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贝利费恩读后感(一)
马克吐温曾说过,那些有好书却不读的人不比无法读到这些书的人拥有任何优势。我也有很多好书,比如:四大名着、冰心散文集、巴金散文集……我也爱读书,但,我还是最爱读这本冒险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这本书主要讲了哈克的爸爸是个酒鬼,他受不了爸爸的打骂,逃到一个小岛上,和也在逃的黑奴吉姆相遇,他们开始了水上历险:遇到两个冒充国王和公爵的人,到处诈骗,最后,国王和公爵又为了挣钱,把吉姆卖了,哈克独自去寻救吉姆,路上碰到了他的好朋友汤姆,一起救出了吉姆,还让吉姆恢复了自由。
我欣赏哈克的善良,他逃到杰克逊岛上,发现了黑人吉姆并没有因为镇上正在搜捕吉姆而通风报信。但在当时美国正实行农奴制时,白人把黑人当作财产时,是多么难得可贵啊!虽然他只是个孩子,却知道黑人也是人,人人平等,和谐相处。
哈克贝利费恩读后感(二)
我最近刚读完了一本书,名叫《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一开始哈克贝利发现了一串奇怪的脚印,便知道自己的爸爸回来了。哈克贝利的爸爸是个酒鬼,总是动不动就说要宰了他,他非常无奈,只好鼓足勇气,逃到了杰逊克岛,独自过着以打猎和钓鱼为生的生活。书上主要写哈克贝利去营救他的好朋友吉姆,每当看到这里,我就会情不自禁的想:哈克贝利那么勇敢我却那么胆小。记得有一次,爸爸妈妈下楼散步,我一个人在家非常害怕,躲在被子里不敢出来,不一会儿,便听到开门的声音,我吓的“啊”的一声尖叫起来,以为真的有鬼进来了,爸爸妈妈觉得非常奇怪,跑过来一看,都哈哈大笑。
虽然我没哈克贝利勇敢,却和他一样聪明,有一次妈妈不小心把钥匙掉到了水沟里,非常着急,我看到了,连忙找来一块大吸铁石,用透明胶固定在棍子上,放入水中,不一会儿,钥匙就被吸上来了。真希望再出版一本这样的书。
哈克贝利费恩读后感(三)
当我合上这本书后,嘴角流出了一丝会心的微笑。这样一本书我还是第一次读到,我想,它写出了对奴隶制的不满、对社民的讽刺、对时代不公正现象的悲哀、还有对人格内心的剖析。对于主角―――哈克贝利。费恩也赋予了很多特点:对大人世界的叛逆、对黑人的同情。以上这些,是所有读过这本书的人都能感受到的,但在这本书中,有另外一种味道,一种哈克贝利。费恩和那群小男孩散发出的味道,这是这种味道塑造出哈克贝利。费恩独特的个性,这种味道,只有真正的孩子,才能真正读懂。
这种味道,让哈克和那一群小孩老是幻想干一些大事:做强盗、做英雄。说一些“如果本帮哥们泄露秘密,必须割断他的喉管,并把他的尸体烧掉,骨灰撒掉,把名字用血从名单中抹掉”之类一些听上去“像那么一会事”的话。而实际上“连一辆装满萝卜的车子都对付不了。”我小时候也常认为自己是传说中神的女儿,是拯救世界的天使,而实际上连一个人呆在一个较黑的屋子里就会觉得背后有什么东西。这,是一个孩子最天真的梦想。()
这种味道,让哈克和汤姆想“用一把小刀化37年时间挖一个地洞救出黑奴吉姆”,但发现行不通时,他们便打算“事实上是用铁铲马上挖,在这之后,我们不妨只当用小刀挖了37年”,我小时候经常用我认为“公主的睡姿”睡觉,可睡一会就不舒服了,于是我就横七竖八地躺在床上,只当是用公主的睡姿睡。这,是一个孩子几乎无所不能的想象力。
这种味道,让汤姆和哈克往吉姆那小小的“监狱”里放水蛇、老鼠等“宠物”,让吉姆用泪水浇灌一株花,而实际上吉姆已经自由了,只要汤姆说句话就可以被放出来。这,是一个孩子奇特的幻想。
而这种味道,叫“童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