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9-01 11:32:10

第1篇:《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我最喜爱的书籍之一,它主要介绍了福尔摩斯和一名医生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破了不少非常奇怪的案件。

这本书教会了我不少东西,其中在写法方面使我受益不浅——

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秀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

除此之外,这本书也给了我许多启发,如要向福尔摩斯一样,仔细观察身边每一样事情,一样东西,哪怕是那么微不足道,只有这样,你才会在生活中发现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

如果你问我,看完这本书后有什么话要说,那可是多着呢!

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因为他观察任何事物都非常仔细,决不留下一点东西,而且他机智聪明,能在危急时刻冷静地想出好办法。就像医生给福尔摩斯手表,要他推测出手表的前任主人是谁,和这主人的性格的事情来说吧。福尔摩斯拿放大镜仔细瞧了瞧手表,便知道这是医生哥哥的,而且医生哥哥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而这一切竟然全都推测对了!你肯定很好奇他是如何猜到的吧,其实,他是通过自己仔细地观察,从手表上一些非常小的字母和刮痕去联想、推理,才得出结论的。

瞧,这位大侦探怎能不令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呢?《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令我受益匪浅!

第2篇:《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今年“六一”儿童节的红领巾跳蚤市场上,我淘到了一本传世经典的好书——《福尔摩斯探案集》。翻开书页,我被深深地吸引了。

书中塑造了一个机智、勇敢、让十恶不赦的坏人见了会吓得魂飞魄散的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每个探案情节离奇曲折,惊险引人;悬念丛生,令人读起来欲罢不能,结局出人意料又耐人寻味。

我对福尔摩斯中《血字的研究 》印象极为深刻。花园街3号发生杀人案,而被害人身上却无伤口可寻,墙上还留下“拉契”的字样,更奇怪的是死者旁留有一枚女式戒指。不久后又一个被杀,这一案在福尔摩斯的精心设计下,凶手浮出水面,结果凶手自投罗网,这真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啊!令我震憾的是,福尔摩斯竟然能识别烟灰!从此看得出他的.知识十分渊博,而且观察细致,对于生活的每个细节都不放过。

掩卷沉思,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经常会遇到一些稀奇古怪的事,也会遇到许多谜团,如果你能像福尔摩斯一样能去认真观察,仔细分析,也能解开谜底的。

那次,我们一家准备自驾游到内蒙古去旅游,一大群人都在院子里等着我们,可就在出发的那刻,爸爸的车钥匙离奇不见了。我们三个人翻遍了家里所有的角落就是不见爸爸的钥匙的影儿,我和妈妈一边找一边埋怨道:“真是的,急死人了,偏偏在这个时候不见呢?”爸爸若有歉意地低下了头。唉!车钥匙找不到我们怎么去呢,关键是这么一大帮人就等我们三个了,怎么办呢?就在这火烧眉毛之际,我突然想起了神探福尔摩斯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一切可能,那剩下的就是真相!我想:爸爸哪儿也没去,家里可能找的地方都找了,那钥匙就在他身上!我叫爸爸站好,我从衣领到裤脚将爸爸周身“搜查”了一边,哈哈——找到了,你猜钥匙在哪?钥匙就被爸爸我在手里!真是骑驴觅驴啊!

看似一个爸爸自己闹的笑话,但是我们还真得学习福尔摩斯,学习他遇事沉着、冷静,这样才能破解谜团,化除生活中的小麻烦哦!

第3篇:《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故事中的主人公。

福尔摩斯是一名侦探,他所看到的东西和一般人看到的不同,仅凭着一个人的外表,就能猜出他的年龄、工作。看见脚印猜出人的身高、看见雪茄猜到人的面貌。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了福尔摩斯受人委托解决的一些案例。以华生的第一人称描述案件发生过程。在《红发会》一章中,福尔摩斯通过观察那个仆人身上泥土的气息,就能预料到他们晚上要盗银行,提前到银行守株待兔。最后将警餐抓不到的逃犯约输·克莱抓住。

如果你的家族流传着神秘传说,你是相信还是怀疑或者不信呢。

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巴斯克维尔家族就流传着“魔鬼般的猎犬”的传说。福摩摩斯亲自观察发现这是条被涂满了磷的猎犬,而狗的主人只是想杀死家族的两个继承人,好让自己可以独留财产。

我认为福尔摩斯非常了不起。他仅仅通过一顶帽子就能看出背后主人的性格,而我看帽子就只是看一顶普普通通的帽子。

当然他还是一个不拘小节的人,看到有人直愣愣的趴在杂乱的大街上,你肯定认为他是个傻子。而福尔摩斯居然也能趴在地上,最后通过观察发现一伙强盗在挖向通往金库的地道。

与此同时他也是一个古怪不爱交往的人,他在实验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休,潜心研究他想研究的.事情。

而且他还是一个关心同班的人,在屡屡发生的案件中,所有人都精疲力竭。福尔摩斯会让大家赶快休息,然后自己一个人继续钻研案件。

福尔摩斯是不折不扣的一代神探,无数警察破解不了的案件,在他手上悉数解开。并且用无与伦比的人格魅力征服了那个时代的所有人,同样也征服了书外的我。

《福尔摩斯探案集》总共描述了六个天马行空的悬疑故事,每一个案件无不引人入胜,引领我们回到英国黑暗的19世纪,在伦敦街头与贝克街的亡魂相斗,直到那个男人出现——福尔摩斯。

第4篇:《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书。这本书写的十分精彩,才读了几行,我就爱不释手了。小说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个沉着冷静、学识丰富的有名的大侦探。他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的寓所里。他喜欢拉小提琴。而且,拳击、射击的水平高超。他在遇到匪夷所思的案件时,总是能够快速而又准确地解决它们,给人一种无所不能的.超级英雄的感觉。

其中,最令我感到惊讶的是福尔摩斯过于常人的观察分析能力。在开场的第一幕中,华生医生和福尔摩斯握手,出人意料的,福尔摩斯一下就看出华生去过阿富汗。华生对此迷惑不解,因为他并没有在自我介绍中说过这些话。为此,福尔摩斯是这样解释的:“这位先生具有医生的风度,也具有军人的气概,那他显然是个军医。他脸色黝黑,但手腕皮肤却是黑白分明,说明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应该是刚从热带回来。他面容憔悴,说明他历尽艰苦,并且手臂受过伤。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受过伤,还能在什么地方呢?当然只能在阿富汗了。‘这个回答让华生目瞪口呆。

对照着福尔摩斯,我做得就欠缺多了。就拿刚才一直在讲的观察分析能力来说吧,我在做数学题是,经常会遇到许多看似令人摸不着头脑的题。实际上我们只需仔细观察一会儿,就能有所发现,实际上它们还是有规律可循的。为什么我们看不出来呢?因为我们没有冷静下来,仔细地观察与推敲。所以,我们应该好好地向福尔摩斯学习。

自从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福尔摩斯身上许多难能可贵的品质。比如说敏锐的观察力,处理案件时的沉着冷静等等。这真是一本好书!

第5篇:《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柯南道尔侦探小说的集大成之作,也是世界文坛中脍炙人口的作品。福尔摩斯是我崇拜的偶像,是个大侦探、是另人崇拜的英雄,同时他也是英国小说中刻画最生动的人物之一。

小说是通过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来记录福尔摩斯的平生事迹,夏洛克·福尔摩斯说过一句令我印象深刻的话:“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

最令我影响深刻的是福尔摩斯与莫利亚蒂教授的对决。莫里亚蒂教授,福尔摩斯曾称他“像是一只位于网中的.蜘蛛,任何一丝牵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是伦敦“犯罪界的拿破仑”,伦敦有一半的犯罪事件都是由他主导的。福尔摩斯一直希望能打到这个犯罪界的恶魔。在回忆录《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教授就曾碰面过,福尔摩斯也毫不客气地对莫里亚蒂说了:“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可见福尔摩斯是多么希望将他绳之以法,而且福尔摩斯内心深处也是很期待与莫里亚蒂教授的对决的。

在他身上有着我们值得学习的地方,每次处理案件,福尔摩斯都会有一段时间的深思,而且在案件报到他手上时,他都对事件先有一定的了解,这种提前的预判和睿智的眼光对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对现在的我来说,无论学习还是日常生活,都要开拓视野,多了解时事、科学、经济、历史和自然,对自己的学习很有帮助。

第6篇:《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近期,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集》这本书,福尔摩斯的推理之准确及观察之细致使我颇为钦佩。

“歇洛克·福尔摩斯”,相信这个名字大家都不陌生吧,对,他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他破过的奇案数不胜数,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案子就属《银色马》这一案了。

此案主要讲了金斯皮兰马场有一匹连年得赛马比赛第一名的名马—银色马。临近赛马比赛的时候,银色马忽然消失了,伴随着它的消失,警方还发现了驯马师约翰·斯特雷克那在荒野中的尸体。大家都懵了,这是怎么回事呢?后来,福尔摩斯通过认真观察,和华生(福尔摩斯的好友,帮手)一起推理,以及他惊人的知识,给了金斯皮兰的马场主人一个顶呱呱的惊喜—银色马如期出现在赛场上!原来呀,约翰·斯特雷克受了那些赌银色马输的人的贿赂,半夜把银色马牵到荒野准备把它的后裸骨筋腱划上一刀,这种方法既看不出伤痕,马又会因此轻微跛足而影响比赛。可是马感受到危险的来临,所以猛烈地尦起蹶子来,驯马师被踢到,当场倒了下去。后来,福尔摩斯通过推理和观察,在旁边的.一家马场找到了被马场主人发现并改变颜色藏起来的银色马,破了此案。

看似简单的案子,破起来可不容易,所以一个优秀的侦探必须具备四点:

一、冷静的头脑;

二、敏锐的观察力;

三、敏捷的思维以及

四:无人可及的、在遇到困难时敢与死神一搏的精神。

福尔摩斯正是拥有这几点,所以他是个杰出而又令人尊敬的侦探。

记得看看这本书哟,你的收获会很多!

第7篇:《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开辟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以惊险的场景、跌宕起伏的情节和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我,让我百读不厌。

书中的他身材高瘦,目光锐利,细长的鹰钩鼻,显得他的脸格外机警、果断,没错,他就是福尔摩斯。他追求正义,惩恶扬善,不管遇到什么难题,他都锲而不舍,总能使罪犯落入法网。

他之所以能顺利破案,是因为对每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足迹的深浅,烟灰的特征,灰尘的分布……而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往往是事情的关键。在"血色的研究"一案中,福尔摩斯通过现场的足迹、车轮印和一枚金戒指等细节,推断出凶手与受害者是仇敌关系,案发前二人一起乘坐四轮车来的,凶手想用金戒指使受害者回忆起某个已死或不在场的女人,福尔摩斯通过这些线索,最终锁定凶手。

福尔摩斯不但关注细节,还能将得到的各门各类的信息迅速应用到推理分析中,他掌握着正确有效的思考方式,这能使复杂的事情变得简单明了,也能从看似简单的案件中找出线索,连接在一起,顺藤摸瓜,从而揭开真相。如福尔摩斯初见华生时,就判断华生是从阿富汗来的,因为福尔摩斯发现华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推理出他是个军医。刚从热带回来,因为皮肤黝黑。但他面容憔悴,证明华生大病初愈而且历尽了艰苦。继而又发现华生手臂受过伤,还有些不便,就想: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辛,而且手臂受过伤,只有在阿富汗了。经福尔摩斯这么一解释,看起来不可思议的事,推理起来似乎很简单了。

这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每次读完,我都不禁被福尔摩斯冷静的头脑、缜密的思维和强大的推理能力而折服,它让我明白做事要有正确的方法,才能事半功倍,还让我知道细节是多么重要,只有在生活中学会观察,在小细节中发现大问题,才能在成功的路上稳操胜券。

第8篇:《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柯南道尔笔下诞生了风靡世界百余年的福尔摩斯。没错,今天我想推荐的一本推理小说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它是由乔楚编译的,包含了“血字研究”“四个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和“恐怖谷”。这些离奇案件都是流传了百年的经典案例,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用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一次又一次地将那些惨案、奇案、怪案一一侦破。

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出福尔摩斯是一位非常热爱破案的大侦探,只要一天没案子,他就闲得慌。他说:“我的体质非常特别,工作的'时候一点儿也不觉得累,如果闲着无事,反而会使我委顿不堪。”神探就是神探,想法与常人不同,他想要的并不是平平安安过完这一生,他希望时刻接受挑战。他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法律尊严;他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坎坷而又惊险。

这本书对我最大的帮助是什么呢?就是那种推理的习惯,之前我见一是一,见二是二。自从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体会到原来一些现象的背后是隐藏着一些事物的真相的。这些真相成功地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怎么通过表面的东西去琢磨一些背后的东西?其实,这就是透过现象看本质。这对我做题也是极有帮助的。上个学期做数学试卷,我几乎一道附加题都不想做。一是觉得难,二是觉得分少。可当我看完并看透这本书后,我恍然大悟,这不就像破案一样吗?我们做题目就是给你一些条件,然后通过这些条件,去推理背后隐藏的部分,这需要我们耐心地去发现,并寻找最终的答案,所以我现在遇上难题,敢于接受挑战,经过多次尝试,我发现这些题其实并不难。这就是我读完这本书的最大收获。

在这本书里,从福尔摩斯身上,我学会了仔细观察,认真思考、不畏艰难、耐心研究,所以我迫不及待地想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我相信你们也一定会喜欢的。

第9篇:《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漆黑的夜空中,有几点闪耀的星光。一阵微风吹过,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在这迷人的夜色里,泡上一杯清茶,品读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书里最令我欣赏的人物并不是主人公——破案无数、令罪犯闻风丧胆的福尔摩斯,而是他的助手---华医生。

华医生把自己的很多时间都用在了协助福尔摩斯办案上,还经常鼓励福尔摩斯不要泄气。每当主尔摩斯垂头丧气或感到灰心、认为案子没希望的时候,华医生就会安慰他“没关系,肯定会有线索的。”华医生在一次次破案中显示出他惊人的智慧、高超的`医术以及卓越的判断力。这一切都表明,他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很了起的侦探。然而,华医生却把成功的机会让给了别人。

在我的生活中,也有像华医生那样无私奉献的人。记得有一次,我迷上画卡通人物漫画,竟然在李老师上语文课的时候画起来了。我的一举一动被李老师看得一清二楚,李老师既生气又着急,好像对我很失望。他严肃地对我说:“我发现你最近有些反常,成绩有些下降了,这样下去怎么行?”听到了李老师的批评,我真不理解,觉得他太不给情面了,当着那么多同学们的面这样数落我。我当时真的挺恨他的,心想,以后我不想好好听他的课了。可是,放学后,李老师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在那么热的天坚持给我补课,一遍又一遍地给我讲解。这样持续了大概半个学期。期末,我的学习成绩名列年段前茅。我终于理解李老师的用苦良心。他那无私奉献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对我以后的成长影响很大。

北辰区宜兴埠第一小学六年一班康海强

其实,我们不能以成名或不成名来衡量一个人是否是英雄,因为每一个成功者的背后往往有一些无私奉献的英雄。

第10篇:《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的阿·柯南道尔的代表作《福尔摩斯探案》问世到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了,这部巨著不但没有在时间的长河中被埋没,而且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

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与才干。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顽强的敌人,狡猾的罪犯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法律的尊严,成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他,就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掏出卷尺与放大镜,开始仔细地检查这间房间。他一会儿站着,一会儿趴在地上,一会儿低声咕哝,一会儿叹息。他用放大镜仔细检查墙上的血字,逐个观察每个字,最后满意的收起卷尺与放大镜,说‘凶手是个中年男子,红脸,高6英尺左右,右手指甲很长,小脚,穿一双粗皮头靴子……’”读到这儿时,我惊讶万分,就像是福尔摩斯当时躲在摸个角落,把整个经过看得一清二楚,我又惊又喜,惊的是他那超强的观察力与严密的逻辑推理,喜的是那些罪犯再也不能为非作恶,无法无天了。渐渐的我成了福尔摩斯的崇拜者。

这本书共有三章。《血字的`研究》这一案是由爱情和仇恨的火花所产生的悲剧。《四签名》一文体现出了人们对财富渴求的欲望和良心的冷漠寡情。《斑点带子案》中,把罗伊罗特毒辣无情的心和贪财的欲望写得淋漓尽致。

我发觉,当福尔摩斯遇到困惑时,我也感到犹豫,烦躁不安;当福尔摩斯顺利破案时,我心里边也是一阵轻松,快乐。看完后回过头来想一想,为什么福尔摩斯有那么强大的推理能力,而其他人就没有呢?原因很简单,他只是能观察到常人观察不到的东西,再用自己所精通的科学知识去辨别、推理。

读完了这本书,我在心底暗暗发誓——要当一个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让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正义……

第11篇:《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自从我看完《血字的研究》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智慧,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阿瑟·柯南道尔把夏洛克·福尔摩斯推广到了全世界,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名侦探之一,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

《福尔摩斯探案》是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兼伙伴关系的华生的眼睛,记叙了福尔摩斯所破获的大小案件。

柯南道尔一生写了许多福尔摩斯破获的很多案件,我自己觉得《血字的研究》是柯南道尔写得最好的一篇,所以我就想写一下看完《血字的研究》这个案件后,我对福尔摩斯的看法。

小说的第一篇写了华生从阿富汗战场归来,因为合租房子认识了福尔摩斯。就在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时,福尔摩斯就迅速地推理出了华生曾经在阿富汗战场待过。这令华生大为惊叹。随着剧情的发展,当福尔摩斯说明出了他推理的全过程时,不仅只是华生,我也被他的`推理能力所折服了。在没有一丝线索和背景的情况下,只见过第一面,凭着一眼的印象和观察,在短短的时间内就得到了结果。这可真是一个吸引人的开篇!他迫使我不得不接着看下去。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作者都会布置一个诡异的故事或现场。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或现场就慢慢地被细化,然后既清晰,又模糊地描述出福尔摩斯的推理。但所有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最值得一说的是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死板的书里的人物,而是一个能让人觉得有鲜活生命的人,他有缺点,也有优点,他有常人不可能知道的知识,也有些常人绝对应该知道的知识,他却不知道。

他——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第12篇:《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英国作家柯南道尔著名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福尔摩斯凭借他那世界独一无二的职业——咨询侦探,接到各种各样奇怪的案件。许多官方侦探和侦探在遇到困难时就来找他,而他则设法把他们引导到正确的路线上。他的工作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大到凶杀案,小到偷窃案,虽然有时也会偶然遇到离奇的案子,但都不是凭空出现的。虽然每一个案件的解决都破费周折,但是由于福尔摩斯善于运用多种知识,有十分重视调查研究,而且对待案子极其热情,这使他具有不凡的本领。正如福尔摩斯所说,如果你手头上以掌握了一千个案子的细节,那么,要是你解释不了第一千零一个案子就怪了。由于作者对社会的了解,使福尔摩斯的'主顾形形色色,接到的案子各种各样,最重要的是神探的破案手法和案子的结局各不相同,每一个故事都极好地反映了英国社会的现实问题。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但是骄傲并不代表没有信心。如果福尔摩斯手里已经掌握了许多有力的证据,也不敢去行动,不也白费了吗?有信心是必要的。如果没有信心,再简单的事情也做不成。因为你不敢去尝试,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敢于尝试,才有可能成功,否则是一点机会也没有的。

只有细心加上勇于尝试才能成事。不能骄傲但要有信心。如果没有信心,什么事情也做不成功。

第13篇:《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亲爱的少年朋友们,你们读过曲折离奇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吗?如果没有阅览过的话,那就请你赶紧饱览这悬念重重但最后都快竹劈毛竹——迎刃而解、令你茅塞顿开的传奇小说吧!我相信,当你“一睹芳容”后,一定会被福尔摩斯那惊人的判断能力和非凡的观察能力所震撼,使自己对一切事物也有了更深刻更详细的理解。

书中的主人翁可想而知就是“咱地球人都知道”的侦探福尔摩斯,就拿其中一个最为恐怖、线索复杂的惨案——《血字的.研究》来述说吧。

一天,福尔摩斯接到一封来自花园街的电报,说是花园街发生了命案。福尔摩斯立马赶到事发现场,经过对现场的勘察,发现死者没有留下搏斗的痕迹,也没有自杀的迹象,所以他快刀斩乱麻确定一定是被毒死的。接着他又仔细检查了每一个角落,又根据事实作出相应的判断,因而产生了许多重要线索,案情渐渐明晰。最终,他确认了凶手就是霍伯,霍伯知道铁证如山,再辩驳,承认了自己作案过程,花园街命案宣布告破。

看完,如纤纤细手拂过平滑的琴弦,心久久不能平静。仔细观察、认真分析、善于思考往往能使费解的事物的真相水落石出,一切变得简单、思路清晰。“仔细观察”就是细心周密地察看或了解;“认真分析”是指慎重地将一个事物、一个现象、一个概念等分成若干部分,以了解其实质或确定其主要特征等;“善于思考”的意思是在为了形成一种意见或得出一种结论而进行仔细地考虑这方面很有才能。伟大发明家爱迪生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年轻时不学会思考,那就永远学不会了。”是啊,我们这个阶段大脑思想正逐渐转化得成熟,正在生长,如果你经常反复琢磨、思考、推敲,那么你的头脑思考能力、理解能力就变得很灵活,或许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总能思考出别人思考不出的答案。

读完这一则则扣人心弦的故事,你一定有很特别的感受,就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叙成文字,与我切磋切磋,有兴趣者请拨打电话:1234567中国&教 育文 摘。

第14篇:《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有一本书,让人感到危机,人们生活在其中。 “大侦探福尔摩斯”让我进入该国福尔摩斯小说,令人振奋。

“你看看通过这封信。”华生认为医生以及淡淡的说。福尔摩斯拆开信,一看,原来是劳瑞斯顿花园街的命案。此时,我不禁我们打了个鸡皮疙瘩,心里想:这件事可真怪啊!

但此时,福尔摩斯正仔细地分析着。过了时间不久,福尔摩斯一家决定去现场进行考察研究一番,他拉上华生急忙赶往出事学生现场,我也跟着提高他们的速度翻开了新的一页。

不一会儿,我们现在就来学习到了劳瑞斯顿花园街。离街面稍远一些地方有四幢房子两幢有人认为居住,3号和另外设计一幢空着。大家可以发现,这几幢房子就是前面学生都有自己一个没有草木丛生的小花园。于是福尔摩斯来到3号前,一会儿凝视中国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一会儿又注视着这个地面……

然后我们又来到了屋子里,带着房间里的线索,我们和福尔摩斯仔细探查,一定要拔出凶手的狐狸尾巴! 地板上有一个死人,口袋里有很多东西,但尸体上没有血迹,但血迹在墙上,所以很明显是另一个人的。 随着福尔摩斯的判决,我们即将深入案件,找出凶手的狐狸尾巴!

在和其他警探讨论过这个问题之后,福尔摩斯想出了另一个办法,来解决这个未解之谜。

不管是什么发展的.结果,我认为最终都将找到写作的线索;这个新的和令人兴奋的国家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导游”,因为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线,带领我们走向远方......好奇心会带我们翻开新的一页......

这案件会向哪个地方经济发展?福尔摩斯将会带着问题我们通过一个个去解答!

第15篇:《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用了三个多小时,也可以说是一口气读完了。其实我这次是第二次阅读。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会产生去读它的强烈愿望。为什么这本书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 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而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现在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而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同;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我们的又何止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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