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今日说法观后感]
古人说得好:“法败则国乱”。法律不仅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安定团结,还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可见法律多么神圣,多么重要。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小就要学法,保护自己。今日说法观后感。“六一”期间,央视一套12点38分专门开设了一期栏目:<今日说法——自护训练营>,这里的主角都是孩子。自护训练营共有7期,每一期的主题都是和儿童很贴切的,而我最喜欢的一期是第六期。这一期的内容主要是围绕“游泳”展开的。里面向我们讲述了游泳时几个应该注意的地方:
第一,不要到河边游泳。近来,天气炎热,许多同学打起了到河边游泳的主意。其实,这是十分危险的。因为你对那里的水况还不了解,不熟悉,不知道哪里有旋涡等陷阱,很容易送命。今日说法观后感。再加上夏季比较容易发生洪涝灾害……所以,不要到河边游泳。
第二,不要到深水区游泳。很多同学认为只要会游泳,到哪游泳都行,这又是一个误区。因为深水区的水可能高于你的身高,当你游得体力透支时,脚底下没有着力点,旁边也没有手可以抓的东西,就可能溺水身亡。因此,不管怎样,最好不要到深水区游泳
第三,不要盲目救人。当你看见有人溺水正向你(未成年人)求救时,你会怎么做呢?你不应该马上跳下河去救人,而是赶紧去找竹竿、救生圈等漂浮物,扔给他(她),并向大人求救。如果你马上跳下去救他(她),反而有可能造成不但救不了别人,自己也有可能因被他(她)当作救命稻草,抓住不放而送命。因此,此时此刻,你要做的是“见义有为”,而不是“见义勇为”。因为你还没有那样的能力。
伴随着夏季的到来,市各大游泳池纷纷开放,许多同学成了那里光顾的常客。然而,很多人对游泳池一些潜在的问题却浑然不知。比如,金都游泳池——水上世界,就存在问题。去那游泳时可以发现,不是人人都要经过消毒池,有的可以从旁边的一个小门进到游泳场内。如果这样,疾病就轻而易举地传播到你的身上。
还有,游泳池的水卫生吗?在游泳时,经常会在我们的身边发现不少漂浮物,有树叶,还有一些黑色的异物。戴上游泳镜潜入水中往下看,会发现底下布满了青苔。甚至有一些不讲卫生的人,为了能游得久一些,会十分不道德地在游泳池内小便,而因游泳池换水的时间也不固定,因此经常会出现令人十分担忧的情况。
看了这期的<今日说法>,改变了我对<今日说法>的印象,这个栏目不仅仅揭露社会的黑暗面,而且还关心普通大众的日常生活,从中我们不仅可以获得越来越多的法律知识,还可以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我们的道德修养。在党中央大力提倡以德治国、以法治国、创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今日说法>栏目无疑是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舆论利器。————————
主持人:今天的节目节目开始的时候先请大家看这么一段录像,录像发生的地点是陕西省凤翔县的一个练歌房里,时间2010年11月6日当时有一大帮十七八岁的孩子在这个练歌房里办了一个生日聚会,谁都没有想到就是这么一段录像让警方发现了一个惊天凶案,来看一下今天的记者调查。
这就是那段录像拍摄的地方凤翔县城的一家练歌房,位于县城繁华地段,2010年11月26日在民警的一次例行检查中,几个服务员随口说出了一件他们眼中的“小事”,服务员就是提到说大概就是1个月左右的时间,一伙人在里面唱歌的时候,有一个年轻人当天晚上被打得比较严重一点。警方追查细节时才发现,知道这件事的服务员并不多说。这事只要是真的那就是案子,凭借着职业敏感警方觉得很可能是出事了,于是马上调阅了事发那天的监控录像。在大量的画面中只是一群又一群的年轻人进进出出,据服务员说当天有几个孩子过生日,相邻的5个包间都被他们占了,当民警调取了监控录像的最后一段视频时,一段大约只有5秒钟左右的画面引起了警方的注意。监控显示11月6日下午18:49:26有六七个男孩子抓着一个人的四肢走出了练歌房的大门,安装在大门口的这个摄像头拍到了这些人的背景。而警方也一时无法判断被抬出来的是什么人,抬着这个人的又是谁,必须要查清,警方分析画面中这个被抬出门的人应该就是线索中受伤的人,按照录像中细节的判断,这个人当时应该已经没有意识了。
警方去医院调查看发案当天是不是有人到医院去治疗,2010年11月26日中午几组侦查员分别调查了县城内外的几家医院,希望能够查出录像中这个受伤者的下落,医院反馈回来的消息说最近一个月内他们没有接诊,而另外一个消息被正在走访的民警获知了,有人听说最近有几个孩子在练歌房起了纷争,打死了人。警方手里只有这段长度为5秒钟左右的录像,这是掌握的为数不多的线索之一,首先他们就要搞清楚当时被抬出去的这个孩子到底是谁,警方的排查范围在慢慢缩小,事件的大致过程也浮出了水面。
警方查明2010年11月6日这天练歌房附近的一所中学里有几个同学过生日,大家相约一起唱歌、喝酒,为了让气氛热闹起来同学们各自叫来了自己的朋友,于是人越来越多一个包厢坐不下就增加到了3个,3个还不够最后就变成了5个。经过大量地走访,警方发现事发那天被叫来的朋友们相互并不熟悉,通过多方打听录像中被抬走的那个人的身份逐渐清晰。2010年11月26日下午警方查出录像中被抬走的人叫赵倩娃,是凤翔本地人,刚满18岁,父母都没在,这孩子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没有跟父母联系了,赵倩娃的父母告诉民警,孩子去北京打工已经很久了,他们一直没有联系上。警方随后找到了参与聚会的同学,大家都反映一件事,那就是聚会上他们的确见到了赵倩娃,而聚会之后他们却再也没有见到这个人,现在肯定已经失踪了死亡。
在民警调查过程当中参加聚会的人都说不知道这个赵倩娃去哪里了,找到了赵倩娃的父母父母也说孩子好长时间没回家了,所以根本没办法知道他去了哪里,到了11月26日深夜警方终于找到了把赵倩娃抬出去的那几个孩子,那几个人当中年龄最大的21岁年龄最小的只有15岁,经过警方查实当晚跟赵倩娃在一个包房里喝酒、唱歌的人有8个,在民警的追问下他们都承认事发当晚他们打了赵倩娃之后,抬着赵倩娃出了门,在审讯过程中都很害怕。通过警方跟嫌疑人交流然后,几个孩子才向警方交代,赵倩娃已经死了,随后警方在郊区的一口枯井中找到了一具尸体,经过dna比对死者正是18岁的赵倩娃,颅脑损伤,出血量过大然后就导致了死亡。
从最初接到线索到破案警方用了不到24个小时的时间,8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也全部都归案了,但是这个事情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呢?怎么就打起来呢说打着打着,怎么就出了人命,后来又发生了些什么?在讯问的过程当中事实一步一步地浮出了水面。
这是练歌房11月6日下午的监控画面,几名犯罪嫌疑人说事情发生在18:00左右,是赵倩娃他打了人。这个孩子叫王安今年15岁,是县中学的学生,11月6日他为了给同学过生日来到了练歌房,打他的人就是后来的死者,赵倩娃是被过生日的同学邀请来的,正是他们之间的这场争执引发了这场命案。看到王安挨了打有一个人不乐意了他就是王安在社会上认的“大哥”郑超,在场的人都能听到能看见赵倩娃就过来往郑超脸上打了两巴掌。郑超初中没毕业就在家待业,这次也是被几个初中同学叫来聚会的,虽然和赵倩娃认识,郑超认为自己要帮王安讨个公道,赵倩娃他就在郑超脸上扇了两巴掌,然后把郑超给激怒了。看到两人打了起来,整个包厢里的人都在围观,郑超说一开始自己只是想教训一下赵倩娃,可打着打着几天前他和赵倩娃的一段不愉快的经历突然出现在了脑海里。本来就看着不顺眼的人现在居然敢打自己的“兄弟”,郑超加大了殴打赵倩娃的力度。
小龙是王安的好朋友,今年17岁,本来是要准备参军的他,说那一天除了郑超在打赵倩娃还有一个人也动了手,郑超和张雷雷打拿酒瓶子往赵倩娃头部打去。赵鹏今年16岁,是王安的同学是这群孩子中学习成绩最好的一个,当天看到郑超和张雷雷打人的时候他并没有阻拦。18岁的小磊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和其他几个朋友一样那天也是来参加聚会的,看着赵倩娃被打他也动手打了赵倩娃几下。就这样打了十几分钟后,郑超说赵倩娃从练歌房夺门而逃了。今年21岁的张雷雷是这一群人中年纪最大的,张雷雷说自己和郑超是铁哥们,那天也是一起被叫过去参加生日聚会的,他给赵倩娃打电话的目的就是想让他回来和大家讲和,没想到赵倩娃一进门事情就不像之前预想得那么简单了。
看到张雷雷动了手,郑超也冲了上来,而事情发展到这个程度就已经不再是简单的拳打脚踢了,11月6日那天下午18:30左右郑超拿着练歌房的啤酒杯和啤酒瓶砸在了赵倩娃的身上、头上,当时围观的是一群十五六岁的孩子他们中没人阻止,没人报警甚至没有人告诉隔壁的同学和朋友,直到赵倩娃被打倒在地,不再动了。之后发生的事情就是监控录像中录下来的那一段,昏迷中的赵倩娃被几个孩子抬出了练歌房,在郑超的提议下他们8个人打了3辆出租车把赵倩娃抬到了城边的一处麦地。刘军是郑超的好朋友,他回忆说把赵倩娃放在一边之后,他们8个人就坐在了旁边,这期间郑超还曾经对赵倩娃动过手,但是都被大家拦住了。过了一会儿郑超又打他在这儿又打他,郑超说赵倩娃在装睡,当时赵倩娃还是有呼吸的,没有人说要送他去医院。眼看着天色越来越晚了在麦地等了一个小时后,几个孩子回忆说郑超和张雷雷出了一个主意,因为郑超和张雷雷说先把他放着这等一会儿过来再看看是否还好,然后他就让其他的几个孩子走了。11月6日19:00左右麦田上的年轻人都离开了走之前,他们还曾确定躺在一旁的赵倩娃是活着的那时候他还有呼吸,活着呢。当天晚上20:00,15岁的王安说他接到了郑超的电话要他和小龙还有赵鹏赶紧回到麦地将赵倩娃处理掉,因为这个时候赵倩娃已经死了。
主持人:我们今天请到演播室的嘉宾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李玫瑾教授。李老师,我相信现在看电视的一些家长朋友肯定看完这个事情之后有了巨大的担心,大家一定会提问说现在孩子长大了到了十四五,十五六,他必然就会有一些朋友聚会,家长是不会陪的,是不能陪的,那么在家长不在场的情况下,怎么能够防止这种意外发生呢?
嘉宾:在孩子成长过程当中,他有哪些事情比如说事情发生是在这个歌厅里头但是有些道理不是等到事情发生才去说的,也就是当我们在和人家发生冲突的时候。其实我认为孩子尤其男孩之间他有时候有一些动作、肢体冲突是很正常的,你不可能说要孩子不许跟人家动手,这个我觉得要求太高了。
主持人:那么在动手过程当中,你要做到什么情况?
嘉宾:就只要对方一般不跟你,我们讲不是立着,两人对着人家已经倒下了,你在这种情况你再去打人家,那就属于你多余了,所以我认为就是我们在跟孩子交流过程当中,你要教会他在社会冲突当中怎么去解决,冲突到什么时候要停下来,什么时候要进行自我保护性的东西,那么哪些行为是绝对不能做的。我认为这个教育不光家长还有学校也应该的,也就是说我们在人际关系上在处理人的矛盾冲突上,那么什么行为是底线,这些我认为这个案件我们可以看到这些孩子根本没有受到过任何这方面的教育,但是我们看到这些孩子对死了个人这个事儿,你说好听点叫很平静说难听点叫很漠然,说得再难听点叫极度冷漠。
主持人:怎么提高孩子对生命的这种尊重呢?
嘉宾:这个我认为就是在孩子早年的这种亲情的那种互动,就是不光是你要照顾孩子你还要让孩子来照顾你,让他能感受到一种互相的这种亲情,可是我们现在就这样的一个活动特别少,就在家庭当中所以很多家长现在都说我跟孩子没话,那么你想他跟父母都没话的话,他对一个生命他怎么能有感受呢?
主持人:刚才我们说到被害人赵倩娃的父母是在警方找上门来之后才知道自己的孩子出了事儿,那么赵倩娃究竟是在一个什么样的家庭当中生活打人的,参与到整个事件的其他孩子他们的家庭状况又是什么样的呢?我们的记者也希望能够走进他们的家庭。
赵倩娃的家在凤翔县城西边的孙村,家里的房子是新修的因为不经常回家赵倩娃的父亲说他没有家里的钥匙,要跳窗进去才能给我们开门。听赵倩娃的父亲说房子盖好之后,他们一家人并没有在里面共同生活而是分了3个地方打工,当我们想找一张赵倩娃的近照时,他的父亲显得有些为难,这是孩子小时候的照片,大了以后还没有照片。对于儿子赵倩娃父亲的回忆有些模糊,他说他很疼爱儿子,只是如果不是民警找到他,他还不知道儿子已经没有了。打人者郑超的父亲在凤翔做小生意,和赵倩娃的父亲一样,都是民警找上了门才知道儿子出了这么大的事,确实心里太难受了。
郑超是家里惟一的男孩,初中没毕业就在家务农了,郑超的父亲说因为怕孩子走歪路,他还专门花时间教育儿子,他觉得自己是了解儿子的,就是工作太忙,对孩子的关心太少,做父亲的也有一定的责任。
郑超被捕后,没几天凤翔县降温飘起了雪花,尽管心里恨儿子不争气,但是郑超的父亲还是让家人收拾了几件厚衣服送进了看守所。打人的郑超和张雷雷被检察院批捕其他6个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批准取保候审。回家后的小龙不再像以前那样不着家了,听他父母说小龙现在每天按时去学校补习功课,去哪里都会告诉父母。同样在家帮着干活的还有小磊,我们到他家的时候他正帮着父亲铲院子里的雪。对于孩子们的转变很多家长都感到欣慰,但是每每提到那个死去的赵倩娃,他们的心情 又很沉重。王安的父亲是个公务员,采访时他是这样说的,自从这个事出了以后,孩子虽然犯法人还在,人家的孩子已经没有,本来还有想给人家他爸他妈安慰安慰,但是自己没有勇气,不敢面对。
[篇二:今日说法观后感]
最近看了<今日说法>中的“奶奶为耳聋孙女踏上维权之路”,二十分钟的节目很快就看完了,看后感慨颇多,有可惜,有钦佩,有愤怒。为一个祖国的花朵以后漫长的时间要在无声世界里度过而可惜,为奶奶对孙女的爱心和执着的行为而钦佩,为医务人员的一个不应有的过错而愤怒。
这个不应发生的意外其直接原因是因为医务人员的过错而造成的,抛开疫苗接种制度和机制的问题不谈,作为一名基层医院的管理者,就医院的管理和技术工作,我还是得出了几点启示和教育。
首先是一个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的问题。医疗服务工作是一项严谨的工作,应该有严格的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像疫苗注射问题,相关管理人员应该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注射前详细介绍,注射后及时观察是否有问题等等。这些制度应该深入到每一位工作人员的身心,体现在每一个工作细节中。要通过各种措施来加强工作人员对工作制度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并认真督导检查,保证落实到位。
再次是一个责任心和工作负责的问题。
片中的工作人员在对疫苗的应用时间、应用人群等关键问题不清楚的情况下就盲目进行了注射免疫,其工作责任感可见几乎没有。我们所从事的医疗工作是一项事关人的健康和生死的重要工作,我们应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服务宗旨,不断对职工加强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服务意识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素质,培养他们的工作责任感。
这样,在开展每项工作时就不会那么盲目、那么草率,许多悲剧可能就可以避免了,本案例就是明证。
最后是一个提高工作能力的问题。该案例中的工作人员对注射疫苗的相关知识一问三不知,可见其专业知识是多么的匮乏。我们从事的医疗工作是一项知识密集型工作,知识量大、更新快,没有深厚的知识功底,高质量的完成工作是不可能的。
因此,我们在日常就应该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可以集中学习培训,可以利用空闲时间自学,总之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各种知识,利用学习到的知识不断指导日常实践,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最后,引用主持人王小丫的一句话:我想如果我们每一个人在自己的岗位上能够再认真一点,再有责任一点,知识再丰富一点,也许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篇三:<今日说法>观后感_350字]
今天,我看了<今日说法>这个栏目,令我吃惊的是逃犯竟是名美貌的年轻女子。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1年前,她和她的丈夫要开一家冷饮厂,就来到了新阳汽车改装厂要买13辆保温车,因当时厂子不景气,他们就在没付款的情况下先开走了13辆车。这么做的后果就是汽车改装厂一再催款,对方却怎么也不接电话,连人也找不到了,最后才知道他们把这13辆车典当了。
汽车改装厂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警方很快破了案,她和她的丈夫都被抓捕归案。她的丈夫被判了刑,她因为有孕在身,警方对她采取了取保候审,可没想到在这期间她畏罪潜逃了,这一逃就是11年。
在潜逃的路上,她给自己整了容,改了名。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般,销声匿迹。11年来,线索时断时续,可警方不曾放弃,一直执着地寻找着。终于11年后,警方将逃犯捉拿归案。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是因为警方的这份执着和认真。我不禁对警察这一光荣而神圣的称谓肃然起敬。
[篇四:<今日说法>观后感]
<今日说法>这个节目我从7岁开始就看,如今已有两年。我看过很多期,但最让我感动的还是2013年的一个故事。
主持人说,今天的<今日说法>要跟大家讲的是一个老师找学生要债要了十年的故事—<讨债不为钱>。我很奇怪,老师怎么会向他的学生要债呢,还要了十年?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带着满心的疑问我开始继续往下看。
福建的一个教师,十年前为了资助一个偏远地区的学生,在三年的时间里从平日并不多的工资中挤出两万多元用于帮助那个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他们两人平时还以书信交流,老师还常常给予那个学生精神上的鼓励。可就在这个学生毕业后,老师却怎么也联系不上那个学生。过了一段时间后,老师收到了学生的一封信,信中那个学生不仅不对老师心存感激,还满怀委屈,抱怨不该上这三年学,浪费了自己的青春时光。
之后,老师通过法律向学生要钱,花了整整十年的时间才找到那个学生。学生在法庭上说:“我很感激他,但我也恨他,因为他没为我找到一个好工作,所以我才和他断了联系,我知道他这么多年一直在找我。”
我看到这里,真是气愤!好一个忘恩负义的人,白白在这世上活了这么多年,也白读了那么多的书!他再有知识,再有学问,但他却缺少一个人最起码该有的诚信和感恩!就像老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的那样:“我用十年的时间,花费了几万块钱路费,向他要债却不是为了钱,就是想让他懂得诚信,再给他上人生的一课。”
多么无私的老师啊!他以宽大的胸怀包容了这个学生,真让人感动,自私的学生和无私的老师相比,是多少渺小啊!我想,如果那个学生还有一点点感恩的心的话,他就应该懂得老师的良苦用心,以后好好做人,记住老师的教导。
但愿社会上不会再有这样的人,让社会变得更加美好!
[篇五:今日说法观后感]
今天,我观看了今日说法之流浪的孩子要回家。我看完恨不得向拐走孩子的人一顿排斥。
主要讲了犯罪团伙把孩子们拐走,让他们去偷东西,而偷不够数的要挨打。而要逃跑的又被抓回来,被打被骂。而孩子被抓后,就自己割伤自己。而公安部门为了把黑手铲除掉,2013年5月,公安部布置在全国各地对犯罪团伙的头目统一收网,而在这次行动中,打掉犯罪团伙22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630个,解救未成年人162人。他们涉案71起,故意杀人案1起,银行里有130万余元。电脑·相机·手机近300部,黄金首饰数百件。而这些,都是他们偷来的。可见,他们偷了多少人的。在阿克苏市,一个地下室,曾是一个囚禁被拐儿童的人间地狱。2012年10月,“蛇头”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尔巴图尔见到了日思夜想的父母。
为了不让孩子们落入人贩子手里,当地的党委政府将他们进入一所特殊的学校。这是一所可以进行心理辅导,生活技能培训,文化课的学习等等。而孩子们学好了,就自己有了自己的工作。
看完以后,我希望小朋友们千万别上坏人得当,这样,自己就能不被坏人抓走了。也让我们对流浪儿童多一份关爱吧,多一份同情吧!
[篇六:<今日说法>读后感]
自从看了<今日说法>这本书后,知道了许多关于法律的知识。
例如:
第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贩卖海洛因超过50克或贩卖鸦片超过1000克就可以判死刑,但也会缓期执行死刑。
第二,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偷逃税款达到50万元以上的应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情节更严重的甚至可以判处死刑。
第三,根据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婚约在法律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只要领了结婚证,虽然没有举行结婚仪式,但在法律上已经是合法结婚了。
第四,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在出现轻微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之间可以私了。
第五,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如果一个人把他人打成轻微伤,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但也要赔偿他人相应的民事赔偿损失,如果一个人把他人打成轻伤、中伤或重伤,除了要负刑事责任,还要他人赔偿相应的民事赔偿。还有许多的法律,如<反虐待动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已及<药品管理法>等等。
读了<今日说法>以后才发现,原来有这么多的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啊!看来,我还是一只井底之蛙呀!
本文标题:今日说法观后感