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哈利波特读后感
在读完了J.K罗琳的这本著名魔幻小说后,我深深喜欢上了这个系列,也喜欢上了这个苍白瘦弱、戴着眼镜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詹姆·波特。
哈利波特的童年是悲惨的,他的父母都是凤凰社(反伏地魔组织)的成员,但被小矮星彼得出卖,双双被伏地魔杀害,只有他幸运地活了下来
后来,哈利来到了霍格沃茨,认识了两个好朋友,并一次次挫败了伏地魔的计划。在面对伏地魔卷土重来,校长被杀的困境时,哈利勇敢面对,毁掉了7个魂器。在最后决战中,用老魔杖击败了黑魔王,拯救了魔法世界。
本书主角哈利波特是我最喜爱的的角色。他勇敢、机智。更重要的是,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和纯洁的灵魂。正是他的爱,他的无私,他的纯洁,才最终击败了黑巫师。
与其对立的则是最邪恶的巫师——伏地魔。他冷若冰霜、心狠手辣、杀人如麻,无数巫师惨死在他的魔杖下。与哈利一样,伏地魔也是一个孤儿。但是他从来都不知道什么是爱,这是一个悲剧性的大魔头。
哈利和伏地魔同是孤儿,为何两人分别成为一正一邪两种人呢?因为哈利虽然失去了父母,但他依然在霍格沃茨寻找到了爱与欢乐。而伏地魔从小就没有受到关爱,也不明白被爱的感觉,这使他的性格变得孤僻,并且崇尚暴力。再加上他的与众不同,使他感到自卑,产生了许多错误的人生价值观,也没有及时改正,这让他在黑魔法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最终成为黑魔王。
由此可见,一个人的成长需要关爱,父母的关爱,同伴的关爱。一个人只有得到并懂得了爱,才会去关爱别人,净化自己,感动别人。
现在电视上有许多关于弃婴的报道,我想:如果婴儿被抛弃,没有得到父母的关爱,是否会出现更多伏地魔式的人物,危害社会?答案是肯定的。所以我希望社会上能多一点关爱和幸福,少一点陨落的伏地魔。
第2篇:哈利波特读后感
很多人都明白有这样一个小巫师,他鼻梁上有一架黑框眼镜,他总是骑着飞天扫帚在空中飞,在他乱蓬蓬的黑发下方,还有一道神秘的伤疤。这个男孩的名字叫哈利波特。
哈利一岁时便失去了父母,一向在姨夫姨妈的欺凌下生活。在哈利十一岁时,他突然得知自我是一名巫师,于是他开始了自我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学习生涯,并且认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
但是杀死哈利父母的伏地魔却一向对霍格沃茨虎视眈眈,原本在哈利身上丧失潜力的他打破了哈利刚开始的平静生活……
看完这套书之后,我很难想象,竟然有这样的随时要面临着死亡的孩子,哈利承担连很多成年巫师都担当不了的职责!有这样勇气的孩子,在现实社会中又会有几人能做到?他所吃的苦,又有几人能承受?
虽然有那么多的考验等着哈利,但是奇迹一次又一次出现,哈利总是逃脱危险。这些,全都是因为爱。
哈利的母亲为了救哈利而死,她对哈利强烈的爱,在哈利的身上留下了印迹。被一个深深地爱过,尽管爱他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也会给哈利留下一个永久的护身符。这就是伏地魔杀不死他的原因。
伏地魔不懂得爱,他也是早年丧失了父母,他生活在孤儿院,一个没有爱的环境。他性格很孤僻,独来独往,他也不需要朋友……一个不懂得爱也没有爱的人,会做出无数丧心病狂的可怕的事情来。
这也许就是这套书要告诉我们的,爱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爱是连最深的魔法,也无法到达的境界。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也不要放下爱与期望,它们能够超越死亡,照亮黑暗,因为爱与期望比命运更加强大!
第3篇:哈利波特读后感
我酷爱读书,每每身临其境,如梦似幻。
阅苏轼,见他执著反对王安石变法,被贬黄州,颇富闲情逸致,立于滔滔江水,吟“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见岳飞,品味“仰天大啸”后重新再来的勇气与力量,“朝天阙”的信心与“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里流淌出时间赛跑的智慧。词里,诗中,文章均夹杂或多或少的人与情。读书,随作者一起,伴人物,览大好河川,品历史之美。
我,一度恋上《哈利·波特》,读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哈利。波特,魔法男孩永驻于我心。初读时,慨叹魔法之奇妙,为哈利命运的不公打抱不平。见哈利的世界有数不尽的餐点,严苛动荡的魔法部,三个快乐魔法小孩的成长,有艳羡,亦不切实际地盼望那猫头鹰送来录取通知书,拥有魔杖,加隆。西可等。
后来,复读,逐渐理清文章的情感脉络,感到这个世界接地气了,正义与邪恶的终极对决,爱与恨的交织对战,便感英雄气概于胸中激荡,徘徊,带来复杂的情感。但我仍希冀参与魔法世界,感其之奥妙。
最后,重读。六册书卷贯穿我七年的学生生涯,或许,离小K罗琳欲表现的又进了一步罢。我微微一笑,阳光一束束地簇拥着,星星点点的光辉荡在“爱”上。是的,《哈利·波特》由爱贯穿,琐碎的小事,拼凑出大爱。教授们对校园、校长、学生的爱,哈利父母对他的爱,学生间并肩作战的爱与伏地魔的食死徒间绝对的利益终极对战。一切的一切爱,涤荡出最后的胜利与和平。
《哈利·波特》编织着我的梦,使我读书之旅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我愿,再读几遍,常读常新,常读常悟,品味第一千零一个的哈利·波特。
第4篇:哈利波特读后感
英国女作家J·K罗琳挥动自己的神思妙笔,将一个个幻想展现于读者面前,并塑造了这个有着闪电形疤痕的小男孩,这就是——哈利波特。
当一岁的小哈利出现在姨夫姨妈家门口时,黑暗就来临了,他在这个人间地狱之所饱受折磨;一举一动都受到监视,像个没有自由的囚徒,表哥达力更是像锤沙包一样地对哈利拳脚相加,哈里唯一的住处就是一直破旧着的碗橱。
但一切,都在哈利生日的那个晚上改变了,他收到了来自霍格沃兹的信,诚邀他去那个充满了奇幻与冒险的地方,在霍格沃兹,这个光明之处时,幸福才真正降临了,他认识了明智的校长邓布利多和许多的知心朋友,与罗恩、赫敏构建了真诚的友谊,凭借着三个人的努力,他们通过了巨型西洋棋阵和重重烈火的考验,终于守住了学校的魔法石,成为了英雄。
成功的因素可想而知,除了勇气,更重要就是友情,罗恩、赫敏、哈利,三人几乎是心心相印,心灵相通的。魁地奇比赛时,当哈利的扫帚失去控制,摇摇欲坠时,罗恩他们总是及时地找到原因并解决。当三人同陷密室时,这种能量迸发了,三人的心仿佛联结到了一起。罗恩勇敢的付出与赫敏面对重重烈火可以冷静思考的镇定,一切都是友情的见证。
如果没有了友情,哈里他们就是一盘散沙,如果没有友情将哈利他们坚固,就根本不可能闯过西洋棋阵与重重烈火,并保护魔法石。正他们之间的友情像金字塔一般地无坚不摧,困难与考验只不过眼前轻烟……
魔法石的任务其实就是一个考验,考验了哈利他们的勇气、智慧、友情。当这种友情的力量扎驻在他们心中,凝聚成为了一颗友情的魔法石时,胜利的光芒就已经降临下来了。心中的这块魔法石,在整个故事的结尾,起到了决定性的胜利作用!
其实,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这么一块魔法石,当它被发掘,被洗净后,就是你即将成功之时!
第5篇:哈利波特读后感
书中一直在强调伏地魔的恐怖。几乎所有人都惧怕他,甚至包括追随他的党羽。他魔法强大,技巧纯熟,了解人心从而能够很轻易的分裂团队,制造恐慌。只有邓布利多一针见血:他不了解爱,不能运用爱,他无法面对内心的空虚,无法承受死亡之重,所以他有恐惧,而且没有爱的力量来帮助他克服恐惧。另一方面,他表面的强大给了他足够的自信去征服,而狂妄自大的性格却让他忽略了对手的力量。于是,正如同这位智慧老人猜测的一样,伏地魔最终败于自己。曾经制造的用来保护自己的邪恶魂器恰恰严重破坏了他的灵魂,让他在最后关头失去了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的反抗力量。
他的对手,哈利波特,貌似没有多少魔法天赋,偶尔也会考出不及格的成绩,但是他对父母的爱,对朋友的关心,对弱者的同情,对社会的责任,却每每驱动他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不得不承认,当两个人对决生死时,信念可以超越能力,勇气往往战胜技巧。于是哈利挥动魔杖,用最简单的咒语送伏地魔走完最后一程,像个凡人一样离开。
人或许都是如此,总是过于关注金钱、名誉、权力等种种形式上的强势,而忽略了内心的能量。当莉莉把生命化为儿子身体里最持久的保护,当哈利面对魔镜心酸的掉下眼泪,当海格不顾禁令克服种种艰难把巨人弟弟带回家的时候,是厚重的亲情。当斯内普忍受着正邪两方的压力为曾经的誓言而拼死相争,当卢平最终克服种族自卑挽起唐克斯的手,当芙蓉从深情地望着有可能永远成为狼人的比尔的时候,有柔软的爱情。当罗恩赫敏心甘情愿在哈利响亮名声背后默默支持,当小天狼星奋不顾身冲出阿兹卡班报仇,当家养小精灵拿着菜刀高呼“主人万岁!”的时候,却又展现出跨越生死的友谊。
第6篇:哈利波特读后感
李苦禅先生说过,“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每一本好书都会丰润我们的心灵,让我们懂得人世间的真理道德,让我们得到身心上的成长。故事中的主人公们,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而我最敬佩的,就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主人公们了。
这部小说的主角是哈利、罗恩和赫敏,作为第一主角的哈利勇敢聪明,罗恩善良坚强,但我最喜欢的是罗琳笔下“聪明杰出的小女巫”——赫敏·格兰杰。赫敏·格兰杰是一个很有自尊心,十分骄傲不服输,样样事情都做得很好的小女巫。她尽管没有巫师血统,但她肯钻研肯努力,不完成自己的目标决不罢休,所以,她一直以来都是年级的第一名。最能表现她的愿意学习和乐于探索的一件事就是她为了学习多门课程,曾向邓布利多教授借了时间转换器来上许多本应该排不开的课。但在她的耀眼光芒之下,隐藏着的那种一丝尖酸刻薄和骄傲任性,也让她这个人物更加丰满。作为《哈利·波特》系列的核心人物,作者通过她向我们传达着天道酬勤的道理,她的智慧和她学习的成果帮助了哈利渡过许多难关。
J。K。罗琳之所以能刻画出如此之多有血有肉的人物,是因为他们的语言和动作极其出彩。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中,哈利的朋友们潜入魔法部寻找伏地魔的踪迹,大战食死徒抢夺记忆球时,哈利不惜自己受伤也奋不顾身地保护记忆球,罗恩、赫敏、卢娜面对食死徒的杀戮咒毫无畏惧,而看似懦弱胆小的纳威在食死徒前就算自己断了一只胳膊也勇敢地尽自己全力去战斗……每个人物不同的性格和相同的目标,使我在叫好的同时不由地感动……
这本书的情节如同涓涓细流流淌在我的心间,让我难以忘怀,久久回味,为他们的勇敢敬佩,为他们的友情感动,为他们的失败悲伤,恍若我走进了书中,也与他们一起在魔法世界奇妙历险……
第7篇:哈利波特读后感
我觉得哈利波特是位不可思议而又神秘的魔术师,有些人有可能会觉得这样说《哈利波特》有点夸张,但它真的有魔力,否则为何会如此轰动全球,令这么多读者为它疯狂。而我也是其中一个中了它的魔法的人。
记得第一次看《哈利波特》,是学校组织我们去看电影。同学们都不知道把这部电影看了几遍了,而我却才看第一遍。电影散场后,我赶忙拖着死党——妈妈,“冲”向了书店。那时不知是从哪儿来的动力,让我有如此坚决地决心去买书一进书店,我毫不犹豫的从书堆里抓出那本一见钟情的书——《哈利波特与密室》,气势汹汹地走向帐台去结账。搞得在旁的“死党”一头雾水。从那以后,我开始爱上了看《哈利波特》,向往着那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喜欢书中出现的每一个人物,每一种神奇的生物;喜欢书中的每一段情节,每一句话;喜欢畅游在这个由罗琳阿姨所创造的魔法世界。这一切的一切,都使我由衷的佩服罗琳阿姨的写作才华,她那十分丰富的想象力,巧妙的构思方法,有一点儿让读者像摸不着头脑的小细节。特别是故事的高潮部分和它那令人实在意想不到的结局,总能让人眼睛一亮,使读者回味无穷。更值得一提的是书中的人物,每一个仿佛都是从罗琳的手中活生生的蹦出来一样。勇敢的哈利,热心却总是闹出一堆笑话的罗恩,还有机智多谋的赫敏……许许多多可圈可点的小人物。
虽然他们会魔法,但却又是如此的贴近生活。就是因为这些各有特色的人物,组成了这本很特色的书。当你手捧着它时,你的情绪会跟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又变化,你整个人会渐渐地融入到里面,让你不得不感叹它有多么神奇!所以每当读到这套书,我总会废寝忘食,忘了时间,视线总不愿离开它,甚至已经“走火入魔”了。至于原因,我觉得这就是《哈利波特》——这本轰动全球的书的魔力吧!就是别人想学也学不到的魔法!
第8篇:哈利波特读后感
亲爱的妈妈:
您好!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眨眼间,十一年已经过去了。但在这短短十一年里,您对我的辛勤教育和培养,让自己的一头乌发掺杂了一根根银丝,本来比较年轻的脸上刻上了一条条岁月和辛苦的痕迹。
“妈妈,你为什么这么不关心我?”这是我从懂事起就想问的一个问题。我还记得我上小学三年级时,您就让我自己走着上学、回家,那时,我当然是一听就想“罢工”——谁愿意有车不坐自己走路啊!但是当时我只是撇撇嘴,心里明白妈妈让我这么做一定是有道理的。之后我就一直没有多想,不论春夏秋冬,刮风下雨,我都一直在坚持,不让自己放弃,后来我发现原来是妈妈表达了另一种爱。有一次,我和班里的一位同学约定去***地方玩,于是我们就各自走到了约定的地点。我还记得当时,我的同学一边走一边抱怨:“你干吗挑这么远的地方,我的腿都快疼死了,我还从来没走过这么远的路呢!”而我呢,却已习惯了,平时让您锻炼出来了,走很远的路感觉也很轻松。那时我才明白,您这么做原来是为了我好!
妈妈,您对我的爱就像一棵小树苗在最干旱时送她一滴甘露,在最寒冷时送它一件雪衣。妈妈,您既是我的严师又是我的慈母,明明担任着两重相反的的身份却又不矛盾。也许这个世界上只有母亲才能
做到这样对儿女无私奉献。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连一颗小草都懂的报恩,更何况是有着智慧的人类呢?我一定不会辜负您对我的期望,考取一个理想的好成绩来回报您!祝妈妈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第9篇:哈利波特读后感
也许维多利亚贝克汉姆足够火辣,也许谢丽尔-乔安妮-科尔在娱乐圈最为烫手,但她们却都不是英国最具影响力的女性。
她,才是英国最具影响力的女性,人类历史上第一位靠写作的亿万富翁,《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
小说中,哈利-波特是一个被预言能够打败伏地魔的男孩,在人类世界中,他被排挤,被忽视,他感到十分孤独。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后,他逐渐收获了友谊,快乐,温暖。在与伏地魔的斗争中,他屡次惊险的逃脱并在磨练中成长,最终打败了伏地魔。在他的身上,我仿佛看到了J.K罗琳的影子。
罗琳出生于英国一个普通家庭,她从小就热爱写作和讲故事,但因为家庭贫困,在父母眼里,小脑袋里装满了奇思妙想的罗琳却是一个怪癖的孩子。
追求梦想的道路注定不是一帆风顺的,罗琳的梦想第一次受到了阻碍。她将梦想藏在心底,悄悄地搭建着属于自己的'童话世界。
生活是现实的,层层的雾霭笼罩在追梦的道路上,罗琳仿若汪洋大海中的一叶舟,迷茫的寻找着彼岸。
19xx年,罗琳结束了第一段婚姻,被丈夫赶出家门。单亲妈妈独自带着一个女儿,生活极其贫困,她陷入了极度的沮丧,心情抑郁,甚至产生了自杀的念头,可想起襁褓中的女儿,她犹豫了。
24岁那年,罗琳在前往伦敦的火车路途中,一个瘦弱,戴着黑色眼睛的黑发小巫师一直在车窗外对着她微笑,他一下闯进了她的生活。
拨开层层雾霭,梦想终于掀开神秘的面纱。然而,通往梦想的道路却仍然充满未知的危险。
第10篇:哈利波特读后感
读过这样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惊险经历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拼搏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
哈利·波特在11岁生日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之后,便注定了永远不可能平平常常——即使拿魔法界的标准来衡量。黑魔法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进一步的推想了伏地魔的魔爪。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练,哈利逐渐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就在这一新学期中,哈利又依次惊险的从伏地魔手中死里逃生。
假如我是哈利·波特:当我从逼真的可怕梦境中惊醒而有导致额头上的闪电形伤疤疼痛难忍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忍受着巨痛的煎熬,分析情况,采取各种措施;当我魁地奇世界杯后的混乱中,无意间发现了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法标记而又面对巫师们的指控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沉着冷静地为自己辩护,还自己清白;当我在抵抗可怕的不可饶恕咒之一——夺魂咒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顽强坚定的摆脱夺魂咒的控制;当我莫名其妙地成为第四位勇士而又加上丽塔·斯基胡编乱造的报道引发了一系列误解、嘲笑、友情冲突,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不予理睬,毫不退缩;当我在三强争霸赛中面临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了自我,出色的完成了任务并表现出美好的品质;当我由于三强杯被偷换成门钥匙而被带到强大了的伏地魔前,接受挑战(死亡)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理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帮助下,又一次逃脱了。
虽然我是个女孩,但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在自己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砺。因而,我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
第11篇:哈利波特读后感
最近,爸爸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系列的故事书,就在几天前,我把第七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完了,那些奇异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非常喜欢,作者是英国作家J。K罗琳。
哈利波特系列共有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在《哈利。波特》里,有这样一个预言:不可一世的Y将会和一个七月底出生的男孩成为对手,两个人之间只有一个能活下来,另一个必须死去,那个小男孩就是——哈利波特。
谁是Y?他是一个人们连名字也不敢说的死而复生的人,是一个连幽灵都不会放过的人,是一个可以不择手段来达到目的的人,是一个极度凶恶、狡猾,而又充满邪气的恶魔——伏地魔。
哈利是巫师的后代,在哈利一岁时,他的爸爸妈妈被伏地魔杀死,,但伏地魔对哈利下毒手时,魔咒却反弹回来击中他自己,而哈利波特的额头只留下一个闪电疤痕。是留在哈利身体里的伟大的母爱救了他,使他成为巫师世界里唯一逃脱伏地魔魔爪的人。后来,哈利被他的姨妈收养,长大后进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在这里,哈利波特认识了许多朋友,也遇到过伏地魔的爪牙,有欢乐,也有痛苦。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里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学习、成长,发生了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他们不断地战胜伏地魔的挑战,最终杀死了伏地魔,使巫师世界回归了平静。
在这本书里,我最欣赏哈利波特的勇敢的性格。当别人连伏地魔的名字都不敢说时,他已经开始和伏地魔斗智斗勇,正是他的勇敢,和他对亲人、朋友的强烈的爱心,使他战胜邪恶,战胜了伏地魔。
我常喜欢这部书。
第12篇:哈利波特读后感
《哈利波特》是我在寒假最喜欢读的一套书之一,作者J。K。罗琳,是英国著名的女作家。
在《哈利波特》中,有最纯真的友谊,有一些甚至超越了生死。
在第一本书中,哈利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一个伟大的巫师,对魔法的世界一无所知,德思礼夫妇的欺压已经让哈利没有了自信。但是,在上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后,哈利变得非常自信。几次逃脱了伏地魔的毒手,在与斯莱特林巨蛇搏斗时,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这是为什么呢?原来,这是友谊给他的力量。如果没有赫敏、罗恩以及其他好朋友的帮助,哈利也不可能克服重重难关活下来。表面上看上去很坏的西弗勒斯﹒斯内普,其实也一直在暗暗的帮助哈利。在伏地魔用老魔杖对哈利施死咒时,伏地魔却误杀了自己寄生在哈利体中的灵魂碎片,最终被杀死。
培根说过:“友谊使快乐倍增,悲痛锐减。”当我读到,哈利在每一次陷入困境,他的伙伴给予他帮助时,我就想到了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情。那是一天放学后,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我没有带伞。正当我不知所措时,突然一把大伞罩在了我的头上。我不禁感激地回头一看,哟!原来是孙艺萌。她笑容满面地对我说:“雨下的太大,我送你到车站吧!”瞬时一种幸福感弥漫着全身,那一刻,我感受到了同学之间珍贵的友谊,至今让我记忆深刻,难以忘怀。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境,让我们真诚地去待人吧,这样才能收获最珍贵的友谊!友谊是盏明灯,在黑暗中为你指引方向;友谊是艘小船,在大海中与你共战风浪;友谊是涌甘泉,在你焦渴时给了你希望!
第13篇:哈利波特读后感
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学了一年之后,暑假就开始了。他在姨父姨妈家里熬过了痛苦的假期。正当他准备回去霍格沃茨的时候,家养小精灵多比来警告他:如果返回霍格沃茨,将会灾难临头。
但他义无返回到了霍格沃茨,新来的吉罗德·洛哈特教授装腔作势,让他作呕;游荡在女生舆洗室里的幽灵“哭泣的桃金娘”搅得他不得安宁;低年级小女生金妮向他投来关切目光常令他尴尬不已;小男生科林·克里维“追星”式的跟踪常常使他落荒而逃。
但是这一切仅仅只是灾难的序曲。正如多比所言,哈利遭到了重重磨难,经历了种种危险,难解之谜使他熬费苦心:霍格沃茨的学生接二连三的变成石头。这一切是品德败坏的学生德拉科·马尔福精心策划的杰作?还是忠厚善良的海格无心铸成的大错?或者另有人将在霍格沃茨制造更大阴谋?这一切是否与传说中的密室有关?哈利决心想解开谜底……
就因为上面所说的,有一位叫金妮的低年级同学被一本日记吸收了灵魂,那就是第一个魂器了,他是五十年前的小汤姆·里德尔写的,也就是说伏地魔小时候写的(也就是说五十年前的伏地魔写的),是哈利救了金妮,是他毁坏了伏地魔小时候的日记,是他救了金妮的灵魂。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不知道谁把伏地魔的日记本放到了金妮的一个东西里面(我忘了那个叫什么了)。金妮发现了以后,就把她的心事统统写在上面了,说哈利什么什么什么(我忘记了)……过了不久,灵魂就被吸走了,连自己本人都被带到了一个地方——密室,这就是所谓的《哈利波特与密室》了。后来,是哈利舍身为人(就是愿意把自己的生命给别人的意思)把金妮救出来了,还把一条蛇怪(是藏在密室里面的,只要看过电影或者书的都会知道)给杀了,最后还把汤姆·里德尔的日记毁坏了,就成功的把金妮救出来了。
读了这本书,我不光明白了友谊是很珍贵的,而且又明白母爱也是很珍贵的,还明白了做事也要动脑筋。
第14篇:哈利波特读后感
天慢慢暗了下来,夜幕像一条无比宽大的毯子,满天的星星不停地眨着眼睛,望着这个神奇的世界,月亮姐姐将皎洁的月光洒向人间。
在这个宁静的夜晚里,我正专心致志地翻着《哈利波特》,刚看到有趣的部分时,妈妈就赶我上床睡觉了,可我兴奋得怎么都睡不着,满脑子全是哈利波特的故事。第二天的早晨,我醒了过来,发现自己居然身穿黑色燕尾服,鼻梁上还戴着一副眼镜,我揉着眼睛站在镜子前,哇!我居然变成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真是太神奇了!就在这时,家里的门铃响了起来,我急忙去开门,只看到一位高大魁梧、胡子浓密的大叔手里提着一只十分古老的皮箱,我仔细一看,这不就是海格吗?他一言不发,把手中的皮箱递给我后就消失在我的眼前。我疑惑不解地看着皮箱,打开卡口一看,发现里面有:一根魔杖、一把飞天扫帚、一件隐形衣,还有一只浑身雪白的猫头鹰,在客厅里飞来飞去,为了试一下飞天扫帚,我把东西都收了起来,脚一蹬飞上了天空,猫头鹰也尾随其后,还不停地叫着,好像在说:“等等我呀,小主人。”
我一直不停地飞啊飞啊,参观了许多名胜古迹,突然,眼前出现了一大片荒芜的大沙漠,一阵疾风吹来,顿时飞沙走石,呛得我直打喷嚏,路上还有许多人在祈求上天把沙漠变成绿洲,喊得声音都哑了,见此我非常心疼,从皮箱中拿出魔杖,嘴里念着:“沙漠变成绿洲!”转眼间,沙漠中耸立起棵棵绿树,沙子一下子变成了一片草地。人们拿起锄头,开始辛勤劳作,欢快地唱着歌,看到这个情景,我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我飞啊飞啊,突然扫帚垂直掉了下来,眼看就要摔死了,这时,我的耳边传来妈妈的喊声:“吴雨辰,快起床吃早饭了!”我睁开眼睛,才发现原来是一场梦呀!
第15篇:哈利波特读后感
霍格沃茨的校长邓布利多说过:“被一个人这样深深地爱着,尽管爱我们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
父亲很英俊,母亲楚楚动人。仿佛上一秒他们还在这里。从哈利记事起,“父母”这个词便从未显出它应有的分量。母亲悲愤的呐喊与啜泣声结成闪电状的疤痕烙在哈利额前。人总是有一种惯性,即把自己最初的想法当作指令来执行,这是我们的本能。当死亡扼住哈利时,他的母亲只是单纯地希望哈利能够活下去,人类最美好的感情也许就是这种原始的本能。它没有修饰的陈词,只因为他的血液里流淌着你,流淌着信仰,流淌着最真挚的情感。遗落之爱,不会被时间风化成为干枯的标本,而是会在某一个时间节点上被找回,还原成它最初的样子,然后以一种更长久的方式存在,终其一生。
这让我想起了《自然传奇》的一个片段:在非洲大草原上,一对羚羊母子不小心进入了一只猎豹的领地,母羚羊为了保护小羚羊,不惜自己引开猎豹,让小羚羊逃生。最后,母羚羊成功地引开了猎豹,可自己却丧生在猎豹的利爪下。母羚羊完全可以放弃与那只小羚羊的一切自行离开,可是,她却义无反顾地挡在了小羚羊的面前,失去了自己的生命,但也从此空缺了小羚羊的成长,值得吗?值得。爱的印迹从不会被磨灭,感情,是超越物质的,它是文明的最高产物,是光明,是命运。
因为有了爱,赫敏才会消除她父母脑海中所有关于她的记忆,和哈利一起四处逃亡,寻找魂器,这,就是朋友之间的爱——友谊;因为有了爱,金妮才会进入霍格沃茨的校长室,帮助哈利窃取格兰芬多的宝剑,这,就是恋人之间的爱——爱情……
青春期的我们很叛逆,把这些爱视为理所当然,让那些温存,在自己的日子里默默过期。在某一时刻,我们总是将自己与这种爱隔离开来,倔强地树立起自我的屏障,天真地以为长大了,自以为执拗得很文艺,但爱总是在原地守候,就像满身铁锈的单车,赤裸地站在风中。我们可能会在回眸之瞬读懂,也可能要用上一辈子。
本文标题:哈利波特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