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红》读后感(一)
看完《我的名字叫红》,很精彩,网上一搜索,这个书评很精彩,完全说出了我想说的话,很多是我说不出来得话,摘录在这里。
我曾经怀疑过,奥尔罕。帕慕克的《我的名字叫红》可能是一部名不符实的作品,正如有人猜测过的那样,一本土耳其的《罗生门》。而等我读完这500页的小说之后,我想说的是这种简单类比并不成立,试图简单地把帕慕克的这本书打上个类属的标签会遭遇失败,至少黑泽明的抽屉里装不下这本书。
阅读《我的名字叫红》是件吃力的事情,整个阅读过程中我感觉像是读下了数以吨计的文字。奇妙的是,如果你仅把它当成一本爱情小说或者是侦破小说来看,故事依然成立,而且丝毫不会感觉到任何沉重,你只是觉得形式上比较新颖一点而已。这种现象并非是孤立的,我觉得这应该是现代小说的一大特点:文本的可易性,允许不同的读者从不同的层面来欣赏它。
而说到欣赏,《我的名字叫红》是在是太过复杂了。它在写作手法上,每章都在变换叙述的第一人称,从不同的角度按照事件顺序讲述同一个故事。但是它又不是单纯的炫技,没有把读者的思维领入思维迷宫的想法。它只是提供了多个视角来观察相同的一件事,使得重复叙述相同的一件事而不使读者觉得厌倦。而这种重复叙述甚至说是必不可少的,因为的确有那么多东西需要表现。
最容易发现的一个主题就是爱情,讲述分别了十二年的恋人“黑”和“谢库瑞”重逢和结合的故事。书中使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让读者看到了这一对恋人之间的试探、猜疑、爱恋以及男女之间思维的差异。在心理描写上,《我的名字叫红》可以称得上是细致入微,纤毫毕现。单独作为爱情小说来看,它有所有爱情小说的优美和动人,同时具备对人类情感的细腻描绘。
之上就是一起谋杀案的调查和推理,讲述了两起残忍的谋杀案,凶手连续杀害了两位宫廷细密画师。令人奇怪的是,凶手很快就在第4章现身,并且随着情节的发展不断出现在读者面前,诚恳地讲述自己的内心想法和真实经历。他越是如此坦诚,他的身份也就越是神秘,读者也就越想尽早得知答案。在这一点上,《我的名字叫红》和杰出的侦探小说并没有任何分别,而且还显得构思更为精致。
在最上面的部分,全书最有价值的部分,相信也是大部分读者想尽力跳过去不读的部分,恰恰是着本书的精华所在。它阐述了奥斯曼细密画和法兰克肖像画之间的碰撞,从奥斯曼细密画家的角度,站在伊斯兰宗教文化和审美观上,阐述了细密画这一古老艺术形式的精髓和奥义。证明了并不以精确见长的奥斯曼细密画和使用透视法和精确度的法兰克肖像画法相比,谁更具永恒的艺术生命,谁更体现了奥斯曼文化中的精微部分。从而解释了两起谋杀案不过是这种争斗的外相和细密画不可避免的衰败的到来。
《我的名字叫红》的封二上有一句引自《古兰经》的话,这句话在书中反复被提及:盲人和非盲人不相等。它也是全书的核心。所以,书中详尽地阐述了历史上例位细密画大师最终成为盲人的故事。因为他们是非盲人,透过了细密画而最终进入了永恒的境界。这种盲人而非盲来源自他们对自己宗教和文化的信,和他们相比,那些不信的人才是瞎子,这就是盲人和非盲人不相等的真实含义。
所以,在书中完全明白这一点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负责调查谋杀的画坊主持奥斯曼大师,他因为明白了这一点而选择了刺瞎了自己的双眼,停留在那种永恒美好的理型世界里。同时,他故意为凶手开脱,指控热烈趋向法兰克画派的鹳鸟为凶手,试图掩护真正的凶手得以维护对奥斯曼细密画的继承。第二个人就是凶手自己,他具有极高的艺术天份,同时也异常清醒。他是唯一一个预言了奥斯曼细密画衰亡的人,并且不愿意放弃在细密画上的追求。但是他的下场要比奥斯曼大师更为悲惨,他最终莫名其妙地送了命,奥斯曼细密画最终没有在他身上得以传承。
好了,在结束了着一番冗长的介绍之后,回过头来谈一谈为什么我会觉得现代小说是一件体力活:
从技法上来说,文本的延伸性达到了空前的程度。写一本小说的工作量,超过了以往写三本小说所需要的事件和精力。而且,作者必须精通不同类型小说的技法,又必须不露痕迹地融合进一本书里。
从技巧上来说,精巧的故事和精确的结构几乎变成了一种数学。阅读这种小说,让人感叹人类的心智居然可以达到这种程度。除了文笔的轻盈之外,结构本身具有一种数学或者是音乐美,作者必须在宏观上对作品节奏达到良好的控制。
从题材上来说,作者并不排斥针对个人的描写,也不刻意回避宏大的主题。当他描写人物的时候,他如同心理学家一般精准细腻。当他描写文化母题的时候,他是一位博学的学者,而且精通他小说主题所涉及的专业领域。帕慕克对细密画的研究几乎可以说是专家级的,不单表现在他对细密画的熟悉程度上,更多的表现在他对细密画美学思想本身的洞悉。而当他言及细密画背后的宗教和文化背景时,他又是一位哲学家或者是神学家,因此可以娴熟地表达那些美学思想之后和宗教及文化上深刻的联系。
所以,当我看完了《我的名字叫红》以后,完全打消了写小说的念头。帕慕克体现出来的技巧、构思和思想积累都不是我所能完成的,连达到其中任何一项都非常困难。由此,可以看到现代小说所达到的高度不是几代人之内所能企及的。如果用这本小说和近年来中国几大着名作家的作品相比,能立即看出巨大的差异来。
贾平凹的《秦腔》是他个人集大成之作,但是比较下来,简直就是弓箭长矛对导弹卫星,原始到了惊人的程度,连继续存活三年都困难。余华的《兄弟》在文字上做到了轻盈,在叙事上堪堪及格,但是在结构和深度上根本无法相提并论,对两兄弟命运的对比描写简直可以称得上是笨拙。王朔的《我的千岁寒》在母题上试图靠近相当深刻和宏大的命题,但是以他的修为写出来的书是最糟糕的,那就是一本《要你命2000》,把各种可能成为致命武器的思想库用草绳胡乱扎好扔出来吓唬人。
我不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还在写小说?究竟有多少人能够有这种体力达到这种高度?结构新颖、语感良好在这个时代里一文不值,别人的高度已经放在那里了,相形之下很多作家的努力之是打桩的水准,不要说是写出伟大的作品来,连写出稍微出色一点作品的可能性都微乎其微。靠所谓文笔打天下的时代早已经过去了,现代小说是件极耗体力的活计,它现在所达到的高度令人望而生畏。尽管我不确信《我的名字叫红》是否会成为伟大的小说,但是它已经足够杰出。
《我的名字叫红》读后感(二)
阅读《我的名字叫红》是件吃力的事情,整个阅读过程中我感觉像是读下了数以吨计的文字。奇妙的是,如果你仅把它当成一本爱情小说或者是侦破小说来看,故事依然成立,而且丝毫不会感觉到任何沉重,你只是觉得形式上比较新颖一点而已。这种现象并非是孤立的,我觉得这应该是现代小说的一大特点:文本的可易性,允许不同的读者从不同的层面来欣赏它。
而说到欣赏,《我的名字叫红》是在是太过复杂了。它在写作手法上,每章都在变换叙述的第一人称,从不同的角度按照事件顺序讲述同一个故事。但是它又不是单纯的炫技,没有把读者的思维领入思维迷宫的想法。它只是提供了多个视角来观察相同的一件事,使得重复叙述相同的一件事而不使读者觉得厌倦。而这种重复叙述甚至可以说是必不可少的,因为的确有那么多东西需要表现。
最容易发现的一个主题就是爱情,讲述分别了十二年的恋人“黑”和“谢库瑞”重逢和结合的故事。书中使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让读者看到了这一对恋人之间的试探、猜疑、爱恋以及男女之间思维的差异。在心理描写上,《我的名字叫红》可以称得上是细致入微,纤毫毕现。单独作为爱情小说来看,它有所有爱情小说的优美和动人,同时具备对人类情感的细腻描绘。
之上就是一起谋杀案的调查和推理,讲述了两起残忍的谋杀案,凶手连续杀害了两位宫廷细密画师。令人奇怪的是,凶手很快就在第4章现身,并且随着情节的发展不断出现在读者面前,诚恳地讲述自己的内心想法和真实经历。他越是如此坦诚,他的身份也就越是神秘,读者也就越想尽早得知答案。在这一点上,《我的名字叫红》和杰出的侦探小说并没有任何分别,而且还显得构思更为精致。
在最上面的部分,全书最有价值的部分,相信也是大部分读者想尽力跳过去不读的部分,恰恰是着本书的精华所在。它阐述了奥斯曼细密画和法兰克肖像画之间的碰撞,从奥斯曼细密画家的角度,站在伊斯兰宗教文化和审美观上,阐述了细密画这一古老艺术形式的精髓和奥义。证明了并不以精确见长的奥斯曼细密画和使用透视法和精确度的法兰克肖像画法相比,谁更具永恒的艺术生命,谁更体现了奥斯曼文化中的精微部分。从而解释了两起谋杀案不过是这种争斗的外相和细密画不可避免的衰败的到来。
《我的名字叫红》的封二上有一句引自《古兰经》的话,这句话在书中反复被提及:盲人和非盲人不相等。它也是全书的核心。所以,书中详尽地阐述了历史上例位细密画大师最终成为盲人的故事。因为他们是非盲人,透过了细密画而最终进入了永恒的境界。这种盲人而非盲来源自他们对自己宗教和文化的信,和他们相比,那些不信的人才是瞎子,这就是盲人和非盲人不相等的真实含义。
所以,在书中完全明白这一点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负责调查谋杀的画坊主持奥斯曼大师,他因为明白了这一点而选择了刺瞎了自己的双眼,停留在那种永恒美好的理型世界里。同时,他故意为凶手开脱,指控热烈趋向法兰克画派的鹳鸟为凶手,试图掩护真正的凶手得以维护对奥斯曼细密画的继承。第二个人就是凶手自己,他具有极高的艺术天份,同时也异常清醒。他是唯一一个预言了奥斯曼细密画衰亡的人,并且不愿意放弃在细密画上的追求。但是他的下场要比奥斯曼大师更为悲惨,他最终莫名其妙地送了命,奥斯曼细密画最终没有在他身上得以传承。
《我的名字叫红》读后感(三)
当我翻开《我的名字叫红》这本书时,心中带着些许的激动。这本书的作者是当代欧洲最核心的三位文学家之一,是享誉国际的土耳其艾坛巨擘,是2006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他的作品曾获得欧洲发现奖、美国外国小说独立奖、都柏林奖等等。其中,《我的名字叫红》获得了法国文学奖、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和都柏林文学奖欧洲三大文学奖项。所以,不得不说这本书是让人激动的。
然而,这本书也并不好懂。这本书就犹如大海一般深沉,充满了对人的剖析的以及哲学理论。从中我们可以读到16世纪伊斯兰世界的艺术、宗教、人生、爱情、战争……布满疑团的谋杀案,又笼罩着宗教的神秘气氛。围绕着信仰与真理、革新与保守、阴谋与爱情的种种矛盾,书中精心设计了重重“迷宫”,让读者在充满好奇和渴望中,穿梭于悬疑小说中一个又一个“迷宫”的入口和出口。这本书又不仅仅是讲述一个谋杀推理的故事,它更是一本哲思小说,一则爱情诗篇,一场魔幻的异国美梦。
这本小说还让人感到惊叹的地方就是故事中的所有存在物都在以第一人称说话,叙述的主角包括凶手和被害者,也包括树、狗、马与金币这些……而且每一章皆以“我”开头,如“我的名字叫黑”、“我是奥罕”、“我将被称为凶手”、“是我,奥斯曼大师”、“我的名字叫橄榄”、“我的名字叫蝴蝶”……
而《我的名字叫红》的名字也特别耐人寻味。“红”只是一种颜色,它充斥了全书的篇幅,由鲜血到红地毯、红蜡烛、红墨水、红衣裳、红丝纱、远方红船。就如“我的思想,我面前的事物,我的记忆,我的眼睛,全部,融合在一起,化为恐惧。我分辨不出任何单一颜色,()接着,我才明白,所有色彩全变成了红色。我以为是血的,其实是红色的墨水;我以为他手上的是墨水,但那才是我飞溅的鲜血”。红色是“炙热、强壮”的象征。视红为对阿拉的狂热信仰,及对伊斯兰艺术的坚定理念之表征,“红”的意义在于“它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无法向一个看不见的人解释红色”,一如“受撒旦诱惑的人为了否定真主的存在,坚持说我们无法看见真主”。反讽的是,这两位热烈讨论红色的画家却是盲者!在高雅这位镀金师灵魂飘上天际之时,他肉身所染上的血污却引导他迎向阳光、天使,他突然察觉到自由的真谛,“顿时,惊惧狂喜之中我明白了自己就在祂身旁。在此同时,我感觉到四周涌入一股无以匹敌的红。”“短短的一瞬间,红色染透了一切。这艳丽的色彩溢满了我和全宇宙”,但是血污的深红也令他在被带到衪面前时“感到羞耻难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