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我与地坛》的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一位身残者在一座废弃的古园中对自己所见到的人生百态所发出的感悟、思索。作者以地坛作为寄托自己情感与发泄情感的地方,同时也是思考人生的佳境。
由于作者在“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体验到了更多的人生的痛苦,但他依然在命运中挣扎时,找到了一片古园,在这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的轮回,深刻地感受每一个季节的特点,体会每种人生的价值。
他思考了死与生。死是必然的归宿,当我们感到累了,上帝会自然安排我们休息。而活着,是我们一生都需想的问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世界仍然在运转,古园依旧是古园,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当我们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净地了,(.)应理去心中的一丝杂绪,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思考人生是每个人的必备之路,不同的人,思索的结果、内容不一。
史铁生不仅思考着自己的逆境,他还在思考自己的亲人所受的痛。“时间能证明一切”,作者始初并没
考虑到母亲所感到的痛苦,只沉浸在自己的忧伤中,经时间的酝酿,他感知到母亲的忐忑与无奈。与此同时,也鸣响了我心中的警钟,母亲对孩子的爱意志坚韧、毫不张扬,而我妈妈正顽强地与病魔抵抗,同时还要承受不成器的我给她带来的巨大痛苦。我应庆幸我母亲还在,我有机会能让妈妈摆脱苦恼,并且除去我那一丝倔强与羞涩,不至于到时后悔莫及。因此,我感谢史铁生的经历警醒了我。
在课本未节选的部分中,还有作者从各个方面诠释所感受到的春夏秋冬;在园中曾经出现的人们及对他们人生的思索;对逆境人生的理解,差距是必然的;作者对自己的生涯理解;许多美好的事物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人生是如此复杂但却纯真、质朴,以至于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思考,作者在十五年的思考中,逐渐成熟,认识更清晰,从失落、烦躁转变为稳重、深情。
如此大千世界,还需一片净地,细细地品味人生。
第2篇:《我与地坛》的读后感
散文记叙了作者从青年到中年时自我以往经历过的一些事。他先讲了那座令自我毕生难忘的“伴侣”——地坛。这是座被弃废的古园,作者的家就在旁边。作者总是认为这是一种缘分——地坛等着自我出生,又等到自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时猛地残废了双腿。
残废对作者来说,无疑是一大打击。在那段阴暗的日子里,地坛成了作者第二个家。作者经常在地坛里苦思冥想,自我为什么要出生已颓废到极点的'作者甚至想过死。之后,作者又想通了关于出生的问题,他安心下来,不再为生和死烦恼。
接下来就是怎样活的生存问题了,作者又天天去地坛,在老树下或荒草或颓墙旁,去默坐,去呆想,去窥看自我的灵魂。常常一坐,作者就坐了好多个时辰。那段时间,作者的母亲变得十分痛苦。她明白把作者闷在家里结果会更糟,可又担心作者独自一人在地坛里想些什么。有一次,作者发现忘带了什么东西,又回到到家。作者发现母亲依旧是一副送自我走得动作。只是,那时作者并没有发现母亲的痛苦与煎熬。等到母亲逝世后,作者才从母亲的一句话中体会到:“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我说这挺好。”作者最终明白,这句话其实是母亲的自我安慰,是暗自的祷告。可惜,这时母亲已永远离开了作者。
在后面的时间里,作者又先先后后地遇到了一些人。每遇到一个人,作者都有不一样的感触。在这漫长的期间里,作者又想到了生存问题。于是,他开始动手写作。在他正写得热火朝天时,他却又想到死的问题。一个朋友对作者说:“你不能死,还得写呢,还有好多好作品等着你去写呢。”因为这句话,作者又想通了问题。他又有了活下去的信心。
史铁生这场经历真是令我印象深刻,他在绝望中自暴自弃,之后又醒悟过来。看似简单的过程却给作者带来了无限的烦恼和痛苦。作者身上那股永不言败的精神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第3篇:《我与地坛》的读后感
初次接触“地坛”,隐约记得是在哪本语文书上粗粗略过。那时年少,阅读起来没有多余的想法,也并不懂得所谓地坛,承载了多少感情变化和希望。直到这次能够有时间走进这本书,去感受他丰富的内心世界和坎坷的人生。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而史先生的人生怕是八九都不如意。在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的残废了双腿,这个人生的转折像是从天堂入了地狱。他开始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发火。对待最亲的人,失去耐心,用最残忍的话语来反抗。甚至选择死亡。可是,当他隐入地坛后,看着满院子的蓬勃生机的花草,在萧瑟的秋风中昂首挺立,争奇斗艳的菊花,他才意识到生命中所需要的坚强,美好乐观,和希望。他有那么多山重水复的'烦恼和柳暗花明的喜悦。他从最初的对生命的厌恶到努力的活下去,这种生命信念的转变,正是来源于地坛,而这希望便是带他走出困境的动力。
《好运设计》里面说“既有博览群书并入学府深造的机缘,又有浪迹天涯独自在社会上闯荡的经历;既能在关键时刻得良师指点如有神助,又时时事事都要靠自己努力奋斗绝非平步青云;既饱尝过人情友爱的美好,又深知了世态炎凉的正常,故而能如罗曼·罗兰所说“看清了这个世界,而后爱它”。这样完美的人生恐怕人人都所梦想的吧,可现实是我们没有这样优越条件,生活又总是一个坎儿一个坎儿的来折磨我们,并没有与史先生相同的经历,可成年人的生活也总是不易,总要有一个心灵慰藉,可能是宁静的书房,也可能是放纵的啤酒屋,亦或是充满烟火气儿的烧烤摊儿,那里应该就是属于我们的地坛。
地坛于他,像是一座心灵园林,可以净化生活带来的烦恼,可以过滤掉城市的喧嚣。而生活在快节奏生活里的我们,有多久没有静下心来思考,整日奔波,是不是也处在生活的困境当中。不妨去感受一下大自然带给我们的美好吧,去眺望山河美景,去领略人间百态,去看遍世间繁华,也许就会在突然的转角茅塞顿开,柳暗花明,从此迈向人生的更高台阶。
第4篇:《我与地坛》的读后感
有时候我常常在想,阅读能够带给我们什么呢?最近读了史铁生先生的《我与地坛》,读到其中一段的时候,我好像突然之间明白了,阅读能够带给我们什么,接下来我将这一段分享给大家。
“如果以一天中的时间来对应四季,当然春天是早晨,夏天是中午,秋天是黄昏,冬天是夜晚。如果以乐器来对应四季,我想春天应该是小号,夏天是定音鼓,秋天是大提琴,冬天是圆号和长笛。要是以这园子里的声响来对应四季呢?那么,春天是祭坛上空漂浮着的鸽子的哨音,夏天是冗长的蝉歌和杨树叶子哗啦啦地对蝉歌的取笑,秋天是古殿檐头的风铃响,冬天是啄木鸟随意而空旷的啄木声。以园中的景物对应四季,春天是一径时而苍白时而黑润的小路,时而明朗时而阴晦的天上摇荡着串串杨花;夏天是一条条耀眼而灼人的石凳,或阴凉而爬满了青苔的石阶,阶下有果皮,阶上有半张被坐皱的报纸;秋天是一座青铜的大钟,在园子的西北角上曾丢弃着一座很大的铜钟,铜钟与这园子一般年纪,浑身挂满绿锈,文字已不清晰;冬天,是林中空地上几只羽毛蓬松的老麻雀。以心绪对应四季呢?春天是卧病的季节,否则人们不易发觉春天的残忍与渴望;夏天,情人们应该在这个季节里失恋,不然就似乎对不起爱情;秋天是从外面买一棵盆花回家的时候,把花搁在阔别了的家中,并且打开窗户把阳光也放进屋里,慢慢回忆慢慢整理一些发过霉的东西;冬天伴着火炉和书,一遍遍坚定不死的决心,写一些并不发出的信。还可以用艺术形式对应四季,这样春天就是一幅画,夏天是一部长篇小说,秋天是一首短歌或诗,冬天是一群雕塑。以梦呢?以梦对应四季呢?春天是树尖上的呼喊,夏天是呼喊中的细雨,秋天是细雨中的`土地,冬天是干净的土地上的一只孤零的烟斗。”
简简单单的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史铁生先生的观察更为细腻,更富有生活的情趣。我想这就是阅读带给我们的,更广阔的世界,更具有想象力的世界,更加富有生命力的世界。
第5篇:《我与地坛》的读后感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顾城
萧瑟秋风起,吹进了那片荒芜的园中,遍地落叶随风而旋舞,天边的那抹彩霞孤独地飘着,看上去有些凄美。有一个人坐在轮椅之上,静静地欣赏,直到月光洒下,他才意识到:“母亲永远不会来了!”
史铁生这个有着悲惨命运的人,在他充满活力的年纪里却双腿残疾,上天像是对他开了一个玩笑,他渐渐丧失了生活的自信心,恨自己恨整个世界。他开始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发火,但是他的母亲却一直在他身后默默地守护着他,她不管自己身上的病痛,却执意让儿子看菊花。然而上天再次捉弄人,无情地将母亲召了回去,直到史铁生看到萧瑟的秋风中昂首挺立、争奇斗妍的菊花,才认识到了生命中所需要的坚强、乐观及生命的美好与珍贵……
读罢《我与地毯》,作者由最初的对生命的厌恶到努力活下去,这巨大的生命信念的转变,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啊,每个人的生活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挫折、困难,但是我们不能在困难面前轻易缴械投降。其实,每个人都是幸运儿,因为最起码上天还赋予了我们生命,让我们能够活在这个世界上,只要生命还在,那么我们就有活着的理由。我们要努力追求自己理想,对命运说:“我一定要让自己活得更好!”史铁生不正是靠着这种坚定的意志,发掘出了自己写作的天赋,成为著名的作家的吗?
然而,生活中有些人虽然拥有着健壮的身体和青春的活力,却不懂得珍惜自己的拥有。或因一次考试失利,或因被批评一次,甚至或因失恋了就轻易结束自己的生命,让生命绽放的.花朵过早凋谢。史铁生在文中说的那句话还记得吗?“死是一件无需着急去做的事,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都不会错过的事”,所以我们何必着急去完成这件事呢?命运有时不能讲公道,但是我们可以像史铁生一样对命运不屈,在现实生活中乐观进取,拥有菊花一般的韧性!
不言放弃,笑对人生,你的生活将开满幸福的花朵!
第6篇:《我与地坛》的读后感
史铁生其实是“好运设计”情理中的人,因为他有我们无法感触到的力量,而来源,是那座坛。
假如他没有地坛,他也许要花费时间去接纳自己,要花费时间去绞尽脑汁想文章如何写,要花费时间冷静下来思考。但史铁生来到了地坛,那是一个无可替代的存在。“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地坛真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包容的地方。它容纳他不倦的行走,永久的停留。史铁生也将自己的思考与自我赤裸裸地展现给了地坛。此时无声胜有声。地坛会保持他的记忆,因为在若无旁人时,他才会表现出脆弱而不堪一击,悲痛欲绝的模样。《我与地坛》是文字版的相册,记录地坛对他母亲般的包容。无论史铁生如何去想,快乐也行,愤怒也罢。地坛的保护如一圈无形的泡泡,快乐之时留以他空间抒发,愤怒之时给他扩大范围爆发。它永远在他心边,别以为它离开,它一直都在。即使下一个人来到,它也依然给予保护,毫无理由。
假如地坛没有他,它并不会因此而改变。因此它才伟大。好吧,换句话说它是为来到这儿的人而生的,只有他们才懂它的美——无言。地坛是荒地,很少有人认为它优雅。可要有人让地坛明白它为何存在。所以史铁生,中年夫妇与唱歌的青年就应运而生了。也许如此地坛才会以无言的.方式去与他们交谈。来者内心总是孤独安静,它才会无言。万一真是上天惩罚让它不能开口,那它真是完美地赎罪了。地坛正因为它的无言而伟大,学不会讨好,学不会邀功,然而正是他们的到访而带来的。
它正如摆渡人崔斯坦永远守护迪伦的心,地坛也永远留存他的回忆。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第7篇:《我与地坛》的读后感
《我与地坛》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这地坛只是一个载体,而文章的本质却是一个绝望的人寻求希望的过程,以及对母亲的思念。
史铁生在二十一 岁时双腿瘫痪,就在这年少轻狂之时丢失了自己的双腿,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这本书中他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还有他自己也说了“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可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拒绝了死亡选择了生活。是他的母亲的爱给了他力量,点燃了他生的渴望,还有书中写到的中年夫妇,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中年女工程师,长跑运动员,漂亮却智障的小姑娘……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感动。
许多人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打击不知所措,甚至绝望,扼杀了自己的生命,而史铁生他投身于写作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看到了史铁生,我便想到了许多身残志坚的人。约翰库缇斯,他天生的残疾,但他却热爱生命,用他那清晰的头脑,很好的幽默感告诉了世界生命的坚强,告诉了世界生命的自尊、自信和自立。还有海伦·凯勒,贝多芬,斯蒂芬。霍金……都是大家熟识的伟人。我们不能做到他们那般的坚强,但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他们不惧怕病魔,我们便不畏惧辛苦。我们没有他们那般的觉悟,但我们需要做我们可以却偷懒做的一些小事。
作者其中的一句话引人深思“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不禁让我想到《背影》中朱自清的父亲为了给儿子买橘子的情景,虽然只是短短几个字却写出了父母对儿女的疼惜。史铁生天天在轮椅上过着,他的母亲为了他不再受到伤害,便让“跳”“跑”等字眼在嘴里消失了。这一点小小的细节,正常人注意不到,这一种默默的伟大的母爱。更让人感动。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正视。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第8篇:《我与地坛》的读后感
在我看来,这篇文章是作者发给人生的一封感谢信,他试图通过这次作来回顾自己以往的生活,尤其是双腿残废之后,那段艰难的岁月,陪伴他的人或物。作者是幸运的人,当时的情景很容易就可以联想到,二十出头的青年,意气风发,正是大展才华,挥洒青春的年纪,就这样瘫了,出行不方便那到是次要,而在内心的愤慨与寂寥是常人无法体会的,于是他暴戾,阴郁。
然而,他的头脑还是清醒的,他努力的克制自己,于是他遇到了地坛,也可以说是地坛找到了他,亘古不变的景象转化为内心的震撼,遍地的萧条,却让内心孤独的他找到了心灵的家园,于是他爱上了这里,这里的一切仿佛是专门为他设计的,宁静,空旷,没有人来打搅,他可以静静的坐在那,抑或看书抑或发呆,于是,先前的躁动便被地坛这宽宏的大气所吞噬,可以说,这使心灵的沉淀。
可叹的是,作者忘记了,他不是弃儿,在他痛苦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比他更痛苦,那就是他的母亲,年轻却饱受苦难的儿子,行动不方便,内心乱动,烦躁,却偏偏一个人去了那荒芜的地坛,作为母亲,怎能不担心,但只能待在房间干等,内心的煎熬却在激烈的进行,她没有错,但此刻却在默默忍受儿子给自己的惩罚,母爱是宽容的,儿子的安全才是她现在最担心的。
回忆过往,当年那个自暴自弃的少年已经长大,于是他缅怀着那段时光,在那艰难岁月中对生命的理解,以及母亲给予的关爱与启发,地坛里他自省,弥漫着浓郁的人生况味,但那只说明过去,现在,作者有了自己的理解:幸福之路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
第9篇:《我与地坛》的读后感
我想一个人在一生当中,总会遇到几件让自己感到不幸的事情,可是每个人对于“不幸”的理解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别,有些人可能觉得自己失业了,这便是人生的一大不幸,而有些人却完全觉得这不算什么。本文的作者史铁生命运把他逼上了绝境,双腿落下了残疾,以后可能再也不能站立起来了,可能每个人遇到这样的境遇都会感到悲观绝望吧!特别是家人都需要自己照顾和养活的时候,发现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反倒还要家人照顾自己,这时的心里想必会很不是滋味。
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中不止一次的追问到“一个人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当一个人在面临绝境时,是否还有活着的意义?当一个人看不到实现自己人生的'价值,看不到未来的希望之时,到底还有没有必要活着?我想作者曾经在地坛这个地方对“生与死”这个问题思索了很长的时间。在地坛经常出现的那个小女孩,从远处看,我们只会看到她的可爱和美丽,当我们知道她是弱智时,我们是否为她可叹惋惜,但正是这个小女孩活着,在她得身上才体现了美的意义,如果她死了便一切意义都不存在了,包括她与生俱来的美,虽然在她的人生中承受了苦难,但一个人能活在这个世上也就很不容易了。
在文中史铁生写到写作就是为了活着,就是自己在绝境中所撞开的那条路,能让自己活下去的那条路,“活着不是为了写作,而写作是为了活着”,当一个人面对“生与死”时一切的理想和抱负都会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了,人们只会想到了用什么方式“活”?只会想到自己怎样活下去,这时人的本性便会完全暴露的显现了,一个人想要活下去获得物质比什么都重要,就这么直接,就这么现实,所有写作便是为了活着。
本文作者紧紧围绕着人应该怎样面对苦难这一中心主题,一个人能过超越苦难,活在这个世上,就是对自我超越的最好的诠释,因此人活在世上本身就很不容易。
第10篇:《我与地坛》的读后感
它等待我出生,然后它等待我活到最傲慢的年龄,突然使我的腿残废。” 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我体会到了他不寻常的生活和他顽强的意志。
20年,人生中最美好的年龄。如果说生命是一个开花的过程,那么花朵在二十岁的时候就会盛开。史铁生此时双腿瘫痪。他丢了工作,找不到出路,生活一片模糊。他很生气,他很迷茫,他似乎觉得活着没有意义。他每天都去地坛打发时间,有时候整天都呆在那里。
史铁生看到荒芜的院子里,但没有下降,逐渐看到光明的一面世界,终于走出阴影,开始了写作生涯,勇敢,坚强地活下去......
看完后,我很感慨。没有人能够幸免尴尬,困惑的时候,越是困难,越要勇敢面对。
三年级时,我面对这样一个具有巨大的转变:转学。从老家转学到了中国北京。入学教育考试是少不了的。老家学英语是比较晚的,这里的同学我们已经发展可以把自己的想法用英语进行自由地选择表达设计出来,而我认为只是企业仅仅通过认识存在几个方面单词罢了。入学学生考试的成绩作为自然高不了,这让我一度悲伤与焦虑。上英语课如同听天书,完成家庭作业也十分复杂艰难,我简直失落影响到了极点。我默默地问自己:“李子萌,这还是以前的你吗?难道你的英语教学成绩要一直差下去吗?”“不,绝对不是不行!”我一面不断学习着课本的内容,一面借来以前的课本,听着,读着,强记着。爸爸也在每天下班后给我一些耐心辅导,给予我巨大的.帮助。渐渐地,我成了我国英语专业课上老师发言最积极的那一个,在第一次使用英语水平考试的时候他们居然拿到了满分。这对于需要一个从幼儿园就开始学英语的孩子一般来说都是可能算不了什么,但对于我个人来说,其中一种付出的努力和得到的快乐谁又能够更加懂得。
在人生的道路上,难免会有起起落落,难免会有失落和迷茫。 跌倒不怕,站起来继续勇敢地走,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颠簸才能被打败! 这个道理,我们应该永远记住。
第11篇:《我与地坛》的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我与地坛》这本书,作者是史铁生。
史铁生,北京人,中国当代著名作家,思想家。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与地坛的故事和作者与母亲的故事两大部分,而文章显得两块完全融合在了一起,仿佛在母亲去世后,地坛就成了作者最亲近的地方,地坛就是作者的母亲。除此之外,此书还写了作者关于生,死的理解。作者二十一岁那年双腿截肢,刚开始有死的冲动,但慢慢的,作者想通了生死的意义,并全身心地投入到写作当中去了。
在本书中,令我印象较深的片段有二个。第一个是本书一开始时,写作者摇着轮椅进入地坛,在地坛里呆上一天,观察,写作。从摇着轮椅看出作者是一个残疾人,双腿截肢了(后文有交代),但是正值壮年的作者没有放弃,坚持在地坛中写作,并获了奖。在生活中难免会有挫折,面对挫折,有些人选择放弃,彻底在挫折面前倒下了,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而有一些人,面对挫折不放弃,敢于与挫折作斗争,最终会获得胜利的。与我们的学习一样,在面对难题时,如果轻易放弃,在考试中一定不会有好的成绩,如果坚持不懈,也许就想出来了。第二个是作者二十一岁那年,三进三出医院。从三进三出看出作者的病十分严重,两次是被抬进医院的。作者的病出在了双腿上,是农作时落下的病根。当时作者的家境并不是很好,作者经常为没钱住院而担忧,作者甚至还在想要么好,要么死,一定不再这样走出来这种想法。但最后作者在病床上想通了,决定坚强地活下去。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所表达的意思,一个人不会在回首往事时而后悔;就像雷锋说的:“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一个人只有让自己的生命有价值,有意义,才能活得充实,丰富。
总之,这本书中讲了许多道理,作者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印证这些道理,让人读完后回味无穷,受益匪浅。这是一本非常好的中国文学,值得细细品味
第12篇:《我与地坛》的读后感
“我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经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带着一种淡淡的惆怅,《我与地坛》拉开了序幕。它没有华丽的词藻,也没有家破人亡般的悲哀,但却如此震撼我。或许这个残废一生的人躲在和他一样的孤独的古园是那么偏执又平凡,但细读过文章,才会明白,这是一个已进中年的人对年少时故作悲伤的惭愧,是对这个不幸却也幸运的人生的豁然接纳。
我感触最深的是“快乐在细微处萌生”。在狂妄之年忽然残废的作者虽然无力看见波涛汹涌,但处在寂静的`地坛,他看见了循者亘古不变的路途到来的太阳,飞的悠然自得昆虫,甚至被太阳照的金灿灿的空气。这些是多么平常的啊!平常到它们就静静的待在我们的身边,而我们却无暇瞧他们一眼它们有多美好。我们总在抱怨着成绩不够好,零花钱不如别人的多,我们的父母为什么那么古板,生活的节奏怎么那么快,还有,我为什么不快乐。
合上书,我静静想,有多久没有独自在自然中慢慢走。还记得上一次是在初二,我放学一个人沿车的线路走回了家,那次,我惊讶地发现原来路边有卖风筝、布鞋的小店,有古色古香的店面,还有一抬头能看见的片片绿荫。平时我大概不是在车上发呆,就是和同学谈天说地,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在车窗外一闪即逝,我从未发觉,也无心去寻找,自然也不会懂得更广的快乐。
快乐在细微处萌生。我想这世界上并不乏美好,只是我们那双本会发现美的眼睛闭上了,是太累了或是再也不愿睁开了,那么,沉下心读读石铁生的《我与地坛》吧,他虽然身有残疾,却因此更有暇在细微处体会到自然的乐趣,还有深沉的母爱,最后悟出了人生的真谛。读后在感动的同时也去郊外走走吧,沐浴在干净的阳光里,好好地微笑吧。
第13篇:《我与地坛》的读后感
人,是走出来的,从远古走来,从种群走来,从心灵走出来,我与地坛读后感。 如果一个人仅为光辉而斗,不为生命而斗,那么即使他拥有多么强壮的体魄,那也是行尸走肉,所以在我们的人生中不光要有光也要有暗。 敢于从黑暗走到光明的人才算得上是一个人。To be or not to be,this is a question.这是英国诗人莎士比亚留给某些人去深入探究的问题。活着还是死亡,这是一个问题。当我们考虑到 死 的时候,不妨想想活着,况且活到了一定时期的我们,竟要半途而废去选择死...对于一个具有商业头脑的人,或精打细算的人,他们绝不会如此愚昧都做亏本生意。
那么,选择死,是否就意味这个人愚昧呢?无可置疑,是的。 火团中的蚂蚁,它们是是经历了怎样的心里挣扎才愿舍去自己的.生命去拯救整个蚂蚁团,它们为了什么,或者它们有过别的想法,但不说别的,就说这些,它们从作出决定时起,便预示着它们的结果,“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要是你说它轻生,这有可能吗?那是它们抱着不死的希望而作出的壮举! 所以说,无论你是“一只眼开,一只眼闭”的,还有被无形的东西压着的时候,请想想你自己,只要想想你自己就行了,想想你的右手以及整个身躯因你没有一只手而全部都要去隐藏,你会不会太残忍了些?只要心跳还在,一切都不会完剧。
如果我们毅然地选择了活着,那就要无怨无悔地活着,用一种正视的眼光看待未来漫漫长路,当你发现你舍不得这种“活着”时,一扇大门将永远为你敞开。
第14篇:《我与地坛》的读后感
我在午后捧着这本书细细地品味,常常需要停下来望一眼远处,思考一些。史铁生的文字似乎把我带到了无边无际的哲学的大海,在那里,他的思想如浪潮般涌来;又仿佛是在悬崖边,听他一个曾经在死亡阴影中的人缓缓讲述他在绝境中领悟出的生命的救赎。
有些人选择结束,以此逃避锤炼。海子留下一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后卧轨自杀;莫泊桑用裁纸刀割开了自己的喉咙;老舍在北大坠入冰冷的河水。所谓绝境,就是让人误以为无路可走而拜倒在他的脚下。史铁生也是想过死的.。他在一个狂妄的年龄双腿残疾,病卧医院时他也曾藏下一卷电线。但是终究是一丝残念,让他留了下来。也许是因为母亲说“要好好活着。”,也许是友人与他互相叮嘱“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看。”再或者,也许仅仅是因为不甘心。只是因为想再继续活下去。
他悟出了“死是一件无需乎着急去做的事。”
一旦我们选择了生,一旦我们决定要去奋斗拼搏一把,那死气沉沉的绝境也只得放开一条路。在看似山穷水尽的地方,人惟有乞灵于自己的精神和意志,才能向死而生,跋涉到柳暗花明的时候。
人生中密布着上帝的试炼。有时候我们干不过上帝,比如我们无法逃避从天而降的磨难。但是我们却可选择对于苦厄的态度。绝境是一个机会,给不屈的人,使之完成人生生如蚁而美如神的蜕变。
奥林匹斯山上的神火为何而燃烧?那不是为了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打败,而是为了有机会向诸神炫耀人类的不屈,命定的局限尽可永在,不屈的挑战却不可须臾或缺。即时眼前弥漫着死气,我们当吹响战斗的号角,向死而生。
第15篇:《我与地坛》的读后感
我为什么要活着?
这是整篇文章中作者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因为人的欲望,想要活着,不想错过那些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但人不能消灭欲望,因为消灭人性的最好方法就是消灭欲望。
史铁生觉得,没有人是一生下来就不怕死的,有些人怕活着,但这并不代表不想活着。人是为了欲望而活。
我却有另一个观点。
我觉得,人是为了责任而活。
一个孩子的出生,往往会使一个家庭充满希望与欢喜,因为孩子可以创造出无限的可能,于是,从出生那一刻起,人就开始有了责任,一个回应家人期望的责任。
孩子渐渐长大,会有朋友,有老师,结交形形色色的人,在别人心中留下或深或浅的痕迹,是许多人时间轴中一个转动的齿轮。如果有一天,这枚齿轮停止了转动,若齿轮是小的',就不会影响到整个时间轴的运转,若齿轮是大的,那么整个时间轴都会难以转动,若齿轮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整个时间轴就有可能崩溃。
所以,人是为了责任而活。为了不让那些关心自己的人伤心。
看到许多小说中,主角无数次面临险境,面临死亡,但总可以从死神的魔爪下逃出生天。每到这种情节,读者都会说咱有主角光环咱怕谁,可若真看到那部小说中主角写死了,就会觉得喉咙里像是哽住了一样,有一种怅然若失之感,期待着作者神来一笔,将死去的人物在写活过来。
读者尚是如此,那么那些小说中主角的朋友家人就更不用提了。
一个主角死了,要不复活,要不整个故事就结束在一片压抑的悲伤之中。
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生活的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