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绝境狼王》读后感
《绝境狼王》里主角是福狼、艾德米。
我看过这本书以后,感觉福狼非常的可怜,它生来就被认定为马尔卡达哈,又被无情的欧贝扔到了一个地方,那里有老鹰飞过,有河流冲洗,有鹿群践踏,活下去的几率大概为零,可就在这时,冰雪已经融化了,福狼使劲地拉着一块冰块,也在这时,一个灰熊想死了,于是它跳进了河流,正在它快要死掉的时候,福狼就在这时撞上了大灰熊的大腿弯,大灰熊发现了它,于是把它捡回了自己的窝里,于是,大灰熊也就给福狼起了名字,福狼一直把它当做是自己的妈妈一样看待,福狼也给那个大灰熊起了名字,叫做:“雷霆之心。”冬天,灰熊该冬眠了,雷霆之心允许福狼出去猎食,天真的它还以为是它要跟猎物们玩呢!冬天过去了,福狼回到屋里的`时候,发现雷霆之心已经不见了,它便到处去寻找雷霆之心,当它找到雷霆之心时,雷霆之心已经因为地震的大岩石突然落下,把它压死了。福狼知道了之后,便把雷霆之心的骨头埋葬了起来。在之前,还唱了一首歌,这首歌被一个猫头鹰听见了,猫头鹰便把它引来,猫头鹰建议它加入狼群,于是,它听了猫头鹰的话,加入了狼群。
它加入了狼群,它加入了狼群后,有一只叫做西普的狼一直跟福狼过不去,福狼特别讨厌他,不过值得庆幸的是,福狼在这里遇到了它失散多年的哥哥姐姐,在一次“耻辱之路”时,它遇见了艾德米,它很喜欢艾德米,当它回去时,它便认识了他的哥哥姐姐。因为特别讨厌西普,终于有一次,福狼抓住了西普的把柄,把西普赶出了狼群,西普生气了,准备去毁灭它的母亲——雷霆之心的骨头,在这之前,福狼参加了啃骨大赛,并与艾德米一起得到了第一名。接着,西普又被福狼逼出真正狼的称号,变成了一只野外狼。
因为福狼啃骨大赛赢得了第一,所以被选上并担任火山守卫者,后来因为一次大混乱,火山喷发,所有马尔卡达哈都变成了正常的狼,也就因为这个,福狼们为了活下去,福狼的另一个灵魂奋哥儿指引它要去最西边——远方之蓝,后来到达那里,的确有生物和猎物,他们在哪里也可以生存,在这里的时候,他们在森林那里,艾德米和福狼已经知道了它们的上辈子,艾德米就是暴风山,福狼就是奋哥儿,他们在上辈子就已经定下了约定,下辈子一定要再次遇见并一起成为火山守护者,并已经定下了婚姻,这时,它的哥哥姐姐来了,带回去了,他们回去了,并一直生存了下去。
这些都很好看,深深地吸引了我,如果还有第七部,我一定会迫不及待地买来看。
第2篇:《绝境狼王》读后感
今天刚刚拿到书,是《绝境狼王》的第二部影子,一拿到书,就不由得被书的封皮所吸引,《绝境狼王》读后感:坚定的信念。封皮上一个明显大于正常小狼的小狼出现在眼前,令人眼前一亮,不由的赶快看下去。
《绝境狼王》系列是由美国“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拉斯基创作的一套奇书,他以被弃小狼——福狼的传奇故事为线索,将狼族生活与文学想象巧妙融合,编织成一套磨难成就传奇的神奇小说。从狼的生存,到狼的等级,从狼的情感,到狼的战争——狼族生活在本系列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从深沉的母爱,到坚定的信念,从温暖的友情,到超常的智慧——福狼与伙伴们不屈不挠的冒险经历被描写得细腻真切。
在我们的生活中亦是如此,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获得成功。突然想到了自己的'小升初历程,也是这样的艰难。春暖花开,未带来一丝悠闲,却是令人心紧绷——小升初来了。
平时,我这个动动笔都嫌麻烦的人,现在也终于体会到了“挑灯夜读”的感觉。虽说是没有熬到十一二点过,但也是天天疲倦不已,睡觉质量都好了许多。
虽然比平时累,但想想更加辛勤的父母,想象都在努力的同学们,我也是在不断坚持着。只是为了成功这两个字。也曾一度想过放弃,总觉得学这么多有什么用,甚至一度和父母争吵过。但最终,还是过来了。现在坐在自己心仪的教室里,听着博学老师的授课,和同学们一起学习、生活,这样的感觉真好。
再说说军训,那才叫地狱一般的生活。现在有时候在梦里想起来,都会被自己给吓醒。第一天,教官就给了我们一个下马威——站军姿。平时站着也挺轻松的,可像这样,一动不能动,还要浑身绷紧的站法以前还真没有试过。最难熬的就是不能动这条。身上痒的要命却不能动,那可真像猫爪挠心一样难受。多少次想动一动,但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听到自由活动这几个字,我就明白自己又挺过来了一次。放松得坐在地上真是一种享受啊。
获得成功的方法有很多,但不管怎么样一定不能缺少坚定的信念,让我们都做一只生活和学习中的福狼吧,像福狼一样走向成功!
第3篇:《绝境狼王》读后感
每个生命都是天上的一颗星辰,在漫漫星河中闪烁光芒,平凡而耀眼。
福狼以马尔卡达哈的身份出生在麦肯部落,歪爪上螺旋形的花纹好像一道时空之门,将往昔与现实连接。当冰冷的特木法侵袭向他,求生的本能带他遇见了雷霆之心,一段奇异的缘分从来自河流的礼物起始。狼与熊的亲情跨越了种族和血缘,心与心的联系是如此神奇,源于爱的依恋使灵魂互相介入彼此。源于爱,源于纯粹的关怀与牵挂,雷霆之心为福狼葬送了跃动的生命,到达了熊拉那——熊的天堂。雷霆之心变作天上的星辰,注视着福狼的成长,保佑他的平安幸福。那颗巨大的跳动着的'心脏延续在福狼体内,带来永不枯竭的温暖。
亲情将生命于无形之中用蜜糖黏在一起,灵魂的内部都涌动着甜蜜与缕缕温情。人与人亦是如此,父母的爱平凡而深沉,又隐于细枝末节,藏于无形,成为他们下意识的习惯。那鬓角的白,眼尾的纹,岁月磨糙的手,敲击子女的心;那宽阔的背,宠溺的笑,温暖如初的手,撩动儿女的心弦。儿女的纯真笑靥,小小的一句问候,足以令蜜甜一百倍,糖甜一千倍,父母的感动持续一辈子。那份以爱命名的亲情有时变质苦涩了,可只会有一点点儿,它的本质是爱,是蜜糖。生命因为亲情而明媚,散发温润持久的光芒!
福狼作为啃骨狼,没有屈服于统治首领,没有忘记身为一只狼的尊严和狼格。相较于普西的卑躬屈膝、卑劣甚至歹毒,福狼身上体现出一种正义凛然之气。普西残忍地杀害了小马尔卡达哈后,甚至以其血肉为食,栽赃嫁祸福狼。福狼在温格尼丝、沼泽巫狼、马利、迪莉娅的帮助下,澄清了事实,并以超常的啃骨本领入选守卫之狼。
每个生命的诞生都有其存在的道理,不应该干涉甚至以极其残暴的的方式残害扼杀它。每个生命都是天上的一颗星子,璀璨明亮蕴含希望。每个生命都应该被尊重,被珍爱,我们首先要尊重自己的生命,爱惜生命存在的每一刻,享受它带来的美好和幸福以及不可避免的痛苦。福狼是马尔卡达哈,在狼群的最底层,受尽了屈辱,但他没有因此放弃自己生命的价值,他勇敢坚强地生活着,在关乎生存的关键时刻引领大家跃向远方之蓝,到达一片新天地。朋友,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相信未来,热爱生命!
书籍是知识的养料,它滋养着我们的生命,每个动人心弦的故事,都包含着美好的情感深刻的道理,等待我们去发掘。《绝境狼王》是套好书,还有更多的道理蕴藏其中!
请相信:每个生命都是天上的一颗星辰,在漫漫星河中闪烁光芒,平凡而耀眼!
第4篇:《绝境狼王》读后感
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绝境狼王之影子》这本书,不仅被书中那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所吸引,而且福狼那知错就改的态度也让我很受用。
《绝境狼王之影子》主要讲的是:历尽千辛万险艰辛,不幸的小福狼终于得以回归狼群,本应该是很幸福的事,但又因为它的地位是最为低贱的一类——啃骨狼。所以饱受大家的冷嘲热讽,甚至是排挤。为了证明自己的强大,在一次驯鹿中,它勇敢地表现自己,想通过自己身高体壮的优势赢得大家的认可,从而改变自己在大家心目中的位置。可是,遗憾的是,驯鹿的成功,是靠团队的力量,不是凭个人英雄主义,所以,不甘受辱臣服的福狼,不得不接受部落的.惩罚。
看到这里,我想到:我们人类的科技发展,也是凭很多人,甚至几代人的努力,才进步的,更别说动物了。如果福狼妄自菲薄,目中无人,不愿意低头降服,那他就获得不了邓肯的支持和肯定,也就没有机会去参加啃骨比赛,不参加啃骨比赛,它就没有机会拥有一项独特的技能,没有技能,更不可能获得大家的认可,没有大家的认可,还谈何成功?又怎么会成为狼族的首领呢?
由此我想到了我自己。生活中的我们,像福狼一样机智勇敢,像福狼一样会犯错,可怕的不是犯错,而是犯错后如何改错。千万不能因为面子而羞于承认自己的错误,更不能因为面子而掩饰自己,那样,不但害了自己,还会害了他人。记得有一次考试,我有一道题写错了,可是老师没发现,其他同学也不知道,为了那100分的虚荣心,我硬是闭口不言,回到家,妈妈因为高兴也没发现,还大大地奖励我吃了一顿西餐,看了一场电影,我心里顿时为自己的“聪明”而沾沾自喜。过了不久,期末考试来临了,一看卷子,竟然有那道题,结果因为我当时没认真纠错而导致不知道正确答案,结果我只好凭印象把题做完,心里一直希望这个答案是正确的,其实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因为这道题导致其他类似的题也做错了。卷子发下来之后,我就悲剧了。看着一个个红“╳”号狰狞的脸,耻笑我的表情,我后悔万分。回家后,不仅被妈妈批,还罚抄卷子,而且一个月的零花钱也打水漂了,真是祸不单行今日行呀!如果我当时不是为了面子而掩饰,而是大方的找老师改过来,再认真听老师讲解,我这次也不会输的这么惨!
通过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人的成长中,允许犯错,犯错就是吸取经验教训,下次不再犯类似的错误,而不是欲盖弥彰,最终害自己。所以,我们要学习福狼知错就改的品质。
第5篇:《绝境狼王》读后感
我合上了《绝境狼王》系列的最后一本《星梯的召唤》,开始沉思起来。
这整个故事以缓慢的脚步进行。本书主人公福狼,天生是只马尔卡达哈(被诅咒的狼,指天生有缺陷),根据狼族的法律,马尔卡达哈一出生就会被遗弃到常年发生洪水和雪崩的特木法,所以被遗弃的小狼是很难存活下来的。而福狼被洪水冲走时,意外地被一只母灰熊救起,并和她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因为母灰熊的`心脏跳动沉重,所以福狼给他的第二个妈妈取了一个名字:雷霆之心。雷霆之心死后,福狼在猫头鹰的指引下回到了狼群,成为了狼群里的最底层:啃骨狼。有着熊的习性的福狼被其他狼当做怪物,并遭到了所有人的排斥。但福狼丝毫没有放弃,在一场狼与熊的战争中立下了汗马功劳,并再次团结了猫头鹰,成为了下一代的狼王接班人。
一个天生有缺陷的狼,通过努力,最后当上了狼王,这确实令人惊讶。如果福狼一开始就选择放弃,他也许就不会当上狼王,甚至不会坚持到被雷霆之心救起;雷霆之心死后,如果他放弃,他就不会加入狼群……如果不坚持,福狼现在可能一无所有,或许连命都没了。正是福狼的不放弃,所以才有机会当上狼王;正是因为福狼不像别的啃骨狼那样臣服于地位高的狼,所以才得到了部落首领的赏识……当他被误以为是一只得了传染病的狼并被逼往一面火墙时,原以为必死无疑,可福狼依然没有放弃,在最后关头奋起一跳,越过了火墙,被誉为“跳向太阳的狼”,即使在危险关头,生死一线间,福狼也不愿放弃,努力拼搏,为他接下来的道路打好基础。
从一只遭人白眼的狼变成了一只狼王,福狼的一生注定会在失败中成功,然而这都和他的品质息息相关。顽强,在冰冷的河水中坚持,直到雷霆之心的出现;好学,他迫不及待的想知道更多,捕鱼、狩猎、使用他的歪爪,惊人的求知欲中还包含了非凡的学习力;冷静,在狼和熊的大战一触即发时,他最先发现了起因,并在最后一刻阻止了战争……
无论出生贵贱,后天的努力是必不可少的。一个家庭贫穷的人,不必为家庭而自卑,不能总把家庭当成借口,更不能因家庭而放弃;一个家庭富裕的人,也不能为家庭而感到骄傲,因家庭而不去奋斗,因家庭而变成一个不学无术的人。
第6篇:《绝境狼王》读后感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我真是太高兴了,迫不及待地拿起书来看。看着看着,我就“走火入魔”了,爱不释手地直到看完。看完后,我对狼的看法焕然一新,原来凶恶残忍的狼,还是善良,重感情的。
一只母狼生了一只马尔卡达哈小狼,母亲本想在野外生下并养育他,可是搜寻马尔卡达哈小狼的欧贝还是把小狼丢弃在了寒冷的冰面上。在小狼即将死去的千钧一发之际,一只失去熊仔的熊妈妈——雷霆之心见到了小狼并收养了他。她认为这是上天赐予她的.,她用自己的奶水哺育福狼,给他取名“福狼”。几个月后,雷霆之心教他捕鱼、捕猎。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冬天来了。在下着鹅毛大雪的寒冬腊月,熊要冬眠了,可福狼淘气喜欢到外面玩。雷霆之心在冬眠中途醒来时发现福狼不见了踪影,便不顾自己的安危冲进一场暴风雪中。可天有不测风云,一场地震引起的雪崩把雷霆之心“杀”了。福狼回到山洞后看不到雷霆之心就出去寻找,一连三个月,还是音信全无。春天来了,万物复苏,森林里传出了一阵狼嚎的叫声,只见福狼跪倒在地,原来是福狼知道雷霆之心已经死去,正唱着令人悲伤的歌。
读完了这本书,使我有很深的感触。人们虽然认为狼是最凶恶的动物,可我读了后,知道了狼还是个重感情,知感恩的动物。
福狼知感恩,那我们在父母呵护下的孩子又怎么能不听父母的话,甚至埋怨、打骂父母呢?记得一篇关于狼的文章,大致内容是这样的:有一只狼是当时非常稀少的品种,当有人发现时就立即动员大家搜捕他。那时,有一个猎人就生活在那个原始森林,知道了这件事并保护了这只狼。当时,如果有珍稀动物,人们就剥夺了他们的自由,纷纷前来参观,可这位猎人却救了他。几年后,这位猎人过一道森林火车道时,突然一列火车行驶而过。只见,一只狼猛推了这位猎人,而自己不幸遇难。就在猎人不知所措时,想起这狼原来就是他曾经救的狼。
电影《忠犬八公》是一部十分感人的电影。影片讲述一位教授收养了一只狗,取名“八公”。之后的每天,八公早上将教授送到车站,傍晚等待教授一起回家。不幸的是,教授因病辞世,再也没有回到车站,然而八公在之后的9年时间里依然每天按时在车站等待,直到最后死去。小八公也像福狼一样重感情,知道感恩。
书中福狼被欧贝丢弃令我十分痛惜,但福狼的意志坚忍不拔,最终活下来的勇气可嘉;雷霆之心的死令人难过,可福狼的感恩、重情之心,去又使我激动不已。狼不是坏动物,他们是有感情的动物,请保护这些动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