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双城记读后感
那是一支来自19世纪的悲壮激昂的歌,有无所事事的富人与生俱来的傲慢,有饱受欺凌的穷人日益发酵的仇恨,那是19世纪的巴黎,那是19世纪的伦敦。
在读《双城记》的时候明白一个道理,原来贵族对穷人的优越感是不分时间和空间的界限的,无论是在欧洲还是在古老的中国:高贵者高高在上的践踏着位卑者的一切。有时候自己会可悲的想一想:历史的钟摆来回的摆动,是为了前进,还是一次又一次的轮回?贵族和穷人的对立,仇恨在日复一日的苦难中累积,然后变成黑夜里最桀骜最狂暴的烈焰,肆虐一切,火与血,骨与泪,留下一片灰烬。狄更斯是公平的,他写出了贵族令人发指的暴行,他也写出了被压迫和仇恨扭曲了的穷人的愚昧和麻木不仁。不管是少数人的专制还是多数人的“民主”暴力,都是人类身上显露的令人惧怖的劣根性,只不过前者的温床是财富,后者的培养皿是贫穷。
“仇恨”这一主题贯穿了《双城记》的全文,然而文章两条线索中的人物对待仇恨的方式是截然不同。德法奇太太是那些早早就被贵族的暴行毁掉现实的肉、被自己的仇恨毁掉心中的灵的穷人的典型代表。她憎恶贵族草菅人命、憎恶贵族使得她家破人亡的一切所为,可是最后,当她拥有了权和力,她变成了和他们一样的人:明知道曼内特医生一家的无辜,仍然停不下复仇的渴望,期待着能够如愿的用权与力去碾压其他人的生命。而曼内特医生则是经受过巨大的苦难后,依然保持着自己的良知,并且因为对于女儿的爱,放下了心中的仇恨。最终重拾对生活的信心。他代表的是那些身陷苦难,却拥有着伟大人格的穷人。
爱使人变得伟大。这应该是狄更斯在《双城记》想告诉我们的东西。“我们的幸福使我们多么坚强,他的'痛苦又使他多么孱弱。”露西的善良和对苦难者的怜悯(怜悯来自博爱)拯救了她的父亲,也在故事的最后救下了她的丈夫,她是一切美好、希望、高尚的象征。有时候,我甚至会觉得她和查尔斯丹尼的爱情是狄更斯对未来美好愿望的潜在表述:穷人和贵族的和解。
然而,私下里我最爱的角色还是卡尔顿,喜欢他的体贴,喜欢他的忧郁,喜欢他对露西的爱情,心疼他在那些月光皎洁的夜晚一次次的徘徊。他有才情,他敏感脆弱,可惜那个时代却容不下一个像他那样的人,他只能陪伴那个不清醒的浮躁的时代一同醉在伦敦的街头。他对露西的爱,却让他跳出了沉沦的漩涡。
仇恨带来的是毁灭和虚无,爱带来的却是新生。
致那个鲜血和眼泪渲染的时代,致那个“统一不可分割的自由、平等、博爱或死亡的共和国”,那些所谓的贵族的骄傲、冷漠、轻蔑,和穷人的骄傲、被践踏的感情、强烈的复仇。
第2篇:双城记读后感
我看《双城记》,原因是在网上有很多网友推荐,他们都说那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我怀着好奇心就在网上下载来看,看完了一部分感觉还不错,就写下这篇读后感。
《双城记》主要是深刻描绘了当时动荡不安的时代背景,和喂历史现实而牺牲的儿女情长。
网上有人说,《双城记》只是描写了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但我却觉得,那个人没有了解作者真正想表达的意思。以我看来,德发奇一家和法国贵族的仇恨也好,露西、查尔斯和西德尼的感情也好,都只是为了表现这场战争是谁引起的,为什么事而起的。其实人与人之间都必须保持着宽以待人的态度,即使是天大的事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记得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有一次,我不小心把同学的书弄丢了,原本我还以为她会要我赔,还要怪我呢。没想到当我和她讲的时候,她不仅没骂我,还对我讲说以后不能够丢三落四了,应该养成好习惯。恩,也许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态度吧!
在这部作品里,我看到了很多不同的人。有正直善良却又惨遭迫害的'马奈特医生,忠厚老实的洛瑞,外表冷漠、内心热情,放荡而又无私的西德尼,没有人性的德发奇太太,凶残阴险的埃佛瑞蒙兄弟……里面有复杂的仇恨,想复仇却又制造了更多的仇恨,这复杂的一幕幕,生动的展现在我们面前,我们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失去理智的时代。有人抱怨自己生在这个世纪是件坏事,要生在从前,最起码能当个烈士。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们生在现代就应该为现代做贡献。而人世间有各种各样的人,他们都有不同的个性,我们不要因为谁的性格怪异而不与他交友,也不要太相信身边的人,也许他就是想害你的其中一个。
文中《双城记》,最让我喜欢的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第一次出现就与众不同,当法庭上的人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时,而他的一张字条却揭晓了案件背后的阴谋。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的忧郁,作为律师的他算得上是才华出众,但却又情愿躲在人家的后面,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自己亲手筑起了一堵墙,与名利隔绝。他曾说过:“我是个绝望了的苦力,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
是啊,我们不应该渴望出名,那样就学不到更多的知识。也许做别人背后的垫脚石,还能够操你个别人那里学到更多的知识,我们能看到他的长处和短处,学习他的长处,抛掉自己的短处。
第3篇:双城记读后感
“那个时代同现今这个时代竟然如此惟妙惟肖。”双城,是英国和法国。
“双城”,是贵族与雅克。又是一本初读几个篇章觉得枯燥乏味,但越往后就越欲罢不能了,感觉像品果酒,后劲很强。他可以在前面穿插着各种你所不理解的情节,然后用一根根分明的线将他们连成一副世界名画。你能从组成那画的各个部分品茗出不同的小画,跟香水的'前调中调后调相似,每一部分都让你拥有不同的味道。
又很像品茶,最后留得余味久久不能散去,还很想再坐下嘬个一口,砸吧砸吧嘴再继续沉浸到那略苦却又令人无法抗拒的味道里。由着马奈特大夫的事情引开,那困扰着老人的“足音”一遍一遍地敲打着他的耳朵,然后开始敲打着他女儿丈夫的耳朵,他女儿的耳朵。最后那令人恐惧的“足音”终于消失了,随着那个以血浇灌“吉洛汀”女士的人的消失而永远消失了。
那一天永远过去了。
读到最后,我在想,雅克们的革命是为了让时代更好吗?他们如何知道所处的时代是比以前好的呢?是因为可以随意审处他人?还是因为自己手里捏着可以随意斩头的武器?可以不分青红皂白的举报,还是可以不顾善恶的夺取一个人的性命?
在贵族的时代,他们觉得自己的时代是最好的,而雅克们觉得那个时代是最坏的。在雅克的时代,他们觉得自己的时代是最好的,而贵族们觉得那个时代是最坏的。
所以,“那一长串从旧的压迫者毁灭消亡的废墟上兴起的新压迫者”,并不是没有原因的。不自由,平等,博爱毋宁死的口号到最后产生了一具具无辜的.尸体,所以罗兰夫人才会在死前喊出:“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进行。”
但尽管如此,每个时代都有逆流而上的英雄和真正的勇士。我喜欢卡屯,是崇拜的那种喜欢,也夹杂着他对露茜的那种喜欢。他的出场并不怎么精彩,大家好像都不怎么喜欢这个人,觉得他没有出息,他自己也是这么觉得的。他好像在遇见露茜之前,不知道自己的前路是什么,未来在哪里。遇见之后,他便知道了,也履行了自己当初对露茜许下的约定。
“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他送给了他自己。
看到最终章的时候,悲伤好像从四面八方涌来,冲开了那道叫做“情绪”的门。刚好有个比较有意思的事情,我的台灯好像在应景一般,隔着三五八分钟灭一次,不到十秒又亮起来,像是卡屯用摩斯电码给我传递他的心情。
“我现在做的是一桩大好事情,远远胜过我一向所作所为。我现在去的是一处大好归宿,远远胜过我一向所知所解。”巧,我写读后感的时候台灯又开始明明灭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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