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读孔乙己有感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大概是我读完小说后,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了。这句话实在是具有震撼力!单单这一句话,就可以深切体会到孔乙己的卑微和无足轻重。简简单单一句话,却有着一种思想,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写作风格,只有回反复咀嚼才会理解。
这篇人物小说,鲁迅先生先从容不迫的描绘了当时以咸亨酒店为中心的鲁镇的民风世情,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将笔墨放在孔乙己身上。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被封建社会严重残害的读书人,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然而却满口之乎者也;出生卑微,却养成了恶习,穷困潦倒,却又自命不凡;不能科举高中,只能在下流社会徘徊,而他又不肯脱下长衫,与短衣帮为伍。孔乙己就是一副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作者又赋予了他真诚,善良的品质,孔乙己和孩子们交往时十分认真和热心。孔乙己是不幸的,但是这种不幸没有人同情而成为一种辛酸,被人嘲笑。身无分文,还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这样一个人,本应得到尊重和理解,然而最终却被丁举人毒打而悲惨死去。除了欠钱的事想起他,人们再也没有提起过他。
《孔乙己》是一篇艺术性很高的小说,通过小说的`主人公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的残害而受到的嘲弄和下场,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精神给人们带来的迫害,提出了改造这种精神的必要性。
第2篇:读孔乙己有感
追溯历史,我回到了鲁迅笔下孔乙己所生活的那个黑暗的年代。此刻我站在一家名为“咸亨酒店”的门外,我前面站着一个正在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这时一鼓臭味扑鼻而来,大概他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已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看着他的窘样我不免又多添几分忧伤。我不仅为他悲叹,也为那些同样深受封建科举制度毒害的读书人鸣不平。孔乙己是封建知识分子的典型,他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一心追求功名利禄,但到头来却是受尽欺凌而死。面对现实,他为什么不另谋生路而偏要四体不勤、无怨无悔地皓首穷经呢?他为什么即将沦落到乞丐还自命清高并以他的长衫为傲呢?他为什么偷了书尽还会争辩到:“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看到他的可笑、可怜、可鄙与可恨,我们就看到了封建社会成千上万的读书人。
罪恶的统治设下了科举这张恐怖的大网,囚禁了成千上万的读书人。“八股”这根锁链禁锢读书人的头脑,束缚知识分子的思想,使那些有才华的人统统变成死读书,读书死,最后读书死,心甘情愿地充当统治阶级的俘虏。那个年代里范进大概是个幸运儿吧,可一个只会作八股文章而百无一能的书生,也不可能干出任何政绩,受封建科举的毒害,难道他会兢兢业业、宵衣旰食;不,范进只不过又是封建统治剥削人民血汗的一把利刀。
诗曰:“太守皇帝真长策,赚的英雄尽白头。”中国多少满腹经纶的人,多少满腔热血的人,多少中国的脊梁,他们却被科举摧残,被科举抹杀,消灭于黑暗之中,最终得到个白头无作为,整个国家也由此开始走向衰亡。
由于统治的黑暗,阶级的腐败,社会也如一潭死水,让人恶心。市井之民也都麻木不仁,他们嫌穷敬富,毫无怜悯之心,都是些庸俗浅薄的小市民,任人宰割,他们活着的目的大概连他们也不清楚,机械的生活就是他们的一生,和读书人一样,也成了封建统治的牺牲品。太平天国运动难道是人们思想的觉醒吗?错,广大将士参加革命的目的并不明确,大多是迫于生计,希望改变贫穷的经济地位罢了。可见当时的每一个中国人几乎都受到封建制度的侵蚀。然而孔乙己之类的.人所谓的寒窗苦读十年书,不过是为了爬上统治阶级地位,升官发财,骑到人民的头上,作威作福。
在萧瑟的秋风中,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孔乙己坐着用他满是泥的手慢慢走去了,慢慢走向了死亡。千千万万的读书人也慢慢消逝了。但中国人长久的努力没有白费,一个民族已经起来,然而一个民族已经起来。一种制度的即将消亡,也表示一种新的制度即将开始,希望的曙光必将冲破笼罩人民的黑暗。
第3篇:读孔乙己有感
孔乙己,一个受封建教育的影响而变得满目苍夷的读书人形象,在鲁迅先生的文笔下被深刻的演绎了出来。整篇的《孔乙己》,写的是一个可怜、迂腐的孔乙己。
《孔乙己》全文通过以孔乙己为中心人物作为描写,以鲁迅为线索的所见所闻为基础。讲述了穷书生孔乙己从穿长衫的知识分子沦为被打断腿的“偷书贼”最后则无声无息的死去,给世人展现出了在黑暗、腐朽、封建的教育制度模式下的产物。
从本质上看,孔乙己本应该是一位勤勉好学的知识分子。但由于特殊的社会背景注定了他的悲剧命运,孔乙己接受的是封建礼教的思想,他的.真理和圣言都是从四书五经中吸取过来的,甚至连偷书也被扭曲成“窃书不算偷”。穿着又长又破的长衫,十年都不肯洗,是当时的读书人自命清高的形象。鲁迅先生正是通过描写孔乙己对封建教育愚昧的崇拜,来表现出封建教育下的知识分子迂腐的人格。
正是因为孔乙己在特殊的背景下的特殊身份,他也遭到了封建社会下底层人民的嘲笑和排挤。在酒店里为了展示自己读书人的形象,滔滔不绝朗读封建教育的“真理”、“名句”,分茴香豆给孩子们的时候仍然是满口的“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一个如此勤勉的好学的,人穷志不穷的,想读书甚至要去偷书的人,竟会遭到酒店里人们的嘲笑、排挤、讽刺,“孔乙己”的绰号也因此诞生。如果不是注入了错误的教育和思想,孔乙己的命运也不会如此。侧面反映了旧时代封建教育麻痹下知识分子阶层的悲哀、可怜。
假设孔乙己接受的是正确的思想和教育,是在一个较为民主的时代下成长,那么他还是那个可怜、迂腐的孔乙己吗?
第4篇:读孔乙己有感
《孔乙己》是近代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发表于《新青年》,后编入《呐喊》,是入行的第二篇白话小说。
《孔乙己》创作背景是在19世纪末,清政府腐败,民不聊生,隋唐以来的科举制度仍然在盛行,少数知识分子爬上统治地位,但大多数的下层知识分子穷困潦倒。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在封建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最后连什么时候死的都没有人不知道。
孔乙己生活在新旧社会的过渡时期,他一方面善良朴实,另一面迂腐不堪。有几回,邻居的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孔乙己会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一直到几乎都没有了才为止。在那个酒都需要羼水的年代,孔乙己是个大方的人,对孩子们很好。孔乙己在酒家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就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衫站在外面喝酒的人。一般长衫主顾都是在里面包厢喝酒的,孔乙己贫困不堪,却是要穿着长衬衫。孔乙己总是窃偷别人的书,但他认为读书人的.事,怎么能算偷呢?读书人的事不算偷,这是很可笑的歪理。我认为他非常的可怜,为了维护封建伦理,端着读书人的架子,过着最贫穷的生活。在给小孩子分茴香豆时,有一句话:“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可以看出他的迂腐性格在日常的交流中也要用到古文。
孔乙己和范进一样都是旧社会的知识分子,同样受到了封建思想和科举制度的毒害,认为读书和科举比什么都重要。别人取笑他时,孔乙己还要用“四书五经”为自己辩解。别人问他:“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显示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
:“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的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着那些话,都是一些之乎者之类的话,一些不懂了。孔乙己还固守“君子固穷”
的道理。孔乙己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吃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是旧中国下层知识分子的代表,是中国封建思想和科举制度影响的一群人,揭示了封建社会的残酷,具有强烈的反封建意义。孔乙己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我们新青年要积极向上,努力学习,做“四有”公民。
第5篇:读孔乙己有感
大家都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吧。鲁迅以这位受封建教育毒害很深的人物反应了他对封建社会主义的厌恶与深深的控诉。
孔乙己虽然读过书,写了一手好字,但是好吃懒做,也就做不了什么工作,最后只好去人家家里偷书,有时还会被抓住,被人打得遍体鳞伤,皮开肉绽。由此反映出封建教育对他产生的负面影响。
孔乙己去鲁迅工作的酒馆里吃饭时,他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衫又站着吃饭的人,人家问他关于他偷书看的事时,他满口都是类似“君子固穷”的半懂不懂的话,他想让人通过这些特殊的语言,知道自己读书之多。这种满口的之乎者也正显示了他死读书、要面子、迂腐的性格,这种自以为清高的人,可怜、可鄙、可笑、可悲。
但是孔乙已也并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他也有慈祥的一面——分给孩子吃茴香豆。从这点可以看出虽然孔乙己的'思想迂腐,可是他还是有一颗善良的心。他觉得成人社会冷酷无情,转而向儿童世界寻求安慰。
说了孔乙已,再说说嘲笑他的人们。这些人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也受到封建社会的剥削和毒害,反而去嘲笑孔乙己身上散发出的腐朽气息,可以看出他们是如何地麻木、愚昧无知。
鲁迅用这生动的文笔以一个性格、思想迂腐的孔乙己来隐喻可恶的封建思想。他希望这削去人们正确思想的封建教育能够消失,不再毒害人类。
第6篇:读孔乙己有感
英国诗人拜伦曾经说过:“一滴墨水可以引发千万人的思考,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选择一本好书,不仅可以品味一时,更可以受益一生。不错,这句话说得很对!近来,我看了世界十大文豪之一,被誉为“民族魂”的鲁迅先生写的一篇小说《孔乙己》,我看了之后,感触良多。
这篇小说第一次看,我只感到了轻松和幽默。可是,我又看了几遍后,心情不禁开始变得沉重起来,首先,便是那个孔乙己了。孔乙己,他是一个科举制度的殉葬者。年轻时,他倾家荡产地读书,只为了考取功名。假如他如愿以偿,考中了,那倒也没什么。可一旦他没有考中,那么他死读书的弊端便显露出来了。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又不会什么营生,成了一个一无是处的废人。而且,他还养成了好吃懒做的坏习惯,只能是日子愈过愈穷,最后不得不偶尔盗窃来维持生活。堂堂一个读书人,却靠着小偷小摸、鸡鸣狗盗为生,真可悲!
可是,更令我气愤的,是当时社会上人与人之间那种冷漠无情的关系。如,孔乙己每一次到酒店中,众人便会一齐去讽刺他,嘲笑他读书却考不上功名,还常常说他偷东西,揭他的短,并且哈哈大笑,以此为乐。尽管作者写的是“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可我却从中感到了众人对孔乙己的不屑一顾,这才是真正让我心情沉重的原因。
但是,今日,尽管社会进步了,可那种不屑一顾,嘲讽却没有停止。如,学校中,有些人不太尊重那些学习不好的`同学;社会上,一些所谓的“有钱人”瞧不起穷人……
因此,我呼吁大家,从现在就行动起来,别再对他人报以冷漠的态度,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为和谐吧!
第7篇:读孔乙己有感
我读了鲁迅先生所写的小说集《呐喊》中的《孔乙己》。这篇文章使我略有所思。
当时的科举制度残害了一个封建知识分子。孔乙己的科举道路没有走通,这就意味着他数十年的寒窗苦读,没有丝毫成果。他只会死读书,读死书。又不会“营生”,成了一个彻底的废物,等待他的,只有灭亡。相反,文中的“丁举人”,侥幸通过科举,获得了社会地位,同为读书人的`他,便可以肆无忌惮的“严惩”一个“偷书贼”他私设公堂,将孔乙己吊打了大半夜,导致孔乙己在悲痛孤独中死去。晚清的科举制度,只会把更多的读书人,变成一个又一个“孔乙己”,而把少数的“成功者”变成“吃人的恶魔”!
封建社会通过八股取士。读书人为了通过科举,他们费尽心血,但所研究,所掌握的都是些毫无用处的、酸腐的东西,他们还如获至宝。诸如茴香豆“茴”的四种写法。晚清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异常冷漠。社会各阶层的人们,都自私麻木,孔乙己这样一个被科举制度所摧残的知识分子,境遇是如此悲惨,不但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相反,被众人所挖苦嘲笑。
《孔乙己》这部短篇小说,写成于1919年三月份,离著名的五四运动仅有两个月之差,当时中国孕育着巨大的社会变革,作为新文化运动先行者的鲁迅先生,他的这篇文章振聋发聩,敲响了封建社会制度的丧钟,用之锋利的笔刃刺下了致命的一击!
第8篇:读孔乙己有感
鲁镇的咸亨酒店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高大身材,青白脸色,皱纹夹伤痕。之乎者也,固执己见,落众人笑柄。当他穿一件好似十几年没洗过的破布长衫出现在店里柜台前,众人都提了精神,因为人人都可以捻起这个读书人的一点笑话作为谈资,这时连空气都变得快活起来。
他不过是没钱吃饭喝酒,不过是说些叫人听不懂的话,不过是又跑去偷窃被人给打了,在那样混乱不堪,人人求自保的环境里,这些算不得稀奇事儿,唯独他在众人笑里来,笑里走。穷人不笑穷人,人笑他穷而死要面子,十年如一日穿着的长衫便是最好的证明。
这长衫,他不曾脱过,他不想脱,他也脱不掉。何以使他对长衫情有独钟?
店中人笑孔乙己脸上的伤疤,这一定又是偷盗被打了,他却理直气壮,读书人偷书不能称之为“窃”,这句极富讽刺意味的话至今仍被人品味。他是读书人,读书人哪个不穿着长衫?但他连秀才都没有考中,也没有功名利禄,谁认可他读书人的身份?
只有他自己。他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教条,他硬是要将自己塞进社会的上流。他以为穿长衫就高人一等,所以偷书也不能称作窃,至于伤,倒像是值得炫耀的捍卫高尚人格的标志。他既要做为人尊敬的`读书人,又难以将生活过得真正的亮堂,所以穿着长衫来麻痹自己,逃避现实,活在泡沫般的梦境里。
幸运的是,他并不单纯是个穿长衫,同街头混混混为一谈的人,长衫也带给他为读书人的原则和善良。来店里,他从不赊账,间或没有现钱,他也会在小黑板上记一笔,不出一月便能还清。他教小孩子们认字,穷困潦倒的他买茴香豆,一颗一颗分给孩子们吃。咸亨酒店里,多的是比孔乙己有钱的人,可是除了他,谁还给孩子们买茴香豆?当孩子们吃完,眼巴巴地望着他时,他笑眯眯地拿起书读,一个和蔼的老头跃然纸上。或许是这身长衫,让他在面对孩子和学问时,释放出他压藏已久的责任与担当,重新唤醒他关怀天下的大情怀,他不是普通人,他是读书人。
世人都说他迂腐至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恰恰以为,长衫又是他争的一大证明。
没有得到科举的认可,所以长衫是他苦读的唯一见证。平凡而贫穷的孔乙己如何能轻松放下科举失利的悲痛,他不甘。他卑微地向社会讨求最后一点自尊,无论如何不肯放下读书人特有的清高本质。即使没有经济来源,也不愿靠劳动赚取钱财,他写字是为了做学问,而不是拿去卖钱。他当然明白自己的境况,长衫给他的幻境又能维持多久?当他饥饿疼痛地趴在酒店门坎上,渴求一杯温酒时,掌柜的只记得他还欠着钱。孔乙己期盼用一身长衫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换来他人的尊重,拼命地在黑暗社会里争得自己的位置,可是连这点自尊也被蹂躏践踏。终于他闭上了眼睛,不用再这么疲惫。
我真真切切地感到孔乙己的可怜。长衫给他带来的,是令他不至于苟且的微弱自尊,是燃起他内心责任的火苗,也是世人的唾沫与嘲笑,还是捆绑他直至死亡的枷锁。
我不禁怅然若失,孔乙己那脱不掉的长衫啊!
第9篇:读孔乙己有感
在读完鲁迅写的这篇具有悲剧色彩的文章《孔乙己》之后,我心里感到一丝凄凉,一点同情,然而我也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我要加倍珍惜现在的生活。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如今的社会不再有科举制度,每个人都有机会进入学堂。机会把握在自己手中,没有科举制度的控制,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习很快乐。国家越来越富强,但是还有很多人不珍惜在校学习,随着社会进步,大家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极力去追求。
我希望孩子做有爱心的人。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走向自己成功的道路。
第10篇:读孔乙己有感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第11篇:读孔乙己有感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让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一定还清。在中秋前几天老板忽然说:“ 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众人的讥笑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与反应。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 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当作场“ 戏”。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 看客”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
第12篇:读孔乙己有感
读完全文,我便草草合上了书,草草回顾了一下,草草地想学下一课。因为不忍,因为同情,因为难过,因为愤怒,使我终于读不下去了。如果我是鲁迅的话,我真想改写它,因为像我们这样富有同情心的中学生,最不愿意看的,就是这种人间惨剧。如果我是孔乙己的一把梳子,我真想理顺他的生活,他的思想,他的一切。绝不会袖手旁观,不予理睬的。
第一次读到他时,我才上学。那时的评价是:可怜。看他衣着邋遢,胡子拉碴,还经常受人家欺负,心里总是很难过,就想象自己是鲁镇上的一户富贵人家的主人,总喜欢施舍、打抱不平,帮他找了一份工作,请人为他做衣服、剃胡子,免费供他吃。就是这么想,没什么顾虑。
第二次读到他时,是前天。评价就深多了:可悲。我想我这样评价有一些惋惜在里面,惋惜他受到封建教育制度的毒害,惋惜他死要面子,惋惜他不能成为社会名流。同情是有的,而讽刺也多了一点,谁叫他这么迂腐、顽固、死板呢?受点罪也是应该的,小偷小摸的行为也是不能谅解的。反正觉得他即该讽刺也该同情。
今天再读到他时,评价就多了,可怜、可悲、活该、自作自受……他总喜欢炫耀自己的无用之处,却好吃懒做,明明当时的手艺人卖力气的是受大家所尊敬的,但他仍不悔改,这应该是很可恨的。不过还有一部分责任来源于其它取笑孔乙己的人。人家都这样了,还拿他来开玩笑,在他们看来,孔乙己的命还不如19文钱重要,就像土匪将人拿来1毛钱1斤卖一样,真让人咬牙切齿,这些人真像喜欢象鼻子插葱的动物,不,连他们都不如。
而现在的我们,似乎身上有了孔乙己的影子。我们那么的懒惰,那么的好吃懒做,那么的固守我们的错误……90后的我们,死守着自己的思想,就像旧时的.中国,不肯放开自己。
要面子。这点在中学生中尤为突出。爱攀比,别人有李宁,我就要有Nike;别人有MP3,我就要有MP4;别人有学习机,我就要有掌上电脑……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去买它们。还常为一些有的没的争得面红耳赤,为的就俩字——面子。
好吃懒做。现在的孩子都是家长捧在手心里的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于是一个不好的习惯诞生了——好吃懒做。明明有能力,却不去做,给家长也添了不少负担。我们应该为家长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不能总是坐享其成。这样,你永远也长不大。
死读书。可以把这种人称为书呆子。拼命读,拼命读,埋头苦干,本以为这样就能把书读好,但事实却恰恰相反。这样偏偏会使自己成为一个只会读书而不会做任何事的书呆子。在这个信息技术发达的时代,我们不能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专读圣贤书”了。偶尔关心关心国家大事,还是很重要的。
可悲的孔乙己啊,请你不要再回到21世纪了!
第13篇:读孔乙己有感
读《孔乙己》有感例文推荐
一个阴霾的世纪,整个社会都沉浸在一种人人不平等的压迫剥削,豁然梭至那书店中小说书柜专台前,低调而沉默。任凭窗外小雨淅沥,我却手捧着它——《狂人日记》被那悲愤的孔乙己的遭遇所打动了。“窃书不算偷!”一个强劲的声音在我心中呐喊。带着中国人民心底的悲哀,和着下层人民对知识的渴求,共鸣起来。在这期间,涌现出无数平民作家,鲁迅便是其中著名人物之一。他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使我百读不厌,常引我浮想联翩。
鲁镇的酒店格局,一个身材高大,脸色青白,皱纹与伤痕夹杂其中的清贫书生孔乙己,时常光顾于此,人们早已习惯这样了,进餐同时少不了几句捉弄与讽刺的话语,可一连好几天,他都不光顾酒店了,引得人们议论纷纷。
读到这一幕,我不禁对孔乙己心生怜悯,怎么能这样蔑视一个家贫而有志的书生呢?
我怀着对孔乙己的同情,愤愤地往下接着读,此时掌柜的发话了:“昨天,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去偷书,被抓后死不承认,结果被打了一天一夜,出门时腿折断了。”啊!真是个博取别人同情的小人,才会做出这种下流偷窃的.勾当。可他偷的却单单是一本书,这……我似乎误解孔乙己了。
一行醒目的字夺入眼眶,天啊!孔乙己在端午节时分,死去了,而在死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便是“窃书不算偷!”啊!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夸美纽斯说:“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中国古话讲,开卷有益,而孔乙己,单为了这“益”字,不惜自己的人格,四处窃书。中国社会为什么不让诸如此类有志而善读的书生饱尝“营养”呢?窃书虽是不光彩的事情,但这是穷人丰满知识头脑的一种方式。孔乙己的死和那强劲的话语,左右着我,不禁感慨万分,潸然泪下,真是为了“读书事业”而奋斗。
开卷有益,不开卷而绝无益。
“窃书不算偷!”这声音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也鼓舞着我更加努力地读书!
第14篇:读孔乙己有感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收录在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写出了清朝末年的一位书生的事。
一位名叫孔乙己的书生,他没有进乡试,别的书生穿的`长袍是十分洁净整齐的,唯独他的长袍破破烂烂,像是许多年没有洗和补一样。孔乙己虽也识字,但不是秀才,满口“之乎者也……”之类的话。后来因偷丁举人家的书打折了腿,可他却自欺欺人地说:“跌断。跌断。再说了,窃书不算偷!!!”
读了这一篇小说,我的心头一颤,清朝的科举制度怎么有这么大的威力,能把一个勤苦劳作的朴实的老百姓逼上绝路。孔乙己这样的人,就是社会的末路徒,更是旧社会人民的一个缩影。那时的社会,天空是黑暗的,染黑了人们的心灵,。如今想来,我真正体会到了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多么美好!同时我想:人不能低头,不能让科举制度阻碍了人们前进的步伐!
第15篇:读孔乙己有感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这篇小说展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并通过对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叙述展现了当时社会和人群对不幸者的冷漠和迫害。
孔乙己经常来店里喝酒,读了半辈子的书,但因为贫困不得以偷东西,最后还是可怜的死了。孔乙己性格当中具有迂腐、懒惰、清高的特点。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一个秀才也没有捞到;他出身贫贱,却养成了满脑子的上层士大夫的恶习;他穷苦潦倒,接近行气,却又自命不凡,好吃懒做。当时的生活环境是压抑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场了:“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的人。”这样一个人物,难怪他走到哪里都要受人嘲笑。鲁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同时又赋予他真诚、善良的品质,比如写他喜欢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没有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成为他们嘲弄的对象,他在社会和人们的心目中得不到作为一个人本应该得到的尊严。这样一个人却被同时读书人的丁举人打死,死得这样无声无息,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钱而被酒店老板记起之外,再也没有一个人提起过他,难道孔乙己的生命还不值十九文钱?作者通过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穷困潦倒而招引无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终惨死的结局,揭示了下层群众愚昧麻木的精神。
本文标题:读孔乙己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