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是个很好的职业,抛开名利,他们可以体验许许多多不同的人生。
虽说都是做戏,但为了把角色演好,真情实感的投入必不可少,不然也不存在演员入戏太深长时间不能走出角色的例子。
普通人没有演员的这种职业优势,如何能体验诸多不同人生?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阅读。通过阅读,我们可以跟着作者的文字去经历书中人物的经历,感受他们的感受。当然,这个操作也有一定的技术要求,就是你在阅读的时候要有很强的代入感,能跟着书中的人物同悲喜共命运。有时候读者也会像演员那样,对角色投入了太多的情感,致使读完书后久久沉浸在情节里不能自拔。是作家写的太精彩?还是读者感情太泛滥?或许两者皆而有之。若故事写的太烂,读者想强迫自己进入角色是很困难的一件事,在这一点上,我有深刻的体会。
阅读的初衷当然不只是单纯地去体验别人的人生,自己没有书中人物相似的经历,强行要将自己代入角色是没必要的。阅读只是增长见识,扩展自己思维边界的一个途径,看看别人的人生,精彩的或伤悲的,之后反观自己,能得出一些积极的思考指导当下的生活自然很好,若反观出自己生活的空洞和无趣亦属正常。
路小路在三十岁的时候回望十年前的自己,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在戴城的糖精厂,在他二十岁的时候,他当上了工厂的学徒,之后做了钳工、电工、三班工、联防员,他碰到了很多有趣的人,如老牛逼、小李、长脚、小撅嘴,还有他的初恋白蓝。我不想评价路内的第一本长篇写的如何,也不想把着力点放在国企改制,工人下岗这些宏大的命题上,我只是单纯地羡慕路小路的青春时光,虽然在他的回忆里,那是一段虚无的、得过且过的、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没有理想不思考未来的瞎混。对,这是路小路的青春时光,别人的故事总是精彩的,自己的日子一天天过起来却是无趣。路内有在工厂工作的经历,许多读者自然把路小路看成是他,把路小路的故事看成他的自传。虽然有很多作家的第一本小说都是写自己的故事,但路内否认他是在写自己,他说虽然读者可能会失望,但路小路这个人物是虚构的。其实是真是假又有什么所谓,创作本来就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文学作品是浓缩版的人生故事,就是把发生在很多人身上的光怪陆离,大悲大喜都集中在一个角色的身上,这样的人物自然是饱满的,是立体的,是引人入胜的,是可以被用来喜爱或羡慕的,同情或憎恨的。
或许大多数人和我一样,青春都太过工整和直白,所以作者笔下的那些有点叛逆和不羁的青春岁月才被艳羡和喜爱。是的,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没有过的那些经历虽说不一定都是好的,但通过文字代入进别人的故事里感受一把也是不错的体验。
阅读还在继续,读到别人故事里的精彩,还是会感叹自己生活中的无趣,但故事归故事,生活归生活。当哪一天生活过的比故事还精彩,或许你也可以作出个路小路,让他来记录你的生活,你最好说那是虚构而非自传,只有这样,你才能把你做过的所有出格的事都可以推给他,把那些你想做而不敢做的事也可以交由他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