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后感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7-15 17:14:40

第1篇:《飘》读后感

在一个偶然的下午,正在逛书店的我看到了一本书:《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我很好奇的拿下来翻了翻,看了这本书的简介,我便被这本书吸引了。于是我买下它,认真的读了起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孙笑天的白血病病人,从他出生到他18岁的生活经历,而这本书却不是他本人写的,是他的爸爸,以孙笑天的口吻来阐述了孙笑天的一生。写到动情处时,读者不禁潸然落泪,被书中的情节所感动……

孙笑天在他13岁时,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于是,孙笑天一家人和病魔展开了长达6、7年的抗争。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孙笑天表现的无所畏惧,毅然接受了常人可能无法坚持的治疗过程。而且孙笑天在治疗的'过程中,还不忘学习新知识,丝毫没有落下学校的课程。不仅这样,孙小天休学3年,以全系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大学,还跨越了高中段,简直是“跑进大学的”,最终被北华大学工学院信息科学系唆录取,创造了一个奇迹。

但是,病魔不肯放过这个坚强而又完美的孩子,在大学期间,孙笑天白血病又复发了,无奈下,孙小天只好退学去接受治疗,但是这一次,孙笑天却没有了前两次的好运,病魔似乎变得强大了起来,尽管全中国人都在帮助这个坚强的大学生,甚至王雪纯都在全力的帮助这个令她动容的孩子,只要小天有什么要求,王阿姨一定会全力的满足他,只要小天有信心,就有机会战胜病魔,成为一个正常的、健康的孩子。不仅是王雪纯阿姨,还有白岩松先生,亲自和小天交流、讨论,还鼓励小天写书,写自己的独到见解,去帮助那些和自己一样的孩子们。于是在白岩松的鼓励下,小天开始了写书,但他不是拿笔写,在那个年代,电脑还不是很普及,更何况笔记本电脑了,但就算是这样,一群热心的朋友们,还是从种种困难中,满足了孙小天的愿望。

说起孙笑天,这个完美的孩子在病魔中却做出了一件件让现在的我们感到汗颜的事:他开过电脑培训班:他卖过车,而且这孩子的内心缜密程度不亚于一个商业老总。他想的处处周到,几乎把每一面都想到了,才会开始进行自己的工作。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把他干过的工作做的完美无缺。可以说,如果孙笑天没有被白血病所缠绕,那他成长起来,肯定是中国人的骄傲!

《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是一本震撼心灵的书籍,读过它后,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推荐大家去读一下这本书吧。

第2篇:《飘》读后感

哪怕一种最坚贞不渝的爱也会消磨掉。我的爱已经消磨殆尽了。——瑞德

千百年来,爱是什么?即使是哲人也讨论不出个所以然来。如果爱是有定义的,就像数学公式那样,那么,世间的痴男怨女就可以对号入座,而不会再有像《飘》那样的悲剧了。

我佩服思嘉,她敢爱敢恨,更敢于追求她所追求的东西。在她所生存的那个上流社会,大多数人这样做,所以你也必须这样做,稍有一点不同,就会被人看成是反叛甚至是罪恶的'。在那个只能是男人经商的时代,思嘉做为一名应该在家相夫教子的女性,她用她精明的头脑,在商业场上做出的一凡成绩,可以说比任何一个男人都要出色。她也不理会别人怎么说,如何议论她,她有她的执著!在美国的那场南北战争中,她不愧为乱世佳人!

但是,在感情的世界里,她却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艾希礼爱着媚兰,可他却要等到她死之后才真正明白过来。而思嘉,就在他暧昧不明的态度下苦苦等着他。如果他能早点明白,在思嘉第一次说爱他那时,断然拒绝她,那她就能解脱开来。像她自己所说那样,即使痛苦,也能挺过来的。但是一切都晚了!而思嘉,如果能知道自己早已在不知不觉中爱上瑞德,那事情就有回旋的余地,就不会走到一个前后都堵住的死胡同。

他们两人(思嘉、艾希礼)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明明爱着一个眼前人却不知道,不懂得去珍惜。特别是思嘉,瑞德一次又一次给她机会,而她就像瑞德所说的,像一个顽固的小孩,固执得可爱。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思嘉却总是利用别人对她的爱来转化成鞭子,一下下鞭打爱她的人,也从来不曾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重复去尝试,他累了。最终,把他对她的爱消磨殆尽。她悔悟得太晚了。他的心,已死。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就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破碎的东西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样了。

是谁将思嘉从守寡的抑郁中拽拖出来?是谁一而再再而三地纵容着思嘉的娇纵和无理取闹?是谁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刻出现,从容淡定地摆平一切。瑞德那么耐心地等待着思嘉长大,而思嘉却那么无知愚蠢地等待着希礼长大。金钱不曾让瑞德失望,而思嘉却让瑞德绝望了。

我不知道,一个在最后才明白自己是深爱着那个一直深爱着她的人,而那个人却决定永远离开她时,那会是怎样一种心情?无助、迷茫、痛苦、后悔亦或是心碎?无论如何,那种感觉肯定是不好受的!

第3篇:《飘》读后感

我喜欢唯美的事物,喜欢看韩剧,那是少女最纯真的梦,我也喜欢真实的事物,喜欢看飘,那里有我所缺乏的勇气。每个人的经历都有所不同,而对同一种事物都有自己的诠释。或深或浅,但我认为那都是每个人生命最珍贵的领悟。

《飘》,其实对于他的感情很复杂,是它伴随着我走过了刚入大学的艰难日子,那是对于刚上大学的我,感觉一切都好陌生,还好有了它。

对于飘的感情我想用恋人之间经常用的一句话,我喜欢它就是喜欢她的所有,她的缺点和她的优点,对于它接受它并迷恋它总是显得那么理所当然。喜欢斯佳丽,因为她的勇敢,因为她的现实,还因为她的逃避。这一切我都喜欢。有时候喜欢会冲昏我的头脑,以至于我现在说话都有点语无伦次。

瑞特,一个放荡不羁的、充满魅力的中年男人,他的行为不端、名声不好,但他身上不乏绅士风度,在寂静而又内含危机的那个晚上他不顾一切地救了阿希礼,从中表现出来的侠肝义胆,不由地让人心存敬意。

欣赏他, 不是因为他的为人狡诈,而是因为他灵魂中深藏的高尚,尽管他是南方名门望族的不肖子。尽管他是利用战争大发横财的投机商,但是他有着斯佳丽没有的不卑不亢,他外表冷酷但内心炽热,他性格复杂且难以捉摸,在斯佳丽眼中他曾是污辱她的流氓,她从不把他放在心上,更不会像对阿希礼那样爱他,直到他将离开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爱他,直到他从她身边消失,她才感到前所未有的心慌。他了解自己爱的斯佳丽,因为他相信他们太像。

阿希礼,我不喜欢他,一个活在过去不敢面对现实的人,虽然上帝赐给他一颗并不愚笨的头脑,但却忘记给他一颗勇敢的心,面对战争他所害怕的是再也回不到那个逝去的世界,而只能靠着她的.妻子玫兰妮的安慰活着。

玫兰妮一个南方传统的女性,虽柔弱却有一颗坚韧无比的心,在小说中她是道德的标准,就像一棵大树一样源源不断地提供着精神的力量。她传统但却不庸俗,遇事镇定,我真的很难想象一个瘦小的身躯如何负载如此承重的灵魂。

从这里我感受着真实,也感受到了生活的残酷,我希望我自己不要像阿希礼那样只是一个生活在过去的人,希望有一颗勇敢的心,勇敢地面对真实的残酷,快乐地去享受存在的美丽。

也希望在南航这片沃土上,我可以施展我的才华,就像故事中的主人公一样!

第4篇:《飘》读后感

六年的小学生活,让我读过了许许多多的书籍,但对我影响最深的却是世界文学经典名著——《飘》。

《飘》是由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所著。此书主要讲述了:生活在南方的少女思嘉.奥哈拉面对艾希礼的情场失意与著名的南北战争中受到的不幸遭遇而性格大变,从原先叛逆的少女走向了独立。

《飘》的女主人公思嘉,是此书中最有特色的女性形象。她并不善良,反而自私自利,冷酷贪婪。她十分明白金钱的重要性,明白只要有金钱,连低下的穷白人都会升入高等社会。但同时,她又遗传了她父亲那精明的头脑,能够在战乱时期去自主创业和奋斗,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女人。比起文中善良的年轻女性梅兰,思嘉更显得沉着冷静,她可以在孤身一人的情况下开枪射杀敌人,这种胆量也是寻常人没有的。在整部书中,思嘉的爱情对我而言,也是很有看点的。思嘉在文章之初,是对男性有着巨大魅力的女人,她游走于许多男人之间,使他们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喜欢的是艾希礼。她对艾希礼的求婚不成,一急之下便与艾希礼妻子的哥哥查尔斯结婚。她在查尔斯死于麻疹后,为了钱财又找了第二任丈夫,并一直周旋在白瑞德、艾希礼之间。但当艾希礼真正属于她的`时候,她才意识到自己真正喜欢和爱的是白瑞德。但最终,白瑞德厌烦这种爱情游戏,选择了离开,思嘉这时才明白了珍惜。如果思嘉在白瑞德没有离开的时候,可以放弃这段和艾希礼没有结果的爱情和白瑞德在一起好好的生活,也许结局就不会这样。只有等到了失去才去追逐,又有什么意义呢?思嘉当初痴心梦想地追逐着艾希礼,将幸福抛掉,去追求那种永远也不会令她快乐的东西和一个永不了解的男人。就如同一个孩子哭喊着要星星、月亮,可当她有了这一切的时候,她要拿星星、月亮干什么用呢?因为她对两个男人全都不了解,所以全都失去了。艾希礼本人好似一个“糖衣炸弹”,外表光鲜漂亮,内里却不愿接受现实。而如果她了解白瑞德,是无论如何不会让一个如此优秀的人失掉的。但思嘉永远抱着不服输的心理,她总会想:不论如何,明天又将是新的一天了。

在《飘》这本世界经典名著里,我可以学习到许多道理,如:在遭遇不幸的时候要勇于同命运进行不屈不挠的抗争,自强不息、努力奋斗……

让我们一起来阅读吧!因为书籍是我们一生的良师益友,当我迷茫时,他会给我人生的启迪;书籍也是黑夜里的指路明灯,当我迷路时,他会指引我走向光明的未来;书籍还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以引领我们奔向知识的海洋……

第5篇:《飘》读后感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是我喜爱的书之一。我喜欢文中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喜欢阿希礼的温文尔雅。

《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美丽任性的南方大农场主的女儿斯佳丽历经战乱,由骄纵千金成为一家之主,为保护家园,她对内劳苦操作,对外应酬筹措,但深藏于内心的盲目爱情,却未曾动摇。她一直爱着年轻的庄主阿希礼,阿希礼却心仪玫兰妮,当她认识了至爱瑞特时,真爱却疲惫褪尽。斯佳丽回望前尘,想起父亲的遗言:世界之大,不及故园,乃作回乡之举,从此以后人事茫茫,此恨绵绵。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情是矛盾的,有点反感却又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 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子,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斯佳丽的欲 望,也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用近乎绝情的冷静,直面残酷的事实。欲 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 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 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我想她绝对会找回她所失去的。斯佳丽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要想办法找回他,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她的欲 望、她的努力会帮助她找回她的幸福,我想这便是她乐观自强人生的最好表白。

第6篇:《飘》读后感

明天会好起来的

《飘》这部作品浓缩了玛格丽特对爱情、战争等许多方面的见解,耗尽十年才完成他,她是玛格丽特毕生的心血,更是爱情中永久不衰的经典。

《飘》的故事发生在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前夕。生活在南方的少女斯嘉丽从小深受南方文化传统的熏陶,可在她的血液里却依然流淌着叛逆的野性因素。随着战火的蔓延和生活环境的恶化,斯嘉丽的叛逆个性越来越丰满,越鲜明,在一系列的挫折中她改造了自我,甚至改造了整个家族的命运,成为时代时势造就的新女性的形象。作品在描绘人物生活与爱情的同时勾勒出美国南北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各个层次的异同,具有浓厚的史诗风格,堪称美国转折时期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成为历久不衰的爱情经典。

记得斯嘉丽的父亲曾经说过,这世上除了这片红土地再也没有人或事物值得他去拼命。他将这句话告诉斯嘉丽不仅是安慰她失去丈夫的痛苦,更是提醒她无论将来她遇到了怎样的痛苦或挫折都不能轻易地去放弃生命。这句话不仅是在提醒斯嘉丽,更是在告诫我们要每天都充满希望,不能随意地就去放弃生命。

很多人看过《飘》之后都评论斯嘉丽是一个像猫一般的女人。她用猫的眼光去看待整个世界。她有猫一般傲慢的性格。她曾经是舞会上的焦点,是那个小镇上每个男人心目中的女神。但我觉得褪去斯嘉丽故作坚强的面具,她其实就是一个还未长大,被父母捧在手心的小女孩儿。她深受南方文化的熏陶却又叛逆十足。她有她的信念,每当她遇到挫折后,她总会对自己说:明天一定会好起来的'!当阿什利拒绝她后是这样,当全家的生计落在她的肩上是这样,当瑞德离开她时也是这样。

然而我却没有拥有像斯嘉丽那样的信念。做完每件事后我总是想:如果这件事做糟了怎么办?我的后果会是怎样?每当事情做糟后我总是在想:怎么办?我应该怎么办?我总是做遭每件事后都抱着绝望的心情等待着结果。我从来没想过去抱着希望再多做一些事不让这件事变得更糟。当我看完《飘》这本书后,我深深的喜欢上了斯嘉丽的这个性格。我也在努力完善自己的性格,让自己也去拥有像斯嘉丽般的性格。总是抱着希望去面对每一天。

《飘》告诉了我,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我们都要带着希望活下去!只有乐观的活下去我们才能看到更美好的明天!

第7篇:《飘》读后感

我用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痛苦的哭,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我真的伤心。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但是我选择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就可以安静的睡。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已经累,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他选择离开。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而到小说的最后也说。

第8篇:《飘》读后感

《飘》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它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由它改编而成的电影《乱世佳人》也成为了经典中的经典。很久以前就想看这本书了,一直到这个暑假才把上集看完,也就是看到主人公思嘉在艰难地重建农场。尽管如此,但我已经觉得《飘》是本好书。是的,又是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背景,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

但是,最令我感慨良多的不是媚兰的善良与坚忍,也不是瑞得对思嘉无私的奉献,而是思嘉面对逆境的时候,对传统,对自己沿袭甚久的道德的勇敢挑战。

战争开始的时候,思嘉对这并不感兴趣,她是县里男人们中的明星,她的世界里只有参加不完的晚会,野宴,以及与男人们不停的调情。她是父亲的掌上明珠,她体内混合着勇敢的爱尔兰人血液。她以一个辽阔的塔拉农场为家,有上百的男人奴隶供她差遣。这就是思嘉,一个骄傲而与别人不同的大小姐。

可是,一场战争毁灭了一切。那些漂亮的小伙子死了,迷人的农庄被烧了。没有漂亮的舞裙和首饰了,她尊敬的母亲患病死了,开朗的父亲也因此变得沉默了,塔拉农场的男人们几乎跑光了,甚至连温饱都成问题了。一切重担都落在了思嘉19岁的肩膀上。总对于一位原本活在钻石之中的`大小姐是多大的落差啊?

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当从颠峰下落是,很多人会跃得头破血流,会跃得绝望了,会跃到失去生存的勇气。毕竟一个大老板沦落为捡破烂的,是需要多大的心灵负荷才能够接受啊!可是,转变也意味着机遇,能够迎合转变的人,才能够在残酷的社会中生存下来。还记得在深圳特区刚刚建立的时候,有很多勇敢的人放弃内地的稳定职业,到南涞。他们根本不知道,在这个新兴的城市,能够找到什么。可是,正是这些敢于吃螃蟹的人,建设了特区也捞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而那些迟到的人,只能够看着人家首先占领市场了。可是,谁又想到,那些先到深圳的人,在离开自己原本熟悉的环境时,要付出多大的勇气呢!

思嘉也像那些人一样,为生活的转变付出了巨大的勇气。相对于她,她的妹妹苏伦就只懂得在战后一味怀念那个过去的时代。而思嘉却决心创造一个时代。

《飘》的确是一部好书,即使跨越了那么长的时间,也适于这个社会形式。而对转变而改变自己的,甚至改变自己价值的勇气,是哪个时代都需要的。而思嘉给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第9篇:《飘》读后感

文学中一直有悲剧的艺术感染力远远大于喜剧,所以悲剧性的作品也一直比喜剧更动人,此书就是一个典型,我个人觉得此书与《红楼梦》一样,可以过一两年再重读一次。

白瑞德说过:一个文明建立之時,和一个文明毁灭之時,正是可以发大财之時。我觉得全书就是围饶着这段话表现的。这是一部把个人的命运悲剧和“国家”或者说美国南方文明悲剧结合在一起的动人之作。

郝思嘉是什么样的人?正如她的民族性一样,她是一个爱尔兰人。爱尔兰人受尽英格兰的压迫,民不聊生,但也正因此才懂得忍辱负重,不断重生,正如同郝思嘉不管遇上什么难关只要一回到陶乐庄园就会获得力量,因为对于爱尔兰人来说,土地就是母亲,就是力量的根源。同時她又是一个新時代的人,可以说全书中也许就只是她和白瑞德是明白新時代的清醒人,当然郝思嘉是个女人,出于時代的局限性,她的感悟是直觉性的,本能的。而不如同白瑞德那样是出门见多识广后的`结论。

可是她觉悟得太早了,在周围的人都沉醉甚至麻醉于旧時代時,还执迷着美国南方的守旧的保守的生活之時,她就已经清醒了,但也只能受尽人的“白眼”了。记得不管什么時代看此书都会对书中其他人物对待郝思嘉的态度觉得厌恶,觉得不可思议。只是到了成年才能够明白,也许我也应该是那些人之中的一员,对于远超于自己的人物也只能羡慕妒忌恨了。

而这年旧時代是如何消失的呢?这就与背景有关,那就是美国南北战争,作者显然是站在南方一边的,书中不乏对于旧時代的赞叹之情。不过这更显示得時代的悲剧。正如巴尔扎克是保王党,可是他的作品却让人感觉到封建制度没落一样。本书却真正反映出美国南方的没落,可以这样说郝思嘉越成功,证明南方越没落,因为郝思嘉的成功是建立在与南方原则相反的做法上。

当然此书中的郝思嘉也算是命运多噩,她其实并不想这样,原本她也只是平凡的女子,追求着自己的梦想就是与卫希礼结婚。这里我一直有个疑问,媚兰知道郝思嘉对卫希礼的感情吗?应该是知道的,只不过两人虽然比其他人似乎高明一些,但显然依旧是旧時代的思维,可以这样说,卫希礼和媚兰是真正的南方精神的代表,而其他人则是只遵循着这种精神的皮毛。所以媚兰相信两人不会有什么出轨的事。因为卫希礼太骄傲了,绝对做不出不守礼之事。其实这样的人与白瑞德对比就非常有意思,白瑞德则是个典型的利己主义者,自己想得到的一定会去得到,哪怕是打破一切的道德的法律的规则也再所不惜。

也许在作者心目中,美国南方文明是个美好的時代,只可惜在丑恶的社会時代里,永远是劣币淘汰良币的。

第10篇:《飘》读后感

初读《飘》,觉得作者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只知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次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复杂。

纵观全文,我觉得,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思嘉丽,尽管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但同时在她身上表现出的还有她的娇艳美丽、精明能干。她不像当时的妇女们,她们那么拘谨,又是那么迂腐,而思嘉不同,她是只活泼又不受束缚的鸟儿,在那样一个昏暗的社会自由自在翱翔。当她错误地给艾希礼套上自己精心编制的“礼服”时,她的爱便错了;当她不明白自己的情感,消耗尽瑞德的爱时,她又再次错了。好在,思嘉很坚强,当她两次犯错时,她想起父亲的话:“世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正面自己的情感,不再迷茫、犹豫,她相信明天,明天她就能把握住爱。主人公思嘉丽便是那么一个有些孩子气,却又坚强,拥有希望的人。

就像艾希礼所说,媚兰是那样脆弱胆小,而思嘉丽却是那么勇敢。虽然思嘉在爱情上失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得成功。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思嘉丽时,尽管心里很不满,但她还是遵守自己的诺言,细心地照顾媚兰。

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得很困难,思嘉丽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自己的一家人,虽然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狡猾,手段卑劣,但我却不能认同,思嘉丽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救所有的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思嘉是那么努力,她执着、勇敢地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思嘉丽真算不上一个良家妇女,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才更显得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到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而已,这便是我喜欢思嘉丽的理由,她才是一个正真活着的'、有血有肉的人。

于媚兰,思嘉丽刚开始的情感只有嫉妒与厌恶,但最终媚兰的宽大胸怀让她明白了她是喜欢和依赖着媚兰的,毕竟,媚兰一直在背后默默地帮助她。思嘉丽其实也拥有一颗宽容天下的心,战争期间,她以宽容容下了媚兰。正是这样一颗宽容的心,保护了媚兰,也让思嘉看清了自己。

《飘》的篇章是华丽的,它塑造了思嘉丽这样一个有着自己灵魂,又丰富多彩的人物。让我从思嘉丽身上认识了她的坚强、任信、努力、执着、勇敢与宽容。全文也因此人物,增添了不少的意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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