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高一读后感
面对落花 我们普通人会想:哦,不就是落花吗,没什么大不了。而他却想到了自己死后的样子,涕泗横流。她流下的不是眼泪,是无奈。。尽管他的名字在我耳边常常听到,但对于我来说没什么。自从的我接触到了这本书,才发现了其中的奥妙。
这本书主要讲了四大家族由盛转衰的故事,从而批判了社会的不公与腐朽。无疑,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故事。神英侍卫的化身贾宝玉和绛珠仙子的化身林黛玉第一次相遇便一见如故。对于林黛玉,我印象最深的是黛玉葬花这一情节。他的性格在此景中展现的是淋漓尽致。她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更是明显。 花谢花飞飞满 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 闺中女儿惜春暮,愁绪满怀无处诉。手把花锄出绣帘,忍踏落花来复去?柳丝榆荚自芳菲,不管桃飘与李飞。桃李明年能再发,明岁闺中知有谁?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太无情!明年花发虽可啄,却不道人去梁空巢也倾。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闷杀葬花人。独把香锄泪暗洒,洒上空枝见血痕。杜鹃无语正黄昏,荷锄归去掩重门。青灯照壁人初睡,冷雨敲窗被未温。怪奴底事倍伤神?半为怜春半恼春。怜春忽至恼忽去,至又无言去不闻。昨宵庭外悲歌发,知是花魂与鸟魂。花魂鸟魂总难留,鸟自无言花自羞。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落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奴收葬,未卜奴身何日丧?奴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奴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面对落花我们普通人会想:哦,不就是落花吗,没什么大不了。而他却想到了自己死后的样子,涕泗横流。她流下的不是眼泪,是无奈。
另一位主人公贾宝玉将对封建礼教的不满表现得更加明显。他讨厌做官,讨厌都八股文,更讨厌那些热衷功名利禄的人。然而在那个时代,他的这种思想却不被大多数人认可。他与林黛玉,被贾母狠心拆散做了一对苦命鸳鸯。最后看破了世态的淡凉,出家当了和尚。唉,问世间情为何物.
但是,我很喜欢他们的反抗精神。他们这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行令我十分敬佩。我想这也许是他们的.爱情得以流传的关键点吧。薛宝钗对我而言是一个恪守封建妇道的人物。他城府很深,用计嫁给了贾宝玉。但因贾宝玉出家做了和尚,守了一辈子的活寡。
这部书中我最讨厌的就是王熙凤和贾雨村。王熙凤利用她欺上媚下的手段窃取府中财富。而且心狠手辣,害死了尤阿二姐以及腹中的胎儿。种种行为更加加速了贾家的落败。再来说说我心中的贾雨村吧。他很有才干,但他利欲熏心。在官场上与世俗同流合污。它就是当时社会的一面镜子,透过他我看到了社会的污浊。 读完这本书,让我不得不联想到的腐败。《红楼梦》的四大家族由盛转衰的局面就是清朝的真实写照。然而,这其中又不是真善美的体现。贾宝玉与林黛玉的天真与纯真,村妇刘姥姥滴水之恩涌泉以报的善良。
这就是美的享受,美的熏陶,美的涤化,美的洗礼。《红楼梦》这部书让我意犹未尽!
第2篇:高一读后感
清明假期在家读了《物理世界奇遇记》,作者是美国的乔治。伽莫夫,他以讲故事的形式来讲述20世纪物理学的发现和重要理论。本书读者只需要具有初中以上的科学理论基础,就可以毫不费劲地读完、读懂这本书,然后也许你会形成新的世界观。
书中提出的宇宙大爆炸假说,认为我们这个宇宙的开始是从一个点发生了大爆炸,在10-32秒的时间里形成了我们这个宇宙99.999%的物质,然后这些物质以同样的速度向四周飞散,在飞散的过程中局部物质产生相互作用,形成星云,50亿年后继而出现星系、恒星,然后才有行星,偶然的在我们这个星球上出现了生命、进化出人类。也许再经过50亿年,这个宇宙会达到均衡状态,即不再膨胀而是开始在万有引力相互作用下向内坍塌、收缩,恒星和星云变成白矮星与黑洞,连光线都逃不脱黑洞的引力,所有的物质与能量最后汇集为一点,正物质与反物质产生湮灭,正能量与反能量产生抵消,宇宙终归于虚无。
我理解,在宇宙产生的大爆炸那一刻产生了能量和负能量,能量转化为质量,这就是爱因斯坦著名的公式:E=mc2 ,由此式变化为m=E/c2,这就是相对论提出的物质与能量是相对的,是可以转换的。
相对论指出光速,就是上面公式中的c,是这个宇宙中的极限速度,没有一种速度可以超过它。如果一种物体的速度很快,那么时间就会很慢,这就是相对论的钟慢效应,也就是假如它的速度达到光速,那么时间就停止了,这就是“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的.故事讲诉的时间的相对性,如果一个人以极快的速度去太空旅行,当他返回时发现他会比自己的孙子还要年轻!这就是时间和距离的相对性,速度公式:v=l/t变化出两个公式:L=v*t和T=l/v,宇宙空间的尺度L一般用光年来计量,在不同速度下,一秒钟的长短也是不一样的!
世界是相对的、也是统一的,物质和能量是相对的,但实质上物质就是能量,这可以从人类成功试爆原子弹和氢弹得到验证。微观世界遵循量子力学,宏观世界遵循经典力学,但事实上所有的物质都是由同样的基本粒子构成的,这些粒子同时具有波粒二象性,都要服从统一的力。世界上产生一个负电子的同时就会出现一个正电子,产生物质的同时就会产生反物质,甚至产生能量的同时也会产生等量的反能量,这样我们的宇宙终究是平衡的。
这样我们的物理理论和哲学的辩证法实现了高度的统一,有虚就有实、有正就有负、有美就有丑、有贫就有富;同时他们又是相对的,虚和实是相对的、正和负是相对的,美和丑、贫和富都是相对的,你看一个人丑陋,那么你在别人眼中一样是丑陋的人;你嫌弃别人的贫乏,实际上你在对方的眼中一样是贫穷的!
用不同的尺度标准来衡量一个事物,他的结论截然不同,就像我们小时候听过“小马过河”的故事一样,可能每个人的结论都是对的,关键是你要找到适合你的结论!
第3篇:高一读后感
从前我对《论语》只是片面得了解一些,通过学校开展的交流活动,我认真地学习了《论语》是我受益匪浅;现就我个人的理解和对我的帮助启发与大共同分享.
在于丹《论语》心得里,我感受最深的是做人,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交朋友要交个真心对你有益的朋友.下面是对交友的感受和大家交流一下
人们常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再生活工作环境中,交朋友是最重要的,从朋友身上可以照见自己的影子.其实人这一生交什么样的朋友,就可以反映出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如果朋友是一本书,他可以帮助你打开你的世界.我们常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那么从朋友身上,让我终生受益。
我爱人是当兵的,我们86年结婚到现在,我跟随几径周折,前后调转了5个学校,每一处都是陌生的面孔,使我很孤单无助,从内心渴望朋友的帮助,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地在工作,我和各位老师熟悉了,我非常珍惜和大家相识,相知的机会,我在大家的熏陶影响下.我以我的热情,我用我的真心去和大家和谐共处,在工作中有事和大家商量,尽自己力量去帮助身边有困难的同志,去回报对自己有恩的人。
俗话说:"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时间长了,朋友自然多了,当然也交往过和自己性格不同的朋友.但我会以平和的心态去对待每一件事.每一个人,和同志交往中不要斤斤计较。钻牛角尖,要换位思考。多看他人身上的长处。来补己之短。这样无论与谁相处关系都会融洽。世界变得更美好了。
其实,真正的朋友,她能包容你,给你适当的点拨与批评。会让你从内心找到自己的缺失,找到黑暗中需要光明。
多年来我一直得到同志朋友的关心与帮助、最难忘的使20xx年祥和的春节刚过,人们还沉醉在与家人团聚幸福的时刻。我爱人胃病突发。经诊断让我震惊,好似晴天霹雳、天旋地转。当时两腿发软,不敢面对现实。但我依然十分清醒,想到我高中的一个好朋友,他在中日医院工作。我急忙打电话向她咨询病情。她首先给我安慰、鼓励。然后给我出招,让我去她那里医治。正确的分析去她那里的利与弊。我在她的诚恳的邀请下,来到了中日医院,每天在她的.陪伴、鼓励下,我的心漫漫地放松了,我增强了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每天能面对现实,精心照顾我爱人。每天她倒出的办公室,让我爱人在那里面化疗医治,使我爱人更加了解自己的病情,积极配合治疗,很快让我们夫妻二人度过了第一个化疗阶段的难关.
出院后,有幸得到学校孟校长和高校长与许多同志的关心帮助,给予我很大的精神安慰、记得孟校长还特意给我写一封信,至今我还珍藏着.记忆犹新,终生难忘.
还有任主任好几位教师给我代课,使班级工作井然有序,家长反馈十分满意,给我抽出更多的时间照顾我爱人,再半年时间里,再所有病友中,我爱人恢复最快、最好。这都是朋友给予的勇气和力量,换来我今天的幸福生活。
通过阅读于丹教授的《论语》使我更加认识到朋友的重要,我将朋友视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此时于丹老师也渐渐地靠近我的心岸,激励读书的热情。是书籍让我受益终生。让我快乐、让我充实、让我更富有。让我找到前所未有自信与力量。
第4篇:高一读后感
我从小就喜欢动物,喜欢看书。因此,我看的都是关于动物的书籍。然而,这么多的动物小说作家,却只有一人的文章能让我读得津津有味,他就是我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爷爷。
许多动物小说家把动物小说写成了童话故事和自传,可沈石溪爷爷不同,他把动物当做朋友来情深意浓地描绘。他所写的动物打斗情节,仿佛就在我眼前。沈石溪爷爷的主要作品有:《狼王梦》《一只猎雕的遭遇》《斑羚飞渡》等,但最耐人寻味的,恐怕还是这充满了温情的《狼王梦》了吧。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将生下的几只小狼崽含辛茹苦地培养大,为的是能让它们其中的一只当上未来的狼王。可是,紫岚膝下的几只公狼崽一个个地命丧黄泉,只留下一只母狼崽媚媚。媚媚很快与一头优秀的大公狼匹配成功,在媚媚临近分娩时,一只金雕尝试将新生狼崽抓走。为了让狼孙在未来坐上狼王宝座,母狼紫岚与老金雕同归于尽了……
看完这本书,我的.内心澎湃。母爱,不只有人类才拥有,它也是许多动物的情感。紫岚,为了挚爱的丈夫含笑九泉,它将狼崽——黑仔,宠成了一位“狼王子”,锻炼成了一位“狼勇士”,可终究还是抵不过老金雕将黑仔抓走的伤痛;紫岚只能将希望寄托在另一只狼儿蓝魂儿身上,可蓝魂儿却敌不过捕兽夹带来的痛苦,也上了西天。而狼老三双毛,却因紫岚曾经太宠溺黑仔、蓝魂儿,而变得自卑、没有信心。紫岚一次次的刺激双毛,虽然双毛从自卑中脱离过来,但紫岚跛了一条腿,可换来的结果是双毛在争夺狼王竞赛中,去黄泉赶赴父亲兄弟。最终,紫岚的决定是与当年那只抓走黑仔的老金雕同归于尽,报了杀子之仇,也保住了后代。
如果只看表面,也许我们会觉得,紫岚只是纯粹想完成黑桑的遗愿,才对子女如此苛刻。但如果细腻地去看,你就会从字里行间看出紫岚“铁石心肠”的态度中,那一丝细细的、温柔的母爱。俗话说“虎毒不食子”“母不嫌子丑”,紫岚——像它那样坚毅、有勇有谋、情商高的母狼,怎么可能不会心疼自己的孩子呢?紫岚是如此的精明,它在完成丈夫心愿时,还提拔了孩子,提前铸就了它们的未来。
但,紫岚的确也有做得不对的地方:由于憧憬于黑仔未来能够当上狼王的幻想中,紫岚疏忽了自然这个竞技场,以至于黑仔被金雕抓走;由于固执认为黑仔一定能做到,所以忽略了对双毛,埋藏了对它的爱。做父母亲的人,虽然免不了对孩子立规矩,但不必太过严格,这样,孩子才会有更多的自由和空间,因而也会更开朗、乐观。紫岚就是因为束缚了三只公狼崽,让他们永远向狼王前进,从而使他们死于非命。总之,结合成一句话来说就是:人终有放荡散漫,不可止,违也酿恶果。
沈石溪爷爷的书,不仅让我了解动物,学会写作,也让我看透世理,获得了无穷无尽的人生观、价值观。沈石溪爷爷,谢谢您!谢谢您笔下的那些可爱的、勇猛的、机灵的动物们!
第5篇:高一读后感
聪明人,抛弃你手里幻想的花罢!他只是虚无缥缈的,反分却你眼底春光。
———冰心
读着句句自然含蓄,富有哲理,无不清莹隽永,字里行间流淌着温婉的情韵、淡淡的哀愁,闪烁着文学哲理的光芒!读着冰心对童年的赞咏,品着对母爱的赞歌,感受对人生的热歌,我学会了很多。
我学会了快乐。拥有如此多的爱,生活在如此美的世界里,我要好好面对生活,曾经害怕秋,因为她带走了美丽,但如果不是秋风将叶子吹落烧透,那片片叶子岂不是要被那寒冬所撕碎了吗?如果不是秋风将熟透的果实卸下高枝,那可口的果实岂不是被冰雪所吞噬了吗?如果不是秋风将种子深埋,那种子岂不是要被酷寒所冰冻了吗?是啊,如果不是秋风把叶子介绍给了根须,哪能使他仍延续生命的道路续延他美丽的价值呢?叶子藏进了厚实的泥土,才有了一个萌生春天的温床,果实被请进了一个温暖的家,才保留了生命的胚胎。秋不是可怕的,他也带来了美丽,快乐是冰心启迪我的。
我学会了幸福。为人生幸福,为爱幸福。我知道幸福是一种拥有,一种追求,一种对生活的发现和感知。幸福在我手中,我要牢牢抓紧,看远古现今,我很幸福,看那林黛玉,拥有破碎的爱情,葬花流泪;再看那贝多芬,听不见美丽的音符,生活在黑白的世界;看海伦凯勒,她看不见美丽蓝蓝的天空,缓缓流淌的小溪,嬉戏玩耍的孩子,在黑白的世界坚挺。比起他们,我是幸福的,是幸运的。
冰心纯洁的思想,典雅清丽的文字,让我欣喜快乐,文章带着一丝愁绪的温柔、欲说还休的情韵使我感受到了那独特的风格。一句一句的独特感兴和情思变迁形成了片片晶莹的星群,永远闪烁着新一代的美丽,那生命的热歌使我感受到了强者的权威、生命的价值。
我要做强者,做聪明的人,因为前涂是强者用智慧打拼出的。宇宙的美人人皆知,是因为强者用生命,用信念挑战出的无尽渊域。国家之所以和平,是因为强者用汗水,用精神打造出的新世纪。强者们用他们那可以把跌倒看的很小,把前途、形势看成他们的生命和动力,他们才是真正值得学习的强者!
生命之所以美,之所以值得去歌咏,去留恋,是因为世界有爱、有机会、有动力、充满了挑战,现在是人生的关键,做自己的向导,树立强者的自信因为只有相信事在人为,愿意为自己理想和目标付出的人,才会有真正的收获和前途。有时候,人的所谓成就也不一定取决于智慧、才能还要有勇气信息和坚持,没有一件事是在一根烟的`功夫得到成绩的,为自己守望短暂时要学会坚持,没有结果时,要沉得住气,学会坚持,别自己“丢”了自己!只有这样,你的坚持、守望才会有成功的可能。
加油吧!留校并不常见,但你要去做独特的流星,在燃烧的刹那,留给世界最美的回忆,由你坚持、自信、勇敢、拥有爱的心和坚持,去打拼属于自己的人生。品味失败,走向成功,走过心灵的阴雨捕获人生的太阳。无论成功与否,为自己的理想加油奋斗你就是最美的亮点,相信成功是属于拼搏向上的人的!
第6篇:高一读后感
鲁滨逊,出自笛福之手,是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家境不错,处于社会的中级阶层,他的父亲教育他,做人要像他们这种人一样,处于中级阶段,既不需要像下层人民一样辛苦劳作,也不会像上层贵族一样,纸醉金迷,最后伤了身体。但鲁宾逊却不这样认为,或许是因为处于青年时期吧,气血旺盛,总想去外面闯一闯,于是就开起了他的漂流记。
鲁滨逊的第一次乘船外出是在邻居的怂恿之下,第一次经历风雨让他感到极度害怕,他打消了心中想要外出闯荡的念头,在回到家之后,呆了几天,可能是因为他的性子,令他心中的念头又再度死灰复燃,后来又外出过几次,虽有一些磨难,但还算的过去,在一次外出中他就被海盗抓走了,在他身边了几年终于寻得机会脱离困境,后逃到巴西,在好心船长的帮助下,建了一个种植园,几年过后,也是赚的些许钱财,若能一直这样经营下去,也能成为一代土豪,但……
他忍不住又随别人外出,并在外出时立下遗嘱,若自己回不来的话就直接将种植园的一半利润留给好心船长,他这次外出,遭遇了巨大的灾难,船只撞到了一处暗礁,除了他自己,其余的船员乘客全被淹死了,他被海浪卷到了沙滩上,醒来后发现只剩他自己一个人了,他看到了那只破船,后来的几天,用竹筏分批将自己所需要的东西全搬了下来,到得最后更是将其船板拆了搬了下来,他用船帆做成了帐篷,作为自己的栖身小窝,后来的一次暴雨,让他不得以再搬一次家,最终选择一块能看到大海的巨石下方,并将其凿空,后来的几次天灾,他又在其中添了一些柱子,已防止坍塌,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将篱笆做成,实在是由于手中器材有限,几柄斧子也是磨出了一些缺口,更令的他的效率降低,他在船上发现的一些稻谷,在其无意的`扔掉后发芽了,这让他欣喜若狂,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有了一片庄园,更是用他那简单的工具和奇思妙想,制作出来了面包,后来还弄了一个牧场,养了一只鹦鹉,终于有人和他一样会说话了,这也着实令他高兴了几天,后来在一次巡山时发现了一些脚印,一些野人的脚印,这令他陷入了恐惧,因为这些野人是食人族,后来在野人族救下了一个俘虏,并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后来,一艘英国船只经过荒岛,鲁宾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乘船离开荒岛,返回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鲁宾逊从落难荒岛到返回英国,这段时间竟长达二十多年。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一个人在自己的不懈努力之下,终究会成功。所以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我们要勇敢的去面对困难,去克服它,如若对自己没有信心的话,不妨想一想,鲁滨逊一个人独自生活了二十多年了,克服了无数的困难,我们又怎么能在这种困难之前,退缩呢?
第7篇:高一读后感
《梵高》读后感渴望生活温森特梵高,一个一想起来就联系起他那幅狂热的绚丽的的向日葵的画家,梵高读后感。我从来没有仔细研究过他的画,一直对他有着一种同情才华横溢的落魄的艺术家的情感。今天终于把那本欧文斯通的《渴望生活》梵高传看完了,从新的一个角度认识了他,并改变了对他那种同情的态度,换之的是尊敬和仰望。含着眼泪,想要记录点什么。泪水不是因为他悲苦的一生,或者是那可怜的终结,而是因为感动,一种非凡的生命力的感动。一种对生命的非凡热爱而感动的泪水。
他的一生在流浪中渡过,他没有家,被除了弟弟提奥之外的亲人的排斥在外。没有经济来源,有的只有提奥,这个无私爱着他的弟弟,从最初每个月给他寄50法郎到后来每个月150法郎,提奥的一生跟他哥哥没有分开过,从这样的关系上讲。在梵高自杀死后的六个月后的前后几天,提奥也随即去陪伴了他的哥哥。梵高为了绘画四处流浪,不管是最初灰蒙蒙的博日纳里,还是找到艺术方向的纽恩南,他都是四处受尽白眼的人。在尘世生活中,他不擅长,太单纯,他不遵循人世间的生活规则,在艺术道路上他走上了天堂,可是在生活之路上他一直在地狱里承受着(用我们常人的眼光看)。不管怎么样的煎熬,没有一分钱忍饥挨饿十天,发烧不止,或者是终日画画而被人认作疯子,他都承受住了,最后让他走向自我灭亡道路的却是艺术上灵感的衰竭,读后感《梵高读后感》。虽然生活在最贫苦的尘世里,他却从来没有觉得苦过,只要他能画,他可以画,他就很快乐。最后因为精神分裂的折磨,导致他灵感衰竭,然后开枪自杀,那也没有让人觉得灰暗,反而觉得他渴望生活的力量一直存在。只是他要自己与自然沦为一体罢了。
在他的作品中,他一直想要表达的是他的思想,他对生活的热爱,对自然的崇拜。闪烁的星星《星夜》,张扬的向日葵《向日葵》大概是我们在教材图画书上不陌生的一些画,那一颗颗呈漩涡状旋转的星星,是充满光芒的闪耀的力量,耀眼的黄色的`向日葵是伸向天空渴望生活的一只只手。我没有办法在这样零乱的思绪中表达梵高的绘画意愿,但是我愿意抄下这段印象派画家聚会中的宣言,来宣扬他以及他们的美好的艺术表达意愿: 我们把性格看的比丑陋更重要。把痛苦看的比漂亮更重要,把赤裸裸的严酷现实看的比法国的所有财富更重要。
我们全盘接受生活,无须再道德上加以评断。我们认为娼妓和伯爵夫人,看门人和将军,农民和内阁部长都是一样的,因为他们全都符合自然主要的要求,都是生活的一部分。
正如梵高的最早的一个画家朋友说的那样,艺术的才华需要痛苦来滋养。也许正是因为在生活中的贫穷,不平等,才创造了他不懈追求艺术上的表达之路吧。他热爱生活的意愿从来没有放弃过,直到被精神分裂折磨到灵感消失殆尽。
作为一种对高高在上的情感,我 感动于梵高的热爱生活,对艺术的狂热的精神。
第8篇:高一读后感
我想,每一个看过《目送》的读者,都会被“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所抨击心灵,这是龙应台送儿子华安时体悟出的,儿子从小就和自己生活,从未离开,这次要出远门,是一个母亲对儿子的担忧,不舍,表现出的是浓浓的母爱。
这个时候,我的脑海里浮现了秃顶头发,双手长茧的父亲,他是我心目中的“男神”。父亲有5个兄弟姐妹,只有他没读过书,他说上小学3天就没读了,因为家里穷,奶奶老是叫他去放羊。
记忆里,他是司机,开过手扶拖拉机、小四轮、大货车,当然是自学的,从前考驾照的时候总是请别人帮他去考理论,因为他不识字。而他却拉着货去过新疆、湖南……直到现在,他还是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我依然像个小粉丝崇拜明星一样好奇他有什么特异功能不认识一个字却能开车去过那么多地方。
我3、4岁的时候,总是跟着他一起跑车、母亲说每次半夜父亲起来发动车子的时候,我总会醒过来,哭喊着跟他一起去,他总是心疼我然后带着我一起去,跟着他景宁、云和、平阳到处跑,帮别人拉货,直到现在,从前那些货主看见我爸和我一起在上街的时候,都会“嘲笑他”说这就是小时候跟着你屁股的“小棉袄”吗。也许,这便是我不喜欢目送最深的抵触,不想看到父亲一个人出门养家那孤独的背影。
长大了,我很独立、坚强,小小个子里蕴含了无尽的.“早熟”。我渐渐的和他们调换了角色,成了他们的“父母”。14岁的时候,我就开始管理家里的债务,第一次拿着几十万去银行转账的时候,竟没有一丝胆怯。19岁,我上大学了,没有让他们送我去学校,因为我受不了目送的背影,我总是像担心自己的孩子一样担心他们,担心他们被人骗、担心他们坐错车、担心他们太辛苦。28岁,我结婚了,结婚的前一夜,我跟家里的兄弟姐妹在玩纸牌,8点钟的时候,母亲过来说,玩什么纸牌,快去洗漱早点休息,我没当回事,心想这么早。9点的时候,电话又打来,母亲说快去睡觉,其实是你父亲怕你太辛苦明天要忙一天吃不消。电话还没挂完,我眼里的泪水已经差点决堤。第二天早上,父亲站在家门口看我上车转身的背影,我一辈子也不会忘。
。从小到大,父亲总是一言不发,几乎没给我打过电话,没跟我谈过心,没问过我的成绩,却从母亲那里侧面打听我各种心情,然后通过母亲的絮絮叨叨传达给我。终于我明白,他是这辈子最爱我的男人。
那一年、那一月、那一天,很多很多这种时光机里的产物,时光汹涌而去,匆忙得没有多少细节。而今我已长大,父母却在时光的记忆里渐渐老成了孩子。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我想这一句,同样适用于对待自己的父母。在时光的沙漏里,那么,我决定,多一个电话、多一份问候、多一次回家,多一次陪伴,珍惜家门口看着我远行的那模糊背影。
第9篇:高一读后感
简爱:“你以为我穷,不好看,就没有感情吗?我也会的,如果上帝赐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一定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想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上帝没有这样,但我们的精神是同等的,就如同你跟我经过坟墓,将同样的地站在上帝面前……”
这是英国十九世纪著名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简爱》中的一段对白,曾经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内心。这本书陪伴我走过了二十多年的人生,从少女到少妇随后慢慢步入中年,抚摸着已经泛黄的书页,感慨渐渐流逝的韶华,禁不住发出一声长叹。初遇《简爱》,是在15岁那年,我在学校图书馆读到它,禁不住被它吸引,那时的我,或许还无法感受爱带给简的痛苦和快乐;18岁生日的时候,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就是一叠厚厚的文学名著,其中有一本就是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简爱》;在大学的校刊上,有我为《简爱》写的书评;学校的舞台上,有我主演的同名舞台剧;成年后,是简带给我爱的淡定和心的平静。这本书,于我的意义或许真的超出了书籍本身的价值。
今晚,我又重新和简爱在心灵的幽谷里相遇,当我从《简爱》里走出来的时候,时间已接近了午夜,而我却没有丝毫的困倦。掩卷之际,我又打开影片《简爱》静静地观赏,此刻,伴随着《简爱》的原声音乐,我想用我比较笨拙的语言简单的把它叙述出来,再一次去感受这份爱的坚持和珍贵!
简,很小的时候便失去了双亲,十岁那年,简被舅妈像丢垃圾一样丢进了孤儿院。在寒窖一般的孤儿院里,简结识了同龄的海伦和善良的坦普尔老师,海伦给了简友情的温暖,坦普尔老师用那颗善良的心关注着简,用知识充实了简的大脑,这对从未受过丁点关心的简来说是莫大的幸福与幸运。十八岁那年,简离开了这个生活了整整八年的孤儿院,即将开始她崭新的生活,应征至桑恩费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
那年那日的阳光斜斜的铺着一层温暖的感觉,预示着一场爱情即将开始。是的,在那一个美丽的黄昏,简和庄园的主人:英俊、富有、却一脸冷漠和沧桑的罗切斯特不期而遇。
他,曾经沧海,却依然有着慎密的心思和缠绵的情意,双眼里透着深深忧愁。婚姻于他是一种痛苦的煎熬。在内心,他是多么渴望遇到一个能够懂他、爱他的女子。因此,当简如天使般突然降临到他的世界时,他却有点不知所措了,迷茫、挣扎,却又是那么渴求靠近和拥有。然,他却不知,眼前这位心如止水的`女子是否也爱上了他?于是,为了试探爱的存在,他在庄园里宴请了他的朋友,佯装在简面前和英格拉姆小姐跳舞、喝酒、亲热,可是他的视线却一直没有离开过这个让自己心动的女子,他明明知道这样做会伤害到简,可他还是坚持着,痛苦着,因为在他的心里有那么多的不确定……
对他来说,爱是一片水域,会将所有的空灵淹没。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不管痛苦还是欢喜,心却依然为自己所爱的女子跳动着,只因为深爱的她活在心里,此刻,心跳似是只因有她,只为深爱的她。那场窒息的爱情,在水边临水照花,冷然间盛开一一朵朵梅的花蕊,顷刻间,一场落雨如雪,将尘世毁灭。这一场爱,撕扯着淌泪的心,连着无限伤感兑成一杯充满血腥滋味的酒,仰头,悲伤咽下喉咙。
第10篇:高一读后感
认识苗恒纯属偶然,虽则曾在一些报刊读过他的些许文章,但还不是特别熟知;直到读过他的书稿之后,才愈发对他的文字功底表示诚挚的赞赏。《泪水飞扬》乃是一本描绘青葱岁月的成长小说,细细品读全书,其主题是对于青春的缅忆和祭奠,字字珠玑深情款款,记录着苗恒廿余年的成长印痕,勾勒出从乡村来到都市的年青人的奋斗与挣扎史。
苗恒应该不属于网络作家,我认识的很多80后或90后作者的写作方式都是比较传统的,他们中的大多数会像文学前辈们那样在稿纸上奋笔疾书,然后对成品进行多次增删,最后才打印成电子稿投给出版社的。《泪水飞扬》即是如此。和苗恒一样,许多文友更期望在纸质媒体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哪怕只是豆腐块。这也是今天,单纯以“网络文学”来概括年青一代的书写显得狭隘的原因。许多写手在网上疯狂灌水长篇累牍,终无人问津;许多作者在案头皓首穷经码字无数,却无法出版。所以当《泪水飞扬》付梓成书,面向亿万读者之际,就可以肯定这本书不可小觑的的文学价值与不可估量的市场潜力。
很多高龄的作家和评论家,对80后、90后的著述评价都不是太高,总惯性地认为他们的文风过于肤浅,缺少文化底蕴,匮乏批判精神,这完全是一种错觉。在我看来,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书写方式,文坛也有它的自给性,作家的创作也有其自在性:即使无法得到主流庙堂的'认可,也能凭借自身的能量在这个文学贫瘠的年代潜滋暗长自成葳蕤,就像在山石的罅隙中,常常可以看到参天的大树一样。苗恒也属于自学成才。他中学时开始写作,从中学到大学,从毕业到工作,他始终痴迷于缪斯世界,虽屡经退稿,但从未丧失创作信心。他虔诚而又谦恭地在文学殿堂自由徜徉,不断探索更加妥帖的写作方式,尽可能地挖掘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写作潜能,结果鼓捣出了这部长篇,细读之后给人的感觉和浏览一些所谓的畅销小说截然不同。真正优秀的作品都是作家的自叙传。苗恒的《泪水飞扬》幽默处略带讽喻,写实外加诸浪漫,在彰显足够的创作智慧之余似乎还有一种自叙传的意味在里面。全书文笔恣意流淌,人物性格特征鲜明,通过绘声绘色的描写展现了刘华张芝等一代人的感情波折和命运遭际。除此之外,文中涉及的类型繁多的作品和变幻多姿的文体,体现出青年作家中所罕有的文体意识。
当下,我们的周遭弥漫着一种鄙薄书香热衷铜臭的风气,很多人不但不会写东西,还对文字的魅力深表质疑,更不知“三日不读书,便觉面目可憎”。因此,我更加敬重苗恒这样的年轻文友,正是有许许多多苗恒式的人,无论生活多么清贫,无论前路多么坎坷,依然坚守自己的写作梦想,如此,才有文学世界的瑰丽多姿,才有文化火炬的延展赓续。我自己比较驽钝,没写过长篇小说,本来没资格去置喙。但苗恒殷切嘱我说上两句,而且我读过书稿之后觉得很是钦佩,推举一下也很有必要,于是欣然写下上面的文字,是为序。
第11篇:高一读后感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因这样一句话,我认识了余华,邂逅了《活着》。心想,这书究竟囊括了怎样的一个人以怎样的姿态去度过这以笑为哭,生死徘徊的人生。我贫瘠的在自我思维的匣子里打转,呼之欲出的答案在我合上书的刹那隐约流淌在了笔尖。
相比于其他的大部头,这本拥有着从漫漫长夜中孕育出的黑色封面的薄书更具有不凡的重量。余华说:“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福贵则就经历了一生的苦难与失去,成为余华笔下的'那个人。从他身上,折射出了中国近几十年来的动荡与变迁;从他身上,也折射出父辈与老一代人的隐忍与苦楚;从他身上,更折射出一种几近乎英雄般的气势与荡气回肠。
福贵是一个英雄么?是的。他是一个英雄!而困苦是他最亲密的“伙伴”,伴随着他从一个阔少爷走到一个下田耕作,为生计发愁的庄稼人,也伴随着他从徐家浩大家业、人丁兴旺,走到最后只有一头名叫“福贵”的老牛陪伴。恍惚回首,这一生究竟要历经多少磨难,才能把心与身投放回天地间,而人究竟需要多强大的忍耐力,才能扛起这些从天而降的沉苦负担。人生的意义究竟在哪儿?很多人追问。有的人似乎找到了,而有的人似乎还在寻找的路上。
“人是为活着本身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余华如此说道。人活着,若被赋予沉重的意义,那总有一日会被生命不可承受之重摧残得形如枯搞。人简单地活着,做着自己该做的事,不为他人而活,因为命运能够轻易地从我们身边剥夺一切。我们亦可能在某一天变得一无所有,唯有活着的精神是属于自己的。于是书中说:“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福贵经历了他父母的死,他儿子的死,他妻子的死,他女儿、女婿、孙儿的死,变得孑然一身,他有时伤心,但他说过更多的是踏实。因为他的亲人全都先他而去,再当他死时,他便谁也无需担心了。身边的人一个个离去,而他还活着,在经历风浪悲痛之后。旁观者也许会认为他是幸存,可他是真真实实地活着,这一生,就有了一切的意义。
作华自序说《活着》亦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着《活着》,泪不在面颊上,不在眼眶里,而是静静地汇成小溪,流淌在殷红的心尖上。书中历史场景下的福贵与村民们浓缩成千万农民百姓的缩影。那人民公社与XX,真切地重现在我的眼前,我仿佛看见了百姓们的无奈和百姓们在看到家中锅与粮食均被充公却不能置一言的血泪。生计与粮食全被公家收走,则意味着失去了生活的自主权,这是我们而今城市人体会不到的苦,而饥饿似乎离我们更遥远。余华给我们展示了几十年前真实地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一切,也给了我们更多的需要读者去探寻的含义。
自己沉淀不够,写到此处或可收笔,而过几天再听一听福贵讲他的,体会活着的意义。
怅然若失的我斗胆引书的结尾为尾——
“我看到广阔的土地坦露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暗降临。”
我相信,活着,是生命意义的最好归宿。
第12篇:高一读后感
在晚唐诗坛上,李商隐是一位大家,当时与杜牧齐名。不过,若就对后世的影响而言,他是超过了杜牧的。李商隐在诗歌的一个重要贡献,是创造性地丰富了诗的抒情艺术。他的诗歌创作,常以清词丽句构造优美的形象,寄情深微,意蕴幽隐,富有蒙眬婉曲之美。最能表现这种风格特色的作品,是他的七言律绝,其中又以《无题》诸作(多为七言近体)堪称典型。诗以“无题”命篇,是李商隐的创造。这类诗作并非成于一时一地,多数描写爱情,其内容或因不便明言,或因难用一个恰当的题目表现,所以命为“无题”。其中有的可能别有寄寓,也可能有恋爱本事以为依托,虽有不少学者对此进行考索,但是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以证明确有寄托或确依何事之前,主要应以诗歌形象所构成的意境为依据,把它们作为一般爱情诗对待,这并不妨碍认识它们的艺术价值。下面这首《无题》,大家就是把它视为抒写爱情的名作去欣赏的: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这首诗,以女性的口吻抒写爱情心理,在悲伤、痛苦之中,寓有灼热的渴望和坚忍的执着精神,感情境界深微绵邈,极为丰富。
开头两句,写爱情的不幸遭遇和抒情主人公的心境:由于受到某种力量的阻隔,一对情人已经难以相会,分离的痛苦使她不堪忍受。首句的“别”字,不是说当下正在话别,而是指既成的被迫分离。两个“难”字,第一个指相会困难,第二个是痛苦难堪的意思。前人诗中曾有“别日何易会日难”(曹丕《燕歌行》)“别易会难眷恋之深,但是终其一生都将处于思念中,却又表明相会无期,前途是无望的,因此,自己的痛苦也将终生以随。可是,虽然前途无望,她却至死靡它,一辈子都要眷恋着;尽管痛苦,也只有忍受。所以,在这两句里,既有失望的悲伤与痛苦,也有缠绵、灼热的执着与追求。追求是无望的,无望中仍要追求,因此这追求也着有悲观色彩。这些感情,好象在无穷地循环,难以求其端绪;又仿佛组成一个多面的立体,光从一个角度是不能见其全貌的。诗人只用两个比喻就圆满地表现了如此复杂的.心理状态,表明他的联想是很丰富的。“春蚕”句首先是人的眷恋感情之缠绵同春蚕吐丝绵绵不尽之间的联想,又从蚕吐丝到“死”方止而推移到人的感情之生死不渝,因此写出了“到死丝方尽”,使这一形象具有了多种比喻的意义。南朝乐府西曲歌《作蚕丝》:“春蚕不应老(不应,这里是“不顾”的意思),昼夜常怀丝。何惜微躯尽,缠绵自有时。”造意与《无题》的“春蚕”句相近。不过,这里的春蚕“何惜微躯尽”,是在料定“缠绵自有时”、前途颇有希望的情况下产生的意念。《无题》“春蚕”句则不然,就其表现追求精神而言,它表现的追求是无望的,却又是不计希望之有无的,感情境界有差异,联想也更为曲折。以蜡烛的燃烧比喻痛苦的煎熬,在李商隐以前的南朝乐府中,也不少见。如“思君如明烛,中宵空自煎”,“思君如夜烛,煎泪几千行”等皆是。“蜡炬成灰泪始干”同样是用蜡烛作比喻,却不是单一地以蜡泪比拟痛苦,而是还进一步以“成灰始干”反映痛苦的感情终生以随,联想比前人深微复杂得多,形象的底蕴也因此而丰富得多了。
第13篇:高一读后感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拼命的赚钱,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去了他仅有的积蓄,主人躲避特务追踪还使他丢了比较安定的工作,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他的这一愿望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
祥子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额债务,不想贪图刘四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都说明他所认为的“有了自己的车就有了一切”,并不是想借此往上爬。他所梦想的不过是以自己的劳动求得一种独立自主的生活。作品描写了他在曹宅被侦探敲去了自己辛苦攒来的积蓄以后,最关心的却是曹先生的委托,就因为曹先生在他看来是一个好人;还描写了他对于老马和小马祖孙两代的关切,表现出他的善良和正直。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和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和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他不喝酒,不吸烟,没有沾染上一点点地恶习,可上天对这个可怜的老实人还是没有半点的怜悯。无数的打击、挫折,终于把祥子这个“铁打的”人的“铁打的”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他不再那么拼命的拉车,不再烟酒不沾,以前善良正直的祥子不见了,只剩下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可就像作品中写的那样:“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祥子的堕落不是祥子的错,而是整个社会中的乌烟瘴气使原本善良正直的祥子变了质。
祥子是一个悲剧,他尽了所有的力,也吃了所有的痛苦,但却依然落了个两手空空。如果祥子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他就不会变成那样的“刺儿头”了。因为他是那样的要强、那样的善良、那样的正直,为了自己的理想可以放下一切!我们也应当学习祥子的那种“吃得苦中苦”的精神,虽然未必“方为人上人”,但只要努力了,奋斗过了,便能问心无愧。
第14篇:高一读后感
“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如这山间清晨一般明亮清爽的人,如奔赴古城道路上阳光一般的人,温暖而不炙热,覆盖我所有肌肤。由起点到夜晚,由山野到书房,一切问题的答案都很简单,只要最后是你就好。我希望有个如你一般的人,贯彻未来,数遍生命的公路牌。”
最初对这本书感兴趣,是无意间在微博上看到了作者一篇文章,对他有了些兴趣,知道了这本书,在看到这段话时瞬间被秒,当即决定买下。后来在看的时候也没有一气呵成,时断时续,但它却总能神奇的戳中我的泪点,欲罢不能。
在别人的故事中,流自己的眼泪。是的,我为管春、毛毛的爱情流泪,我庆幸在这繁华匆忙的尘世,他们没有转身就此错过,兜兜转转,所有的繁难,到最后竟简单到点点头就好的地步。我为荔枝和茅十八的分离流泪,不为他们没有在一起,只为他们曾那样真挚而热烈地想着今后要永远在一起。我为骆驼和他的姑娘流泪,为他以味蕾纪念她的方式心酸庆幸,还好,在所有一切和她有关的.记忆变得模糊之时,他还有办法记得她。我为小玉和马力流泪,她为他和另一个女人拼酒,喝遍了大半座城的酒吧,最后栖息在他肩头撒娇流泪的人却不是她,只能说句好累来掩饰伤悲。我为“我”和姐姐流泪,为她逼着“我”学电脑,为她假扮别人和我聊天,为她在死前敲出的“我爱你”。我为王慧流泪,这是我真正觉得在唱独角戏的主人公,她飞蛾扑火般的一场爱情给她带来一个未婚先孕的身份标签,除此之外和一张十万块的支票,可她到底是以末等兵的身份杀出了一条血路,成为一等生。
实在不是我泪点太多,而是这样的故事真实又虚幻,这样的结局心酸又完满。我想真正吸引我的是这样一个个鲜明的人物身上散发出的无所畏惧的光芒,快意恩仇,颇有江湖儿女的风度。生活总有各种各样的烦恼与无奈,相貌不佳惹人烦,身材不好惹人烦,工作不顺心惹人烦,恋情坎坷惹人烦。你不知道下一个烦恼是什么,可它总能冒出来。那要怎样,掩面痛哭还是自我了断?办法总比困难多,自己的人生是要活出自己的光彩,在理智无法告诉你怎样做的时候,就相信直觉。相貌不佳就多读书,腹有诗书气自华,否则也只是一个花瓶而已。身材不好就减肥,减不下就找适合自己的穿衣方式。工作不顺心就去充电,做自己喜欢的才能喜欢自己做的。恋情坎坷就放手,让你觉得累的是坏掉的爱情,去找一个对的人。
正是他们一个个只图此生尽遂我意,不管满身鲜血淋漓的洒脱自在让我感到深深的羡慕,因为自己没有他们那样的勇气,理智总先于感情做决定,或许结局是要好些,可自己满心的不甘要如何安放?被生活织的网困住的我,嫉妒着他们这些同样在网里挣扎却仍能找到出路的一群勇士。生命只有一次,在你即将离世的时候,你只会为没做的遗憾,而不是未做过的后悔。所以每一个凡人所求的不过是自己的人生掌握在自己手中,不为往事所悲,不为今后所忧,每一天都平安快乐。即使不能改变世界,也要努力不被这个世界改变,如果不按照自己想要的去生活,那么久而久之你会发现,你的生活竟全不是自己所想要的。对这个世界随波逐流、感到妥协是容易的,要坚守却无比艰难。愿你我能抵得住狂风暴雨,做最好的自己。
第15篇:高一读后感
《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讲述的是美国开国元勋富兰克林从默默无闻到功勋卓著的奋斗历程,是一部成功励志的传世经典之作,它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美与善的道德真谛,被公认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精神读本。阅读此书,是与一个伟大心灵的对话,使我收获一份人生修养的智慧。
本杰明·富兰克林不仅是杰出的政治家、外交家,还是一位优秀的科学家、发明家、作家和思想家。在18世纪美国,他是仅次于华盛顿的最著名的美国人。拜读完他的自传,我深切感受到他勤恳、诚实、好学、简朴、公正的伟大品格,他善于交际,乐于助人,处理问题能力很强,热衷于社会公共事业,恰好代表了那个时代的美国精神:独立自主、勇于探索。
纵观其一生,富兰克林并没有太优越的成长环境,可以说是平淡出场。他于1706年出生于北美洲的波士顿,在家中17个孩子中排行15,父亲做油烛生意,因难以承担他的上学费用而迫使他中途辍学,从12岁起就开始在哥哥的印刷铺里做学徒,尽管日子很艰难,但他却用闲暇时间刻苦学习,阅读了大量书籍。在政治、科学、历史、文学等方面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他这种从贫穷到富裕、从卑微到伟大的自我奋斗、自我实现历程,给了我很大启示。
富兰克林一直重视培养自己的文学修养,提高写作能力。他从小就对写作很很感兴趣,喜欢阅读诗歌散文,然后通过模仿名家作品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加上他很强的分析问题及独立思考的能力,因此经常在报纸上发表自己写的评论文章,这种能力极大的帮助了他政治事业的发展。相比之下,大学期间我更应多写论文,完善思路,提高写作能力。
富兰克林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心,他积极从事公共事业,并发明了许多造福人类的有用东西。他有自己的宗教信仰,不属于某个宗教,但是他相信上帝,相信自己应该为了社会正义和人类幸福而努力。他创办了美洲第一家会员制图书馆,建立了费城学院,成立了全美首家医院;他发明了避雷针、新式火炉、新式灯塔;他的《穷理查年鉴》为许多普通民众的自我教育提供了参考;他在费城、宾州担任许多社会职务,包括邮局、警务、消防、议会、军队等。他能够非常胜任这些社会职务也显示了他强烈的社会责任心及处理问题的能力。这毫无疑问促使他最终在政治上成为一个卓越的.领导者。
我觉得以上这些都是一个普通人最基本的素质,只是富兰克林全部做到了并且做得很好,所以他成功了。所谓见贤思齐,当我读完这位伟人的奋斗历程后,即使不去刻意模仿,也会被他刻苦勤奋、追求上进的精神所感染,从而激励自己在学习和为人处事上努力自我完善。同时,我感受到,拥有高尚的品格,不断学习思考,为他人及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我们每个人都不能被惰性所征服,不能被原来的自我束缚,要用自己的力量去追求理想和幸福,明白要前进就要志在前进。我想这就是富兰克林精神的核心吧!
在我看来,一个追求上进,追求卓越的人,势必会用类似于以上这些苛刻的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和管理自己的生活。不能保证付出了就一定会有成功,但是如果连这第一步都不肯迈出,才是人生最大的失败。
本文标题:高一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