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故乡读后感
年届不惑,一直在出生地刨食,就算偶尔离开,也不过十来天。因为身在故乡,呼吸着故乡的空气,享受着故乡的物产,对于故乡反而体会不深。直到有一次在丽江旅游,晚上在四方街转悠,兜兜转转居然迷路了。鼓起勇气问旁边的路人,那人一听我的口音,居然说我们是故乡人。原来他在这里打工,已经好几年了。那一刻,我蓦然明白,不管时空如何变幻,故乡早在我们身上打下了烙印,而口音就是最难掩饰的。
这正如湖北作家刘醒龙所言,最能体现湖北人性格的一句话是:“你是个苕!”“苕”相当于“傻”,但是从湖北人嘴里说出来,别有一番韵味。不仅仅是惋惜,更多的是这个人个性的肆意张扬。四川人也有类似的语言,譬如“你个龟儿子!”这话初看是骂人,实则充满了调侃味儿。你听到这样的话,看见四川人说这话时的神态,根本就无法生气。生活就是这样,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我们的母语里,蕴含着你和故乡连接的.密码。当然,这需要我们用心去聆听,用岁月去感悟,你就会发现至真至纯,还是故乡。
刘醒龙是以小说见长的,《凤凰琴》曾改编为电影名噪一时,长篇小说《天行者》曾经荣获茅盾文学奖。没想到刘醒龙的散文也耐读,他认为“好的散文一定要懂得心痛,一定要发现仁爱”。我觉得深以为然,一篇散文没有绵厚细腻的情感蕴藏在字里行间,怎么能够算得上是好散文呢?在刘醒龙最新出版的散文集《抱着父亲回故乡》一书中,多篇散文都体现了他的散文观。以《抱着父亲回故乡》为例,这篇文章讲述了作者抱着父亲的骨灰盒回故乡安葬一路上的所见所思所感。写母亲的文章数不胜数,写父亲的优秀文章反而很少,我们所熟知的当然是朱自清的《背影》,给我们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细节:肥胖的父亲穿铁道爬月台,费劲儿给朱自清买橘子,一下子拉近了父子之间的心理距离。父爱至深,平凡却又伟大,感动了朱自清,也感动了后世读者。
刘醒龙在这篇文章中,同样非常注重细节的描述,例如“父亲太普通,也太平凡,在我抱起父亲前几天,父亲还在挂惦一件衣服;还在操心一点养老金;还在渴望新婚的孙媳何时为这个家族添上男性血脉;甚至还在埋怨那根离手边超过半尺的拐杖!”也许作者觉得还不过瘾,在《母亲》一文中,又这样写道:“譬如他不让母亲洗被子,母亲没有听信,父亲便夺过被子,放到砧板上,用菜刀剁得稀烂。譬如锅里的饺子煮好以后,两位孙子像请示工作一样去问他,可以吃几个。几经反复,他才哼一声:八个。”通过多篇文章中父亲形象的反复出现,我们对于父亲这辈子就有了一个立体印象。
这本书包括三十五篇长短不一的散文,有关故乡、青春、欲望、救赎,但故乡涉及篇幅最多。作者在记忆与现实的时光交错中,如歌如泣地抒发乡土情结。他以富有哲思的文字深层次地思考与追问城市与乡村的关联,热切地呼吁对乡土乡村的人文关怀。
苏东坡说,此心安处是吾乡,但事实上有几个人能做到这一点呢?故乡总是和父辈和儿时联系在一起,已经深深地扎根在我们的记忆里,就算时过境迁,也无法改变,这就是现代人灵魂深处的乡土情结。一个人无论走多远,故乡的魅力无不如影相随。因为一个人走到哪里都有收获思想与智慧的可能,唯有故乡才会给人以灵魂和血肉。(彭忠富)
第2篇:故乡读后感
看到这书的名字,对我而言,必定索然无味。但是,像汪曾祺这样的文学家原来也写吃的东西哇?凭着这一点点的好奇,我还是翻开了书页,不一会儿便找到了答案:“总之,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是这样。”仅凭着这一两页的文字,我就对汪曾祺这位学者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写我们知道的烹大虾、烤全羊、油炸辣椒拌饭,也写凉拌元妥、油饼就蒜……引人入胜。我开始认真看这本散文集。
汪曾祺介绍食物,也穿插着介绍经历的往事、文化、名人和文学,还从许许多多小事中寻找出生活的真谛。他写老北京卖豆汁儿的摊子里咸菜不要钱,一位保定人坐下要了一碗咸菜;写自己在王二的摊子上花二十文钱买一小包炒豌豆,撒上点盐,走到家门口也就吃完了;写有人家将煮熟的大粒蚕豆用线串成佛珠给孩子挂在脖子上,一颗颗剥着吃;写映时春饭店里能干的堂倌,点菜、上菜、结账算钱,全部由他一人来管,一刻不停,头脑却清晰灵敏;写缅甸人卖饵丝,紧挨着国界线,这边递过去人民币,缅甸女孩递来饵丝……很有意思。我觉得我们也应该这样,不错过生活中任何一个细节,去寻找生活中有趣的一面。
他写到沽源的马铃薯研究站时,说自己发现了马铃薯两种不同的花香,对着马铃薯画画,到山上烤蝈蝈吃,让我感慨深刻:一个人,远离了家人和故友,独自生活在荒凉的绝塞,也能够乐观地生活,这样的人心胸是多么的开阔呀!他写自己坐在街边滩头的矮脚长凳上,要一碗老豆腐,就半斤旋烙的大饼,夹一个薄脆,吃得香喷喷的。在摊头吃饭说明他当时并没有什么钱,但也能想办法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这本书中许多细节,也足足能够说明他学问钻研得很深,还博览古书。他写葵就写了一个章节。从《十五从军征》中的句子“采葵持做羹”中提问:葵怎么能做羹呢?然后找了许多书,最后才知道以前所说的葵就是现在的东建菜!他写鲤鱼时,说写《水浒传》的'施耐庵和罗贯中吃鲤鱼是外行,因为最好的鲤鱼是三斤左右的,吴用要吃十四五斤的鱼,太重了不好吃了。这么厚的《水浒传》,汪曾祺老先生真是看得细致,并且敢于批判别人的不足。“我希望评论家、作家——特别是老作家,口味要杂一点,不要偏食。不要对自己没有看过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不要像我的那位同乡一样,问道:‘这个东西能吃?为什么要吃这种东西?’我希望他们能习惯类似苦瓜的作品,能吃出一点味道来。”“有些人总想把自己的一套强加于人,不独文化。比如文学,就不必要求大家都写‘主旋律’。”……从很多地方都可见,他在活中食物比别人尝得多,在写作中主题比别人新鲜;也敢于批判,把自己的真实想法谈吐出来。
《故乡的食物》对我来说感触犹深,不仅仅了解到了许多我从没吃过的食物,让我眼界大开,也让我深刻地了解了汪曾祺这个人。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第3篇:故乡读后感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第4篇:故乡读后感
在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家著作精选集——《故乡》。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作者用纯朴的语句、不多的笔墨深刻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我花了约一个星期时间来阅读这本书,读完以后,最大的收获便是学到了写文章要写得真实,要写得感人。像鲁迅这样的大文豪的文章虽然没有什么优美的修饰,华丽的词藻,但也让人读起来有一种名家的味道,而且能够让人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来细细品味这文章。
每一个有上进心的人无一不想拥有象鲁迅先生那样绝佳的文采,所以我们必须要写出真情实感。光说不练是没有用的,需要时间来证明,需要行动来实现。书的封面上说:“这触动灵魂的优美文字,源自文学大师的心灵深处,在岁月的长河里,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陪伴着我们一路远行。”所以,要想写触动人心灵深处的文章,不是用万般华而不实的美丽词藻或修饰得不成样子的句子,而是要出自内心深处的“宝石般”的文字。
另外一个令我十分佩服鲁迅先生的一点是,他写得大部分的文字带有一种批判的味道,而且柔中带钢。看似是一篇普普通通的文章,倘若给被讽刺者看,他们便会觉得毛骨悚然、不寒而栗;而与鲁迅“统一战线”的人看了便会情不自禁地拍手叫好。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用笔杆子与敌人奋斗一生的革命作家的原因。同样,现在社会也正需要这样的一股力量,以一支支钢笔,结合一篇篇言辞犀利的文章向官场上的恶势力予重重一击。
鲁迅先生之所以在文坛被人尊为大师的原因,是因为他源自内心的语言和革命无形的批判,而我们想要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惧怕写作,就同样需要这样的'法宝。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第5篇:故乡读后感
这篇小说写于五四运动时期。读懂这篇小说,先要了解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辛亥革命,推翻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中华民国。但是一方面,由于领导这场革命的资产阶级向封建旧势力和帝国主义妥协,造成了革命成果的不稳固;另一方面,由于辛亥革命脱离了广大人民群众,最终导致了革命的不彻底性。
这篇小说就是通过革命者的鲜血被愚昧、无知的老百姓当成药来治病,深刻地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深入群众、未能惊醒底层人民的事实。
鲁迅先生自己说,《药》描写了群众的愚昧。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他们却不知道这牺牲是为了谁,甚至利用了这种牺牲。
小说结尾,革命者夏瑜的坟头被人放上了花圈,暗示了他的同志会继续革命事业,是革命者坚强的象征。试着体会文章中类似这样的多处细节设置和前后呼应的写作手法。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直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应该做的事。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瓜地,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想一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乡”,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个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活泼的生命给这个幽静的世界带来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捏一柄,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胯下逃走了。”它幽静而沉闷,活泼——而不杂乱。和谐自然,是一个另人心旷怡的世界。
第6篇:故乡读后感
每次重读鲁迅的《家乡》,几乎都有一些相同的感受,强烈而又无从言说;这次再读《家乡》,也许能够略微理清其中的感受了。
鲁迅在《呐喊》的自序中说道,他当时做小说不过是“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而自己“也并不愿将自以为苦的寂寞,再来传染给也如我那年青时候似的正做着好梦的青年”。《家乡》同样呈现了鲁迅的这种意图。
悲伤是几乎贯穿《家乡》全篇的感情基调(回忆中与闰土相处的情景虽然色彩明媚、感情真挚动人,但也不过作为“现在”的比照而更显其悲凉;即使略带喜剧色彩的“圆规”——杨二嫂,也不免显出家乡之人的势利、卑微而让人心生对家乡的失望之情),正如作者所说,“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而这种悲伤,无疑在鲁迅见了闰土、在闰土“终于尊敬起来”“清楚的叫道:‘老爷!’”时到达了顶点。至此,鲁迅所感到的一层“厚障壁”硬生生地隔开了他和闰土,儿时美好的记忆成为一种祭奠。对此,鲁迅“打了一个寒噤”,“说不出话”,他的默然,饱含了对闰土一声“老爷”的无声责备以及对此无可奈何的矛盾心理。
到了鲁迅再次离开家乡时,他对闰土的印象“本来十分清晰,现在却忽地模糊了”时,又“非常悲伤”,而当他梦想着宏儿和水生能过上“新的生活”时,却又不免觉得“愿望茫远”了。可见,鲁迅终不能有足够的信心来面对这严酷的现实。
然而,小说却未到此为止,鲁迅不愿将失望乃至无望的情绪传染给青年,他宁可自己背负着渺茫与虚无的痛苦,也要给青年们盼望: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有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宏儿,他并不对小说情节、内容的表达有所影响,但在反复的阅读中,我们会发觉,他的价值却渗透在《家乡》文末所要带给人们的盼望之中。这样的安排,到了文末,甚至对开篇以来的感情基调也产生了影响,显出若干“亮色”,而使小说终不至于陷入无尽的灰色的忧郁之中。
然而说到宏儿,却不能不将他与水生并举,他们在小说中似乎没有独立存在的价值,有的是共同所起的`一种对比相映的关系。正如作者所说,水生“正是一个二十年前的闰土”,那么相应的,宏儿则是“二十年前的鲁迅”。如此,他们(宏儿和水生)则形成了和少年鲁迅与少年闰土的正衬、对比,和中年鲁迅与中年闰土的反衬、比照的一对巧妙的关系。而这一种关系,是深深地隐含着作者渺茫盼望的。
当时的鲁迅是信仰进化论的,他相信将来总会胜于现在,“盼望是在将来的”。但当鲁迅站在两对关系(鲁迅与闰土、宏儿与水生)之外观看时,不免生出悲凉的感慨及唯恐后代重蹈覆辙的担忧,他不愿他们过着“辛苦展转”“辛苦麻木”“辛苦恣睢”的生活(而这却是当时所能抉择的几乎所有的生活道路)。
鲁迅创造出宏儿的形象,其实也是将自己未必真正感觉到的渺茫盼望(“进化”的思想)透露给读者;然而,他自己内心所面对的或许只有黑暗的重担吧。
再读《家乡》,我想我读出了鲁迅忍受无望而给予盼望、承当黑暗而透露光明、“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敞光明的地方去”的形象。
第7篇:故乡读后感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习了鲁迅的《故乡》。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中国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乡”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告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乡吧。
故乡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乡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乡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乡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乡道别之外,也决定告别心中的故乡。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乡虽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乡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乡,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中的“我”不再留恋故乡,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读完了《故乡》,但我心中的波动并没有结束。那天放学回家后,我想起房间角落里有套世界文学全集,便到书架上去寻找。很幸运,在书架尽头翻出了一本已经发黄的《阿Q正传·狂人日记及其它》。我立刻抽了出来,情不自禁地挺直了身子。
打开一看,里面果然有《故乡》一文。我翻到《故乡》那页读了起来。文字虽然和课本中的完全一样,但重新阅读一遍,却产生了一种与读课文时截然不同的、新鲜的感觉。
本文标题:故乡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