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这部作品写的是一个14岁的农村小男孩儿,他家住在瑞典南部,爸爸妈妈都是十分善良、勤劳却又十分贫困的农民。尼尔斯他不愿意读书,最乐意睡觉,调皮捣蛋。
一个初春,父母去教堂了,他在家里镜子上隐隐约约看见了小精灵。于是他马上把小精灵抓住,可是小精灵用魔法把尼尔斯变成大拇指般的小人了。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天上飞过,吸引了尼尔斯家的一只大雄鹅,它叫莫顿,尼尔斯为了不让莫顿飞走,于是就紧紧地把莫顿的脖子给抱住,可是他忘记了自己已经变成了拇指般的小人儿,于是他被莫顿带上了天空。
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们走南闯北。这次旅途中,他们救了很多的同伴,比如小灰雀等等。周游瑞典各地,从南方一直飞到了北部的拉普兰省,到了秋天才返回家乡。他骑在鹅背上,饱尝了风险和苦难。在漫游中他从大雁和其他小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调皮捣蛋的缺点,培养了勇于舍已、助人为乐的优秀品质。当他回到了家乡,不仅变回了人,而且成为一个勇敢善良、富有责任感而又助人为乐的好孩子。
我在尼尔斯身上学到了勇敢、乐于助人、善良、舍己救人的优秀品质。
以前在别人摔跤时,我不但没扶起来,反而嘲笑他;但是每当我摔跤时,别人都会把我扶起来,而且还会问我有没有摔疼。现在我看到别人摔跤也会把他扶起来,也会问他有没有摔疼,我一定好好学习尼尔斯的优秀品质。
第2篇: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每次放假,我都会抽空课外阅读三十分钟,昨晚在微弱的灯光下,我打开灰尘仆仆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让我回味无穷。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家住瑞典南部的小男孩尼尔斯不爱读书学习,总是调皮捣蛋,捉弄动物,后来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般大小,他骑在鹅背上走南闯北,听说了很多故事和传说,最后变成了高大帅气、聪明善良、乐于助人的男孩子。
每当我轻轻地合上这本书,我都在幻想着能骑着鹅在空中遨游。让我更记忆犹新的段落是《帮助大公羊》,文中讲述雁群在厄兰岛过了一夜之后,转身向内陆飞行。在横越卡尔马海峡的时候,雁群遇上了大风暴,为了避开狂风暴雨,好不容易在峭壁上找到了一个山洞栖息过夜。在山洞里,阿卡发现住着几只山羊,领头是一只大公羊,雁群和他说话时,但大公羊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在阿卡的再三追问下,大公羊终于说出了原因:
原来,羊群和海鸟一起在这个小岛上快乐居住着,他们过得十分愉快。去年,这儿来了三只狐狸,凶恶的狐狸,经常在羊群睡觉时来偷袭他们。从此以后,这几只狐狸就再也没走了。
阿卡听了后,十分犹豫不决,尼尔斯自告奋勇地说,他来放哨。第一个夜晚,尼尔斯就让三只狐狸吃到了苦头。大公羊看到阿卡主动、热心的态度,决定带着他们在岛上四处转转,并告诉他,岛上有一条很深很深的裂缝,叫“地狱洞”,于是,尼尔斯有了主意。
尼尔斯让莫顿驮着他,朝那个“地狱洞”里走去,吸引三只狐狸过来。最后,尼尔斯在莫顿的配合下,把三只狐狸扔进了“地狱洞”,让羊儿们佩服不已。
不管你有多么渺小,只要有一个聪明的大脑,再小也有大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