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重返狼群读后感
一匹狼与人和平共处的惊世美丽传说在若尔盖草原上诞生了。
李微漪,一个柔弱的80后女子凭着博大的母爱与坚强的毅力跳出这支前所未有、可歌可泣的“与狼共舞”。格林,一匹货真价实的草原狼,用它那知恩图报的纯情颠覆了狼在人们心目中的丑恶形象,打动了所有观众的心。
我已经把《重返狼群》读了四次,但仍然想读,每次都有不同的感受,或因为格林的悲惨身世掩卷而泣,或因为格林把大獒们逗得团团转而笑出了声,或因李微漪的似水柔情而感动得泣不成声。这不仅仅是一本书,也是一篇惊天动地的人与自然和平共处的动人乐章。它道不尽的是人与自然和平共处的欢乐,说不完的是人与自然相依相伴的可爱的友情。李微漪用她那女性独有的温柔,细腻的文笔,不仅为狼申冤,同时也对残害野生动物的罪恶人类进行了有力的批判。
她在文中这样写到:“……又饥又寒的时候,我和格林找不到任何吃的东西,但我心中却没有绝望,我知道格林还在我身边陪着我,它已经长大了,一定会帮助妈妈的……果然,格林把它埋在雪堆里的半截野兔留给了我……”读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试问哪个人愿意把一口救命粮拱手让人,自己却饿着肚子?何况这只是一匹狼啊!不知道它比那些干喊着感恩的口号却不做事的人可爱多少倍!
李微漪只是一个人,她也只是救了一匹狼,但她救得更多的是人们被利益蒙蔽了双眼的心。有的人天天喊着“保护大自然,与大自然和平共处”的口号,转过身去,却在心里盘算着下一餐是吃熊掌呢还是吃鱼尾,我说不出来对这种人有多么的鄙视。前几天看到这样一则报道:“世界最大剁椒鱼头在长沙开锅”,这鱼可是在水中活了三十年啊,在水中它就是鱼王,可是它被疯狂的人类捕捉了去,做成了鱼头,还申请了那可笑的“吉尼斯”记录,简直是荒谬至极,那可怜的鱼儿成为了那些高官口中的大餐,吃的时候还微笑着脸,眯着眼睛不停点头称赞:“嗯!野生鱼王味儿就是不错!”吃完之后又打着“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旗号四处招摇。唉,多么可悲!悲的岂只是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还有那人们被世俗利益蒙蔽了双眼的心。
有位网友是这样评论李微漪的:“这女人肯定是疯子,居然把野狼带回家喂养,居然敢与野狼在狼山上共处达三个月之久,简直不可思议!”当看到这时,我不禁要发问了,试问这位网友,就算给你一百万,你敢冒着生命危险去救快要绝种的草原狼吗?何况还是不求回报的。
李微漪不仅是一个人,还是一种精神,一种对大自然有深切的.爱有精神;是一把钥匙,一把开启心灵尘封已久的对大自然受的本能的钥匙,是一束阳光,温暖人心,给予大自然深切的爱意。以前的我,可能是因为年纪小吧!心无一点怜悯之心。经常和玩伴爬上大树去掏鸟蛋、捉小鸟,手无“缚鸡之力”的小鸟被我们玩弄于鼓掌之中,急得鸟妈妈在枝头上乱蹿,我们却在树下掩嘴偷笑。有时候把蛇呀、老鼠呀、青蛙呀抓起来关在一个盒子里,让它们自相残杀,以此取乐,殊不知这些可怜的小生命也是有灵性的,正如李微漪照顾小格林,格林也会反哺一样,它们都会感恩,它们都懂得感恩!
当我第一次读完这本书时,泪流满面,心中惭愧难当。对不起!那些被无知的我折磨死去的小生灵们!请你们原谅我的无知,我将会尽最大的努力去保护好你们的后代,以此来弥补我过失。让我们一起沐浴在李微漪那神圣的爱之光里,让我们也用爱心去感化那罪恶的xx,去感化那无情的猎夹,去感化那冰冷的屠刀。让我们一起高呼“人与自然,和平万岁”!
姜戎说:“图腾仍在飘扬,狼以成为传说”并不是仅有狼将要成为传说,还有更多的动物都将要成传说,人与自然相依相伴直至今天,为了不让我们人类也成为“传说”,所以我们得行动起来,一起去拯救更多将要绝种的野生动物,一起去拯救我们的未来。
第2篇:重返狼群读后感
我曾经为了看这部电影半夜点还在街上游荡,可是这对于上海这座不夜城来说,简直是小题大做了,你不知道凌晨的街头还有很多人,还有明晃晃的灯光在照射着孤独的行人。
我并不认为作者书写的有多好,只是叙事的话,我相信很多人如果真的亲身经历过这件事情,那么可能比作家写的更好。令我感动的是故事的本身。就像我在豆瓣评分的时候打了4分的极高分,简单来说,就是我只是为了这部记录片本身的含义而给出的分数,那么劣质的拍摄画面以及后期处理,任谁都觉得那根本不是一部电影,可是评分那么高的原因只可能是一种精神,一种令人动容的情怀。
我的朋友是被收养的,她不愿意提及自己的身世,因为她的养父养母如此得爱她,养父养母说,我们都不反对你找自己的亲身父母。她说,我不是不想找,当然也不是想找,亲身父母给了我生命,可是你们让我知道了生命的意义,顺其自然就好,难道只有亲身父母才可以做父母吗?
拿人类对比作者与小狼格林的感情,是没有很大的意义的.,毕竟人与人,人与狼有很大的不同,可是作者确实是将小狼格林当做自己儿子般对待,格林也同样是将作者当做自己的母亲的。她们的感情极大意义的超出了某种意义上的亲情,应该更平等的讲是友情及亲情的升华。我们人类的天性里都带有自私,更别说是狼,狼这个动物,有时候确实比人重情重义。就像我的朋友,我们撇过一切不能生存等等的外界条件,为什么我的朋友不愿意找回自己的父母,很难说她的心里没有遗憾,父母为什么遗弃她。她不愿意回去。而作者为什么极力要送格林回家,而是,它太孤独了,它极力的需要伙伴。需要释放天性。
小说里,令我最感动的,最心痛是那几只藏獒,皇帝,森格,黑虎都是重要的,他们几乎是重要的主人公。尤其是决战时,格林被作者锁到笼子里,一直嘶吼时的心痛,那是狼丢弃伙伴时的绝望,那时候的格林不是孤独的,最起码这些藏獒陪着他,那时候,他是不是也想,跟他们在一起,做一只狗也是好的。可是伙伴都被卖走了,都离开他了,像红楼梦里,姐姐妹妹们,嫁人的嫁人,死的死,这个大观园还有什么待的,干脆一走了之,做个真正的狼吧。
我热爱作者的生活的那片草原,草原上的牧民也是有好的,有坏的,可是我们仍然向往着那片土地,那是我们想要逃离高科技的信号。生命无常,我们都想看看那没有被污染过蓝天,那层层白霜,那茫茫白雪,那是我向往的景色,可是景色优美,环境恶劣,像我,我可能只能活几天,可是那是狼的领地,狼的绒毛抵御着寒冷,他们为了生存而战斗,我们为了更好的生活而战斗,我们都只是简单的生存。
一条狼,一个人,在荒野里行走。竟然找到了小狼的家,他开心的,开心的寻找自己的兄弟,可是没有了,残垣断壁,物是人非,你的妈妈,你爸爸,你的哥哥,姐姐。都已经离开了,只剩下你孤零零的一条狼,我们相依为命罢。我们总是说畜生懂什么,他不懂什么,他懂养他的人没有吃的时候,他拼命捕猎,就是为了可以给他们店吃的,他懂亲热的蹭蹭他们,他懂他的藏獒朋友群战时,他要去帮忙的坚决,你以为他不懂的,他告诉你,我都懂。人类懂得感情,我也懂。
看着格林离开的时候,读者的我没有作者更深沉的悲痛,我希冀着格林越来越勇猛,我希冀着盗猎者越走越远,我希冀着格林能够生下小格林。可是我同样担心,格林会被狼夹子把腿夹断,我甚至也害怕格林在偷吃羊的时候被牧羊人给打死。可是狼就是狼,他们怎么会为了一点吃食把最珍贵的自由丢掉呢。
愿世界和平,人与人之间和平相处,人与自然和平相处,人与动物和平相处。愿我们不用为了任何东西而争吵,百年之后我们都是要回归故土的人,何必如此得剑拔弩张,何必带着戾气,就算没有天堂,我们至少坦坦荡荡的走完了我们可能还没有完结的一生。
第3篇:重返狼群读后感
前一段时间,一直深陷《重返狼群》不能自拔。偶然在kindle上看到《重返狼群》的推荐,下载下来,开始阅读,立刻被吸引进入狼的世界,一发不可收拾。只要有时间便阅读小说《重返狼群》,沉浸其中,小格林的命运牢牢抓住我的心。阅读完《重返狼群》发现还有《重返狼群2》,惊喜之余,如饥似渴的阅读。读完了两本《重返狼群》,再次惊喜地发现还有电影《重返狼群》!急忙在网络上观看了电影《重返狼群》,终于看到活蹦乱跳的格林本尊真容了。
从小说到电影,看着格林从一个毛茸茸的小球,成长为一个健壮成熟的大狼,回归到自己的领域,最终成为一代狼王,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忍不住唏嘘感叹!这是一个生命成长的故事,一个个体适应环境的故事,一个物种生存的故事。
不管是人还是狼,都有天真快乐的童年。等到长大后,都必须面临生存问题,面临惨烈的'现实。狼有狼的生存问题,牧民有牧民的生存问题,城市的人又面临城市的人的生存问题。所有生命体都要面临生存问题。风花雪月最终都要终结于柴米油盐。世间万物,都面临生存问题,不论是动物还是植物,不论是人类还是狼。
幼时有父母背负生存负担,不用为生存问题发愁。但是长大了,必须自立了,必须自己谋生了,才突然之间体会到谋生艰难。为了挣钱,人什么都可以做,做自己不喜欢的工作,因为要活下去,要养育自己幼小的孩子,所以必须挣钱。
格林长大的过程是不断锻炼自己适应野外草原生活的过程。格林是幸运的!他有足够的智慧,在大草原生活的游刃有余。人长大的过程,也是不断锻炼变成谋生工具的过程。
如果收入低,一直与经济窘迫作斗争,那么就不得不付出自己所有的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来换取银行卡上可怜的数字,根本腾不出时间和精力做自己喜欢的事。
谋生压力,像隆冬腊月的寒风刺骨,吹走一个人所有的幻想、天真、浪漫,让一个人踏踏实实紧贴地面,紧贴现实,从事实实在在的枯燥无味的工作,一天又一天,直到失业或者生病或者死亡。
最理想的生活,莫过于有一笔财富,实现财富自由,不必为生计发愁,不必为了生存,被迫从事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被迫出卖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没有后顾之忧,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经营自己的精神家园,每天活的生机勃勃!叔本华便是这样度过一生,令人艳羡!
从《狼图腾》的作者姜戎为《重返狼群》作的序中,我得知《重返狼群》的作者付出了巨大的艰辛的超出常人的代价,才成功将小狼返还大自然,让小狼重返狼群。这是世界上首例由人类抚养长大,最后成功返回狼群的狼。狼妈是狠的,对自己狠,对小狼狠。狼也是狠的。狼妈是相信小狼的潜力,相信狼性的狠,才如此逼自己,逼小狼。潜力是挤压逼迫才能激发出来,不逼自己,潜力永远是深藏地下的宝藏,永远不会出人头地,永远不会属于你。只有对自己狠,像狼一样,才能让自己的潜力、才华、天赋迸发出火花。
我一边读序,眼睛发热,几乎要流出眼泪,我使劲咬住自己的下嘴唇,才将眼泪憋回去。序中有几句话,让我热血沸腾:不是仅仅为了“活着”,而是为了自由生活;不是退回城市动物园,而是在“望子成狼”的母爱下,将小狼置于危险残酷的环境中,强化成真正的野狼,并把它送回它的血亲狼群之中。
小狼被人类抚养,有两条路可走:是退回城市动物园,被关在笼子里,不愁吃穿,日复一日,坐牢般过日子,还是重返大自然,在残酷的大自然中,成为一条真正的独立自由坚强的狼!不依附任何人,在精神上完全独立!
我缺乏的恰恰是狼的精神。狼妈对小狼的训练,也启发了我如何教育子女。
《重返狼群》,引人深思,值得一读!
第4篇:重返狼群读后感
很长时间之后的偶然,我又重新打开了这部纪录片《重返狼群》。
片子的主人公——格林,中国西北狼,又名夜月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世界首例由个人抚养长大后成功重返狼群的狼。坐标:若尔盖大草原。李微漪,野生动物画家,坐标:成都&若尔盖;亦风,自由职业者,摄影爱好者,坐标:成都&若尔盖。是夫妻,是爱人,是工作伴侣,是灵魂契合的爱侣……
他们与格林的故事在荧幕上展开,是故事,是生活,更是人与动物,人与自然的相生相依。
狼王被设计残杀,母狼吞食毒饵自杀殉情。狼崽被杀的杀,被吃的吃。李微漪找到他们的时候,只有颤颤巍巍、蹒跚踟躇的格林幸运的活着。
他们给他取名格林。希望他能如格林童话里的美好,健康的活着。格林在成都他们的家里长到三个月,因为天生的狼性和李微漪对她未来缺失自由的生活的极具担忧,他们决定送格林回狼群。由人养大的狼,要重返狼群,前无仅有。对于狼群的是否接纳和接纳的时间,李微漪做了预断。
大雪来临前的最后一次狼群集结,是格林加入狼群的最好也是最后一次机会。因为被人养大,因为狼群在那个时间季节里,需要队伍的壮大,外来的狼最容易被接受。
于是,李微漪和亦风带着格林住进了若而盖大草原的核心区——海拔3800米,平均氧气含量只有平原的60%,远离人类却是最接近狼群的地方。
学会狼嚎,保持狼的本性和与狼群达成共识的基础;学会猎食,生存的必需。李微漪都在一一帮格林学会并加强。从若尔盖的青草茵茵到大雪皑皑,他们既要防备盗猎者对格林的伤害,又要防范其他动物对他们的侵犯,还要应对一些极端天气造成的几乎致命的打击。故事铺展着,虽然有盗猎者和一些敌对者的凶险场面,但人狼共处的和谐和温情更让观者动容。我为你着想,你为我念挂,李微漪与格林的双向奔赴,几度让人泪目。
格林八个月大时,终于狼群出现了。这也是国内首次拍摄到的最大规模的野生狼群。此时是入群的最好时机了。狼群路过的时长很有限,格林很紧张,狼嚎和狗叫,有点凌乱了。李微漪和亦风一起与格林狼嚎,最终狼群驻足了……伤心留恋后的奔赴族群,格林,终于是一匹真正意义上的狼……
一部好的纪录片,总是能让人观之又观,每一次的`观感都有更深或更广的认识和认知。
大的方面而言,狼群在过度的被捕杀,他们赖以生存的草原也在逐步的沙化。人与狼,人与自然环境,自然万物之间,相依相存,相生相克。自诩处于食物链顶端的高高在上的人类,急切的需要呼吁对自然的信仰,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保护身边的小小动物和植物做起,从生活中的低碳环保做起,护养我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
细微的方面,片子的几个细节很让我感动。
——格林与李微漪(妈妈)。狼,不只是专心专情,聪明果敢,温情感恩是人类疏于对他们的标签认知。镜头中,在食物紧缺下,格林给李微漪夫妇刻意留下的猎物(他自己也饿着肚子);李微漪生病时,格林刨出他掩藏的食物给妈妈;李微漪崴脚了,格林跑到很远的牧区,为她迁来马匹;与狼群回应后即将离去,与妈妈的留恋不舍……
——李微漪与亦风。夫妻间的相互扶协和信任。但凡李微漪想做的,亦风都会无条件信任和支持。带回格林到成都,带格林回草原,直至后来格林返回狼群后,因为担心格林的安危,又义无反顾的陪着找格林,害怕李微漪担心格林,愿意陪她养格林一辈子,只想让她安心和开心。对于格林而言,亦风说: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吗?李微漪答:自由。于是他们又目送格林再次回归了狼群。夫妇唱随,举案齐眉,相濡以沫,比翼连理,或许不过如此。
——信仰。一是藏民对于信仰的具象化身—活佛的尊崇。信仰是可以让人奋不顾身为之努力和奋斗的精神指引和动力。二是在草原人的信仰里,狼不属于任何一个具象的存在,他们是自然的馈赠,只属于长生天。这是最最质朴的动物图腾—狼图腾。这种信仰才是自然发展和进化过程中,人类与自然共生的根本。
第5篇:重返狼群读后感
有时候,只是漫不经心的打开一本书,却渐渐被书中的内容彻底地揪住了心。《让我陪你重返狼群》,便是在一个闲暇的夜晚激荡了我的心弦。
书中并没有多少曲折复杂的情节,从书名中便可略知一二。该书以作者的视角,向读者娓娓道来。她在诺尔盖大草原写生的时候,因机缘巧合,救下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狼,从此视它为亲子,抚养它,训练它,可终究繁华的都市给不了小狼真正的自由和快乐。于是她带着小狼重返故土,历尽千辛万苦,不离不弃,终于让小狼重返了狼群。这是一个来自神秘草原的真实故事,更是一段谱写爱与自由的奇迹乐章。
在当今这个浮华的社会里,这本书平淡而朴实的语言更是显得独树一帜。既没有什么花哨的技艺,也没有给读者设置什么悬念,可它依然像流水一般推动着读者的内心,无处不在的“母子”之情丝线般缠绕在心头。小狼格林向往自由的执着吸引了我的目光,作者追求自由的勇气和胆识过人的智慧,无不令我肃然起敬。这本书还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美丽、真实的大自然:草原的险象丛生,万物的生存法则,人性的丑恶与善良……
相信一提起狼,大家立马会想起一副丑陋凶恶的嘴脸,随之而来的便是“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等诸如此类的成语。可有谁曾想过,有那么一只名叫格林的小狼,在吃羊吃兔时会给妈妈留下一条腿,在妈妈病倒时会在窗前日夜守候,在妈妈遇到藏狗追咬时毫不犹豫地拼尽全力挺身救护。而这所谓的妈妈只不过是一个抚养它数月的人类。我想问这普天之下的人们,你们都能像小狼格林一样用一颗真诚的心去对待自己的父母吗?恐怕不全能,人类在不断发展的同时,冥冥之中,有些人与人之间及人与天地万物之间的情感和牵绊,也在渐渐淡化着。这些人失去的不止是情感,更是一颗原本真诚、善良的真心,在岁月的'雕刻下被打磨得更冷漠、更自私。这让我很迷茫:生而为人,可是有些人的行为还不如这条名叫格林的小狼。
看动物,人们总是认为它们只知道温饱冷暖仅此而已,所以死了就死了。我们也常常听到“人命关天”这个成语,言下之意动物的生命就不那么重要了。当我看到此书中人狼和谐的一幕幕画卷,在感动我的同时,也给我带来冷峻的思考:我们是否应该对同类、对动物、对大自然多一点关爱,多一份善良;少一份冷漠,少一份自私。我们不妨假设一下若人类真正与一切和谐共处,不再包藏祸心,对天地万物充满爱护的时候,该是怎样一个美好的世界啊!那么我们何不以此为目标,每天迈出微不足道的一小步呢?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苦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古往今来,有多少为了追求自由而发生动人心弦的故事,又有多少歌颂自由的名言?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自由是无论人还是动物都心向往之的一曲圣歌。狼,是自然界中对自由向往最甚的动物之一。书中尤其是送小狼格林去动物园的那一段令我刻骨铭心。可是人们从来没有深思过,这些动物都是从哪里来,它们是怎么来的,它们被关在这里的意义是什么,它们真的像我们以为的那样快乐吗?狼身可囚,狼心难困!安全而结实的玻璃墙也许符合了人道,却不符合狼道,你看那玻璃墙上满目疮痍的抓痕,都是对人类拘束自由的无声指控。庆幸小狼格林能有这样的好“妈妈”,带着它去找回属于狼的自由与与尊严。
这不禁使我想到了我们千千万万个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父母,他们在给我们拼命报辅导班和兴趣班时,是否真正思考过我们孩子内心的意愿,我们的爱好与特长是什么,我们内心所求的“自由”是什么!如果莫扎特的父亲强迫他去当文学家,梵高的家人让他放下画笔,那么这个世界我们总感觉缺少着什么。
当然自由意味着要独自面对着风雪,美好的背后又要有多少艰辛的付出。也许旁人不知,只有实实在在地体会过,才能真正的明白这一切的宝贵,要懂得珍惜。
但愿爱与自由的交响曲,永远不会停……
第6篇:重返狼群读后感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本文标题:重返狼群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