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读《爱玛》有感
谈到简。奥斯丁我们就会想到她的《傲慢与偏见》,《傲慢与偏见》是她最著名的作品,而《爱玛》则是她的成熟之作。《爱玛》是简奥斯汀的第五部小说,完成于一八一五年。简。奥斯汀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她的作品格调轻松诙谐,富有喜剧性冲突,深受读者欢迎。
《爱玛》和奥斯汀其他作品一样,这是一部关于爱情与婚姻的小说。它讲述了聪明富有的爱玛热。心为好友撮合,自认为能善解人意,为别人寻找到好的归宿,却总是事与愿违。经过几番乱点鸳鸯谱的周折,爱玛在不经意间发现了自己的真爱,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成就了三桩美满婚姻。《爱玛》这部作品乍看似乎不是很好看,因为它的内容就是围绕着爱玛来写一些琐碎的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纯美爱情,也没有幽默的话语。但一本书看完后给了我截然不同的感觉。《爱玛》围绕着爱玛的生活展开来写的,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18世纪英国社会的爱情观、婚姻观。
首先我来谈谈《爱玛》中的友情,这主要指的是爱玛与哈里特之间的友情。起初我很奇怪为什么傲慢自负的爱玛会选择与平凡的哈里特成为朋友。最后我终于明白,这样做可以衬托出爱玛高贵、友爱与她帮别人撮合婚姻的才能。然而这部作品最值得思考的是从中体现的婚姻观。
《爱玛》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英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中,这里的人们熟悉对方,就像我们中国的村庄一样。但是与中国的习俗不同的是,英国人的社会等级观念比较强,他们普遍认为贵族或者是社会比较上层阶级的人们不应该与下层阶级的人交往,他们认为这样会有失身份;尤其是结婚问题,如果一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士与一位没有家庭背景的女士两情相悦,甚至达到谈婚论嫁时,肯定会受到其他人的鄙视和侮辱,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那个男士最坏的结果会被逐出家门。就是因为这样,许许多多的有情人不能眷属,造成更多的悲剧。所以,贵族们平时的消遣活动就是邀请同样社会地位的人们饮茶,参加舞会等这种社会现象这是奥斯丁所厌恶的,所以她要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挞假、丑、恶,这无疑触痛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中嘲笑人物不无类似的人们。
《爱玛》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这或许在我们现在看来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确实一大步的进展,尤其是女主角爱玛。伍德豪斯更是最特出的例子。此书是站在爱玛的角度思考问题,让我感觉到这女子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她相貌端庄,聪明开朗,生长在富贵家庭。照理说,这种英国的富家大小姐应该是早早地嫁人,然后有空就和一些贵妇,聊聊衣裳,聊聊八卦,日子就这样如流水般离去。但是她并没有想过嫁人,甚至还说:以后都不嫁人。甚至做起红娘,为她的好朋友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做媒,她竭力为地位地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但结果往往与她预料中的不一样,闹出许多始料不及的.笑话。爱玛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但是她并不是完美的,她的缺点是过分自行其是,稍稍自负。每当奈特利先生指出她观点中的不妥处,或许是对某人的评价与她不同时,她不会立刻检讨自己,甚至一意孤行,但到最后结果出来和她预想中不同时,她总会深思、总结自己的错误。
有人认为这是作者有意引导读者嘲笑当时英国社会上那种普遍的一意孤行的恶习。而我是十分赞成这种观点。而与爱玛同样以自己方式帮助别人的是书中的主要男主角,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我认为是在全书中最为明智的一个人物。奥斯丁把奈特利放在最清醒的地位,用他的语言指出她认为的社会的恶习。他对于那个“认为自己所作所为并不感到悔恨,依然认为自己在判断女性权利和女子的微妙心理方面比他能力强”的爱玛是包容的。又如,在一次舞会。上,看到社会地位低下的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受到轻蔑的冷遇时,他挺身而出,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谄上欺下的行为进行打击。与爱玛相反的是,他鼓励地位相符的哈丽特和罗伯特。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便给予一定的帮助,让有情人终成眷属。《爱玛》中吸引我的还有那像谜一般的情节。作者谨慎地将一些重要的线索掩盖起来,直到需要时才揭开真相。读者从爱玛的角度去观察其他角色的感情和性格,不禁通过种种线索去探求真相。
这部小说,上演了一场略带夸张的生活喜剧给我们的读者。奧斯丁一生中从来没有结过婚,却给我们带了这样如此不同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在享受文字的同时,不禁思索着:男女平等的权利是人们伟大的智慧结晶。这一部名著正是对当时英国社会反抗的无声呐喊。无数的文字形成一把把锋利的剑,刺向社会的弊端,这就是无论那个文人与生俱来的神圣的职责。
第2篇:读《爱玛》有感
爱玛是海伯里村首富伍德豪斯先生的小女儿,聪明美丽,从小受到家庭教师泰勒小姐的良好教育。父亲的宠爱和无忧无虑的生活环境,使她养成了自命不凡的性格。
爱玛二十岁那年,泰勒小姐嫁给了附近一位绅士韦斯顿,离开了伍德豪斯家,爱玛在寂寞中认识了当地女子学校的学生哈丽特,与她交上了朋友。哈丽特是个私生女,姿容俏丽,性格温顺,非常可爱。爱玛想方设法把她和青年绅士埃尔顿撮合在一起,叫她拒绝了佃户罗伯特·马丁的'求婚。
其实埃尔顿的意中人不是哈丽特,而是爱玛本人。埃尔顿本人非常势利,根本就不会看上身世不明的哈丽特。爱玛没有撮合成功,又一次要为哈丽特安排一门亲事,这次她为哈丽特选中的是韦斯顿前妻生的儿子弗兰克。
然而弗兰克半年前认识了海伯里村家道中落的贝茨小姐的外甥女简·费尔法克斯,并且互相倾心,私定了婚约。但是两个人并没有公布婚约。
爱玛对别人的婚姻干预,引起了她家的老朋友乔治·奈特利的不满。他告诫爱玛应该让恋爱双方自主地处理婚姻大事,别人干预只会把事情搞糟。
当弗兰克与简·费尔法克斯公布恋情之后,爱玛难以置信。这也让爱玛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并最终与简·费尔法克斯成为了知心好友。
奈特利很器重罗伯特·马丁,也经常帮助哈丽特,这样使哈丽特对奈特利产生了崇敬和爱慕的感情。当爱玛发现哈丽特崇拜的对象是奈特利的时候,她大吃一惊,原来她自己一直悄悄地爱着奈特利;奈特利常常指出爱玛的缺点,其实心底里也有意于她。
泰勒小姐生了一个女儿,这使爱玛开始向往家庭生活。经过一番周折,奈特利和爱玛终于互吐衷情;罗伯特·马丁在奈特利的帮助下,最后也得到了哈丽特的爱情。
第3篇:读《爱玛》有感
作者简·奥斯丁生活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英国。本书描述了小镇上的贵族阶层女子的择偶标准,对恋爱婚姻的现实考量。文字多用对话,虽然是家长里短的小事,但写的生动有趣,读来津津有味。一个小镇,几户人家,生活琐事,人情往来,这些最难表达,也最见才华。小说以小见大,人物形象丰满,故事富有喜剧色彩,叫人沉浸其间,一口气读完,不愧是世界名著。书中主人公,单身女子爱玛,对待婚姻爱情,有主见,有想法,不会为了生存而匆忙选择嫁人。
不委屈自己,期待爱情,更期待强强联合。平时悠然享受单身生活,约会交友,闲着没事做做红娘,做做慈善,爱情来了,不回避,抓得住,对婚后琐事考虑周全。200多年前的英国单身贵族阶层女子,已经颇具现代女子的思维,风采,心计。说到底,这一切还是要有底气,这底气就是金钱。无论是父家的,还是夫家的'。爱玛父家的财产保证她得到富养,看人看事不短视,不会误读爱情,不为利益牺牲自己。夫家地位相当,人品出众,才有后半生的幸福安稳富足。这样的人生无论今后顺境逆境,至少不憋屈。看这部小说时,脑子里不由自主老是跟中国同时代妇女对比,想想同时代我们的三从四德,女子无才便是德之类的糟粕,感叹制度不同,社会风俗不同。
第4篇:读《爱玛》有感
《爱玛》讲述的是一个原本自傲自负,又爱幻想的富家女通过给自己的好朋友做媒而发生了一系列囧事。看起来又搞笑又气愤,一个人竟能单凭自己的感觉而乱点鸳鸯谱,差点连自己和好朋友的.幸福都赔上了,幸好后来大家都找到了自己的真爱,连爱玛也不再理会自己从前许下的“不结婚”的誓言。
奈特利先生,一个让爱玛又恨又爱的人,最终俘获了这位被称为完美小姐的爱玛,用爱玛的话说就是:因为你我才不会成为娇纵的人。的确,在很多方面,奈特利都和爱玛唱反调,实际上他是在告诉爱玛,不要感情用事,但爱玛只是在最后才了解,所以说奈特利先生在爱玛的成长过程中起了功不可没的作用,这是值得肯定的!
弗兰克.丘吉尔,一个有修养的公子。我最不喜欢他了,因为和未婚妻吵架而拼命和爱玛搭上关系,让自己的未婚妻生气,结果是简得了重病,要和他解除婚约;爱玛也不再把他当成以前那般完美的人了。他只好写信来道歉。虽然最终得到了完美的结局,但如果我是爱玛,我就绝不原谅他,这种极品的男人就应该受到惩罚,仅仅因为一封信就原谅他,未免太便宜他了,如果以后再做出这种事,难道还要容忍吗?
第5篇:读《爱玛》有感
《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我们可以从小说中人物对话中看到作者的一些长处和短处。那些长处决定于描述的全部力量,进行得熟练而精确,运用平静而带喜剧性的'对话,在对话中展开交谈者的性格,正像在戏剧中一样。至于缺点,正好相反,是产生于作者着意安排的过分详细琐碎的描写。
小说还描写了性情古怪的人或头脑简单的人,例如伍德豪斯老头和贝茨小姐,当他们首先出现是显得可笑。可是当他们在小说被摆在过分显著的地位,描述的过分冗长,他们的唠叨开始变得令人厌倦,就像在现实生活里一样令人厌倦。整个说来,这位作者的风格也使人想起感伤性质的小说或浪漫主义性质的小说,这种性质表现为田野,乡村房屋和草地——颜色斑驳的独家院宅的妥善经营的农产和壮丽的山峦景色的描写。
第6篇:读《爱玛》有感
令人高兴的是,爱玛最后和奈特利先生在一起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在想起奈特利先生的时候,总是想起《傲慢与偏见》里的达西,《飘》里的`白瑞德。
所以,从故事的前面,我就衷心盼望着爱玛可以和奈特利先生这样的优秀男人在一起,当然,这里不排除作者刻意把我们的男主人公刻画得格外有魅力的原因。爱玛里,我看到了一个智慧,有主见,乐于助人,总是为他人考虑,却又有时候傲慢的富于幻想的女子。
总体来说,我还是很喜欢爱玛的,这是一个自尊,有智慧,有思想的女人,读后感《爱玛读后感》。她说的一句话很打动我:女人只要有财富,到了晚年,即使仍旧独身,也没有人会瞧不起她,仍然可以生活得很快乐。女人如果不能得到理想的爱人的话,事业就变得很重要了。
当然,家庭其实才是一个女人的归属和幸福,但是有些情况下,女人也是应该做好自己的事业的。
第7篇:读《爱玛》有感
《爱玛》是简奥斯汀的又一长篇小说,爱玛是这个小说的主人公,她的高傲自负告诉所有女孩,真正的爱情和钱有关,更和自己有关。
爱玛是海伯里首富的女儿,衣食无忧,仆人成群,年少丧母,父亲把她宠上天,爱玛喜欢游走于舞会和花园之间,喜欢单身,不想结婚。
爱玛的底气原于一年叁万英镑的家产,和见多识广的心气给的,她不需要通过绑定别人共同富裕。爱玛有足够的金钱为自己的兴趣买单,抵消孤独到老的`恐惧,女人越有钱,活的越自由。
哈里特是个出生就很卑微的私生女,她想象不到爱玛单身又有钱的快乐,于是对于哈丽特来说结婚是第二次投胎。她期盼着爱玛对他做人生指导。爱玛长在温室,认为婚姻就是一场交易,虽然自己不婚,爱好就是做媒,享受着将一个可怜的少女领入上流社会。
哈丽特收到了爱慕她的佃户马丁的求婚信,于是跑来向爱玛征求意见,爱玛一针见血对她说,看她内心是否坚定,如果犹豫就很危险。哈丽特依赖爱玛为自己做主,爱玛毫不犹豫否定掉马丁,极力推荐帅气牧师埃尔顿。
爱玛极力撮合哈丽特和埃尔顿,一边引导埃尔顿如何表达爱意,一边对哈丽特说着埃尔顿的好话,哈丽特沉浸在她与埃尔顿的婚礼中,可实际埃尔顿却瞄准的是爱玛,他盯上了爱玛的钱,然后直言不讳的对哈丽特说他们身份地位悬殊。哈丽特的自卑胆怯让她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完全把婚姻寄托在别人身上。
爱玛一岁时就可以回答出难倒她十六岁姐姐的问题,姐姐出嫁后,十二岁的她担起家庭女主人的角色,她精于阅读,热衷社交,但是对于哈丽特的婚事告吹她第一次反省,她不能切身感受阶级地位都不一样的哈丽特的感受。不久幽默帅气多金的弗兰克出现在海伯里,爱玛和弗兰克之间的暧昧作为自己的魅力,她有想把弗兰克让给哈丽特,这一次是爱玛沉浸了,其实弗兰克和简费尔法克斯早已秘密订婚,只是家庭反对,他与爱玛暧昧不过是障眼法,他在等着反对者去世。爱玛春风得意看不到这些蛛丝马迹,知道真相后,爱玛失去理智,反省自己。
爱玛在受挫和自省中成长,爱玛姐夫的兄长奈特利先生一直冷眼旁观,悄悄守护,奈特利曾对爱玛撮合哈丽特提出反对和警告,奈特利总是帮他理清事实,避免尴尬和难处。这让爱玛如沐春风,也让她在挫折中重回自信,自省成长。爱玛终于后知后觉,原来早就爱上了成熟稳重的奈特利。发现了自己的心意,她开始惊慌,害怕被人取而代之,她甚至带着小性的说:“没有人可以嫁给奈特利,只有我!”这样情投意合的爱情,让两个曾经都信奉单身主义的人携手走入婚姻。
这是简奥斯汀人生最后一个主人公,也是她最喜欢的人物,希望每个人能遇到懂得自己的人,在这孤独的人生中,拥有属于自己的温暖。
本文标题:读《爱玛》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