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句文网    发表于:2023-05-13 17:21:14

第1篇:《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自从妈妈给我买了《哈利·波特》全套后,我就彻底成了一个“哈迷”,一遍、两遍……百读不厌!每一次的阅读,我都会有一个全新的认识。

就拿《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来说,在我看到它的一瞬间,我就已经产生了个疑问:为什么这本书是写死亡圣器的?这本不应该是哈利·波特和黑魔王伏地魔之间的决斗吗?于是,我带着这一个疑问,开始在书中寻找起答案来。

书中,哈利因为听了魔法三兄弟的故事,迷上了死亡圣器,再也没心思去想该如何寻找魂器。但他最终还是醒悟过来了,冒着生命危险,全力以赴地寻找并摧毁魂器。他告诉了我,什么是勇气?勇气就是无畏地去面对、挑战困难。

到了最后一个时刻,他在魔药老师斯内普里的梦境里偶然发现,原来他自己就是一个魂器,而且是被伏地魔不经意间制造出来的。更让人没想到的是,他居然一点儿都没有犹豫,径直向伏地魔走去,向死亡走去……他震撼了我,什么是勇气的力量?勇气的力量就是一种信念,一种执着。

当我再次咀嚼,细细品味时,我突然发现,这本书向我们展示的,不仅仅是勇气,还有那无坚不摧的友谊!赫敏和罗恩是与哈利并肩作战的好朋友,平时赫敏和罗恩在一起,经常打打闹闹,但是当他们三人遇到危险时,总是团结在一起。当在得知哈利·波特的死讯后,赫敏和罗恩伤心地尖叫道:“不——哈利!”那情景仿佛赫敏和罗恩失去最珍贵的东西,这足以见证他们的友谊是多么深厚!

哈利·波特、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身处险境不离不弃,靠着彼此的鼓励奋力反抗,勇敢面对。原来,友谊也能激发出如此强大的勇气!而我呢?别看我在武术比赛中像个“武林高手”,在大队部里我“性格泼辣”,身边常常有三五成群的好朋友,可是要谈到勇气,唉——真不好意思说出口,我──很胆小!

或许,你听到这个消息可能会吃惊,但这却是事实。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一次我去鬼屋的经历。

刚刚来到鬼屋时,我十分地兴奋,脚一抬便上去了,颇有大将风范。等到全员坐好之后,我们便开始了鬼屋之旅。车开入了第一扇门,门“嘎吱”一声,在我们身后自动关闭了,我被吓得浑身一震。突然,一阵冷风“嗖”地吹过,一位美少女站在了我们的眼前,一步一步地微笑着朝我们走来。唉,原来是虚惊一场!随着车子的移动,我们离美少女越来越近,我正想细细端详,只见她的头发瞬间变成了一条条毒蛇,嘴里不停地吐着血淋淋的舌头,牙齿如白骨,在灯光的照射下,发出一道道阴森森的光。天哪,那两颗尖牙居然还滴着毒液。“美少女”眼中充斥着冷酷与邪恶,面容狰狞。她哈哈大笑着,近了,近了……朝我们猛扑过来了……我只感觉眼前一片黑暗,双手紧紧地蒙着眼睛,那撕心裂肺的尖叫声在屋内久久回荡。接下来的旅程,我只知道自己始终在黑暗中,断断续续听见其他人刺耳的尖叫声。直到妈妈拽着我的手,一丝温暖让我有了依靠,我方才慢慢睁开眼睛。我努力克制自己的恐惧,有一种重生的感觉!现在,你们知道我有多么胆小了吧!

当我再次拿起《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时,猛然间,我获得了勇气。我想象着,如果我再次面对鬼屋,我一定会凭借自己的信念和朋友的支持,积极地面对,向它发起挑战。勇气,释放无穷的智慧,让人走出种种困境。

第2篇:《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一个瘦弱、带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手持一根魔棒,把你带入那"梦幻般的魔法世界"里。他就是我们的小巫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作者把我们想不到、做不到的事情变成了事实。以"哈利波特"为主人公,有巫师、精灵、鬼魂、怪兽、龙、邪恶、正义。从这几部书来看,可以体现出对朋友的友情、老师的尊敬、面对困难和邪恶永不退缩勇敢面对的精神。拥有了这些,他们就一次又一次的逃过难关。"哈利波特"这几部书讲述了他与他两个最好的朋友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发生的故事。在那里记载着他们一起战斗、一起共享快乐、一起分忧困扰的点点滴滴的事情。

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在那个魔法世界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当信差。杯子、帽子、信刊都自己开口说话。飞天扫帚是他们的交通工具,多的都可以和天上的鸟相比,骑着它可以快速飞行,不到几分钟就可以到达你想去的地方。西洋棋会听从主人的话,主人让它到哪它就会到哪。命令—G,自己就会挪动。画像里的人是活的,他们可以谈话、还可以跳出自己的像框到别的像框里。城堡里有许多的鬼魂,他们可以游动、可以谈话、可以挪动城堡里的任何东西、还可以穿透任何物体、有时还搞恶作剧(皮皮鬼)。还有许多都是那么的神奇!怪不得我们的哈利波特小魔法师会风靡整个魔法世界。

我最佩服的就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他们面对邪恶和困难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始终难忘。他们始终有一个信念:"我们要战胜一切,战胜邪恶,用我们学到、懂得、知道的魔法和常识来战胜我们的敌人,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就可以战胜邪恶,正义永远战胜邪恶"。有了这个信念,他们总会胜利,因为邪恶总是斗不过正义的。

我也很佩服作者JK罗琳,她运用魔幻小说写出生动的"哈利波特",又运用哈利波特的朋友、老师和这个魔法世界,让我们明白了许多道理。

让我感动得流泪的就是《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才真正表露出了哈利波特与罗恩和赫敏的真实的友情。当他们在一起战胜了一切的难关时,又发生了一些事。最后哈利波特已决定他要去找他的姑妈一家人,接着再去找魂器。罗恩和赫敏知道以后,他们就决定陪同哈利波特一起战斗。从这段中我读出了真正的友谊,那就是"为了朋友、为了拯救这个魔法世界,不惜一切代价。"这才叫真正的友谊。

从《哈利波特与凤凰》这本书中我还得知了另一件事,那就是"爱"。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中,讲到哈利波特头上的那个"伤疤"。在别人看来这个伤疤是救哈利波特的魔法,其实谁也没有想到这"伤疤"的奥秘。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一书中讲到了哈利波特"伤疤"的原因。他的伤疤是由"爱"形成的。从而我也知道了"母爱"是伟大的。

总之我对《哈利波特》这系列书的评价是—神奇!每一次我看书时,都会不知不觉地进入了那"梦幻般的魔法世界"里。

第3篇:《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后一部,作为一个典型的“哈”迷,七部都早已被我读得烂熟。这个暑假,我把七本书中我最喜欢的这一本翻了出来,又回味了一遍。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讲述了主人公哈利·波特与两个朋友被迫逃亡在外,受已故的魔法学校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的嘱托寻找并销毁一个个魂器,最终回到学校与黑魔势力展开较量,并杀死黑魔头伏地魔的故事。在阅读过程中,尽管已读了很多遍,我仍然被书中一波三折、引人入胜的情节所吸引,始终悬着一颗心。当哈利他们找到魂器时,我为他们感到高兴;当他们在逃亡过程中一个朋友罗恩因与哈利发生争执而离开时,我为他们感到难过;当最后哈利击杀了伏地魔时,我也跟着他们欣喜若狂。

这本书中我最敬佩的一个人是西弗勒斯·斯内普。他是哈利在魔法学校的老师之一。一开始我也因为他那油腻腻的黑发、蜡黄的皮肤、尖酸刻薄的话语而厌恶他,由于他在学生时代与哈利的父亲有不共戴天之仇,他在学校百般刁难哈利。甚至他还杀死了邓布利多,为伏地魔工作……然而在我看过他的记忆之后,我发现真相不是这样。他其实是邓布利多安置在黑魔势力中的.间谍,他之所以杀死邓布利多是因为那是他们两个早就策划好的,为了不让老魔杖(邓布利多拥有的强大的武器)落入黑魔头手中;他深爱着哈利的母亲,他曾被哈利的父亲和一帮朋友们无情地戏弄,却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女人和自己的仇人走到一起;他由于在年轻时犯了错导致哈利的父母死亡而悔恨终生,为了弥补他一直暗中帮助、保护着哈利……他总是把那些回忆埋在心底,从不以真目示人。他是不可一世的魔药天才,为自己的出身感到羞愧,于是给自己起了一个威风的新名字——“混血王子”。我想斯内普是希望自己能够从黑魔法中得到解脱,所以才会在早年沉沦在邪恶中。事实上,他一生都活在痛苦当中,他的本性是善良的,但他心底的创伤永远无法愈合。他最后的死法也令我扼腕叹息。

19年后,当哈利也有了孩子,他给他取名为“阿不思·西弗勒斯”。阿不思要到魔法学校上学时,哈利对他说:“你的名字中含有霍格沃茨(校名)两位校长的名字,其中一个就是斯莱特林(斯内普上学的学院)的,而他可能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的确,斯内普顶着压力在伏地魔身边做间谍,还能做到镇定自若,得到黑魔头的信任,为战争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需要无与伦比的勇气和智慧。他那始终十分冷静的神情和不慌不忙的动作令我敬佩。

斯内普几乎爱了哈利的母亲一辈子,从孩提时代就开始了。他那种至死不渝、忠贞无比的爱,我想,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的。

读完了这本书,斯内普的死令我久久不能释怀。他的勇敢和智慧,忠诚和那伟大无私的爱,使他成为一个无比高尚的人。如果他没有被杀死,如果他也看到了反抗伏地魔斗争的胜利,我想他会敞开心扉,他的内心会重新充满光明。

第4篇:《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我看了一本很好看的书,书名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描述一个小男孩巫师的故事。他有两个父亲。亲生父亲是个善良的巫师,在同坏人的较量中被对方杀害了。后来他被转移到麻瓜家庭,麻瓜这个词在巫师学中,就是不相信魔法的人。在家里,这些人很粗暴,不让他学会魔法,还把他关在家里,不让他去魔法学校。

哈哈,万一你用魔杖把门点开的话,那个学校会开除你的,你没有办法去啦。然后,有人开着一辆会飞的汽车,把他从窗口带走了,关于魔法的东西也被搬走了。

还描述了,听说有一个人要偷魔法石,所以,他们夏天来到那个储藏魔法石的房间,打开门,走了进去。他们走过了很多的巫师防御魔咒,魔咒房有会动的棋子,还有气瓶药水,有黑色火焰、紫色火焰,教你怎么喝它,就能穿越哪个火焰,后来,他最终有没有得到魔法石呢?没有,想要偷走魔法石的人究竟是谁呢?哈利波特想了想啊,终于要去了,他走过了,黑色火焰,哦,里面的是,哎呦,这个年轻的男巫师可不敢停,这个家伙是,涂嗯尼莫,哦,是两头人,哦,真是个怪人啊。

最终,哈利波特和福地膜,双方是谁到魔法石呢,哈利波特最终晕了过去,等他睁开眼的时候,巫师学校校长告诉他,魔法石已经不存在了,因为魔法石这家伙是不存在的,我的意思是说,哈利波特他直接晕倒,然后做的一个梦而已。

有一个坏蛋家伙,把哈利波特用的记忆球,扔到了树上,他和他玩起了游戏,他登上了飞天扫帚,玻璃球急速下降,哈利波特抓住了它,那个邓布利多教授,说他这样子,可以玩亏比起球赛,他要抓金色飞贼,非得像闪电一样快,“嗖”会划出一道金色光轮,就能看见他。

圣诞节前期,邓布利多教授送给哈利波特一件隐形衣,马克教授送给他,一把扫帚,名字叫光能两千。

哈利波特进入二年级新生,他的课程表也变了,上午是,一节草药课,告诉他们奇异的植物,做成草药,使人被咒语弥漫的时候解咒;哭声使人丧命,这是因为他的声音非常大,能把人耳朵刺痛,能让人永远晕过去的,一种草药。下午上,黑魔法防御术的课。

我认为哈利波特是个非常勇敢的小男孩,如果我是哈利波特,我有非常勇敢,看看哈利波特条文上的那道伤疤,说不定还能再逃脱一次呢,爱是永远不会被邪恶抵挡的,爱会永远留在我身上,哈利波特看到伏地魔的手,他的手就会出水泡,是他爸爸以前晚上出去偷好吃的东西用的。

他可以到处乱逛,可以避开伏地魔的人,邓布利多教授不穿隐形衣也能隐形。

用魔法帮别人修东西,床塌了,水龙头掉了,门坏了,钥匙忘在家里,门也锁了,我可以用魔杖变成解锁咒,把锁解了,有个人伤害一个非常小的男孩,我可以用粘腿咒,把他的腿粘起来。

帮助现实中的妈妈,妈妈不动手,我就可以变出好吃的来,妈妈不买东西,我就能变出好东西来,以后,我新娘不用买房子,我就变出一栋房子,把魔力施在我身上,把我变成会飞的鸟。

地震了,我把他修好,铁路修好,禾苗变回来。

第5篇:《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读了老师为我们推荐的《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这本书,我被这本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更被故事中的主人公哈利机智,勇敢和乐于助人的爱心深深地打动了。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练,逐渐成长为一个出色的巫师。在新学年开始前,哈利和赫敏还有罗恩一家一起去观看精彩的魁地奇世界杯赛,无意间发现了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标记,与此同时,十三年前伏地魔在哈利额头上留下的那道伤疤也频繁的痛起来,这一切都预示着会有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将要发生。在开学典礼上,校长邓布利多宣布了一个重大消息,中断了一百多年的三强争霸赛今年将在霍格沃茨举行,届时由一个神奇的火焰杯从来自三所最大的魔法学校中各选一名勇士比试三种项目,胜者赢得三强奖杯。由于比赛充满危险,按照规定,只有年满十七岁的学生才有资格报名。但意外发生了,火焰杯选出了代表三所学校的三名勇士之后,竟然喷出了第四名勇士的名字哈利波特。所有人认为,这是哈利自己投进去的,其实是伏地魔的手下安排的,伏地魔想借惊险艰巨的比赛项目杀害哈里。

三强争霸赛开始了。比赛分为三轮:第一轮是让每个勇士选一条火龙,这只火龙保护着一个金蛋,只有打败火龙,拿到金蛋才能知道下一轮比赛的内容。哈利波特在最短的时间内打败了火龙拿到了金蛋。第二轮比赛是把自己的朋友绑在湖底深处的人鱼国里,让勇士们在一个小时之内把他们救出来。其中两位都顺利救出了自己的朋友,但另一位却没能救出自己的妹妹。哈利波特看到了,不但救出自己的好朋友罗恩,而且把那个人的妹妹也救了出来。第三轮比赛是让勇士们在迷宫内找三强杯,这个迷宫很恐怖,只要一不小心,就可能失去性命。途中,女勇士被击昏了,另一位男勇士被冒牌穆迪施了夺魂咒,他把塞德里克打昏了,哈利波特却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毅然去抢救塞德里克,最后,他们两人一块儿拿到了奖杯,没想到奖杯竟然是门钥匙,把他们带到了伏地魔所在的地方。塞德里克在这失去了生命。 这时伏地魔出现了,哈利和伏地魔展开了激烈的搏斗,最终哈利在他的父母和塞德里克等人的灵魂的帮助下回到了 霍格沃茨。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哈利是个非常勇敢和乐于助人的人,他敢和伏地魔斗争,在第二项比赛中,他不仅机智地救出了罗恩,还救出了芙蓉的妹妹,更不顾危险在迷宫中救出了塞德里克。这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缺少的就是这处勇气和毅力,没有它,我们就摆脱不了困境,取得不了成功。因此,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一定不能丧失勇气和信心。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变得冷漠了,正是缺少了助人为乐的精神,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哈利波特这样,不顾安危帮助别人,我们的社会就会变得更加和谐、美好。

我在学习中,经常会遇到困难,我缺少的就是勇气和毅力,面对困难总是不了了之。以后,我一定要向哈利学习。

第6篇:《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风靡全球的《哈利波特》以它独有的魔力,令无数人为之疯狂。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这本书,我的心灵再一次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书中的主要故事情节是这样的:哈利波特被火焰杯里喷出火焰给选中了,随即迎接他的是三强争霸赛,他与另几名选手顺利通过前几关,在最后一关走出迷宫时,与赛德戈里共同拿到了奖杯。正当他们准备走出迷宫时,神秘伏地魔和食死徒们出现了,他们围住哈利波特并杀死了赛德戈里。哈利波特用魔杖勇敢地与伏地魔打斗,又和食死徒们展开了殊死搏斗,终于成功脱险。

真的非常感谢原作者罗琳阿姨,如果没有她超乎常人的想象力,我怎么能一饱眼福这部著作!《哈利波特》系列丛书都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只要一提起,我的脑海就会翻滚出无数个精彩的画面,惊心动魄的故事。哈利波特是一个大难不死的英雄,每当遇到困境,总是能够凭借他的坚持与困难搏斗,最终战胜各种磨难。掩卷沉思,我不由得联想到了自己。

我是一个天生的怯懦者,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养尊处优的生活让我不敢面对甚至想尽各种办法逃避困难。清清楚楚地记得,那次我们一家三口到天柱山爬山游玩。天柱山共分为六层,其中第六层天柱峰是最有趣味的,不仅有天然空调,还可以看到奇异的景象。刚开始爬山,我觉得轻松自在,信心满满地向前爬。身强体健的我,很快就爬到了第四层。看着脚下密密麻麻像小蚂蚁似的人群,我得意极了。稍作休整,我继续攀爬。也许是刚才过度兴奋了吧,也许是体力透支了吧,总而言之,第五层山就像一道屏障,说什么也逾越不了了。我喘着粗气,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瘫坐在地上。脸像熟透的番茄一样红,腿酸软得像二根面条,我头一次感受到山的巍峨,还有那不可征服的威严。我上气不接下气地朝着一步一个脚印向上攀登的老爸喊道:“我们能不能现在就回家,我累死了!”此时,老爸也累得汗流浃背,听到我的喊声,老爸不但没有停住脚步,反而坚决摇摇头,斩钉截铁地说:“不行,再加把劲!不能半途而废,儿子,起来!”

听到老爸断断续续的鼓励,我内心开始翻江倒海,激烈地纠结着。我知道什么是“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更懂得“无限风光在险峰”的道理,可我还是难以战胜灵魂深处的那个心魔。懒惰与懈怠最终占了上风,我决定不再往上爬,看看照片听听描述就能想象出天然空调和奇异景观是什么样子了。于是,我坐在台阶上,看着渐行渐远的人群。

过了很久,人们从山顶陆陆续续地走下来,他们高谈阔论着,啧啧赞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看着他们满足的表情,我知道那是一种胜利之后的无比喜悦。那种情感是我无法体会得到的。我不敢说话,只尾随在人群的后面静静地听着,悄悄地走。

攀山石,越山涧,莫不敢为,怎奈年越长,幼时之勇反愈小,可悲!可叹!可气!若是还能够拥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和执着,天柱山可攀,泰山亦可登!人生的沟沟坎坎何惧之!

向勇敢的哈利波特致敬!

第7篇:《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读《哈利·波特》,如尝一道百味粥,在那扣人心弦的传奇中看各色人物,品百味人生。哈利勇敢坚强,罗恩忠实真诚,赫敏聪慧冷静,邓布利多睿智慈悲,伏地魔狠绝悲凉……然而,在罗琳笔下多如满树繁花的人物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是他——西弗勒斯·斯内普,那个一直以来冷酷神秘、忠奸难辨的魔药教授。

冷漠空洞的眼神,阴鹜嘲弄的笑容,刁钻刻薄的话语,偏执护短的教风,还有那对待哈利时相互矛盾的言行,使我总在猜想,这样的男子背后该有着怎样的故事呢?即使他备受争议,但自故事依始,我便莫名地坚信,复杂神秘的他,决不是那奸邪狠毒之徒。然而,在整个《哈利·波特》系列接近尾声,他的故事终于坦露在我们面前之前,我怎也想不到,他的一生竟是这样的使我扼腕叹息、触动心灵。

要如何才能解读他那苦涩的一生?那是一曲无尽凄酸的悲歌。

年轻时的他,不懂得苍生何辜,为了生存,为了证明,误入歧途,即使自己所渴慕之人为此与他决裂,嫁与他的对头为妻,也执迷不悔,直到所作所为误伤自己最爱之人,才幡然醒悟。然而再回首时,仿佛已是百年身。伊人已逝,独留襁褓中那来日将临大难的稚子,支持着他以此为念孤苦度日。

那时的邓布利多无疑是慈悲的,以校长的身份让斯内普留在母校霍格沃茨任教,虽是为了拉拢,但在无言中也给了斯内普一个停泊伤痛的港湾。那些年月,那个本已心力交瘁的男子在霍格沃茨中看着春去秋来,在门厅中看着无数的猫头鹰南来北往,在操场上看着周围的草木荣枯变更,在昏暗的地下教中与孤灯相伴,如斯寂寞。

莉莉·伊万斯,这个女人,他得不到,救不了,忘不掉。那心灵上的碾压挣扎,那撕裂灵魂的刻骨爱恋,无法淡忘。16年来,高傲如斯内普,却为了她,对邓布利多惟命是从。多年来,不曾为自己有过一声诉苦,半句怨言。直到邓布利多要他代替德拉科出手,杀死邓布利多,而必须由他出手的原因,其中一个是为了保全德拉科的灵魂,直到此时,斯内普才问出了一句,“那我的灵魂呢,邓布利多,我的呢?”

难道就因为他的灵魂已千疮百孔,那就意味着可已毫不顾惜地践踏吗?短短一句话,却道出了大半生的悲凉与辛酸。

即使最终邓布利多的答案能使斯内普释怀,但斯内普又岂会不明白,这场“谋杀”的真相只能秘而不宣,那就意味着,只要邓布利多一死,他斯内普就会陷入千夫所指、孤立无援的境地,甚至万劫不复。饶是如此,他还是答应了,并起誓他日必将竭尽全力保护霍格沃茨。

如果在此之前,有人说斯内普的付出只是为了儿女私情,无关苍生;那么我们可以看到,如此誓言,已是大爱。此刻的他,早已不是邓布利多所当年指责的“只顾得到自己想得到的,其他人尽可以去死”的食死徒,经过16年的蜕变,西弗勒斯·斯内普已经成为了心存大义、胸怀大爱的人,当之无愧的霍格沃茨老师,斯莱特林院的院长,邓布利多最信任的人。

当对爱情的守护中被融入了大义,这份坚守,就更显厚重其后,面对正道,他受千夫所指、万人唾弃;面对邪道,他命悬一线,如履薄冰。

第8篇:《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的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非魔法人士)父母。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

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第9篇:《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那个世界,那个故事,那些生物,那些感情。

---题记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秘的国度,里面住满了巫师,猫头鹰是他们的信差,飞天扫帚是交通工具,西洋棋子会思考,幽灵顽皮鬼漫天飞,画像里的人还会跑出来串门子,连吃的食物都与众不同。有这么个小男孩在“我们的世界”里饱受欺负,13岁才知道自己竟是巫师世界中一对已故英雄夫妇的儿子,而杀死他们的人——连名字都不能提的大魔头,遇到了有生以来最弱小又最强劲的对手——孤儿哈利。

《哈利波特》中的“铁三角”各有各的特点,他们分别是用勇敢,智慧和忠厚的象征。

哈利是勇敢,自从进入霍格沃茨后就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他不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甚至有的科目不及格,他漠视学校校规——像邓布利多说的那样:走禁止的楼道,闯入密室,夜间披隐形衣到处乱跑,进禁林,或许继承了父亲的血统,哈利波特从骨子里透出对权威的藐视。他虽然年纪不大,但曾经体会过伤痛,具有同龄孩子没有的勇气与坚强,从大难不死到屡次击败伏地魔,勇敢早已早他的心中埋下了种。我不想过多地说他……只是哈利,这个男孩传奇而痛苦的生命正是他一手造成的。哈利最终决定不去寻找丢在禁林的再生石,毁掉长老魔杖——而只是留下自己继承的隐形衣,这是他的选择,一个很令人感动的选择,他战胜了死亡,因为真正的死亡之主从不会想要避免死亡,永生不是他所求的,如此,任何死亡的威胁也不能再令他惧怕和后退,他明白因为这些都无法伤害到他。爱,守护,朋友……这一切才是活着真正的意义,比起权利,金钱,长寿..要重要无数倍。哈利作出了他的选择,于是,他选对了。

罗恩是忠厚,就像所有配角一样,他的出现平淡无奇,但他又着和哈利一样的遭遇:用哥哥们的旧物,很容易被人忽视。进入魔法学校后,共同的命运将他和哈利紧紧联系在一起,他对待朋友真诚,在第一部中,为了让哈利去救魔法石,罗恩冒着牺牲自己的危险帮助哈利,他的确是个忠厚的孩子,但他并非不聪明,可以从他的那盘棋看出,能把棋下得如此好的人绝不可能笨拙,这就是作者给我们的一个想象空间。对此,我一点也不感动:这绝不是偶然的,而是两个冒险的伙伴在性格上的互补——哈利对荣誉、名气已经非常讨厌,而罗恩正在追求荣誉、拼命想证明自己。

作为”铁三角“中的唯一女生,赫敏是智慧,她是及其富有个性的,成绩总是拔尖,却有一副骄傲的样子,认真严肃,似乎没有缺点的。当然,她也有一反常态的时候,比如,三年级时,她曾一气之下决定不再上占卜课;在三强争霸赛的时候,她主动放弃学习,帮哈利研究魔咒,所以哈利比赛的胜利,赫敏也有很大功劳的。她还是一个有爱心的女孩,在别人都在嘲笑自己的时候,仍然坚持给小精灵自由。正是她的聪明,帮助哈利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以至于打败了伏地魔。

第10篇:《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相信大家都明白,《哈利波特》一书曾凭借充满悬念的文笔,带给了世界哈利波特狂潮。我也可谓是一个纯纯正正的“哈迷”,不仅仅沉醉在炽热的字里行间,更多的,是从《哈利波特》这些系列中感受到了书的魅力。

我曾读过3遍,你不要以为我只是在愚蠢的重复,你明白不,每一遍我都有了更深层的体会,这也许就是“温故而知新”的意义。

第一遍的时候,是在四年级。那时候的我,语文本事还有待提高,感悟本事还有欠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更多的,是沉醉在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中。或许是因为罗琳女士丰富的想象力,我一开始就被离奇的情节迷住了:当我读到邓布利多校长有一个奇妙的熄灯器时,当我读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壮丽场景时,当我读到伏地魔的残忍时,当我读到善良却帮到倒忙的多比时……我曾捧腹大笑,也曾泪流满面;我曾喜极而泣,也曾心花怒放;我曾垂头丧气,也曾惊愕不已。从那时起,我就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

第二遍,是在五年级的时候。那时候,我的语文本事已经明显提高了不少,所以,它的写作技巧更吸引了我。譬如,心理描述:罗琳女士在书中曾大篇幅的描述哈利的心理,写的淋漓尽致,把哈利的愤怒,喜悦,紧张写的惟妙惟肖;又譬如,伏笔:有一个人物让我无法忘怀,那就是斯内普教授,书中在1—6部,斯内普看起来都是一个坏透了的人,他经常针对哈利。而作者在7部中,才透露出,原先斯内普一向深爱哈利,像爱他的妈妈一样……从那时起,我更加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的写作技巧。

第三遍,便是六年级。六年级的我,语文学的更加熟练,感悟本事也日渐加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也情不自禁想去挖掘一些人物之间的那些细腻的情感,想去感受罗琳女士一些想要表达的思想感情。

一开始,我被哈利父母对他的爱深深震撼,当看到詹姆为了捍卫住自我的妻儿,而挡在法力超强的伏地魔面前牺牲时,当看到本来不用死的莉莉誓死守住他们的儿子时,我竟然半天说不出话,被这种强大的亲情所感染到了,震撼到了。

而后,我又被哈利、罗恩、赫敏之间真挚无私的友谊所感动。三个小主角们,在7部中,过五关闯六将,曾一齐争夺过魔法石,也曾结伴去密室,还曾救过阿兹卡班的囚徒,更曾进入阴森恐怖的凤凰社。最让人感动的,是他们三人7部中,在森林中吃野草度日,只为了寻找魂器的日子。哈利身负重任,邓布利多交给他的遗愿必须完成。而当他为了同伴而着想,不想让罗恩、赫敏一齐和他在与生命开玩笑的时候,他才发现,他们俩早已做出了充分的准备,没等他愿意,已经做好了与哈利并肩作战的准备。我也曾看出,当他们吃着苦涩的蘑菇时,没有一个人愿意离开同伴;当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去古灵阁行窃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退缩;当他们与食死徒作战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倒下,他们三人,永远在一齐。

《哈利波特》这本书,带给了我无穷的欢乐,也让我明白了“温故而知新”的蕴意,我爱读《哈利波特》。

第11篇:《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第一次接触哈利波特是通过电影,而不是书本。那是很小的时候,看完后就深深为哈利波特着迷。之后上了中学就开始看哈利波特系列的书,哈利波特给我留下的印象至今不灭。我相信这不仅仅是我一个人的看法,绝大部分同龄人也有过和我一样的经历!

《哈利波特》系列作品是女作家乔安妮·凯瑟琳·罗琳(J.K Rowling)用10年时间创作出来的,每出一本,都会在青少年界引起轩然大波,不计其数的人为之疯狂。我也不例外,《哈利波特》为什么会吸引那么多人呢?看完后我便明白了一切。

书中哈利是个孤儿,在对抗伏地魔时,父母为了救他而亡,他是唯一一个逃脱伏地魔魔掌的人,这令魔法界十分震惊,然而他什么都不知道,在姨父家受尽欺凌,直到11岁那年,海格的到来,告诉他真相,从此开始了他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6年的惊险魔法学习生活。刚开始,哈利与罗恩一相识边成为朋友,虽然与赫敏有矛盾,但在怪物出现时,依然奋不顾身去救她,最终确定了三个人的真挚感情,为后来每次的共同奋战奠定基础。

《哈利波特》一书中,奇特的魔法世界深深吸引着每位读者,但换个角度来看,除了那些奇怪的经历,哈利何尝不是我们每位青少年的缩影,只是他比我们更勇敢,更坚强。例如:在《哈利波特》中,哈利为纳威被马尔福欺负而不顾麦格教授的嘱咐,擅自使用飞天扫帚,如此锄强扶弱,为哈利成为我们心中的英雄做了个开端;受到斯内普的刁难,不由对斯内普产生厌恶情绪,在现实生活中,面对某些有过摩擦的人,我们又何尝不像他们那样会心生芥蒂?三人利用隐形衣捉弄皮皮鬼,爱玩爱闹,正是我们这种年龄的特征;罗恩为破棋阵而不惜牺牲自己,为了朋友能做到如此,怎不叫我们佩服,我们也渴望有一位能为自己不顾一切的知己挚友;哈利受到罗恩的猜疑时而感到无比失落,在生活中,我们这种年龄是最容易付出真感情的时候,面对自己真心相待的朋友的对自己质疑,无论是哈利,还是我们自己,都会感到失落,都会受伤;五年级时,罗恩和赫敏都成为级长,而哈利还是个普通学生时,哈利独自一人时还是会感到不甘心,未涉足世事的我们,当朋友获得某些荣誉时,我们都会去祝福,但当觉得自己能力比他们好却得不到应有的荣誉,绝大多数人都会不甘心,是啊,涉世未深的我们,经历的事情并不多,要我们放下那颗爱虚荣的心还真不容易……

在哈利、罗恩、赫敏身上,我看见我们自己,他们的爱憎分明;他们的幽默调皮;他们的坚强勇敢;他们的真挚感情…….都是我们所追求的。我羡慕他们的生活,丰富多彩、真实动人。

随着《哈利波特》的一本本问世,内容不断翻新,哈利从可爱单纯的小男孩变成承受勇敢的英雄,而我也随着哈利,不断成长成熟。当代社会五彩斑斓却又有点浑浊,是单纯的我们慢慢失去了我们原有的东西。我庆幸自己曾读过这些书,哈利的形象一直影响着我,使我不至于刚涉足世事便被这个社会磨掉最初的自我!

哈利波特这个英雄能够永远活在人们心中!

第12篇:《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你可以想象当年的四人组,无意中发现朋友的秘密,花好大力气变成Animagus。每个月圆之夜在破旧的屋棚里陪着卢平熬过每一个灰暗的时刻。可是他们没有离开我,而是想了一个办法,让我在变形时期不仅好受一些,而且成了我一生中最好的时光。他们学会了阿尼马格斯。没有人比他们更了解学校和霍村,没有人比他们更懂打人柳,所以我们就画了那张活点地图,署上了自己的外号。小天狼星是大脚板,彼得是虫尾巴,詹姆是尖头叉子。

Sirius 天狼星,天空里最亮的一颗星。在他二十岁的年纪里,他英俊潇洒,聪明绝顶,爱恶作剧,叛逆,却为了朋友万死不辞。但你也会看到他的阴暗。他把斯内普引到尖叫棚屋害他差点丧命,他的草率鲁莽,他自负骄傲又冲动。甚至十二年的阿兹卡班之后,这个被纯粹的痛苦折磨了十二年的人,活在痛苦的自责里,坚信是自己害死了詹姆莉莉。如果不是有找peter复仇的执念,大概他会选择在阿兹卡班度过剩下的日子。你没法去想象他看到詹姆夫妇尸体时的心情——你可以猜到海格是如何拿着帕子嚎啕大哭,可以猜到邓布利多麦格凤凰社的其他人是多么悲痛与不敢置信。那小天狼星呢?那小子脸色苍白,浑身发抖。当我看到他们房子的废墟,看到他们的尸体……我意识到彼得做了什么……我做了什么……布莱克的声音哽咽了,他背过脸去。小天狼星被赶出家门时是詹姆收留了他,两个志同道合的朋友几乎同吃同睡度过了上学的那几年。后来他让他当伴郎,当教父,当可以托付性命的人。而他却因为错信了他人让他惨死。当时的小天狼星是伸出手,对海格说他是哈利的教父,应该尽起父亲的责任。后来十二年后,他却只敢犹犹豫豫的问,你愿意和我,一个逃犯,生活在一起吗?当然啦,如果你想跟你的姨妈和姨父住在一起,我可以理解,布莱克说,但是……嗯……考虑一下吧。一旦我洗刷了罪名……如果你想要一个……一个不一样的家……哈利的心膨胀起来。什么——跟你一起生活?他说,一不留神脑袋撞到了地道顶部一块突出的石头上,离开德思礼家?当然,我想你不会愿意的,布莱克马上说,我能理解,我只是觉得我——你糊涂了吗?哈利说,声音几乎和布莱克的一样嘶哑,我当然愿意离开德思礼家!你有房子吗?我什么时候可以搬进去?布莱克迅速转身看着他,斯内普的脑袋擦着了地道顶部,但布莱克似乎毫不在意。你愿意?他问,真的?是啊,我真的愿意!哈利说。布莱克憔悴的脸上第一次绽出真正的笑容,它带来的变化令人吃惊,好像一个比他年轻十岁的人从那枯瘦的面具后面闪露出来。一瞬间,人们可以看出他就是在哈利父母婚礼上欢笑的那个人了。

幸好,还有机会讲出真相,还可以轻声说“我是你父亲最好的朋友”,也还有机会补出一份爱给尚且年幼的哈利。本人小天狼星布莱克,哈利·波特的教父,同意他周末去霍格莫德。瞬间泪目。

最后你认为我们爱过的人会真正离开我们吗?你不认为在困难的时候,我们会更清晰地想起他们吗?你父亲活在你的心里,哈利,在你需要他的时候他就会格外清晰地显现出来。否则你怎么会召来那样一个特别的守护神呢?昨晚尖头叉子再度驰骋。尖头叉子。他轻声说。爱过的人永远不会离开。

第13篇:《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不曾想过会有这么一个世界,拥有着魔法,充斥着咒语,行走着的都是巫师,宠物是猫头鹰或者各种奇异的爬行动物,金库是由妖精守护,一切都像是奇迹的世界,还有那群善良的人们。这是《哈利﹒波特》带给我的首要冲击,感觉是一直以来的幻想找到了寄托之所,JK﹒罗林成功地将那些天马行空实体化了。

那个有着蓝色眼睛的男孩,哈利波特,是那么地让人心痛,没有父母,连父母是什么样的人都不知道,也没有其他的亲人,只能寄住在阿姨家里,可是却始终没有找到他的容身之所。在那个“家”里,他是多余的存在,而在学校里,他又是另类的存在。他从不敢奢望过得到些什么东西,哪怕只是一点点的爱。他的生日也似乎只有他自己记得,不曾有过生日蛋糕,更不用说生日派对。每一年他只能羡慕地看着自己的表弟收着一年比一年多的礼物。他的这些经历,是我这样在幸福与宠爱中长大的孩子所无法想象也无法承受的。

还好,那个魔法世界并没有因为他失去了父母而抛弃他。他的容身之所也许注定了是那个不平凡的世界。他注定了要成为伟大的巫师。即使他是人类世界默默无闻的一份子,可是他却是魔法世界中赫赫有名的人。他来到了霍格华茨校园,这个给了他一切的地方,也是改变了他人生的地方。这里有宠爱他的海格,有疼爱他的丹不利多校长,有欣赏他的麦格教授,还有喜爱他的朋友们——罗恩和赫敏。

但是他拥有的这些并不是因为他的幸运。我想更大的原因是他的勇敢与善良和克制。当然,少不了的是信任。如果当初他不相信大个子一脸邋遢的海格,又怎么会有之后的霍格华茨的邂逅?但是,这样的相信背后,也有着必然的令人感伤的理由——哈利是如此地渴望温暖,所以他紧紧地抓住唯一的希望。其实看过书后去看电影,就会发现其实有很多情节放到现实来看是很恐怖的很危险的,要克服那些真的是需要很大的勇气。所以哈利可以算得上是里面当之无愧的勇者。哈利的克制也是我很欣赏的一点。书中描写了一面魔法镜子,可以看到人内心最想看到的东西,而哈利看到的当然就是一直以来最最念想的父母。可是当他被告知那面镜子要被移走的时候,他便暗暗地下定决心,将对父母深深的怀念与不舍埋藏在内心最深处。他只是一个孩子,有权利尽情哭尽情笑尽情享受爱的,可是他身上却已经被决定了要背负沉重的使命。我想如果可以选择,他一定希望只是和父母平静地活在世界的某个角落中,哪怕平凡无奇。但是当他清楚地感受到他身上有某种力量能够做一些别人做不了的事情的时候,他没有因为危险而退缩,而是出色地完成它。

在《魔法石》中,最令人意外的就是斯内普教授,让人摸不着头脑,究竟他是好的还是坏的。本来他算是一个集中了一般故事里坏人形象的人,可是他最后竟然是帮助哈利的那个。但是这样写也算是必然的吧,毕竟若以斯内普这样的身份如若是坏人的话不会那么早就暴露身份,那样的话后面几部就没有什么出人意料的卖点了。

当然,在此书里面还有许多地方值得推敲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去写。但是,其实我更愿意把它当成是一本童话书去品读。这是一个神奇的故事,这是一个美丽的故事。让少年少女们充满梦想,还能够感受到一种比梦想更重要的东西。

第14篇:《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熊熊的战火正剧烈地燃烧着,黑暗与光明的激烈交锋正进入高潮。

黑暗渐渐笼罩大地,伏地魔东山再起已成为不可挽回的局面,他的实力无比强大。那位“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正率领着凤凰社,与伏地魔、食死徒进行着殊死搏斗。

黑暗似乎占据了上风,它咆哮着,想要肆掠整个世界。战火纷飞,正直勇敢的英雄在战争中倒下,为光明献出了自己的生命。黑暗在狂笑,世界即将被吞没。但爱的洪流终于得到了回应,一名勇敢的少年哈利·波特挺身而出。他的力量似乎并没有黑暗那么强大,但他身上有一个无敌的武器——黑暗所不曾拥有的——那就是爱!

想要真正将伏地魔置于死地就必须找到他保存灵魂的死亡圣器。为此,哈利背负着人的希望,踏上了寻找并催毁魂器的艰难征程。终于,魂器全部被摧毁,哈利站到了伏地魔的面前。伏地魔向哈利使用了这世界上比较狠毒的杀人于无形的阿瓦达索命咒。但奇迹发生了,哈利像凤凰一样涅槃重生。究其原因,正是因为哈利心中有着伏地魔所没有的、被伏地魔轻视的力量——那就是爱!正是爱的力量,让伏地魔暴毙身亡,让光明重新挥洒人间。

我认为《哈利波特》系列比较大的成功之处在于,它告诉了世界上千千万万的读者——爱让正义永远存在。有时我们为了正义不得不付出惨痛的代价,流汗流血甚至付出生命。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当我们身处黑暗之中,更应该心中有爱、自强不息、勇于斗争。

书中那一句贯穿了整个系列的话,也是让我感触比较深的话,就是邓布利多对哈利说的:“你有,哈利。它是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他所忽略的,那就是——爱!只有爱才能战胜灵魂破碎的他。”

这里的爱,是一种广义的爱。

有哈利对父母的爱——亲情。在得知了父母被害的真相后,哈利立志要杀掉仇人伏地魔。在父母给予他的爱和自己坚强意志下,经历多次失败后,哈利比较终战胜了伏地魔。

有哈利对师长的爱——恩情。邓布利多、斯内普、海格、小天狼星、卢平……,这些在哈利成长的道路上给予他许多教诲和帮助的师长们,让哈利懂得了爱的力量,让哈利逐渐成长为真正的战士。

有哈利对朋友的爱——友情。哈利比较好的朋友赫敏和罗恩,他们一起长大。每当遇到危险时,他们总是会为朋友奋不顾身,拼尽全力地相互拯救对方于水深火热之中,才能屡次化险为夷。

有哈利对金妮的爱——爱情。在与伏地魔战斗前,他确定了金妮才是他比较合适的伴侣;在战斗期间,他们并肩作战;战胜伏地魔后,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享受胜利的喜悦。

还有哈利对苍生的爱——博爱。尽管之前巫师们和麻瓜们处处针对他,非常不友好,但在比较后的大战中哈利拯救了他们,拯救了苍生大众,给了他们一片光明的美好世界。

正是这许许多多的爱,让哈利拥有了无比强大的力量,让哈利打败了伏地魔,赢得了正义之战的胜利!虽然这一切都是虚构的故事,但J·K·罗琳用她无以伦比的想象力和精彩的文笔,带给了我们一笔丰厚的精神财富,让我们懂得——爱让正义永远存在!

第15篇:《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武器。《哈利·波特》,一本大爱之书。

——题记

一个黑发小巫师,眼镜下绿眸熠熠闪光,手持魔杖,把你带入梦幻般的魔法世界。他就是——“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系列是英国作家J·K·罗琳女士的著作。它一共分为七部,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主要讲了一个为非作歹的黑魔头伏地魔东山再起,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小伙伴,还有一些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努力抗战伏地魔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人是哈利·波特,因为他充满正义感、不屈不挠、永不言弃、勇敢坚强。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伏地魔骗哈利,让哈利以为教父小天狼星遇到了危险。哈利信以为真,于是,就和同伴们去了教父受伤的地方——魔法部。到了那儿,哈利才明白自我受了骗。在跟伏地魔的战斗中,哈利的同伴们都受了伤,哈利又要保护同伴们,又要跟伏地魔和食死徒作斗争,甚是艰难。可是,哈利没有为此屈服,一向坚持战斗,请看:“他们在他后面跑着,把桌椅弄得满天飞却不敢朝他施魔法怕把预言弄坏。他朝着那扇唯一开着的门跑去,这是食死徒们来的时候走的门。他心里暗自祈祷纳威会和罗恩待在一齐,并找到解救罗恩的办法。他进入了一间新屋子,并感到地面消失了……他顺着陡峭的石壁跌落下去,最终仰面朝天的落在地面上。整个房间充满了食死徒的笑声;他抬起头来看见五个在大脑室的食死徒正向他靠拢,与此同时,更多的从其他走廊里出现并向他走来。尽管他的腿颤抖得很厉害,哈利还是站了起来……”最终,校长邓不利多率领凤凰社赶来了,救出了哈利。

看在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中,伏地魔占领了魔法部,食死徒们到处追捕哈利,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被迫大逃亡。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在逃亡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吃不饱,不能得到外界消息,每一天都要换地方露营。尽管这样,哈利和朋友们没有屈服,而是勇敢地寻找能杀死伏地魔的魂器和圣器。

在哈利·波特系列中,我最痛恨的人就是伏地魔了,同时也为他感到惋惜,他既相貌英俊,又法术高强,为什么比可是哈利?因为他不懂得爱,不懂得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只明白用高超的法术去杀害别人、威逼别人,而不是用爱心去征服别人。正是爱,哈利的母亲为哈利献出了生命,使哈利得到了强大的保护,使伏地魔想尽一切办法都杀不了哈利;正是爱,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应对恶势力能同心同德,不离不弃,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劫难。正是爱,使得所有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众志成城,战胜敌人……是啊!邪恶怎样可能战胜正义,战胜爱呢?伏地魔的失败是理所当然的。

写到这儿,我多么想手持魔杖进入巫师世界,与哈利一齐挑战伏地魔呀!

我读《哈利·波特》,不但得到了欢乐,还得到了人生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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