位,没多久,子楚继位,之后,嬴政继位,吕不韦获重赏。

总而言之史记使我对历史的心态发生了更改:一开始我觉得历史是一种可望不可及而不能侵害的自尊,是史学家才会科学研究的东西,史记离大家凡人很漫长;读过它以后,我认为历史与大家的间距近在眼前,而并并不是那麼漫长,史记也早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千家万户家了。例如从项羽的的身上,大家就能看得出他那勇猛善战的特性,正是如此他才击败了秦王朝;还可以看得出他不尊重属下,急于求成的特性,这也使他最后迈向衰落。史记中的每一个人物全是那样,有优势也是有缺陷,他遭受器重到衰落都是有他自己的缘故,从这当中能够看得出人生道路昌盛之道,这也是一种与众不同的风采。总而言之,以史为镜,能够知盛衰,综合性到现在是:以史为镜,能够知方位。

因此 ,史记是一部的的确确的好书,一部古代典籍,一部造型艺术佳品!

第2篇:《史记》读后感

也许很多人和我一样,读史喜欢读战争史。战乱纷飞的年代,也是造就英雄的年代。秦始皇嬴政,无论他在统一中国后有着怎样的功过,都无法掩盖其并吞六国的壮举。秦国统一中国,是顺应时势,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然而为什么历史将统一大任托付给秦,这就是困扰我一时的疑惑。于是我翻开了《史记》。

通读《史记》后,我大概明白了许多,秦统一中国,无非是内因和外因。内因是嬴政与其祖先们的成功,外因则是六国的失误。

其实,嬴政的祖先们,一直在为嬴政打下良好基础。从襄公立国,到穆公东扩,再到孝公变法,昭王称霸,嬴政的祖先们从军事、政治、文化等等,都在与时俱进,不断顺应时代的变化。终于到了嬴政,秦国已成为一个集军事力量强、人才济济、政治清明(相对于六国)于一体的超级大国。

而嬴政自己没有躺在祖先们的'成果上,停滞不前,而是积极笼络人才。嬴政身边有许多了不得的文臣武将。武将首推王翦、王贲父子,其次蒙氏祖孙三代(蒙骜、蒙武、蒙恬)也是嬴政统一天下的股肱之臣。而文臣,秦王手下集结了吕不韦、李斯等一批能臣。秦国重用人才有三个明显的特点:1.唯才是用,2.用人不疑,3.礼贤下士。与秦国相比,魏国则是不断使人才流失,如吴起、商鞅、孙膑、范雎,甚至魏王的弟弟,战国四公子之一的信陵君,在大败秦军后也不得重用。

在秦不断壮大自己时,其他六国却由于不断地犯政治错误,削减了自己地实力。首先被灭的是韩,韩亡国主要是不占地利,不懂外交,改革不全面。而不懂外交、改革不全面、不彻底,则是六国通病所在。曾经由苏秦策划地五国抗秦,是最有希望扳倒秦国的,但五国不同心,各打自己地如意算盘,所以使秦国轻而易举地化解了这次战国期间最强劲的抗秦行动。

总之,历史不断眷顾秦国,而嬴政也是地地道道的历史的宠儿。秦统一天下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历史的偶然,统一天下成就了嬴政一代英主的地位

第3篇:《史记》读后感

《史记》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部历史著作,这本书在历史上拥有重要的地位,被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今天读了一个人物的传记,感觉非常深。他就是伍子胥。

伍子胥是楚国人,他的的祖父武举因为曾经直谏楚庄王,所以伍氏在楚国非常有名望,等到楚平王的时期,伍子胥的父亲伍奢在楚国担任太傅,楚国国王让太子娶秦国女子,因为秦国女子长的很美,少傅费无忌告诉楚平王,让楚平王自己娶。

后来费无忌担心太子为王后对自己不利,于是让楚王废掉太子,伍奢权健平王不要听小人的话,于是平王非常生气,将伍奢囚禁起来。太子知道消息以后就一个人跑到了宋国,费无忌告诉楚王,伍奢的两个儿子知道父亲被囚禁以后,肯定会对楚王进行威胁,不如把他们两个一起招过来杀死。楚王听了以后就答应了,于是就让让去召唤伍尚和伍子胥。伍奢知道伍尚一定回来,而且他们都会被杀,果然,伍尚一回去就和他的父亲伍奢一起被杀了。

伍子胥开始逃跑了,他知道太子在宋国于是去寻找太子,找到太子后,伍子胥又和太子一起逃到了郑国,在郑国后太子建得罪了郑国国君被杀,这时伍子胥只好自己跑了,于是伍子胥跑到吴国。

到了吴国以后公子光知道伍子胥特别厉害,于是就让伍子胥成为自己的参谋,在伍子胥的帮助下,公子光用伍子胥的计策杀掉了吴王,后来公子光做了吴王,伍子胥得到重用。伍子胥为了报仇就让吴王攻打楚国,并且很快伍子胥就率领吴军打败了楚国,此时楚国的.国君逃跑,伍子胥挖出楚平王的尸体,鞭打了三百下。后来由于伍子胥的好友申包胥的请求下,秦国出兵,楚国才得以复国。

读完这一段以后,我感觉两千多年以前的伍子胥除了聪明才智以外,也是一个嫉恶如仇的人,他知道楚王要杀他,所以没有接受楚王的命令。他为了给父兄报仇,利用吴军灭掉了自己的祖国。虽然今天这个听起来有点夸张。但我明白了伍子胥是一个有智慧的人,他坚持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在当时的年代阶级分层明确,伍子胥的行为可能在很多人的眼里看来就是不忠的行为。相信是非功过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

第4篇:《史记》读后感

我合上《史记·项羽本纪》,躺在床上回想项羽的一生,如此伟大豪情的英雄最后竟自刎乌江,是多么可惜啊!我闭上眼,不知不觉睡着了。

“哒哒哒”我的眼前突然变成了黄沙一片的战场,耳边响起马蹄声与战士们的呼声,我低下头,发现自己身披铠甲手握长剑,“你怎么不和其他战士一起奋勇杀敌?”我转头,看见一匹乌黑发亮的战马,唯有蹄子上有一圈白色的毛发,马上的人有一双重瞳,盯着前方战场,我愣了愣,这不是《史记》中描写的项羽吗?

我再眺望远方,那是秦军的服饰,这难道是巨鹿之战?“将军,现今是何日历?”“公元前207年。”我果然没有猜错。我抬起头看向马上的.人,笑了笑说“我赌这场战争我们会赢,所以我不需要去战场杀敌,只需要等待秦国的投降,接收秦国的俘虏。”项羽似乎听见了巨大的惊喜,望着我“你这话从何而来?我们的人比秦国少太多了。”我也不再说话,只是点了点远方,让项羽看着战场。

战场上将士们奋勇杀敌,一片狼藉。“冲啊!”前方战士举着剑直冲秦国军营,砍下敌方将领的头颅,预示着这场战争的胜利。“我猜的没错吧,吉人自有天相,将军勇,士兵便勇。”项羽低下头轻笑,那一双重瞳越发明亮,看着远方秦国的旗帜倒下,换上自己的旗帜,哈哈大笑。

“你看着年纪不大,见识倒是多,但愿你的话能一直是我们胜利下去,等会的庆功宴你一定要好好与我喝两杯。”项羽骑着马笑着向前冲去,和战士们一起收归战俘。

我看着渐渐远去的项羽,希望他一直能如现在一般恣意。

耳边又传来溪水声,我回首,项羽已不再是少年模样,他的鬓微白,但手中仍握长剑,“我项羽,无颜见江东父老!”项羽大喊一声,身边剩下的几个士兵都掩面而泣,我走到项羽身边,想要告诉他“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项羽看见了我,“你来啦,我等你好久了,我项羽这一生纵情恣意,每每想到你曾说过将军勇士兵便勇,便觉豪气万丈。但是现在,我战不动了。”

项羽微哑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我读出了他语中的无限沧桑,项羽的重瞳已不再精光闪闪,换上了落寞与后悔。

我没有阻止项羽的自杀,因为我知道这是他保留尊严最后的方法。

我突然睁开眼,四顾周围,还是我的房间,原来这只是一场梦,一场关于项羽的梦。

第5篇:《史记》读后感

初识荆轲,我就牢牢地记住了他。他那放荡不羁的笑容,严肃认真的态度就刻在了心中。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一去,也许不再能够归还。但是为了燕丹,为了天下,为了百姓,他还是踏上了易水渡口。

当那苍凉微婉的声调响起,我似乎看见苇荡中惊起的水鸟,听到了它们一声声哀婉的啼鸣。第一次读《荆轲》我还很小,看不懂古文,只能像听故事一样的听爸爸讲。

但从那时起,我对他就有了情意。“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明知是死别,却如此铿锵有力。那时虽然不懂荆轲唱的是什么意思,但是我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了他。那是一位不朽的英雄豪杰的绝唱,也在我小小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

近日又重读,心中不免澎湃。《荆轲》被归为英雄的悲歌,但我认为这不是悲歌是壮歌,是勇敢不畏的豪迈,是将生死置之度外的义胆忠心,是无可比拟的豪义。

他不为剑客变为刺客而悲哀,相反他却以此为荣。虽然他的刺杀计划没有成功,燕国也没能逃离危机,但他不是失败者。他的腿废了,无法站立,但他挺直了腰板,带着轻蔑的眼神和傲慢的`语气理直气壮地留下他的绝言。这就是一位以刺客身份传世的豪杰,这就是他一身的豪气,这也是我“毛发竖立”的原因。他与屠夫及高渐离在街上畅饮,酒酣,乘乐而起,我看到了他的放荡不羁;易水渡口,千百人送别,他一脸凝重,我看到了他的认真;为了燕丹,他可以不畏生死,他可以放弃一切,我看到了他的义气。都说英雄义气、侠者豪气,这又何尝不是一种恩泽。无论是为国、为友,还是为恩泽,他都可以付出全部,而现在的人又有这种品质吗?真得能“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吗?

面对荆轲,我们应该反省,应当记住每一份恩泽,每一份恩情。荆卿已逝,易水依寒,不学其乐,只学其忠、其义,其怀节而去。其为友、为国、为民,皆尽献矣。一朝,拥其情,怀其义,为国为民,回报恩泽,至云之霄汉,强国之天下。作文

第6篇:《史记》读后感

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栏目,播出了王立群教授的《王立群读史记》。看了第一讲后,就深深地被王立群教授诙谐幽默的语言、博大精深的知识、深入浅出的演绎吸引住了,为附庸风雅,我匆匆地买来了一套精装版《史记》。

《史记》是我国著名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位列“二十五史”之首,全书分12本纪,10表,8书,30世家,70列传,共130篇,五十二万余字,记载了从传说中的黄帝开始到汉武帝太初四年(前101年)约3000年间的历史,它的叙事简明生动,非常得吸引人。 我敬佩司马迁能把《史记》写得那么深动,敬佩《史记》当中的每一个英雄人物,敬佩中国拥有那么丰厚悠久的历史。直到今天,我虽然因各种原因还没有把《史记》读完,但收获还是不小的。

《史记》是历史的“实录”,具有非常高的文学价值。它的文学价值表现在运用真实的历史材料并且成功地塑造出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在人物塑造上,司马迁真正做到了将历史、人物和主题统一起来,这样既写活了历史,人物也栩栩如生,看完了每一篇故事,好像每个人物就出现在我们的眼前。他还非常善于通过人物的言行举止来完成对人物性格的刻画。 在《史记》这本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历史故事是:《五张羊皮的故事》。这则故事主要讲了:春秋战国时候,爱惜人才的秦穆公为了赎回具有聪明才干的百里奚,用五张羊皮去跟楚人交换他,最后,秦穆公赎回了自己最喜欢的大臣百里奚。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凡事都要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就像文中的秦穆公一样,他如果用重金去赎回百里奚的'话,楚人觉得秦穆公很看重他,一定不会轻易交换。但是如果用五张羊皮去交换的话,楚人必定会很轻视百里奚而同意交换。聪明的秦穆公就换了一个角度去思考问题,最终如愿以偿。我觉得我们应该向秦穆公学习,为达目的而采取迂回的策略。

总而言之,在《史记》这本书中,我了解到了中国伟大的五千年的历史,同时,我还懂得了不少的知识,收获了不少。我认为,《史记》这本书真是值得一看。

第7篇:《史记》读后感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项羽面对四面楚歌而发出的感慨。他似乎在千年之前便已沉睡,他的灵魂在时间中得到永恒,他化为江东子弟心中亘古不变的传说。

项羽自小就胸怀大志,“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在秦皇出巡时,项羽曰:“彼可取而代也!”,他英勇善战,最后兵败,在乌江自刎。项羽力能扛鼎,才气过人。羽之神勇,千古无二,他是中华数千年历史上最为勇猛的将领啊!他不懂反思自己过错,在乌江自刎时却说:“天亡我,非我用兵之罪也。”,我承认他不是举贤用能的大人物,比不上刘邦也败给刘邦,但是我却对项羽非常喜欢的,我想说他是一位英雄。

乌江自刎,项羽抛开了属于他的一切——天下、美人、骏马,战神一般的人便如此躺在乌江岸边,他的血流进乌江,让这江水有了灵魂,江水的咆哮、掀起的白涛,冲去了夕阳下的`最后残戈……夕阳为了尊严,也许是生无可恋,死亦当鬼雄。他是这么的直率啊,他也是一个用心专一的好男人。他没有刘邦的阴险奸诈。他善良,给予多次刘邦逃生的机会,他骁勇善战,以3万人打赢了几十万大军(史称“巨鹿之战”)。

我们虽无项羽“力拔山兮气盖势”的气势,但我们面对艰难险阻,必须有着一份自信与坚强。项羽在垓下之战以一敌百,他已经胜利了,因为他的勇敢已经在心底是一份莫大的胜利。我们面对着纸上谈兵,更应该给自己更充足的信心,怀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如同项羽,我们可以在孤身作战时不畏惧不退缩;如同项羽,我们可以在面对自己最爱的亲人朋友时认真对待不欺骗;如同项羽,我们可以在学习方面赛出另一种风采。

项羽,我喜欢你。你是李清照眼里“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英雄好汉,你是每个人心中渴望拥有“霸王别姬”的爱情故事的男主角,你是历史上最令人佩服的将士。虽以失败告终,项羽他却永远在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痕。

第8篇:《史记》读后感

在中华上下五千年文明之中,无数才华横溢的人留下了浩如烟海的著作。在这些著作中,有一部作品即使在几千年的今天,依旧有着无可取代的地位,它便是----《史记》。

历代文人对《史记》都有着很高的评价。如鲁迅先生都曾赞它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足以体现她在史书的地位,且《史记》还是我国的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开创了史书编纂的先河,是历代王大臣必读之书。

唐太宗李世民曾说过:“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鉴,可以明得失。”读史,就是体味前人所经历之事,从中得到教训。所谓“前车之鉴,后车之师”便是这个意思,且史记从纪传体的形式记叙了西汉武帝前的各色历史事件,改变了如《春秋》等编年体的格式的'记叙方式。不再以时间入手,而是从人物入手,将传主的一生娓娓道来,使之更具有可读性。所记载的内容如同一个个故事,让人经历了传主传奇般的一生。当你读《史记》是,仿佛是在与传主面对交谈。

《史记》中的许多内容有现代仍发人深省的作用。当我迷茫是,自卑时,失去前进的动力时,气愤社会的不公时,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如一道惊雷在我耳边炸响,使我充满前进的动力。当我因理想过于遥不可及,被人误解,被人嘲笑时,一句“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如伯牙遇到钟子期,高山流水觅知音;如管鲍之交一样相互了解,使我不再孤单。当我骄傲的时候,当我开始厌烦那些贫穷时期的朋友时,一句“苟富贵,勿相忘”如同一记警钟,使我瞬间清明。

《史记》不仅内容发人深省,其作者司马迁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身为一个男子,被施以宫刑是何等的屈辱。但他没有就此颓废或屈服,他依旧坚持自己,为李广鸣不平,他也没有忘记自己的理想,他行走于名山大川之间遍识古人的智慧;于断墙古村之间,向老人询问古人的英姿。于历史典籍之中,悄悄然消失,或自杀,或隐居,但他巨人般的精神永垂不朽。

第9篇:《史记》读后感

伍子胥列传:在“不为节操而轻死,不为天年而苟活”的人生信念上,伍子胥和司马迁可谓前赴后继!伍子胥不应诱诏,弃蝼蚁之死,经宋,郑,晋曲折至吴,历昭关险渡,街市乞讨,乡野躬耕,宫闱惊变,最终联唐蔡,间郧随,破郢都,鞭王尸!若此前所谋,皆为一己恩仇,则以后所虑,关乎一国兴替!不料竭忠尽智,换来属镂之剑;伐梓做器,眼看头颅高悬!司马迁一介文人,忍受宫刑之耻而苟活,成就太史之书以不朽!若苟活,为一己湮没而名不称,今书成,以一家之言而续《春秋》,笔做枪,史为弹,褒贬今古,臧否人物,终为武帝所忌,杳然不知所终!壮哉,悲夫!

仲尼弟子列传:孔子可谓是先秦时代文化的集大成者!以孔子为枢纽,串联出术业专攻,性格迥异的弟子们!只言片语间,众弟子音容笑貌跃然纸上!颜回“不迁怒,不贰过”的修养;子骞“如有复我,必在汶上”的决绝;子路“食其食者不避其难”的忠诚;子夏“绘事后素,礼后乎”的领悟;子贡“一使而五国变”的大气;曾点“春服既成,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的散淡;宰予“三年之丧不亦久乎”的愚钝;司马牛“斯可谓之仁乎?斯可谓之君子乎”的执拗!《史记》第一次完整记述孔子的生平事迹,系统梳理众弟子的师承源流,对于后世诸儒,深刻理解孔子及思想居功至伟!

商君列传:相对于后世众多变法人亡政息或中途夭折的结局,商鞅变法无疑是成功的!在战国这个大争的时代,他通过铁血政令和铁腕执行,使秦国短时间内建立起强大的国家军事机器,为秦始皇一统天下奠定坚实基础!

商鞅本身则具有浓烈的悲剧色彩!客观因素,先是在嫉贤妒能的'公叔痤手下长期雪藏;以贵族身份不得已通过宦官景监引荐才得以出仕;怀揣帝道、王道、霸道,三易其稿才摸透秦孝公的用意;不惜得罪太子等宗室贵戚,陷自身极度危险之中以成投名状!主观因素则是性格上刻薄少恩,冷酷无情,政治上贪位贪名,排斥异己,生活上奢侈铺陈,膨胀越礼!最后作法自毙也是应有之义了!

不过商鞅更深层的悲剧在于,他不过是秦孝公统治国家的工具和棋子而已,他所坚定推行的制度,他自身也逃不出请君入瓮的宿命!

第10篇:《史记》读后感

陈胜、吴广起义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起义。

秦国经过数代人的经营,到了秦始皇时代,终于制六合,吞八荒,吞并六国,统一天下。本以为是旷古铄今,传承万世的基业,却在一个“瓮牖绳枢之子,甿隶之人,而迁徙之徒”的陈胜的首先发难之下,一溃而终至亡国。

史家们(包括司马迁)分析秦的亡国,都说是因为秦政过于暴苛,而没有顺应形势,施行仁政。是啊,民众们经过了那么多年的战乱,其实心里是盼望着能够过上没有战争的日子,享受和平的安定。估计秦始皇是因为惯性的问题,没能及时的刹住车,又或者是他天生有暴力倾向,根本从意识人就没有想过要刹车,他延续着他的暴政,说不定更加暴虐。他活着的时候,由于他足够的强大,人们还没敢有太大的反抗,等他身死,篡位而立的胡亥根本没有能力掌控全局。陈涉就是在一次明知左右都是死的情况下,冒险而借扶苏的'名义自立为王,带头起来反抗秦朝的。

陈胜从小就有鸿鹄之志,他在起兵的时候,就用了一句口号“将相王候宁有种乎!”,充分体现了他的心志,也完全挑起了起义民众的雄心。他们采用了“鱼腹丹书”这种老调却屡试不爽的办法,让自己成功的登上王位,一呼而百喏,登时全国各地到处都起兵开始造反了。

陈胜吴广的起义虽然是农民起义,但我认为这只能说明他在起义的时候的身份是农民,他的实质的目的一是为了解当时的困境,二是为了贪求富贵。所以,当他取得了短暂的胜利,他就被迎面而来的富贵冲昏了头脑,开始享受并夸耀起来。他有一个从前一起耕地的朋友,当时陈涉说了一句“苟富贵,毋相忘”,朋友还嘲笑他丑小鸭想变白天鹅。此时陈涉真的富贵了,当王了,他就跑来求见,好不容易见到后,看到陈涉现在的生活是如此富丽堂皇,在一种羡慕、嫉妒的情绪下,开始到处散播陈涉以前贫穷时的旧事,结果陈涉将他杀了,也断绝了与故旧知交的来往。然后陈涉又任命了一些官吏,专门来督察部下的过失,以苛刻的手段对付自己不喜欢的人,于是许多将领也不再依附他了。陈涉后来之所以失败,原因大多在此。

陈涉称王总共只有六个月的时间。可是他却是一支星星火种,终于引发了燎原之势。而作为中国封建历史上的第一次农民起义,它也具有不可忽视的历史意义。

第11篇:《史记》读后感

<史记>是中国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元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

比如说列传中的?刺客列传?里的聂政、荆轲等人。以前,我认为刺客不过就是那些品行不正,只知道搞偷袭的人,但史记上的叙述,让我明白,有些刺客是不仅仗义疏财、劫富济贫,而且对君子赤胆忠心,像有些为了自己的国家去行刺君王,是冒着生命危险的,随时都有可能被处死,真可谓是有去无归。虽然如此,但他们依然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的赤胆忠心的最好表现。

在<史记>里,我认识智勇双全的蔺相如,立木取信的商鞅,巧言退兵的.陈轸,少年有为的孟尝君,错失良才的魏惠王,贪利失地的楚怀王??其中最吸引我的是不从浊流的屈原。

屈原是楚国著名的大诗人,他知识非常渊博,口才也很好,无论是对外交际,还是管理内政,他都能处理得有条不紊,楚怀王很赏识他。可是,屈原的才华受到了上官大夫的嫉妒,只要一有机会他就在楚怀王面前造谣生事,楚怀王听得多了,也就信以为真,渐渐地疏远了屈原。德才兼备又清高孤傲的屈原,怀着悲愤的心情,写下了长诗<离骚>,多年来屈原报国的愿望未能实现,最终跳进汨罗江自尽了。

读了<史记>后我才明白,原来在古代所谓的?品行不正?也大多都仅仅是?行?不正而?品?正,他们一心只为王,他们如果没有那?品?不正的王,一定是英雄,这让我深刻的了解到了一个决策者的重要性。包括屈原等人在内,都是因为社会腐败、堕落的现象,导致有些人只想着个人利益,才会让那些真正为国家着想的忠臣落到悲惨的下场,也许在古代,皇权才是最重要的吧??

第12篇:《史记》读后感

《史记》是汉代司马迁所写的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从传说中的黄帝开始一直到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三千多年的历史。它既是中国伟大的失血著作之一,又是中国古代的一部文学经,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分为四个部分——本纪,世家,列传。其中最精彩的便是记叙人物的列传了。

拿《刺客列传》来说。提起刺客,一般人可能认为只是暗中偷袭,附和权贵,唯利是图,卑鄙无耻的小人,但读了《史记》中的《刺客列传》后,你会发现完全不是这样的,在《刺客列传》中,有着豫让为智伯报仇的忠,也有聂政报答严仲子的义。其中聂政刺杀侠累后为不连累家人,竟自己剥掉面皮,令人感动。荆轲,曾是一位平民,被燕太子丹器重,后来在明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情况下仍为太子丹行刺秦王。

再说说《孟尝君列传》。孟尝君田文,门下宾客众多,其中不乏鸡鸣狗盗之徒,这些被别人认为不务正业,品行不端的人,竟能在孟尝君遇难时帮他逃脱困境。

其实,在《史记》这部千古著作的背后,还有着司马迁本人的努力。

司马迁出生于一个世代史官的家族,自幼受父亲司马谈的熏陶。司马谈为汉武帝时太史令,他深感处于国家一统,国力强盛,百废俱兴的时代,却未能写出一部像孔子《春秋》那样的传世之作。于是临终前交代司马迁“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三年后,司马迁继父职担任太史令,为了撰写史书,司马迁可谓是耗尽了毕生精力,他大量搜集文献资料,二十岁就开始四处游历,足迹几乎遍布了西汉王朝的全境,考察过很多古代遗迹,搜集了诸多古代逸闻,从而掌握了相当丰富的历史知识和文学素材。在这期间,他还曾受宫刑的痛苦和耻辱,但这也使他的思想得到了净化和升华。从此司马迁的目光更敏锐,更有洞察力,也更专注于完成这部卷帙浩繁的史学著作。

第13篇:《史记》读后感

史记一整本书其实当数三皇五帝篇目最为无趣,尽数是些枯燥文字,以平淡的口吻轻声叙述着那距今实在太过久远的远古时期,讲中华大地最初的故事。没有太过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侠客豪情也没有英雄悲歌。然而翻开舜的故事,读来却实在令人心生慨叹。我们时常可以听到百善孝为先这样从古流传至今的句子,中华文化传承上千年,孝之一字从来都是时间长河里艰难前行的人必坚持之事。我一直相信父慈子孝当是家人相处时的一大幸事,但我未曾思量过父不慈子当不当仍做孝子。

幼年丧母的孩子唯一的依靠却是那个凶顽的盲眼父亲,偏这样的父亲极其宠爱续娶的后妻与狂傲暴戾的小儿子。于是这个孩子被迫早熟,年纪尚幼便一个人去历山耕种,在雷泽捕鱼,在黄河边烧制陶器,在寿丘制作日常用具,在负夏经商,从晨光熹微到暮色深沉,他的劳作从不曾停下。他的家人自私自利只顾自己,他却从未对家人的偏心而抱怨,从来都抱有赤诚之心宽容待人。可即使如此,总还有人容不下他。孩子从来都是父母的心头肉,为什么会有父亲不惜一切代价只为杀死自己的儿子?火烧粮仓、活埋地下,无所不用其极。行凶者甚至在意识到他们杀死了舜后,骄傲的说自己是主谋。可是舜啊,他实在是个善良的孩子,他分明清楚父亲与兄弟一门心思置他于死地只为得到他的粮仓和妻子,偏还在死里逃生回到家中后,对他们更好了。为什么行凶者没有意识到呢?没有意识到舜之所以拥有粮仓与妻子,拥有他们没有却十分渴望的那些,是因为他传至远方的孝名。

犹记得曾经看过的动画,主角便是舜,画面上是尚且年幼的'孩子,冰天雪地里只穿着件单薄破旧的外衣,而歪在家里塌上的象,身上是崭新的棉衣。舜带着空篮子回到家里,盲眼的父亲以为舜穿着新棉衣还偷懒,找来木棍便要抽他,偏这实诚孩子一动不动任他打。木棍抽开本就极其单薄的布料,露出内里的干枯木叶,孩子的背上许是已经青一块紫一块了,但他强忍着一声不吭,红着眼眶跪在雪地里。

画面定格在我脑海里,我思量许久许久也未能明白分明不公至此,甚至因为家人险些丧命,这些他为什么从未怨恨过。大抵能成帝王者,胸中总是怀有大仁大爱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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