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狼群》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反复几次捧起《重返狼群》这本书,我的心起伏难平。这本书让我一会儿泪如雨下;一会儿大汗淋漓;一会儿心惊胆战;一会儿热血沸腾。作者在文中的步步惊心,带给我精神上的震撼都是前所未有的。
读到作者李微漪(养狼女),我称她狼妈,初见到奄奄一息的小狼。她那既兴奋又伤心的心情时,我也是又哭又笑。高兴的是有只小狼还活着,难过的是其他六只小狼全死了。小狼是因为装死才存活下来的,我没想到小狼崽是这样的聪明,他用装死来迷惑众人,五天未进食竟然还活着。读到狼妈把小狼带回家,取名格林。放在天台上放养,并想办法激发小狼格林的野性基因时。我敬佩狼妈对动物的尊重和理解。狼妈采用在实践中锻炼格林。读到草原河水里漂浮着各种垃圾,井水里的水比加过牛奶的`咖啡还浓时,我很伤心也很生气。这么美的大自然,却被人类丢弃的一个个垃圾污染成这样,真叫人痛心。同时我又为草原里的动物们生存环境而担忧。文中盗猎者们肆意大量捕杀狼,只是为了得到一张狼皮,以致狼群几近绝迹。我痛恨那些坏人,我要呼吁人们:不要再猎杀动物了,不要再穿裘皮大衣等。人类已经破坏了大自然的生物链。再杀下去,人类将面临更大的危机,子孙后代该怎样生存。狼妈带格林重返狼群。在草原,遇见善良的牧民:南卡、多吉、扎西、巴桑……他们都对狼妈和格林那么友好,尽一切力量帮助狼妈。我感受到了牧民们的善良与淳朴。
狼妈李微漪为了小狼牺牲种。种。冒着生命的危险,九死一生,最终使格林成功重返狼群。读完这本书,让我对狼又有了新的认识:那半大的小狼在吃羊或鼠兔时,知道给狼妈留条腿;在狼妈病倒时,小狼会日夜焦虑的守候,还会把自己的“私藏”野兔喂妈妈;在狼妈被疯狗追咬时,会毫不犹豫拼死救狼妈……狼的自由独立、顽强竞争、勇敢进取的精神值得我们人类学习。作者的善良与胆大妄为更让我敬佩。
第2篇:《狼群》读后感
用了几天的时间我读完了李薇漪写的《重返狼群》这篇文章给了我极大的震撼。
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作者李薇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几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城市已经不是“格林”的栖息之所了。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安营扎寨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到野兽与藏獒攻击。长大的'“格林”守护着妈妈。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在人们眼中狼是坏人的代表如: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而在这本书中狼却是有感情的,狼用实际行动来回报人类。“格林”把作者当成了妈妈把作者的男朋友当成了爸爸。既然藏獒头领可以接纳一只小狼,我们人类就不能把保护动物放在第一位吗?在作者重病时,格林把仅存的一只野兔来给作者吃,当时我就泪流满面,一只狼都能有人类的感情,难道我们人类还要以动物做为老师吗?
大家都认为狼吃羊是最该万死,其实,狼吃羊是天经地义的。狼吃羊,既可以让羊运动,被吃掉的羊还是老弱病残的,这样,既可以让我们吃到健康的羊肉,病毒也可以不在羊群传播,所以狼吃羊不仅无害,还有好处呢。
读完了《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对动物,对大自然,对人都有了重新的认识。动物都遵循自然法则在生存,而人在千方百计的破坏自然。我们为什么不能保护动物保护自然呢?虽然“格林”永远失去了他所爱的“爸爸妈妈”但是“格林”的那种坚强,勇敢,不离不弃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会像小狼学习,做一给关心父母,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这本书十分感人,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和小狼一起踏上反群之路。
第3篇:《狼群》读后感
在我读过的所有书里,最让我为之震撼的是四川作家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
以前,在我心目中狼的形象是凶残的、狡诈的、嗜血成性的,而现在,我认为狼是善良的、懂得感恩的、通晓人性的。
为了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还它一个真正的家,在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上,从夏到冬,李微漪育狼、训狼的历程可以说是步步惊心、九死一生,她甚至已经做好了成为狼族腹中餐的思想准备。虽然过程异常艰难,但作者还是咬紧牙关坚持了下来,最终通过不懈努力为小狼格林找到了最好的归宿。
书中最打动人心的是小狼格林回馈给作者的那种最纯粹的关爱,由此,他们之间还发生了许多感人至深的故事。有一次,狼妈李微漪得了肺水肿,卧床不起,在屋外的格林急得直转圈,索性跳进屋里,用头蹭妈妈的胳膊,好像在安慰妈妈。紧接着,格林跳出窗外,跑到不远处的'草坪上,用爪子不停地刨土,然后叼出一大块兔子肉,像一个小孩子考了100分一样开心地跑向妈妈。它把肉从窗外扔在妈妈床边,这可爱的孩子以为妈妈吃了自己捕的食物就会好起来。在大雪封山,面临死亡威胁之时,是格林日夜狩猎,维系着自己和狼妈的生命。它甚至忍着饥饿把猎到的仅有的食物与狼妈分享,这是怎样的信任与爱啊!
千里送行终有一别,狼妈泪湿眼眶,格林依依不舍……格林用狼嚎唤回了在山顶的狼群,狼群似乎是接受了它,狼妈捧着格林的脸,说:“走吧,勇敢一点,妈妈看着你走。”说着,狼妈转过脸潸然泪下,这是激动的泪水、不舍的泪水、自豪的泪水、欣慰的泪水……小狼格林在人类妈妈的悉心照料下,从嗷嗷待哺的小狼,长成了茁壮的成年狼。狼终究是向往自由的,它离开日日夜夜陪伴自己的狼妈重返狼群,想象着它那“一步三回头”的情景,我不禁哽咽。
人们一直在呼吁保护环境,与动物和谐相处,李微漪就是我们最好的表率。格林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类养大后成功放归荒野的狼,是狼妈李微漪用“爱”创造了史无前例的奇迹,是狼妈用“爱”改变了我对狼的认知和看法。我不由地感叹,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
第4篇:《狼群》读后感
我看了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书:《重返狼群》,这部书让我时而潸然泪下,时而觉得宏伟雄壮;有时令我心酸,有时令我欢笑……总之,使我欲罢不能,感触颇深。
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奇迹般地将一只濒死的小狼救活养大并成功放归狼群的故事。
我们小时候接触过很多关于狼的童话,像《小红帽》啊之类的。那些故事里的狼都是凶狠、蛮不讲理、残暴的,总之都不是什么好形象。而词典里与狼有关的.词语,也都像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全都是贬义词。就这样,狼很凶残的形象已经深深扎入了人们的脑海里。而作者却用文字塑造了另一个狼形象:重情重义、顽皮、有孝心……谁也想不到,那条半大小狼会在“妈妈”病时,在窗前日夜守候,还会刨出珍贵的存粮给“妈妈”;在“妈妈”被藏狗追赶时,它会不顾伤痕累累去救“妈妈”;大雪封路,断粮断食,它会将自己捕得的猎物与“妈妈”分享……这些片段是最动人心扉的部分,它们让我看到“狼”这个动物纯真完美的一面,是的,狼捕猎时的场景是很血腥、惨不忍睹,但那是为了生存,难道我们屠杀动物的景象就不血腥了?人们还屠杀的是无辜的动物,并过度屠杀,而相比之下狼吃食还绝不浪费,那么我们不是连狼都不如吗?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还看过另一本描述狼的书《狼图腾》,那里面的小狼悲惨死去的情景令我心酸。同样,在《重返狼群》这部书中也有许多令我心酸的事……还记得书中有一段话,是写一只与小狼格林相仿的流浪狗在都市被车撞死,而车主却“怪叫”地奔驰而去,而这种事在当时数不胜数;更有许多狗被屠杀卖给狗肉馆子……看到那里,我都为狗感到心酸,如此忠诚的宠物竟也被如此屠杀。狗啊,杀怕了;狼啊,杀绝了;人啊,还要怎样做?
更让我动情的是最后小狼格林回归狼群的时候。天地之间,万仞银亮,悠远狼嗥,回归亲族。
第5篇:《狼群》读后感
无论草原多么危险,但李微漪,凭借自己的勇敢,向大草原深处走去。
这本书讲的是女画家李微漪,去诺贝尔草原写生时,偶遇了刚出生就丧失亲人的小狼,她一声悲痛的长嚎,竟然唤醒了小狼。从此一人一狼如母子。但小狼格林毕竟是只狼,他不可能生活在城市里,于是李微漪做出一个重大决定:她要带狼回草原,陪格林重返狼群!
刚开始的这本书,我就佩服李微漪的勇气,她竟然把狼带回了城市,真令我吃惊。她一个柔弱的女子,竟敢独自一人带一匹狼生活。她为了培养格林的生存能力,自己把自己野化,她带着格林一起捕鼠兔,一起追赶领地狗,一起捕猎,还陪格林上狼山寻找狼的踪迹……这一切都源于她的勇敢。
书里有一个故事令我记忆深刻。李微漪为帮助格林找到狼群,只身一人带着一匹狼上了狼山。黑夜降临,山上黑漆漆一片,李微漪凭借自己的'勇气,在这无信号、无人的地方,陪着格林多少个日夜,只为帮助格林找到狼群,她的勇气令我佩服。这不禁让我想到了我自己。
我从小就怕黑,可以说什么都怕。除了自家人,其他人都让我感觉很陌生。我连去姐姐家住一晚,半夜还要闹回家,害得姑父又要把我送回来,所以我很少睡在别人家。就是在自己家,我也怕。大晚上,窗外黑漆漆的,一点星光都看不见,感觉自己双眼失明了似的。闭了眼,仿佛房间里有人进来了,猛地张开眼,一片黑……手在床头摸索着。打开灯,哦,没人,在房间里。窗外的风把树吹得沙沙作响,听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关灯,闭眼,还是害怕,索性打开夜灯睡觉。躺在床上,我想起李微漪一个人在这么大的森林,她能睡得着吗?想想她又想想我,天差地别。我默默地告诉自己,把你的勇气,你的胆识和信心拿出来吧,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对自己说,我一定行,拿出勇气,战胜恐惧,甜甜地睡去原来就这么简单。
小狼格林的故事令我受益匪浅,学会了独立变得勇敢,我也在长大,总有一天会奔赴属于我自己的天空,为梦想奋斗。
第6篇:《狼群》读后感
无论草原多么危险,李微漪,凭借自己的勇敢,向大草原深处走去……
这本书讲的是女画家李微漪,去诺贝尔草原写生时,偶遇了刚出生就丧失亲人的小狼,她一声悲痛的长嚎,竟然唤醒了小狼。从此一人一狼如母子。但小狼格林毕竟是只狼,他不可能生活在城市里,于是李微漪做出一个重大决定:她要带狼回草原,陪格林重返狼群!
她,一个柔弱的女子。为了格林重返狼群,不失野性,自己把自己野化,她亲自教格林抓鼠兔,与恶狗战斗,陪格林上狼山寻找狼的踪迹……无论炎夏还是寒冬,她一个女子,为了格林能重返狼群,是花费了多少精力,多少勇气啊!
书里有一个情节令我记忆深刻。李微漪为帮助格林找到狼群,只身一人带着它上了狼山。黑夜降临,山上黑漆漆一片,没有信号、了无人迹,无数次把自己陷入了恐惧的'深渊中,她不断的鼓励自己,告诉自己我并不畏惧,凭借自己的勇气度过了一个个难熬夜晚,这不禁让我想到了我自己。
我从小就怕黑,可以说什么都怕。除了自家人,其他人都让我感觉很陌生。我连去姐姐家住一晚,半夜还要闹回家,害得姑父又要把我送回来,所以我很少睡在别人家。就是在自己家,我也怕。大晚上,窗外黑漆漆的,一点星光都看不见,感觉自己双眼失明了似的。闭了眼,仿佛房间里有人进来了,猛地张开眼,一片黑……手在床头摸索着。打开灯,哦,没人,在房间里。窗外的风把树吹得沙沙作响,听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关灯,闭眼,还是害怕,索性打开夜灯睡觉。躺在床上,我想起李微漪一个人在没有信号,没有人烟的深山老林里都能睡得着,而我在家里,又何尝不能呢?我默默地告诉自己,拿出勇气,战胜恐惧,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对自己说,我一定行。想着想着,忽然豁达,转眼就睡去了……原来甜甜地睡去就这么简单。
小狼格林的故事令我受益匪浅,让我学会了独立,变得勇敢。我也在长大,总有一天会奔赴属于我自己的星辰大海,为梦想奋斗。
第7篇:《狼群》读后感
狼,是凶暴的,但也是善良的。当人狼共居,互相扶持,一段特殊的情谊,便悄悄展开……
一只被人类救下的小狼格林在城市中长大,抚养它的“狼女”李微漪为了小狼格林的未来,毅然来到草原,希望能让小狼回归野生的狼群。虽然有种种突发事件,有意想不到的`艰难险阻阻挠着格林重返狼群,但在最后,格林终究脱离了人类,融入了狼群,回归了自然。人狼情深,格林向我们展现了狼善良坚强聪明的另一面,它让我们知道,狼不一定就是邪恶的代名词,它们也有温和重情的时候,它们也有生存的权利。养狼,引狼入室,这的确很危险,但总比让一个小生命在眼前消逝而见死不救要好得多。李微漪是善良的,也是大胆的,她知道珍惜每一个小生命,她知道尊重小狼格林的选择,她也知道让格林拥有自由才是正确的。她知道放手,她知道放手才能让自己最爱的格林拥有最美好的未来。放手让其离去,虽有不舍,但一定是对它好的。让它用自己的力量生存,它才会成长,才能学会不依赖别人。
我喜爱动物,班上的同学也都很喜爱动物,每个人都希望自己也能拥有一只小动物,能让自己疼,能让自己爱。然而真正能把动物养好的人却少之又少,大多数都是在疏忽的情况下让动物丧了命。这种时候,大多数人都是先哭喊着要把动物救回来,等哭够了,便又蹦蹦跳跳地缠着爸妈要新的动物。说实在的,养宠物,干嘛要天天给给它喂食送水,这样的动物只会丧生自理能力,不如试着放手,放生它们让它们“自食其力”,用自己的力量生活,这样放手以后,它们会生活得更好,不是吗?就像格林,李微漪放手以后,它不是也在草原上闯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地吗?
与其紧抓不放,不如放手,让它们过自己的生活。如果你是真的爱动物,那么就请你……
试着放手。
第8篇:《狼群》读后感
《重返狼群》主要讲的是作者李微漪在写生时遇见了一只孤独的小狼,当得知小狼的身世后,不禁对它产生了同情之心,毫不犹豫地把它抱回家照料,并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格林。可是,李微漪先前养的博美犬“狐狸”对格林这个“入侵者”不接受,想方设法地折磨它,格林都默默地忍受了。后来,作者考虑到格林以后的成长,最终把它送回了若尔盖大草原。这让我想起了另一篇文章《小狮子爱尔莎》,故事过程何其相似,只是狮子成了狼而已。
《重返狼群》中令人深受感动的是“狼之柔情”这篇里,“我”淋了一场冰雹,感冒了,发展成了肺水肿!是格林在无微不至的照顾“我”,这些天来格林千方百计地去捕食,它把捕来的野兔——它唯一的口粮毫不犹豫地送给了病中的“我”。平日极其护食的狼,这时竟是如此大方,这需要多大的抵制食物诱惑的勇气啊!
向来,人与狼是水火不容的`天敌,甚至是谈“狼”色变。但在这里,狼与作者相处融洽。其实,在生活中,人与动物,不管是多么凶狠、多么庞大的动物都能产生深厚的感情。后来,“我”病愈前,格林都寸步不离地照顾“我”,这实在是令我感慨万分:人和狼都能产生这么深厚的友谊,更何况人类呢?真心待人,别人也会真心待你!你送狼一颗真心,它会还你一片天空。
现在的人,尤其是盗猎者!他们在大草原大规模的进行捕猎,还把死牛死旱懒拿到城市里进行高价卖出,这样下去,动物将会灭亡,在月黑风高的夜晚,隐隐约约能听见狼群们在为死去的家人们哀鸣……是人类,让它们家破狼亡;是人类,让它们无家可归、流落草原!人们啊,难道你们就没有一丝一毫的同情之心吗?如果将要灭绝的是人类,那么你们会知道悔改吗?
小狼格林是迄今为止世界上第一匹由人养大并成功放回荒野的狼,但不会是最后一匹。应该是后继有狼。我坚信,狼来了,绝对比虎来了、狮来了,熊来了更加震撼!
第9篇:《狼群》读后感
狼是一种哺乳动物,也是国家列入二级保护动物的一员。它们擅长长距离奔跑,听觉与嗅觉也是动物里面的佼佼者。狼是肉食动物,因是喜欢群居,它们经常袭击家畜,也导致了人类在20世纪末期大量捕杀。这在现在的地球上也是食物链顶端的生物也是我最喜欢的动物。重返狼群就是一本关于一位女画家在大草原上捡到了一只濒死的狼崽,把它养大并放归大自然故事。
作家李微漪在一次去大草原的写生旅行上,偶然了解到了关于一窝小狼崽的消息。她在千辛万苦之下找到了那户人家,并有缘的救下了最后一只小狼崽。李微漪将狼崽悄悄带回了城市,并给小狼起了一个名字,叫格林。重返狼群描述了格林的成长,它的一点一滴仿佛全部都被刻印在了这本书里,现在又重现在了读者的眼前。故事讲述李微漪怎么样在城市里训练格林,并最后将它放生会到它的家乡,若尔盖大草原。她们为此在草原上扎营半年之久,从夏至冬,李微漪和格林搜寻狼群的踪迹,在此间遭到飞禽攻击,粮食短缺,唯一能依靠的`只有一直陪在身旁的狼/人。
整本书我一字不漏的读了下来,却还是意犹未尽。特别是当李微漪领着格林离开狭窄的城市,回到若尔盖到草原时,我仿佛感受到了格林德自由,回到家的心情。尽管困难还是接踵而来,不过最后还是被她们克服并挺了过去。重返狼群给了我一种其他书不曾给我的感觉,一种真实感,一种让人难以描述的心情。李微漪养小狼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养的一只狗,一只我并没又怎么在乎,但现在让我心里留下深深悔恨的一只狗。我记得当时我求着父母买一只狗,在我的软磨硬泡之下终于拥有了一只。可是我当时只是三分钟热度,尽管我当时挺喜欢那只狗的,但是我却没有去关心,珍惜与它度过的时间。直到一天,那只狗不在了。真的非常突然,我一天上午去上学,下午回来的时候它就不在了,永远的不在了。我现在心里只留下悔恨,后悔为什么没有去跟它玩,后悔为什么没有去关心它,后悔为什么没有留住它。这些记忆一直被我藏在心底,知道我读完这本书,我打开了这份被我所在心底的记忆。
这本书的真假早已对我来说不重要,因为对我来说这份书里的情感是最诚实的。李微漪并没有用什么花哨的写作手法,而更像这是一本日记,一本更能贴近人心的杰作。
第10篇:《狼群》读后感
一本好书,就像夜空中的点点星光,会在无边无际的黑夜中带给你审美的力量;一本好书,就像黎明前破晓的曙光,给你希望的光芒;一本好书,就像雨后散发着芳香味道的的花田,站在这美丽的花田中,你的情操会受到无尽的陶冶。在我们的生活中,一本好书是多么重要啊,好的书,能使你受益匪浅,一生都会受益于它。
过年在我班小书虫的推荐下,我阅读了一本小说,是一本与狼有关的书,它的`名字叫《让我陪你重返狼群》。顾名思义,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李微漪收养了一只狼,渐渐的,这只狼长大了,于是李微漪就把这头狼带到了草原上,训练它,培养它,只期待那一天能送这头狼回狼群。
我读了这本书,这部描写狼的书一会儿让我冷汗淋漓,一会让我热血沸腾,一会儿又让我潸然泪下。最让我感动和意想不到的是小狼格林竟然在狼女的帮助下成功回归了狼群,以及狼女和格林为此目的所表现出的大胆进取和不怕冒生命危险的狼性格。
作者大胆采用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以真正狼妈的方式去养狼育狼。但是,这种驯狼法艰辛异常,风险巨大,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也莫过于此。小狼格林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女依然咬牙坚持,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不仅仅是为了“活着’’,更是为了自由。
此书还进一步颠覆了中国人心目中狼凶狠、狠毒、忘恩负义的恶魔形象。我相信大多数的中国人绝对想不到,那头小狼在吃羊吃兔的时候总是会给妈妈留下一条腿;在狼妈病倒后,小狼会在窗前焦虑守候,还会刨出野兔喂妈妈;在狼妈遭遇藏狗追咬时,拼死奋战,不惜负伤累累;在雪山上没有粮食时,日夜狩猎,养活狼妈。
这本书中,我最佩服李微漪。要是换成我,我可能不忍心让格林那么小就把它送进獒场,我可能会因为狼山上没有人而选择放弃,我可能因为舍不得格林离开而给格林带上铁链……
李微漪善良,因为它救了格林,她善敢,因为她把格林送进獒场,她理智,知道作为狼最大的愿望是自由……
第11篇:《狼群》读后感
作者李微涟的纪实小说《重返狼群》,记录了作者在若尔盖草原上一次偶然巧合,结识了一只刚刚出生几天的野生狼崽,到一岁的一点一滴,最后忍痛割爱成功放归狼群的真实故事。格林,这是李徽涟和她朋友——亦风,给小狼起的名字,他们希望谱写新的“格林童话”。
——动物之间的情感
书中,给我震撼最深的是动物之间的真挚情感。格林的母亲意外去世后,李微涟将受伤且不幸的格林带到城市一块生活。李徽涟和亦风对小格林狼格外细心照顾、用心陪伴,小格林狼逐渐长大,李微涟开始试图规范和训练格林狼的狼性,但结果依然不能改变格林狼日益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以及由于格林狼对人类的不设防,使得他在都市生活险象环生!李微涟决定带他重新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当他走到老狼洞口时,格林疯狂地挖掘着,他以为当他把洞口的积雪清理干净后,他的妈妈就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会回来了,李微涟学了一声母狼唤子,格林像箭一样,从洞口窜了出去,当然,没有狼在洞里,他突然意识到,他的母亲再也不会回来了,他的兄弟姐妹们也再也不会回来了!格林愤怒地长号着、哭泣着,仿佛要把把他们的魂儿叫回来,他的心碎了,泪也干了,他诅咒着、颤抖着……。许多动物和人类一样,他们也有情感,虽说他们不能用语言来表达,但动物之间以及对人类的友善、信任和守护……不恰恰是越来越科技、文明、现代的'人类所逐渐缺失的吗?!
——盗猎者
让人深刻反思的是那些盗猎者,其中一章讲的是“狼袍”,这张袍子,是由狼眼睛上方三角形的一小块皮,一块块连接起来的,一共用了一千二百多块狼头皮,六百多条生命,就这样消失了,六百多双眼睛,再也不会睁开了!羌戎说:“蒙古草原已经毁了,我见证了他最后的美丽”对此,盗猎者,你们为什么要杀狼呢?金钱有那么重要吗?让你不珍惜生命,甚至触碰法律的底线!如果有一天,最后一匹狼也消失在你们的枪口下,你们还能用金换回从前的狼群吗?
觉醒吧,人类,现在补救还不晚,别等到地球上的狼群全部失去时,才去珍惜,才悔之晚矣!
本文标题:《狼群》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